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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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迈化工公司“6.19”粉尘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科迈化工公司“6.19”粉尘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6月19日18时38分左右,位于古林街工业园区的科迈化工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科迈公司)DZ造粒车间发生一起其他爆炸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92万元。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未按规定报告事故,根据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区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安全监管局、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古林街道办等部门组成的科迈公司“6·19”其他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大港人民检察院派员及相关专家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及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瞒报过程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迈公司)。

科迈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为股份企业。

注册资本:一亿壹仟壹佰壹拾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XX;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古林工业区海欣路72号;从业人员:687人;经营范围:防老剂RD、促进剂:CZ、DZ、医药中间体MBT、MBTS、防水油、抗氧化剂KL、橡胶粘合剂KTR、增塑剂A、硫酸钡、碳酸锶及碳酸钡等生产经营。

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分别为(津)XK13-008-00034和(津)WH安许证字〔2006〕DG0004;具有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为120912034。

(二)事故涉及的DZ产品情况事故涉及产品为:N-环已基-2-苯噻唑次磺酰胺(又名:促进剂DCBS、简称DZ)。

化学分子式:C19H26N2S2;分子量:378.5519(264.4);相对密度1.27;成品熔点:不低于96℃;产品外观与性状:白色或灰白色颗粒,不溶于水。

3-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3-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 分析粉尘爆炸事故,总结教训,对粉尘爆炸风险评 估与防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1、粉尘爆炸事故统计
• 据东北大学工业爆炸及防护研究所不完全统计: • 2005年~2015年,我国共发生粉尘爆炸事故72起, 死亡262人,受伤634人。 • 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主要行业为:金属加工(铝 镁制品打磨与抛光)、木材加工、化工(包括硅 、硫磺)、食品与饲料、金属制粉等。 • 主要粉尘为:金属、木材、食品、硅粉、化学品 、煤粉等。 • 发生粉尘爆炸的主要省份为:江苏、浙江、广东 、山东、上海、河北、江西、福建等。
–事故车间厂房原设计建设为戊类,而实际使用应为乙类,导致一 层原设计泄爆面积不足,疏散楼梯未采用封闭楼梯间,贯通上下 两层。事故车间生产工艺及布局未按规定规范设计。 –生产线布置过密,作业工位排列拥挤,在每层1072.5平方米车间 内设置了16条生产线,在13米长的生产线上布置有12个工位,人 员密集,有的生产线之间员工背靠背间距不到1米,且通道中放 置了轮毂,造成疏散通道不畅通,加重了人员伤害。
500X200
打磨台和吸尘罩的布置
2、金属加工与金属粉生产粉尘爆炸事故
8.2 昆山中荣 铝合金轮毂打磨抛光粉尘爆炸
• 直接原因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集 聚。除尘系统风机开启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高温颗粒 在集尘桶上方形成粉尘云。
–1号除尘器集尘桶锈蚀破损,桶内铝粉受潮,发生氧化 放热反应,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 车间的系列爆炸。
其它
Miscellaneous Furnaces 1.9 2.8 10.5
加热炉
筛分设备
Sieving Units
Driers
干燥设备 除尘器 粉碎设备 料仓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

可燃性粉尘爆炸事故案例一、事故案例案例1 河北省秦皇岛骊骅淀粉爆炸事故事故概况:2010年2月24日16时许,河北省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淀粉四车间发生爆炸。

截至2月25日17时,该事故已造成19人死亡,49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事故过程:2月24日16时02分,抚宁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骊骅淀粉公司发生爆炸,数人被困。

抚宁中队迅速出动3辆水罐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车和26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并请求支队指挥中心增派力量增援。

辖区抚宁中队4辆消防车于16时11分到达现场。

经侦查发现,爆炸的是淀粉四车间,车间中间部位房顶坍塌,南北部分墙体向外倒塌。

事故原因:经专家现场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可能为车间淀粉所致。

案例2 苏州市昆山市昆山铝粉爆炸事故事故概况: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二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当天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发生后30日报告期,共有97人死亡、163人受伤(事故报告期后,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陆续死亡49人,尚有95名伤员在医院治疗,病情基本稳定),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事故过程:2014年8月2日7时,事故车间员工上班。

