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可否规避遗产税 人寿保险可避债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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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既不能避税也不能避债

保险既不能避税也不能避债

一些业务员在产品宣传中,买保险有2个最大的好处,一个是买保险能避税,一个就是买保险能避债。

关于避税,一般十有八九要扯到遗产税。

那意思就是国家很快就要开征遗产税,草案都制定好了。

一旦开征遗产税,有钱人的财产大半要缴税。

缴税,要用现金,到期缴不上,财产充公。

而人寿保险,只要指定受益人,就可以避税,因此买保险是最好的避税方法,也是国际通行惯例,,,关于避债,通常用的经典武器就是《保险法》第23条,大致意思就是即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公司把保险金交给受益人。

还有列举《合同法》第73条的,大概意思就是人寿保险属于个人专属债务,而个人专属债务,别人是无权“动”的,因此保险能够避债。

还有一些,干脆用嘴“自创”法律,说国家法律规定,保险不得被强制执行,,,,我们一个一个地说。

一,买保险能避税吗?或者说买保险,能避遗产税吗?保险和税务的关系,个人所得税法有规定,即人寿保险的赔付金免征所得税。

这是到目前为止,保险跟个人税务最明确的关系。

也就是说,只有“保险理赔金免征个税”是有法律依据的,其它的,关于分红、生存领取、满期给付的免税之说,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那么,我们可以用买保险的方法来避税吗?这根本就是忽悠人!理由很简单,除非你买保险的保费,能在税前支出,否则,你的钱已经是缴过个税之后的收入了,那还避什么避!在保单的运行过程中,可能会有一定的增值。

而我国并未对类似的投资收益征税个税,不存在的税,为什么要避?!最后,我们再看看理赔环节。

寿险理赔金,本质上就是对客户灾后的经济补偿,说白了,那钱是被保险人拿健康,甚至是生命换来的,同其它那些侵害民事赔偿一样,这算是收入吗?!买保险能避遗产税吗?先不说遗产税到底离我们有多远,就算它明天就开征了,以目前市场上的终身险产品,根本没有可操作性。

避税的目的,是省钱。

而现在的终身险产品,比如分红险,保费加起来,连同在未来损失的时间价值,会超过保额!为避1块钱的税,甚至要搭进去2块钱买保险,这税,还避个什么劲?那还不如老老实实照章纳税,既博得了一个好名声,还省1块钱!有人可能要说,遗产税必须由继承人缴现金。

保险可以避债避税吗?

保险可以避债避税吗?

保险可以避债避税吗?作者:高英杰来源:《上海企业》2013年第02期《2012胡润财富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内地的千万富豪人数第一次突破102万人。

以此数据,每1300名中国人中就有1人是千万富豪。

越来越多的富豪重视保险的作用,保额千万甚至过亿的保单屡见不鲜。

避债避税或是富豪购买巨额保单的主要原因。

那么,保险真的可以避债避税么?一、保险能避债么?美国安然公司创始人肯尼斯·莱的事迹是国外保险避债的经典案例。

破产前,他购买了400万美元的商业年金保险。

破产后,肯尼斯夫妇每年约领取90万美元的巨额年金。

由于美国法律的保护,债权人无权要求用该笔款项来偿还债务。

在我国内地,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保险也具备资产保全功能,即通常所讲的“避债”。

具体条件包括:第一,保险产品中的人寿保险避债功能最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第十二条,人寿保险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由此可见,人寿保险及其保险金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不受民事债权债务纠纷的困扰。

而其他类型的保险,比如,万能和投连险的投资账户,尚无法律条文明确“避债”;第二,人寿保险的“避债”属于民法范畴,对刑法则无能为力。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涉及的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其保险合同无效,或无法证明其购买资金来源非法,则该合同项下相关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归属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但如果其资金是违法所得,则保险也要依法追缴;第三,保险合同必须指定受益人,才能“避债”。

如果保单中受益人为法定,则身故保险金将成为遗产,不受到相应法规的保护,不具备资产保全功能;第四,终身型人寿保险“避债”功能最强。

人寿保险的避债功能仅在保险合同存续期内有效。

因此,当合同期满后,其保险费及相关孳息不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人寿保险真能避债避税吗

人寿保险真能避债避税吗

人寿保险真能避债避税吗人寿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为被保险人的家人在其去世后提供经济保障。

随着人们对未来的担忧不断增加,人寿保险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一些人可能对人寿保险是否真的能够避债避税存在疑虑。

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为大家解开疑惑。

我们来看人寿保险是否能够帮助人们避债。

在很多情况下,人寿保险确实能够帮助被保险人家人避免负担巨大的债务。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被保险人去世后,其遗产将被用于偿还未偿还的债务。

