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应届大学毕业生管理办法
集团应届大学毕业生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应届大学毕业生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对集团新接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的管理,使其尽早融入企业文化,适应工作环境,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集团新接收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的大专及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 原则从严要求,重在培养。
4 依据4.1某某集团人事政策。
4.2某某集团教育培训管理纲要。
5 实习期的基本事项5.1新接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统称为实习生,实习期为一年,实习期的前三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转正办法和其他员工相同。
5.2实习生在实习期的人事关系均挂靠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5.3在实习期间,人力资源部委托各成员企业及职能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培养。
5.4 实习生在试用期间的薪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制订。
5.5实习期满后,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整体发展需要,并充分考虑用人单位意见,对实习生进行统一调配。
6 职责6.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及相关企业、职能部门的人力资源6.1.1.现状,有针对性的为实习生选择实习单位或部门。
6.1.2配合教育培训部作好新接收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入厂培训工作。
6.1.3负责为实习生办理落户及档案接收等相关事宜。
6.1.4统筹安排实习生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实习生,由人力资源部以及实习生所在成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助办理离职手续。
6.1.5负责在廊坊地区的实习生住宿安排,协调外埠企业为实习生解决住宿问题。
6.1.6根据实习生所在单位发展及外埠市场开拓情况,结合实习生个人表现,对实习生进行必要的工作调配。
6.1.7负责解决实习生在工作及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
6.2 成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6.2.1负责为分配到本企业实习的应届毕业生选择实习部门。
在选择实习部门时,主要考虑实习生的专业、个性、特长以及公司各部门的人力需求状况。
6.2.2协助实习生所在部门主管为实习生选择辅导员。
6.2.3组织签定辅导合约,并将签定辅导合约的结果报送人力资源部及教育培训部。
应届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应届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应届生劳动管理,建立规范的劳动秩序,提高劳动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招聘的应届生。
第三条公司应应届生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应届生管理制度,保障应届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应届生与公司的共同发展。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五条公司招聘应届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途径,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公司招聘应届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符合公司招聘职位的要求;(二)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公司工作的要求。
第七条公司招聘应届生应进行笔试、面试等环节,全面评估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八条公司招聘应届生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应届生培训体系,对应届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文化培训等,帮助应届生尽快适应公司工作。
第十条公司应制定应届生培训计划,确保应届生培训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应届生进行考核,评估应届生的培训效果和工作表现。
第四章考核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应届生考核制度,对应届生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三条公司应根据应届生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应届生进行晋升选拔,激励应届生积极向上,提升个人能力。
第五章薪酬福利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为应届生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应届生福利制度,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应届生进行薪酬福利调查,调整薪酬福利政策,提高应届生的满意度。
第六章劳动纪律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制定应届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范应届生的工作行为。
(标准版)公司国企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
(标准版)公司国企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公司新入职员工岗位管理,更好的培养多技能人才,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分配至公司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及集团系统内工龄未满一年的调入人员(以下简称新分配员工)。
二、管理办法
(一)新分配员工入职时须参加公司的入职培训,考试通过后方可进入见习期。
(二)新分配员工见习期工资标准按新增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办法中规定发放。
(三)新分配员工需在生产一线工作满三年,才能参加管理类岗位竞争上岗考试及管理类岗位调动。
(四)上级公司按专业定向分配的人员,以上级公司规定为准。
三、附则
