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习管理与考核规定_
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实习实训管理规定实习实训是大学生在校期间暑期或寒假期间通过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实践,提高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一种学习方式。
为了保证实习实训的质量和安全,学校要制定一系列管理规定,并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监督。
一、实习实训的目的和意义实习实训是大学生在校期间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之一。
通过参与实训,学生能够对所学专业知识进行实践运用,了解实际工作环境和业务流程,增加接触企业的机会,提前适应职场。
二、实习实训的安排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实习实训安排,包括实习时间、地点、要求等。
实习时间要尽量避开学生正常学习时间,以免影响学习进度。
实习地点要选择符合岗位需求和学生专业背景的企事业单位,以便学生能够更好地融入工作团队并提升实践能力。
三、实习实训的任务实习任务应根据实际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学生的专业背景合理设置,既能够凸显学生的特长,又能够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任务内容应有一定的难度和挑战性,使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能够遇到问题并通过解决问题提升自身能力。
四、实习实训的指导为了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学校应当派遣专业教师或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实习指导。
指导老师要负责与实习单位沟通,了解学生的工作进展,及时解答学生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给予培训和指导,帮助学生进行总结和反思。
五、实习实训的管理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管理学生的实习实训活动。
学校要建立与实习单位的沟通机制,定期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并对企业的实习条件和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估。
实习单位要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和必要的实习资源,确保学生的实习质量。
六、实习实训的安全实习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学校要在实习前培训学生相关安全知识,提醒学生注意实习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并设立紧急联系机制以应对突发情况。
七、实习实训的报告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提交实习报告,详细陈述实习任务、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等内容。
实习报告能够帮助学校和实习单位了解实习效果,同时也是学生总结经验、提升自我能力的机会。
学生的实习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实习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参加实习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二)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资源的作用;(三)注重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权益保障;(四)实行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管理,形成实习工作合力。
第二章实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生实习工作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二)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四)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投诉;(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档案,及时归档。
第六条学生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实习岗位,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条件和安全保障;(三)有较强的师资力量,能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四)愿意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七条学生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让学生接触实际工作,提高实践能力;(二)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三)实习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第八条学生实习时间为一年,具体实习时间由学校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和实习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实习程序第九条学生实习程序如下:(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实习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学院对学生实习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审批;(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四)学生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五)学生到实习企业报到,开始实习。
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权益,提高实习教育的质量,特制定本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一、实习的基本要求1.学生实习是职业学校教育中的重要环节,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的培养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校将根据专业要求安排学生进行实习。
2.实习分为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两种形式。
学校将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机会的情况进行安排。
3.实习期限一般不少于1个月,具体根据专业要求和实际情况而定。
二、实习的管理机构与职责1.学校实习管理委员会是实习工作的最高决策机关和协调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实习方案、统筹实习资源、协调实习相关事宜等。
2.实习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专业教师和实习基地负责人组成,学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负责实习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3.各实习基地设立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指导与管理工作。
三、实习的前期准备工作1.学校在每学期开始前,将实习计划向学生公布,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基地及相关要求等。
2.学校将配备实习手册,对学生实习期间的注意事项、安全预防以及实习报告要求进行明确说明。
四、实习的安全保障1.实习基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具备良好的实习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
2.学校将进行实习基地的评估和备案,确保实习基地的资质和安全条件。
五、实习的指导与管理1.学校将开设实习指导课程,由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授课,督促学生进行实习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2.实习指导教师将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实习指导,确保学生在实习中的学习效果和个人安全。
