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在船上积载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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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安全积载和隔离

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安全积载和隔离

碳为有效灭火剂的第4.3类危险货物;RZ3区域适 合积载化学反应缓慢的货物以及 《国际危规》中以
载的集装箱往往高达10层以上。为了保持箱位号 的6位数字代码格式,部分大型集装箱船舶将甲板
水为有效灭火剂的危险货物;RZ4区域适合积载具 有易燃性、氧化性和毒性的货物;RZ5区域适合积载 具有爆炸性的货物。
隔离的难度越来越大。例如:当舱内装运第2.1类含 氢危险货物时,舱内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需要达到
港等;(3)集装箱基本信息,包括集装箱种类、规格 和数量等;(4 )正确的运输名称(与《国际危规》保持
IIC T4级别;而当前市场上大型集装箱船舶舱内电 一致);(5)技术名称(可查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
气设备(主要是风机)的防爆等级大多为IIB级别, 书);(6)物理状态;(7一品种的危险货物
1.3类和第1.4类危险货物有单独卸载要求,此类货 物在配积载时应当尽量避免与其他货物混装 。我国
性质明确,适于标注闪点;而涂料(联合国危险货 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
物编号为UN1139)和香精(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为 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标注闪点低于23七以及闪点为23-60^的第3类、 第6.1类和第8类危险货物在船上的适装区域有明 确规定,而对《国际危规》中未标注闪点的危险货物 的适装区域缺乏相应规定,导致大副在编制配积载
类、第1.3H类和第1.4类危险货物过境,且其爆炸物 净含量总计不得超过201。意大利热那亚港对载运 第1类、第2类、第3类和第5类危险货物的船舶采 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英国费利克斯托港对第
(2)明确机舱甲板区域范围。船舶甲板上可积 载危险货物的区域分为机舱甲板和非机舱甲板 。实 践中,部分船舶总布置图将机舱和尾轴弄连为一体, 导致机舱甲板区域范围认定存在争议。为此,可通 过明确机舱与尾轴弄之间是否有水密门来确定机 舱甲板区域范围:如果机舱与尾轴弄之间有水密门, 则机舱甲板不包括尾轴弄上方甲板区域。

危险货物积载与隔离

危险货物积载与隔离
发生危险,那么这两种物质或物品即被认为是不相容的。需采取 隔离措施。
• 4、某些特殊物质需要有特殊规定。 • 5、易燃材料不包括包装和垫舱材料。 • 6、按所涉及危险货物中最为严格的要求隔离。 • 7、同类物质可积载在一起而不必考虑副危险性的隔离要求,条
件是这些物质不会相互发生危险反应和引起:燃烧或产生大量的 热;产生易燃、有毒或令人窒息的气体;生成腐蚀性物质,或生 成不稳定物质。
种子饼的积载要求
含植物油,用机械压榨的种子,含油量在10%以上或 所含的油及水分合计在20%以上的种子饼: •需要有穿堂风和表面通风;航程超过5天,应配备施放二氧化
碳或惰性气体的设备;进行双排式积载;定时测量温度并记录, 如果货物温度超过55℃且继续升高,应限制向舱内通风,如自 热现场持续,应施放二氧化碳或惰性气体。
舱面封闭式货物运输组件或舱内
舱面封闭式货物运输组件或舱内 舱面封闭式货物运输组件或舱内
封闭式货物运输组件 舱面封闭式货物运输组件
客船
舱面封闭式货物运 输组件或舱内
舱面封闭式货物运 输组件或舱内封闭 式货物运输组件
禁止 禁止
禁止
危险货物积载的一般规定
• 除第1类爆炸品外,为了制定适当的积载建
议,将船舶分为两组:
含植物油,经溶剂提取和经压榨的种子,含油量不超 过10%且当含水量在10%以上而所含的油及水分合 计不超过20%的种子饼。 •须有表面通风,帮助消除残存的溶剂蒸气;航程超过5天,无
通风设备时,应定期测量温度;航程超过5天,应配备二氧化碳 或惰性气体施放设备。
第5.1类货物的积载
• 1、应将货物处所打扫干净,应清除积载不需要的一切可燃
载。
• 3、应“远离”一切热源积载。包件应加