7时10分,除尘风机开启,员工开始作业。

7时34分,1号除尘器发生爆炸。

爆炸冲击波沿除尘管道向车间传播,扬起的除尘系统内和车间集聚的铝粉尘发生系列爆炸。

当场造成47人死亡、当天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8人,185人受伤,事故车间和车间内的生产设备被损毁。

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此次事故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遇明火导致爆炸。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集聚。

除尘系统风机开启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高温颗粒在集尘桶上方形成粉尘云。

1号除尘器集尘桶锈蚀破损,桶内铝粉受潮,发生氧化放热反应,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关于粉尘爆炸事件及安全分析事故概况: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1、粉尘爆炸概念?粉尘爆炸,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2、粉尘爆炸产生的条件?粉尘爆炸条件一般有三个:(1)可燃性粉尘以适当的浓度在空气中悬浮,形成人们常说的粉尘云;凡是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均称为粉尘。

能燃烧和爆炸的粉尘叫做可燃粉尘;浮在空气中的粉尘叫悬浮粉尘;具有爆炸性粉尘有: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某些厂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特别是一些有机物加工中产生的粉尘,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2)有充足的空气和氧化剂;(3)有火源或者强烈振动与摩擦。

3、粉尘爆炸的爆炸原理?一般比较容易发生爆炸事故的粉尘大致有铝粉、锌粉、硅铁粉、镁粉、铁粉、铝材加工研磨粉、各种塑料粉末、有机合成药品的中间体、小麦粉、糖、木屑、染料、胶木灰、奶粉、茶叶粉末、烟草粉末、煤尘、植物纤维尘等。

这些物料的粉尘易发生爆炸燃烧的原因是都有较强的还原剂H、C、N、S等元素存在,当它们与过氧化物和易爆粉尘共存时,便发生分解,由氧化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或者气体量虽小,但释放出大量的燃烧热。

一般认为燃烧热越大的物质越容易爆炸,如煤尘、碳、硫黄等。

氧化速度快的物质容易爆炸,如果这类粉尘产生在油雾以及CO、CH4、煤气之类可燃气体中,也容易发生爆炸。

粉尘的爆炸可视为由以下三步发展形成的:第一步是悬浮的粉尘在热源作用下迅速地干馏或气化而产生出可燃气体;第二步是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而燃烧;第三步是粉尘燃烧放出的热量,以热传导和火焰辐射的方式传给附近悬浮的或被吹扬起来的粉尘,这些粉尘受热汽化后使燃烧循环地进行下去。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及培训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及培训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及培训目录一、粉尘爆炸事故概述 (1)1. 粉尘爆炸定义及特点 (2)2. 粉尘爆炸事故频发原因分析 (3)二、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4)1. 事故案例一 (5)1.1 事故经过及后果 (7)1.2 事故原因调查与分析 (8)1.3 预防措施及建议 (9)2. 事故案例二 (11)2.1 事故经过及后果 (12)2.2 事故原因调查与分析 (13)2.3 预防措施及建议 (14)3. 事故案例三 (15)三、粉尘爆炸事故风险评估与预防策略 (17)1. 风险评估方法与技术应用 (18)2. 风险等级划分与应对措施制定 (19)四、粉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 (20)一、粉尘爆炸事故概述粉尘爆炸事故是指由于可燃性粉尘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的浓度(爆炸下限),遇到火源或高温表面时,发生剧烈氧化反应,释放大量能量而造成的一种爆炸性灾害。

这种事故通常伴随着高温、高压、高浓度以及有毒气体等危险因素,对人体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粉尘本身的性质:不同种类的粉尘具有不同的燃烧性能和爆炸极限。

铝粉、镁粉等金属粉末的爆炸极限较低,容易在空气中形成可燃混合物并引发爆炸。

环境条件:环境温度、湿度、通风状况等因素也会影响粉尘的爆炸危险性。

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下,粉尘更容易积聚并形成可燃混合物;而在高温、高湿或通风不良的环境中,粉尘的爆炸风险会相应降低。

作业方式:人工搬运、粉碎、混合等作业方式都可能增加粉尘爆炸的风险。

特别是在没有采取适当防尘措施的情况下,长时间暴露在高浓度粉尘环境中极易引发爆炸事故。

火源和高温表面:火源(如电火花、摩擦火花等)或高温表面(如铁屑、焊渣等)是引发粉尘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

