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点第六章6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解析——综合法律知识(第四至六章)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解析——综合法律知识(第四至六章)第四章行政诉讼法一、单项选择题(每题l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l个最符合题意)1.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对妨碍诉讼的当事人违法采取措施造成损失,受害人请求赔偿的,适用()程序。
A. 民事程序B. 行政程序C. 行政复议D. 刑事赔偿答案:D2.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须事先征得原告同意的是()。
A. 追加被告B. 决定合并审理C. 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D. 允许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答案:A3. 人民法院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依照有关反倾销的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对被反倾销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
A. 国务院部门规章B. 反倾销国际公约C. 被告所在地政府反倾销法规D. 国务院部委反倾销的工作规定答案:A4. 2007年8月13日,甲市防汛指挥部紧急征用了乙公司的库房并告知乙公司,但未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乙公司提起行政诉讼期限在()届满。
A. 2009年8月13 日B. 2008年8月13 日C. 2011年8月13日D. 2027年8月13 日答案:A5.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除外。
A. 行政机关适用法律错误的B.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C. 行政处罚机关同意人民法院变更处罚决定的D. 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答案:D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提起上诉。
A. 中止诉讼B. 中止执行C. 财产保全D. 不予受理答案:D7.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是()。
A.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合理性问题的B.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C. 起诉人错列被告的D. 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批权限范围的答案:A8.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对除()以外的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国务院国资委令第6号【发布日期】2004-05-11【生效日期】2004-06-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号)《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二OO四年五月十一日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保障企业法律顾问依法执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所出资企业,是指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四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对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防范风险的法律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第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章企业法律顾问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第八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须通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管理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负责。
河南省2016年下半年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模拟试题
河南省2016年下半年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模拟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个人承包经营违法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发包的个人B、发包的组织C、发包的个人或组织D、发包的自然人2.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C )A.租赁合同B.买卖合同C.加工合同D.民间借款合同3.关于管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都应由军事法院管辖,体现了专门管辖的原则B.中外合资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应由中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司法主权的原则C.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初审管辖权,体现了平衡法院案件负担的原则D.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体现了管辖恒定的原则4.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也是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
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在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中将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共同发挥其规范社会成员思想和行为的作用B.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社会关系调控手段,限制并约束各种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民规、民约的调节功能C.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和服从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D.构建“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体系,科学配置权力,合理界定权限,形成既相互制约与监督,又顺畅有效运行的权力格局5. 排污单位都应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缴费通知单,在()天向指定银行缴付排污费。
A.10天内B.15天内C.20天内D.25天内6.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A. 等级与工资B. 职务与级别C. 津贴与基本工资D. 职务与待遇7. 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
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
企业管理知识0001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网上辅导 企业管理知识(前言)第1页 前 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建立一支素质较高、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提高企业独立面向国内、国际市场的能力,为实现依法治企准备人才,为实现“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基础,我国自1998年开始举办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的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执业资格考试。
凡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具备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资格。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表明具备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综合法律知识、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案例)分析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由计算机阅卷。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办法。