海运限量内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要求参考

海运限量内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要求参考

海运限量内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要求参考前言:为便于广大危险货物托运人及其代理人了解海运限量内危险货物(下简称“限量危险货物”)的相关海事管理要求,在整理国际海事组织发布的35-10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相关要求基础上,我们结合以往上海港出运的此类货物的一些具体案例,对限量内包装危险货物的海事申报及国际通行海运要求做了整理,在这里做个简单介绍,供有关航运单位参考。

声明:本参考材料仅限于对确定符合限量危险货物要求的货物在限量标记、包装、限量危险货物申报材料方面的一些重点要求的指引和介绍,并不涵盖限量危险货物的所有海运要求及托运人自己如何判别需出运的某种危险货物是否符合限量要求的知识介绍,如需知晓此部分内容,托运人及其代理人仍应在清楚了解货物性质的基础上查阅35-10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一、什么是限量危险货物1、限量运输的优点:由于限量货物在海上运输会受到较少的限制,很多托运人选择将其货物归类为“限量”。

在海上运输时,对不同类型的“普通”危险货物的隔离要求严格,而对限量货物则要相对宽松。

2、放宽限量运输要求的合理性:限量危险货物直观的说就是运输某一危险货物时,在采用包装方面,用许多小桶、小瓶替代大包件(如,一个200L的桶),然后将这些小包件置于一结实的外包装内,并在外包装内添加吸收剂材料,从而潜在危害或危险性就被相对降低了。

如图所示:限量的原则是把大包件分解成小包件,然后将小包件置于外包装内。

双层包装保护产品和可能的小渗漏。

3、限量的原则要求:《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对于限量危险货物的包装、标记、标志和限量危险货物单证的要求不同于对“普通”危险货物的要求。

托运人须了解有关要求,并按要求采用合适的包装、标记、标志,填写限量危险货物的相关单证。

二、限量运输的通用准则允许将危险货物归类为限量货物需要严格的条件,通常有以下规定:-危险货物必须是包装类Ⅱ或Ⅲ;-包装类Ⅰ的危险货物不得限量(包括免除);-必须利用组合包装(内包装置于外包装之内);-内包装的最大允许重量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外包装的最大允许重量《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对于在指定的海运集装箱的符合限量要求的危险货物的总量没有上限;-标记和标志的要求与“普通”危险货物的标志标记不同;-限量运输的不同类别的危险货物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隔离要求的相容货物并且不会相互发生危险反应时,可以在同一外包装内运输;-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属于不相容的不同类别危险货物在进行限量运输且有不同的外包装时可以在同一海运集装箱内运输。

装载危险货物积载时的安全要求

装载危险货物积载时的安全要求

装载危险货物积载时的安全要求装载危险货物时,必须遵守一系列的安全要求,以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并防止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关于装载危险货物时的安全要求的详细说明:1.了解货物的危险性:在装载危险货物之前,首先必须了解货物的危险性以及相应的运输要求。

该信息通常可以在货物的安全数据表(MSDS)中找到,包括货物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固有风险和必要的预防措施。

2.正确标识货物:危险货物必须正确标识,以便运输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能够准确识别其危险属性。

货物的标识通常包括标签、标志和标识,其中包含有关危险性和安全操作的信息。

3.使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危险货物必须在适当的包装材料中进行装载,以防止泄漏、污染或其他安全风险。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家或地区标准,并经过充分测试和认证。

4.正确堆放货物:装载危险货物时必须正确堆放货物,以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货物应根据其特性和物理属性进行分类,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分隔物、填充物、绑扎装置等,以防止货物的移动、滚动或倾斜。

5.保持良好的通风:装载危险货物的区域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以防止有害气体积聚和爆发。

在装载期间,必要时应使用通风设备或其他适当的措施来促进空气流动。

6.遵守最大装载限制:货物的装载量必须遵守相应的最大装载限制。

超过这些限制可能导致货物的不稳定和其他安全风险,从而增加事故的发生可能性。

7.注意混装的限制:危险货物通常被分类为不同的危险类别和分组。

在装载过程中,必须遵守混装的限制,确保不会发生不相容物质相遇或反应,从而产生新的危险。

8.定期检查货物:在装载危险货物之前,应定期检查货物和包装材料,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任何破损、泄漏、污染或其他问题都必须及时解决,以防止事故发生。

