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各类抗菌药物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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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各类抗菌药物如何选择之欧阳语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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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如何选用抗菌药物常常遇到孕妇或家属咨询,哪些抗菌药可以用,哪些抗菌药不能用?医生是不是用错药了?其实,没有绝对安全的抗菌药,也没有绝对禁忌的抗菌药。

例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妊娠期避免应用;但在有明确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也可以在血药浓度监测下慎用。

今天就谈谈这个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FDA妊娠期分级标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根据药物对胎儿的致畸情况,将药物对胎儿的危害等级分为A、B、C、D、X 5个级别:A类:在人类有对照组的研究中,证明对胎儿无危害。

包括多种维生素,孕期维生素制剂,但不包括大剂量维生素制剂。

B类:动物实验中证明对胎仔无危害,但尚无在人类的研究;或动物实验证明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有良好对照组的研究中未发现此作用。

C类:尚无很好的动物试验或人类的研究,或者动物实验对胎儿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尚缺乏可利用的资料。

很多在妊娠期常用的药物属于此类。

D类:已有证据证明对胎儿有危害,但在孕期应权衡利弊,在利大于弊时,仍可使用。

如苯妥英纳、卡马西平等。

X类:已证明对胎儿的危险明显大于任何益处。

例如:治疗痤疮的异维甲酸,可致胎儿中枢神经系统、面部及心血管的多种畸形。

二、妊娠期抗菌药的应用原则妊娠期感染时用药可参考FDA分类,权衡用药后患者的受益程度及可能的风险决定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A类: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B 类:有明确指征时慎用;C 类: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D 类:避免应用,但在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严密观察下慎用;X 类:禁用。

三、孕妇可选用的抗菌药物1、β-内酰胺类绝大部分β-内酰胺类抗生素,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其它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抑制药,属于B类。

本类药物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

特别品种:头孢匹罗:可通过人的胎盘屏障,禁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C类。

妊娠期合理用药知识

妊娠期合理用药知识

妊娠期合理用药知识妊娠期合理用药是妇女在怀孕期间所需关注的重要问题。

由于怀孕期间胎儿的发育和母体的变化,药物的安全性成为了关键的考虑因素。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妊娠期合理用药的相关知识,包括药物分类、注意事项以及常见药物的使用情况,旨在提供给孕妇和医护人员有关妊娠期用药的准确信息。

一、妊娠期药物分类根据药物的安全性和临床应用经验,医学界将药物分为以下几个分类:1. A类药物:经过大量研究证明对人体和胎儿都没有不良影响的药物。

这类药物在妊娠期间可安全使用。

2. B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对胎儿无不良影响,但在人类研究中尚无足够数据支持其安全性。

因此,在使用这类药物时需要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3. C类药物:动物实验显示对胎儿有不良影响,但在人类研究中尚无足够数据支持其安全性。

使用这类药物时需要慎重,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监测。

4. D类药物:有潜在的胎儿风险,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为孕妇提供一定的益处,因此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使用。

5. X类药物:已经证实对胎儿有明显的危险,禁止在妊娠期间使用。

二、妊娠期用药的注意事项1. 咨询医生:在怀孕期间,如果需要用药,一定要事先咨询医生。

医生会权衡利弊,并根据具体情况为孕妇提供个体化的用药建议。

2. 避免自我用药: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孕妇应避免自行用药。

不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因个体差异而异,自行用药可能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

3. 注意药物剂量:即使是安全的药物,在妊娠期间也需要注意剂量的控制。

遵循医生的建议,按照指导剂量使用药物。

4. 整合替代治疗:在部分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替代治疗方式来缓解症状,而不是依赖药物治疗。

例如,孕妇可以通过饮食调整、身体活动和物理疗法等方式来改善不适症状。

三、常见药物的使用情况1. 铁剂:由于妊娠期造血需求增加,铁剂是准妈妈常用的补充品。

医生会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和血液检测结果来确定所需的补充剂量。

2. 抗生素:在某些情况下,孕妇可能需要使用抗生素治疗感染。

妊娠期如何选用抗菌药物

妊娠期如何选用抗菌药物

妊娠期如何选用抗菌药物妊娠期是妇女独有的一段特殊时期。

如用药不当,对孕妇、胎儿、及新生儿均可产生不良影响。

为了便于孕妇谨慎、安全地选择药物,现将常用的抗微生物药物按照孕期的安全性分类列出(见表1)。

美国FDA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性将其分为以下5级:A级:在设有对照组的药物研究中,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药物对胎儿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在其后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级:在动物繁殖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或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发现药物有副作用,但这些副作用并未在设对照组、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在其后的6个月具危害性的证据)。

C级:动物研究证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性(致畸或胚胎死亡等),但尚未设对照的妊娠妇女研究,或没有在妊娠妇女及动物并进行研究。

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妇女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使用。

D级:有明确证据显示,药物对人类胎儿有危害性,但尽管如此,孕妇用药后绝对有益(例如用该药来挽救孕妇的生命,或治疗其他较安全的药物无效的严重疾病)。

X级:对动物和人类的药物研究或人类用药的经验表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并且孕妇应用这一.抗菌药物的作用机制1.青霉素:抑制细菌细胞壁粘肽合成2.头孢菌素类: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3.万古霉素类:阻碍细菌细胞壁合成4.氨基糖苷类:能与细菌的30S亚基结合,影响蛋白质合成的多个环节而发挥抗菌作用5.四环素类:与细菌核蛋白替30S亚基单位结合,阻止肽链延伸6.大环内酯类:能与敏感细菌的50S核蛋白体亚基可逆性结合,通过抑制新合成的肽基tRNA分子从核蛋白体受体部位移至肽酰基结合部位,而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7.克林霉素类:能与细菌核蛋白体的50S亚基结合,抑制肽酰基转移酶,而抑制蛋白质合成。

8.氯霉素类:与细菌核蛋白体50S亚基可逆性结合,抑制酰肽基转移酶,从而抑制肽链的形成9.利福平:抑制DNA依赖的RNA聚合酶,阻碍mRNA的合成10.喹诺酮类:抑制DNA回旋酶和拓朴异构酶Ⅳ,阻碍敏感细菌DNA的复制11.磺胺类:抑制细菌二氢叶酸合成酶,干扰叶酸代谢12.甲氧苄胺嘧啶(TMP):抑制细菌二氢叶酸还原酶,干扰叶酸代谢13.多粘菌素B:破坏细菌的细胞外膜脂质双层结构,使膜通透性增加,胞内成分外漏导致细菌死亡14.两性霉素B:选择性地与真菌细胞膜的固醇部分结合,在细胞膜上形成孔道,增加细胞膜通透性,导致胞内成分外漏,造成细胞死亡。

妊娠期如何选用抗菌药物

妊娠期如何选用抗菌药物

妊娠期如何选用抗菌药物妊娠期是妇女独有的一段特殊时期。

如用药不当,对孕妇、胎儿、及新生儿均可产生不良影响。

为了便于孕妇谨慎、安全地选择药物,现将常用的抗微生物药物按照孕期的安全性分类列出(见表1)。

美国FDA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性将其分为以下5级:A级:在设有对照组的药物研究中,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药物对胎儿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在其后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级:在动物繁殖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或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发现药物有副作用,但这些副作用并未在设对照组、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在其后的6个月具危害性的证据)。

C级:动物研究证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性(致畸或胚胎死亡等),但尚未设对照的妊娠妇女研究,或没有在妊娠妇女及动物并进行研究。

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妇女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使用。

D级:有明确证据显示,药物对人类胎儿有危害性,但尽管如此,孕妇用药后绝对有益(例如用该药来挽救孕妇的生命,或治疗其他较安全的药物无效的严重疾病)。

X级:对动物和人类的药物研究或人类用药的经验表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并且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无益,因此禁用于妊娠或可能怀孕的患者。

一.抗菌药物的作用机制1.青霉素:抑制细菌细胞壁粘肽合成2.头孢菌素类: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3.万古霉素类:阻碍细菌细胞壁合成4.氨基糖苷类:能与细菌的30S亚基结合,影响蛋白质合成的多个环节而发挥抗菌作用5.四环素类:与细菌核蛋白替30S亚基单位结合,阻止肽链延伸6.大环内酯类:能与敏感细菌的50S核蛋白体亚基可逆性结合,通过抑制新合成的肽基tRNA分子从核蛋白体受体部位移至肽酰基结合部位,而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7.克林霉素类:能与细菌核蛋白体的50S亚基结合,抑制肽酰基转移酶,而抑制蛋白质合成。