这些火源或高温表面会破坏粉尘表面的氧化层,使其更容易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化学反应并引发爆炸。

粉尘爆炸事故的危害性极大,不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可能对环境造成长期污染。

加强对粉尘爆炸危险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精选历年粉尘爆炸事故案例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精选历年粉尘爆炸事故案例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精选历年粉尘爆炸事故案例粉尘爆炸危害对众多涉及易燃粉体制备、使用和处理的行业一直构成持续的安全威胁。

粮食行业是粉尘爆炸的多发行业,随着新技术的应用和生产规模的扩大,粉尘爆炸事故日益频繁。

粉尘爆炸事故通常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甚至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以下是WTT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粉尘爆炸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粉尘爆炸案例篇120________ 年8 月2 日上午7 时37 分许,江苏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导致75 人死亡,185 人受伤。

事故原因是企业没有解决长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导致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点火,发生爆炸。

该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________0 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 条生产线,300 多个工位。

除尘能力不足,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

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

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粉尘爆炸案例篇21987年3月15日,哈尔滨亚麻厂发生特大亚麻粉尘爆炸事故,死亡58人,受伤177人,直接经济损失880多万元。

哈尔滨亚麻厂是前苏联援建的我国最大的亚麻纺织厂,1952年投产,当时有职工6250人,生产规模21600锭,固定资产原值8800万元,年产值近1亿元,利税4000万元,创汇20________0万美元。

3月15日凌晨2时39分,该厂正在生产的梳麻、前纺、准备3个车间的联合厂房,突然发生亚麻粉尘爆炸起火。

一瞬间,停电停水。

当班的477名职工大部分被围困在火海之中。

在公安消防干警、解放军指战员、市救护站和工厂职工的及时抢救下,才使多数职工脱离了险区。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关于粉尘爆炸事件及安全分析事故概况: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1、粉尘爆炸概念粉尘爆炸,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2、粉尘爆炸产生的条件粉尘爆炸条件一般有三个:(1)可燃性粉尘以适当的浓度在空气中悬浮,形成人们常说的粉尘云;凡是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均称为粉尘。

能燃烧和爆炸的粉尘叫做可燃粉尘;浮在空气中的粉尘叫悬浮粉尘;具有爆炸性粉尘有: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某些厂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特别是一些有机物加工中产生的粉尘,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2)有充足的空气和氧化剂;(3)有火源或者强烈振动与摩擦。

3、粉尘爆炸的爆炸原理一般比较容易发生爆炸事故的粉尘大致有铝粉、锌粉、硅铁粉、镁粉、铁粉、铝材加工研磨粉、各种塑料粉末、有机合成药品的中间体、小麦粉、糖、木屑、染料、胶木灰、奶粉、茶叶粉末、烟草粉末、煤尘、植物纤维尘等。

这些物料的粉尘易发生爆炸燃烧的原因是都有较强的还原剂H、C、N、S等元素存在,当它们与过氧化物和易爆粉尘共存时,便发生分解,由氧化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或者气体量虽小,但释放出大量的燃烧热。

一般认为燃烧热越大的物质越容易爆炸,如煤尘、碳、硫黄等。

氧化速度快的物质容易爆炸,如果这类粉尘产生在油雾以及CO、CH4、煤气之类可燃气体中,也容易发生爆炸。

粉尘的爆炸可视为由以下三步发展形成的:第一步是悬浮的粉尘在热源作用下迅速地干馏或气化而产生出可燃气体;第二步是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而燃烧;第三步是粉尘燃烧放出的热量,以热传导和火焰辐射的方式传给附近悬浮的或被吹扬起来的粉尘,这些粉尘受热汽化后使燃烧循环地进行下去。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关于粉尘爆炸事件及安全分析事故概况: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 人死亡,185 人受伤。

1、粉尘爆炸概念?粉尘爆炸,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2、粉尘爆炸产生的条件?粉尘爆炸条件一般有三个:(1)可燃性粉尘以适当的浓度在空气中悬浮,形成人们常说的粉尘云;凡是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均称为粉尘。