9.培训和证书要求:装载危险货物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证书或资格。

这包括培训内容和考试要求,以确保装载过程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10.紧急情况的准备:在装载危险货物时,必须定期进行紧急情况的演练和训练。

船舶载运集装箱危险货物的安全积载

船舶载运集装箱危险货物的安全积载
望 能引起 船 公 司 、 员 的高度 希 船
T U的集装 箱装 载有危 险货 物 ,可 以看 出 当前集 装 箱 E 危险 货物 海上运 输 的普遍 性 。船 舶 载运危 险 货 物 的安
可 能远 离居 住处 所 和机 器处 所 .且 不得 直接 积 载在这
些 处所 的上 面或 下 面 ” 然 而 . 不幸 的是 船舶 所载 运 的
i u t td W h t S mo e o s u sc o e y r l td wi h twa e s f t f d n e o sg o s o b a d wi e s mmeie n l sr e 。 l a a ’ r ,s me is e ls l e ae t t e s h o g ae y o a g r u o d n o r l b u l rz d i o d rt r g c n en r m e e a t tk h l e s r e b i o c r sf o n o rl v n a e o d r. s Ke r : h p d n e o sg o s so a e s g e a in y wo d s i a g r u o d tw g e r g t o
维普资讯
船 舶 载 运 集 装 箱 危 险 货 物 的 安 全 积 载
青 岛海事局 陈志勇 毛 学升
内容 提 要 : 装 箱 危 险 货 物 在 船 上 的 积 载 隔 离 不 当 , 会 直 接 导 致 船 载 危 险 货 物 事 故 的 发 生 。 文 章 通 过 对 “ J F 轮 火 灾 事 集 将 HC ”
爆 炸品货 物 并没 有按 《 国际 危规 》 的相关 规定 要求 去积
载, 这是 否就 是 导致 该轮 事 故发生 的直接 原 因 , 然还 虽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载运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的活动。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具体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的规定,保证船舶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防止对环境、资源以及其他船舶和设施造成损害。

第五条禁止托运人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客货船、客滚船和客渡船装运危险货物时,不得载客,其他客船禁止装运危险货物,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允许旅客随身携带少量危险品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船舶和人员管理第六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经营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运输经营资质。

从事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体系或制度。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载运危险货物和固体散装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八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制定并实施保证水上人命、财产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环境的制度,编制应对水上交通事故、危险货物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及船舶污染应急计划,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

船舶装载危险品安全须知(二篇)

船舶装载危险品安全须知(二篇)

船舶装载危险品安全须知1、船舶接到危险品货单后,必须通过代理从发货人处取得危险货物鉴定主管机关签署的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或相关资料,其内容必须包括:危险货物名称、联合国编号、理化性质、急救措施、消防方法、积载要求和积载注意事项、装卸及运输注意事项。

2、积载计划一定要按照《国际危规》积载隔离要求合理配载,性质相抵触或消防方法不同的货物不得同舱积载;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积载要与一切热源有足够的距离;遇湿产生有害气体或自燃的危险货物应装载在舱盖水密,舱内水管不渗不漏,通风良好的货舱。

3、船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部署及消防急救等应急措施,积载计划与安全措施应在装前会上详细说明,使有关人员明确任务职责,全体船员要熟知牢记。

4、按规定备足消防淡水、防毒面具、呼吸器、消防器材、急救药物、防护用品、监测仪器及衬垫加固材料等,指定专人保管,并组织船员学会使用方法。

5、用高压空气检查试验烟火探测器、报警器及各舱而、二氧化碳管路系统,使之通畅无误,检查各种活动灭火器及消防皮龙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6、检查各舱通风设备,保证良好状态并清洁、活洛、加油通风道封闭装置,保证万一采取二氧化碳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不泄露。

7、危险品在船期间一定落实防火措施。

甲板及舱内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及时收放并妥善安置舱口灯,当班驾驶员和船员必须在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认真监装,严格把关。

8、在装载危险货物期间,当班驾驶员要安排水手按港口规定悬挂或显示规定的信号。

船长和大副不得同时离船,并应保持足够的留船人员。

所有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提高警惕严防火灾。

9、船舶在装载危险货物过程中,若发生撒落、落水或其它事故,船长应迅速报公司和港口有关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10、船长应根据危险货物的主要特性、海区水文、气象的具体条件和情况,精心设计航线,制定周密的航行计划,若有疑难应立即报告公司航运部门,以便得到协助和指导。