8.氯霉素类:与细菌核蛋白体50S亚基可逆性结合,抑制酰肽基转移酶,从而抑制肽链的形成9.利福平:抑制DNA依赖的RNA聚合酶,阻碍mRNA的合成10.喹诺酮类:抑制DNA回旋酶和拓朴异构酶Ⅳ,阻碍敏感细菌DNA的复制11.磺胺类:抑制细菌二氢叶酸合成酶,干扰叶酸代谢12.甲氧苄胺嘧啶(TMP):抑制细菌二氢叶酸还原酶,干扰叶酸代谢13.多粘菌素B:破坏细菌的细胞外膜脂质双层结构,使膜通透性增加,胞内成分外漏导致细菌死亡14.两性霉素B:选择性地与真菌细胞膜的固醇部分结合,在细胞膜上形成孔道,增加细胞膜通透性,导致胞内成分外漏,造成细胞死亡。

妊娠期如何选用抗菌药物汇总

妊娠期如何选用抗菌药物汇总

妊娠期如何选用抗菌药物妊娠期是妇女独有的一段特殊时期。

如用药不当,对孕妇、胎儿、及新生儿均可产生不良影响。

为了便于孕妇谨慎、安全地选择药物,现将常用的抗微生物药物按照孕期的安全性分类列出(见表1)。

美国FDA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性将其分为以下5级:A级:在设有对照组的药物研究中,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药物对胎儿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在其后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级:在动物繁殖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或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发现药物有副作用,但这些副作用并未在设对照组、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在其后的6个月具危害性的证据)。

C级:动物研究证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性(致畸或胚胎死亡等),但尚未设对照的妊娠妇女研究,或没有在妊娠妇女及动物并进行研究。

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妇女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使用。

D级:有明确证据显示,药物对人类胎儿有危害性,但尽管如此,孕妇用药后绝对有益(例如用该药来挽救孕妇的生命,或治疗其他较安全的药物无效的严重疾病)。

X级:对动物和人类的药物研究或人类用药的经验表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并且孕妇应用这一.抗菌药物的作用机制1.青霉素:抑制细菌细胞壁粘肽合成2.头孢菌素类: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3.万古霉素类:阻碍细菌细胞壁合成4.氨基糖苷类:能与细菌的30S亚基结合,影响蛋白质合成的多个环节而发挥抗菌作用5.四环素类:与细菌核蛋白替30S亚基单位结合,阻止肽链延伸6.大环内酯类:能与敏感细菌的50S核蛋白体亚基可逆性结合,通过抑制新合成的肽基tRNA分子从核蛋白体受体部位移至肽酰基结合部位,而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7.克林霉素类:能与细菌核蛋白体的50S亚基结合,抑制肽酰基转移酶,而抑制蛋白质合成。

8.氯霉素类:与细菌核蛋白体50S亚基可逆性结合,抑制酰肽基转移酶,从而抑制肽链的形成9.利福平:抑制DNA依赖的RNA聚合酶,阻碍mRNA的合成10.喹诺酮类:抑制DNA回旋酶和拓朴异构酶Ⅳ,阻碍敏感细菌DNA的复制11.磺胺类:抑制细菌二氢叶酸合成酶,干扰叶酸代谢12.甲氧苄胺嘧啶(TMP):抑制细菌二氢叶酸还原酶,干扰叶酸代谢13.多粘菌素B:破坏细菌的细胞外膜脂质双层结构,使膜通透性增加,胞内成分外漏导致细菌死亡14.两性霉素B:选择性地与真菌细胞膜的固醇部分结合,在细胞膜上形成孔道,增加细胞膜通透性,导致胞内成分外漏,造成细胞死亡。

在妊娠期可安全使用的药物有哪些_妊娠期用药原则

在妊娠期可安全使用的药物有哪些_妊娠期用药原则

在妊娠期可安全使用的药物有哪些_妊娠期用药原则安全度过妊娠期,孕育一个健康宝宝,是每个孕产妇的愿望。

但在妊娠期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需要进行药物治疗的情况时常发生。

下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妊娠期可安全使用的药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妊娠期间可安全使用的抗菌药物①青霉素类是最为安全的抗菌药。

②头孢菌素较难通过胎盘。

③红霉素是妊娠期支原体感染治疗的重要药物,对婴儿没有治疗作用。

④克林霉素常用与治疗分娩期耐药的厌氧菌感染。

妊娠期用药原则1、用药需有明确指征,避免不必要的药物。

2、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要擅自使用药物。

3、使用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且已清楚的老药,尽量避免使用尚未明确是否有致畸危险的新药。

4、用药时需明确妊娠周数,妊娠早期是胚胎器官形成期,应尽量避免使用药物。

5、有些药物虽可能对胎儿有影响,但可治疗危及孕妇健康或生命的疾病,则应充分权衡利弊后使用,根据病情随时调整用量,及时停药。

药物对妊娠期不同阶段胎儿的影响一、妊娠早期1.受精后半个月以内:几乎见不到药物的致畸作用。

2.受精后3周-12周末:胚胎器官和脏器的分化时期,胎儿的心脏、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四肢、性腺及外阴相继发育。

此期受到药物影响可产生形态或功能上的异常而造成畸形。

3.妊娠3-5周:中枢神经系统、心脏、肠、骨骼及肌肉等均处于分化期,沙利度胺可引起胎儿肢体、耳、内脏畸形;雌孕激素、雄激素可引起胎儿性发育异常;叶酸拮抗剂可导致颅面部畸形、腭裂等;烷化剂氮芥类药可引起泌尿生殖系统异常、指趾畸形。

二、胎儿形成期:指妊娠中期的4个月(即妊娠13-27周末)和妊娠晚期后3个月(即妊娠28周以后)的合称。

1.器官形成过程已经大体完成,牙、中枢神经系统或女性生殖系统仍在继续分化发育,药物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上述系统、器官发育迟缓和功能异常,其他器官一般不致畸。

2.致畸因素的作用强度及持续时间也可影响胎儿的生理功能和发育成长。

如妊娠5个月后用四环素可使婴儿牙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全,骨生长障碍;服用镇静、止痛或其他抑制中枢神经的药物,可抑制胎儿神经活动,甚至影响大脑发育。

妊娠期常用药物

妊娠期常用药物
5 平喘药:氨茶碱类仍为临床常用药,但应注意剂量和用药时间,它属于C类药;近年应用特步他林疗效较满意,且对胎儿相对而言安全,属于B类药。
6 降血糖药:药物治疗时不用磺酰脲类,如甲苯磺丁脲有致畸作用的报道;苯乙双胍可使新生儿黄疸加重;这些药均属D类药;而第二代磺酰脲类口服降糖药缺临床资料,也属孕妇禁用药。胰岛素为B类药,安全性大,不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无致畸作用,是目前最常用的降糖药。
妊娠期常抗生素:大部分的抗生素属于A类或B类,一般来讲对胚胎、胎儿的危害小,可以安全应用。 (2) 抗真菌药物:应用克霉素、制霉菌素,未见对胎儿有明显不良影响。
7 止吐药:美克洛嗪和塞克利嗪为哌嗪衍生物属于B类药,流行病学调查及动物实验均未致畸作用。
8 肾上腺皮质激素:泼尼松、泼尼松龙属B类药,而地米被列为C类药。
9 性激素类药:妊娠期间雄性激素和女性激素均应不用。
( 3 ) 抗寄生虫病药:对硝基咪唑类如替硝唑、甲硝唑的应用,有争议。甲硝唑在动物有致畸作用,但临床未得到证实。
(4) 抗病毒药:病毒感染的治疗中,抗病毒药物的安全性,资料不多。如利巴韦林,阿昔洛韦,阿糖腺苷,更昔洛韦等可以用于全身性病毒感染。据报道某些孕期病毒感染可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导致流产、畸形、胎死宫内、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新生儿期感染或青春期发育障碍。
2 强心和抗心律失常药:大多数对胎儿是安全的,常用的洋地黄制剂,能迅速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但一般治疗量,尚未见有对胎儿不良影响的报道。
3 抗高血压药:B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断药如普萘洛尔常用于妊娠期心动过速,迄今无致畸报道。
4 抗惊厥药:常用的水合氯醛,未发现不良作用;适量的应用硫酸镁治疗妊高症,未见对胎儿的不良影响,但必须严格掌握剂量,目前临床资料表明,日总量在20~25mg,对母婴是安全的。

