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师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上)
专利代理条例(2019最新)
专利代理条例第一章总则(1991年 3月 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6号发布2018年 9月 6日国务院第 2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专利事务的行为。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专利事务。
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
第六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专利代理行业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制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
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对专利代理行业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第七条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第八条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二)有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四)合伙人、股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
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重要法条
2、.2(2)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 技术方案。
专利法中,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 和外观设计的统称。通常所说的发明创造 是广义的,而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仅指发 明专利,是狭义的。
新颖性?
同样的发明
甲申请日
乙申请日 甲申请公布日
申请日在先,公布日在后; 中国专利申请。
4、抵触申请
在申请日以前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 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 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只能用来评价新颖性,避免重复授权
优先权日(98.11.1) 申请日(99.11.1)
3、现有技术 专利法第22条第5款规定: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 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新颖性的判断原则
单独对比
发明创造 —————— 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 案)
(技术方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1、一种防腐涂料用添加剂,其特征在于 包含石蜡。 现有技术:公开了一种塑料加工用的脱 模剂,其中包含石蜡。
全文
权利要求
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仅抵触申请适用) 螺栓固定装置
螺钉固定装置
抵触申请=现有技术?
申请1和申请2申请日相同
申请1的权利要求1:一种托盘, 由托板和支撑立柱组成,托板为 夹层板,其表面为薄木板或玻璃 板,中间夹层为蜂窝芯。
申请2的权利要求1:一种托盘, 由托板和支撑立柱组成,托板为 夹层板,其表面为玻璃板,中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科目三-专利代理实务单一性问题(虽属于专利申请应驳回但不是无效情形)条款总结
专利代理实务单一性问题(虽属于专利申请应驳回但不是无效情形)条款总结1、【核心法条】A31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
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2、【辅助法条】R34规定,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R42规定,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一件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和本细则第三十四条或者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R43规定,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审查指南规定,缺乏单一性不影响专利的有效性,因此缺乏单一性不应当作为专利无效的理由。
审查指南9.1.2规定,“一般情况下,经整体观察,如果其他外观设计和基本外观设计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设计特征,并且二者之间的区别点在于局部细微变化、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设计单元重复排列或者仅色彩要素的变化等情形,则通常认为二者属于相似的外观设计”。
3、【要点解析】★明显缺乏单一性的判断:如果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则明显缺乏单一性;否则不明显缺乏单一性。
专利代理条例
专利代理条例(1991年3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号发布2018年9月6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专利事务的行为。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专利事务。
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
第六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专利代理行业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制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
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对专利代理行业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第七条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第八条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二)有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四)合伙人、股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
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2023年专利代理考试相关法专题23(民诉法)
多选题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多选)A.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应当由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执行B.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C.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无效D.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正确答案: BD解析:A选项,《民诉法》第231条第1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此A选项错误。
B选项,《民诉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因此B选项正确。
C选项,《民诉法》第237条第1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因此C选项错误。
D选项,《民诉法》第238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因此D选项正确。
(2011)单选题2、人民法院受理甲出版社、乙报社著作权纠纷案,判决乙赔偿甲十五万元,并登报赔礼道歉。
判决生效后,乙交付十五万元,但未赔礼道歉,甲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甲、乙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免于赔礼道歉,但另付甲五万元。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做法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单选)A.不允许,因协议内容超出判决范围,应当继续执行生效判决B.允许,人民法院视为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C.允许,将当事人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甲、乙签字或盖章D.允许,根据当事人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正确答案: C解析:《民诉法》第237条第1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因此执行程序中可以和解,C选项正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正文:----------------------------------------------------------------------------------------------------------------------------------------------------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19年4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有序、透明高效的原则对专利代理执业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全国性或者地方性专利代理行业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是社会团体,是专利代理师的自律性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制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抵触。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应当遵守行业自律规范。