(一)本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毕业生招聘录用及本部借调调配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毕业生招聘录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优化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提高集团公司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毕业生系指国家教育部及其他部委、省教育厅所属普通高等学校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的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含研究生)。
第三条毕.业生招聘录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与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相适应。
2、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3、企业需求,专业对口。
4、按计划招聘录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内部核算、全资、控股企业。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毕业生招聘录用管理办法;组织编制毕业生招聘录用计划,审批毕业生录用名单;指导、检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毕业生招聘、录用、接收工作。
第六条用人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毕业生需求计划;向有关高等学校提供需求信息,并与毕业生进行洽谈;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招聘录用计划和批准的录用名单接收、安排毕业生,并将当年实际招聘、录用、接收的毕业生情况向集团公司报告。
第七条集团公司子公司所属企业的毕业生招聘录用工作由各子公司归口管理,各子公司统一将所属企业招聘录用计划、录用毕业生名单上报集团公司,并将集团公司下达的计划分解落实到所属企业。
毕业生接收完毕后,将毕业生接收情况统一向集团公司报告。
第三章计划编制及招聘程序第八条有毕业生需求的企业应编制毕业生需求计划。
毕业生需求计划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现状分析,定员执行情况,当年及下年企业减员情况,所需毕业生专业、学历、数量及毕业生使用方向。
第九条职工人数未达到定员标准的企业(按国家电力公司电人劳[1998]94号定员标准,下同。
),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毕业生需求计划;职工人数超过定员标准,但人员结构不合理,高素质人员紧缺的企业,应在企业人员零增长或负增长的前提下,从严编制需求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单位,按定员并结合工程进展实际情况编制毕业生需求计划;空壳电厂和拟关停电厂,原则上不再招聘毕业生。
公司对大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大学生的管理,提高大学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招聘的所有大学生员工。
第三条公司对大学生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培养与使用相结合;2. 竞争与激励相结合;3. 严格要求与关心帮助相结合;4. 职业发展与个人成长相结合。
第二章招聘与入职第四条公司招聘大学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多种渠道进行。
第五条招聘过程中,公司应充分了解应聘大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入职时,公司应对新入职的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公司应制定针对大学生的培训计划,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团队协作培训等。
第八条公司鼓励大学生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考试费用支持。
第九条公司应为大学生提供轮岗实习机会,帮助其全面了解公司业务,提升实际工作能力。
第十条公司建立大学生导师制度,由经验丰富的员工担任导师,指导大学生成长。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一条公司对大学生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专业技能、团队合作、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晋升、调岗、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大学生优秀员工评选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奖惩第十四条公司对表现突出的大学生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大学生,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十六条公司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大学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保障与支持第十七条公司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公司关心大学生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和文体活动。
第十九条公司鼓励大学生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结语本制度旨在为公司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帮助其实现个人价值,同时也为公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XX集团应届大中专生毕业生实习管理规定
XX集团应届大中专生毕业生实习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实现公司人才战略规划,有计划的培养企业后备力量和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更好地为公司各用人部门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持,开发和引进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通过科学管理、绩效考核和专业定向培养相结合的模式,使其成为企业未来的中坚力量。
2.范围适用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招聘、录用及实习期的管理。
3.定义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是指招聘计划期内将在学校修完规定课程即将走向工作岗位具有适合我公司行业需求的中等专业学历及以上人员。
4.职责3.1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信息收集、学校联系、计划拟定、招聘与选拔、实习期考核等;3.2各部门负责需求信息的提出、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实习期人员进行培训与考核等;3.3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后勤保障。
3.4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计划的批准和实习期工资的核准。