能燃烧和爆炸的粉尘叫做可燃粉尘;浮在空气中的粉尘叫悬浮粉尘;具有爆炸性粉尘有: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某些厂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特别是一些有机物加工中产生的粉尘,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2)有充足的空气和氧化剂;(3)有火源或者强烈振动与摩擦。

3、粉尘爆炸的爆炸原理?般比较容易发生爆炸事故的粉尘大致有铝粉、锌粉、硅铁粉、镁粉、铁粉、铝材加工研磨粉、各种塑料粉末、有机合成药品的中间体、小麦粉、糖、木屑、染料、胶木灰、奶粉、茶叶粉末、烟草粉末、煤尘、植物纤维尘等。

这些物料的粉尘易发生爆炸燃烧的原因是都有较强的还原剂H、C、N S等元素存在,当它们与过氧化物和易爆粉尘共存时,便发生分解,由氧化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或者气体量虽小,但释放出大量的燃烧热。

一般认为燃烧热越大的物质越容易爆炸,如煤尘、碳、硫黄等。

氧化速度快的物质容易爆炸,如果这类粉尘产生在油雾以及CO CH4煤气之类可燃气体中,也容易发生爆炸。

粉尘的爆炸可视为由以下三步发展形成的:第一步是悬浮的粉尘在热源作用下迅速地干馏或气化而产生出可燃气体;第二步是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而燃烧;第三步是粉尘燃烧放出的热量,以热传导和火焰辐射的方式传给附近悬浮的或被吹扬起来的粉尘,这些粉尘受热汽化后使燃烧循环地进行下去。

“8.2”昆山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1]

“8.2”昆山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1]

“8.2”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一、事故背景省市中荣金属制品坐落于经济开发区,创办于1998年,已有10多年的历史,主要从事铝合金表面处理,表面镀层有铜镍铬,对高低档的铝合金制品均可以进行电动加工。

公司通过了相关的ISO和美国的OEM认证,厂房面积达到五万多平方,职工有五百多名,有4条现代化全自动电镀生产线。

2014年8月2日上午7时37分许,该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当时在车间上班的员工261人。

爆炸发生后,当场确认死亡44人,随后在前往医院救治途中和在抢救过程中死亡24人,截至8月4日,爆炸共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二、事故分析(一)直接原因事故车间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集聚。

除尘系统风机开启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高温颗粒在集尘桶上方形成粉尘云。

1号除尘器集尘桶锈蚀破损,桶铝粉受潮,发生氧化放热反应,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

因没有泄爆装置,爆炸产生的高温气体和燃烧物瞬间经除尘管道从各吸尘口喷出,导致全车间所有工位操作人员直接受到爆炸冲击,造成群死群伤。

原因分析:由于一系列违规行为,整个环境具备了粉尘爆炸的五要素,引发爆炸。

粉尘爆炸的五要素包括:可燃粉尘、粉尘云、引火源、助燃物、空间受限。

1.可燃粉尘。

事故车间抛光轮毂产生的抛光铝粉,主要成分为88.3%的铝和10.2%的硅,抛光铝粉的粒径中位值为19微米,经实验测试,该粉尘为爆炸性粉尘,粉尘云引燃温度为500℃。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沉积。

2.粉尘云。

除尘系统风机启动后,每套除尘系统负责的4条生产线共48个工位抛光粉尘通过一条管道进入除尘器,由滤袋捕集落入到集尘桶,在除尘器灰斗和集尘桶上部空间形成爆炸性粉尘云。

3.引火源集尘桶超细的抛光铝粉,在抛光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初始温度,比表面积大,吸湿受潮,与水及铁锈发生放热反应。

除尘风机开启后,在集尘桶上方形成一定的负压,加速了桶铝粉的放热反应,温度升高达到粉尘云引燃温度。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2)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2)