妊娠期如何选用抗菌药物

妊娠期如何选用抗菌药物

妊娠期如何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能够有效治疗妊娠期的各种感染,但在治疗的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考虑药物对母体的作用,将胎儿作为潜在接受者,在选用抗菌药物时,既要治疗母体的疾病,又不能对胎儿的发育造成影响。

一般情况下,药物治疗的危险期是在妊娠的前3个月,之后胎儿受药物的影响,在生长延迟与功能降低的作用下,药物危险降低。

妊娠中期的3个月较为安全,在最后3个月应用药物剂量应根据孕妇的情况减少。

在选用抗菌药物时,要注意选择不良反应较少、效果较好的药物才能保证母婴的安全。

一、药物在妊娠期应用危险性分类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按照药物在妊娠期应用的危险性,将药物分为A、B、C、D及X类。

A类药物:是指在妊娠期可使用。

B类药物:有明显指征时慎用。

C类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要根据病症的情况,最终确定药物是否应用。

D类药物:在临床医学中,应尽量避免。

X类药物禁用。

临床医生在对妊娠期妇女行抗菌药物治疗时,可根据药物危险性标准,选择适合的抗菌药物。

二、妊娠期可应用的抗菌药物1.青霉素类青霉素类被列为B类妊娠用药,青霉素类药物的作用机制是通过青霉素结合蛋白能够有效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从而使菌体失去渗透屏蔽,利用细菌自溶酶对细菌进行溶解,从而达到抗菌目的。

由于哺乳动物的细胞没有细胞壁,因此,青霉素类药物对人和动物的毒性较少,对母体的肝肾功能影响较低。

由此,青霉素类也是临床妊娠妇女治疗的安全用药。

临床通常应用的青霉素类药物包括青霉素G、普鲁卡因青霉素、青霉素V。

常用的广谱青霉素类包括阿莫西林、哌拉西林。

在临床应用时,应按照孕妇的感染特点,选择细菌敏感的药物种类,并要询问患者是否存在过敏史,保证用药安全。

2.头孢菌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属于B类妊娠用药,与青霉素类药物具有相似的作用机制。

在临床治疗中,由于头孢菌素类药具有杀菌力强、过敏反应较少的应用优势,再加上药物对肾无毒性。

在妊娠期治疗时,医生可以安全使用。

临床应用的第三代头孢菌素类药物包括头孢他啶、头孢曲松。

妊娠期抗生素使用指南

妊娠期抗生素使用指南

妊娠期抗生素使用指南导言:妊娠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生理阶段,孕妇的身体会经历许多变化。

当孕妇出现感染或其他疾病时,医生可能会建议使用抗生素来治疗。

然而,孕妇使用抗生素需要特别谨慎,因为某些抗生素可能对胎儿产生潜在的风险。

本文旨在为医生和孕妇提供妊娠期抗生素使用的指南,包括安全性评估、常见感染的处理以及具体药物的使用建议。

一、妊娠期抗生素使用的安全性评估孕妇在使用抗生素之前,应先进行安全性评估。

这包括了解该抗生素是否已被广泛用于孕妇身上,并通过动物试验和人体研究来评估其潜在的胎儿风险。

在考虑使用抗生素时,医生应权衡治疗的必要性和潜在的风险。

另外,抗生素的用药时间也需要考虑。

最好在怀孕早期使用抗生素,因为在这个阶段,胎儿的器官还在发育,可能更容易受到药物的影响。

对于孕妇在妊娠晚期需要使用抗生素的情况,医生应在治疗前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并告知孕妇。

二、常见感染的处理1. 尿路感染尿路感染在孕妇中比较常见,但如果不及时治疗,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并发症。

对于孕妇尿路感染的治疗,一线药物是抗生素硝基呋太尼或头孢类药物。

这些药物已被广泛用于孕妇身上,并被认为是相对安全的。

2. 呼吸道感染孕妇在妊娠期间容易感染呼吸道疾病,如感冒、流感等。

对于轻度呼吸道感染,通常推荐休息,多喝水,并使用疼痛缓解药物来缓解症状。

如果症状严重,医生可能会考虑给予抗生素治疗。

然而,应仔细选择抗生素,避免使用对胎儿有潜在风险的药物。

3. 阴道感染阴道感染在妊娠期间也很常见,常见的病原体包括念珠菌和细菌性阴道炎。

对于轻微的阴道感染,医生可能会推荐使用局部抗真菌剂或抗生素治疗。

然而,对于重度感染,可能需要使用口服抗生素来治疗。

三、抗生素的使用建议1. 安全的抗生素在妊娠期使用抗生素时,应尽量选择已被广泛用于孕妇身上的安全药物。

这些药物包括阿莫西林、头孢类药物、硝基呋喃唑酮等。

然而,医生在使用这些药物时仍需权衡治疗的必要性和潜在的胎儿风险。

2. 避免使用的抗生素在妊娠期应避免或谨慎使用某些抗生素,因为它们可能对胎儿产生潜在的不良影响。

妊娠期怎么选用抗菌药物

妊娠期怎么选用抗菌药物

妊娠期怎么选用抗菌药物妊娠期属于女性的一个特殊时期,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时期,在此时期用药存在一定的风险,有可能增加胎儿畸形和死亡的概率。

女性整个妊娠期间,可能由于某些疾病可能需要用药,如何减少对胎儿的损害就很重要,如何正确的选择用药是关键。

那么妊娠期到底能否使用抗菌药物呢,如何正确选择抗菌药物呢?下面我们就根据这个问题简单的讲解一下。

1.妊娠期是否可以服用抗菌药物?答案是肯定的。

虽然妊娠期非常重要和特殊,但是如果母体受到了疾病的侵袭而不治疗的话,也是会给胎儿带来影响的。

所以为了保证胎儿的正常发育,母体的健康,即使是女性在妊娠期也是可以服用药物的。

但并不是所有的药物都能服用,也是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选择用药的,而且还需要在医生的嘱咐下服用,千万不可以盲目乱用抗菌药物,否则会给自身以及胎儿都带来不好的影响,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

因此,及时就诊,规范用药很重要。

1.妊娠期怎么选用抗菌药物?妊娠期抗菌药物的选择主要从三个方面分析,即可以使用抗菌的药物、慎用的抗菌药以及禁止使用的抗菌药物,下面我们来具体的了解一下:1.妊娠期可以使用的抗菌药物:包括青霉素类、头孢霉素类以及大环内酯类药物。

(1)青霉素药理作用是干扰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青霉素的结构与细胞壁的成分粘肽结构中的D-丙氨酰-D-丙氨酸近似,可与后者竞争转肽酶,阻碍粘肽的形成,造成细胞壁的缺损,使细菌失去细胞壁的渗透屏障,对细菌起到杀灭作用。

但是哺乳类动物来说,是只有细胞膜无细胞壁的,而我们女性也属于哺乳类动物,所以使用青霉素药物能降低毒素给身体带来的影响,是不会导致胎儿畸形的,孕期使用是非常安全的。

(2)头孢霉素类药物:与青霉素药物的作用原理非常相似,不会给胎儿和母体带来很大的伤害。

与青霉素类抗菌药物相比,过敏反应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头孢类药物在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完成了三、四次变革,而目前我们经常使用的是第三代头孢,如头孢哌酮钠、头孢他啶等,孕期可以安全使用。

孕妇用抗生素的选择

孕妇用抗生素的选择

孕妇用抗生素的选择孕妇作为特殊的人群,其用药受到特别的关注。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胎儿的致畸情况,将药物对胎儿的危害程度分为A、B、C、D、X五个等级。

A级: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中未见到对胎儿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级:在动物繁殖期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

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表现有副作用,这些副作用并未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得到证实(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

C级:在动物的研究中证明它对胎儿的副作用(致畸或杀死胚胎),但并未在对照组的妇女进行研究,或没有在妇女和动物并行地进行研究。

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了对孕妇的好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应用。

D级:有对胎儿危害性的明确证据,尽管有危害性,但孕妇用药后有绝对的好处(例如孕妇受到死亡的威胁或患有严重的疾病需用它,而用其它药物虽安全但无效)。

X级;在动物或人的研究表明它可使胎儿异常。

或根据经验认为在人和动物是有危害的。

在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意的。

本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将妊娠的患者。

<?xml 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O></O>根据以上美国FDA的妊娠期药物安全性的等级,将部分抗生素分类如下:<O></O>A级:无。

<O></O>B级: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安曲南、美罗培南、厄他培南、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林霉素、磷霉素、两性霉素B、特比萘芬、利福布丁、乙胺丁醇、甲硝唑、呋喃妥因。