3.实习期间,学生实习基地的工作人员将对学生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实习过程中的操作规范和安全。
六、实习成果的评估与考核1.学校将结合实习指导教师的评价和实习基地的意见,对学生的实习成果进行评估。
2.学校将对实习过程中学生的表现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实习报告、实习总结、实习成果等。
3.实习成果的评估和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或学分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安全考核制度
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安全考核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安全,并监督实习单位对学生的管理措施是否到位而制定的一套考核制度。
以下是一个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安全考核制度的示例:
1. 实习单位的资质审核:学校在与实习单位合作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实习单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实习单位的招聘信息公示:学校要求实习单位提供招聘信息,将其公示给学生,包括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岗位要求等。
3. 实习单位的安全责任:实习单位应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学校提供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4. 学生的安全培训:学校组织实习前的安全培训,包括学生实习期间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等。
5. 学生的监督与报告:学校要求实习单位为学生指定实习导师,学生须定期向导师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遇到安全问题时及时上报。
6. 安全巡查:学校要派出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巡查,检查实习单位的安全设施、安全操作规范等,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7. 安全事件的处理:学校要求实习单位和学生做好隐患排查和安全事故报告,及时处理安全事件,并提供相关的调查和处理结果。
8. 安全讲座和宣传:为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学校可定期举办安全讲座和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对实习期间安全问题的认识。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安全考核制度的示例,具体的制度内容和安全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学校和实习单位还应密切配合,共同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
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学校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保障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实习生、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
第三条实习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合法权益;(二)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实习效果;(三)校企合作,实现共赢发展;(四)注重安全,确保实习安全。
第二章实习生管理第四条实习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二)身心健康,具备完成实习任务的身体条件;(三)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四)愿意接受实习单位的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认真完成实习任务;(二)爱护实习单位的设施设备,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三)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团结协作,共同进步;(四)实习期间,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实习单位报告。
第三章实习指导教师管理第六条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三)熟悉实习单位的业务流程和工作环境。
第七条实习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对实习生进行实习前的培训,提高实习生对实习岗位的认识;(二)指导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对实习生进行考核,评价实习效果;(四)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共同促进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实习单位管理第八条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二)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三)愿意接受职业学校实习生。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保障实习生的人身安全;(二)对实习生进行实习指导,提高实习生的工作技能;(三)对实习生进行考核,评价实习效果;(四)与职业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共同促进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习管理与考核办法
实习管理与考核办法在大学生的职业发展中,实习是一种重要的途径。
通过实习,学生能够将在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更好地了解自己所学专业的实际操作和行业需求。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考核实习生,制定明确的实习管理与考核办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一种符合实际情况的实习管理与考核办法。
一、实习前准备阶段在实习开始之前,企业或组织应与实习生进行合适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实习目标、任务和工作时间等方面的要求。
在这一阶段,实习生应了解并签署相应的实习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二、实习过程管理1. 岗前培训:实习生在正式开始实习之前,应接受岗位相关的培训,包括公司文化、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以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
2. 实习导师制度:为每位实习生安排一位专门负责指导和教育的实习导师。
导师应根据实习生的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并定期进行交流和反馈。
3. 工作任务分配: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被安排适当的工作任务,与所学专业相关并能提高实践能力。
同时,任务分配应合理,不过度利用实习生或让其从事与其学习无关的工作。
4. 实习记录与反馈:导师应定期记录实习生的表现和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其提供反馈。
实习生也应自觉地记录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成果,以便进行总结和反思。
5. 工作环境和待遇:企业或组织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生活待遇,确保实习生的权益不受损害。
在实习期满后,按规定支付实习薪酬。
三、实习考核办法1. 考核标准:建立明确的考核标准,根据实习生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2. 考核方式:可以采取书面考核、口头考核或综合考核等方式。
考核者应客观公正地评价实习生的实际表现,给予合理的评分和反馈。
3. 考核结果处理: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实习生,并记录在档案中。
优秀的实习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和录用推荐;劣秀表现的实习生应进行个别谈话或警示,并给予必要的改进机会。
