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解读-中山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4一、引言GB7718-201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中国制订的食品标签规范,于2014年正式实施。
本通则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内容、形式、规格以及使用条件,旨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食品市场的秩序,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和销售环节中,以包装形式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
三、标签内容要求1. 产品名称预包装食品的产品名称应当真实、准确,能够正确描述食品的性质、特点和用途。
2.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包含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以便消费者进行溯源和投诉。
生产者名称应为注册名称。
3. 成分表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包含成分表,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要求标明食品中的主要成分和添加剂,以及可能引起过敏的物质。
4. 净含量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以重量、容量、长度、面积等合适的计量单位表示。
净含量的表示应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5.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日期可以用年份、月份、日期表示;保质期可以用年份、月份、日期表示,或者用“最佳食用期”、“生产日期加X天”等方式表示。
6. 储存条件和方法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明确标注储存条件和方法,以保证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如冷藏、冷冻、阴凉干燥等。
7. 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中含有食品添加剂的,应在标签上明确列示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功能。
8. 过敏原信息若预包装食品中含有可能引起过敏的物质(如大豆、花生、乳制品等),应当在标签上明确列示过敏原信息。
9. 清真标志、犹太人食品标志等特殊标志若预包装食品符合特殊食品要求,应当在标签上明确标注相应的特殊标志,如清真标志、犹太人食品标志等。
四、标签形式要求1. 字体、字号、字间距和行间距预包装食品标签上的文字应清晰可辨,字体和字号应适中,字间距和行间距应合理。
2. 标签颜色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背景色应选用明亮而鲜艳的颜色,以提高辨识度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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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标签标注要点详解
净含量
格式:“净含量” (中文)+具体数值+法定计量单位 位置:与食品名称在同一展示版面。
√
×
二、食品标签标注要点详解
固、液两相食品净含量标示
• 固液两相食品、且固相物质为主要食品配料的需标固形物含量 • 净含量+沥干物(固形物)的质量或质量分数
二、食品标签标注要点详解
二、食品标签标注要点详解
食品标签基本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如《广告法》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商标法》规定商品标签不得标示“驰名商标”
如SBT10379规定注明产品类别和生制品或熟制品。 如使用了新食品原料还应符合卫计委公告中对标签标注的要求
二、食品标签标注要点详解
是指预先定量包装的、未经烹煮、未添加其他配料的生肉、生鱼、生熟蔬菜和水果等,如袋 装的冻虾、肉、鱼、肉馅等。此外,未添加其他配料的干制品类,如干蘑菇、木耳、干水果、 干蔬菜等,以及生鲜蛋类等也属于生鲜食品的范围。但是,预包装速冻米面制品,冷冻调理 食品不属于豁免范围,如速冻饺子、包子、汤圆等。
二、食品标签标注要点详解
• 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上所有强制或部分标示内容, 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应标示所有强制内容。
二、食品标签标注要点详解
食品标签基本要求
基本标注内容 • 食品名称 • 配料表 • 净含量和规格 • 生产者、经销商的名字、地址和联系方式 •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 存贮条件 • 产品标准代号 • 生产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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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食品标签与法规 二、食品标签标注要点详解 三、食品标签实例分析
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解读(一)
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解读(一)作者:暂无来源:《食品与生活》 2015年第2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对《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进行了修订,新发布的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什么是特殊膳食用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
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主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以及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标准明确规定,只有符合“特殊膳食用食品”定义的食品才可以在名称中使用“特殊膳食用食品”或相应的描述产品特殊性的名称。
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包括营养标签。
其中涵盖了对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一般要求,如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以及营养标签要求,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
原《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中所列举的类别如“无糖速溶豆粉”、“强化铁高蛋白速溶豆粉”等属于对普通食品所做的营养声称,不适用于新标准。
与相关标准如何衔接《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了预包装食品(包括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基本标示要求,而新标准规定了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中具有特殊性的标识要求。
对于符合新标准含量声称要求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如果对能量和(或)营养成分进行功能声称,其功能声称用语应选择《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规定的功能声称标准用语。
强制标示内容一般要求新标准规定,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标示内容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相应条款的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解读
GB 7718-2011
基本要求
• 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 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 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 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食品名称:椒盐花生米 配料:花生米、食用盐、 谷茴香、食用添加 剂(糖精钠) ...... 休闲花生米——促生长 缓衰老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第三十条 禁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 (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预包装食品, 以及未按规定标识的散装食品 (十五)伪造、变造证明、标签、标识、说明书、检验报告、检疫证 明等
相关资料