2、金属加工与金属粉生产粉尘爆炸事故
8.2 昆山中荣 铝合金轮毂打磨抛光粉尘爆炸
• 管理原因
– 1. 厂房设计与中荣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组织项目建设和 生产,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 (3) 车间铝粉尘集聚严重
– 事故现场吸尘罩大小为500毫米×200毫米,轮毂中心距离 吸尘罩500毫米,每个吸尘罩的风量为600立方米/小时, 每套除尘系统总风量为28800立方米/小时,支管内平均风 速为20.8米/秒。
– 事故发生时,一层实际有生产线13条,二层16 条,实际总工位数348个。打磨抛光均为人工 作业,工具为手持式电动磨枪(根据不同光洁 度要求,使用粗细不同规格的磨头或砂纸)。
2、金属加工与金属粉生产粉尘爆炸事故
8.2 昆山中荣 铝合金轮毂打磨抛光粉尘爆炸
• 除尘系统
– 2006年3月,该车间一、二层共建设安装8套除 尘系统。每个工位设置有吸尘罩,每4条生产 线48个工位合用1套除尘系统,除尘器为机械 振打袋式除尘器。
• 管理原因
– 1. 厂房设计与中荣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组织项目建设和 生产,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 (2) 除尘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改造违规。
–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改造委托无设计安装资质的昆山菱正机 电环保设备公司设计、制造、施工安装。
– 除尘器本体及管道未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未按《粉 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5605-2008)要求设置泄爆装 置,集尘器未设置防水防潮设施,集尘桶底部破损后未及 时修复,外部潮湿空气渗入集尘桶内,造成铝粉受潮,产 生氧化放热反应。
德国 1970~2000年的统计数据(FSA)— 食品/饲料粉尘按点燃源
2、金属加工与金属粉生产粉尘爆炸事故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及培训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及培训


调查组认定,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事故是一 起因车间负责人违章指挥、维修人员违章作业导致的较大 责任事故。 • 根据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组提出 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20名责任人和1 个责任单位受到处理,其中3名责任人涉嫌刑事犯罪,移 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名责任人受到双马公司有关规定 处理,4名责任人受到安监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1名责任人和1个责任单位受到安监部门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监部门取消双马球公司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称 号和暂扣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11名行政人 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名行政人员受到诫勉谈话。目 前,相关部门和单位正依据各自职责分工,根据调查报告 和市政府批复的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 事故调查报告还就举一反三吸取“4.16”事故教训提出 了防范措施与整改建议。
粉尘爆炸的概念
• 粉尘爆炸,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 到热源(明火或温度),火焰瞬间传播于 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 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 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 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 • 粉尘爆炸条件一般有三个: • (1)可燃性粉尘以适当的浓度在空气中悬 浮,形成人们常说的粉尘云; • (2)有充足的空气和氧化剂; • (3)有火源或者强烈振动与摩擦。
六是对硬脂酸粉尘的燃爆特性认知不足也是造成这起 事故的重要原因。目前,国内可供查询的可燃性有机粉尘 的特性数据较少,同类企业大多未能认识到硬脂酸粉尘的 燃爆风险。双马公司没有认识到硬脂酸车间存在着爆燃危 险,对硬脂酸粉尘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评估不到位, 也没有落实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七是乡镇的属地监管责任与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落实不力。东陈镇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与地方经济发展 同步部署、同步落实方面存在不足,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 责不力,一岗双职不到位。如皋市安监局、东陈镇安监所 以及如皋市建设、住建等部门,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查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等方面,履职不力,未按照规定进 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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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事故介绍
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坐落于昆山经济开 发区南河路189号,创办于1998年,注册资本880 万美元。其核心业务是电镀铝合金轮毂,主要从事 铝合金表面处理,表面镀层有:铜、镍、铬;对高 低档铝合金制品均可进行电镀加工。该企业有员工 500人,占地空间4.8万平方米。 发生爆炸的工厂车间约为7000至8000平方米。 这是一起严重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原因为空 气中浓度过高的粉尘遭遇明火产生爆炸。当时发生 爆炸车间内共有员工264人,其中261人在车间内 上班。爆炸发生后,当场确认死亡人数44人,截至 4日上午,死亡总人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 到热源(明火或温度),火焰瞬间传播于 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 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 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 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 粉尘爆炸条件一般有三个: (1)可燃性粉尘以适当的浓度在空气中悬 浮,形成人们常说的粉尘云; (2)有充足的空气和氧化剂; (3)有火源或者强烈振动与摩擦。
事故现场图片
以下图片可能引起不适!
如皋双马化工事故
2014年4月16日上午10时, 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的 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造粒车 间发生粉尘爆炸,接着引发大火, 导致造粒车间整体倒塌。事故造成 8人当场死亡,1人因抢救无效于5 月11日死亡,8人受伤,其中2人 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94万元。
事故原因
经调查,南通市如皋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是:在1#造粒塔正常生产状态下,没有采取停车清空物料的措施,维 修人员直接在塔体底部锥体上进行焊接作业,致使造粒系统内的硬脂 酸粉尘发生爆炸,继而引发连续爆炸,造成整个车间燃烧,导致厂房 倒塌。 事故的间接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是造成这起事故的 主要原因之一。双马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能有效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能认真到岗履职,未组织过安全生 产检查,未认真督促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存在的 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并制止; 二是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缺失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双 马公司在造粒包装车间随意动火,维修人员在没有停车、没有办理《 动火作业票》的情况下,违章直接在设备本体上进行焊接作业;当班 电工没有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违章接电焊机临时电源。员工安 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调查报告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调查报告

