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的调研报告
组织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组织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报告摘要: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以便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改
进意见。
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个访相结合的方式,共收集到100份有效问卷和30个个访案例。
调研结果显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形式多样,包括社会组织合作、志愿者
参与、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等。
社会力量主要参与到矫正对象的帮扶和教育工作中,提
供心理辅导、职业培训、文化活动等服务。
大部分参与者表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
和价值有深刻认识,愿意长期参与其中。
然而,调研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社会力量参与者的数量相对较少,无法
满足社区矫正的需求。
其次,参与者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参差不齐,需要加强培训和指导。
此外,由于矫正对象的特殊性,社会力量参与者在帮扶过程中遇到了挫折和困惑。
基于以上情况,建议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的宣传和引导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源投入其中;二是举办培训和培训课程,提高参
与者的专业能力;三是加强对参与者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四是建立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和机制。
最后,本报告强调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并强调各方合作共建健康
社区矫正工作的必要性。
我国社区矫正中的社会参与力量研究
我国社区矫正中的社会参与力量研究社区矫正是指对被判处轻度刑罚或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进行监督、教育、帮助和引导,协助其尽快恢复社会生活能力,回归社会。
在我国,社区矫正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其中社会参与力量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首先,社会组织是社区矫正中重要的参与力量。
许多社会组织和慈善机构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服刑人员提供服务和帮助,调动社会资源,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例如,中国红十字会组织“爱心食堂”义工,为服刑人员提供营养餐,帮助其健康成长;北京市新增社区矫正志愿者6800余名,加强对服刑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其次,司法机关也是社区矫正中的重要参与力量。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切实保障服刑人员的权益,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
例如,重庆市检察院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了12322社区矫正责任网络,形成检、公、法等多部门协同参与、全程监督、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三,志愿者力量也是社区矫正中不可忽视的参与力量。
志愿者们不仅可以提供各种帮助服务,更可以是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要宣传者和推动者。
例如,上海市特殊教育家长协会组织志愿者走进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帮扶和宣传活动,使服刑人员得到更多温暖和关爱。
总之,社会参与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社会组织、司法机关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可以有效提高社区矫正的效能和质量,为服刑人员的康复和回归社会贡献力量。
随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不断深入,社会参与的意义和价值也越来越凸显。
未来,需要加强社会参与力量的整合和协作,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同时,社会各界也需要更多地关注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服刑人员的关爱和支持,为社区矫正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除了以上提到的社会组织、司法机关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也有其他一些有着突出作用的力量,例如:1. 律师。
律师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仅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保障服刑人员的权益,也可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和帮助。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制度研究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制度研究杨旭【摘要】The paper is based on the exploration of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experience of organizations’participation community correction government-led by Shapingba district of Chongqing. It finds out the deficiencies of systems and regulations:inadequacy of good social atmosphere for public opinion,lack of social workers,and low specialization of social workers.All these deficiencies lead to the inefficacy of community corrections.By comparing the modes of social organization ’s participation in community correction at home and abroad,it propose some suggestions including to improve laws and regulations,to enlarge the propaganda dynamics,to put up the efficient platform,to introduce purchasing mechanism,and to concentrate on institutional improvement.%立足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探索,查找出其缺乏完善的制度规范体系、舆论氛围不够、欠缺社工数量与专业化程度达不到对矫正对象有效进行精神调适的不足,通过借鉴比较国内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模式,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搭建有效平台、引入购买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关注社区矫正创新社会管理——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让犯罪人员在社区服刑是刑罚执行方式的变革,更是司法文明的进步。