四、实习总结与证明在实习结束后,实习生应填写实习总结报告,总结实习期间的工作经验和收获,并提出对实习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实习生管理在单位的执行规定
实习生管理在单位的执行规定为了更好地规范实习生在单位的工作行为,提高实习生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生招聘与选拔1. 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实习生招聘计划,明确实习岗位、人数、职责等要求。
2. 单位应通过正规渠道发布实习生招聘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单位应建立实习生选拔机制,对应聘实习生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工作态度等方面。
4. 单位应优先考虑与本单位有合作关系的院校的实习生。
二、实习生培训与指导1. 单位应为新入职的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公司文化、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方面。
2. 单位应指定专门的导师对实习生进行工作指导,帮助实习生快速融入工作。
3. 单位应定期对实习生进行考核,及时了解实习生的工作情况,并提供反馈。
4. 单位应鼓励实习生参加单位内部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三、实习生工作与生活1. 单位应与实习生签订正式的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等事项。
2. 单位应确保实习生的工作环境安全、健康。
3. 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实习生的报酬,并依法为实习生缴纳社会保险。
4. 单位应关心实习生的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四、实习生管理与考核1. 单位应建立实习生管理档案,记录实习生的基本信息、培训情况、工作表现等。
2. 单位应定期对实习生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实习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单位应建立实习生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实习生进行调整。
4. 单位应与实习生所在的院校保持沟通,及时反馈实习生的工作情况。
五、法律责任与争议处理1. 单位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2. 单位与实习生发生劳动争议的,应依法及时解决。
3. 单位应承担因违反本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规定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学前教育专业实习管理规定
学前教育专业见习实训制度及考核细则实习实训是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项实践性教学活动,是专业思想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技能和科研能力的综合实践课程,是学前专业学生职前教育的必要环节。
实习实训对学生了解学前教育、了解学前幼儿,巩固专业思想,印证理论知识,学习与掌握教育规律和培养从事学前幼儿保育、组织幼儿园教育活动和具有初步的教育科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课程包括参观调查,实际考察学前教育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状况,保育见实习,教育见习实习以及学前教育科研实践等。
教育实践课程从一年级开始安排,随着专业课的开设,逐步增大课时量,形成以后期为主,集中与分散并行的实践形式。
一、见实习的时间、目的和任务要求(一)高二学期保育见实习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社会机构,保教并重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一大特点。
为了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幼儿园的保育工作的意义和内容,培养学生进行保育工作的实践能力,我校在第二学年安排为期两周的幼儿园保育见实习时间。
1.见习目的1.通过组织学生对幼儿园的保教工作进行实地见习,进一步熟悉幼儿园工作,加深对幼儿园的教育任务的理解。
初步获得组织幼儿教育教学的经验,培养独立从事幼儿园保教工作的能力,为以后参加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培养学生把学前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弹、唱、舞、画、说、做等)相结合,能够具有较强的初始岗位适应能力和专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能够将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地运用到幼儿园的保教实践中,并在实践中检验、巩固、提高、丰富所学理论和技能,树立正确的幼儿教育观。
3.培养学生热爱幼儿教育工作、热爱幼儿的思想感情,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见实习任务与要求利用一切机会参与保育的实践工作,锻炼和提高自己从事保育工作的实际能力。
学生在保育实习时应做好下列工作:1)入园①按幼儿园的要求,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室内外空气流通,给幼儿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地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
第三条实习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实习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自愿原则:学生参加实习应当是自愿的,不得强迫。
(三)安全原则:确保实习过程中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教育性原则:实习工作应当紧密结合专业教学,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
第二章实习组织第四条职业学校应当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具备以下职责:(一)制定实习工作计划,明确实习时间、地点、内容等。
(二)组织学生参加实习,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三)对实习单位进行考察和评估,确保实习单位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四)处理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学生实习应当由学校统一安排,或者经学校批准自行选择实习单位。
第三章实习管理第七条学生实习分为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三种形式。
(一)认识实习:由学校组织学生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
(二)跟岗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跟随指导教师或师傅学习专业技能。
(三)顶岗实习:学生直接参与实习单位的生产、服务等实际工作。
第八条实习期间,学生应当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和管理。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条实习单位应当对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岗位要求和工作流程。
实习人员考核规章制度
实习人员考核制度一、目的1、规和加强实习人员在实习期的管理,使其尽快熟悉本岗位工作,并明确角色、定位。
2、明确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的管理职责。
二、适用围1、适用对象:公司新提拔处于实习期的中层管理人员,外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关职能部室新入职职员。
2、适用部门:人力资源部、实习人员所在部门。
三、实习期界定1、公司新提拔的管理人员,处于考察期的阶段。
2、经公司面试合格,处于试用阶段、尚未转正的期间。
四、职责界定1、人力资源部(1)制定实习期间被考核人员指导与考核方面的制度,并对各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实习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安排、执行、监督。
(3)定期对实习期人员进行面谈,并形成面谈记录。
(4)负责组织对实习期人员进行指导、评估、考核。
(5)负责对实习期人员的帮扶人进行评估。
(6)办理实习期人员的转正、恢复原岗位、离职手续。
2、用人部门(1)部门负责人负责实习期人员的工作安排、工作辅导、考核。
(2)部门负责人负责指派实习期人员的帮扶人。
(3)帮扶人具体负责实习期人员的工作指导、工作目标和评价标准的拟订以及参与业绩评价等工作。
