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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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等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

民办高等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
17.教师队伍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教高厅〔2011〕2号)
1.生师比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明确的限制招生指标。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数的比例符合国家规定
普通本科学校的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学条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标造成重大事故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拨款与学费收入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之和的比例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达到教高厅201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规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学校未经许可在学校未经许可育促进法审批机关核准的办办学地址经审批机关核准在审批机关核在审批机关核准的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学地点以外的场所准的办学场所内办学未擅自设立分支机办学地点以外的场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办学或对外出租校所办学造成重大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舍影响学校安全稳事故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定和教育教学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学校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内容完备规范法人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经审批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设置依据指标观测点建议一般关注情形建议重点关注情形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均在有效期内。
2.学校办学实际情况与办学许可证信息一致。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与改革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与改革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与改革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正文:----------------------------------------------------------------------------------------------------------------------------------------------------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与改革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各普通高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实施高教强省战略,推进以学分制改革为基础的教学管理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科学院开展我省普通高校学分制管理与改革情况专题调研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研目的通过调研,全面了解我省高校学分制改革的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典型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深化改革的制约因素,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管理改革,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体系奠定工作基础。

二、调研范围和对象本次调研范围为全省普通高校。

调研对象分别为教务处、学生处、注册中心等职能部门,各高校下设二级学院(部、系)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等。

三、调研方式及样本此次调研采取在线分类填写《吉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管理与改革情况调研问卷》,分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学院两类填写的方式进行。

调研组对两类《调研问卷》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调研报告,作为省教育厅制定政策文件的参考和依据。

1.高校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调研。

每校不少于8人。

2.高校二级学院(系、部)教学主管负责人调研。

每校不少于20人,并适当兼顾院系间学科分布情况。

四、工作要求1.各高校高度重视,由教务处负责牵头,尽可能集中统一组织调研问卷填写工作,切忌弄虚作假,应付了事,努力提高调研工作质量。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公主岭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吉林省教育厅2014年4月22日附件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加强师德建设,治理和纠正教育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以下简称教育“三乱”)等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 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以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和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学行为为重点,坚决治理和纠正教育“三乱”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净化育人环境,积极构建教育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努力为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适用范围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含中直学校)和在职教师。

三、主要任务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学校教学、招生、收费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执行《吉林省教育厅重申六条严禁》规定,切实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规范办学、规范收费、规范从教。