C级:亚胺培南—西司他丁、螺旋霉素、克拉霉素、氯霉素、万古霉素、磺胺—甲氧苄啶、氟喹诺同酮类、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氟胞嘧啶、利奈唑胺、唑类抗菌药。

妊娠期怎样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妊娠期怎样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妊娠期怎样正确选用抗菌药物一、抗菌药物临床上,抗菌药其实指的是对各种细菌、各类微生物具有抑制和灭杀作用的物质总称,一般分为抗生素和人工合成这两大类。

其中,抗生素是真菌、细菌等微生物的代谢产物,当其高浓度时,能够有效发挥抑制和杀灭有害病原微生物的作用,临床应用价值较高,应用范围较广。

而对于处在妊娠期或是哺乳期的女性来说,原则上应该尽量避免使用一切的抗菌药物,防止其对胎儿或幼儿的成长发育带来不良影响。

但根据实际情况,如果妊娠期的女性不慎发生细菌、病毒感染,必须要进行抗菌治疗的话,那么在选择抗菌药物时需要予以高度重视,尽可能地减少疾病和药物对母婴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

本文将主要介绍妊娠期怎样正确的选用抗菌药物,具体内容如下文所示。

二、妊娠期正确选用抗菌药物对于处在妊娠期的女性,其需要选择毒性较低的抗菌药物,选择对胎儿不存在不良作用或不会致使胎儿变成畸形的高安全性抗菌药。

当前,临床上常用三大类抗菌药物,即头孢菌素类、青霉素及大环内酯类。

首先是青霉素类,该类抗菌药物的作用机制是干扰细菌细胞壁合成,最主要的功能是能够抑制转肽酶,通过抑制转肽化作用,实现阻碍细胞壁的形成。

但与其他哺乳动物不同,人类的细胞并没有细胞壁,所以青霉素类抗菌药物在发挥作用时对人体带来的毒副作用是比较小的。

相应的,其对妊娠期女性、胎儿、婴儿都比较安全的。

不过,青霉素类也存在相应的缺点,最典型的就是过敏性休克,如果救治不及时,可能会危及生命。

妊娠期选用青霉素制剂的话,需要考虑青霉素和蛋白的结合情况,以免其影响胎体及羊水。

如果只出于母体抗感染的需求,可以尽量降低进入胎体的青霉素浓度。

其次是头孢菌素类,事实上,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作用机制和青霉素类似,两类抗菌药物的理化特性和临床作用也大同小异。

但与青霉素类相比,头孢菌素抗菌更广泛,且对酶和酸较为稳定,不存在任何肾毒性质,不会对胎儿带来畸形的风险。

临床上,头孢曲松钠、头孢唑啉钠等都是医学上常用的头孢菌素类药物。

抗菌药物特殊人群使用原则

抗菌药物特殊人群使用原则

抗菌药物特殊人群使用原则引言抗菌药物是一类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的药物,在临床上具有广泛的应用。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抗菌机制和药理特点,抗菌药物的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特殊人群包括妊娠、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他们对抗菌药物的代谢和排泄有一定差异,因此需要采取特殊的使用原则。

1. 妊娠期妇女的抗菌药物使用妊娠期妇女的抗菌药物使用需要尽量避免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根据具体的感染类型、感染部位和临床症状来进行合理的选择。

一般而言,应优先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

而应避免使用对胎儿具有潜在风险的药物,如氯霉素、四环素类等。

2. 哺乳期妇女的抗菌药物使用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要考虑药物对婴儿的安全性。

通常情况下,哺乳期妇女可以继续哺乳,而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尽量选择经过临床验证安全性高的药物。

一般而言,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药物在哺乳期妇女中使用相对较安全,而氯霉素、四环素类等药物应避免使用。

3. 儿童的抗菌药物使用儿童是特殊的人群,他们的身体发育尚未完全成熟,药物的代谢和排泄功能相对不足。

因此,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要注意给药剂量的调整。

一般而言,需要根据儿童的体重、年龄和肝肾功能等因素来确定适当的剂量。

同时,还需要特别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避免给儿童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4. 老年人的抗菌药物使用老年人的药物代谢和排泄功能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下降,因此,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要注意药物的剂量调整。

一般而言,老年人应适当减少药物的剂量,以避免药物的积累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此外,还需要注意老年人常见的药物相互作用,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5.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是一类特殊的人群,他们的药物代谢和排泄功能受到损害,因此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要特别谨慎。

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调整药物的剂量和给药间隔。

同时,还需要注意选择不依赖肝肾代谢的药物,以避免药物的积累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妊娠期怎样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妊娠期怎样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妊娠期怎样正确选用抗菌药物发布时间:2023-01-06T09:29:15.486Z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22年30期作者:杨伦敏[导读] 妊娠是一个特殊的生理时期,在妊娠过程中,孕妇发生细菌、真菌、寄生虫或病毒感染的情况并不罕见。

杨伦敏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德州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15500妊娠是一个特殊的生理时期,在妊娠过程中,孕妇发生细菌、真菌、寄生虫或病毒感染的情况并不罕见。

妊娠疾病需要药物治疗或预防,而药物具有二重性,除了治疗效果外,还可能对母体和胎儿产生不良反应。

怀孕期间,应尽量避免使用抗菌药物。

但是,如果不小心患上了细菌性传染病,必要时也应该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孕期如何合理选择抗菌药物,对保证母婴安全非常重要。

你在怀孕期间使用了正确的抗菌药物吗?1.妊娠期药代动力学特点对抗菌药物的影响1.1孕妇体内药物药代动力学特点由于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孕妇体内各系统发生了一系列适应性生理变化,因此孕妇体内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

抗菌药物在母亲体内也会有相应的变化,与未怀孕相比:①怀孕时胃酸分泌减少,胃排空时间延长,胃肠道平滑肌张力降低,使口服抗菌药物的吸收减少,影响药物疗效。

②孕妇循环血量增加约40 ~ 45%,血浆平均增加1000ml,红细胞平均增加450ml,发生血液稀释。

这就减少了抗菌药物与血浆蛋白的结合,降低了孕妇的血液浓度。

③妊娠期肝血流变化可能不大,但高雌激素水平的影响使胆汁淤积和药物排泄减慢,故应避免使用肝毒性药物。

怀孕期间,由于孕妇和胎儿体内代谢物增加,肾脏负担增加,使主要从肾脏排出的抗菌药物排泄加速,药物半衰期缩短,血药浓度降低。

鉴于抗菌药物在孕妇体内的这些药代动力学特征,孕妇选择抗菌药物的剂量应略高于非孕妇。

但除了严重感染外,常规剂量的抗菌药物不仅不能满足疾病治疗的需要,因此孕期剂量仍倾向于使用非孕期。

1.2胎儿体内药物药代动力学特点大多数药物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相当数量的药物可代谢形成有害物质,导致胚胎死亡或畸形。