(4)部门负责人负责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实习期人员。
3、分管领导(1)监督用人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
(2)依据实习期人员的阶段评估考核结果,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继续实习、转正、恢复原岗位、解聘等的建议。
五、实习期的考核1、考核组织与周期(1)办公室职员实习期期间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2)工程师类技术人员、部门正、副职实习期期间由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及总经理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3)以上人员实习期考核按月度进行,每月一次。
每月10日前(含10日)入职的当月考核,10日后入职的次月开始考核。
2、考核办法与形式(1)实习期考核分为月度工作计划考核、实习期结束综合评估、实习期结束工作总结三类。
(2)月度工作计划考核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由实习期人员所在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综合评估及员工实习期转正的决策依据(见附表一)。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管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实习是职业学校学生进行实际工作学习的一种重要方式,具有促进学生职业能力提升和就业竞争力培养的作用。
第三条:学生实习时间一般为1个学期,实习期间为学生提供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岗位,实习单位应与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合作关系。
第四条:学生实习计划应提前制定,明确实习目标和任务,实习单位应与学校共同确定实习任务,并给予学生相应的指导和支持。
第五条:学生实习管理要求学生完成实习日志,记录实习过程、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的成果,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日志。
第六条:学生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指派专门的实习导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和培训,监督实习过程,及时反馈学生实习情况。
第七条:学生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权益,不得安排学生从事违法违纪、危险或超出学生实习范围的工作。
第八条:学生实习期间,学校应定期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九条:学生实习期满,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实习表现进行评价,并及时反馈给学校,学校将考核结果计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第十条:学生实习结束后,学生应结合实习经历撰写实习报告,并进行答辩,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实习报告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学生实习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根据本规定制定,并向学生和实习单位进行宣传和解读。
第十二条:违反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进行纪律处分,并注销学生的实习成绩。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实习单位应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和条件,确保学生实习期间能够充分接触和参与实际工作,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和经验。
为了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细则:1. 实习计划的制定:学生实习计划应在实习开始前确定,详细列出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时间和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应与学校确认并予以支持,在实习计划中明确学生的实习内容和工作要求,以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能够学以致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管理与考核规定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要求1、中期检查内容1)检查研究生是否按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达到课程学分要求;2)根据开题报告的研究内容与进度要求,汇报论文研究工作概况;论文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成果,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措施;课题经费落实情况;3)发表论文情况;2、中期检查时间安排每年6月份。
3、中期检查材料准备按要求撰写和打印一份中期报告;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和打印中期检查表,并按要求填写;4、中期检查评审成立3--5人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设组长1人,评审小组成员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评审组成员应对报告人的报告进行严格评审,检查组撰写评语。
重点检查开题成绩为中的学生。
论文主要研究内容与开题所述不一致时检查组应要求其重新开题,中期检查不予通过。
对排序在各学科的后10%学生提交学院备案,毕业论文答辩时重点检查。
5 、注意事项:1)系统中期检查的学位论文题目允许与开题时的学位论文题目有少许出入,但研究内容应保持一致。
中期检查的学位论文题目一旦确定,毕业答辩时的论文题目必须与之保持一致。
(学位论文题目不能超过25个字)2)学位论文题目须为非涉密可公开的科学研究题目,且本评审表中所填评语也须为非涉密内容。
3)系统中期检查的学位论文题目可先填写保存,谨慎打印。
一旦打印,10日内可修改题目,10日后将不再能修改,建议评审前1-2天打印。
6、上交材料1、“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表”(纸版,从系统打印出,要求:双面打印)2、“研究生论文中期报告”电子版一份,其文件名为:SY0817101 XXX中期报告。
材料上交以班级为单位,在评审后一周内。
本规定适用于2012级(含)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制定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期检查的报告请参照模板,报告的书写规范与打印请参照硕士论文撰写论文的书写规范与打印要求(见/--学位学科管理6--学位管理相关规定4---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规定)。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实习组织方面:L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
2.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3.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方案。
4.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5.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
实习管理方面:6.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7•实习协议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8,不得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岗位实习。
9.不得安排、接收未满16周岁的学生进行岗位实习。
10.不得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11.不得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12.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13,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14.不得安排学生从事III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