如果被保险人购买了足够的人寿保险,保险公司将支付给受益人一定的保险金,该保险金可以用来偿还债务,从而减轻家人的经济压力。

人寿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人们避免债务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债务都能够通过人寿保险进行避免。

在一些情况下,被保险人的债务可能超过其人寿保险的赔偿限额,这时候保险公司将不会支付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

人寿保险还可能受到不同杠杆的约束,无法覆盖某些特殊种类的债务。

在购买人寿保险时,需要仔细了解保险条款,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险金额和保险类型。

接下来,我们来看人寿保险是否能够帮助人们避税。

在很多国家,购买人寿保险的部分支出可能享受税收优惠,这意味着购买人寿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纳税额。

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增长通常也是免税的,在一些国家,被保险人去世后保险金也不会被视为遗产税的一部分。

从税收角度来看,人寿保险确实有一定的优势。

需要注意的是,人寿保险并不是一种完全的避税工具。

购买人寿保险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是有限的,而且具体政策会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人寿保险也有一些可能会导致税收的情况,例如提前解除合同或者通过投资型人寿保险进行投资等情况。

在购买人寿保险时,需要仔细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纳税问题。

人寿保险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人们避债避税,在家庭财务规划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人寿保险并非万能的解决方案,在具体应用时需要根据个人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和规划。

购买人寿保险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了解相关政策和风险,做出明智的决策。

从法律视角解读人寿保险与遗产税

从法律视角解读人寿保险与遗产税

下列各项丌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戒不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的遗产税;国 务院规定丌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的其他遗产。
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根据这条的规定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后因死亡所获得的理赔保险金 是丌属亍应征税的遗产,因此丌必进行交税。这就是人寿保险可以进行避税 的法律依据。
台湾国泰建设股仹有限公司董事长、霖园关 系企业集团核心人物蔡万霖,有“聚财之神”的美 名。2004年,蔡万霖去丐留下超46亿美元的巨额遗 产,按照当地税制,其子女需缴纳超过700亿元新 台币的遗产税,但由亍蔡万霖曾购买价值数十亿新 台币的人寿保险。最终,其子女缴纳遗产税金额大 大降低。
以上两个截然相反的案例丌难看出,购买巨额人寿保险对亍富人来说, 已经是一种难以忽视的理想避税手段。
(二)人寿保险的死亡给付可以规避遗产税 《草案》第五条规定,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丌 计入应征遗产税总额。但人寿保险的死亡给付用以规避遗产税是有条件 的,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如果保单未指定明确的受益人、受益人先亍 被保险人死亡丏无其它受益人,戒者受益人依法丧失戒放弃受益权丏无 其它受益人的情况,保险金则作为遗产处理,应缴纳遗产税。因此,只 有在人寿保险指定受益人时,理赔保险金才丌得作为被保险人遗产。
对亍指定受益人的要求,我国保险法也有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戒
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戒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戒
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收益仹额;未确定受益仹额的,受益人按 照相等仹额享受收益权。被保险人戒投保人也可以在被保险人身敀的 仸何时间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因此,被继承人应合理利用 人寿保险在生前做好自己的遗产规划,以达到规避遗产税的目的。

保险可以理财、避债和避税?真相是有人在忽悠你!

保险可以理财、避债和避税?真相是有人在忽悠你!

保险可以理财、避债和避税?真相是有人在忽悠你!保险销售人员经常会说,保险不仅能给你保障,还能帮你理财、避债和避税。

一姐告诉你,但凡这么跟你说要你买保险的人,别信,他们绝对是在忽悠你!关于保险理财、避债、避税这三个所谓的额外功能,大部分情况下都是销售人员给你挖的陷阱,我来跟大家说说这其中的门道。

1 保险的理财功能保险的理财功能我之前讲过很多次了,保险真的不适合用来理财。

那些所谓的有保障功能的理财型保险,都是用“1个主险+N个附加险”的保险组合模式来迷惑你。

虽然理财型保险包含的保障多,但是价格也高啊。

同样一笔钱,你能买到50万元保额的重疾险,但买理财型保险获得的重疾保额通常就只有20~30万元,拿到的保额大打折扣。

我一直强调,买保险就是买保额,如果你的保额不足,那你的抗风险能力就会很低,这样的保险买了之后,跟你的初衷是违背的!而在收益方面,你记住了,分红险和万能险的收益是不确定的,保险公司并不保证你每年的收益情况。

同时,分红险的分红是没有保底收益率的,万能险监管规定的最低收益率则是2.5%。

所以,如果你买了分红险这种,就算保险公司只给你不到1%的分红,你也只能照单全收,因为保险合同里早就注明了分红是不确定的。

另外,这种理财型保险的流动性很差,你想把交的保费连同收益一起取出来,只能等保险满期,要么就只能直接退保。

而理财型保险满期时间就很长了,一般需要10年以上,有的甚至是终生,你如果等不了选择退保,那你的保费肯定是亏损的。

所以你别迷信保险的理财功能,如果你是追求收益的话,还是正正经经去买理财产品吧。

2 保险的避债功能保险可以避债,应该算保险销售人员话术里最深入人心的卖点了。

按照很多销售人员的说法,你买的保险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被债权人强制要求拿这笔钱来抵债。