• DB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GB7718-2011 问答(修订版) • DB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 通则 • GB28050-2011 问答(修订版) •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 •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13) •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及卫生 部问答 • 《卫生部关于预包装饮料酒生产日期标注问题的复函》 • 《卫生部办公厅预包装饮料酒表标签标识有关问题的复函》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解析
GB 7718-2011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关系
GB 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本标准执行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解读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解读一、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目的和依据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
做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需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卫生部组织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
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充分考虑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实施情况,细化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标签的具体要求,增强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关系《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和特殊规定。
三、标准修订的主要过程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承担标准修订任务。
标准起草组多次组织专家研究,召开研讨会和专家咨询会,充分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
本标准通过卫生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700余条反馈意见和修改建议。
标准起草组逐一分析反馈意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理,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
本标准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审查通过,于2011年4月20日公布,自2012年4月20日正式施行。
四、标准修订完善的主要内容(一)修改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两类预包装食品:一是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不适用于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和食品储运包装的标识。
(二)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标准修改了“预包装食品”和“生产日期”的定义,增加了“规格”定义和“规格”标示方式。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是指商业化包装的食品上所附带的一种标签,包含了关于食品的基本信息、成分、营养价值以及其他重要信息。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存在有助于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食品安全。
下面是一些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1. 食品名称:标明食品的共同名称或者通用名称,确保消费者能够明确识别该食品。
2. 成分表:列出食品的成分,按照重量或者容量的大小顺序排列,消费者可以根据成分表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食品。
3. 净含量:标明食品的净含量,例如毫升、克、千克等,确保消费者可以明确该食品的大小。
4. 生产商信息:包含食品的生产商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可以及时联系到生产商。
5.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消费者可以明确该食品的使用期限。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营养成分:1. 热量:标明食品的热量含量,以千焦或千卡为单位,帮助消费者控制摄入能量。
2. 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含量:标明食品中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的含量,以克为单位,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价值。
3. 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标明食品中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含量,以百分比形式表示建议摄入量的百分比,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的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
三、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注意事项:1. 保存方法:标明食品的适当保存方法,以及避免破坏食品质量的因素。
2. 食品添加剂:标明食品中是否含有添加剂,以及添加剂的种类和用途。
3. 运输和配送条件:标明食品适宜的运输和配送条件,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污染或损坏。
4. 预警信息:标明食品中可能存在的过敏原成分,以及食品可能对某些人群产生不良反应的情况。
通过以上相关内容,消费者能够从预包装食品标签中获取到食品的基本信息、成分、营养价值以及其他重要信息。
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在选择食品时做出明智的决策。
同时,预包装食品标签也提醒生产商和经销商遵守相关的食品标签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7718标准解读
7718标准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标准。
它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基本内容、格式和标识要求,适用于提供给消费者的所有预包装食品。
首先,7719标准明确指出,食品名称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当通过预包装食品名称本身能够获得产品的配料信息及其真实属性,却不会使消费者误解时,可以不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真实属性的专供名称。
其次,7718标准强调食品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此外,7718标准还对食品标签上的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标识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例如,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清晰、醒目、持久,易于消费者识别。
总的来说,7718标准是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重要标准。
它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签真实、准确、易于理解,为消费者提供明确的产品信息,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解读
营养素参考值(NRV)标示要求
NRV计算方法
NRV是根据人体每日所需摄入的营养素种类和数量制定的参考值,计算方法考虑了年龄、性别、身体活动水平等 因素。
NRV标示位置
NRV应在食品标签的显著位置以“营养素参考值(NRV)”作为标题,并列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 、钠等营养成分的NRV百分比。
VS
豁免和简化
对于一些低风险过敏原,如非过敏原或极 少数人可能过敏的物质,标签上可以豁免 标注。对于一些难以避免的过敏原,如加 工过程中使用的防腐剂、色素等,可以简 化标注。
过敏原豁免和简化
豁免标注
对于一些天然存在于食品中的低风险过敏原 ,如香草提取物、天然色素等,可以豁免标 注。
简化标注
对于一些难以避免的过敏原,如加工过程中 使用的防腐剂、色素等,可以简化标注,但 应清晰标注过敏原名称,并注明“可能含有 ”或其他类似字样。
08
实施与监督
实施时间与要求
实施时间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 作日内实施。
实施要求
预包装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应按照通则规定 ,在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标明相关信息,确