妊娠期抗生素应用

妊娠期抗生素应用

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1 .青霉素类常用的青霉素类抗生素包括青霉素、氨苄西林、阿莫西林、青霉素V、苯唑西林、甲氧西林、氯唑西林、哌拉西林、美洛西林和阿洛西林;青霉素类抗生素都被列入FDA分类的B类,在妊娠期使用较为安全,鉴于妊娠期间该药的肾清除率随肾小球滤过率的增加而增大,孕妇的血药浓度往往较低,可考虑适当增加剂量;迄今为止,对青霉素的研究最多,该药从20世纪40年代起应用于临床,有关人群的回顾性研究结果表明,妊娠前3个月使用青霉素未发现对胚胎和胎儿有不良影响;妊娠合并梅毒时使用青霉素可有效地治疗母体,保护胎儿;在药物应用监测研究中,未发现氨苄西林、阿莫西林、青霉素V、苯唑西林等引起胎儿畸形率的上升,氨苄西林、阿莫西林和甲氧西林的蛋白结合率低,易通过胎盘并在羊水中达到母体血浆药物浓度的倍;母体注射氨苄西林后90分钟,其血药浓度与胎儿相等,因胎儿肾功能未成熟,药物的半衰期较长,200-300分钟后,胎儿体内的血药浓度比母体的血药浓度大7倍;氨苄西林在产科用于胎膜早破,预防宫内感染;有报道,使用氯唑西林可致孕妇产下的新生儿畸形,但与药物的相关性不确定,可能与其母亲在孕期所患疾病有一定的关系;哌拉西林不容易通过胎盘,它和美洛西林、阿洛西林等的上市时间尚短,无充分资料说明其在妊娠期的安全性,一般不推荐使用;2.头孢菌素类除拉氧头孢被列入FDA的C类外,大部分头孢菌素属于B类,在妊娠期使用较为安全,但头孢哌酮、头孢美唑以及拉氧头孢在结构上含有甲基硫四唑侧链,可降低凝血酶原,在动物实验中还有睾丸毒性作用,应慎用;头孢菌素一般能通过胎盘,但在胎儿体内的浓度较低,仅为母体浓度的几十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但头孢唑肟例外,使用该药的孕妇其胎儿的血药浓度可达到母体浓度的2倍;和青霉素类一样,由于妊娠期间该类药物的肾清除率随肾小球滤过率的增加而增大,孕妇的血药浓度往往较低,可考虑适当增加剂量;常用的第一代头孢菌素有头孢氨苄、头孢唑林、头孢羟氨苄和头孢拉定;头孢氨苄可通过胎盘,在产科口服用于治疗泌尿道感染,未发现对胎儿有致畸或其他不良影响;在妊娠前3个月应用该药的妇女,其胎儿发生心血管畸形和唇裂、腭裂者较多,但这可能与母亲在孕期所患疾病及合并用药有关;头孢唑林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和羊水,有研究报道,妊娠晚期妇女静脉给药1g后1小时,胎儿脐血中的药物浓度约为母体的三分之一;头孢拉定可迅速通过胎盘,妊娠中、晚期静脉给药,在给药50左右达脐血中的药物浓度峰值并具治疗浓度;常用的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头孢呋辛、头孢美唑、头孢克罗;前两药在妊娠期使用可迅速通过胎盘,并在胎儿循环和羊水中达到治疗浓度;常用的第三代头孢菌素有头孢噻肟、头孢唑肟、头孢曲松、头孢他啶、头孢哌酮、头孢克肟和头孢布烯;头孢菌素的研制开发非常迅速,药物应用监测研究中有关的数据较少;妊娠期使用头孢羟氨苄未发现胎儿的畸形率上升;使用头孢拉定、头孢克罗以及头孢曲松的孕妇的新生儿畸形率较高,但与药物的相关性尚不确定,可能与孕妇所患疾病以及合并用药等有一定的关系:其他头孢菌素对胎儿的安全性则缺乏研究资料,无特殊情况不宜首选使用;3. β-内酰胺酶抑制药类亚胺培南、氨曲南等属于FDA分类的B类,对胎儿的安全性缺乏研究资料,无特殊情况不宜首选使用;克拉维酸、舒巴坦、他唑巴坦等β-内酰胺酶抑制药也属于FDA分类的B类,这些药物极少单独使用,多与其他抗生素组成复方制剂,在动物实验条件下未发现对胎仔有致畸作用,对妊娠妇女的安全性则缺乏研究资料;4. 氨基糖苷类氨基糖苷类无致畸作用,对胎儿的影响主要是对第八对脑神经的毒性和肾毒性;除庆大霉素FDA分类为C 类外,其他均属于D类;氨基糖苷类可通过胎盘,胎儿血药浓度低于母体;妊娠期母体的血药浓度可能较正常为低,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氨基糖苷类对耳蜗和前庭功能都有损害,新霉素、卡那霉素、阿米卡星主要影响听力,链霉素、庆大霉素主要累及前庭,妥布霉素对耳蜗和前庭功能损害的程度大致相等,乙基紫苏霉素的耳毒性最小;氨基糖苷类对第八对脑神经的毒性从机制上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剂量依赖型,毒性的发生与用药剂量、用药方法、疗程有关,肾功能不全者比较容易发生,推测是内耳淋巴液中药物浓度持续过高,损害内耳柯蒂器内、外毛细胞,初期的病变可能是可逆的,但损害超过一定程度时就变为不可逆的、永久性耳聋;另一种是遗传基因突变型,毒性的发生与血药浓度以及内耳淋巴液中药物浓度均无明显关系,主要发生在出现遗传变异的患者,现已查明的突变发生部位在第七对染色体,变异发生的类型也与人种有关,主要通过母亲遗传,这些患者对氨基糖苷类的耳毒性异常敏感;氨基糖苷类对肾功能的损害主要部位在肾近曲小管,但不累及肾小球;肾毒性按卡那霉素、西索米星、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妥布霉素、链霉素的次序递减;5. 四环素类为FDA分类的D类,妊娠期禁用;四环素对母婴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动物实验显示孕早期用四环素有胚胎毒作用,对胎儿是否有手指畸形或先天性白内障等致畸作用尚有争议,但妊娠中、晚期是胎儿骨骼和牙齿发育时间,四环素进入胎儿体内后与钙络合形成复合物沉积于骨和牙齿中,并于钙螯合,形成一种四环素-正磷酸钙复合体,胎儿和幼儿的骨发育受到抑制,这一影响自妊娠中期3岁的危险性最大;妊娠中期6岁期间使用四环素,还可使胎儿和幼儿的牙釉质发育不全,棕色色素沉着,牙齿黄染,变色程度与所用总量相关,并可因反复用药而加重;四环素类能引起肝损害,对孕妇及胎儿的肝脏也有毒性作用,患有肾盂肾炎或肾功能不全的孕妇,尤其容易导致肝中毒,已有多起孕妇静脉使用四环素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死亡的报道,因此四环素在妊娠期是禁止使用的;多西环素、土霉素、米诺环素, 美满霉素- 等药物的使用检测研究显示,母亲在孕期使用过这类药物的新生儿畸形率较高,妊娠期一般不应使用这类药物;多西环素、土霉素所致牙齿变色比其他四环素类药物要轻;6 .氯霉素类氯霉素属酰胺醇类FDA分类为C类,氯霉素能通过胎盘,妊娠晚期应用本品,脐血中药物浓度为母体的30-106%,尚未发现有致畸作用,但氯霉素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导致新生儿灰婴综合征或胎儿死亡,故在必须使用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7 .