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资料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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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期资料填写说明

一、助学贷款展期通知单(领取)

1.借款人——借款人姓名

2.借款人单位——中南大学XX学院

3.学号——借款人学号

4.日期——填写协议当日日期

5.贷款种类——国家助学贷款

6.贷款户账号——不填

7.原定还款日期——原定毕业日期

(注:办理展期的学生必须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不予办理,从前办理过的也不予办理。即填写2014年07月01日。)

8.展期后到期日——原定毕业日期+展期年数(根据录取通知书上的实际学制为准,弹性学制不予再次展期)+6年还款期

(注:即2014届本科毕业生,申请读研展期3年,展期后到期日即2014+3+6,填写2023年07月01日;申请读研展期 2.5年的,展期后到期日即2014+2.5+6,填写2022年12月30日,以此类推。)

9.原定贷款利率和展期后利率——不填(每年会变化)

10.展期金额——借款人贷款金额

(1)大写数字需顶格填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万、仟、佰、元、整。如:壹万贰仟元整。

(2)小写金额前只需加“¥”符号。不要把前面都划掉或者前面全写“0”。

二、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领取)

1.申请人姓名——借款人姓名

2.申请人单位——中南大学XX学院

3.贷款种类——国家助学贷款

4.贷款账号——不填

5.贷款金额——借款人借款总金额

6.原定还款日期——原定毕业日期

(注:办理展期的学生必须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不予办理,从前办理过的也不予办理。即填写2014年07月01日。)

7.展期金额——借款人贷款金额

(1)大写数字需顶格填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万、仟、佰、元、整。如:壹万贰仟元整。

(2)小写金额前只需加“¥”符号。不要把前面都划掉或者前面全写“0”。

8.展期后还贷期——展期后毕业年份(根据录取通知书上的实际学制为准)至展期到期年份(原定毕业日期+展期年数+6 )

(例如:2014届本科毕业生,申请读研展期三年,展期后毕业年份即2017年,展期到期年份即2014+3+6=2023,故填写2017年至2023年.)

9.申请展期理由和还款措施——本人XXX(借款人姓名)由于继续在XX大学攻读XX学位,学制X年,故申请贷款展期X年,本人承诺硕士/博士毕业后将按时还款。

申请人签名。(盖手印!)

三、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书(下载)

1.学生签字填写并签字;

2.学院、学工部/研工部盖章;

3.学院老师和学工部/研工部老师签字或盖章。

四、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需打印三份)(下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介绍人(以下称丙方)

甲方经丙方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甲、乙、丙各方于年月日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合同号为:,贷

,期限为个月。依据合同约定,该笔

保留学籍参军、支援西部建设、其它原因),甲方经丙方同意向乙方提出贷款展期申请,乙方经审查同意为甲方办理展期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级机构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各项:一、甲方根据号合同向乙方借用人民币贷款(大写)

元整,共分次发放。截止日,已发放次,上

述贷款的余额(未偿还金额)为

日。(注意:这是展期三年的到期日!)

因保留学籍参军、支援西部建设等办理贷款展期,甲方约定于

年月日之前恢复学业,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方可根据

号合同为甲方办理续放手续。

二、展期后的利率从展期之日起按%执行。

三、展期后甲、乙、丙各方的其它权利、义务、声明及承诺以及有关事项,仍按号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四、甲、乙、丙各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保证真实无误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应于前述有关资料发生变动后即时以挂号信、邮件(邮件发出时应要求乙方签收回执)等形式书面或网络通知乙方(乙方接收后将与甲方确认信息已收,否则通知无效),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变更还款方式时请及时到境内任一中行办理电话修改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2.甲方应主动保持与乙方的经常联系(联系方式可为:挂号信、邮件(邮件发出应要求乙方签收回执)等形式,且该联系方式应具有可证明性,乙方对甲方定期反馈的信息进行登记),若甲方在六个月内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3.甲方在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丙方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丙方所在学校对该笔贷款继续承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4.甲方因保留学籍参军、支援西部建设办理展期,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恢复学业,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贷款并宣布贷款提前到

期。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构成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八、个人信用信息授权

1.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发生与借款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借款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借款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借款人名下已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借款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借款人同时授权:贷款人可以将借款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2.借款人声明:本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道若本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贷款人会将因此产生的本人不良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并在本人征信报告中予以体现。

若发生上述不良信息报送情形,贷款人可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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