在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需求下,在群众工作路线的具体实践中,在以人为本的时代主题下,如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教育人性化,对于构建“和谐**”、“平安**”有着特殊的现实意义。
近期,市委政研室、市司法局联合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立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自2007年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市始终坚持“夯基础、重创新、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依法规范运作与管理,积极探索出了社区矫正工作新经验新做法,走在了**市前列。
截止2013年7月底,全市累计接受各类社区服刑人员1264人,按期解除矫正869人。
目前,仍在矫395人。
在矫期间,无一例因脱管漏管而重新犯罪,矫正工作成效明显。
六年来的社区矫正实践,着重把握好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理顺关系。
社区矫正工作是项系统工程,只有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到密切配合和相互协作,齐抓共管,才能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将各项矫正措施落到实处。
**市在具体实践中,把握好了两个方面关系。
一方面理顺横向的协同合作关系。
在多年的实际操作中,市公、检、法、司四个主要成员单位逐渐摸索出一套协调的工作机制。
要求各单位在严格履行组织实施、判决裁定、依法监督和刑罚执行职能的同时,各部门在交叉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积极沟通,力求配合默契。
如法院在审判前,会委托市司法局开展审前评估,并认真采纳评估意见;司法局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中也积极邀请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支持。
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1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恰逢《社区矫正法》自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社区矫正工作调研组一行五人,在__带领下,于8月下旬-9月上旬,先后到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及x司法所等,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实地视察等方式,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国社区矫正从开始试点,在全国全面试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是__省第一批试点县,自开始试点。
近年来,我县突出“坚持把政治引领贯穿于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这条主线,实现坚守底线、坚持基本、坚定治本三级目标,实施创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大手段,强化组织、基础、制度、综合四项保障,统筹推进构建“1334”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以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人,办理集中宣告x场次,期满解除矫正x人,目前在矫对象x名,其中假释x人,缓刑x人。
共完成社区影响调查评估x件,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限内,x人被特赦,x 人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x人被书面警告,x人变更居住地后到新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开展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x场次,入监警示教育x次,集中点验x场次,重新犯罪率为零。
二、主要做法(一)坚持专群结合,加强队伍建设。
县社区矫正中心现有工作人员x名,其中公务员x名,辅助人员x名,挂职民警x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x名社会工作者和辅助人员,充实到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x个司法所均配齐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共聘任村(居)委会干部、专家学者、离退休人员、教师、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等x人担任志愿者。
(二)创新五式矫正,提升监管质量。
多年来,我县探索创新出“管控式、奖惩式、教育式、帮扶式、监督式”的五式矫正,在实行分类分级管控、严明奖惩、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和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等方面探索出了成功经验,监管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实现了“管得住、矫得正、扶得准”的工作目标。
调研报告: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和思考
调研报告: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和思考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举措,《刑法修正案(八)》和最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法律上予以明确规定。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下发的社区矫正具体实施细则《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生效实施。
为执行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日前,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各县、市、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研,以期全面了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现状,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公正开展。
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XX市社区矫正工作是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于201X年7月20日正式启动,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在村(居)委会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工作网络。
目前全市在册矫正对象均建立了工作台帐和“一人一档”的档案。
对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前由公安机关监管的矫正对象,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均只是接收了人档齐全部分,因此还有部分矫正对象现今仍处于公安机关的监管之下。
XX县所属的全部17个司法所各配备了1名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XX市购买20个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的计划正在实施过程中。
二、XX市社区矫正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化程度不高。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和“两院两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主体是司法行政机关,具体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是司法所。
