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标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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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厂标识系统管理制度 (1)
电力设施安全标志管理规定 (10)
一、热电厂标识管理规定 (24)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厂标识系统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指导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发电单位在整个规划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制造、施工安装、机组调试、运行维护周期内正确合理地使用KKS编码,规范统一企业资产信息,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电厂管理中的作用,实现企业的整体优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对公司各发电单位电厂标识系统在规划设计阶段、施工安装、调试阶段设备的采购制造阶段试用做了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一)电厂标识系统:指对电厂中各种对象按照其内在联系进行统一分类、统一编码、统一标识的过程和方法,使各种对象的相关信息在电厂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都具有唯一的标识;(二)KKS:德语(Arbeitsreis Krafterk-Kennzeichen System)电厂标识系统的缩写。

KKS编码是一种根据功能、工艺和安装位置等特征,来明确标识发电厂中的系统和设备及其组件的一种代码;
(三)工艺相关标识:指按照在工程中的任务对系统、设备和零部件进行标识;
(四)安装点标识:指标识电气、仪控及设备的装置单元和安装位置;
(五)位置标识:指标识建筑、楼层、房间和消防区域,为电厂中的某个设备、装置和零部件分配唯一地址。

KKS的标识分为三类:工艺相关标识、安装点标识和位置标识。

KKS编码的格式见附件。

根据KKS编码的编制、应用、维护重点不同,分为机组的规划设计、设备的采购制造、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五个阶段,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规范。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发电单位的电厂标识系统管理。

组织与职责
公司电厂标识系统归口管理部门是电力生产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工作。

各发电单位为本制度的执行主体,归口管理部门是生产技术部。

由公司各发电单位担任。

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收集本单位对制度有效性的反馈意见;
(二)负责建立健全KKS编码;
(三)负责KKS编码的正确性及有效性。

执行程序与管理要求
规划设计阶段
(一)设计院确定机组编号、主机编码及主要工艺系统编码。

建立基建编码工作组织机构,以电厂的技术人员和设计院的项目经理为主组建,确定工作重点和负责人,定期(3-6月)或不定期召开编码工作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分发参与各方;
(二)在和设计院签订合同前,必须要求设计院明确专人负责协商KKS编码工作。

必须要求不同设计单位和设备制造商提供的KKS码由一个设计单位进行统一汇总和审核,确保KKS编码规则符合KKS编码导则的规定,相互不发生冲突,不产生重码。

KKS 编码规定应作为合同附件一起签订;
(三)与设计院签订的合同中,还应对设计院KKS编码深度、设备命名原则提出要求,有KKS编码的验收标准及罚则要求,对其深度进行审核。

设备的采购制造阶段
设计院划定各专业的编码范围,编制建构筑物编码、主要系统码、主要设备码、向厂家提出编码要求,编制初版的工程约定和工程索引。

相关单位使用KKS编码记录设备采购、制造的全过程。

施工安装阶段
电厂制定基建期间的KKS编码变更管理标准。

设计院更新工程约定和工程索引,电厂审查后出版;设计院各专业按工程约定和工程索引对系统和设备进行细分编码工作;完成系统和设备编码后,经电厂审查后出版,分发相关单位。

设计院对施工安装过程中增加部分进行编码,经电厂审核后分发相关相关单位。

施工安装过程中的KKS编码变更必须执行KKS编码变更单,经电厂审核后分发相关单位。

相关单位使用KKS编码记录施工、安装全过程。

调试阶段
(一)系统试运前,设计院编制最新版的系统KKS编码清册;电厂对设计院提供的编码清单进行验收,按编码制作不同型式的标识牌进行悬挂,按格式完善设备数据,由信息管理员导入BFS++系统;
(二)机组168小时试生产前,设计院提供最终版的编码约定、编码索引、编码清册,经电厂审查后出版,BFS++管理员根据最终版的编码清册对KKS编码进行补充修改。