保消费者能够准确获取食品信息。
监督与处罚规定
监督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预 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执行。
标签清晰度和可读性要求
01
02
03
字体大小
需按照标准要求选择合适 的字体大小,确保标签清 晰易读。
颜色搭配
需注意颜色搭配,避免使 用过于刺眼或难以辨认的 颜色。
标签布局
需保证标签布局合理,避 免出现遮挡、重叠等情况 。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解读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与现行版本内容进行比较,就其主要变化、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解读如下:
1、明确了生产日期的定义,由原来的“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变为“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避免了企业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产生歧义。
2、对标签的基本要求做了增补,中食安信总结主要变化包括:
①明确了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食品或食品中的某成分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作用。
②在条款中明确了同时使用外文和繁体字时,强制性标示内容应与规范汉字含义一致。
③由于强制标示内容的增加,要求预包装食品的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40cm2时,强制标示的内容字符高度为“不得小于2.0 mm”。
3、增加了属性名称的定义,即“能反映食品本身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固有特性的专用名称。
属性名称包括对配料特性、工艺特点、食品类别等一种或多种食品专属特征的描述”。
4、明确提出需要展开标示的复合配料应是“直接加入食品中的”。
中食安信认为这意味着复合配料中的复合配料有望不需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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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析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全面解析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1 营养标签的基本概念和标准简介(一)营养标签的基本概念1.营养标签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营养素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防、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其中蛋白质、脂防,碳水化合物和钠为核心营养素。
3.营养成分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
各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GB/Z 21922-2008《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4.营养成分表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5.营养素参考值(NRV)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6.营养声称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
营养声称包括含量称和比较声称。
含量声称是指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比较声称是指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增加”或“减少”等。
7.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8.食部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去除其中不可食用的部分后的剩余部分。
食品含有皮、骨、籽等非可食部分的,如罐装的排骨、鱼、袋装带壳坚果等,应首先计算可食都(计算公式如下),再标示可食部中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
可食部=(总重量一废弃量)/总重量x100%(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准简介食品营养标签属于食品标签的一部分,按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定义,营养标签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特性的一种描述,包括营养成分标识和营养补充信息。
我国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解读、讲解、宣讲PPT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和“非直 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的
2.7 主要展示版面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 察到的版面。
基本要求
3.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 规定。
例:1)GB19855月饼,标准规定标出类别名称:广式莲 蓉月饼(蓉沙类),配料表:需标出莲蓉在馅料中的添加 量
2)LS/T3213挂面,规定标出食用方法 3)酿造酱油:氨氮、用途(烹调/佐餐),工艺(高盐 稀态/低盐固态) 4)酒类:GB2757、GB2758要求强制标示“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 3.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 识读。
●强制标示内容既有中文又有字母字符时: 中文字高应大于等于1.8mm,kg、mL等 单位或其他强制标示字符应按其中的大写 字母或“k、f、l”等小写字母判断是否大于 等于1.8mm。
3.11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 地识内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 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 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 有强制标示内容。
1)所用外文字号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字号。
2)对于本标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食品 安全标准要求的强制标识内容,中文、外 文应有对应的关系。
3.9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 面面积大于35c㎡时(最大表面面积计 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 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按附录A”规定。
2.5 保质期 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
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 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2.6 规格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
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准则
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准则简介GB7718-2021是中国国家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准则和要求。
本文档旨在概述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要点。
标签信息根据GB7718-2021标准,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包含以下信息:1. 产品名称:标明食品的通用名称或特定名称。
2.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标明食品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3. 配料表:列出食品中的主要成分和添加剂。
4. 净含量:标明食品的净含量,以适当的单位表示。
5. 保质期:标明食品的最佳食用期限。
6. 储存条件:提供食品的适宜储存条件。
7. 食品添加剂:如果食品中含有添加剂,应标明其名称和用途。
8. 营养成分表:提供食品的主要营养成分含量,如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
9. 使用方法:提供食品的适宜使用方法或烹饪指导。
10. 食品产地:标明食品的产地。
标签要求GB7718-2021还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些重要要求:1. 标签应清晰易读,字体大小适中。