吉林省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情况研究

吉林省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情况研究

第11期2019年11月现代教育科学ModernEducationScienceNo 11Nov 2019[收稿日期]2019-09-20[作者简介]王岚(1985-)ꎬ女ꎬ吉林舒兰人ꎬ硕士ꎬ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助理研究员ꎻ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论ꎮ黄帅(1985-)ꎬ女ꎬ吉林公主岭人ꎬ硕士ꎬ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ꎻ研究方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ꎮ吉林省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情况研究王㊀岚1ꎬ黄㊀帅2(1吉林省教育科学院ꎬ吉林长春130000ꎻ2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ꎬ吉林长春130000)㊀㊀[摘㊀要]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厅字[2019]20号)ꎬ意见明确指出了专门学校建设的总体要求㊁设置情况以及管理方面相关问题ꎮ意见的颁布为制订符合我省实际的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ꎮ本文通过调研ꎬ简单梳理了我省两所专门学校的主要做法ꎬ并从9个方面总结目前存在的困难及问题ꎬ最后从6个方面提出改进我省专门学校建设的意见及建议ꎮ㊀㊀[关键词]专门学校ꎻ学校建设ꎻ专门教育㊀㊀[中图分类号]G640㊀[文献标识码]A㊀[文章编号]1005-5843(2019)11-0019-05㊀㊀[DOI]10 13980/j cnki xdjykx 2019 11 00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厅字[2019]20号)精神ꎬ为深入了解我省专门学校的建设情况㊁教育教学管理现状㊁存在问题和面临的主要困难等方面问题ꎬ为制订我省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ꎬ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合省教育科学院开展专项调研ꎮ目前我省共有两所专门学校ꎬ分别为长春市晨光学校和吉林市第五十八中学ꎮ为深入了解两所学校的实际情况ꎬ调研组对其进行了实地调研ꎮ调研过程中对长春市㊁吉林市教育局主管局长ꎬ基础教育处㊁职业教育处㊁教师工作处㊁政策法规处㊁督导办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中职学校校长㊁教学副校长进行了访谈ꎻ与长春市晨光学校㊁吉林市第五十八中学校长㊁教务主任㊁教师代表进行座谈ꎮ调研情况总结如下:㊀㊀一㊁主要做法经过多年的发展ꎬ我省在专门学校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ꎬ现简单介绍如下:(一)弘扬传统武术精神ꎬ打造品牌特色学校曾任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院长的高小军说过: 在学校开展武术教育ꎬ是一件功在当代㊁利在千秋的大事ꎬ是强国强校的重要举措ꎬ不仅有利于增强学生体质ꎬ还是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与精神ꎬ促进学生对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有效实施途径ꎮ 我省两所专门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都以武术为依托ꎬ弘扬民族文化ꎬ增强学生体质ꎮ值得一提的是ꎬ吉林市第五十八中学以武术教学为依托ꎬ构建了适合学校发展的课程体系ꎬ组建了师资队伍以及设置了武术培训基地ꎬ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ꎬ也收获了良好的社会影响ꎮ学校尝试兴办武术特色课程以来ꎬ依托于本校学生ꎬ共计培养出武术特长生200余人ꎬ先后有300余名学生参加了武术普及教育培养ꎮ学校被评为吉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㊁吉林省校园武术特色校㊁吉林省段位制工作先进单位㊁吉林省先进武术馆校 吉林省青少年武术培训基地ꎮ吉林市电视台㊁吉林市教育电视台㊁«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吉林人才报»等新闻媒体都多次报道了学校武术特长教育的办学成果ꎮ(二)关注心理健康教育ꎬ打造充满人文关怀的精神家园心理健康教育是专门学校对学生进行矫治的重点项目ꎬ我省专门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尤其关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ꎮ吉林市第五十八中学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ꎬ形成了具有学校特色的工作局面和亮点ꎮ学校先后制定了«心理教师工作制度»«心理教师工作守则»«心理教师从业道德规范»«心理咨询基本原则»«学生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ꎬ不断促进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发展ꎮ学校于2013年建成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ꎬ配有 