第五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诚实守信,规范执业,提升专利代理质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专利代理行业正常秩序。
第六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定政策、建立机制等措施,支持引导专利代理机构为小微企业以及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发明人、设计人提供专利代理援助服务。
鼓励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和专利代理机构利用自身资源开展专利代理援助工作。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复习经验
如何一次性通过专利代理师考试非专利从业人员(小法务一枚)一次性通过,法律—166,实务—106。
一、备考时间因为同时准备另一个9月份的考试,所以前期有一半时间分给了另一个考试,具体如下:5月-8月上旬,工作日每天晚上学习1小时,周末及法定假日每天2-3小时;8月下旬及9月上旬,准备另一个考试,专利准备工作暂停;9月下旬-考前,工作日每天晚上学习2小时,周末及法定假日每天4-6小时。
二、备考资料(一)专利法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下称“专利法”,方便起见后续所有法条均省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讲义:韩龙老师专题讲座讲义及视频真题:《全国专利代理师历年真题分类详解》(下称“真题分类详解”)PS:审查指南太长了,完整看下来有点浪费时间,个人认为韩龙老师的讲义完全可以替代。
(二)相关法法条:《民法典》、《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巴黎公约》讲义:杨敏锋及韩世杰老师专题讲座讲义及视频真题:真题分类详解PS:闺蜜说韩龙老师的讲座也不错,我没听,不予置评,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试试。
(三)实务法条:专利法及实施细则讲义:韩龙老师专题讲座讲义及视频真题:韩龙老师讲义中附带的真题(不需要做真题分类详解中的题目,个人觉得纸质书做起来不太舒服)三、复习计划及执行(一)原复习计划(待改进)注:因为同步准备另一个9月份的考试,所以8月下半月和9月上半月没有复习专利。
教训:1.花了一些时间整理和通读《审查指南》—不建议在《审查指南》上花时间,完全可以使用老师的讲义,效率会大大提升;2.实务选择了两位老师—建议选择韩龙老师即可,讲得很透彻(求生欲:不是说另外一位老师不好,只是不太适合我)。
(二)建议复习计划4月下旬:查找并整理考试经验+购买教材、课程(不用花大价钱,个人觉得其他课程用往年的即可,实务最好买最新的)5月6日-6月中旬:专利法第一轮:听韩龙老师的课程并做配套分类真题;第二轮:听韩龙老师的课程(1.5-2倍速)并做配套练习题。
专利代理师实务考试之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专利代理师实务考试之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法条:A2.2、A2.3、A25.1、A22.2、A9.1、A22.3、A22.4、A26.4、A31.1、A33、R20.2、R19、R21和R22(必考)一、合案或分案理由A31.1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R34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1.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具备单一性):独立权利要求1、2之间相同的技术特征是xx,而对比文件1、2中均未公开该特征,也未给出用该特征解决xx的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因此该技术特征是本申请的特定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1、2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2.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不具备单一性):原因分析:1.发明点并列;2.并列实施例无法上位概括。
第一件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为xx,从而解决xx的技术问题;第二件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为xx,从而解决xx的技术问题;由此可见,两个独立权利要求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相应,彼此之间在技术上也无相互关联,因此两个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并不包括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彼此之间不具备单一性,因此应当分别作为两件专利申请提出。
二、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附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取得的技术效果简述附件1的技术特征和存在的技术问题。
第一份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为xx,所取得的技术效果为xx。
专利代理人实务考试必考法条
专利代理人实务考试必考法条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之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应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撰写:(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以及主题的名称;(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4.《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5.《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性的进步。
6.《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7.《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合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8.《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9.《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无效宣告请求中使用该法条)10.《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无效宣告请求中使用该法条)11.《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说书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号《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局长申长雨年月日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专利代理制度,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依法执业,根据《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依照《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进行管理和监督。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应组织、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规范执行《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行业自律,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第三条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或者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对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以该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三)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第五条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二)具有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四)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周岁;(五)品行良好。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尚未正式办理辞职、解聘或离休、退休手续的;(三)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年的;(四)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或者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年的;(五)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必背法条