2. 标签应使用标准化的食品名称,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或误导性的描述。
3. 标签上的文字、图案和图像应与食品实际情况相符,不得误导消费者。
4. 标签上的信息应持久不褪色,不易破损。
5. 标签应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食品安全法等。
总结GB7718-2021标准的实施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预包装食品生产者应遵循该标准的准则,确保标签上的信息准确、清晰,不误导消费者。
同时,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监管,确保市场上的食品标签符合相关要求。
以上是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准则的简要概述,详细内容请参阅相关标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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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法》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下的食品标签和规则
中国《食品安全法》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下的食品标签和规则作者:陶鑫谢佳岐来源:《食品安全导刊》2017年第09期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其他一切说明物,是企业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基本载体,是消费者判断和选择食品的最直接依据。
可以说,食品标签是连接食品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重要纽带。
食品标签是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之一,也是取得食品市场准入和食品生产许可的重要标准之一。
我国关于食品标签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其他按照不同食品类别所规定的食品标签法规及国家标准主要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食用食品标签》等。
近几年,我国食品领域法律法规的变动频繁:2011年4月20日,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正式替代了已实施7年的GB 7718-2004。
新标准修改了预包装食品和生产日期的定义,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生产者及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的标示方式;增加了规格的标示方式;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
GB 7718-2011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标示方面提出了更详细、更严格的要求。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设立了专门章节以规定食品标签的相关问题。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明:①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②成分或者配料表;③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④保质期;⑤产品标准代号;⑥贮存条件;⑦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⑧生产许可证编号;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生产经营者要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目前,我国的食品标签法律规定比较全面,但在实际操作和监管上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中国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解读
GB 7718-2011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关系
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 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8050-2011 问答(修订版)
《食品安全法》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13)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 10344-2005)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及卫生部问答 《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证书管理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5〕711号) 》 《卫生部关于预包装饮料酒生产日期标注问题的复函》 《卫生部办公厅预包装饮料酒标签标识有关问题的复函》 《农业部869号公告-1-2007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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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包装食品标签 法规解读
Content
Part 1: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解读
规范食品标签的意义
食品标签法规体系
食品安全法规定
《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料的原始配料。
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
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加入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2760的代入原则,
且不在终产品起工艺作用,不需要标示。若复合配料中的添加剂在终产品中 起工艺作用,则应该标示。
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准则
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准则一、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规范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我国制定了GB7718-2021《预包装食品标签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预包装食品,旨在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监管部门提供统一的标签标识要求。
二、基本要求2.1 标签面积预包装食品的标签面积应不小于产品包装表面总面积的5%。
2.2 标签位置标签应位于产品包装的显著位置,便于消费者查看。
2.3 标签内容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产品名称;2. 规格型号;3. 生产日期/保质期;4. 生产者名称及地址;5. 成分表;6. 营养标签;7.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8.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
三、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的主要成分或特性。
四、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应包括产品重量、容量、数量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基本属性。
五、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以清晰、明显的方式标示,以便消费者判断产品的新鲜程度。
六、生产者名称及地址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标明生产企业的全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七、成分表成分表应列出产品中所有原料和添加剂,按照重量或体积比例排序。
八、营养标签营养标签应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营养成分的含量。
九、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应标明在产品包装的显著位置。
十、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有其他要求的信息,如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等,应予以标示。
十一、附录本标准附录中给出了营养成分表的示例、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及编码等实用信息,供企业和监管部门参考。