但从全市的情况看,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和专业化程度方面均有待提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司法所人员编制严重不足。
例如XX市20个司法所,只有17个司法专项编制,7个司法所只有一名专职司法助理员;XX县17个司法所中的6个未配备司法助理员;珠山区9个司法所的大部分仅有所长一人;昌江区6个司法所中的2个所仅有1人在编,而与此同时,司法所的工作职责却日益增多,工作任务非常繁重,除了社区矫正这一新增工作职责外,司法所还承担着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传统工作职责。
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的问题研究
现代经济信息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的问题研究谭 钊 北京师范大学摘要: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是社区矫正的内涵所在。
作为社会力量的一员,社会工作者对促进社区矫正效果的顺利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在实践中,社会工作者的参与还存在人手紧缺、专业程度不高、保障不到位、组织不健全的问题。
本文拟分析上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机制。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社区矫正;专业化;购买服务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04-0034-03自2003年开展社区矫正试点以来,社区矫正制度在逐渐摸索的道路上日益发展和成熟。
和传统的监禁刑相比,社区矫正最大的特点就是将执行刑罚的地点安排到社区,广泛利用社会力量对服刑人员进行相关的矫正工作。
这里的社会力量主要包括社会人力、社会组织、资金、技术等资源,社会工作者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对提升社区矫正效果、分担社区矫正任务有着重大的积极的意义。
因此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顺利推进,就必须研究如何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作用。
一、社会工作者概述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社会工作者,是指通过政府公开招聘或购买服务等形式,运用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心理矫治、教育帮扶等,最终促使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工作人员。
与志愿者、社区干部、服刑人员家属、企事业单位等其他社会力量相比,社会工作者是其中专业化水平和职业化程度都较高的一个群体,在实现社区矫正目的上也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
一是社会工作者可以提供专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
社区矫正项目种类繁多,涉及到的业务知识范围广、程度深,再加上社区服刑人员在心理和行为上存在一定偏差,这就要求矫正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矫正能力。
而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大部分更擅长行政事务和监督管控,对于服刑人员在文化教育、心理状态、法律意识、职业技能与规划、人际交往、社会认同等方面的诉求和问题,他们只能提供一些简单的帮助,却不能提供专业的分析与指导。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精选7篇)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精选7篇)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精选7篇)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
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矫正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篇1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制度的重大改革,《刑法修正案》(八)从立法上全面肯定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性质,确立了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
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根据发展形势,建立一整套完备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体系具有重要现实作用。
一、社区矫正工作现状(一)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工作者80人,每所平均2.5人。
截至xx年2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31人,累计解除矫正455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576人。
目前,大部分乡镇正在接受矫正的社区矫正人员多达20人以上,城关镇、坟台镇、洪山镇的社区矫正人员多达30人以上。
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平均比例是7.2:1。
部分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平均比例超过15:1。
司法所工作人员除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外,还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依法治理、参与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大部分司法所人员还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
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现状不能满足社区矫正工作需求,工作难到位、容易出问题。
(二)社区参与度不高。
社区矫正的社区参与性,决定了社区矫正需要社会力量的介入。
如果没有社区参与,单纯由刑罚执行机关执行,这样的非监禁刑就不属于社区矫正,或者说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区矫正。
广大农村,社区承载功能不强,志愿者资源和志愿服务意识缺乏。
目前,全县社会志愿者621人,主要由社区(村、组)干部担任。
社区(村、组)干部干部作为最基层干部,承担着多方面工作任务。
由于未形成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育引导、奖励激励机制,缺少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精神鼓励和物质待遇引导,实践中帮扶教育持续性不强,作用发挥有限。
##关于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情况的调研报告社区矫正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运用各种方法、手段,整合政法部门、社区等各方力量,着力对社区范围内的假释、监(所)外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等罪犯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改造的手段和方法。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情况的调研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关于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情况的调研报告】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