5管理程序5.1招聘计划5.1.1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信息的收集,转达给公司相关用人各部门;5.1.2各部门根据部门的用人规划,应在每年11月底之前提报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相关专业接收的需求数量,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上报总经理批准。
5.1.3行政人力资源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招生计划,向各院校发出招聘方案,由各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协助收集和办理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相关材料转送我公司。
5.2选拔录用5.2.1行政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院校所提供的资料,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到学校举行现场供需招聘会或由学校推荐并提供学生的详细资料进行筛选确定人选。
5.2.2录用的人选确定后,行政人力资源部应与学校、学生签订实习合同,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5.2.2.1工作岗位和职责;5.2.2.2实习期限;5.2.2.3工作纪律;5.2.2.4工资报酬和劳保福利待遇;5.2.2.5违约责任;5.2.2.6合同的解除;5.2.2.7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5.2.3学生应提供的相关材料5.2.3.1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叁份;5.2.3.2学校推荐信;5.2.3.3学生自荐信(书)5.2.3.4全部学科的成绩单并院校教务处加盖公章;5.2.3.5院或系出具的鉴定;5.2.3.6学生的培养方式证明材料;5.2.3.7英语达标等级证书复印件;5.2.3.8学生体检表5.3学生实习期间管理5.3.1岗位安排5.3.1.1应聘学生实习期间根据其所学专业安排到一线岗位进行实习(包括对专业所涉及部门现场倒班实习并有班组长考核记录、出勤状况及部门经理评估意见)。
大型企业管理制度集团应届大学毕业生管理办法.doc
大型企业管理制度-集团应届大学毕业生管理办法4XX集团应届大学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1目的为规范对集团新接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的管理,使其尽早融入企业文化,适应工作环境,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集团新接收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的大专及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 原则从严要求,重在培养。
4 依据4.1新奥集团人事政策。
4.2新奥集团教育培训管理纲要。
5 实习期的基本事项5.1新接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统称为实习生,实习期为一年,实习期的前三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转正办法和其他员工相同。
5.2实习生在实习期的人事关系均挂靠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5.3在实习期间,人力资源部委托各成员企业及职能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培养。
5.4 实习生在试用期间的薪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制订。
5.5实习期满后,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整体发展需要,并充分考虑用人单位意见,对实习生进行统一调配。
6 职责6.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6.1.1根据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及相关企业、职能部门的人力资源现状,有针对性的为实习生选择实习单位或部门。
6.1.2配合教育培训部作好新接收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入厂培训工作。
6.1.3负责为实习生办理落户及档案接收等相关事宜。
6.1.4统筹安排实习生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实习生,由人力资源部以及实习生所在成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助办理离职手续。
6.1.5负责在廊坊地区的实习生住宿安排,协调外埠企业为实习生解决住宿问题。
6.1.6根据实习生所在单位发展及外埠市场开拓情况,结合实习生个人表现,对实习生进行必要的工作调配。
6.1.7负责解决实习生在工作及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
6.2 成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6.2.1负责为分配到本企业实习的应届毕业生选择实习部门。
在选择实习部门时,主要考虑实习生的专业、个性、特长以及公司各部门的人力需求状况。
6.2.2协助实习生所在部门主管为实习生选择辅导员。
6.2.3组织签定辅导合约,并将签定辅导合约的结果报送人力资源部及教育培训部。
《毕业生管理办法》
毕业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规范毕业生招募配置、选拔培养、考核评价以及任用发展等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分工,加速毕业生成长,持续打造公司“生力军”,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集团全体校招毕业生(含应往届)三、定义根据职能划分及发展定位,毕业生分为璞石和砺石两大群体,其中:【璞石】定位为职能类毕业生(非营销),指通过集团统一校招引入的非营销类毕业生,每年分春招、秋招两次校园招聘统一招募,覆盖投资、设计、运营、工程、成本、招采、客服、财务、人力、审计、法务、信息流程等职能,统一规划、定向培养;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985/211优先)、综合素质突出,具有极高的企业认同度与职业潜质接受全集团一体化调配,愿意与企业一同成长;【砺石】定位为营销类毕业生,指经集团统一规划,各单位本地化引入的营销类毕业生;每年集中校园招聘与常态引入相结合,分销售、策划两类人群,定向招募及培养。
其中:✓销售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院校定向专业可突破),综合素质良好,有强烈的成就欲望,具有明显销售特质,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策划类:重点本科及以上学历(985/211优先),新闻传媒、中文系相关专业优先;具有较强的深度思考能力与创新意识,富有职业激情,认同公司企业文化。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一、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一)集团人力资源行政事务职能1、负责毕业生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2、负责统筹校园招聘规划设计、策划与推行,雇主品牌建设和维护等;3、负责毕业生培养发展规划及成长跟踪,主导毕业生入职集训、跨单位轮岗/轮动调配,负责年度定岗审批;4、负责毕业生的评价、盘点及任用规划;5、负责集团总部毕业生管理。