如果下次有人跟你这样说,你可以打电话到银保监会去举报他们销售误导。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并不能完全避债,只有在两个限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避债。

注意,我这里说的是“有可能”。

保险可避税避债

保险可避税避债

保险可避税避债买天价保单可留巨额“遗产”2011年07月06日 17:11 来源:武汉晨报年缴保费50万保身故,最高风险保额2000万元保险可避税避债,已成个人财产保全重要途径年缴保费50.7万元,60岁前身故可获得2000万赔偿。

近日,市民李先生给自己购买了一份保身故的天价保单,为家人留下了一笔巨额“遗产”。

李先生经商多年,尽管个人资产上千万,仍缺少安全感。

由于女儿马上准备出国留学,需要大笔资金,加上生意场上变幻无常,李迫切希望给家人提供一份保障。

在太平人寿湖北分公司代理人的推荐下,李先生选择了该公司一款保身故的分红险。

从43岁起缴费至60岁,年缴保费50.7万元,身故后可获1000万元赔偿及产品分红;若被保人60岁前身故,则可获得2000万元赔偿及分红,保险随即终止,无需交纳剩余保费。

“和普通保单不同,保额上千万的天价保单通常需要客户进行面谈、体检,并提供财务资料。

”太平人寿湖北分公司相关核保人士称,天价保单(意外险除外)虽然带来了高保费,但也意味着高风险,一旦被保人出险,保险公司将面临巨额赔偿,因此核保时相当谨慎。

此外,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还对此保单进行再保险,分担了部分风险。

对于客户来说,购买这份保险相当于给家人留下了一笔巨额“遗产”,一旦被保人身故,家人可获得一笔不菲的赔偿及分红。

天价保单成富人避税避债重要途径记者从生命人寿湖北分公司、信诚人寿湖北分公司等本地保险公司了解到,近年来,公司承保的年缴保费超10万、保额上百万的天价保单明显增加,其中以保障型保险居多。

“购买天价保单的多是生意人,目的主要是避税和避债。

”信诚人寿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汪葆华称,根据《合同法》规定,人寿保险不属于债务追偿范围,账户资金不受债务纠纷困扰。

债权人不能拿债务人的保险来抵债;而投保人购买保险的资金也不用纳税,是种合理避税的手段。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向东则称,虽然我国目前尚未开始征收遗产税,但从国外经验来看,保险金不在遗产税征收之列。

买了人寿保险可不可以进行避债

买了人寿保险可不可以进行避债

买了⼈寿保险可不可以进⾏避债 ⼈寿保险,⼜称寿险,是属于⼈⾝保险的其中⼀种,如果被保险⼈在保险起见⽣存或者死亡,保险公司将按规定赔付保险⾦给获益⼈的⼀种保险。

寿险是⼀种全世界公认的资产保全的⼯具,可以⽤来保全家庭资产,也有⼈⽤它来进⾏“避债”。

下⾯店铺来告诉⼤家买了⼈寿保险可不可以进⾏避债。

【⼈寿保险案例】 胡某是云南⼀位⽼板,其妻李某家庭主妇,⽆固定收⼊,有两个孩⼦,资产颇丰,同时⽋银⾏贷款2200万。

2014年5⽉胡某意外死亡,银⾏在对其债务追缴的过程中发现,胡某企业和家庭主要资产全部执⾏后不⾜以偿还银⾏贷款,尚⽋1000万。

随后银⾏发现,胡某早年在保险公司买了6张寿险保单,赔款共计700多万,于是银⾏将李某诉⾄法院,主张该赔款必须⽤于偿还银⾏贷款但最终败诉。

该案例最近作为保险“避债”的经典案例被⼴泛流传。

殊不知在这个案例中,胡某在指定⾝故受益⼈的时候,稍有不慎就会⽆法起到保全作⽤,常见的错误安排有以下⼏种: 案例错误⼀ 未明确指定⾝故受益⼈,或者原⾝故受益⼈死亡后,未及时重新指定⾝故受益⼈。

如果胡某未明确指定⾝故受益⼈,则根据《保险法》第四⼗⼆条的规定:700万赔款作为胡某的遗产,由胡某的妻⼦及两个孩⼦平分,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三⼗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因此,700万必须先清偿胡某⽋银⾏的债务,剩余部分才可以继承,否则保全作⽤⽆法实现。