##年11月,我省根据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三年多来,福州、厦门、泉州等地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扎实推进,采用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下称专职社工),协助司法助理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推动了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专职社工队伍建设,5月下旬,我厅按照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组织部等《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组成调研组,并下发相关文件,发放调查表,部署各设区市司法局和社区矫正试点县(市、区)开展调研。
6月中下旬,调研组先后到长乐市、连江县、福清市、湖里区、同安区和思明区,召开六场座谈会,有7个基层司法局的负责人、24个基层司法所的所长和近40名专职社工参与座谈,共同探讨研究专职社工队伍建设,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专职社工队伍的基本情况##年11月,经省委领导同意,在省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思明、丰泽、梅列3个区第一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
##年11月,省委政法委确定福州市鼓楼区等20个县(市、区)为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厦门、福州主动扩大试点范围,自行批准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我国社区矫正中的社会参与力量研究
我国社区矫正中的社会参与力量研究我国社区矫正是指对犯罪被判刑的罪犯进行社会化的恢复性、再教育、再适应过程。
其目的是使罪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变罪恶思想、退出犯罪生涯,最终重新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中的社会参与力量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首先,社会组织的参与为社区矫正注入了新的活力。
舒城市东明乐善铃木村位于农村中心城市,2008年,他们与当地监狱共同成立了“乐善铃木小组”,成员包括3名未成年人的母亲、2名大学生志愿者、1名社工、7名社区戒毒人员等。
铃木小组构建了以“罪犯、组织、监管”三个核心组成部分为主线,以“确立正义、提升公信、共建共享、支持狱外”四大目标为依托的社区矫正公益组织,探索了一条社区矫正社会参与的新模式。
其次,智库的参与为社区矫正提供了专业的支持。
慈善扶贫智库北京爱智普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联合浙江省义务矫正人才库、深圳市遵义西路社区矫正服务所,试图构建全国首个民间智库——“全国矫正志愿者联盟智库”,并通过策划以日本矫正模式、矫正机构职业化、计算机辅助矫正等为主题的矫正论坛、智库调查、智库论文等形式展开建设。
最后,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为社区矫正提供了更广泛的社会支持。
乌鲁木齐市矫正局创新社区服务形态,以新型城市社区为平台,发挥“居民自治、群众参与”和“依托公共服务体系,强化专业能力”的功能,促进矫正对象的参与度和自我管理能力的提升。
市矫正局先后组织矫正对象与社区居委会、社区环卫公司等社会组织合作,建立了包括社区监督员在内的社区矫正服务团队,有效的提升了矫正效果。
综上所述,我国社区矫正中的社会参与力量是非常重要的。
社会组织、智库和社区居民等多方力量共同构建、支持和推进社区矫正,为矫正对象提供了全方位也更人性化的服务,从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这些典型案例,充分说明了在社区矫正中,社会参与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一,社会组织的参与在社区矫正中不可或缺。
他们不仅为矫正对象提供了物质上和心理上的支持,同时还将社区矫正工作推向了更广泛、更深入的层面。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六部委《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在不断配齐配强专职执法队伍的基础上,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专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矫正小组、群众组织等多股社会力量参与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积极培育社会组织承接社区矫正服务。
全市各级民政与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培育发展承接社区矫正服务的社会组织,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机制和渠道,并围绕社区矫正任务,探索开发专业服务岗位和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矫正服务。
自去年以来,各地通过组建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并借助孵化基地的平台功能,先后成立5家社区矫正工作协会、1个阳光社会事务所和1个“阳光中途之家”。
积极引导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矫正服务。
充分运用社会管理理念,将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帮教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给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各级司法行政机构坚持从社会上通过考试、面试层层选拔的方式,从应聘者中公开录取文化程度高、精神面貌好、奉献意识牢、专业对口的优秀人员进入专职社工队伍。
如我市沭阳县及时抓住教师转岗的有利时机,将教学经验丰富、收入稳定的45名教师充实到社区矫正岗位上,各地还吸纳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村官充实到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岗位。
目前,全市在职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213人。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的适用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接收程序、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的组成及矫正小组成员的职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监管措施等方面,措施灵活、效果明显,达到以执法监管保稳定,以帮扶互动促和谐,以教育感化显真情的目的。
积极鼓励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积极引导志愿者参与到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工作中,全市注册志愿者达到了2200余名。
一是吸收心理医生、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志愿者建立专业帮教志愿者队伍,开展心理测试、风险评估、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如沭阳县积极发挥县脑科医院和县心理咨询协会的人才资源,定期让经验丰富的老专家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调适,并根据测试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在心理调适的同时进行行为矫治。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行刑方式,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罪犯进行改造,极大地降低了行刑成本,避免了监禁改造的“交叉感染”,更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社区矫正调研报告一: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到乡镇、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走访、座谈的方式深入了解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于20xx年下半年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扎实有序;公检法等部门各司其职,衔接配合默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格局初步形成,整个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效比较明显。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90名,在册矫正对象350名,440名矫正对象依法解除矫正。