(二)各单位人力资源部1、按照集团人才发展校园招聘规划,开展应届毕业生招募,按要求完成毕业生招聘指标,并对招聘结果负责;2、按照集团毕业生培养规划,落地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具体培养方案,主导毕业生季度述职、内部轮岗、年度定岗及培训;3、负责本单位毕业生导师认证及配置,定期对导师带教辅导及结果进行量化评估;4、负责本单位应届毕业生季度绩效考核及综合素质评定并备案;5、负责建立和维护本单位毕业生档案,整理存档毕业生培养发展工作相关文档;6、负责本单位毕业生的编制、人工成本、薪酬福利及日常管理工作。
应届毕业生招收、培养与考核管理办法
应届毕业生招收、培养与考核管理办法应届毕业生招收、培养与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应届毕业生是集团干部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后备力量,毕业生招收工作是集团人才引进的重要途径。
为了加强集团对新聘应届毕业生(包含无本专业工作经验的非应届毕业生,下同)的招聘、接收、培养、考核工作,建立导师培养制度,加快个人职业成长,满足符合集团战略发展的人才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应届毕业生招聘与接收第二条招收计划和招聘活动方案的制定:1、每年7~8月期间,下属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实际提出下年度应届毕业生招收计划,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汇总。
2、每年9月份,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全集团人力资源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和综合平衡后,提出集团公司下年度应届毕业生招收计划和招聘活动方案,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3、每年10~11月份,人力资源部按照经审批的招收计划和招聘活动方案启动招聘工作。
第三条应届毕业生的招收原则:应届毕业生招收工作应遵循“工作需要”、“专业对口”、“质量优先”、“结构匹配”和“双向选择”的原则。
每年应严格控制应届毕业生的招收规模。
第四条应届毕业生的招收条件:1、一类(重点院校)和二类(普通院校)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优先招收集团需要的博、硕士研究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院校毕业生;2、与接收计划中需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3、在校期间成绩良好,无两科以上的补考记录,无行政处分记录;4、能按时毕业,报到时能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5、报到时体检结果正常,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第五条三类(民办院校或独立学院)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大、中专学历毕业生一律不按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招收。
若招收计划中含有技能操作性质的作业层岗位需求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个人条件也适合招聘要求的,可以聘用至作业层岗位工作。
工作表现良好的,可向集团申请办理招调工性质的户籍转入。
第六条实行应届毕业生招收回避制度,即集团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人员不得招收进入集团公司工作。
应届大学生培养及管理制度
应届大学生培养及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应届大学生培养与管理,助推大学生成长成才,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应届大学生按照其毕业年限统称为****届应届大学生,如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称为“2022届应届大学生”,以此类推。
第三条各部门及人员职责(一)归口管理部门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应届大学生归口管理部门,统筹管理应届大学生入职、培训、调配、评估、职业生涯规划工作,指导各单位(部门)大学毕业生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1.负责应届大学生报到、接待工作;2.组织应届大学生入职培训;3.跟进培训计划实施情况;4.定期组织部门评核会议,搜集应届生具体工作表现情况;5.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6.根据各部门评核结果对应届生进行评定,并客观评估应届大学生的工作表现及潜力,制定其培训期后职业规划及发展方向。
(二)主管部门应届生直接归属部门,即应届生工资行政关系所在单位(部门),也是最终用人单位(部门)。
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应届生管理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部门职责如下:1.制定应届生本单位(部门)培训计划并安排对应职业指导人人选;2.确定轮岗部门、岗位及轮岗时间;3.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相关日常管理、培训工作;4.根据应届生整体工作表现,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评定。
(三)职业指导人应届大学生到各单位(部门)后,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需安排本单位(部门)资深人员作为应届大学生的职业指导人,对其工作做必要的辅导。
1.职业指导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公司任职两年以上;(2)担任主管以上职位;(3)具备本职专业助理级或以上职称;(4)人品好、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且乐于育人、对培养人有积极的态度。
2.职业指导人职责:(1)带业务。
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立足岗位制定培养目标和培养措施,对培养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技术指导,传授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2)导思想。
关心培养对象的思想进步,在思想和职业道德上作表率,引导培养对象树立热爱企业、爱岗敬业、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作风正派的优秀品德;(3)传作风。
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
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1.目的应届毕业生作为企业长期发展所需的后备人才的重要资源,在管理与培养机制上,系统性与集中性更加突出,将采用集团统一规划,各下属公司统一参与推行的方式实施。
2.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公司的应届毕业生管理3.定义无4.职责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录用、实习、接收与入职培训、职业规划与管理方法的引进、跟踪各下属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协助推进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录用,实习安排,协助接收,职业规划与管理方法的推行5.程序5.1招聘管理应届毕业生的招聘由集团统一规划,并组织各下属公司协助并参与实施,应届毕业生需求的产生遵循“公司长期发展所需后备人才储备的要求”。