安装、调试、监理等单位根据最终版的编码清册对记录数据中的KKS编码进行更改。

机组168小时生产前,完成所有标识牌的悬挂工作;
(三)相关单位使用KKS编码记录调试全过程;
(四)为BFS++整理KKS码前,生产准备部应首先完成下述工作:专业设备划分清晰、明确设备责任人、设备分类结构设计完成、电厂位置结构设计完成、KKS 各字段内容明确、标准统一、设备命名原则已经制定、设备系统图应基本完成、设计院已经提供KKS码的电子版资料;
(五)KKS数据的整理要求。

要满足BFS++的使用,至少应建立如下字段:序号、设备分类、KKS码、设备名称、责任人、专业、维修部门、安全等级、维修策略、质量等级、安装位置1、安装位置2、区域、安装日期、型号、规格、出厂编号、标准、制造商、供应商、零部件清单编号;
(六)KKS 编码数据的字段中设备分类与已经制定的设备分类结构要统一,具体要求如下:
1. 具体的名称要统一,同一类设备应采用相同的分类名称。

这关系到今后BFS++检索功能的实现,一定要严格要求。

KKS编码数据整理人员一定要认真核对,确保同类设备在KKS 编码中分类名称与设备分类结构中的分类名称一一对应,完全相同(注意:解决这个问题时,
只能修改KKS码字段,不要修改设备分类结构中的分类名称);
2. 设备分类结构中的设备分类名称不全时,可以通过增加设备分类结构中的分类名称解决,但必须经过KKS编码管理小组组长审核,并告知所有KKS编码数据整理人员更新设备分类结构。

(七)KKS编码各字段要求:
1. 设备名称不能过长,按照BFS++要求不超过25个字;
2. 关于责任人字段的填写务必保证填写到具体责任人;
3. 关于专业字段的填写统一分为:汽机、锅炉、电气、除灰、二次、热控、化学、燃料、脱硫、脱硝。

各专业再细分的小专业可填写在备注栏(如炉本、高压等);
4. 关于维修部门字段可以填写具体班组,如二次、程控、炉控、机控;
5. 关于安全等级应按设备类别分为A1、A2、A3、B1、B2、B3、C七类;
6. 关于质量等级统一填写“一级”,不得遗漏;
7.安装位置1、安装位置2字段原则上采用中文描述,由KKS码编写人员掌握字符数量不要超过25个字符。

主要反映设备的安装起始点;
8. KKS 编码数据的字段中区域的内容与已经制定的电厂位置结构要统一。

具体要求为:具体的名称要统一,同一区域中的设备应采用相同的区域名称。

这关系到今后BFS++检索功能的实现,一定要严格要求。

这个问题需要KKS 数据整理人员作过细的工作,一定要认真核对。

确保同一区域的设备在KKS数据区域中区域名称与电厂位置结构中的区域名称一一对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时,只能修改KKS编码字段,不要修改电厂位置结构。

);电厂位置结构的设备分类名称不全。

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增加电厂位置结构中的区域名称解决,但必须通知KKS编码管理小组组长,并告知所有KKS编码数据整理人员;安装日期可填写竣工日期或主要节点日期;型号、规格、出厂编号、标准、制造商应力求准确。

供应商应全部明确填写。

制造商、供应商名称缩写问题应由BFS++项目实施组配合解决,可在汇总阶段统一进行修改。

运行维护阶段
(一)制订本电厂KKS编码变更管理标准;
(二)建立运行维护阶段的KKS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分工,定期对现场标识进行补充、完善,确保设备标识在机组运行中、检修和技术改造后能够完整、齐全、规范;(三)电厂根据运行维护的需要,对部件进行编码,审查合格后出版部件编码约定、编码索引和编码清册;
(四)变更或增加的编码(技术改造、位置变化等)及时进行更新或添加,经批准审查合格后,KKS 编码变更单存档后分发相关部门;BFS++管理员在BFS++中进行更新或补充,运行专工在规程和系统图中进行更新补充,维护人员对标识牌进行更新补充,其他相关人员熟悉变更内容,及时对相关文档进行更新补充;
1. 属于信息数据的字段,如:各字段要求设备名称、责任人、专业、维修部门、安全等级、维修策略、质量等级、安装位置1、安装位置2、安装日期、型号、规格、出厂编号、标准、制造商、供应商、零部件清单编号,可以通过BFS++管理员授权进行修改;
2. 属于结构数据的字段如:序号、设备分类、KKS 编码、区域的修改分两种情况:KKS 编码数据虽然投入运行但BFS++并没有对它衍生出相关链接的数据,必须由BFS++管理员检索确认授权后进行修改;KKS编码数据投入运行后,由于BFS++的操作,需要修改的KKS编码数据已经衍生出其他相关数据,考虑到修改造成的影响面很大,采用“一错到底”的原则,一般不进行修改。