大环内酯类FDA分类为C类,以红霉素为代表药;一般认为红霉素不致畸形,对后代未发现有不良影响,但该药极少通过胎盘,无法对胎儿发挥治疗作用;红霉素用于治疗妊娠期支原体感染,可降低流产并且减少出生低体重婴儿,药物使用监测研究资料表明,迄今未发现使用红霉素导致出生婴儿畸形发生率增加,但红霉素酯化物无味红霉素的肝毒性很大,孕妇应禁止使用;阿奇霉素、罗红霉素、克拉霉素和麦迪霉素等红霉素类药物在妊娠期的安全性尚无充足的资料;螺旋霉素在欧洲应用较广,未见对胎儿有不良影响,弓形虫感染的孕妇首选螺旋霉素或乙酰螺旋霉素治疗;8 .磺胺类FDA将磺胺嘧啶列为B类,未发现有致畸作用,但它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新生儿黄疸、胆红素脑病和高胆红素血症,妊娠晚期,特别是临产期不应使用本品;磺胺甲癋唑新诺明FDA将其列为C类,动物实验发现在大鼠有致畸的报道,对兔仔没有类似的影响,但能增加孕兔的死亡率,在人类尚无充分资料;甲氧苄啶FDA分类为C类,干扰叶酸代谢,在动物有致畸的作用,甲氧苄啶与磺胺甲癋唑组成复方磺胺甲癋唑复方新诺明,两者均可通过胎盘,在胎儿血中的浓度接近母体血药浓度水平,一项对2296名妊娠前3个月曾使用过复方新诺明的孕妇进行的研究表明,有126例新生儿存在较大的出生缺陷,提示复方新诺明与新生儿畸形率高可能有一定的相关性,孕期不应使用;9 .喹诺酮类常用喹诺酮类药物有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依诺沙星、洛美沙星和司巴沙星,FDA分类为C类,动物实验中未发现喹诺酮类有致畸作用,也无胚胎毒性,但大剂量时有弱的致突变作用;喹诺酮类可引起未成年动物负重关节组织中软骨的病变,其中以犬类最敏感;在动物实验中,环丙沙星在骨关节软骨中浓度较高,光镜、电镜下均可见软骨组织破坏的表现,且停药%周后尚未恢复;在人类妊娠期使用喹诺酮类的资料很少,有报道132例接受过环丙沙星治疗的孕妇所产下的新生儿中,仅有2个出生时有缺陷,少于所预期的2-3%的危险性;环丙沙星能缓慢通过胎盘,用药12小时后羊水中的药物浓度超过母体血药浓度的10倍;另有文献记载,35例孕妇在妊娠前3个月曾经用诺氟沙星或环丙沙星治疗尿路感染,其出生婴儿健康,未发现畸形或关节异常;鉴于以上动物实验的结果,建议对孕妇使用喹诺酮类抗菌药物时一定要谨慎;10 .其他万古霉素FDA分类为C类,可通过胎盘,妊娠中期应用万古霉素治疗绒毛膜炎可达到治疗浓度,未发现致畸作用,但可引起胎儿耳中毒,使用时应特别谨慎;呋喃妥因对胎儿没有不良反应,因可通过胎盘,理论上对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胎儿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但临床未见报道;呋喃唑酮对胎儿的致畸作用尚未见报道,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应用本品后可能产生溶血性贫血,妊娠晚期应慎用;克林霉素常用于治疗分娩期耐药的厌氧菌感染,特别是羊水内和分娩后感染,可通过胎盘并在胎儿组织中达到治疗浓度;小结以上按抗菌药物的分类对其在妊娠期使用的安全性作了简略的介绍,临床工作中必须牢记,妊娠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生理时期,使用抗菌药物的时候,除应考虑药物对病原菌的有效性外,用药的安全性问题十分重要,应最大限度地避免用药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减少出生缺陷;由此看来,红霉素能用,但大环内酯类中的其他药物要慎重,无味红霉素的肝毒性很大,孕妇应禁止使用.近年来,人们对孕期安全用药的意识有所提高,但有关知识尚待普及;由于媒介宣传及某些误导,使不少孕妇对孕期用药顾虑重重,甚至拒绝服用一切药物;在孕期,可能会合并各种内外科疾病或产科并发症,应需用药;但不少孕妇即使有病,也不敢用药,或医生开了处方,还将信将疑,不去取药,自己“硬挺”,以致贻误病情,殃及母子;还有一些孕妇在尚未知道自己怀孕前服用了一些药物,怕对胎儿有影响,就轻率地做了人流,以致造成终生不孕,后悔莫及;即使继续妊娠,亦忧心忡忡,终日焦虑不安;在产前咨询中,一个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孕早期服药到底会不会造成胎儿畸形的确,有些药物对胚胎或胎儿可能产生流产、致畸或生长发育迟缓等损害;产前咨询时,医生不会做出肯定或否定的保证;但他她可以根据用药的种类性质,用药时胚胎发育的阶段,药物用量多少以及疗程的长短等来综合分析:有否终止妊娠的指征,供孕妇及家属参考;不同时间用药产生的后果不同:在卵子受精后1周内用药,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一般不受药物影响;如受精1-2周内用药,受精卵已种植于子宫膜,但组织尚未分化,药物产生的影响除流产外,并不引起致畸,属安全期;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药物对胎儿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产;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时期不必用药时坚决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可用可不用的,或暂时可停药的,就不用;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继续妊娠,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另外,可查阅由FDA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全球药物审查最严格的机构之一最新颁布的妊娠药物分级共分五级:A、B、C、D、X级,供临床选择孕期安全用药参考;A、B级药物,对胎儿无危害或无副作用,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种维生素类,一些抗生素如青霉素族、头孢类等;C、D级药物,对胎儿有危害致畸或流产但对孕妇有益,需权衡利弊后慎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类药物;X级,对胎儿有危害,对孕妇无益,此类为孕期禁用药,如抗癌药物,性激素雌激素、合成孕激素等;孕期中合并一些常见病,如感冒、腹泻、尿路感染等,可用一些常用药;按常规剂量、常用疗程及常见方法,一般对胎儿影响不大,不必讳疾忌医;1.感冒等呼吸道疾病,可使用感冒退热冲剂、板蓝根冲剂、双黄连口服液或头孢拉定,头孢氨苄等;2.尿路感染,除多饮水外,可服用头孢类及阿莫西林等药物;避免使用喹诺酮类药物氟哌酸、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否则会影响胎儿骨骼;3.腹泻等胃肠炎,可口服黄连素、阿莫西林等,思密达、复合维生素B等;。