5.1.1人员需求计划:每年8月份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各下属公司编制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需求计划中将会涉及到需求部门、岗位定位、专业要求、资质证书、素质特性等因素。
5.1.2招聘计划: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编制详细的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中包括:1)招聘会形式:专场招聘会、招聘团招聘会2)招聘会时间:每年10月~11月3)院校选择:根据需求专业类型选择4)招聘团成员:人力资源部组织专业技术类、管理类专业人员组成招聘团(各下属公司人事行政部参与支援)5)招聘团职责:含内部成员职责分工资料筛选、面试工具的使用、测试结果评价、面试结果确定、人员录用的决定6)招聘日程: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计划与院校选择,制订详细的招聘日程7)宣传渠道:网络与媒介平台、院校招聘海报、企业宣传手册(含视频)8)高校现场推介会:人力资源部确定主题并组织实施9)面试工具:素质测评、专业情景模拟、结构化面试量表10)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接受网络招聘资料现场招聘会?高校现场推介会?接受现场招聘资料招聘资料筛选?组织测试?组织面试?确定录用人选?签定就业协议11)应届毕业生薪资福利与接收政策:1)薪资福利在区域化差异的基础上遵循见习期级别标准一致性的原则2)接收政策:遵循深圳市应届毕业生接收标准,所有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统一接收落户深圳12)应届毕业生协议书签订:1)确定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年限2)确定应届毕业生协议书中约定违约金13)面试结果通知书、录用通知书5.2录用管理应届毕业生的录用决定由招聘团统一决议产生,并遵循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分配以及区域间统一调配的原则进行。
贞元集团大学毕业生培养及考核制度
大学毕业生培养及考核制度第一条总则根据集团人力资源战略和人才现状,大量引进大学毕业生进入各个岗位是集团提升整体人才素质的必要方式。
如何更好的吸引和留住大学毕业生、提高员工满意度,使毕业生个人成长与集团的需求和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就必须有一个系统的培养考核制度。
这一制度也是今后在集团内实行人才梯队建设和干部储备机制的基础。
第二条培养考核原则2.1 量化原则。
新进大学毕业生的培养目标要与集团发展战略、学生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考核指标要能够量化、明确、具体,符合实际,根据不同的岗位、专业有所侧重。
2.2 公正原则。
考核要客观、公正、符合实际,不得戴有色眼镜夸大或贬低学生实际表现。
2.3 责任原则。
学生培养导师要热情承担培养责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及相关考核责任人必须积极主动承担起考核责任,不得推诿、扯皮,或无故拖延考核期限。
2.4监督原则。
培养考核实行监督原则,学生、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等相关人员都有监督培养导师、培养单位、考核人员的权利和责任。
第三条导师制度集团对新进大学毕业生实行导师制度。
导师制度关系到新进大学毕业生的去留大事,各单位必须为每位新进大学毕业生配备合格的导师。
3.1导师的要求导师必须具备热情、主动、积极、自信的个人品格,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有细心的观察能力,善于发现学生的思想问题,能及时解决或联系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3.2导师的级别和待遇导师制是一种荣誉制度,必须是集团的优秀员工才可以担任导师。
集团实行精神和报酬相结合的导师激励制度。
每年评选优秀导师,同等条件下,导师可以优先晋级和加薪。
导师经过统一考试、考核划分为三、二、一级导师,三级最低、一级最高。
通过资格考试考核的导师发给集团导师证,具有导师任职资格。
第一次担任导师必须从第三级开始,年度导师考核:A(80分以上),可以晋级为二级导师;年度导师考核:A+(90分以上),可以晋级为一级导师。
具体考核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制定。
临时导师的设置。
中营字[2011]055号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
【内部资料】中国营销总部文件中营字[2011]055号签发人:周懿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障中营总部跨越式发展时期的新生力量储备,对中营统招毕业生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各销售公司对毕业的关注和培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营销总部统一招聘的毕业生。
第二章毕业生招聘管理第三条毕业生招聘采取“总部统招”+“本地化校招”两种模式;其中总部统招由销售公司申报需求并签订招聘委托协议书,由总部统一招聘。
本地化校招在总部指引下由各销售公司自行开展。
第四条各销售公司根据申报需求人数进行费用分摊。
第三章毕业生实习管理第五条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后,各产品经营部根据毕业生生源地、学校所在地等因素安排在销售公司实习3-6个月,以帮助毕业生了解销售公司基本状况、市场运作流程,建立从基层做起的职业心态。
第六条具体实习内容如下:1、企业文化、基础制度学习。
帮助毕业生了解销售公司基本情况,加快适应环境,融入团队。
2、卖场导购员实习。
由销售公司安排毕业生在主要卖场进行导购员实习演练,指定导购员帮扶教学;3、飞虎队实习.担任飞虎队员,支持各大卖场销售业绩增长;4、临时促销员实习。
加强推广促销技巧的学习与锻炼,磨练营销意志;第七条原则上要求所有统招毕业生必须参加实习,由产品经营部负责建立毕业生实习档案并报营运管理部备案.实习期间要求毕业生进行天总结、周总结、月汇报,毕业生实习表现与成绩将作为毕业生培训成绩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毕业生培训管理第八条为了让毕业生更快融入中营,由营运管理部统筹实施,中营和各产品经营部对毕业生进行全方位的3-6个月培训。
第九条培训的阶段和内容如下:1、集团统一培训:企业文化、职业规划、基础工作技能等.2、中营总部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文化、营销策略、品牌建设、渠道、财务、物流、客服、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
3、产品经营部培训:推广策划、终端标准、物料制作、产品知识、消费洞察。
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
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引进、培养、使用工作,为集团公司裂变发展服务,促进人才快速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毕业生系指通过全日制学历教育取得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在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事务管理。
第二章招聘第四条集团公司根据各单位对人才的使用和储备需求情况,每年七月底前制定次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对拟招收毕业生的专业、层次、待遇制定具体方案,并报冀中能源集团备案。