目前,全县共有15个司法所,39名工作人员,10名大学生村官协助工作,422名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做法近年来,我县社区矫正在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教育管理、健全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平安常山”、“法治常山”建设,为建设文明和谐新常山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1、党政重视,强化组织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将其列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领导为主任,县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建立了由公、检、法、司4个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提出“各方协调、多家统计、集中核对、强化管理”的衔接方式,督促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各乡镇成立了以副书记为组长,各相关单位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浅谈我国社区矫正社会力量参与
法制论坛目前对于冰毒造成的滥用者的神经性的损伤的治疗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特效药。
例如,潘建设[11]发现奥氮平、利培酮均能有效改善冰毒所致的精神病性症状,疗效显著,但奥氮平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安全性好;对于冰毒引起的中枢病状,Haloperidol或者diazepam有很好的疗效;对于冰毒引起的心血管病状,一些抗高血压的药物和β受体阻断剂有很好的疗效。
总之,冰毒对人体的危害与以海洛因为代表的传统毒品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目前我国还未发现明显的冰毒乱用问题,但是其流行的潜在因素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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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3篇
区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3篇区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第1篇为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近日我们组织专人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调查研究,有关情况如下:一、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总体情况20xx年,我区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
几年来,社区矫正工作本着"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工作方针,按照"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社会管理"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有效途径,以抓基础,定制度,强管理,显实效为重点,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确保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自全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0人,解除矫正74人,现在册矫正人数46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委托调查12人。
我区现有一个基层司法所(老庄子司法所),负责空港城开发区和老庄子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社区管理办公室的社区矫正工作由其本单位管理。
为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实施,我们采取业务练兵、岗位学习为主,到丰润、路南等先进县区参观见学等形式强化业务学习,明确职责,从思想上不断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履行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基础。
20xx年社区矫正实行新的档案管理办法后,我们严格执行审前调查评估、交付与接收、矫正实施、解除矫正、档案归档等整个工作流程,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案,针对不同对象个体特征,制定矫正方案,坚持周联系月汇报,让每个监管对象服从监外执行的纪律,积极主动地配合社区矫正机关的监督管理。
抓好帮教措施的落实,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对象,关心其生产、生活,使之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能安心进行矫正,有效的防范了矫正对象再犯罪。
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缺少专门机构和人员。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基层社区矫正由司法所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管理。
受管理体制的制约,我区仅有一个基层司法所,即老庄子司法所,负责空港城开发区和老庄子镇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社区管理办公室的社区矫正工作由其本单位管理。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问题研究
( 一) 缺 乏必要 的认 识
人 员常 出现 混 岗的情 况 , 既要 负责镇 上 的事务 , 有司法 所事 务 。因此 , 如果 仅靠 司法 所 工作人 员 的监
社 区矫正 这种制度 虽实施 已久 , 但是很 多人包括 与此专 业无
督, 很容 易 留下监 管 的空挡 。而 社会 力量 自身 具有 人数 众 多、 分 关 的机 关工 作人 员对此 并 不 了解 。什么 是社 区矫正 ?主 要 是针 布广 泛 的特 点 , 在 其参 与下 , 能够 使得 社区 矫 正对矫 正人 员 的监 对 那些 人 ?是怎 样一 种形 式 ?对于 社 区矫正 的有关 内容 还很 陌
l , m , l 占 缸 金 2 0 1 3・1 2 ( 上)
◆理 论 新探
矫正 问题研究 社 会 力 量 参 与 社 区
司皓洁
摘 要 社 区矫 正 , 顾 名思 义就 是把 符合 法 定条件 的 罪犯置 于社 区 内, 由专 门机 关和 社会 力量依 法 共 同对矫 正人 员进行 监
重 不足 , 很难 开 展好 新 时期 的社 区矫 正工 作 。 加之 司法 所的 工作
但是, 社会 力 量参与 社 区矫 正 的程度 并不 高。 人 员过 去没 有涉 足执 行 刑罚 的工 作 , 相关 法律 经 验不 足 , 执 法水 足 有 十年 的时间 ,
