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普通本科专业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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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普通本科专业评估方案
一、专业评估的目的
专业评估旨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观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和改善学校对专业的宏观管理和具体指导,促进有关部门和二级院(系)不断提高质量意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及管理,挖掘潜力,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改善办学条件,逐步积淀形成和发扬专业的优势和特色,逐步建立和完善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和文化建设服务。
二、专业评估的原则和范围
(一)专业评估坚持如下原则:
1、导向性:评估方案力求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与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对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反映现阶段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基本走势与发展方向,加强规范管理,鼓励改革创新,促进本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专业的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2、建设性:评估工作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评估,促进学校相关部门和二级院(系)及时了解掌握专业的现状和协调解决专业存在的问题,理顺关系,加强建设,确保质量。
3、科学性:评估指标体系的确定,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要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力求按照专业的建设发展规律设计指标和标准,体现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的结合。
4、可行性: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程序力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便于操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办专业、精品专业等本科专业的评估。
附:广西艺术学院普通本科专业评估方案
广西艺术学院
二○○六年八月二日
1
附件
广西艺术学院
普通本科专业评估方案
广西艺术学院教务处
二○○六年七月
一、评估指标体系(有“★”号的为重要指标)
二、评估结果及其它说明
(一)本方案适用于新办专业、精品专业、重点专业等本科专业的评估,本科专业的评估采取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
(二)本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总共24项,另加特色项目。其中重要项目14项,一般项目10项,另加特色项目。
(三)本指标体系只给出A、C两级标准,介于A、C之间为B级,达不到C级为D级。
(四)对二级指标评判,有2个观测点的必须2个达到A方可评为A;3个观测点的必须是3A或2A、1B方可评为A;4个观测点的必须是4A或3A、1B方可评为A。
(五)评估结论分为四个等级: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其标准为:
优秀:C≤2,A≥16(其中重要项目A≥7,C=0),特色鲜明。
良好:A≥10(其中重要项目A≥5,C≤1,D=0,一般项目D≤1),有特色项目。
合格:D≤5(其中重要项目D=0)。
不合格:D≥5(其中重要项目D≥1)。
特色项目的评估参考等级:A级:特色鲜明;B级:特色较鲜明;C级:有特色项目;D级:无特色项目。
(六)本评估方案中的有关数据,除评估方案中有特殊说明的外,一般填报、统计最近三年的数据。
三、评估指标内涵与评估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