十二、实施日期本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取代原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十三、解释权本标准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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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 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是食品生产企业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的重要途径,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依据。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内容和格式,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标准。
本文将就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食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
一、标签内容要求。
1.产品名称,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产品名称,名称应准确、清晰,与实际产品相符合。
2.成分表,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成分表,包括各种原料的名称、含量、添加剂的种类和用量等信息。
3.保质期,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保质期,保质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标注保存条件。
4.生产日期和批号,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批号,以便追溯产品的生产情况。
5.贮存条件,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贮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等要求,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6.食用方法,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食用方法,包括烹饪方法、食用数量等信息。
7.生产企业信息,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消费者进行投诉和咨询。
二、标签格式要求。
1.字体和字号,标签上的文字应清晰可辨,字体应统一、字号应适中,以便消费者阅读和理解。
2.语言要求,标签上的文字应使用国家规定的官方语言,不得使用迷惑性、虚假或夸大的用语。
3.版面设计,标签的版面设计应简洁明了,内容排版合理,不得出现混乱、模糊或遮挡的情况。
4.标识和标志,标签上应包含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识和生产许可证号,以保证产品的合法合规。
5.颜色和图案,标签的颜色和图案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颜色和图案。
三、标签标准的重要性。
预包装食品标签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推动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合格的标签标准可以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促进消费者健康消费,保障食品安全。
同时,标签标准的执行也可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促进食品质量的提升,推动食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对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的法律法规和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探讨
128 I FOOD INDUSTRY I对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的法律法规和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探讨文 蒋思平 黄彩云 廖爱霞 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识包括专利权的类别和专利号。
专利权的类别包括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和中国外观设计专利。
对于依照专利方法做成的产品,使用专利标识时,生产商应同时用中文标明这个产品是依照专利方法获得的产品。
假如专利还在申请中未被授权,还应标明“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字样。
关于专利的具体标注方式可参考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里面的案例非常详尽。
2.5《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六条中(五)规定,模仿其他生物的器官、个体、组织等外形的食品,要在食品名称前加上“人造”“素”或“仿”等字样,同时标注真实属性名称。
例如,大豆蛋白制品做成鸡的形状,产品名称可标示为素鸡,并在同一版面邻近位置醒目标示真实属性名称“大豆蛋白制品”。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八条中(四)规定“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
”分装也是生产行为的一种。
分装食品要关注需标注“分装”二字。
同时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已完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如未来实施后,也需重点关注。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十二条,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必须包装且应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
2.7有机产品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1.引言预包装食品标签是生产者向消费者传递信息的重要载体。
GB 7718-2011是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符合的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其中3.1规定“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但具体要符合哪些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并没有列明,这给生产者设计标签和检测机构检验标签带来一定的难度。
本文汇总了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列举了预包装食品标签关于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要求容易被忽视的问题,以期能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制作和检验有所帮助,避免出现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常见问题解答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常见问题解答1.预包装食品如何判断?答: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是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按照该定义,预包装食品应当同时具有两个根本特征,一是“在一定量限范围内”“预先定量”;二是“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
如对于简易包装荼叶,根据产品销售实际情况判断,该产品已经预先包装完好,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则应按预包装食品管理。
仅靠是否存在包装不能判断一件食品是否为预包装食品。
不同于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在销售场所通常会有现场计量过程。
这两类食品通常有保护性包装,目的是避免或减少在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被污染的可能。
散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以“计量”、“称重”等字样在包装上明确销售方式,同时也鼓励散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尽可能将商品信息在标签上进行标示根据GB 7718-2011中3.11已描述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者透过外包装能识别内包装的相关标示内容,仅靠包装封口与否也不能判断一件食品是否预包装食品。
2.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包装和储运包装如何区别?答: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中的“消费者”是指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界定的范畴。