案例错误⼆ 指定妻⼦为第⼀顺位受益⼈,未指定第⼆顺序继承⼈,或者指定其两个⼉⼦为第⼆顺序受益⼈,这种错误极为常见。

胡某所⽋银⾏债务,既然需要⽤其全部家庭资产还债,说明肯定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须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双⽅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因此妻⼦李某对丈夫胡某所⽋银⾏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妻⼦李某作为胡某的⾝故受益⼈取得保险⾦虽然不属于胡某的遗产— 根据《保险法》第四⼗⼆条及《保险法》第⼆⼗三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法⼲预保险⼈履⾏赔偿或者给付保险⾦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或者受益⼈取得保险⾦的权利。

保险真的可以避税吗

保险真的可以避税吗

买保险避遗产税和避债,典型的保险骗术买保险,只要指定了受益人,就能避遗产税,而且还能不受债务追偿,即可以避债。

持这种观点的保险业务员,绝不在少数。

而且,他们往往信誓旦旦,别人质疑,那就是不懂保险;有人反对,就是不懂理财。

真实的情况是怎么样的?说穿了,那不过都是保险骗子的骗术而已。

先来看看保险避遗产税。

暂且不论遗产税究竟离我们有多远。

持这种观点的人,依据的法宝就是所谓的《遗产税法》草案。

该草案中,确实有这样的规定:指定受益人的人寿保险金,不计入遗产总额。

问题是,仅仅凭这一条,就能说买保险可以避遗产税吗?我国台湾地区的《遗产赠与税法》也跟我们所谓的草案有几乎完全相同的规定,可到了现实生活当中,通过一些列的实施细则、司法解释,对投保时的年龄和身体状况、缴费方式、具体的产品种类等等,都有一系列的严格限制!绝不是买个所谓的富人险就能避遗产税。

而我国内地,至今并没有、也不可能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实施细则出台。

业务员煞有介事地围绕指定受益人反复转圈子,把一个子虚乌有、还没影的东西,说的活灵活现,这不是骗人,又是什么?可能有人要说,买保险避遗产税,是国际惯例!可国际究竟是怎么样的惯例,你清楚吗?保险公司告诉你了吗?以美国为例,在对于联邦遗产税的问题上,美国把保险,区分2种不同情况。

如果保单所有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个人,即我们所说的自己给自己买保险,就算指定了受益人,保险金完全要计入到遗产,该缴的遗产税,一分钱也不会少。

对于那些不是同一人的,即张三给李四买保险,李四的身故保险金,确实是免缴遗产税的。

但这是不是就意味这样做一定能避税?不一定!这要看张三所支付的保费(某种情况下看现金价值)有没有超过张三的赠与税起征点!对于超过的部分,要缴纳赠与税。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节税,跟具体的产品有直接关系!当保费远远低于保额时,是划算的,确实能够起到节税的作用。

可如果保费接近甚至大于保额,则毫无意义。

反观我们目前市场上的终身险,保费能比保额低多少?!一份终身险,累计所冻结的保费,连同在未来数十年中损失掉的时间价值,往往会超过保额。

人寿保险真能避债避税吗

人寿保险真能避债避税吗

人寿保险真能避债避税吗
人寿保险并不能直接避债和避税,但它可以在个人财务规划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提供一些财务保障和税收优惠。

人寿保险可以提供财务保障。

当受益人在保单持有人身故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金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

这可以用来替代保单持有人的收入,支付家庭的日常开支,还清贷款或支付其他债务。

在意外事故发生时,人寿保险可以帮助家庭避免债务问题。

人寿保险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人寿保险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在某些国家中,购买人寿保险的保费可以在个人所得税中得到扣除。

在保险金给付时,一般不会产生个人所得税。

人寿保险并不能直接用于避债和避税。

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保险金只能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无法用于避免其他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债务。

避税是指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合法手段减少纳税责任,而不是通过人寿保险来规避纳税义务。

任何试图通过滥用人寿保险来逃避债务和逃避税收责任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论人寿保险的避债和免税问题

论人寿保险的避债和免税问题

论人寿保险的避债和免税问题【摘要】人寿保险在财务规划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仅能帮助人们避免债务危机,还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通过人寿保险,可以有效规避遗留债务给家庭带来的财务负担。

人寿保险在投资方面也有免税的优势,可以帮助资产增值并提供额外收入。

选择适合自己的人寿保险产品是至关重要的,需要综合考虑保额、保费、保障范围等因素。

了解人寿保险的税收政策也是必要的,以便合理规划财务。

避债与免税是人寿保险的重要价值所在,未来人寿保险在财务规划中的发展空间广阔,将继续为人们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福利。

【关键词】人寿保险、避债、免税、财务规划、投资、税收政策、保险产品选择、未来发展1. 引言1.1 什么是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一种长期的保险产品,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意外风险或意外事故发生时提供财务保障。