考试方法为笔试(闭卷)。
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带计算器(免套、非立式)。
关于《企业管理知识》分册的学习方法,我们总结出“三步曲”:第一步:通读教材,并辅之以有针对性的练习,初步掌握课本知识,应当在阅读中思考,在阅读中理解,通过思考和理解初步记忆;第二步:通过真题解析把握考试重点难点,并进而对课本进行精读,对重要知识点达到背诵的程度,同时辅之以必要的练习检查精读的效果;第三步:考前强化记忆与模拟题,对于考试的重点难点再进行一次强化记忆,争取短期牢固记忆,同时通过五套左右的高仿真模拟题增强考场应对能力、提高做题速度和掌握基本的答题、猜题技巧。
关于《企业管理知识》分册的学习技巧,我们总结出“八大技巧”:第一技巧:学而时习之。
利用记忆遗忘规律,及时复习,科学安排学习时间;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如坐公交车、上厕所、饭后休息、睡前十几分钟等零碎时间;如能在梦中背诵教材的要点,离顺利通过考试也就不远了。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要约和要约邀请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要约和要约邀请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定于10月19、20日举行,为帮助考生更全面掌握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课程知识点,小编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科目《综合法律知识》考点,预祝考试顺利!合同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成立。
有时当事人发出了订立合同的要求,对方作了承诺,但是合同并不成立,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当事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要求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要约,可能只是要约邀请。
那么什么是要约,什么是要约邀请呢?一、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般说来,要约成立的要件有四个:1 .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使接收要约的相对方能够明白是谁发出了要约以便作出承诺。
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
虽然合同双方都可以作为要约人,但作为要约人的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要约一般应向特定人发出。
因为,相对人的特定化意味着要约人对谁有资格作为承诺人,作为合同相对方作出了选择,这样对方一承诺,一个合同就成立了。
如果相对人不确定,则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就是不确定的,既然不确定,作出承诺后合同也不一定成立。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这一点很重要,很多类似订约建议的表达实际上并不表示如果对方接受就成立了一个合同,如“我打算五千元把我的钢琴卖掉”,尽管是特定当事人对特定当事人的陈述,也不构成一个要约。
能否构成一个要约要看这种意思表示是否表达了与被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
这要根据特定情况和当事人所使用的语言来判断。
当事人在合同中一般不会采用诸如“如果承诺合同就成立”这样明确的词语来表示,所谓“表明”并不是要有明确的词语进行说明,而是整个要约的内容表明了这一点。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上海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题
上海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题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5. 社会主义法治把公平正义作为一切法治实践活动的价值追求。
下列哪一说法正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A.在法律实施中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依据法理而不是考虑情理B.在法治实践活动中,仅仅保证程序公正C.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法治活动应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D.法律是全社会平等适用的普遍性规范,为维护法制统一,对特殊地域和特殊群体应一视同仁,不作任何区别化对待6. 涉外公证文书使用()制作。
A.中文B.英文C.发往使用国文字D.中文和英文7.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
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
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
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
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8. 城市污水的最佳处理办法是()。
A.排放出城区B.各排污单位建造处理设施C.集中处理D.回灌地下水9. 某日,王某到山坡下烧青沤粪,当时天气晴朗,王某按照山林防火的要求挖了防火道。
不料点燃柴禾后不长时间刮起一股龙卷风,将火种吹到山上,引起山林火灾,造成300亩山林烧毁。
2020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综合法律知识》真题模拟及答案(5)
2020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综合法律知识》真题模拟及答案(5)1、根据下列材料回答{TSE}题。
美国公司与中国公司签订了一份小麦买卖合同,由卖方出售小麦1000公吨给买方。
装船时,卖方将出售给买方的小麦与卖给他人的小麦混装,共3000公吨。
卖方准备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再由船舶公司分拨1000公吨给买方。
但运输船在海上遇高温使小麦发生变质,共计损失1200公吨,其余1800公吨得以安全到港。
卖方告知买方:其购买的1000公吨小麦变质,损失自负。
买方诉至中国法院要求卖方继续对10(30公吨小麦履约,并赔偿损失。
中国和美国均是《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双方小麦的买卖合同没有明确合同的适用法但是约定了“Incoterm⑩2010CIF天津”。
法院处理小麦的买卖合同中风险是否转移的适用法是()。
(单选题)A. 中国合刚法B. 美国合同法C. 《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D.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试题答案:D2、下列侵权责任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有()。
(多选题)A. 产品责任B. 高度危险责任C. 医疗损害责任D. 环境污染责任试题答案:A,B,D3、以下法律解释中属于无权解释的是()。
(单选题)A. 立法解释B. 行政解释C. 司法解释D. 学理解释试题答案:D4、剥夺政治权利刑罚单独适用时,执行机关是()。
(单选题)A. 人民检察院B. 监狱C. 公安机关D. 人民法院试题答案:C5、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人身保险和()。
[2002年真题](多选题)A. 社会保险B. 养老保险C. 财产保险D. 失业保险试题答案:C6、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这一规定属于()规范。
[2013年真题](多选题)A. 准用性B. 确定性C. 情况性D. 事实性试题答案:A,B7、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称为()。
6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本章提示1.考试中的比重大约在8分左右。
今年考试大纲增加了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6月12日颁布的《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内容。
2.个别年份出过综合题。
本章综合性强,可以与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票据法等章节渗透命题。
3.重点和难点:破产界限、破产申请及受理;破产管理人;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破产清算。
第一节破产法的基本理论一、破产的概念(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2)由法院主持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3)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
