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和哺乳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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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和哺乳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1.FDA对抗微生物药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类

A. 在孕妇中研究证实无危险性。

B. 动物中研究无危险性,但人类研究资料不充分,或对动物有毒性,但人类研究无危险性。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氨曲南,美罗培南,厄他培南,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林霉素,磷霉素,两性霉素B,特比萘芬,利福布丁,乙胺丁醇,甲硝唑,呋喃妥因,

C. 动物研究显示毒性,人体研究资料不充分,但用药时可能患者的受益大于危险性。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氯霉素,克拉霉素,万古霉素,氟康唑,伊曲康唑,酮康唑,氟胞嘧啶,磺胺药/甲氧苄啶,氟喹诺酮类,利奈唑胺,乙胺嘧啶,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

D. 已证实对人类有危险性,但仍可能受益多。

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

X. 对人类致畸,危险性大于受益

奎宁,乙硫异烟胺,利巴韦林

2.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1)妊娠前期:从女性发育成熟到卵子受精时期。在此阶段,使用药物一般比较安全,但在体内半衰期很长的药物可能会影响胚胎正常生长。

(2)受精第一日至第十四日:在此阶段,如果药物导致大量胚囊细胞受损会导致胚胎死亡。如果仅少量细胞受损则不会影响其他细胞最终分化发育成为正常个体。

(3)受精第十五日至妊娠三个月左右:此时期是经典的致畸期。由于各种器官、躯干、四肢在这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分化,所以极易受到包括药物毒性在内各种致畸因素影响,而且

药物毒性作用越早,发生畸形的可能性就可能越严重。

(4)妊娠三个月至分娩:胎儿组要器官基本分化完成并迅速生长发育,在此阶段,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有些药物仍可能影响胎儿组织器官的发育和功能。

2.青霉素类抗生素:这类抗生素能妨碍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能促使细菌细胞膜分解,又能

抑制其合成,对许多敏感菌有杀菌作用。

(1)妊娠期:通过单纯扩散的机制透过胎盘,孕母血液中游离的青霉素浓度可较脐血中

低。该类药物对母体的肝肾功能影响小,已证实青霉素类抗生素为妊娠期最安全的抗生素。总之临床应用的半合成的青霉素制剂种类繁多,每一种制剂抗菌谱有所区别,但共

同点是无致畸作用,选用细菌感染敏感的抗菌药物,同时必须询问有无过敏史。

(2)哺乳期:青霉素不耐酸,口服后吸收差。大多数使用该类药物后能继续哺乳,少部

分的青霉素类药物能少量入乳,可暂时改变乳儿的肠道细菌平衡而导致腹泻。

3.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该类抗生素在化学结构,理化性质,生物活性,作用机理及临床应

用方面和青霉素类相似。

(1)妊娠期:临床上常用的第三代头孢菌素对肾脏毒性较小,孕妇可选用,常用制剂有头孢噻肟,头孢哌酮,头孢他啶,头孢曲松等。考虑到第一代头孢菌素肾毒性较高,孕妇应

用需有确切适应证,注射用头孢拉定引发儿童血尿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为避免在妊娠期

对胎儿的影响,孕期妇女须权衡利弊使用。

(2)哺乳期:有些头孢菌素抗生素中含有甲基硫四唑(MTT)侧链,如头孢替坦钠,头孢孟多,头孢哌酮,磨沙酰胺等。MTT可使凝血酶原减少,动物实验还发现MTT有睾丸毒作用,故妊娠期应慎用。凡经胃肠道外给药的头孢类药物一般均能少量入乳。美国儿科学会认为

哺乳期妇女可继续哺乳,但应密切注意药物对乳儿的直接影响和对肠道菌群的影响。

4.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抑制胞壁粘肽合成酶,即青霉素结合蛋白(penicillin

binding proteins, PBPs),从而阻碍细胞壁粘肽合成,使细菌胞壁缺损,菌体膨胀裂解。哺乳动物无细胞壁,不受β-内酰胺类药物的影响,因而本类药具有对细菌的选择性杀菌作用,对宿主毒性小。此类抗生素具有杀菌活性强、毒性低的特点。目前临床上主要应用者有: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替卡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舒巴坦;哌