人寿保险通常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定期寿险,另一种是终身寿险。

定期寿险是在保险期内出现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向保险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而终身寿险则是在被保险人去世后或保险期满时支付保险金。

人寿保险的基本原理是通过缴纳保险费来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保险费的金额和保障的范围由保险合同中约定。

人寿保险的好处在于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支持,帮助家庭度过困难时期,并确保被保险人的身边亲人在不幸情况下不会负担过重的经济压力。

人寿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在财务规划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通过购买人寿保险,被保险人可以在不幸事件发生时获得经济支持,并保障家人的生活。

人寿保险不仅可以帮助家庭规避债务风险,同时还可以在税收方面带来一定优惠。

1.2 避债与免税的重要性免税是人寿保险的一个重要优势之一。

根据税收法规,人们在购买人寿保险时通常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比如免除保单转让所得税、减免遗产税等。

这些税收政策的存在,不仅能够减轻个人的负担,也可以鼓励更多人购买人寿保险,建立起更加健康的保险市场。

避债与免税是人寿保险在财务规划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对于个人和家庭的财务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论人寿保险的避债和免税问题

论人寿保险的避债和免税问题

论人寿保险的避债和免税问题【摘要】本文将探讨人寿保险在避债和免税方面的重要性。

在将介绍人寿保险的定义以及避债和免税的概念。

在将阐述人寿保险如何帮助避债,以及其免税优势。

同时分析避债策略与人寿保险的关系,以及免税规划与人寿保险的实现方式。

探讨税务筹划与人寿保险的相关内容。

结论部分将总结人寿保险在避债和免税方面的重要性,并展望未来发展趋势。

给出个人应如何规划人寿保险的建议。

通过本文的探讨,读者将更好地了解人寿保险在避债和免税方面的作用,以及如何更好地规划个人财务。

【关键词】人寿保险、避债、免税、税务筹划、益处、规划、发展趋势1. 引言1.1 人寿保险的定义人寿保险是指一种保险产品,通过一定的支付保费,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死亡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时向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一定的保险金额的一种方式。

人寿保险的作用在于为被保险人提供一定的经济安全保障,确保其家人在他去世后能够继续生活。

人寿保险主要分为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两种类型,终身寿险保障期限一般为终身,而定期寿险保障期限为一定的年限。

人寿保险具有长期性、积累性和风险保障等特点,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长期的经济保障。

人寿保险还可以作为财富传承工具,帮助被保险人规划财富传承和家庭财务安排。

人寿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对于家庭和个人的财务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在面对避债和免税等财务问题时,人寿保险也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1.2 避债和免税的概念在金融领域,避债和免税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对个人财务规划和财务安全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避债是指通过一系列策略和手段来减少个人或家庭负债的过程。

避债的目的是减轻经济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以及保护个人资产。

人们可以通过有效的负债管理、提高收入水平、控制消费行为等方式来实现避债的目的。

在面临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当下,避债显得尤为重要。

免税是指个人或家庭在纳税方面获得的优惠或减免。

通过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和规定,个人可以合法地降低纳税金额,从而在财务规划中获得更多的收益和利益。

人寿保险的避债和免税问题分析

人寿保险的避债和免税问题分析

人寿保险的避债和免税问题分析购买人寿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转嫁风险分担损失,但从人寿保险合同中保险受益金的给付属于“约定给付”这一特征中我们发现,对于富人来说,人寿保险合同中的这笔财富(保险收益金)都归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所有。

由于法律没有限制人寿保险合同的最高限额,也就是说只要是人寿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人寿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协商一致,人寿保险合同的标的额就可以有无限大的空间。

一、人寿保险合同的功能演化与合法避债问题分析1、人寿保险的功能演化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产生最早的一个险种,人寿保险之所以产生的初衷--转嫁人生由于生死所带来的风险。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寿保险的目的又从最初的转嫁风险演变成保全资产,成为公司股东用以避债免税的常用工具。

2、人寿保险合同的合法避债分析人的寿命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也就是说是无价的。

当人的寿命作为保险的被保障对象时,其价值则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人寿保险赔偿金的给付是合同约定给付金额,保险公司只是依照人寿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可以理解为投保人投保多少就可以得到多少。

3、人寿保险合同本身的风险隔离墙作用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属于个人的财产应当是安全的,一般不会受到公司经营不善甚至破产所产生的债务的侵害。

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公司法》的这一规定恰恰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陷阱,有时会出现公司经营不善累及家庭和个人财产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种制度主要是为了防止公司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同一身份证名下的同一个人一经人寿保险合同的签订就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笔账,债权人只可以依法向公司法人或公司股东追讨债务,而不能向一个公司以外的自然人及其家人追讨债务。

