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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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所需材料

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所需材料

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所需材料
1、物业服务企业向价格部门提交物业服务收费的书面申请(项目基本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协议价格的基本情况);
2、填写《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表》(一式三份);经价格部门备案后,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办证依据;
3、物业服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物业服务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物业服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7、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建设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8、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规约)》(复印件);
9、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成本核算报告。

联系电话:******。

物业管理方案备案证明怎么写

物业管理方案备案证明怎么写

物业管理方案备案证明怎么写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保障小区的安全与和谐,本物业管理方案经过认真设计与制定,并已备案,现将备案证明如下:一、备案单位信息备案单位:XXX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备案单位地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备案单位联系电话:XXXXXXXXX二、备案基础为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保障小区的安全与和谐,我公司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本物业管理方案并进行备案。

三、备案内容本物业管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物业管理范围:明确了我公司的管理范围,包括小区维修、保洁、绿化、安保、停车管理等方面。

2. 物业管理人员:规定了我公司的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包括管理人员数量、资质要求、工作职责等。

3. 物业管理制度:规定了我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标准、工作流程、管理流程等。

4.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明确了我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日常维修、保洁、绿化养护、安保巡逻、停车管理等。

5. 物业管理卫生保洁:明确了小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包括日常保洁、环境整治、废物处理等。

6. 物业管理安全防范:规定了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保巡逻、设备检修、消防演练等。

7. 物业管理服务时效:规定了我公司提供的服务时效,包括响应速度、处理时效等。

8.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明确了我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包括客户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机制等。

四、备案依据本物业管理方案的备案依据:1.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2. XXX市《小区物业管理办法》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五、备案流程1. 制定方案: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制定了该物业管理方案。

2. 内部审查:经过内部审查后,方案得到初步通过。

3. 提交备案:我公司将物业管理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4. 备案审核: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核。

5. 备案通过:方案获得备案通过,正式生效。

六、备案效果1. 保障了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提升了小区的整体管理水平。

《赣市房字〔2017〕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

《赣市房字〔2017〕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

赣市房字…2017‟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房管局,赣州经开区房管所,赣州蓉江新区住建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参加投标主体与条件的问题(一)在我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过工商注册登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并向注册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的企业。

(二)已在我市办理备案登记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

参与投标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投标前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办理备案手续:1.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2.注册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材料。

二、关于建设项目分期开发物业管理招标的问题(一)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建设项目分期开发的,其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应当以该物业管理区域为范围。

招标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登记前,向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申请表(附件1);2.项目规划设计方案;3.土地使用证明4.用地规划红线图;5.规划总平面图等。

(二)项目已按规划分割成两个以上自然独立、封闭区域的,并分别按规定配置了物业管理用房,且不存在任何共用设施设备的,可以划分成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分别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的招标。

(三)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招标人(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出具物业管理区域登记证明(附件2)。

三、关于招标文件编制的问题(一)招标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可参照《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附件3)编制。

(二)招标文件中不得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开竣工管理(一)用地单位须在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期到期之日前15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开工报告,开工情况应核实备案;未在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开工建设的,应在到期之日前15日内,申报延迟原因。

(二)用地单位须在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结构封顶)期到期之日前15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竣工(结构封顶)报告,竣工(结构封顶)情况应核实备案,并作为联合竣工验收依据;未在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竣工(结构封顶)的,应在到期之日前15日内,申报延迟原因。

(三)土地出让合同须约定项目的开竣工时间和违约责任。

出让合同签订后,由市国土资源局抄送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房产局。

(四)实施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

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颁发划拨土地决定书时,土地使用权人要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金或划拨价款总额的5%缴纳开竣工保证金。

按期开工的返还保证金总额的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

未按期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二、加强规划管理(一)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不得随意修改。

外地物业管理企业备案表

外地物业管理企业备案表

外地物业管理企业备案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联系人电话
填报时间
表三:物业企业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
具体情况表
注:此表可按实际人员数进行复制填写
表十:物业管理项目业委会信息表
表十一:物业管理项目获奖情况
注意事项:
1、具有相应资质的外地企业首次到南京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前,应到我局进行备案,须填报表一、二、三。

2、已在南京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并有托管项目的外地企业,每年应在1-3月完成年度备案,须全部下载并填报上述表格。

X。

物业企业备案所需的资料

物业企业备案所需的资料

二、物业服务企业备案所需资料
参与投标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投标前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办理备案手续(原件送审、复印件盖章备案):
(一)非大余县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
1.总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业务介绍信、诚信证明;
2.总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4.总公司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驻大余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任命文件。

(二)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需跨县(市、区)承揽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
1.工商登记注册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务介绍信、诚信证明;
2.其他备案资料,可参照非赣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备案资料,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供。

(三)已在市、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需跨县(市、区)承揽物业服务项目的非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
1.备案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务介绍信、诚信证明(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揽物业服务项目经营情况的诚信证明);
2.总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

3.其他备案资料,可参照非赣州市工商登记注册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备案资料,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供。