(五)查标识牌中KKS编码的正确性,维持标识牌的完整,悬挂合理、美观,表面无油污、锈垢、退色、变形等,废弃影响生产的标识牌,对废弃和缺失部分制作临时标识牌,报计划进行采购后重新悬挂;
(六)查机务、热控和电气专业KKS编码的一致性;
(七)因标识问题造成的事故进行分析、总结,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检查与考核
公司电力生产部对本制度在各发电单位的执行情况每年检查一次,收集对制度有效性的反馈意见,负责对本制度的修订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性。

各发电单位对本制度执行情况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如下:
(一)检查KKS管理标准是否已经制定,各级管理人员是否熟悉及认真执行该标准;(二)检查现场标识牌是否悬挂完整、美观,无大面积的褪色、变形、腐蚀、脱落等;
(三)检查KKS编码的变更是否有详细记录,并存档,且现行图册KKS是否与现场一致。

附则
公司所属发电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KKS编码的格式说明
附件
KKS编码的格式说明
1 编码类型和分级:
由于电厂、装置单元系统和设备标定的各种不同需要,分为三种不同类型的标识。

各工程专业根据工艺相关标识、安装点标识、位置标识来进行编码,此三种类型编码使用相同标识方案,此标识方案分为4级,用分级序号“0级”、“1级”、“2级”、“3级”代表。

各级所代表的实体范围是逐渐减小(从左至右)的。

其全部形式按树状结构而进行的条块分层。

1.1相关工艺编码:
工艺相关标识按其在工程中的任务对系统、设备和零部件进行标识。

按照它们在机械、土建、电气及控制和仪表工程中的功能统一进行标识。

1.2安装点编码:
安装点标识用于标识电气、仪控及设备的装置单元和安装位置。

仅针对电气、仪表,控制装置在开关柜、盘、控制台等上的安装位置,并不涉及宏观构筑物的标识。

1.3位置编码:
位置标识用于标识建筑、楼层、房间和消防区域,为电厂中的各设备、装置和零部件分配唯一地址。

是针对宏观的建筑或区域的标识。

2各种类型编码的分级标题、前缀符号分级号:
分级序号
相关工艺标识=
安装点标识+
位置标识+
前缀符号分级符号
其中的“=”“+”为前缀符号,它对于一种标识时可以省略,当有两种以上的标识时,前缀符号不能省略。

安装点标识的“·”分级符号必须标明。

3分级的格式:
标识分成4级,各级有不同格式,它们由分类代码和编号代码构成,分类代码由字母符号组成,
分级序号
数据字符标记
数据字符类型
示例
A
阿拉伯数字I和O混淆),字母型字符具有分类功能。

N:表示数字型字符(取值是0~9)
3.1分类编码元素:
编码字母元素F1,F2,F3,A1,A2,B1和B2,具有分类功能。

1级中包含主群组F1;;群组,F2;子群组F3。

2级中包含主群组A1,子群组A2。

3级中包含主群组B1;子群组B2。

在标识字母中,分类编码字母和名称建立在非特定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如下:
———功能标识字母,分级I有F1/ F1,F2/ F1,F2,F3;
———设备标识字母,分级2有A1/ A1,A2,;
———部件标识字母,分级3有B1/ B1,B2;
在上例中,LAC、AP、KP分别为系统编码、设备单元编码及部件编码,字母L、A、K为主组标识字母。

3.2编号编码元素:
编码元素G、F0、FN、AN、A3和BN有编号功能。

在上例中,G、F0编号为1、0,系统编号FN为10,设备单元编号AN为001,部件编号BN为01。

这些编号代码元素应按照神东电力公司KKS编码规则的约定取值,并遵循以下原则:(1)当前面一个标识元素改变时,编号重新开始;
(2)编号可以连续或分组;
(3)编号不要求连续;
(4)多余的O必须写上。