来访接待室 个体咨询室 团体辅导室 心理宣泄室沙盘游戏室 心理测量室 书画室 心理剧展示舞台 心理教室 等9个功能室ꎬ总面积约300平方米ꎮ学校配备两位专职心理教师ꎬ现有设施㊁设备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ꎮ除校内服务咨询外ꎬ学校还积极服务社会ꎮ如2014年学校正式成为吉林市妇联的家庭教育实践基地ꎬ为龙潭区妇女干部作心理讲座ꎬ并不定期为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讲座ꎮ(三)送教上门ꎬ保障义务教育 一个都不能少 的目标教育是国家之根本ꎬ民族之未来ꎮ而专门教育则反映了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ꎬ是一个国家政治㊁经济㊁教育㊁科技㊁社会保障㊁福利等水平的窗口ꎮ专门教育已然成为了当今教育中的一个侧重点ꎮ为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ꎬ长春市晨光学校开展了为吉林省未管所未成年犯提供教育教学服务的工作ꎬ旨在帮助未管所服刑的未成年人员完成九年义务教育ꎬ使未成年人 不因违法犯罪而辍学 ꎬ这既是民生工程ꎬ也是专门教育工作ꎮ2017年5月ꎬ吉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与长春市晨光学校联合办学ꎬ暨 长春市晨光学校亚泰分校 经由长春市教育局批准予以成立ꎮ分校共聘请11名专职教师ꎮ自2017年5月起至今ꎬ教育学员人次累计达257人ꎬ其中因年满转监47人ꎬ出监88人ꎬ发放教育结业证书119人ꎮ依据 特色教育 进行学员转化收效明显ꎬ从刚入课堂的厌烦情绪作怪㊁宁愿劳动不愿进课堂转变成盼望上课并积极参与课堂教育ꎬ各学科平均及格率由最初的20%上升为80%ꎮ(四)建立法制教育基地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开展法制教育ꎬ增强儿童法制观念是全社会普法懂法的基础ꎮ为了让法律走进校园ꎬ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治意识ꎬ自觉遵纪守法ꎬ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ꎬ做一个知法㊁守法的合格学生ꎮ长春市晨光学校依托未管所的送教服务工作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ꎬ其目的不仅仅是对校园内的学生进行法制教育ꎬ而是要把法制教育辐射到社会ꎮ学校制定了法制送课实施计划ꎬ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普法要求ꎬ用活生生的实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ꎮ学校教职工深入学习了法律知识ꎬ结合学员案例和犯罪诱因进行剖析ꎬ进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研究ꎮ同时对有需求的小学㊁中学㊁高中㊁职业院校㊁社区进行法制送课宣讲ꎬ从2018年12月至今已完成法制送课10余场ꎬ2019年上半年送课一场ꎬ接受法制教育达到3420人次ꎮ(五)立足于学生转化工作ꎬ强化教育矫治作用专门学校最主要的教育工作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矫治ꎮ专门学校学生教育矫治及转化工作的好坏是专门学校教育工作成败的关键ꎮ长春市晨光学校以养成教育为抓手ꎬ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ꎬ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ꎬ针对特殊学生的特点ꎬ提出 五育人 工程ꎬ即:制度育人㊁活动育人㊁法制育人㊁文化育人㊁行为育人ꎮ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㊁行为规范和礼仪常规教育ꎬ坚持突出重点ꎬ注重时效性地开展德育工作ꎻ围绕校园文化建设ꎬ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ꎬ并在活动育人中开展 五感恩 教育ꎬ即感恩党㊁感恩祖国㊁感恩社会㊁感恩师长㊁感恩亲朋ꎮ使学生学会做人㊁学会求知㊁学会生活㊁学会劳动㊁学会审美ꎬ努力培养举止文明㊁日常礼仪㊁品德优良㊁心里健康且富有创新精神的积极乐观的人ꎮ㊀㊀二、存在的困难及原因分析(一)政策法规保障缺失调研发现ꎬ目前我国关于专门学校教育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义务教育法»中ꎬ关于专门学校教育的法律内容可操作性较差ꎬ多为原则性规定ꎮ现行的针对专门教育的法律依据主要是1987年7月国家教育委员会㊁公安部㊁共青团中央联合颁布的«关于办好工读学校的几点意见»ꎬ虽然该意见对工读学校性质㊁办学指导思想ꎬ教学工作等方面有所规定ꎬ但由于«意见»颁布时间过长ꎬ已不能适应专门学校建设的实际情况ꎮ(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调研发现ꎬ两所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非常薄弱ꎮ如长春市晨光学校仅有一栋4层楼作为教学楼及学生宿舍ꎬ一栋平房作为食堂ꎬ两栋临时建筑为学生实训间ꎮ由于学校目前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ꎬ两栋实训间为违章建筑ꎬ随时有被拆除的可能ꎮ学校目前有寝室10间ꎬ最多能容纳120人ꎬ现有在校生107人ꎬ已接近最大容纳数ꎮ受寝室数量及条件限制ꎬ晨