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社区矫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确立的一项刑法执行手段,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从微观增面上来说在于矫正犯罪思想行为,控制和预防再次的犯罪行为,帮助矫正对象水利回归社会;从宏观层面来说则是为了实现社会管理的有序与安全,保障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因此,通过整合国家与社会的多方力量特别是专业型社会组织的参与,积极引进社会工作理念和工作手段与原有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矫正相互协同,逐步建立专业的司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对于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金乡县社区矫正工作之现状自我县试点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深入细致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积极主动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扶贫三项工作,为防治和增加再次违法犯罪、有效率解决社会矛盾、构筑人与自然平衡綦江搞了大量工作,获得了较好实效。
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县总计发送社区矫正人员2524人,总计中止2165人,在管对象359人,其中被判刑徒刑336人,管制1人,减刑18人,Praefcke监外执行4人,并无一人酷滑、漏管及再次违法犯罪。
2022年,金乡司法局金乡街道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受到司法部表彰。
在建设和申请“全国模范司法所”的工作中,金乡县司法局积累了大量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一是短稚非政府机构。
县、镇两级均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县司法局专设了社区矫正管理中心(现称“金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创建了为司法所为主体分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19个村(社区)创建了特定人员管理监督的司法行政工作室。
在各镇(街道)建设健全司法所有关硬件设施和人员编制,以金乡街道司法所为基准,该所基础硬件设施规范全面,总面积1500余平方米,成立包含特殊人群管理区在内的四个功能分区,同时创建了社区矫正管理服务大厅、司法行政服务大厅、法律服务大厅等。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社区矫正调研报告一、背景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社区服务和监管,帮助犯罪人员实现重新社会融入,降低再犯率,减少监狱人员的负担。
然而,社区矫正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在这里进行一次实地考察和调研,以便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
二、调研过程我所在的调研团队对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我们走访了当地的社区矫正办公室、矫正人员住所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与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民众、矫正辅导员等进行了访谈和问卷调查。
三、调研结果1. 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意识普遍存在缺乏。
调研发现,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对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自身的责任感认识不足,对于矫正目标和矫正措施的落实存在偏差。
需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2. 社区民众对社区矫正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
调研发现,由于对犯罪人员的恐惧和对社区安全的担忧,部分社区民众对社区矫正持有负面看法。
需要加强社区矫正宣传工作,增加社区民众对社区矫正的了解,消除抵触情绪。
3.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监管力量不足。
调研发现,由于社区矫正人员数量不足和监管力量不强,导致社区矫正的监管工作存在疏漏和盲区。
需要增加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监控和管理。
4. 社区矫正的社会支持体系不健全。
调研发现,社区矫正人员在融入社区过程中,往往面临生活、工作、教育等方面的困难,现有的社会支持体系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
需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的社会支持体系,提供必要的援助和帮助。
四、建议和对策1. 对社区矫正人员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矫正工作的有效进行。
2. 加强社区矫正的宣传工作,增加社区民众对社区矫正的了解,减少对社区矫正的抵触情绪。
3. 增加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监控和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进行。
4.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的社会支持体系,提供必要的援助和帮助,帮助矫正人员实现社会融入。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4篇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4篇*目录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社区矫正工作推进情况调研报告司法局社区矫正相关问题调研报告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活动,是我国刑罚制度改革的新生事物,也是世界刑罚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体系,推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发挥政协的参政议政职能作用,县政协社法委组织相关委员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走访了司法局、镇乡(街道)、社区等部门,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赴兄弟县(市)区进行考察学习,通过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考察学习,形成以下意见建议: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XX年4月,遵照省市工作部署及要求,我县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活动由公安转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启动了社区矫正工作,在先期完成丹西街道试点的基础上,于同年5月份在全县铺开,至今已3年有余。
三年来,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通过司法等职能部门、各镇乡(街道)、社区(村)的共同努力,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较大的成绩。