《专利法》(必备法条)1、A2.2《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A2.3《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适用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A9 《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在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先获得实用新型的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3、A5 《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4、A20 《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5、A22.2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的,并记载在申请日之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6、A22.3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7、A22.4《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8、A22.5《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9、A25《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以下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原子核变换所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10、A26.3《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满足公开充分原则)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专代常用法条
实务中常用法条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新颖性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专利法第22条第4款实用性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说明书应当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独权记载必要技术特征无效宣告请求中先陈述《专利法》第45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专利法第45条任何人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概括了所有可以无效的理由,但是之后必须结合具体的法条和证据进行陈述)无效答复陈述:权利要求书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9条的规定.专利法第33条修改超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9条权利要求的删除、合并、技术方案删除OA答复陈述:权利要求书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专利法第33条修改超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一、独权的撰写:1、确定主题内容:技术交底书中可能存在多个主题内容,从而具有多个具有单一性的独立权利要求。
2、独权单一性的判断:将保护范围最大的且具有单一性的主题内容作为独立权利撰写。
3、先写产品权利要求,再写方法权利要求,除非技术资料中描述的是制备方法,而没有描述产品的形状、结构、组成、成分、含量等技术特征。
4、确定哪些是必要技术特征:明确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看去掉某一技术特征是否可以解决技术问题,是否有其他很容易想到的变形结构从而可以使得独权中的技术词语稍微的上位化,撰写过程中建议不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二、从权的撰写1、将技术交底书中的“可以是”、“最好是”、“还可以是”、“也可以”、“也可以由……代替"、“优选"、“例如”等词语标示出来,归纳整理作为从权撰写。
2、多个实施例中的相互区别的特征作为从权撰写。
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实务考点和模板汇总
专利代理人考试-- 专利事务考点模板整理重点法条模板: (1)汇总: (1)分模板 (3)文件利用或核实模板 (10)对比文件模板 (10)优先权模板 (10)现有技术模板 (11)无效宣告请求书 (12)客户意见咨询模板 (13)回答“审查意见”......意见陈述书 . (15)回答“无效宣告请求”......意见陈述书 (16)无效理由分析 (17)重点法条模板:汇总:A《专利法》【A2】【A2.2】不组成技术方案【A2.3】是保护客体【A20.2】【A22.2】新颖性:【A22.3】创造性:【A25.1】不授予专利权客体【A26.2】【A26.3】说明书充分公开【A26.4】清楚、简要并取得说明书支持【A45】与R65是通常的无效理由R《专利法实施细则》【R20】【R20.2】必要技术特征【R22】中关于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撰写的规定内容【R22.1】主题不一致【A31】【R34]】单一性【R53】发明驳回理由【R65】无效理由【R67】补充无效理由【R69】无效中权利范围的修改【R70】口头审理分模板【A22.2】新颖性:《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一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发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1、没有新颖性: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XXX,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XXX,包括X(相当于权利要求1的X),包括X(相当于权利要求1的X),……。
由于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所要保护的全数技术特征,且二者的技术领域、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和取得的技术效果相同,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有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2、有新颖性: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相较,对比文件1中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XXX”技术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
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要点与答题模板
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要点第一部分、涉及法条及审查指南内容一、答复审查意见细则53条:驳回情形:(1)【基本不考】法5条(违法不授予专利权)、法25条(不授予专利权情形) (2)【间接】法9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3)【重点】法22条:(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款)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2款)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款)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4款)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4)【重点】法26条:(公开充分、清楚、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新颖性考察方式:(1)隐藏考察方式:现有技术与抵触申请,通过申请文件与对比文件的著录项中的申请日与授权公告日进行判断。
(2)直接考察方式:陈述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
(要点:单独对比原则,全文与权利要求书对比)创造性考察方式:(1)隐藏考察方式:分清现有技术与抵触申请,抵触申请不能评价创造性。
(3)直接考察方式:陈述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
(要点:三步法)对比要点:权利要求书与权利要求书对比。
