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前言建设工程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危险性较高的行业,为了保护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安全,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2、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设工程生产、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项目、道路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轨道交通等。
3、基本原则本规章制度制定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相关责任人应该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 安全生产管理应该完善科学,经过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实施 -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维护应当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和批准。
4、安全生产责任制1.岗位责任制: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将责任平行化,让每个岗位的责任更加明确。
2.专项任务责任制:建立专门的评估小组,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环节进行评估,确保责任得到落实。
3.大班长责任制:将建设工程的施工区域分为几个大的责任区域,指定负责人负责区域工程的整体安全管理。
5、组织管理1.项目前期规划:依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规模,设计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评估和控制所有潜在风险。
2.安全组织架设:根据工程情况组建相应的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并及时总结和记录工作情况。
3.现场管理:对工程现场进行严格管理,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控制事故发生。
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1.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管控,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建筑工程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
7、总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于保障建筑施工中的工人、使用者和整个社会的安全作用是十分关键的。
科学和合理的规章制度可以帮助我们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并且可以为建筑施工行业树立一个严格有序的标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概述为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与质量,提高施工人员的防范意识和技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质量与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至上原则:无论任何情况下,安全都是第一要素,不得为了完成任务而牺牲安全。
2. 预防为主原则:强调预防,提前发现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遏制。
3. 全员参与原则:鼓励全体员工参与管控安全方面,真正做到大家参与、安全无限制。
4. 监管制度原则:严格执行制度,确保部门、人员在执行任务中按照规章制度进行。
三、工程安全的管理要求1. 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相关的工程安全标准及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要求,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体系。
2. 岗位责任:明确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 安全操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4. 应急预案:建立建筑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时可以及时响应并做出正确的应对。
5. 安全教育: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现场指导,保证他们的安全作业技能达到要求。
6. 安全检查: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保障施工进度。
四、建筑施工安全规章制度1. 安全标识规定:在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识。
颜色应醒目明显、符合有关规定。
2. 安全出入口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单独的进出口,其他人员禁止随意进入工程现场。
3. 安全设施规定:针对建筑施工现场的不同环境和特点,制定相关的安全设施规定,确保安全施工。
4. 安全防护规定:制定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施工人员的头、脑、眼睛、耳朵和四肢。
5. 高处安全规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严格遵守高处安全规定。
6. 机械安全规定:对建筑机械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运转安全。
7. 发现隐患规定: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3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一、总则1.1 为确保建筑工程公司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遵守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合同工等。
公司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有责任遵守规定,保障安全生产。
1.3 建筑工程公司全体员工应增强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定,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管理2.1 建筑工程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与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维护公司的安全生产。
2.2 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权威性和效力。
2.3 各部门应设立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
三、安全培训3.1 建筑工程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2 新入职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参加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3 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护、消防知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储存等。
四、安全防护4.1 建筑工程公司应科学合理地配备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2 员工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4.3 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五、事故预防5.1 建筑工程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和工作环境,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5.2 员工在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安全生产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5.3 建筑工程公司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应急救援6.1 建筑工程公司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6.2 员工在发生事故时,应迅速报警,同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自救和互救。
6.3 应急救援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建设工程安全规章核心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规章核心制度一、总则1.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工程特点制定。
2. 所有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二、安全生产责任1.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 项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入场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作业。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培训。
四、安全防护措施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有效实施。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3. 对于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高风险作业,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五、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1. 施工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响应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3. 事故调查应客观公正,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1. 施工单位应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2. 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对违规者进行处罚。
3. 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七、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建筑工程公司生产生活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公司的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安全组织架构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各部门、班组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制度一、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书面工作规范,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
二、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
三、公司应及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一、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安全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等方面。
三、公司安排新员工进厂前及时接受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文化,在工作中保证安全。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一、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施工场地卫生、用电用气设施安全、使用工具器材安全等方面。
三、安全生产检查应有记录,及时汇总,落实整改措施。
第六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公司应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方法和流程、伤亡人员救治等方面。
二、公司应将应急预案下发到各部门和班组,并进行培训。
三、公司应定期演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员工安全应急反应的能力。
第七章奖惩制度一、对于培训合格、安全检查合格、安全工作成绩优秀的员工,公司应当实行奖励制度。
二、对于安全责任、职业道德违规、安全事故,公司应当采取适当的纪律或经济惩罚措施。
三、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确保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的稳定提升。
第八章附近一、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全员必须遵守。