“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是指生产者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的预包装食品,包括下游生产者和经营者,也包括生产者提供给餐饮业作为原料使用的预包装食品。
储运包装只是便于生产者和销售者贮存、搬运用途的包装。
储藏运输过程中以提供保护和方便搬运为目的的食品包装是储运包装。
包装物可以提供保护商品、提供方便、传递信息、帮助识别等功能,但某包装物的具体功能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关于食品名称3.真实属性名称如何理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食品名称,但不是必须标示其食品分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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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误导性 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不得以字号 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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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基本要求
不应标注或暗示预防、治疗疾病的作用,非保 健品不得标示或暗示保健作用
食品和包装物不得分离
应使用规范汉字,且汉字大小≥其他文字(商 标除外)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贮存条件 产品标准代号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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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标示的内容(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
食品名称 净含量和规格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贮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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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示的内容
批号
食用方法
致敏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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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称
标注位置:醒目位置 标注原则
优先选择标准已有的名称 选用名称应真实易懂,不产生误解和混淆 名称参考标准举例:
食品名称
为不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 、物理状态或制作方法,可以食品名称前或 食品名称后附加相应的词或短语,如干燥的 、浓缩的、复原的、油炸的、粉末的。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六条(五) 以动植物 为原料,模拟其他生物的个体、器官、组织 等特征的食品,应在名称前冠以“人造”、
“仿”或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素”字样,并标注反应真实属
质量
Q < 1000 g Q ≥ 1000 g
克(g) 千克(kg)
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
净含量(Q)的范围 Q ≤ 50 mL; Q ≤ 50g 50 mL < Q ≤ 200 mL; 50 g <Q ≤ 200g 200 mL < Q ≤ 1L; 200 g < Q ≤ l kg Q> l kg; Q>1 L 字符的最小高度mm 2 3
色剂(柠檬黄)),葡萄糖浆,乳化剂(丙二醇脂肪酸酯),增稠
剂(卡拉胶,瓜尔胶),着色剂(胭脂树橙),麦芽糊精,食用香 料。
23
食品添加剂标注形式
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全部标示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国际编码 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植物油,巧克力(可可液块,白砂 糖,可可脂,乳化剂( 322,476),食用香精,着色剂(102)),
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含量较低或 无时,需标示其在成品中的含量
名称中提及某种配料或成分而未在标签上特 别强调,不需标示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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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的演化
28
净含量
格式:“净含量”(中文)+ 数字 + 法定计量单位 位置:与食品名称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
单位
液态食品 体积:升( L )( l )、毫升( mL )( ml )
7
食品标签标注要点详解
8
覆盖范围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
不适用于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 、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9
食品标签基本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广告法、商标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 GB 19855、GB 7099等对食品标签的特殊规定
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辨认 科学、易懂、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 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常温(或冷冻,或冷藏,或避光,或阴凉干燥处)保存; ×× - ×× ℃保存; 请置于阴凉干燥处; 常温保存,开封后需冷藏; 温度:≤××℃,湿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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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准号与生产许可证编号
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 址、网址除外)
繁体字是否为规范汉字?是否可以使用繁体字?什 么情况下可以使用?
11
食品标签基本要求
包装最大表面积>35cm2 ,强制标示内容文字高度≥1.8mm 同一销售单元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 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分别标注
4
6
30
它们哪儿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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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液两相食品净含量的标示
固液两相食品,且固相物质为主要食品配料:
净含量+沥干物(固形物)的质量或质量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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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同一预包装内如果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大包装在标示净含量的同 时还应标示规格。
标示方式:由单件预包装食品净含量与件数组成,或只标示件数,可
不标示“规格”二字
加入量<25%且符合国标/行标/地标除外
食品添加剂应标示其在GB 2760中的通用名称
制造或加工过程中的加入的水
加工过程已挥发的水或其他挥发性配料无需标示
可食用包装物(如糯米纸)应标示原始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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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标注形式
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全部标示
食品添加剂具体名称 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植物油,巧克力(可可液块,白砂
性的专用名称
这真的是牛板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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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个的名称是正确的?