第五条招收引进高校毕业生,主要通过举办校园专场招聘会、参加双向选择会,以及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毕业生到集团公司进行面试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确定招聘引进的高校毕业生,集团公司与高校、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协议书应明确违约责任及特别约定事项。
第三章报到与分配第七条高校毕业生实行统一报到、统一体检、统一分配。
第八条集团公司制定统一报到时间,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相关手续,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到组织人事部门报到。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排毕业生统一进行入职体检。
毕业生报到后,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体检合格的即可入职;体检不合格的须按医院要求进行治疗,半年内再次体检合格的可以入职,仍不合格的则解除就业协议。
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条集团公司实行毕业生统一分配。
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结合毕业生的专业、生源、学习成绩、综合能力,按照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个人成才的原则,统筹考虑,统一安排。
对不服从分配的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并由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引进的特殊人才和急需人才,分配去向由双方协商。
第四章见习期第十二条毕业生报到后实行见习期管理,时间为半年。
第十三条毕业生在见习期内应尽快了解集团公司和本单位的生产、经营、规章制度、企业文化情况,熟悉掌握本专业、本岗位的生产工艺流程和业务工作流程,初步培养严谨细致、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和雷厉风行、执行到位的工作作风。
某公司应届生培养办法
某公司应届生培养办法第一篇:某公司应届生培养办法FH集团应届生暂行培养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集团人才发展战略规划,满足集团发展规划对人才的需求,加大对优秀应届生的招聘力度,促进后备人才的培养、使用,使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应届生的培养坚持“甄才、育才、用才、留才”的用人方针,实行目标管理策略,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有落实,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培养目标应届生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
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较为全面的知识技能,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08年度的具体目标为:1、实习期,引进应届生90人;2、见习期,保留应届生60人;3、见习期结束,保留不低于30人。
其中,技术部门人员应不低于10人。
第四条为充分调动各事业部、子公司培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设立应届生培养基金,主要用于鼓励、支持集团、事业部及各子公司在应届生培养、管理、使用过程中经费的需要。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应届生的培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办法。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集团人才需求计划的制定及引进,及管理技能培训,并负责对各子公司应届实习生培养计划、措施的指导、监督及考评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汇总不同时期列入集团应届生培养计划的人员名单;2、负责监督指导应届生培养考核计划的制定及落实;3、做好应届生培养基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事业部、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负责对本单位应届生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集团总部人才的管理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审定列入应届生培养计划的人员名单;2、负责应届生培养考核计划的制定及落实;3、做好应届生指导人的考核管理;4、对应届生指导人专项考核。
公司招聘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
广东X XXX集团有限公司XX电器有限公司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编制:XXX审核:XXX批准:XXX二0XX年六月十五日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一、目的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为了促进人才梯队的建设,为公司各岗位选拔、储备中长期的人才梯队,吸引和储备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员工综合素质的整体提升,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宝公司所有各分公司、中心对应届毕业生的选、育、用、留。
应届毕业生分为应届中专生和应届大学生,中专、技工、职高类应届毕业生统称为应届中专生,大专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统称为应届大学生。
三、权责3.1人力资源部:主导应届毕业生的规划、招聘等工作,组织对应届毕业生需求分析、入职前考核、实习安排与鉴定、分配、入职以及跟踪培养,参与应届毕业生的人事关系调动、户口调迁、档案管理。
3.2各分公司、中心用人部门:提出应届毕业生的需求,组织应届毕业生实习、入职、任用与考核、跟踪培养。
3.3各分公司综合部、中心文秘:负责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单位实习、试用、入职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应届毕业生基本要求4.1原则上,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
少部分未年满18周岁的应届中专生,可酌情考虑入职电子、电机、不锈钢、五金厂等二级分公司(非验厂范围内)。
4.2应届中专生必须在校两年或以上,中专、技工、职高等专业院校毕业生。
4.3应届大学生必须是全日制三年以上,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本年度毕业人员。
4.4应届毕业生是经毕业院校推荐,在校表现良好,无不良违规记录,已完成全部学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本科或以上学历人员必须具有“学位证书”。
4.5应届毕业生须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方可入职,不合格人员一律退回原学校处理。