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3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4款)(5)【重点】法31条:(单一性)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利代理工作,提高专利代理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进行专利代理业务时应遵循诚信、公正、保密、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或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应当加强自身管理,完善服务质量,并接受知识产权局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知识产权局应当依法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八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地和经营地与所在法院管辖区相符;(二)有经营专利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人员;(三)至少有三名专利代理师,其中注册专利代理师不少于两名;(四)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业务水平良好。
第九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设立专利代理师和实习专利代理师:(一)注册专利代理师不少于两名;(二)实习专利代理师占专利代理师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三)设立实习专利代理师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专利代理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专利代理业务的操作流程。
第十一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知识产权局报备注册专利代理师和实习专利代理师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局应当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章专利代理师管理第十三条专利代理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或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专利代理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执业证书;(二)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三)诚信、勤奋、严谨;(四)注册专利代理师应当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大专学历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员资格考试,实习专利代理师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员资格考试。
专利代理实务法条
专利代理实务法条
第一条:专利代理实务是指依法为委托人办理专利申请、专利权维护和专利相关事务
的活动。
第二条:专利代理实务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专利代理实务应当遵循信义原则,忠实地向委托人提供专业意见和服务。
第四条:专利代理实务应当依法履行客户保密义务,严格保护委托人的信息不被泄
露。
第五条:专利代理实务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客户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办理专利申请、
申报和复审等手续。
第六条:专利代理实务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和专利局的规定,规范申请文件的撰写和递交。
第七条:专利代理实务应当根据案件情况提供专利侵权分析、无效宣告和专利权评估
等咨询服务。
第八条:专利代理实务应当与专利局、法院等专业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相关
法律法规和审判实践的最新动态。
第九条:专利代理实务应当持续学习和更新专业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专业素
质。
第十条: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损害委托人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专利代理人考试经验-精要
专代考试经验精要参考资料:考试大纲(包含审查指南)+杨立真题+何岳峰的录音+zhangsf110的相关法笔记复习方法:专利法:1. 按照杨立的书的顺序复习,复习一节做一节的题,在指南或法条上划选做错的知识点(说明看得不仔细或者理解不透彻)并尽量理解。
由于实审、无效部分实务也要考,所以这两部分可以多花点精力来看。
PCT部分最好放弃,原因是内容太多而题太少,而且记住的那些东西极其容易和其他部分知识产生混淆,结果很有可能得不偿失。
2. 每做完一大章(对应指南上的一张章),再把指南上相应的内容看一遍。
重点关注你标注过的地方。
3. 都做完一遍之后,从头做一遍题,记下做错的题目。
4. 考前再做一遍第二遍做题的错题就ok了。
相关法:1. 标注考过的法条。
民法里面关于管辖地的部分请放弃,就1分而已,要背的东西多得吓人。
民法、行政法和复议法,这三部法律里面有些日期、程序方面的内容繁杂,最好归纳一下。
2. 按顺序看法条,其中看非标注的法条是用来贯穿思路的,看一遍就行了,标注的法条才是必须细看的。
看法条配合做题。
3. 复习完每一部法律,两三天后,重新做一遍真题,重新看看重点法条(增强记忆曲线)。
4. 考前再做一遍真题(由于相关法的题很少,所以可以整个做一遍)要答好卷三我觉得主要有三点:1、基本的答题思路应该具备,能找出区别技术特征,该卷不适合裸考,建议多看看近几年的实务题,撰写、答复、无效等答题套路熟记在心;2、一定要审清题意!这是实务考试中最重要的,如果没弄清考题要考你什么东西,后果甚至比不懂考题中涉及的技术更严重!3、一定要重视速度,因为你完全会做却没时间做的时候真的会欲哭无泪!每年大概有一半以上的人没答完题,或者答完了但匆匆忙忙答得不够好。
所说的审题不只是仔细看所给的附件,而是更要一字一字推敲题目,在今年的题目中,给出了好多信息,我举几个吧:1、开篇就说适用新法而不是旧法,考前好多人对此颇为担心,看到这应该是放了好大一个心;2、答题的地方限制,第1题要写在第一张卷上,2、3题要写在第二张卷上,今年没扣答错地方人的分数还算比较人性;3、题中给出了撰写可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权的意思表示,不然我也不会强把制浆方法加上去,我本来是觉得没必要加的;4、而且题中给出了如果需要分案提出就另外写的意思表示,这其实说了有分案的较大可能;并且写了如果有分案,则只写独权不写从权,这一点提示有分案的可能性更大,也有好多人没看清,以至于又浪费时间写从权又拿不到分,说不定还会被扣分;5、有分案的提示,有分案只写独权的提示,又规定第1题写在第一张卷上,试想不分案怎么会有那么多内容需要四个卷面来写?综上可知,分案的可能性有80%;6、在所给的附件中也要仔细审题,如第三题中就有优先权啊、新颖性啊等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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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一)
1、A.5: 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 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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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1和申请2申请日相同
申请1的权利要求1:一种托盘,由托板 和支撑立柱组成,托板为夹层板,其表面 为薄木板或玻璃板,中间夹层为蜂窝芯。
申请2的权利要求1:一种托盘,由托板 和支撑立柱组成,托板为夹层板,其表面 为玻璃板,中间夹层为蜂窝芯。
如何审查?新颖性?创造性???
优先权日(98.11.1) 申请日(9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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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有技术 专利法第22条第5款规定: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 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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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颖性的判断原则
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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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发明
甲申请日
乙申请日 甲申请公布日
•申请日在先,公布日在后; •中国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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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抵触申请
在申请日以前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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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rt.2(2)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 技术方案。