蚕豆
油炸型炒货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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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料表
基本原则:真实标注所有配料 引导语:
配料、配料表 发酵产品使用“原料”、“原料与 辅料”(如酒、酱油、食醋等)
标注顺序:递减顺序,加入量≤2%的配 料顺序不限
加工助剂无需标示
20
配料表
复合配料需标示原始配料
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方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 位。
生产日期见底盖、见封口、见瓶盖…
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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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与保质期
当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 时,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计算。
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日期应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外
葡萄糖浆,乳化剂(477),增稠剂(407,412),着色剂(160b),
麦芽糊精,食用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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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标注形式
食品添加剂一并标示
食品添加剂具体名称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国际编码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具体名称
例如: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具体名称 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植物油,巧克力(可可液块,白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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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包装食品标签 法规解读
Hotline:400-6788-333
Content
Part 1 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解读 Part 2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法规解读
Part 3 Q&A
Part 1: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解读
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通过外包装物能清晰识别内包装物上所有强制 或部分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内容;否则外包装 物上应标示所有强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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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标示的内容(直接提供给消费者)
基本标示内容
食品名称 配料表 净含量和规格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其他标示内容
辐照食品 转基因食品 质量(品质)等级 营养标签
糖,可可脂,乳化剂( 磷脂,聚甘油蓖麻醇酯),食用香精,着 色剂(柠黄)),葡萄糖浆,食品添加剂(乳化剂(丙二醇脂肪酸
酯),增稠剂(卡拉胶,瓜尔胶),着色剂(胭脂树橙)),麦芽
糊精,食用香料。
25
部分配料的标示方式
配料 各种植物油或精炼植物油, 不包括橄榄油 各种淀粉, 不包括化学改性淀粉 标示方式 “植物油”或“精炼植物油”;如经过氢化处理, 应标示为“氢化”或“部分氢化” “淀粉”
质量:克( g )、千克( kg )
固态食品 半固态或 黏性食品 质量:克( g )、千克( kg ) 质量:克( g )、千克( kg ) 体积:升( L )( l )、毫升( mL )( 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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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含量单位标示方式与字符高度
净含量计量单位的标示方式
计量方式 体积 净含量(Q)的范围 Q < 1000 mL Q ≥ 1000 mL 计量单位 毫升(mL) (ml) 升(L ) (l)
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
也可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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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的形式
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日期。如 2004 01 15(用间隔字符分开); 20040115(不用分隔符);2004-01-15(用连字符分隔);2004年1月
15日。年代号一般应标示4位数字;难以标示4位数字的小包装食品
糖,可可脂,磷脂,聚甘油蓖麻醇酯,食用香精,柠檬黄),葡萄 糖浆,丙二醇脂肪酸酯,卡拉胶,瓜尔胶,胭脂树橙,麦芽糊精,
食用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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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标注形式
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全部标示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具体名称 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植物油,巧克力(可可液块,白砂 糖,可可脂,乳化剂( 磷脂,聚甘油蓖麻醇酯),食用香精,着
,可以标示2位数字。
不按年、月、日顺序标示时,应注明日期标示顺序 2010年3月20日; 2010 03 20 ; 2010/03/20 ; 20100320 20 日 3 月 2010 年 3 月 20 日 2010 年 (月/日/年) 03/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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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期的形式
5
规范食品标签的意义
真实标注食品信息,正确引导消费者
维护消费者对产品风险的知情权
避免虚假宣传,有利于市场的正当竞争
6
食品标签法规体系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法规层面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标签法规体系 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标准层面 GB 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