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开放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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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开放的历史进程常健
摘要:中国对外开放30年来,从政策性的对外开放过渡到制度性的对外开放,走过漫长而曲折的道路,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其大体经历了六个阶段,从试办经济特区,到开放沿海开放城市,扩大开放领域到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到沿江、沿边、扩大内陆省会城市,形成全范围,多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加入WTO,使得中国对外开放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新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进一步开放的大趋势已经形成。总结过去,开创未来,中国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对外开放道路,为世界,为人类做出更多、更好的贡献。
关键词:对外开放 30年历程
1978年12月18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为改革开放的起点。从那时起,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思想不断解放,理论不断创新,探索出中国特色对外开放的道路。对外开放30年来,中国建立了5个经济特区,开放了14个沿海港口城市,开放开发了上海浦东新区,建立了15个保税区、3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52个高新技术开发区、38个出口加工区,相继开放了13个沿边、6个沿江和18个内陆省会城市,已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开放格局。30年累计兴办“三资”项目596110个,签订利用外资协议额16680.69
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8826.73亿美元。
中国对外开放的进程并非一帆风顺,它首先遇到的是传统经济体制的障碍。传统经济体制的一大特点是仅仅着眼于国内市场和资源,按照产品经济的思想组织经济建设,其必然对对外开放形成制约。因此,实行对外开放就必须对原有的经济体制,特别是涉外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中国市场取向改革的渐进性特征,使对外开放也呈现出了阶段性的特点。回顾30年来改革开放的历程,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对推动各方面改革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不断深化的计划体制、投资体制、价格体制、财税体制、对外经济体制等改革,又对扩大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30年的对外开放大体经历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试办经济特区。1979年7月和1980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市和厦门市创办经济特区。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予以批准。1988年4月全国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批准海南岛建省、办经济特区。这是对外开放的重大步骤,是利用国外资金、技术、管理经验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崭新试验。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经济政策,以市场调节和外向型经济为主,发挥了对外开放的窗口和改革试验基地的作用。
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中国经济特区充分利用毗邻国际市场的区位优势和国家赋与的特殊政策,着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参与国
际竞争与合作,已经形成了以工业为主导的外向型经济结构。经过30年的建设与发展,经济特区形成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大批海外客商的投资,是目前中国外商投资最为集中的地区。经济特区也是中国最先对外资开放金融和其它服务行业的地区。
经济特区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与示范基地,率先实行了多项改革措施,包括建筑工程招标承包制、劳动用工合同制、机关干部聘用制、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劳动保险社会保障体系、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等,许多成功的经验已在全国得到推广。目前特区正在积极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国有资产管理、投资体制、口岸管理体制、工商管理、政府机构等多方面的改革,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经济特区已经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阶段进入体制机制创新和发挥自身优势的阶段。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经济特区继续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积极的开拓作用。特区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方面,继续发挥试验、示范和窗口作用。同时,特区将进一步加快自身产业结构调整与提高,率先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并通过多种方式带动和促进内地经济的发展。
第二阶段,进一步开放沿海城市。1984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在总结经济特区经验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
即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市。这14个城市总人口不到全国的8%,工业产值则占全国的20%;工业基础雄厚,产业工人队伍强大,技术人才济济,科教事业发达,在历史上就有广泛的对外联系。这些城市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并建立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带动了整个沿海地带的开放和经济发展。
在经济特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后,1984年2月邓小平视察了深圳、珠海、厦门三个经济特区,指出:“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回到北京后他又说:“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除现在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点,增加几个港口城市”,“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根据邓小平的建议,同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开放上述14个沿海港口城市。这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从经济特区走向重点延伸,在沿海地区从南到北连成一线。这是我国坚持对外开放、实现现代化奋斗目标的又一个重大步骤。
对进一步开放的港口城市,国家扩大其经济技术对外自主权,并给前去投资的外商以仅次于经济特区的优惠待遇。同时,考虑到这些城市长期欠帐的基础设施还难以完全适应当发展国际经贸业务的要求,刚刚着手改革的经济体制也不利于更好地吸引利用外商投资,因而规定有条件的“可以划定一个有明确地域界限的区域,兴办新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类似经济特区的政策,先形成投资环境较好的“小气候”,比较集中地为外商提供投资场所,举办工业项目,引进先进技术和科技项目,开发新产品,兴办新产业,同时,作为对所在城市发展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补充,促进老企业的技术改造,优化经济结构,带动各自腹地的经济发展。14个港口城市的政策扶持措施主要包括:(1)扩大对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包括利用外资建设项目的审批权。(2)对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所得税减按24%的税率征收。(3)支持老企业的技术改造,实行税前还贷;为此进口的关键设备5年内(后延长至1993年)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工商统一税;国家还为这些城市先后拨出28.2亿美元的外汇额度,用于技术改造。
(4)除北海和温州两市外,其它12个市举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并给以类似经济特区的政策支持。
第三阶段,进一步扩大沿海开放区域。1985年2月,党中央提出了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发展外向型经济,抓住机遇走向国际市场。先后决定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洲地区和环渤海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这些地区共包括41个市、218个县,使我国从南到北在沿海地区形成了一条包括2亿多人口的开放地带。
随着《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的贯彻,开放3个地区和两个半岛的工作陆续展开。从1985年起,国家即在这些开放地区给予优惠政策,包括:扩大这些地区的自主权、对外商投资的税收优惠和简化外商出入境手续等方面。主要是:①适当扩大这些地区内省辖市人民政府及某些县人民政府对利用外资进行老企业技术改造和建设新厂的审批权限;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这些地区发展出口增加创汇的重点行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在资金安排、设备供应、技术指导等方面,要积极支持,优先安排;③在这些城市的市区、县的城关区(或经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点工业卫星镇)举办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属于生产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其企业所得税可以按现行税法规定的税率打八折征收,地方所得税是否减免,可由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④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的生产进口产品、安家物品、自用的交通工具(限合理数量)和企业的产品出口(不含国家限制出口产品)在进出口关税和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上享有优惠措施;⑤扩大外贸出口经营权;⑥提供优惠的外汇贷款、留成,用以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优良品种;⑦要从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建立,经历了由小到大,先"小三角"后"大三角"的发展过程。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建立,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布局,使我国对外开放由城市扩展到广大农村,大大扩大和拓宽了对外开放的规模和领域。时至今日,沿海经济开放区的面貌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年人均GDP约为3000美元(2003年),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第四阶段,开发开放上海浦东新区。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精神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建议,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开放和开发浦东新区,并于1990年6月2日正式批准。在浦东地区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特区的政策,这将带动拥有3亿人口、180万平方公里长江流域腹地的发展。
浦东新区按照不同功能定位设立的陆家嘴金融贸易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外高桥保税区和张江高科技园区等四个功能小区,经过奋力开拓、艰苦创业已开始全面出形象、出功能、出效益。其中,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是中国唯一以金融贸易功能命名的开发区,与上海浦西市中心一江之隔,规划面积28平方公里。目前已是“百鸟争栖”的可喜局面,外国资本的直接投资和国内各地的投资迅猛,各类金融商贸机构云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