五、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和招聘计划5.1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各分公司、中心的用人需求,人力资源部拟定公司应届大学生和应届中专生的需求计划、招聘计划,报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执行。
应届大学生培养管理实施细则
应届大学生培养管理实施细则为适应**集团十二五战略发展要求,配合集团“521人才工程建设”。
落实浙***公司基层人才梯队和培养,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建立和完善公司人才培养机制,合理挖掘、选拔和培养各类后备人才,为企业发展不断提供各类适用人才,特制定本细则。
1 培养对象应届大学生2 培养目的2.1 为保证公司人才梯队建设有效实施;2.2 为公司各部门培养储备人才;2.3 为公司团队注入新的人才活力;3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有限公司;4 培养周期及目标4.1 培养周期:1年;4.2 培养目标:达到培养目标岗位的各项任职资格要求,为目标岗位提供后备人才;4.3 培养目标岗位5 工作前指导思想当前的应届毕业生以88后、90后为主,本阶段的学生更加强调自我主张、自我实现的需求,团队意识薄弱,但创新意识强烈。
各企业在制定大学生管理细则时,需要充分、深入了解本阶段学生的性格特征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计划,“以人为本、深入关怀、差异化培养”。
6 培养方式及流程6.1 根据目标岗位的任职要求,应届大学生的培养方式及流程共分为五个阶段,依次为生产知识学习及操作、制程工艺知识、品质管理知识、设备保养知识、管理技能学习等,其中管理技能学习只对培养为储备干部主管的应届大学生要求。
具体如下:6.2具体说明6.2.1 以上五个阶段学习内容,是针对应届大学生岗位定制后,根据岗位需求对应部门学习的主要内容。
6.2.2 对不是相应岗位的应届大学生,只对相关部门了解、认识学习。
6.2.3 相关部门可根据应届大学生定岗后,对阶段性培养时间周期可做相应调整。
6.2.4 培养实习期间不合格人员,需由其相应考评部门提出书面说明。
6.2.5 应届大学生实习期满后,需经相关部门主管或高二级面试考评后方可上岗。
6.3 具体要求6.3.1应届毕业生招聘到岗后,由生产总监担任学生培养总负责人,公司企管部人事行政主管担任协调人。
6.3.2培养五个阶段,除第一阶段和第五阶段为固定顺序外,其他的三个阶段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顺序安排。
XX集团就业处管理制度
XX集团就业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新形势下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根据国家关于职业技校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学校校长、副校长、就业处主任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充分发挥院、系两级主体的积极性,把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评估各级主体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第三条毕业生就业工作必须坚持“积极、高效、开拓、创新”的原则,不断巩固和开拓就业市场,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社会和毕业生的工作。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第四条为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正常运行,做到就业工作不断线,学校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推荐就业办公室。
推荐就业办公室作为学校就业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由就业办主任担任;教务处、学生处、政教负责人及各班主任为该组成员。
各班也应成立相应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班一把手负责,并指派专人负责本班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五条校班两级主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主动性、创造性,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共同做好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六条各级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领导和指挥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根据国家教育部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制定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部署安排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3、指导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动员、协调全校各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毕业生就业的跟踪调查,组织研究和不断改革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法,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培训;4、负责举办学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5、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密切联系,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6、研究处理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和疑难问题;7、定期听取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和支持毕业生就业工作8、组织对职能部门及各系就业工作的总结、考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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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应届大学毕业生管理办法
(试行)
1目的
为规范对集团新接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的管理,使其尽早融入企业文化,适应工作环境,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集团新接收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的大专及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 原则
从严要求,重在培养。
4 依据
4.1XX集团人事政策。
4.2XX集团教育培训管理纲要。
5 实习期的基本事项
5.1新接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统称为实习生,实习期为一年,实习期
的前三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转正办法和其他员工相同。
5.2实习生在实习期的人事关系均挂靠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5.3在实习期间,人力资源部委托各成员企业及职能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培养。