人寿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人寿保险公司和投保人。

--当人寿保险合同生效后会发生如下法律后果:(1)受益权具有排他性,除同一顺序受益人外,其他人都无权分享或剥夺受益人的受益权,即使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是债权人也没有这个权利。

人寿保险真能避债避税吗

人寿保险真能避债避税吗

人寿保险真能避债避税吗
人寿保险是一种风险保障和资产传承的金融工具,其主要作用是通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以获取保险公司在未来对于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死亡而遭受损失的赔偿。

对于投保人来说,人寿保险是否能避债避税确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下面从税务角度来分析人寿保险的避债避税特点。

首先,从纳税角度来看,人寿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税。

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个人购买的人寿保险按照实际支付的保费所得的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就意味着,如果投保人购买的是有利于避税的人寿保险产品,他们可以通过购买人寿保险来减少自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且在人寿保险企业领取保险金时也免受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其次,从财产安排的角度来看,投保人可以通过购买人寿保险进行财产保全,以减少债权人的索取风险。

在我国,人寿保险的保险金可以免除受益人缴纳法定继承税,这就使得投保人可以在遭受债务风险时自己或其家庭成员的利益得以最大化的保障。

同时,对于企业来说,他们也可以通过购买人寿保险,将其在合法范围内的利益变成无形的资产以保全财产。

总之,人寿保险的避债避税特点确实存在,但在投保时应该注意,不能因为追求避税效益而忽略了其本质的保险功能,需要合理地规划财务,在保险与其他金融工具中做出明智的选择,达到最优的财务效益。

人寿保险真能避债避税吗

人寿保险真能避债避税吗

人寿保险真能避债避税吗人寿保险是一种常见的保险类型,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帮助人们避免财务风险,如意外损失等。

除此之外,人寿保险还被认为是一种可以避免债务和税务的方式。

但是,这个观点是否正确呢?本文就来探讨一下。

先从避债方面来看。

人们普遍认为,遗产受益人拿到寿险理赔金后,可以避免可能产生的遗产负债,达到债务避免的目的。

但实际上,这个说法是有误的。

如果被保险人在办理保险时没有指明受益人,则保险金的归属权将会变得复杂,并可能导致遗产分配争议。

而今天的大多数人寿保险协议,都要求指明受益人。

所以,如果保险人在办理寿险时指明了受益人,那么理赔金额将被直接支付给受益人,而非遗产持有人,因此无法达到债务避免的目的。

再来说说避税方面。

人们认为,购买人寿保险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

然而,实际上这种情况也是有一定误区的。

购买人寿保险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但具体优惠标准与相关的税法和政策是有关联的。

而且,税收优惠的额度是有上限的,通常是按照税前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计算。

此外,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人们需要在购买人寿保险前充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以避免因为误解导致税务问题。

总之,人寿保险本质上是为了避免财务风险和不确定性,它并不是为了避债和避税而存在的。

如果人们想要有效地避免债务和税务问题,需要在保险外另寻他法。

例如,可以考虑购买国债或其他稳健的投资方式来平衡资产和负债;还可以委托专业的税务机构来规避税收风险。

综上所述,人寿保险在避免财务风险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在避债和避税方面并不是一个十分可靠的选择。

人们需要认真了解保险的相关条款和政策,从而更好地规划个人的财务安全。

人寿保险真能避债避税吗

人寿保险真能避债避税吗

人寿保险真能避债避税吗?作者:熊光明来源:《时代金融》2019年第07期摘要:本文通过对债务风险、财富传承风险的分析,并梳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院判例,得出人寿保险可以作为财富管理和税收筹划的一部分,但不能作为避债避税的主要工具。

保险姓保不仅仅是从投资向保障回归,更是保险由不规范走向规范的过程。

关键词:人寿保险法律避债避税一、引言2017年,贝恩公司发布的《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1000万元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规模已达到158万人,高净值人数持续快速增长。

随着个人财富的大量积累,高净值人群将财富管理的目标更多地由财富增长向财富保值转变。

事实上,不仅高净值人群需要财富管理,中产阶级也同样有财富保值的需求。

然而,财富保值并非易事,风险无处不在,其中债务风险和财富传承风险是财富管理的重点之一。

人寿保险作为财富管理的重要工具,除了分散风险外,是否真如部分群体所说的具有强大的避债避税功能?二、债务风险与财富传承风险(一)债务风险家庭财产未与企业财产相分离,容易产生无限责任,部分企业性质也决定了企业主或股东可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小微企业作为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于财务制度和财务意识的匮乏,没有或无能力将企业资产与家庭资产相分离,因此会产生了一系列弊病或风险,如资产所有权界限模糊,债务追偿时往往被迫承担无限责任,使得家庭缺乏保障;私人资产缺乏稳定性和合理规划,不利于家庭财富管理。

此外,《合伙企業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除了企业经营可能带来无限责任外,家庭变故也可能带来极大的债务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名为有限,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股东也会承担无限责任,即是说不存在绝对意义的“有限责任”。

如《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保险金免征遗产税 购买什么保险才能避税?

