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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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绩效考核方
案
官庄卫发〔〕6号
秀山县官庄镇中心卫生院
关于印发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院各科室:
现将<官庄镇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四月四日
秀山县官庄镇中心卫生院
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为切实加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建立起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群众满意度为主的绩效工资考核体系,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步伐。根据<重庆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渝办发﹝﹞160号)和<重庆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渝卫﹝﹞95号),<秀山自治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秀山卫发〔〕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经过实施绩效工资,强化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卫生服务整体水平,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考核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全面履行职责,体现其公益性。
(二)客观公正的原则。制定绩效工资考核体系,公开考核程序、内容及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共卫生和基本
医疗服务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增加绩效考核的透明度,真实反映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运行和发展情况。
(三)绩效挂钩的原则。实行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相关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分配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四)激励先进的原则。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鼓励工作人员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能力及服务水平,推动卫生工作快速发展。
三、考核组织机构
(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医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及考核的组织、协调、宣传、解释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财务科),牵头负责做好医院绩效考核的资料收集、整理、复核、公示核算等日常工作。
(二)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成立三个考核工作小组(基本医疗服务考核小组,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小组,综合管理服务考核小组),分别由院内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干事组成,负责按各类岗位要求及考核标准开展具体考核工作。
(三)绩效考核监督小组
成立绩效考核监督小组,工会主席任组长,各科主任、护士长及部分职工代表为成员,负责绩效考核的纪律监督、职工申诉等工作。
四、考核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