拉西林-三唑巴坦。

(1)妊娠期: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替卡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舒巴坦;哌拉西林-三唑巴坦属于FAD危险性分类中的B类。动物实验未发现这几种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在人类中对胎儿的研究尚不充分,故孕妇慎用。

(2)哺乳期:替卡西林、阿莫西林、氨苄西林、头孢哌酮、舒巴坦、哌拉西林能少量入乳,克拉维酸、三唑巴坦是否入乳不祥。故这类药物哺乳期应慎用。

5.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细菌体内的核糖体,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具有强大

杀菌作用。氨基糖苷类分子大量进入菌体细胞是一个需氧耗能过程,在缺氧的环境下这一

过程即受到抑制。氨基糖苷类对于静止期细菌的杀灭作用较强。几乎一切氨基糖苷类抗生

素都可能引起不可逆性耳中毒,听觉和平衡功能均可受累。各种氨基糖苷类药物近曲小管

上皮细胞有损害作用,但一般不影响肾小球。总之,氨基糖苷类药物虽无致畸作用,但对

胎儿亦可产生耳毒性和肾毒性,FDA危险分类属C和D类。临床上用药主要有庆大霉素、

妥布霉素、阿米卡星、奈替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新霉素、巴龙霉素、大观霉素。(1)妊娠期:妊娠期应用本类药物尚无资料证明对胎儿有致畸作用,但其对孕母和胎儿都可能产生肾毒性和耳毒性,若无特殊情况,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本类药品。(2)哺乳期:庆大霉素、妥布霉素、阿米卡星、奈替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能少量入乳,口服极少吸收,故乳母应用这类药物可继续哺乳,但须警惕有可能影响乳儿

的肠道菌群。新霉素、巴龙霉素、大观霉素口服后不易吸收,入乳不祥,哺乳期应慎用。

6.四环素类抗生素:四环素类抗生素属快效抑菌剂,在高浓度时也具杀菌作用。其作用机

制主要为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在A位上特异性结合,抑制肽链的延长和细菌蛋白质的

合成,此外,四环素还可引起细菌细胞膜通透性的改变,使细菌体内核苷酸和其他重要成

分外漏,影响DNA的复制。

(1)妊娠期:四环素在妊娠期属禁用药,其他四环素类一般也不主张用于孕妇。孕早期使用四环素对胎儿的致畸作用不明显,妊娠中晚期应用可使胎儿牙釉发生四环素荧光物质沉积,出现棕色色素沉着。多西霉素和土霉素所致牙齿变色较其他四环素类药物为轻,孕妇

静滴四环素可损害肝脏,导致脂肪变性,对胎儿亦具有肝毒性。四环素类抗生素按FDA妊

娠分类属D级,如无特需,妊娠期妇女不应使用。

(2)哺乳期:四环素、多西环素能入乳,可能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一般不主张哺乳期应用。

7.氯霉素类抗生素:为广谱抗生素,主要作用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抑制转肽酶和肽

链的延长,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属抑菌剂。

(1)妊娠期:氯霉素口服后迅速吸收且完全,口服或注射后广泛分布于全身组织器官。本类药物能通过胎盘,目前尚未发现本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其对骨髓造血有抑制作用,还

能导致灰婴综合征,故妊娠期尤其是孕晚期慎用本类药物,必要时行血药浓度检测。

(2)哺乳期:本类药物能入乳,虽然乳汁含量不高,但从理论上来说,对乳儿仍有引起骨髓抑制和灰婴综合征的潜在危险。哺乳期应用本品应暂停哺乳。

8.大环内脂和林可霉素类抗生素: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依靠与细菌核糖体50S亚基结合,阻断肽链延长过程中的位移,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属抑菌剂。林可霉素类通过抑制

蛋白质的合成而起抑菌作用。红霉素和林可霉素类抗生素属FDA妊娠B类药物,其它一些

药物则多数归属C类。

(1)妊娠期: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体内分布能力强,表观分布容积大,药物有极好的趋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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