保险金免征遗产税 购买什么保险才能避税?

保险金免征遗产税购买什么保险才能避税?【编者按】购买保险,就真能避税了吗?保险专家表示,只有传统保障型寿险产品才能避债避税,而诸如投连险、意外险这些保险产品是不能达到此目的的。

很多投保人在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就盲目进行了投保,最后并没有达到利用保险产品避债避税的功效。

2008年10月,台塑集团创始者王永庆在美国家中逝世。

扣除海外资产,他在台湾留下逾600亿元新台币的巨额遗产,他的继承人需缴纳119亿元遗产税。

日前,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发布的《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中期成果报告认为,开征遗产税的时机已经成熟,建议在十二五期间征收,起征点定为500万元。

正逢两会召开,这份报告将遗产税话题再次引爆。

其实,在国外,遗产税法已经实行好久好久了,在外国,有钱人什么都可以不怕,但是唯有遗产税法他们是最害怕的,为什么呢?因为当一个有钱人要在他离开地球的时候,他留下来的遗产,国家要征收50%的遗产税。

而且不能在他留下的遗产里扣除的,必需要交现金的。

保险金不必偿还债务不久前吴凡(化名)在一场意外事故中不幸身故,由于其生前投保了50万元的人寿保险,其父母从保险公司拿到了50万元的保险金。

但很快吴凡生前的生意伙伴曾某就找上门了。

原来,吴凡生前因为做生意欠了曾某8万多元的债务。

于是,曾某提出应拿保险金来抵债。

对此,中意人寿四川分公司的保险专家解释,根据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单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一旦保险事故发生,被指定的受益人将取得保险赔偿金。

这是投保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所作的赠予,属投保人生前已处分的财产,它不是投保人的遗产,已成为受益人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也不能用来偿还投保人生前的债务。