光学校目前只能招收男生ꎮ吉林市第五十八中学共有两栋楼ꎬ其中教室10间ꎬ学生寝室28间ꎬ另有实训间㊁功能教室等ꎬ外加一栋平房为食堂ꎮ受条件限制ꎬ学生所有活动场所包括寝室㊁教室㊁功能教室㊁实训间以及教师办公室只能混杂在一起ꎬ给学校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ꎮ目前在校生127人ꎬ现有实训间及设备仅能满足当前在校生使用ꎮ(三)课程设置及学生评价不适应学校实际调研发现ꎬ专门学校的课程设置及学生评价不适应学校的实际发展情况ꎮ目前两所学校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课程标准ꎬ开设与普通学校相同的课程ꎬ但由于学生素质及学习能力等问题ꎬ在文化知识的学习上明显感觉吃力ꎮ而专门学校学生应开设的思想道德教育㊁法制教育㊁心理健康教育及职业技术教育课程受教师及条件限制ꎬ目前无法开展ꎮ如长春市晨光学校目前有一间心理咨询室ꎬ兼职心理健康教师2名ꎬ教师均取得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ꎬ但多年未进修学习ꎬ无法满足学生心理矫治的需求ꎮ吉林市第五十八中学自2001年市公安局将驻校的专职法制副校长撤走以后一直聘任片区民警作为兼职法制副校长ꎬ但兼职法制副校长流动性很强ꎬ对学校及学生状况的了解不够具体和全面ꎬ不利于各项教学活动的开展ꎮ在学生评价方面ꎬ针对普通学生的评价方式不适用于专门学校的学生ꎮ专门学校学生存在行为和心理偏差等问题ꎬ所以在评价时应更多关注过程性评价㊁心理矫治效果等方面问题ꎮ(四)公用经费严重不足调研发现ꎬ我省两所专门学校都存在公用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ꎮ目前专门学校的生均经费按照特殊学校每生每年6000元给付ꎬ是普通学校的3倍ꎬ碍于专门学校实际发展的特殊情况ꎬ60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无法满足学校日常开销和发展需求ꎮ首先ꎬ专门学校学生数量少于普通义务教育学校ꎬ因此经费总数基数小ꎮ其次ꎬ专门学校学生分为义务教育学生和职业教育学生ꎬ职教生生均经费为每年2000元ꎬ两者差距较大ꎮ再次ꎬ专门学校为全封闭式的寄宿制学校ꎬ教师看班㊁食堂管理㊁后勤维修保洁及日常水电费开支高于普通学校ꎮ同时ꎬ专门学校职教生进行职业技能教育需要配备相应的车床㊁焊接㊁计算机以及烹饪工具ꎬ这部分工具的采购需要大量经费ꎮ最后ꎬ晨光学校到未管所送教的各项经费开支包括教师工资㊁办公经费㊁教材费等需要从本部生均经费中支出ꎮ(五)师资建设存在问题调研发现我省两所专门学校在师资建设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教师数量不足ꎬ结构性缺编严重ꎮ我省专门学校长春市晨光学校教师编制44人ꎬ目前在编42人ꎬ在岗30人ꎮ吉林市第五十八中学教师编制76人ꎬ在编69人ꎬ在岗63人ꎮ可见ꎬ两所学校在岗教师数明显不足ꎮ由于专门学校需要进行职业教育以及对严重不良行为进行矫治ꎬ心理学㊁法制教育以及职业技能的教师数量严重不足ꎮ另外体育㊁音乐㊁美术等小学科教师较为缺乏ꎮ目前学校教师大多身兼数职ꎬ多学科教学ꎬ工作压力较大ꎮ二是教师工作负担过重ꎬ心理问题凸显ꎮ正如前面所说ꎬ教师大多身兼数职ꎬ另外长春市晨光学校没有专门的管理教师ꎬ所有后勤管理以及课后辅导㊁夜晚值宿都是这些教师ꎬ因此教师工作压力极大ꎮ由于学生基础水平及学习能力较差ꎬ教师在常规教学活动中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ꎮ学生个体差异较大ꎬ需要教师一人一案ꎬ独立教学ꎬ导致教师要付出更多的辛苦ꎮ另外教师还需要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矫治ꎬ额外加重教师的工作负担ꎮ长期与这类特殊学生接触ꎬ教师容易产生负面情绪ꎮ总体来看ꎬ专门学校教师多存在工作强大度㊁工作时间长㊁工作负担重及心理压力大等问题ꎮ三是教师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ꎮ专门学校教师工作负担繁重ꎬ不仅身兼数职ꎬ且工作时间远远超出普通学校教师的8小时工作制ꎬ而超出工作的时间没有任何补助ꎮ对于在学校值宿的教师ꎬ学校会给于一定的补助ꎬ但这部分补助与教师的工作量不成正比ꎮ另外吉林市第五十八中学教师只享受15%的特教津贴ꎮ访谈中了解到ꎬ碍于目前学校名称中没有明确的专门学校字样ꎬ暂时享受的15%特教津贴有被取消的可能ꎮ四是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ꎮ调研发现ꎬ我省专门学校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ꎬ主要有3方面原因:(1)专门学校教师多为工作多年的老工读教师ꎬ教龄较长ꎬ对新的教学知识及手段运用情况不理想ꎻ(2)专门学校教师转岗及跨学科教学现象比较普遍ꎬ使得教师专业化问题凸显ꎻ(3)职教生更需要 双师型 教师ꎬ对教师的专业化要求更高ꎮ五是教师培训不足ꎮ调研发现ꎬ针对专门学校教师的培训很少ꎬ参加普通学校师资培训对于专门学校教师来说借鉴意义不大ꎬ因此只能参加职业教育的教师培训ꎬ但这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专业成长非常不利ꎮ(六)社会存在偏见导致学生数量不多近些年专门学校学生数量下降已成为全国专门学校共同面临的问题ꎮ据统计ꎬ全国专门学校学生数量由2014年的9307人降至2016年的7920人ꎮ长春市晨光学校自2002年无学生以后停办直至2015年重启ꎬ始终面临着招生难的困境ꎮ吉林市第五十八中学虽然始终在坚持办学ꎬ但也面临招生困难的难题ꎮ专门学校招生数量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社会及学生家长对专门学校存在偏见ꎮ1999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ꎬ 