装载危险货物积载时的安全要求范文

装载危险货物积载时的安全要求范文

装载危险货物积载时的安全要求范文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可能对人、物产生安全隐患的物质。

对于这些危险货物的运输,有着严格的安全要求。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装载危险货物时的安全要求。

一、正确选择货物运输工具正确选择货物运输工具是装载危险货物时的第一步。

运输工具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具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利用包装技术和封闭式运输工具,确保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泄漏和散布,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危害。

二、保证货物包装的完整性包装是装载危险货物时的一项重要环节。

货物包装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用性,以承受潜在的振动、碰撞和其他运输条件带来的压力。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且能有效地防止泄漏和避免包装破裂。

在装载过程中,应仔细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如有破损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更换或进行修复。

三、合理堆放和固定货物在装载危险货物时,需要合理堆放和固定货物,以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滑动、倾倒或碰撞等情况。

货物的堆放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免超过运输工具的负荷限制。

在堆放货物时,应根据货物特性和运输工具的结构进行合理安排,并使用专门的固定设备进行固定,确保货物稳定。

四、注意运输工具的通风条件危险货物往往具有气味浓重、易挥发的特点,需要特别注意运输工具的通风条件。

车辆和船舶等运输工具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系统,以有效地排除危险货物产生的有害气体和蒸气。

同时,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适当的呼吸器具和防护服,在货物装载和卸载过程中减少暴露风险。

五、禁止与其他危险物质混装装载危险货物时,禁止与其他不相容的危险物质混装。

不同种类的危险货物之间可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火灾、爆炸和有毒物质等安全风险。

因此,在装载危险货物时,应对不同种类的货物进行分类和分隔,确保其相互之间的隔离。

六、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操作规程装载危险货物的安全要求是根据相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制定的,处理危险货物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

27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7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发布:2018-07-31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载运危险货物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具体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舶和人员管理第四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相应的体系或者制度。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编制安全和防污染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

第六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

第七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船载设备。

船舶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加强对船舶的动态管理。

第八条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其他内河水域禁止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

禁止托运人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取得相应资质的客货船或者滚装客船载运危险货物时,不得载运旅客,但按照相关规定随车押运人员和滚装车辆的司机除外。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3年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03年11月21日经第15次部务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春贤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载运危险货物的活动。

第三条交通部主管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部直属和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具体负责本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的规定,保证船舶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防止对环境、资源以及其他船舶和设施造成损害。

第五条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交通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禁止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不得将危险货物匿报或者报为普通货物。

禁止未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船舶以及超过交通部规定船龄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

第二章通航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第六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中国管辖水域航行、停泊、作业,应当遵守交通部公布的以及海事管理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公布的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规定。

对在中国管辖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进行监督。

第七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选择符合安全要求的通航环境航行、停泊、作业,并顾及在附近航行、停泊、作业的其他船舶以及港口和近岸设施的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危险货物在船上积载时有什么要求

危险货物在船上积载时有什么要求

危险货物在船上积载时有什么要求
当危险货物在船上积载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装载危险货物的处所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舱内不得留有酸、碱、煤、棉、油脂及有机物地脚。

2)装运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时应做到最后装,最先卸,装毕即开航。

3)当危险货物在舱面积载时,应不影响腹腔的安全操作和船舶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通道畅通。

甲板货物应与消防栓、测深管道等设施保持一定的距离。

货物要绑扎牢固,防止任何移动。

4)在舱内堆码时,应有与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铺垫。

如钢桶包装,每层之间应用木板衬垫,以防滑动。

装运爆炸品、易燃液体、有机过氧化物时,应用木板与舱内铁器部位围栏衬垫,以防摩擦产生火花。

装运易自燃物品,每层间应用木板、竹片隔垫,以便通风散势。

塑料容器的堆码不应过高,每层间须用木板衬垫。

因塑料容器的强度受外界温度影响较大,气温低时,易使材质变脆;气温高时,易使材质变软。

在积载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以防止压载过重使容器破烈。

危险货物在船上积载时有什么要求

危险货物在船上积载时有什么要求

危险货物在船上积载时有什么要求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航运业发展迅速。

危险货物运输是航运业中的危险性较高的形式之一。

危险货物的运输牵扯到了人员、船舶和环境的安全。

为了保障每一次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国际海上运输行业和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危险货物在船上积载时的要求。