二、对于本规章制度的修改,需经过公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在全员范围内公布。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篇现如今,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规章制度范文,大家不妨阅读一下,看看能否有一点抛砖引玉。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1.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个班组人员都要贯彻执行。
2.开工前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经公司及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开工前都必须明确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签发任命书。
4.搞好现场平面管理工作,根据总平面进行系统周密的计划,保证现场交通道路、给排水的畅通,电气线路的合理假设,大型机械、材料堆放、临时附属设施的合理不止,达到安全防火、卫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施工现场禁止非生产人员、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的坑、井、孔洞、升降口、楼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场所。
6.高空作业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对从事高空作业者,要进行培训和体检,经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井字架安全防护装置、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有关要求,搭设完毕要经验收后方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加固。
7.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要安全有效,要经常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机电设备要专人专管,操作人员要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8.实行逐级的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的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向全体生产人员进行详细交底,施工员在工序前或工种变换,改变作业环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临时工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签证。
9.施工现场、宿舍和易燃易爆场所要由足够的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放置于适当地点,要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使职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严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纸扎等)和使用电炉、油灯及蜡烛,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工程公司的生产安全,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公司要保持生产环境的整洁和安全,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条件。
建筑工程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三条:建筑工程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工程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第四条:建筑工程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逃生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五条:建筑工程公司要配备充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
第六条:建筑工程公司要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隐患。
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总结经验教训,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第七条:建筑工程公司要做好安全生产记录的管理和保存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八条:建筑工程公司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互通信息,分享经验,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
第九条:建筑工程公司的领导干部要做好榜样作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自己和员工的生产安全。
第十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建筑工程公司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公司的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报告和提出建议,公司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建筑工程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依法予以处理。
以上就是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对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
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
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臵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____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
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方针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安全负总责。
各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安全生产培训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安全生产投入各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八条安全生产检查各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程序和应急资源,并进行应急演练。
第十条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各单位应当公开安全生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修订本规章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适时修订。
第十三条施行日期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保障建筑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执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管,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切实保障建筑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建筑施工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建筑物及构筑物等。
第三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员工参与、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障职工的安全生产权益。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执行安全生产措施的义务。
第六条国家鼓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导、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三、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确保其安全有效。
建筑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筑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建筑单位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
第三条建筑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内部员工、外包人员和临时工等。
第四条全体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建筑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严守安全生产纪律。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建筑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六条建筑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安全生产台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建筑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八条建筑单位应当制定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措施的及时有效性。
第九条建筑单位应当定期对生产设施、设备和工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第十条建筑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一条建筑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当明确,主要包括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员工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单位领导应当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做出安全生产的决策和规划,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十三条建筑单位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无隐患。
第十四条建筑单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纪律,举一反三,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建筑单位各级领导和员工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处理和整改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制度第十六条建筑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管理规定、应急预案、安全警示制度等。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整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合作方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专门机构,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培训和宣传。
第四条本企业建立安全投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设备、工具和物资的齐备和有效使用。
第五条本企业建立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和纠正。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本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权力。
第七条所有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参加相关安全培训,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本企业建立安全检查和巡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第九条本企业建立事故预案和应急救援制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本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整改。
第三章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所有施工人员应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二条所有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标识,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合格的防护设备,并进行专门培训和指导。
第四章建筑材料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具有毒性或易燃性的建筑材料必须储存在通风良好的仓库,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必须妥善保管建筑材料,防止被盗或损坏。