“8.2”昆山粉尘爆炸致死特大事故一、事故概况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1.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2.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

3.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

4.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5.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6.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7.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

三、经验教训1.粉尘爆炸概念粉尘爆炸,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2.粉尘爆炸产生的条件粉尘爆炸条件一般有三个:(1)可燃性粉尘以适当的浓度在空气中悬浮,形成人们常说的粉尘云;凡是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均称为粉尘。

能燃烧和爆炸的粉尘叫做可燃粉尘;浮在空气中的粉尘叫悬浮粉尘;沉降在固体壁面上的粉尘叫沉积粉尘。

具有爆炸性粉尘有: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某些厂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特别是一些有机物加工中产生的粉尘,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哈尔滨亚麻厂亚麻粉尘爆炸事故经过与处理

哈尔滨亚麻厂亚麻粉尘爆炸事故经过与处理

哈尔滨亚麻厂亚麻粉尘爆炸事故经过与处理编者按:哈尔滨亚麻厂所发生的粉尘爆炸事故的血的教训不但是纺织行业应该吸取,其它行业涉及到可燃粉尘的工作场所都应该引起重视,尤其是食品与粮食加工业,如面粉厂等。

通过对这个事故教训的重温,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警惕,避免管理的疏漏,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87年3月15日,哈尔滨亚麻厂发生特大亚麻粉尘爆炸事故,死亡58人,受伤177人,直接经济损失880多万元。

哈尔滨亚麻厂是前苏联援建的我国最大的亚麻纺织厂,1952年投产,当时有职工6250人,生产规模21600锭,固定资产原值8800万元,年产值近1亿元,利税4000万元,创汇2000万美元。

3月15日凌晨2时39分,该厂正在生产的梳麻、前纺、准备3个车间的联合厂房,突然发生亚麻粉尘爆炸起火。

一瞬间,停电停水。

当班的477名职工大部分被围困在火海之中。

在公安消防干警、解放军指战员、市救护站和工厂职工的及时抢救下,才使多数职工脱离了险区。

4时左右,火势被控制住,6时明火被扑灭。

这起事故,使1.3万平方米的厂房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2个换气室、1个除尘室全部被炸毁,整个除尘系统遭受严重破坏;厂房有的墙倒屋塌,地沟盖板和原麻地下库被炸开,车间内的189台(套)机器和电气等设备被掀翻、砸坏和烧毁。

造成梳麻车间、前纺车间、细纱湿纺车间全部停产,准备车间部分停产。

由于厂房连体面积过大,给职工疏散带来困难,职工伤亡235人,其中重伤65人,轻伤112人,死亡58人。

直接经济损失881.9万元。

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了3个月的调查工作。

由于各方对直接引爆原因有不同意见,在1987年7月7日举行的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上决定,由劳动人事部牵头组织专家对直接引起爆炸的原因进行调查研究和进一步的科学论证。

二、事故原因分析根据“要查清事故的真正原因,作出科学结论”的指导精神,经过校定事实,认真地探讨了这次亚麻粉尘爆炸的种种可能模式,特别深入地讨论了由中央除尘换气室南部除尘器首先爆炸并由西向东传播及由摇纱换气室内手提行灯引燃麻尘引爆除尘器由东向西传播的两种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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