专利法中,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 和外观设计的统称。通常所说的发明创造 是广义的,而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仅指发 明专利,是狭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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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产品发明:
申请权利要求1
1、一种复合式棒球棒,其特征在于,包含 有:一木质主体,具有一外径较粗的前端及 一外径较细的后端,而且,该主体具有一沿 轴向延伸的轴孔;一芯管,嵌设于该主体的 轴孔内,其材质为纤维补强塑胶或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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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文件
1、一种复合式撞球杆,其特征在于,包含 有:一木质主体,具有一外径较粗的前端及 一外径较细的后端,而且,该主体具有一沿 轴向延伸的轴孔;一芯管,嵌设于该主体的 轴孔内,其材质为纤维补强塑胶或金属。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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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3条: 一、A.5, A.25, 或A.9 二、A.2(2),A.20(1),A.22,A.26(3,4,5), A.31(1),或R.20(2) 三、Art.33或R.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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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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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件专利申请说明 书的内容相同,但 其权利要求保护范 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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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指南P168)
权利要求涉及连续数值范围的,应当将 该连续数值范围作为一个整体予以考虑。若 两项权利要求涉及的数值范围仅部分重叠的, 011年代理人考前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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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相同发明同一天申请(Art.9)
专利法第9条第1款:同样的发明创造只 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1、避免重复授权。 2、非现有技术和抵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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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 1、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 对比 2、技术方案为对比的基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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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基本概念:
1.申请日:专利法第28条规定,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 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 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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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先权日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第 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再次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相同主题的专利 申请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 依法享有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的申请 日为在后申请的优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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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不授予专利权的原因: 人道主义和社会伦理 涉及国家利益和民生 (是否作用于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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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二)
一、充分、必要条件---A22.2,A9
1、新颖性(现有技术) 2、抵触申请 3、同样的发明创造
单独对比
发明创造 —————— 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
(技术方案)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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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种防腐涂料用添加剂,其特征在于 包含石蜡。 现有技术:公开了一种塑料加工用的脱 模剂,其中包含石蜡。
新颖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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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 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只能用来评价新颖性,避免重复授权
全文
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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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仅抵触申请适用) 螺栓固定装置
螺钉固定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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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触申请=现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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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 气味;图形、 平面、曲面、 弧线等本身 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专利 法意义上的产品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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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25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动物和植物品种
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该方法获得的物 质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 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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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 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 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向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 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 告的专利文件中。
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 众所知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