以上材料用A4纸胶装成册。

备注:依据是赣市房字〔2014〕101号《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外埠入阜物业服务企业初始备案登记表

外埠入阜物业服务企业初始备案登记表
年月日
分管局长意见
年月日
市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外埠入阜物业服务企业初始备案登记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
营业执照编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阜阳分公司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申报资料
□1、总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总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诚信证明
□3、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总公司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驻阜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任命文件、有效通联
□5、分公司物业管理人员职称证书、物业管理岗位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备案信息
□6、分公司办公场所证明
□7、总公司业绩一览表(主要业绩合同证见
(盖章)年月日
物业科意见

物业合同备案流程

物业合同备案流程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网上流程的解释第一步:登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路径:企业登陆北京市建设网(/),在网上办事大厅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

提示:1、新增企业按注册要求进行注册,已注册企业按照原登录名密码进入。

2、如果企业丢失密码,可以通点击“找回密码”,按照提示,找回企业登陆网上办事大厅的密码。

3、建议企业保存好登录名和密码,如果负责人员有所变化,请及时变更密码。

第二步:进入北京市物业管理动态监管系统路径:进入建委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左侧的“我的办事大厅”,点击下拉菜单中“申办业务”,页面右侧会出现(241)项:北京市物业管理动态监管系统,点击进入该选项。

北京市物业管理动态监管系统页面:提示:1、此页面可以进行企业、人员信息维护及合同备案操作。

2、动态监管中,警示信息是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人工发布的;预警信息是系统根据企业填报的信息自动发布的。

3、需先填报企业信息维护和人员信息维护,才能做合同备案。

4、企业应当每天登陆该系统,及时了解监管信息及通知公告等。

第三步:填报企业信息维护路径:点击北京市物业管理动态监管系统页面中的“企业信息维护”,进入企业信息维护页面。

提示:企业信息维护是合同备案的基础,在进行合同备案前,需先完成企业信息的维护。

进入企业信息维护页面——物业服务企业基本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基本信息填报提示:1、红字以上的信息与现状不符合,一级资质企业到市住建委、二级和三级资质企业到注册地所在区县房屋行政部门申请修改。

朝阳区物业服务企业修改企业基本信息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或者登录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网站(/)查询。

2、“资质核定日期”是指企业现资质等级初次审批的日期。

3、“准予从事物业管理活动时间”是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上显示的准予从事物业管理活动时间的日期。

4、如果有部分公司“准予从事物业管理活动时间”只显示出年份,要求企业统一填写为营业执照上公司成立日往后推一天的年月日填报。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如何办理?导读: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如何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对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审查的项目有哪些?请看本文为您一一解答上述问题: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需要材料:1、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2、《物业服务合同》;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原件、聘任证明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考试合格证书;7、物业项目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8、事实服务的项目需提供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现状的情况说明、仲裁或司法文书等相关材料。

三、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一)《潍坊市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表》;(二)物业服务合同;(三)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四)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五)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六)通过招标方式获取物业服务项目的应提交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过程报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文件等;(七)通过协议方式获取物业服务项目的提供协议选聘过程报告;(八)物业承接查验相关资料。

第(一)项材料填报一式两份,第(二)至(八)项材料提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相应原件审核。

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物业企业提供其他必要的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一、申请10日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

二、申报材料; (一)《临沂市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书》(盖章)(二)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三)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一式三份);(四)该项目原物业服务合同;(五)原物业服务合同未到期的,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关于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况说明;(六)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还应提交: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2、开标、评标过程报告及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

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
(2)法定代表人变更;
(3)项目地址变更;
(4)物业服务合同变更。
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a.变更备案申请书;
b.相关变更证明文件;
c.原备案证明文件;
d.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2备案主体如发生以下情形,应向原备案机关申请注销备案:
(1)企业注销;
(2)项目合同终止;
(3)其他应当注销备案的情形。
6.4备案主体应定期向业主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物业服务工作情况,包括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维修保养记录等。
6.5本备案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备案主体应妥善保管备案证明,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业主、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方查阅。
二、备案内容
(接上文)
2.3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2备案主体应确保在物业服务过程中的信息透明,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用使用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6.13备案主体在合同期限内,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业主,并经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同时做好物业服务交接工作。
6.14备案主体应积极参与社区建设,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社区环境。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质证书等。
四、备案变更及注销
(接上文)
五、法律责任
(接上文)
六、其他事项
6.1备案主体在办理备案手续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行贿、欺诈等不正当行为。
6.2备案主体应确保在物业服务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接受业主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6.3备案主体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程序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程序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程序
开发建设单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所在地县(市)住建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原件一份)
(三)开发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验原件,复印件一份)(四)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验原件,复印件一份)
(五)《临时管理规约》;(原件一份)
(六)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提供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标通知书》、开标过程情况说明、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原件一份)(七)通过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出具协议招标备案证明。

(原件一份)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制
注:表格内容应统一机打,信息准确。

关于印发《宁波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波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波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0〕49号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海曙区房管处,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为了规范宁波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原《宁波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暂行办法》,对《宁波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二○一○年三月十五日宁波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根据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物业项目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政策制定和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应设立物业管理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招标文件的审查和重大问题的处理。