知识点1:破产制度与解决债务纠纷的民事诉讼和执行制度的比较二、破产制度与解决债务纠纷的民事诉讼和执行制度的比较:(1)民事诉讼与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故强调债务人的自动履行,并在必要时强制其履行。
而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已丧失清偿能力,其对个别债权人的自动履行违背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原则,是为法律所限制的。
(2)民事诉讼与执行是为个别债权人利益进行的,而破产程序则是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进行的,前者的目的是债的履行,而后者则更强调在债权人间的公平履行以及对债务人正当权益的维护。
(3)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全部财产与经济关系进行的彻底清算,在作出破产宣告的情况下,将终结债务人的经营业务,并使其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而民事执行不涉及民事主体资格问题,其范围限于债务人的相关财产。
第二节破产申请与受理一、破产原因破产原因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主要适用于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且其资不抵债易于判断的案件;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要适用于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但其资不抵债不易判断的案件。
知识点2:破产申请的提出二、破产申请的提出(一)提出破产申请的当事人1.提出破产申请的当事人:债务人、债权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模拟试卷2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模拟试卷2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每题l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李大牛与张二虎因走路冲撞发生口角,李冲动之下将张打死。
为此,张的家人继承张的财产。
公安机关将李逮捕,准备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这时,李暴病而亡。
公安机关遂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导致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是:( )。
A.法律行为B.违法行为C.事实构成D.自然事件正确答案:D2.下列有关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法的阶级性并不排斥法的继承性,社会主义法可以而且必然要借鉴资本主义法和其他类型的法B.法的继承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法律术语、技术、形式、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规定、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范、反映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等C.法的继承体现时间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D.法的移植以供体(被移植的法)和受体(接受移植的法)之间存在着共同性,即受同一规律的支配、互不排斥,可互相吸纳为前提,故法的移植的范围仅限于外国的法律正确答案:D3.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产证。
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
廖某在装修改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
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错误的?( )。
A.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有绝对权B.廖某在租房期间擅自装修,应对陈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C.此侵权案件首先应依据法律原则来加以处理D.此案件的处理应直接适用法的正式渊源正确答案:C4.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 )裁决?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D.国务院正确答案:B5.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法律顾问是为宁波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法律顾问服务的一项法律事务,旨在应对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以下是法律顾问的基本法律服务项目:1.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劳动合同样本的修订、公司保密制度、培训制度、保密协议及培训协议的订立,同业禁止的约定,社会保险交纳的约定等。
此外,还包括劳动合同的见证、电子档案的建立、工资分配制度的调整、员工培训、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事项处理程序的见证,以及工伤及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及诉讼。
2.商业合同管理:包括各类商业合同标准文本的订立与修订、各类商业合同文本的审查及修改、员工合同知识培训、季度年度合同审核及总结、重大商业合同谈判、商业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索赔事件的调解及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理,商业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及诉讼等。
3.规章制度管理:包括相应规章制度的制订及修正、规章制度的整理及汇编、实时制订或修正公司基本制度等。
此外,还包括公司员工规章制度培训、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检查监督,以及员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及廉洁性审查。
除了基本法律服务项目外,法律顾问还提供以下增值服务项目:1.投资行为的法律服务:包括投资行为的政策性审查、合法性审查、效益性分析(协助)、投资事项谈判、投资合同的起草及订立,以及新设公司注册程序的办理等。
2.公司内部管理与内部改造:包括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及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的审查及起草、公司股权调整及公司股东之间争议的调解、公司重组,以及公司股份制、集团化改造等。
3.公司资产管理:包括公司资产(土地、房产、设备、股权、知识产权)的出售、拍卖、变卖及公司通过参加拍卖、兼并、收购方式购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谈判、合同起草、招投标文件的制作及直接参与相关操作行为等。
总之,法律顾问工作的特点是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旨在为宁波企业应对快速发展的需求提供支持。
1.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专注于大宗项目服务,不涉及零星的刑事、民事、经济类诉讼业务以及经济、劳动仲裁业务。
(A)企业法律顾问实务-6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A)企业法律顾问实务-6(总分140,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某中央企业因8000万人民币的欠款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根据《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SSS_SINGLE_SELA 本案属于中央企业子企业纠纷案件,不属于《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无须备案B 本案由中央企业于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C 本案由中央企业于提交仲裁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D 本案由纠纷子企业向所属中央企业备案,中央企业汇总后于次年2月底前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分值: 2答案:B[解析] 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央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应当及时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涉及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中央企业子企业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应当报中央企业备案。