抗菌药物在妊娠及哺乳期的合理应用

抗菌药物在妊娠及哺乳期的合理应用

抗菌药物在妊娠及哺乳期的合理应用妇女在妊娠和哺乳期常需接受药物治疗,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约86%的孕妇接受过药物治疗,每位孕妇平均接受种处方药,其中抗菌药物占40%,这可能与孕产妇抵抗力下降易导致各种感染有关;妊娠和哺乳期的妇女在接受抗菌药物治疗时,不仅要考虑妊娠和哺乳期的生理变化对药物代谢的影响,更要重视药物对胎儿和新生儿的致畸性和毒副反应;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根据动物实验和临床用药经验总结,将药物对胎儿的危险度分为A、B、C、D、X五类,为妊娠期安全用药提供了参考,其分级标准如下:A类:在足够多的有恰当对照组的研究中,妊娠妇女未见到有胎儿畸形增加的风险;B类:在动物实验中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但缺乏恰当的孕妇的对照研究;或动物实验显示对胎儿有副反应,但这些副反应并未在恰当的孕妇的对照研究中得到证实;C类:动物实验中证明对胎儿有副反应,但缺乏恰当的孕妇的对照研究;或没有进行动物实验,也缺乏恰当的孕妇的对照研究;D类:有恰当的孕妇的对照研究或临床观察证实对胎儿有危险,但当用药的益处远远超过对胎儿潜在的危害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慎重使用;X类:动物或孕妇的对照研究或临床观察证明对胎儿有致畸作用,该类药物禁用于已妊娠或将妊娠的妇女;1 常用抗菌药物的FDA分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包括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部分也可用于局部的各种抗生素、磺胺类、喹诺酮类、咪唑类、呋喃类等化学药物;至今尚无A类抗菌药物,妊娠和哺乳期推荐使用B类抗菌药物,慎用C类药物,不用D类和X类药物;青霉素类属于β-内酰胺类抗生素,阻碍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而杀菌,是孕产妇最常用的抗生素,包括青霉素和半合成青霉素制剂,除孕妇可能发生过敏反应以及偶可导致婴儿过敏外,在妊娠期和哺乳期用药对胎儿和婴儿影响极小;常用者为青霉素G、氨苄西林、哌拉西林氧哌嗪青霉素、美洛西林、羧苄西林、苯唑西林新青霉素Ⅱ、阿洛西林阿乐欣、青霉素V钾、阿莫西林羟氨苄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在FDA分类中均属B类,安全性较高;但哌拉西林、阿洛西林和美洛西林等的上市时间尚短,一般不推荐作为孕期首选;头孢菌素类也属于β-内酰胺类,亦为孕产妇常用的抗生素,妊娠期和哺乳期用药对胎儿和婴儿的影响也是极小的;常用的第一代头孢菌素有头孢拉定、头孢氨苄、头孢唑林;常用的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头孢呋辛、头孢克洛;常用的第三代头孢菌素有头孢噻肟钠、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克肟等;它们均属B类,安全性较高;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β-内酰胺酶抑制剂中的碳青霉烯类如亚胺培南亚胺硫霉素,单环类如氨曲南噻肟单酰胺菌素等属于FDA分类的B类,但无特殊情况不宜首选使用;其他β-内酰胺酶抑制剂,包括氧青霉烷类的克拉维酸棒酸、氧青霉砜类的舒巴坦青霉烷砜和三唑巴坦他唑巴坦等,也属于FDA分类的B类,这些药物极少单独使用,多与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组成复方制剂,无特殊情况也不宜首选使用;大环内酯类抗菌谱与青霉素相似,通过阻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而抑制细菌生长,并对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放线菌等均有抑制作用,无致畸作用,对胎儿和新生儿影响很小;红霉素、罗红霉素和阿奇霉素在FDA分类中属B类,在孕期可以使用;克拉霉素、螺旋霉素属C类;要注意,红霉素的酯化物无味红霉素依托红霉素可导致孕妇肝内胆汁淤积和肝受损,孕期禁用;氨基糖甙类无致畸形作用,主要是对胎儿听神经的损害和肾毒性,临床常用的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阿米卡星在FDA分类中属C类,链霉素、妥布霉素属D类,故妊娠期应慎用或禁用;目前仅壮观霉素大观霉素在FDA分类中属B类;四环素类包括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孕期使胎儿牙釉质发育不良,荧光物质沉积于牙釉及骨质内,尚可引起胎儿生长受限、孕妇急性脂肪肝并伴肾功能不全等;在FDA分类中均属D类,故孕期禁用此类药物;酰胺醇类氯霉素对母体有粒细胞减少及肝脏损害的危险,可通过胎盘和乳汁进入胎儿和新生儿,引起“灰婴综合征”,还可损害造血系统,在FDA分类中虽属C类,但在孕期及哺乳期不宜使用;其他抗生素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氯林可霉素、磷霉素均属FDA分类B类;因此,在孕期可以使用;万古霉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来杀菌,属FDA分类C类,过去认为有潜在的耳毒性和肾毒性,但现在有争议,孕期慎用;磺胺类磺胺嘧啶在FDA分类中属B类,孕晚期因与胆红素和血浆蛋白发生竞争性结合,容易导致出生后的新生儿黄疸、溶血性贫血,故孕期慎用,孕晚期避免使用;磺胺甲基异恶唑SMZ在FDA分类中属C类;磺胺增效剂甲氧苄氨嘧啶为C类药,甲氧苄氨嘧啶与磺胺甲基异恶唑组成复方磺胺甲基异恶唑,临床研究表明可能有致畸作用,孕期不应使用;喹诺酮类有诺氟沙星氟哌酸、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等,动物实验中发现对软骨发育有影响,但在临床使用中并未发现对胎儿有明显的骨损害;目前在FDA分类中属C类;硝基咪唑类对啮齿类动物有致癌作用,对某些细菌有致畸作用,人类尚无报道;在FDA分类中甲硝唑属B类,孕期可用,但不主张在早期妊娠应用,并应以局部用药为主;替硝唑属C类,孕期不用;呋喃类呋喃妥因在FDA分类中属B类,因可通过胎盘,理论上对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的胎儿可引起溶血性贫血,但临床未见报道;呋喃唑酮属C类,未见对胎儿致畸作用的报道,G-6-PD缺乏者应用本品可能产生溶血性贫血,妊娠晚期慎用;抗真菌药在妇产科常用的抗真菌药主要用于治疗念珠菌,其中克霉唑、制霉菌素在FDA分类中均属B类,在妊娠早期局部应用也是安全的;咪康唑则属C类,当用作阴道塞药时,由于其吸收量极小,也可在早孕期以后谨慎使用;口服的氟康唑和伊曲康唑在FDA分类中均属C类,在妊娠和哺乳期一般不用;2 妊娠和哺乳期如何安全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妊娠和哺乳期用药的最低要求,是所用药物不仅对孕产妇本人无明显的不良反应,还要保证所用药物对胚胎、胎儿及乳儿也无直接或间接的明显不利影响;合理、安全地使用抗菌药物的总原则是应该根据科学证据选择用药,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用药须有明确的指征有指征同时并对治疗孕产妇疾病有益,不可滥用,可用可不用时宜不用;当妊娠和哺乳期需要应用抗菌药物时,医生应全面考虑到病原体、感染部位、抗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权衡抗菌药物对母体的治疗作用以及对胎婴儿的可能危害,应做到治疗母体而不影响胎儿;并应严格掌握用药剂量和持续时间,合理用药,及时停药;有些药虽然可能对胎儿有不良影响,但当孕妇有生命危险时,权衡利弊后仍需使用;根据抗菌药物的FDA分类选择用药至今尚无A类抗菌药物,尽量选用B类药及已证实对胚胎无害的药物;少用C类药和对孕产妇安全性不确切的新药;不宜选用D和X类;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同样疗效时,应选择对胎儿危害性较小的一种;β-内酰胺类药物在临床应用时间长,大量资料证明是妊娠和哺乳期最安全的药物,但随着耐药菌的增加,有时不得不应用一些资料尚有限的药物;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将抗菌药物在妊娠哺乳期的应用分为三类:1妊娠哺乳期推荐应用的抗菌药物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酯化物除外抗生素;2妊娠哺乳期慎用或尽量避免使用的抗菌药物是:喹诺酮类、硝基咪唑类、克林霉素类和万古霉素;3妊娠哺乳期禁用的抗菌药物是:氯霉素类、四环素类、磺胺类;根据用药时的胎龄选择用药抗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与胎龄密切相关,用药时应明确孕周;受精后2周内,胚层尚未分化,药物的影响是“全或无”,要么引起流产,要么就不受影响;受精后3~ 8周为胚胎期,是胚胎发育的关键时期,胎盘胎儿血循环已建立,最易受药物影响,是致畸高度易感期;受精8周后进入胎儿期,胎儿大部分器官已分化完成,药物的毒性反应是损害器官的功能;用药时要注意妊娠期母体变化对抗菌药物药代动力学的影响妊娠期母体发生一系列生理变化,抗菌药物在母体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也发生相应的改变;妊娠期胃肠道平滑肌张力降低,胃排空时间延长,肠蠕动减弱,使抗菌药物口服给药时,吸收较慢,药物达峰时间延长,峰值降低;孕妇循环血量增加,使抗菌药物分布容积增加,同时因血液稀释,血浆蛋白相对减少,血药浓度降低4;妊娠期肾血流量和肾小球滤过率增加,使主要经过肾脏清除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排泄加快,药物半衰期缩短,药物峰浓度降低;以上特点说明在妊娠期应用抗菌药物的剂量应略高于非孕期的剂量,但由于妊娠期药物代谢动力学数据有限,故孕期仍倾向于按照非孕期的剂量应用抗菌药物;哺乳期用药几乎能通过胎盘的药物均能通过乳腺进入乳汁,但由于生理滤过系统的作用,许多药物转移到母乳的比例较低,母乳中药物浓度一般仅为母血的%~%,对婴儿无定量影响,也不可能有任何临床作用;各种抗菌药物转移至母乳且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的量很小,浓度大多< 1mg/L,但也有例外,如磺胺药、红霉素等,可能还有甲硝唑;哺乳期用药应注意:1确定乳母用药指征并选择疗效好、半衰期短的药物,尽可能用最小有效剂量,不要随意加大剂量;剂量大或疗程长时,应监测乳儿血药浓度;2哺乳期应避免应用禁用药物,如必须使用,应停止哺乳;必须使用慎用药物时,应在临床医师指导下用药,并密切观察乳儿的反应;乳母必须用药,但该药对乳儿的安全性又未能证实时,应暂停哺乳或改用人工喂养;3哺乳期用药时,哺乳时间应避开乳汁中药物浓度高峰期;乳母可在授乳后立即用药,并适当延迟下次哺乳时间,有利于乳儿吮吸乳汁时避开药物浓度的高峰期,减少药物向乳儿移行;总之,妊娠期和哺乳期对抗菌药物的选择应首先考虑药物对胎儿和婴儿的影响,其次考虑抗菌活性,做到治疗母体而不影响胎婴儿;。

产科抗菌药物使用总结汇报

产科抗菌药物使用总结汇报

产科抗菌药物使用总结汇报产科抗菌药物使用总结汇报一、引言产科领域常见感染病因复杂,严重威胁孕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抗菌药物在产科领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对产科抗菌药物使用进行总结并进行汇报。

二、抗菌药物的种类及使用情况1. 青霉素类药物青霉素类药物具有广谱杀菌作用,对革兰阳性菌和少数革兰阴性菌有一定疗效,但部分菌株已产生耐药性。

在产科中,青霉素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妊娠期间的链球菌感染和阴道感染。

2. 头孢菌素类药物头孢菌素类药物分为多个代谢和结构亚群,具有广谱抗菌作用。

在产科中,头孢菌素类药物被广泛应用于剖宫产手术后的预防和治疗,以及其他感染的治疗。

3. 链霉素类药物链霉素类药物对多种革兰阳性和部分革兰阴性菌有抗菌作用。

在产科中,链霉素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沙眼衣原体感染和部分细菌感染。

4. 氨基糖苷类药物氨基糖苷类药物具有广谱抗菌作用,主要用于对革兰阴性杆菌感染的治疗。

在产科中,氨基糖苷类药物常常用于治疗新生儿的感染。

5. 大环内酯类药物大环内酯类药物对革兰阳性和部分革兰阴性菌有较强抗菌作用。

在产科中,大环内酯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产褥期妇科感染。

6. 其他抗菌药物除了上述常用的抗菌药物外,还有多种其他抗菌药物,如氟喹诺酮类药物、糖肽类药物等,常用于特殊情况下的抗菌治疗。

三、抗菌药物使用的问题与挑战1. 抗菌药物滥用问题由于抗菌药物具有快速和有效的抗菌作用,容易导致滥用。

滥用抗菌药物不仅容易导致菌株耐药性产生,还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反应。

2. 耐药菌株的出现由于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正确使用,临床上出现了增多的耐药菌株,导致感染治疗的困难。