4数据字符的内容:
4.1 工艺相关标识:
工艺相关标识按其在工程中的任务对系统、设备和零部件进行标识。

按照它们在机械、土建、
分级序号
分级标题
数据字符标记
数据字符类型=
•前缀符号
用于与工艺有关的编码
•系统编码的前缀符号
分级0所标识电厂各部分相似系统和
装置的编号
•系统分类
按KKS识别字母对系统和装置划分
•系统编号
将系统和装置再细分为子系统和装置各部分并编号
•设备单元分类
按KKS标识字母划分机械设备、电气、仪控设备
•设备单元编号
机械设备、电气、仪控设备编号
•附加编码
对设备单元的附加编码
•部件分类
按KKS标识字母划分部件、信号或信号应用
•部件编号
部件、信号或信号应用的编号
注:如果编码是唯一的,则()中数据字符可以省略。

此点需由项目双方指定。

安装点标识用于标识电气、仪控及设备的装置单元和安装位置。

仅针对电气、仪表,控制装置在开关柜、盘、控制台等上的安装位置,并不涉及宏观构筑物的标识。

分级序号
分级名称
数据字符标记
数据字符类型+
•前缀符号
用于安装点编码
•安装点编码前缀符号
分级0上标识的电厂某部分
其同类安装单元的编号
•安装单元分类
安装单元分组分类
例如:配电下间、控制台、开关柜、控制盘
•安装单元编号
安装单元分组编号
分界符“圆点•“
•安装空间编码
在安装单元中安装空间的垂直分组(行)
•安装空间编码
在安装单元中安装空间的水平分组(列)
•安装空间标识附加编码
部件的特殊安装位置的标识或AN的进一步分组
注:“· ”分界符必须始终写出。

为了区分安装点代码、相关工艺代码和位置代码,必须写上“句点”分级符号。

如果编码是唯一的,包括()内的数据字符可省略。

位置标识用于标识建筑、楼层、房间和消防区域,为电厂中的各设备、装置和零部件分配唯一地址。

分级序号
分级名称
数据字符标记
数据字符类型+
•前缀符号
用于位置编码
•位置编码前缀符号
分级0上标识的电厂某部分,
其相似结构的编号
•结构分类
结构及室外区域分组分类
•层编号
结构分成楼层、梯子、平台、标高等的编号
•空间分类编码
空间和防火区域的标识
•空间编号
各空间和防火区域的编号
或各层网络区域标识(坐标系)
•空间分组编号附加编码
注:如果编码是唯一的,则括号内()数据字符可以省略,但必须由项目双方决定。

电力设施安全标志管理规定
配电设备标志管理规定
一、总则
1 为加强配电设备运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公司配电设备常设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配电设备。

3 本规定适用于柘城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管辖的配电设备标志管理。

二、一般规定
1 配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即:名称和编号。

2 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 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 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志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

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 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本规定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须符合运行要求。

并在设备投运一个月后,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 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防腐防锈。

7 配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局有关规定执行。

8 建设于交通道路上的杆塔(含混凝土基础)应设置防止碰撞的标志,标志的规定按交通标志管理规定执行,即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设置高度1.5米。

9 在居民区设置于交通道口处的拉线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高度1.5米。

10 跨越道路的线路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满足规程要求,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

11 在城市同塔(杆)架设的输、配电线路均设色标和杆号两种标志。

12 城市、居民区线路杆塔和配电架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13 夜间需要醒目的配电设备应采用萤光标志。

14 配电设备安全措施及标志由公司供电所负责管理维护。

三、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
1 设备外部颜色应做到整齐统一,无剥落锈蚀现象.
2 设备安装检修时,必须同时按本规定要求涂漆。

3 必须加强对检修人员的防腐、涂漆的培训,严格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锈漆,两遍银粉。

4 采购油漆时,必须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厂家和漆种采购,否则不准使用。

四、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
1 杆号
(1)颜色:白漆打底,黑漆喷字。

(2)字体:采用黑体字。

(3)10KV电杆,离地面3m米处,面向道路侧。

(4)附设有变压器的电杆喷在高压主杆上。

(5)同杆架设双回线路应按线路布置设双重编号。

2 警告牌
(l)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止步,高压危险”悬挂于配变围栏及箱式变、配电室门上。