中央企业应当每年将子企业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的汇总情况,于次年2月底前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选项B正确。
2.成立于1982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简称ACC)是全球企业法律顾问的自律性组织,总部设在______。
SSS_SINGLE_SELA 美国华盛顿B 法国巴黎C 英国伦敦D 中国北京分值: 2答案:A3.关于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法律地位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SSS_SINGLE_SELA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B 企业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C 企业总法律顾问对法定代表人负责D 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任免应当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分值: 2答案:D[解析] 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法律地位包含以下几层意思:(1)企业总法律顾问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2)企业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3)企业总法律顾问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负责。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历年真题及答案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历年真题及答案:第1章一、单项选择题(每题l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2008,1)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是法律的()作用。
A.指引B.评价C.预测D.教育【真题解析】本题所考察的考点是法律的评价作用。
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的作用。
法律通过评价作用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选择,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
因此,法律是一种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则,是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法律并非评价人的行为的唯一标准,道德规范、社团规章、乡规民俗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对A.411的行为有评价作用。
但法律的评价作用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法律以社会价值观念及价值观念体系为基础,以法律的规范性、普遍性、统一性、强制性和严格性的标准来评价人们行为,因而其评价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具有客观性;二是法律的评价标准相对于其他评价而言,是国家的一种最低要求。
正确答案是B。
【答案】B2.(2008,2)下列关于法律规范的表述,错误的是()。
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B.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包括可为、应为和勿为三种模式C.法律规范中的假定包括行为主体的条件和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D.将法律规范的三个构成要素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的现象较为常见【真题解析】本题所考察的考点是法律规范及其结构。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三个要素组成,印假定、处理和制裁。
假定又称为行为条件,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部分,它把规范的作用与一定事实状态联系起来,指出在发生何种情况或具备何种条件时,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行为模式便生效,包括行为主体的条件和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
处理又称行为模式。
根据行为要求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种: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
企业法律顾问真题解析——法律实务第六章b
⼆、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少有1个错项。
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47题) 1.下列情况中,不可以作为⽆独⽴请求权第三⼈参加诉讼的情形有()。
A.债权⼈甲公司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丙公司后,债务⼈⼄公司与受让⼈丙公司之间因履⾏合同发⽣纠纷诉⾄⼈民法院,⼄公司对甲公司权利提出抗辩,则应将甲公司列为⽆独⽴请求权第三⼈ B.甲、⼄公司因产品质量纠纷诉⾄⼈民法院,丙公司是供货⼈⼄公司的供货⽅,虽然⼄公司对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已经认可,仍应将丙公司列为⽆独⽴请求权第三⼈ C.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诉⾄⼈民法院,丙公司是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案外⼈。
虽然丙公司与⼄公司已经约定了仲裁条款,仍应将丙公司列为⽆独⽴请求权第三⼈ D.甲、⼄公司因产品质量纠纷诉⾄⼈民法院,丙公司是供货⼈⼄公司的供货⽅,虽然⼄公司对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未在规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仍应将丙公司列为⽆独⽴请求权第三⼈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不能作为⽆独⽴请求权第三⼈参加诉讼的情形。
根据《关于在经济审判⼯作中严格执⾏(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规定》,受诉⼈民法院对与原被告双⽅争议的诉讼标的⽆直接牵连和不负有返还或者赔偿等义务的⼈,以及与原告或被告约定仲裁或有约定管辖的案外⼈,或者专属管辖案件的⼀⽅当事⼈,均不得作为元独⽴请求权的第三⼈通知其参加诉讼。
⼈民法院在审理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对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有证据已证明其已经提供了合同约定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产晶的,或者案件中的当事⼈未在规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或者作为收货⽅已经认可该产品质量的,不得作为⽆独⽴请求权的第三⼈通知其参加诉讼。
⼈民法院对已经履⾏了义务,或者依法取得了⼀⽅当事⼈的财产,并⽀付了相应对价的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不得作为⽆独⽴请求权的第三⼈通知其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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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刑事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明(一)刑事证据的概念和基本特征1.客观性2.关联性3.合法性收集、运用证据的主体要合法;每个证据来源的程序要合法;证据的形式要合法;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二)刑事证据的种类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三)刑事诉讼证明1.刑事诉讼证明的概念2.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第一,犯罪构成要件方面的事实;第二,说明罪行轻重的量刑情节方面的事实;第三,解决诉讼程序方面的事实;第四,其他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事实。
3.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