领导小组由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组建,成员由辖区建设、物价、城管、房管等部门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

海曙、江东、江北、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物业管理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市建委、价格主管部门还应派人参加。

领导小组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称辖区招标办),办公室设在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物业服务中心备案流程

物业服务中心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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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业服务企业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营业执照。

2. 确定物业服务中心的名称、地址、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物业前期合同备案流程

物业前期合同备案流程

物业前期合同备案流程一、备案前的准备工作。

1. 合同文本审核。

- 物业企业要确保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完整、准确。

这包括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如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要写清楚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 仔细检查服务内容条款,像物业服务的范围(是整个小区还是部分区域)、服务标准(例如保洁要达到什么清洁程度、安保要执行什么样的巡逻制度等)、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收费方式、调整机制等)等内容是否明确清晰。

- 查看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条款,明确双方在物业服务过程中的各自职责,例如开发建设单位在交付物业前的配套设施建设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在接管后的服务提供义务等。

2. 资料收集。

- 物业服务企业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

其中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这是证明企业合法经营身份的重要文件,复印件要清晰,能看清企业的经营范围、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 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果当地仍有资质管理要求的话),它表明企业具备提供物业服务的相应能力和等级。

- 开发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因为合同的另一方是开发建设单位,需要确认其合法身份。

- 物业项目的规划建设相关资料,如规划总平面图,从这个图上可以看到小区的整体布局,包括建筑物的分布、绿地面积、停车位等公共设施的规划位置等;还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这是项目合法建设的依据之一。

二、备案申请提交。

1. 选择备案部门。

- 一般来说,物业前期合同备案是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

可以通过当地政府网站查询具体的部门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 填写备案申请表。

- 到备案部门领取或者从其官方网站下载物业前期合同备案申请表。

- 按照申请表上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通常包括物业项目的名称、地址(要精确到具体的门牌号等详细位置)、总建筑面积、物业类型(是住宅、商业还是商住混合等)。

- 在申请表中填写合同双方(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信息,与前面收集的营业执照副本上的信息一致。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条例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条例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条例一、引言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条例是由国务院发布的一项规章,旨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和管理制度,保障业主和居民的权益,促进物业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针对该条例进行详细的解读和应用,以帮助物业服务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

二、物业服务企业注册与备案1.注册条件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的注册条件包括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专业技术人员、有必要的资金和场所等。

在申请注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名单、资金证明等。

2.备案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成立之后30日内,向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如企业章程、场所证明、人员名单等。

物业服务企业还应当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向备案部门提交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服务情况、收费标准、质量管理等。

三、物业服务合同1.合同签订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或居民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价格、服务标准等内容。

在签订合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或居民提供充分的信息,并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说明。

2.合同变更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居民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变更合同的程序和方式,并在合同中约定。

如果需要变更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修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通知业主或居民,并在变更后重新签订合同。

3.合同解除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明确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并在合同中约定。

如果业主或居民需要解除合同,应当提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解除。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需要解除合同,应当提前告知业主或居民,并提出解除的原因和依据。

四、物业服务价格1.价格制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标准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服务价格。

在制定价格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充分考虑业主或居民的承受能力,不得恶意提高价格。

2.价格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服务价格及相关收费标准公示在物业服务场所内,并向业主或居民提供价格明细。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26•【字号】邢政[2010]15号•【施行日期】2010.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邢政〔2010〕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七里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提高人民群众居住质量,促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对物业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开展13年以来,物业管理市场从无到有,从不规范到有序发展,从单一住宅物业管理,到商业、办公、工业、写字楼等多元化管理服务,已形成了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雏形,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日益改善。

但目前物业服务企业整体存在盈利水平低,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生存困难,物业服务收费率低,个别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规范,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制约着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发展。

物业管理对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施社会再就业工程都将起到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行政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制定全市物业管理配套文件、政策;负责市区新建项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配置情况的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核准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工作,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代管市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达标、升级及考评工作;负责市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物业合同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物业合同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物业合同备案需要什么资料一、物业合同备案需要什么资料1、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2、《物业服务合同》;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原件、聘任证明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考试合格证书;7、物业项目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8、事实服务的项目需提供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现状的情况说明、仲裁或司法文书等相关材料。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填报信息后自动生成)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原件、聘任证明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考试合格证书;4、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上述材料除要求原件的外,均提交复印件(A4纸)一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二、如何办理购房合同备案1、购房人(单位)在交付购房款(包括订金、首付款、按揭款)时,一定要向房地产开赴企业索取由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

该通知单共分为四联,一联由开发企业留存,二、三、四联给购房人(单位),由购房人(单位)持此三联到预售资金开户银行交款,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购房款,否则,购房人(单位)可拒绝履行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反映解决。

2、购房人(单位)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第三联到烟台市房产交易核心备案,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如购房人(单位)不按要求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房产管理部门对其申办的权属登记一律不予受理。

三、物业服务合同的合同分类根据物业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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