截止XX年6月底,共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716人,解除社区矫正482人(其中再犯罪3人,收监4人,移送1人,死亡2人),建立教育基地18个,公益劳动基地20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4056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150人次,开展心理咨询214人次,公益劳动3926人次,帮助3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581名矫正对象落实责任田,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204人次,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控制在0.8%以下。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显着成效主要表现在:1、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体系更加健全。
县里成立了象山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在县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作为县矫正委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全县18个镇乡街道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的农村、社区也都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了县、镇乡(街道)、村三级工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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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的调研报告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广州市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的调研报告社区矫正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蕴含着人道、文明、宽容、效益的思想和理念~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前景~已成为各国惩罚和改造罪犯的重要方式之一~并在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从微观层面上说在于矫正犯罪思想行为~控制和预防再次的犯罪行为~帮助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从宏观层面来说则是为了实现社会管理的有序与安全~保障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因此~通过整合国家与社会的多方力量特别是专业性社会组织的参与~积极引进社会工作理念和工作手法与原有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矫正相互协同~逐步建立专业的、高素质的司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对于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具有积极意义。
一、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必要性随着“两高、两部”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力量转为司法行政机关。
根据最近实地调查研究加上自身的一些体会~笔者认为~社区矫正的预期目的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
如果社区矫正一味追求行政化~那么推行社区矫正就意味着政府职能和机构的扩张~或者只是将犯罪人从政府一个部门或形式的管理转向另一个部门或形式而已。
只有让非政府社团和志愿者逐步发挥主导作用~才有真正意义的社区矫正可言。
社区矫正虽然具有刑罚执行的性质~但作为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不1仅仅是刑罚的执行~而且还有矫正和帮扶的职能。
如果以强调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特性压倒或淡化其矫正和帮扶职能~在“重刑”传统的法文化背景下~社区矫正将很难真正承担起实现刑事法效益的重任~因此在现行历史条件下~应充分重视和强调社区矫正的帮扶职能~而这一职能的实现大多要靠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力量来实现。
因此~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应该尽可能多地利用社会力量~包括广泛利用社会人力、组织和设施、技术和资金等资源~广泛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具有彰显社区矫正社会参与特点~节省刑罚执行资源~提高社区矫正效率~促进社区建设等诸多作用。
首先~广州市目前社区矫正中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低是目前社区矫正工作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社区矫正队伍一般是为了应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从其他工作岗位“转岗”或“抽调”而来。
主要表现为基层司法所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工作力量不足以及队伍素质相对较低的问题。
目前以广州市荔湾区为例~全区共有22个司法所~工作人员50余人~而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目前已达到244人。
人员编制不足~很难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
而且街道地域范围往往很宽~在大中城市人口流动频繁~基层工作人员缺乏代步工具~管理事务多头~令其很难持续跟踪和全面落实对特定对象的行为督导。
加之基层司法行政系统的人员过去没有涉足执行刑罚的工作~整个司法行政系统没有涉足过非监禁刑执行工作~相关法律经验不足~执法水平低~难以适应社区矫正的要求~更难满足社区矫正的需要。
其次~目前及今后一个阶段~社区矫正中的社区~实际上是以政府组织为基础和核心~基本等同于行政区划的概念。
城市社区也2就是城市政府基础组织的街道、镇、乡~社区矫正的组织、实施机构也就是政府基层组织的司法所。
社区的范围也就是该政府基层组织的行政区划范围。
这与“小政府、大社会”现代政治理念是相悖的。
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的主要区别之一~就是社区矫正的社区参与性~而目前我市社区矫正仍是纯政府行为~除相对人的家庭以外~社区各界对这一类特殊群体的需求和行为督导缺少关注~社区志愿人员基数小~他们参与矫正程度也很低。
再次~社会力量介入社区矫正~拥有政府执行主体所不具备的先天性优势。
社会力量以一种平等主体的身份帮助矫正对象~通常会更为尊重和体谅矫正人员的感受~工作方法也是互动式、说服性、接纳式、建议性的而非强制性的~容易使矫正人员更为接受和认可~减少矫正人员潜在的抵触和戒备心理~往往可以收到良好的矫正效果。
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程度不高的原因第一~传统法制思想方面。
政府强调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特性~淡化其矫正和帮扶职能。
我国传统上是一个“诸法合一、以刑为主”的国家~自古以来“刑以弼教”就时常被解读为重刑教化,而目前社区矫正作为监禁刑执行机制的逻辑延伸~其社区矫正惩罚特性又很容易把握~因此人们偏重社区矫正的刑罚性质~强调监管而忽视社区矫正的其他任务。
似乎矫正对象不出事、不重新犯罪就万事大吉~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开展的社区矫正工作~一切围绕“平安”目标~一切基于对矫正对象的控制~根本无暇也无力去实现教育矫正的目标~社会力量参与其中更是难上加难。
第二~人们传统观念存在保守倾向~宽容吸纳意识较差。
受传3统“对立思维”和“概括性思维”的影响~普通人因惯于感性判断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而将这些曾经犯过罪的人视为异己~部分假释人员因忍受不了社会对他们的强烈排斥而又重新犯罪的事例~也是屡见不鲜。
第三~政府方面~没有建立或者健全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相关制度~缺乏社会参与的激励机制。
政府的主导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充分地发挥。
第四~社区矫正在我国还是新鲜的事物~不仅涉及司法领域~而且更多的涉及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以及公共管理很多学科领域。
