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报废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灭火器报废标准

灭火器到达使用年限

自出厂之日起算,达到以下年限的灭火器应该报废:

水基型灭火器——6年

干粉灭火器——10年

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其他因素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废:

1.永久性标志模糊,无法识别;

2.气瓶(筒体)被火烧过;

3.气瓶(筒体)有严重变形;

4.气瓶(筒体)外部涂层脱落面积大于气瓶(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5.气瓶(筒体)外表面、联接部位、底座有腐蚀的凹坑;

6.气瓶(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7.气瓶(内部)有锈屑或内表面有腐蚀的凹坑;

8.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

9.气瓶(筒体)的联接螺纹有损伤;

10.气瓶(筒体)水压试验时有泄露、部件脱落、破裂或者可见的宏观变形;

11.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

12.由不合法的维修机构维修过的;

13.法律或法规明令禁止使用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