一、船舶要求1、船舶必须具备相应的载货能力、渗漏防止措施和充分的适航性以及安全性。

2、船舶必须获得合法的营运许可,符合国际海上运输规定、国家和地区规定的分类社会要求。

3、船舶必须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消防器材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指挥、控制及应急处理的完备性和有效性。

4、船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岗位进行培训、认证并获得合法的操作技能,了解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能够切实应对实际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和突发情况。

5、船舶必须配备适量的消防水。

6、船舶必须对货物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分类分区,确保货物的安全装载和运输。

二、货物要求1、危险货物必须进行正确的分类、标识、包装、堆放、装载。

2、危险货物必须在专门的设备或容器内运输。

3、危险货物必须使用正确的标准等级、制度、罐/桶/盒/袋或其他容器,其类型应符合规定。

4、危险货物必须正确地标识,包括商品名称、UN号、危险品分类、运输标志和包装要求等。

5、危险货物必须进行适合的保护措施,例如使用包装、屏障等。

6、危险货物必须适合运输,能够承受船只的震动、摇晃或倾斜等载运专业词汇。

三、操作人员要求1、操作人员必须获得合法的操作许可,并经过相关培训。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操作规定,确保危险品的安全装载和运输。

3、操作人员必须学习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如火灾、漏油、污染等情况的处理方法。

4、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货物的状态、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变化,及时调整运输方案。

5、操作人员必须配合作业指导人员的指示并完成的工作。

6、操作人员必须设备良好,保证设备安全可靠。

如果出现设备运转故障,应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包装类危险货物运输—编制包装危险货物的积载与隔离方案

包装类危险货物运输—编制包装危险货物的积载与隔离方案

危险货物的积载与隔离
3.危险货物积载的特殊要求:
2)第二类气体的积载要求
容器应衬垫以防止直接接触钢质甲板:容器垂向积载时,应成
组积载并用坚实的木制箱或框围蔽,牢固绑扎;舱面积载时,应防
止容器受到光照及其他热辐射;舱内积载时,应选择有通风装置的
货舱。
危险货物的积载与隔离
3.危险货物积载的特殊要求: 3)第七类放射性物质的积载要求 承运放射性货物的船舶和集装箱等一次装运量不得超过规定值。 单件:TI — 50 整船:TI — 200
不同类型包装危险货物间的
一般隔离要求见下表。
二、危险货物的隔离要求
2.第1类爆炸品之间的隔离要求:
分13个配装类:A~H,J~L,S,N。
L类不能与所有其它12类同一舱室配装;
S类不能与A、L类同一舱室配装;
C、D、E、G类之间可以同一舱室配装;
N类可与C、D、E类同一舱室配装。
不能同舱室配装的货物,在舱面至少应隔开6m 积载。
3.危险货物积载的特殊要求: 1)第一类爆炸品的积载要求 第一类爆炸品分为四种积载类型:货舱积载、弹药舱积载、特殊积载、
舱面积载。
弹药舱积载可分为A 型、B 型和C 型弹药舱积载。
第一类爆炸品应积载在靠近船舶中心线的舱位,离任何明火、机械排 气口、通风烟道口、可燃性物料库或其它可能的着火源的水平距离保持 6m以上,离驾驶台、居住处所和救生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少于8m。
危险货物的积载与隔离
二、危险货物的隔离 1.隔离等级 除第1类爆炸品外,危险货物的隔离要求分四个等级:
危险货物的隔离
一般隔离要求
1)隔离1:远离(Away from)。不相容货物可在同一舱、室或 舱面积载,但水平距离不少于3米。

un3091 海运积载要求

un3091 海运积载要求

un3091 海运积载要求1.引言1.1 概述概述本文旨在介绍UN3091海运积载要求。

随着全球海运业的发展,货物的海运运输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某些危险货物的海运积载需要经过严格的规定和限制,以确保航行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