保险金免征遗产税与王永庆截然相反的是,台湾首富蔡万霖2004年去世时也遗下超过46亿美元的庞大财产。

按照当时台湾税制,其子女需缴纳超过700亿元新台币的遗产税。

不过,由于蔡万霖生前通过多种合理渠道,包括曾购买价值数十亿新台币的人寿保险产品。

人寿保险“税收筹划”的法律依据

人寿保险“税收筹划”的法律依据

04
万能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的收 益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万能寿险投资连结保险与普通的保险不同,其具有明确的投资属性,无论 是保险的结构 · 保险资产的流动性 · 保险资产的可投资性都和一般终身寿险 有区别。在国内,其收益目前虽然暂时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也存在争 议。在国外,也只有领取现金价值会牵涉所得税。
(二)遗产税之“他山之石”
• 台湾地区的“中华名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保险金额约定 于被保险人死亡时给付于其所指定之受益者,其金额不得作为被保 险之遗产。 • 加拿大没有遗产税,但不意味加拿大认得遗产税不需要缴税,而且 恰恰相反,加拿大高净值人去世时,往往会有很重的税收负担,这 就是所谓的“最后一次缴税”,主要是“资本利得税” • 美国对人寿保险赔偿金是否需要计入被保险认的遗产有着非常特殊 的规定,如果在被保险人死亡时,被保险人还持有这份保单,择期 保险赔偿金就将计入被保险人的遗产
05
个人缴纳人寿保险的保费是 否可以税前列支
• 2015年12月,财政部· 国税总局· 保监会联合发布《财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 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商业健康险 个人所得税政策将在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四个直辖市, 及各省· 自治区各选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 力的城市进行试点。在这些试点城市中,个人若购买符 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 准在个人所得税予以扣除。 • 个人购买健康保险之外的其他人寿保险,我国目前不能 税前列支。在国际上,一般也只有购买健康保险才能享 受税收优惠。
02
人寿保险理赔金与所得税问题
除遗产税外,人寿保险赔偿 金要面临的就是另外一大税 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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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很强的变现能力
我们知道,遗产税的缴纳必须以现金的形式,继承人在得到遗产之前,首先必须缴纳大笔遗产税。如果继承人本身没钱,则只能通过拍卖固定资产的方式来获取大量现金,这会造成财富的缩水。但如果之前购买了足额的人寿保险,当被保险人死亡后,其指定受益人(一般为法定继承人)则可以马上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大笔现金,用以缴纳遗产税,能够避免因变现财产而致使财富流失情况的出现。
● 可降低资产总额
由于终身寿险的保险责任较重,其费率也较高。对于一名50 岁的男性而言,终身寿险纯费率约为50%。也就是说,如果这位男士想要购买保额为2000 万元的人寿保险,则需一次性缴纳1000 万元的保费。高额的保费可以有效降低资产总额,从而降低应纳税遗产净额,少交遗产税。
● 提供充足的风险保障
假设为了规避遗产税,李先生购买了一份保额为1000 万元的终身寿险,趸交保费为500 万元。若当前死亡,则应税遗产净额为:1500 - 500 - 20 -50 - 50 - 4 = 876 万元,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5 万元,则实际应缴纳遗产税= 876×40% - 75 = 275.4 万元,而保险赔付金为1000 万元。因此,李先生的家人通过继承和受益所实际得到的财富为:1500 - 500 - 50 - 275.4+ 1000 = 1674.6 万元。两种情形的巨大反差如表1 所示。
保险避税,有多强大?
下面我们举例来说明人寿保险的避税功能。李先生现年50 岁,总资产1500 万元,其中包含一栋价值50 万元的共有房产,假设去世后妻儿皆在。如果按照曾经公布的遗产税草案来测算,我国遗产税采用累进税率,起征点为500 万元,遗产税计算公式为:遗产税=应税遗产净额× 税率-速算扣除数。若李先生死亡,则应税扣除额为124 万元,具体包括:免征额20 万元;丧葬费50 万元;共有房产50 万元;两位第一顺序继承人每人2 万元,共4 万元。按此计算,则应税遗产净额为:1500 - 124 = 1376 万元。根据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征税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为175 万元,故实际应缴纳遗产税= 1376×50% - 175 =513 万元。这样,李先生的妻儿能够实际继承的财富为:1500 - 50 - 513 =937 万元。
最后,法律风险。我国保险法规定,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丧失受益权,则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置,同样需要缴纳遗产税,这样就不能达到保险避税的目的。
● 要理性分析、合理规划
目前,遗产税的开征仍处于讨论阶段,离真正付诸实施还很远。同时,要开征遗产税,必须有一套完善的配套措施,如财产实名制、财产公开登记和申报制度,以及严格的资产评估制度和完善的信用制度等。现阶段,这些配套措施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另外,如果想要保证被保险人死后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那么最好是购买终身寿险而非定期寿险。
● 寿险避税也存在一些风险
首先,生存风险。如果被保险人死亡较晚,对定期寿险而言,超过期限将得不到赔付;对终身寿险而言,可能因为赔付太晚而致使保险金的实际购买力缩水。
其次,利率风险。这与生存风险类似,如果被保险人存活时间较长,则可能会出现实际利率高于寿险预定利率的情况。如果我们把保费拿去投资的话,则可能会获得比保险赔付金更高的收益。
那么,面临可能会开征的遗产税,我们是否应以购买保险的方式来规避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理性看待,切不可盲目购买。
人寿合法避税手段,特别是额度较高的人寿保险。
其实,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支付给受益人的死亡保险金是用来保障受益人基本生活需要的。它是一种原始取得而非继承所得,无须用来偿还死者生前债务,也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在国际上,保险金免税是通行的惯例,而且许多国家的税法也都将受益所得的保险金列为免税范围。在遗产税避税方面,人寿保险主要有三方面的优势。
保险可否规避遗产税 人寿保险可避债避税
今年“两会”前夕,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发布报告称,目前国内开征遗产税的时机已经成熟,并呼吁把握改革时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开征遗产税,起征点定为500 万元。此举立即引发了社会的广泛热议,而不少保险公司也借机大力推销大额寿险保单,并极力宣传人寿保险的避税功能。一时间,保险避税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另外,要让国内民众从思想上接受遗产税的理念,将原本打算留给子女的财富上缴“国库”,显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我们国家在1950 年就提出了遗产税的征收问题,至今仍未实施,可见遗产税开征难度之大。
在这种形势下,我们更要理性分析保险的避税功能,合理规划个人资产,切勿因遗产税的“强制没收财产”功能而恐慌,盲目购买保险。同时,我们应认真比较市面上现有的大额寿险产品,谨慎选择其中保障功能强、保单设计完善的产品,切不可随意购买。
需要注意的事项
● 并非所有保险都可以避税
其实,在所有的保险产品中,只有传统保障型寿险产品才有较好的避债避税效果。我们知道,财产保险和健康保险采用的是损失补偿机制,与遗产税关系不大;其他投资理财型寿险产品,如投资连接险、万能险、分红险等,因其具有很强的投资特性,和生存保障关联不大,在发生债务纠纷时,它们有可能会作为资产被查封或者冻结,因此可能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保险的初衷便是为人们提供风险保障,将人们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及时分散和转移出去。如果事先能够购买足额的人寿保险,则能够在被保险人死亡后留给儿女一笔可观的财富,保障其生活需要。
香港首富李嘉诚曾有一段广为人知的名言:“别人都说我很富有,拥有很多财富。其实,真正属于我个人的财富是给自己和家人买了足够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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