(3)“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悬挂于杆架变及低于2.5米爬梯处。

3 其它标志牌
(1)其它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加工式样按省公司规定。

(3)安装位置根据条例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

输变电设备标志、色彩管理规定
一、总则
1 为加强输变电设备运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公司输变电设备常设安全标志、设备标志、色彩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输变电设备。

二、一般规定
1 输、变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即:名称和编号。

名称和编号必须经调度中心批准。

2 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 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 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示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

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 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本规定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
设备标志代替,但必须符合运行要求。

并在设备投运后一个月内,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 运行、检修等人员不得随意拆除、挪动、变更常设设备标志及安全围栏,如设备名称编号有变化时,运行单位应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变更通知及时变更设备标志。

7 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防腐。

8 输变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变电设备标志规定
1 一次设备标志
(1)主变、开关、刀闸、CT、PT、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站用变、母线等设备标志均应具有双重名称,其中母联、旁路和分段开关、母线及母线PT避雷器还应标明电压等级。

(2)一次设备(主变、开关、刀闸、母线、母线PT、避雷器、架空和电缆出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相位标志(A、B、C 三相分别用黄、绿、红表示)。

A 主变相位标志标注在高压侧套管升高座上,标注方式为
A、B、C红色字,字.母大小依据主变容量而定。

B 35KV开关相色标注在连接线下部,室内35KV及10KV 开关等为硬母线连接的设备,不再标相色。

C 室外母线相色标志设置在每段母线两端水泥架构上,该标志应用罗马数字注明该段母线编号,室内硬母线均涂相色标志,还应在适当位置标注该段母线编号。

D 开关设置在室内的架空出线的相色标志均标注在线路标志牌上,该标志牌上除有线路名称和编号外,用方形色块并写有A、B、C或C、B、A字样,将其固定在该出线穿墙套管外侧下方墙上。

电缆出线的相位标志用黄、绿、红塑料带缠绕方式或在每相电缆压接头下方刷环型相色标志。

(3)成套开关柜前后均应注明设备双重名称。

(4)多油开关分合指示应分别涂漆以示区别,“分”字涂绿色,“合”字涂红色。

(5)刀闸上应有分合转动方向标志,分用绿色,合用红色。

(6)接地体及携带型接地线的接地点应涂黄、绿相间各100mm,接地线装接部位(接触处),不应有油漆覆盖。

A 接地刀闸操作手柄应涂黑漆,其操作垂直连杆下部涂50cm黑漆。

B 室内35KV配电装置和10KV开关柜的开关两侧均应留有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和标志。

C 主变冷却器,单元式电力电容器应有编号,编号统一用红色阿拉伯数字。

2 二次设备标志
(1)控制屏、保护屏、交直流屏、远动屏、电能计量表屏前后屏头均应标明设备名称,白底红字,交直流屏、远动屏、电能计量表屏还应按顺序编号,如“1直流屏”、2直流屏等。

(2)控制屏面板应有与实际接线相符的模拟线,模拟线的颜色按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板制作的某些规定画出。

(3)同一保护屏上有两路及以上保护设备时,屏前屏后应有明显的红色分界线,控制屏只在屏后画出分界线。

(4)开关控制把手试验按钮前后均应标明设备名称编号。

(5)二次回路小开关、熔断器、信号继电器及压板必须同时注明编号和汉语意义,其他设备可只注明英文编号,标注字体应采用微机打印。

(6)二次设备装有标签框者,应在标签框内放入打印的设备名称。

(7)所有(低压)切换开关、刀闸、大电流端子均应标注名称和切换位置。

(8)所有低压保险均应标注名称及额定电流。

(9)控制屏上的电流表应在极限值处以红线标出。

(10)一经触动,即可能造成跳闸的继电器(出口中间继电器、防跳继电器)的外壳上,应用红色方框标志。

(11)各端子箱的名称标志应与对应设备相同,动力、照明配电室检修电源箱应标明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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