5.4 实习生在试用期间的薪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制订。
5.5实习期满后,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整体发展需要,并充分考虑用人单位意见,对实习生进行统一调配。
6 职责
6.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6.1.1根据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及相关企业、职能部门的人力资源现状,有针对性的为实习生选择实习单位或部门。
6.1.2配合教育培训部作好新接收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入厂培训工作。
6.1.3负责为实习生办理落户及档案接收等相关事宜。
6.1.4统筹安排实习生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实习生,由人力资源部以及实习生所在成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助办理离职手续。
6.1.5负责在廊坊地区的实习生住宿安排,协调外埠企业为实习生解决住宿问题。
6.1.6根据实习生所在单位发展及外埠市场开拓情况,结合实习生个人表现,对实习生进行必要的工作调配。
6.1.7负责解决实习生在工作及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
6.2 成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6.2.1负责为分配到本企业实习的应届毕业生选择实习部门。
在选择实习部门时,主要考虑实习生的专业、个性、特长以及公司各部门的人力需求状况。
6.2.2协助实习生所在部门主管为实习生选择辅导员。
6.2.3组织签定辅导合约,并将签定辅导合约的结果报送人力资源部及教育培训部。
6.2.4负责实习生的考勤、考核汇总,并在每月2日前将上月汇总结果报送人力资源部。
6.2.5外埠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决实习生的住宿问题。
6.2.6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对实习生进行必要的工作轮换。
6.2.7负责解决实习生在工作及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6.2.8配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好实习生的其他管理工作。
6.3 实习生所在部门
6.3.1实习生所在部门主管为实习生选择辅导员,并组织实习生与辅导员签定辅导合约。
6.3.2实习生所在部门负责实习生的考勤、考核、培训、工作安排等日常管理工作。
6.3.3配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实习生的其它管理工作。
7实习期辅导工作
7.1辅导员的选择标准
7.1.1辅导员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实习生所学专业有较大的相关
性。
7.1.2工作认真,态度诚恳,起表率作用。
7.1.3知识和技能较丰富,动脑、动口、动手能力较强,能够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7.1.4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7.1.5每位辅导员最多辅导两名实习生。
7.2 主要辅导内容
7.2.1企业经营目标,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当月工作分解。
7.2.2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规范。
7.2.3部门工作职责划分及工作流程。
7.2.4本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
7.2.5本岗位工作职责及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
7.2.6其它
7.3 辅导员的责任与义务
7.3.1有义务向实习生解释公司各种规章制度,使实习生能有章所循。
7.3.2应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实习生严格要求,耐心辅导,精心传授工作经验和技巧,使其尽快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7.3.3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员应讲究辅导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循循善诱。
7.3.4每月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沟通和交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对待工作与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7.3.5有责任每月协助部门主管对实习生进行考核,及时指出实习生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帮助其改进。
7.3.6辅导员应认真分析实习生的性格、兴趣、专业及实际工作能力,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议其未来的工作方向及目标。
7.3.7在实习辅导过程中,辅导员若发现所辅导实习生不能遵守XX集团员工规范,不思进取,对工作不负责任等,可直接将情况反馈给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7.4 实习生的责任与义务
7.4.1严格遵守集团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7.4.2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思想、工作及生活状况。
7.4.3认真向辅导员学习各项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注重沟通,取长补短。
7.4.4积极向辅导员提出合理化改善建议。
7.4.5若辅导员对自己不负责任,不能帮助自己解决工作或生活中的问题,实习生可直接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反映。
8薪酬标准
8.1试用期
实习生试用期工资=基础素质津贴+试用期通用岗位工资+培训日补贴+加班补贴+奖金,其薪酬标准如下表所示:
学历试用期基础素质
津贴
试用期通
用岗位工
资
试用期工资备注
本科1-3月180元400元800元左右
大专1-3月120元250元600元左右
8.2 转正后至实习期结束
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根据实习生所在实习部门报送的考核测评表,结合人力资源部所掌握的情况,确定实习生的岗位及适岗系数,并以此为准,统一套用XX集团薪酬体系,计算其工资额。
8.3 实习生的工资发放
实习生的工资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表,发放日期及形式与其他工作人员相同。
9 辅导员的奖惩
9.1辅导员的考核
辅导员的直接主管为辅导员的考核人,在每月考核之前,辅导员的直接主管应与实习生进行沟通,了解辅导员是否尽到自己的责任与义务。
考核的日期与月度考核相同,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可”、“差”。
实习生所在成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在每月2日之前将考核结果报送人力资源部。
9.2 辅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