第五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九条所有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十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各部门: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企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实现安全生产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特制订以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新进员工(含外单位调入的、短期合同工、代培人员均为新进员工)进入企业,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即:企业组织的公司级教育、部门教育、班组教育。
(2)厂级教育培训由基层单位申报培训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教育,同时通知安全保卫部门,并将所有参训人员基本情况报安全保卫部门备案。
培训内容如下:1、介绍和讲解党和国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介绍本单位的生产性质和安全生产情况、典型事故教训。
3、介绍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4、介绍本单位内特别危险的区域和设备及其防范的一般知识、安全用电、防火、防爆、防机械伤害、防尘、防毒以及急救知识。
5、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3)部门教育培训由部门或生产副经理负责,部门专职安全员协助,并同时做好培训记录。
其教育培训内容如下:1、针对性的介绍车间的生产特点、机械状况、危险区域及其标志和防范知识。
2、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
3、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文明生产劳动纪律。
4、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4)班组(岗位)教育培训由班长负责,并同时做好班组培训记录。
其教育培训内容如下:1、介绍本岗位生产特点和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使用、维修方法。
2、介绍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保管。
3、介绍岗位发生的事故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措施以及发生事故后应如何采取紧急措施、报告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4、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
(5)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1、对于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专业技术培训,领取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分配到相适应的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
建筑业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建筑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建筑工地的秩序和稳定,依法规范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筑业领域的所有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民用建筑、工业建筑、道路建设等。
第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建筑工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实施,相关人员应当主动配合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负有对建筑工程全过程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的风险评估、施工中的安全检查、施工结束后的安全评估等。
第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进行严格处罚,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应急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备,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处置安全事故和紧急事件。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记录档案,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应急处理情况,以备查阅。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演练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建筑工地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安全防护知识、事故应急处理程序、职业危害防控等方面的内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制定本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建筑企业应当设立完善的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实施。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中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第五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件方可上岗施工。
第七条严禁未经培训,或未持有效上岗证件的人员参与施工作业。
第八条严禁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饮酒、吸烟、赌博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九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第三章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经过定期检测、维修,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施工现场的物品坠落、倾倒等事故发生,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周围环境。
第十二条所有从事施工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整洁,杂物堆放整齐,禁止在工地上乱扔垃圾乱丢废弃物。
第十四条高空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安装安全网、护栏等,严禁无安全措施下进行作业。
第四章火力危险控制管理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灭火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充装。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火灾逃生预案,对工人进行火灾逃生演练。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不得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堆放可燃性物品。
第十八条各种明火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承担,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第五章事故管理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第二十条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保护现场人员的安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应当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新入职
的员工必须在上岗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生产检查
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
执行。
对于重大危险源,应当进行重点监控和管理。
五、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包括安全设施的建设、安全设备的购置、安全培训的
费用等。
不得因为节约成本而忽视安全生产的投入。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上报,并按照规
定进行处理。
对于事故的原因,应当进行深入调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奖惩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对于违
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应当给予处罚。
通过奖惩制度,激励员工重视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
产水平。
工程建筑安全规章制度
工程建筑安全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加强工程建筑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任何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3.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要求,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企业应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2. 对于特殊工种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更新教育和紧急疏散演练。
四、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 各工种、工序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管理。
3. 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违章作业。
五、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1. 企业应保证施工设备的安全可靠,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于特种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六、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1. 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中毒、坍塌等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3. 事故发生后,应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1.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2.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对重大安全风险,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
4.定期对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
二十二、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全体员工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2.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事故案例等。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4)组织编制和实施应急预案;
(5)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四、安全生产措施
1.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围挡、安全网、警示标志等。
2.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十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1.公司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化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2.通过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宣传画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鼓励员工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对采纳的建议给予奖励。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应急预案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项目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安全生产奖惩实施
1.安全生产奖惩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
2.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安全生产奖惩应与员工的绩效评价、晋升等挂钩,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应及时治疗,并调整工作岗位。