3. 抗菌药物副作用抗菌药物使用不当或用量过大会引发一系列的副作用,如过敏反应、肝肾功能损害等。

四、如何合理使用抗菌药物1. 根据感染病原菌选择合适的药物合理选择抗菌药物要考虑病原菌的特点和对药物的敏感性,尽量减少多种抗菌药物的使用。

2. 个体化用药根据患者的病情、过敏史、体重等情况进行个体化用药,避免不必要的剂量过大或过小。

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l、妊娠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l.4):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

(1)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

(2)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搪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妊娠期避免应用:确有应用指征时,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3)药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磷霉素等均属此种情况。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按照药物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为A、B、C、D及X类,可供药物选用时参考(参见表⒈4)。

2、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哺乳期患者接受抗菌药物后,药物可自乳汁分泌,通常母乳中药物含量不高,不超过哺乳期患者每日用用药量的1%:少数药物乳汁中分泌量较高,如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磺胺甲砾唑、甲氧苄啶、甲硝唑等。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氨基糖苷类等在乳汁中含量低。

然而无论乳汁中药物浓底如何,均存在对乳儿潜在的影响,并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导致乳儿听力减退,氯霉素可致乳儿骨髓控制,磺胺甲口恶唑等可致核黄疸、溶血性贫血,四环素类可致乳齿黄染,青霉素类可致过敏反应等。

因此治疗哺乳期患者时应。

妊娠期各类抗菌药物如何选择

妊娠期各类抗菌药物如何选择

妊娠期各类抗菌药物如何选择妊娠期是孕妇身体发生许多变化的特殊时期,妊娠期的妇女在选择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谨慎。

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妇女的病原体敏感性和药物对胎儿的安全性来进行。

以下是妊娠期各类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

一、抗生素类药物选择1.β-内酰胺类药物:如青霉素、头孢菌素等,这些药物是妊娠期首选的抗生素。

β-内酰胺类抗生素对胎儿无致畸作用,经多项研究表明,这些药物对妊娠期的母婴安全性非常高。

2.磺胺类药物:如磺胺嘧啶、复方磺胺甲噁唑等,磺胺类药物在妊娠早期使用可能增加胎儿出现脑脊髓灰质炎的风险,因此最好避免使用。

3.氨基糖苷类药物:如庆大霉素、新霉素等,氨基糖苷类药物可使胎儿神经耳毒性及肾毒性增加,可在妊娠期特定病原体感染或需要敏感细菌时使用,但需谨慎。

4.四环素类药物:如土霉素、强力霉素等,四环素类药物会穿过胎盘并积聚在胎儿牙齿和骨骼中,因此在妊娠期应避免使用。

5.大环内酯类药物:如红霉素、阿魏酸等,这些药物可给胎儿带来心脏毒性的风险,不建议在妊娠期使用。

6.氟喹诺酮类药物:如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氟喹诺酮类药物可能对胎儿的关节和软骨造成不良影响,不推荐在妊娠期使用。

7.环酮胺类药物:如呋喃妥因、四环素等,这类药物可导致胎儿死亡、胎盘早剥等妊娠并发症,因此在妊娠期应避免使用。

8.病毒抑制剂:如奈法韦、利巴韦林等,这些药物在妊娠期应准确评估病原体带来的威胁和治疗的潜在获益后选择使用。

二、抗真菌类药物选择在妊娠期,抗真菌药物的选择要慎重,因为大多数抗真菌药物的安全性尚未完全确定。

1.唆非吗啉类药物:如氟康唑、伊曲康唑等,这些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明确,应在使用前权衡利弊。

2.聚酮类药物:如咪康唑、妥布霉素等,这些药物可能对胎儿产生毒性作用,应避免在妊娠期使用。

3.阿莫特丁类药物:如红霉素、呋喃米考唑等,可通过胎盘传递给胎儿,应在妊娠期慎重使用。

4.其他抗真菌药物:如氟胞嘧啶、原儿霉素等,这些药物的使用在妊娠期应根据个案情况和药物的临床指示来决定,需谨慎评估治疗的潜在风险和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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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如何选用抗菌药物
常常遇到孕妇或家属咨询,哪些抗菌药可以用,哪些抗菌药不能用?医生是不是用错药了?其实,没有绝对安全的抗菌药,也没有绝对禁忌的抗菌药。

例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妊娠期避免应用;但在有明确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也可以在血药浓度监测下慎用。

今天就谈谈这个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FDA妊娠期分级标准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根据药物对胎儿的致畸情况,将药物对胎儿的危害等级分为A、B、C、D、X 5个级别:
A类:在人类有对照组的研究中,证明对胎儿无危害。

包括多种维生素,孕期维生素制剂,但不包括大剂量维生素制剂。

B类:动物实验中证明对胎仔无危害,但尚无在人类的研究;或动物实验证明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有良好对照组的研究中未发现此作用。

C类:尚无很好的动物试验或人类的研究,或者动物实验对胎儿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尚缺乏可利用的资料。

很多在妊娠期常用的药物属于此类。

D类:已有证据证明对胎儿有危害,但在孕期应权衡利弊,在利大于弊时,仍可使用。

如苯妥英纳、卡马西平等。

X类:已证明对胎儿的危险明显大于任何益处。

例如:治疗痤疮的异维甲酸,可致胎儿中枢神经系统、面部及心血管的多种畸形。

二、妊娠期抗菌药的应用原则
妊娠期感染时用药可参考FDA分类,权衡用药后患者的受益程度及可能的风险决定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A类: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B 类:有明确指征时慎用;C 类: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D 类:避免应用,但在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严密观察下慎用;X 类:禁用。

三、孕妇可选用的抗菌药物
1、β-内酰胺类
绝大部分β-内酰胺类抗生素,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其它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抑制药,属于B类。

本类药物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

特别品种:
头孢匹罗:可通过人的胎盘屏障,禁用!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C类。

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副反应: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无对照组或在妇女和动物研究中无可以利用的资料。

2、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阿奇霉素,属于B类。

特别品种:
克拉霉素:C类。

可通过胎盘。

动物试验显示本药对胚胎及胎仔有毒性作用,故妊娠期妇女禁用!
特别提醒:
红霉素有肝毒性,不宜长期使用。

虽未证实,但有资料显示:长期使用可能会增加心血管畸形的风险,可能会造成婴儿的幽门狭窄。

3、林可酰胺类:
林可霉素(洁霉素)、克林霉素等,为B类药。

可通过胎盘并进入乳汁,无对胚胎不良影响的纪录,相对安全。

4、硝基咪唑类:
甲硝唑:B类。

有报道1700例早孕妇女应用后并未增加畸胎率。

特别提醒:
甲硝唑容易透过胎盘,是啮齿类动物的致癌剂。

国内药品说明书:娠期妇女禁用。

替硝唑:C类。

替硝唑可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实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

妊娠3 个月内应禁用。

3 个月以上的孕妇只有具明确指征时才选用本品。

四、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
特别提醒:由医生充分权衡利弊,经患者知情同意,并在严密监护下选用。

1、喹诺酮类:
多为C类药,包括吡哌酸、氟哌酸、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司帕沙星等等。

本类药物的临床研究结果表明,怀孕期间在治疗剂量不太可能产生实质性的致畸危险。

但是,由于此类药物对骨和软骨有很强的亲和力,可引起动物不可逆的关节病,或影响胎儿软骨发育,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应禁用!
2、磺胺类:
多为C类,本类药物易通过胎盘,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但人类无报道。

孕晚期应用可使新生儿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

同时还可竞争性抑制胆红素与白蛋白的结合,引起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孕期慎用,分娩前禁用。

五、避免应用的抗菌药物
1、氨基糖甙类:
属D类或C类药。

此类药物易通过胎盘,脐血药物浓度明显升高,对孕妇及胎儿有一定危害,孕期禁用或慎用。

2、四环素类:
四环素、米诺环素、多西环素,都属D类。

此类药容易通过胎盘和进入乳汁,为致畸药。

四环素荧光物质可沉积于牙釉质及胎儿骨骼,影响胎儿牙釉质及体格发育,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当孕妇肾功能不全时,可致孕妇急性脂肪肝,孕期禁用。

3、氯霉素:
可通过胎盘并进入乳汁,对骨髓有抑制作用,用于早产儿可引起“灰婴综合征”。

孕期和哺乳期禁用。

附:抗病毒药物
1、可选用的抗病毒药
阿昔洛韦、乏昔洛韦,属于B类。

2、禁用的抗病毒药
利巴韦林(病毒唑,三氮唑核苷):X类。

动物实验发现:几乎所有种类的受试动物应用本品后,都出现致畸和杀胚胎作用,孕期禁用。

利巴韦林: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六个月,服用本品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孕,育龄妇女及其伴侣应采取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立即报告医生。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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