UN3091是一种危险货物的分类代码,代表着含有有害物质的锂离子电池。

为了保障海运环境和航行的安全,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了相关的积载要求,以指导货物的正确包装、标记和处理。

本文结构如下:引言部分将给出UN3091海运积载要求的概述,简要介绍文章的内容和结构。

正文部分将详细阐述UN3091海运积载要求的两个要点:第一个要点将涉及货物的包装要求,包括适当的外包装和内部保护;第二个要点将介绍标记和标签的要求,以确保货物能够被正确识别和处理。

结论部分将对本文的内容进行总结,强调UN3091海运积载要求对于保障海运环境安全的重要性,并展望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以进一步提高危险货物的海运处理水平。

通过阅读本文,读者将对UN3091海运积载要求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理解货物的包装和标记要求,以保障海上运输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包括对整篇文章的组织和布局进行简单介绍。

下面是可能的内容:文章结构: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对海运积载要求的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进行介绍。

首先,对海运积载的背景和重要性进行简要说明,同时提出要解决的问题。

然后,概述文章的结构和内容安排,以帮助读者了解文章的逻辑关系和重点部分。

最后,明确文章的目的,即通过研究和总结海运积载要求,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展望。

正文部分是文章的核心部分,包括第一个要点和第二个要点。

第一个要点可以从海运积载的基本规定和标准入手,详细介绍海运积载的要求和限制。

可以包括船舶容积、重量要求、货舱布置和稳定性等内容。

第二个要点可以围绕海运积载的安全要求展开,分析不同类型货物的特殊要求和处理方式,以及如何确保货物安全运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危险货物运输与管理——第四章 危险货物积载与隔离

危险货物运输与管理——第四章 危险货物积载与隔离
危险货物运输与管理 ——第四章 危险货物的积载与隔离
交通运输学院 郑剑
1
本章内容
1
积载
2
隔离
2
第一节 积载
一、什么是积载
是指货物在船上的配置和堆放。
积载的基本原则
相互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不能堆放在一起
3
第一节 积载
积载的基本原则 食品与有毒物质不能 堆放在一起
不要把重物放在轻的 物品上
积载类B.避开 生活居住处所
积载类A.避开生
活居住处所
积载类D
特性与注意事项 17
无色、挥发性液体。闪点12℃(闭杯 )。爆炸极限:6%~36.5%。与水混 溶。吞咽会中毒,引起眼睛失明。避 免皮肤接触
固体农药的毒性危害范围较广。吞咽 、皮肤接触或吸入会中毒
白色至淡黄色结晶粉末。几乎无味。 强还原剂,在100℃以上时强烈放热 分解,释放大量的氧化硫、氨、一氧 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和硫化氢气 体。在50℃以上时,水分可能使其明 显分解。粉尘刺激皮肤、眼睛和粘膜
沿海货客船
第一节 积载
第一节 积载
除第1类爆炸品外,为了制定适当的积载建议,将 船舶分成两类:
货船:专门从事装运货物的船舶,并包括载客限额不超过25人或 按每3米船长不超过1人(以较大者为准)的客船
客船:载客超过上述限制数额的其他客船
货船 客船
积载类A
舱面 或舱内
舱面 或舱内
积载类B
舱面 或舱内
重心G在稳心M重合,复原力矩等于0,正浮时的船舶处于 随遇稳定平衡状态。
Mh=0
M G B
第一节 积载
小结: 1、稳定平衡(Stable equilibrium)
G点在M点之下,GM>0,Mh>0 2、随遇平衡(Neutral equilibrium)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载运危险货物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具体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舶和人员管理第四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相应的体系或者制度。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编制安全和防污染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

第六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

第七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船载设备。

船舶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加强对船舶的动态管理。

第八条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其他内河水域禁止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

禁止托运人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取得相应资质的客货船或者滚装客船载运危险货物时,不得载运旅客,但按照相关规定随车押运人员和滚装车辆的司机除外。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注意事项危险货物水路运输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1. 检查包装:在装运前,必须仔细检查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封口是否严密,捆扎是否牢固。

危险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承受正常的运输颠簸和碰撞,且无泄漏。

2. 安全适航条件:装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全适航条件,相关设备必须齐全且运行正常。

3. 严禁超载和超高:超载和超高可能导致船舶稳定性下降,增加事故风险。

4. 避免混装:严禁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也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氧化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混装。

