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离婚想在中国再婚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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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离婚想在中国再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导读:本案中的当事人在国外离婚,回国后又想再婚,国外的离婚判决可以直接被我国法院认可吗?当事人可以不办理其他手续就向普通人一样与心仪对象在民政机关登记结婚吗?根据我国的法律,当事人若想再婚成功,必须将外国法院作的离婚判决经我国法院确认后办理结婚登记!
咨询:
我是一名外籍华人,2004年与中国公民于某结婚,2006年经澳大利亚法院判决离婚。现在我与另外一名中国公民去登记结婚,请问我需要办理的手续和一般的登记结婚有无区别?是否需要办理特别手续?
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能否向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复函》中规定,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由外国法院判决离婚后,在中国境内又申请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如果前一婚姻关系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该外国人则应就前一婚姻关系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后,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无误才能予以婚姻登记。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没有时间限制。
所以,你若想在中国境内申请与另一名中国公民结婚,应当先就你和前妻的离婚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