关于社区矫正的理论与实践上仍在不断探索中~无论政府还是普通民众仍需较长的一段时间接纳~认可。
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优势第一~参与人数的优势~弥补了社区矫正安帮专业力量的不足。
社区矫正的专业力量是由基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干部,以下简称“专职干部”,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组成。
以荔湾区为例~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44名~各司法所配备专职干部22人~社工10人。
这样的配备比例面对分散居住的矫正对象是很难有效地组织起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力量的参与~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专业力量的不足~同时弥补了因社区矫正人员居住高度分散造成的“真空点”。
第二~专业知识的优势~改善了社区矫正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
社会力量工作队伍的组成~包括镇,街道,、村,居委会,的部分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教师、医生、企业家、在校大学生和具有一定社会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等相关4知识的专业人士。
他们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具有较高的精神素养、知识素养、能力素养。
他们的加入~不但可以弥补社区矫正队伍专业知识的匮乏~而且可以为矫正对象提供更加贴切的帮助和服务。
如个案化教育、心理疏导、文化和法律知识、劳动专业技能等方面的传授~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提供了智力支持。
第三~角色的优势~起到了平衡社区矫正工作刚柔相济的效果。
社区矫正对象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虽经教育改造~但少数人仍怀有漠视法律~仇视社会~仇视政府的情绪~在处理与政府部门、专职人员和各种社会关系时心理上容易产生不平等感和排斥抵触情绪。
帮教志愿均来自民间~因其民间性而有亲和力~与矫正对象一般不存在身份和角色的冲突~更有利于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心理和情感方面的实际问题。
不少帮教志愿者与矫正对象居住在同一个社区~彼此之间有着地域、邻居和亲,戚,友关系~他们能以平等主体的身份真诚帮助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他们通常会更为尊重社区矫正对象和体谅他们的感受~工作方法也是互动性、说服性、接纳性、建议性的而非强制性的~容易使矫正对象更为接受和认可~减少社区矫正对象潜在抵触和戒备心理。
同时~在政府机构与社区矫正对象之间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四~成本的优势~减轻了政府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投入。
社会志愿者一般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在社区或所属单位有较高的威信~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善于做思想工作~热心社区服务~富有爱心~乐于奉献。
他们把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看成是对社,会,区的一种贡献~一份责任~积极配合专职人员做好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
5四、社区矫正社会化参与度提高的建议社区矫正不仅仅是刑罚的执行~而且还有矫正和帮扶的职能。
注重发挥志愿者和社区服刑人员家庭、亲属的作用~提高社区矫正效果。
志愿者也是参与社区矫正的社会中坚力量~社区矫正志愿者可以包括专家、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社区居委会成员、高等院校学生。
可广泛吸收具有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及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社会人士为志愿者。
随着社区矫正的全面试行~建立一套征聘、培训、使用民间志愿者的制度~充分发挥民间志愿者在社区矫正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首先~以广州市制定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元化参与”的社区矫正和管理模式为基础~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矫正政策。
由政府制定矫正规划、方案~并组织相关社会组织团体进行实施~宏观上把握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方向和可持续性~保持组织机构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和专业性。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促使其发展壮大~由社会组织招募、培训、管理专业的社会工作者~直接面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服务~将能有效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政府对该类社会组织进行方向性的指引~协调其他各政府相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具体服务进行配合~并对矫正服务进行监督以及对矫正服务的效果进行评估。
以培育高素质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为出发点~给予矫正专职社工更为清晰的身份定位。
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应当主要在高等院校的社会工作、法律、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人才中招募~并适时予以培训~以提高矫正专职社工整体素质~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要。
其次~以深入整合社会公共资源为出发点~充分提升社区矫正6社会公共参与度。
这就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的产业及部门~如教育培训机构等~需要政府的协调以及相关政策的扶持倾斜~整合优化社会资源~发挥其在矫正人员这一特殊人群中的价值。
对矫正人员进行专门的思想、行为矫治与为其创造实践与就业机会~引导其重新回到常态社会生活中~形成回馈社会需要的内在动力~实现自身价值。
比如在矫正人员教育培训方面~应当在分析社会需求与矫正人员偏好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利用驻区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等人力资源及设施环境~重点强化在就业技能、创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力度~适时举办相关讲座~采取多种方式灵活提供一些培训机会。
最后~更为重要的是我市社区矫正应当积极探索体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的良好态势:如通过政府部分投入、签订合作协议、优惠政策回馈等方式~鼓励企业、教育培训机构、民间社团为矫正人员提供帮助与服务,充分发挥公益机构的作用~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帮助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以提高社区矫正的社会公共参与度,争取广州市各民主党派、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定点合作~参与社区矫正帮扶教育工作~如民盟广州市委员会各专委会、盟员企业、广州徽商协会、广东省创新发展企业家协会、狮子会、瀚达汽车职业学院、华赢教育、丰徽国际、都鹏皮具企业、广东卫明眼视光研究院等~适当解决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困难和出路~同时开展公益劳动和教育学习工作~以达到更高效、良好的帮扶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