工程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工程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工程建筑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各类建设活动。
第三条工程建筑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安全设计,并编制安全设计文件。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等内容。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应急措施。
四、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三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安全生产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施工区域,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建设工程主要安全生产制度
建设工程主要安全生产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
2. 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并负责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措施。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建设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工作。
2.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安全教育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对于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四、安全防护与警示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和防护。
2.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安全带等。
3. 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事故隐患排查与处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工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后方可复工。
3. 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急管理与救援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坍塌等各类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3.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1. 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严格追究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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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各部门: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企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实现安全生产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特制订以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新进员工(含外单位调入的、短期合同工、代培人员均为新进员工)进入企业,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即:企业组织的公司级教育、部门教育、班组教育。
(2)厂级教育培训由基层单位申报培训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教育,同时通知安全保卫部门,并将所有参训人员基本情况报安全保卫部门备案。
培训内容如下:1、介绍和讲解党和国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介绍本单位的生产性质和安全生产情况、典型事故教训。
3、介绍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4、介绍本单位内特别危险的区域和设备及其防范的一般知识、安全用电、防火、防爆、防机械伤害、防尘、防毒以及急救知识。
5、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3)部门教育培训由部门或生产副经理负责,部门专职安全员协助,并同时做好培训记录。
其教育培训内容如下:1、针对性的介绍车间的生产特点、机械状况、危险区域及其标志和防范知识。
2、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
3、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文明生产劳动纪律。
4、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4)班组(岗位)教育培训由班长负责,并同时做好班组培训记录。
其教育培训内容如下:1、介绍本岗位生产特点和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使用、维修方法。
2、介绍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保管。
3、介绍岗位发生的事故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措施以及发生事故后应如何采取紧急措施、报告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4、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
(5)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1、对于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专业技术培训,领取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分配到相适应的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和发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3、对于已取得合格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要求,由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4、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5、各部门的特殊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从事该工种的人员调入、调出必须报经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同意,方可进行。
(6)岗位异动要求1、部门之间调动的职工,由接收部门和班组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其教育内容同于三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分配工作。
2、部门内岗位(工种)上的工人调换,其岗位安全教育由班组进行,未经教育者不能上岗工作,安全员要监督检查。
3、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3)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工程特点和施工人员素质等情况,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要向施工班组作文字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
(4)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交底人),班组(被交底人)必须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各持一份。
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也应在文字交底上签字。
必须是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5)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三、防火制度(1)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直到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2)以上各条希望人人遵守,违者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提请追究法律责任。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作业范围: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3)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5)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以予处罚。
五、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
(2)检查频率要求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3)参加检查人员总经理:李伟副经理:李德良成员:王凤华、耿广祥、陈俊付、刁文龙(4)检查、评比、消化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六、整改1.对综合检查所查处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2.现场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确定专人负责,确定整改时间,限期整改。
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上级主管部门。
3.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4.检查所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记录要分别签字、汇总并存档。
(一)整改责任1、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科室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科室主要负责人。
2、各级组织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要求1、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
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位要按要求写出验收报告,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合格的,整改单位向安全科报告全部整改资料。
3、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停止其运行和操作使用,由公司总经理下达停止运行通知。
整改合格后向公司安全科申请检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可恢复运行。
(三)整改资金的筹措事故隐患整改资金从安全专项费用中列支。
(四)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七、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一)、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二)、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三)、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四)、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五)、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六)、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七)、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八)、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九)、检修人员进入检修现场后,生产单位向检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工程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向检修人员讲解检修要求,检修负责人向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十)、禁止对下列机械设备进行检修1.正在运行的机械设备2.没有卸压的设备、容器、管道。
3.没有彻底切断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
4.没有彻底有效切断电源的设备、容器。
5.没有放尽酸、碱物质的设备、容器。
6.没有办理检修许可证的设备容器。
7.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检修项目。
8.没有进行安全交底的设备、容器、管道。
9.检修项目没有安全负责人。
10.没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十一)、检修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可燃可爆气体浓度,不得超过如下规定:1.一氧化碳小于30mg/m2,氨小于20mg/m2,硫化氢小于10mg/m2,其它可燃气体:甲烷小于0.5%。
2.在有毒有害可燃可爆气体场所工作的检修人员,应与生产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3.作业场所应备有良好的有效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