15.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16.不得安排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
17.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
18.实习报酬原则上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19.实习报酬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
20.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
21.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22.遇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实习考核方面:23.学生实习考核要纳入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
岗位实习考核办法
岗位实习考核办法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特制定《岗位实习考核办法》如下:
一、实习单位考核
主要考核内容为遵纪守法,讲文明礼貌,安全操作,岗位适应能力等,占考
核总评成绩的10%o
二、实习指导教师考核
主要针对学生是否服从工作管理、生活管理和实操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80%o
三、学生自评
为岗位实习期间纪律、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的自我综合评价,占考
核总成绩的10%o
四、学部考核
岗位实习的学生,实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岗位实习手册》及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实习总结交学部(学部存档),学部根据实习总结及实习手册中学生自评、
指导老师评语、实习单位考核意见综合评定岗位实习成绩。
考核成绩分为优、
良、中、及格、不合格等五档(折算标准为:90分以上优、80-89分良、70—79
分中、60—69分合格,59分以下不合格)。
五、说明
岗位实习学生违反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被实习单位退回、或中途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或未经批准利用岗位实习机会自谋就业单位者,按照学校学相关规定处理。
实习生管理在单位的执行规定
实习生管理在单位的执行规定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实习生在单位的行为,保证实习生与单位的良好合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进行实习的学生。
3. 实习期限实习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6个月。
实习期限结束后,实习生需离开单位,除非经单位同意延长实习期限。
4. 实习内容4.1 实习生需根据单位的安排和指导,完成相关实习任务和项目。
4.2 实习生需按时提交实习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供单位评估实习成果。
5. 实习时间和工作安排5.1 实习生需按照单位的工作时间安排,准时上班。
5.2 实习生需遵守单位的工作制度和规定,如请假制度、考勤制度等。
6. 行为规范6.1 实习生需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
6.2 实习生需尊重他人,与同事和谐相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骚扰或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7. 考勤和评估7.1 实习生需按照单位的考勤制度进行签到、签退等操作。
7.2 单位将根据实习生的工作表现和实习成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实习生的实习证明。
8. 保险和责任8.1 单位将为实习生购买必要的保险,以保障实习生的安全和健康。
8.2 实习生需遵守单位的安全规定,如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9. 纪律和违规处理9.1 实习生需遵守单位的纪律规定,如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机密、不得参与违法活动等。
9.2 如实习生违反规定,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终止实习等。
10. 其他规定其他与实习相关的规定,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以上为实习生管理在单位的执行规定,希望所有实习生能够遵守并配合执行,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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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规章制度
实习规章制度
第一条实习目的。
为了帮助实习生更好地了解和适应工作环境,提高实习生的专业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加强实习生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意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实习资格。
凡是具备实习资格的学生,经过学校推荐并经过公司面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实习。
第三条实习期限。
实习期限为三个月,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生表现,公司可考虑是否留用。
第四条实习内容。
实习生应当按照公司的安排,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操
作技能,积极参与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实习时间。
实习生应当按照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
得擅自迟到早退。
第六条实习考核。
实习结束后,公司将对实习生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合格者将
获得实习证书并有可能获得留用机会。
第七条实习纪律。
实习生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不得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实习保密。
实习生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
密和机密信息。
第九条实习福利。
公司将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生活福利,保障实习生的权益。
第十条实习解释权。
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就是我们公司的实习规章制度,希望实习生们能够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实习职责,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为今后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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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习的考核
➢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后,应在北航研究生教育综合信 息管理系统上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 生专业实习环节评价表(单位)》,由实习单位给出评价意 见及评价成绩。采取分段实习的,各阶段均须填写和评价。
系统填报 正反打印,黑色签字笔填涂 各阶段均需填写 各阶段均需评价,单位评价百分制
➢ 生物力学方向(产品测试及产品资料调研等):1-2人; ➢ 生物材料方向(医用金属表面处理及医用高分子材料):2
人; ➢ 医用电子及信息方向(电子工程、医用图像处理、软件开
发):2人;
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
➢ 学术硕士生10次学术活动,10篇总结。专业实来自总结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
实习目的 实习内容 实习表现 主要成果及收获体会等 字数应不少于8000字
考核的时间及提交材料
➢ 2014年9月——10月 ➢ 材料
各阶段环节评价表(单位) 系统打印 实习环节考核表(学院)系统打印 实习总结报告 实习总结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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