5. 注意隔离:对于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的危险货物,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公约、法规的积载隔离要求。

要分区、分类、分件、分架存放,严禁把各种性质互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容易引起自燃的物品混放在一起。

同时要远离热源、火源、电源,以免发生因隔离不当引发的火灾、爆炸。

6. 禁带火种和吸烟:禁止携带火种和吸烟,因为这些行为可能引发货物的燃烧或爆炸。

7. 熟悉危险特性:运输人员必须了解所运危险货物的特性,知道如何应对可能的事故情况。

8. 保持通讯畅通: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9. 遵循规定路线:应遵循规定的运输路线,避免进入危险区域或交通繁忙区域。

10. 及时申报:对于危险货物的运输,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11. 配备应急设备:必须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如灭火器、应急灯等,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12. 注意天气变化:在运输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避免在恶劣天气下进行危险货物的运输。

13. 遵守法律法规:运输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运输危险货物。

14. 培训与教育: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15. 记录与报告:对危险货物运输的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货物的装载、运输、卸载等过程。

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

危险货物船上积载隔离规则

危险货物船上积载隔离规则

▪ 第2类易燃气体
▪ 感染性物质
集装箱危险货物积载隔离--积载
➢ 与未冲洗胶卷(片)及邮件有关的积载 ▪ 未冲洗的摄影胶卷、胶片和邮件(含有未冲洗
的摄影胶卷、胶片),应与第7类物质隔离。
集装箱危险货物积载隔离--积载
➢ MP的积载
▪ 合理装载和加固 ▪ 船舶和人员安全不受损害 ▪ 提供等效防护方可甲板积载 ▪ 否则选择舱内积载 ▪ 仅限舱面积载,应选择防护甲板或露天甲板
件杂货船上危险货物隔离
▪ 隔离“3” 即用一整个舱室或货舱,可按垂直或水平方向隔离一个 舱室或货舱,舱室间的甲板应是防火防液的。如舱面积 载,水平距离应不少于12米
12m
为基准包件
为不相容的、需 与基准包件隔离3 的包件
集装箱危险货物积载隔离—隔离
件杂货船上危险货物隔离
▪ 隔离“4” 即在水平方向隔离一个货舱。单独的垂向距离不符合这一 要求。舱面积载时,水平距离应不少于24米。
▪ 集装箱船上集装箱 危险货物隔离
封闭式:系指对内装物 能完全封闭的永久性结 构组件。
集装箱危险货物积载隔离—隔离
▪ 集装箱船上集装箱隔离表
集装箱危险货物积载隔离—隔离
▪ 集装箱船上危险货物隔离
集装箱危险货物积载隔离—隔离
▪ 集装箱船上危险货物隔离
集装箱危险货物积载隔离—隔离
▪ 集装箱船上危险货物隔离
24m
为基准包件
为不相容的、需 与基准包件隔离4 的包件
集装箱危险货物积载隔离—隔离
▪ 集装箱船上集装箱危险货物隔离
基准货物运输组件(CTU) 不容许内装不相容的货物运输组件 容许内装不相容的货物运输组件 横向一个箱位 横向二个箱位 横向三个箱位 首尾向一个箱位 首尾向二个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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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在船上积载时的要求
当危险货物在船上积载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装载危险货物的处所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舱内不得留有酸、碱、煤、棉、油脂及有机物地脚。

2)装运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时应做到最后装,最先卸,装毕即开航。

3)当危险货物在舱面积载时,应不影响腹腔的安全操作和船舶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通道畅通。

甲板货物应与消防栓、测深管道等设施保持一定的距离。

货物要绑扎牢固,防止任何移动。

4)在舱内堆码时,应有与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铺垫。

如钢桶包装,每层之间应用木板衬垫,以防滑动。

装运爆炸品、易燃液体、有机过氧化物时,应用木板与舱内铁器部位围栏衬垫,以防摩擦产生火花。

装运易自燃物品,每层间应用木板、竹片隔垫,以便通风散势。

塑料容器的堆码不应过高,每层间须用木板衬垫。

因塑料容器的强度受外界温度影响较大,气温低时,易使材质变脆;气温高时,易使材质变软。

在积载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以防止压载过重使容器破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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