三自愿 原则取代了强制招生ꎬ即就读学校同意㊁家长同意㊁学生本人同意ꎬ最后由教育部门批准ꎬ方可入学ꎮ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以来ꎬ就读的强制措施被取消ꎬ学生到专门学校就读更多取决于家长对学校的认同ꎮ而社会上的错误导向以及家长对专门学校教育的误解ꎬ导致很多家长不愿将学生送到专门学校ꎮ认为学生被送到专门学校就是 不良少年 问题少年 边缘少年 ꎬ还有些家长害怕孩子在专门学校学习的经历会给孩子的未来烙上不良的痕迹ꎬ宁愿让自己的孩子游荡于社会中ꎬ也不愿将他们送到专门学校学习ꎮ(七) 严重不良行为 学生认定存在问题调研发现对于 严重不良行为 学生认定存在问题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指出 严重不良行为 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ꎬ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1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ꎬ扰乱治安ꎻ2 携带管制刀具ꎬ屡教不改ꎻ3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ꎻ4 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ꎻ5 进行淫乱或者色情㊁卖淫活动ꎻ6 多次偷窃ꎻ7 参与赌博ꎬ屡教不改ꎻ8 吸食㊁注射毒品ꎻ9 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ꎮ而当未成年人出现上述行为后由哪个部门来认定ꎬ公安机关还是教育部门ꎬ如果是教育部门认定ꎬ教育部门是否有执法权限ꎮ在对未成年人进行认定后是否出具出面材料ꎬ是否通知学校及家长ꎮ学生认定后是否有一定的惩戒或强制措施ꎮ(八)多部门协同不足调研发现ꎬ专门学校建设是由教育部门独自在支撑ꎬ政府㊁公安㊁民政㊁政法等其他部门没有对专门学校建设给于更多的关注ꎮ如长春市晨光学校与未管所的合作办学ꎬ所有的支出都由晨光学校承担ꎬ包括教师的劳务费㊁车费㊁办公用品费ꎬ学生的书本费㊁资料费ꎮ这大大增加了学校的经费支出ꎬ而这部分学生没有生均公用经费ꎬ因此只能从学校本部学生的公用经费中支出ꎬ加剧了学校经费的缺口ꎮ(九)缺乏学生转出机制调研发现ꎬ目前专门学校缺乏学生转出机制ꎮ对问题学生进行专门教育只是一种手段而非目的ꎮ不是只要把问题学生集中到一起与其他学生及社会隔离ꎬ他们的人生危险性和对社会的危害就会消失ꎬ就能解决所有问题ꎮ专门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要认识这些学生存在的问题ꎬ并且对其进行矫治和改造ꎬ促使其不再具有社会危害性ꎬ最终能够适应普通教育㊁回归普通教育ꎮ然而目前我省专门教育只是将学生学习年限定位为2 3年ꎬ没有合理的转出机制及转出标准ꎬ这不利于学生的后续成长及发展ꎮ㊀㊀三、改进的对策及建议针对上述出现的问题ꎬ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一)建立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为更好的开展专门学校建设及专门教育工作ꎬ我们应完善专门教育立法工作ꎬ确保专门学校建设有法可依㊁有章可循ꎮ省级政府应出台相应的专门学校管理办法ꎬ适应本省实际的专门学校发展ꎮ我省也应根据实际情况颁布地方性法规ꎬ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协调细化政府㊁公安㊁教育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专门学校建设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ꎬ建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ꎮ2.明确专门学校教育对象ꎬ对 严重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进行认定ꎬ明确认定标准与认定部门ꎮ对长期存在 严重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实施强制手段ꎮ3.完善专门学校建设标准ꎮ其中包括学校教室数量㊁功能教室数量㊁实训间数量及职教器材配备标准等问题ꎮ4.完善专门学校课程体系ꎮ建立符合学生实际的知识课程ꎬ注重学生思想道德教育㊁心理健康教育㊁心理矫治内容㊁法制教育及职业技能教育等课程设置ꎮ5.建立完备的教育评价标准ꎮ有别于普通学校以考试为评价的手段ꎬ建立多元评价体系ꎬ包括学生综合素质评价㊁心理评价㊁职业技能评价等多元评价体系ꎮ6.建立合理的督导评估标准ꎮ7.制订完善的专门学校管理体制ꎮ明确各部门的职权划分ꎬ落实各项经费保障并给予制度保障ꎮ8.明确专门学校生均经费标准ꎬ保障学校教学活动的开展ꎮ9.改善教师待遇ꎬ明确补助㊁津贴发放的依据ꎬ使得各项资金合理㊁合法发放ꎮ(二)加大经费投入充足的经费是专门学校发展的必要条件ꎮ应加大专门学校的资金投入ꎬ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ꎬ改进学校软硬件建设ꎬ配备适应专门学校发展的功能教室及职教实训设备ꎮ(三)健全师资队伍建设好的教育效果离不开优良的教师团队ꎮ特别是专门学校教师ꎬ需要掌握心理学及心理矫治相关内容ꎬ更需要教师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ꎮ因此应从以下几方面健全师资队伍建设ꎮ首先ꎬ需要配备足额教师及专门的管理人员ꎮ我省应按照国家规定配齐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ꎬ特别是心理健康教师㊁法制教师以及各类小学科教师ꎬ减少专门学校教师一人多岗的现象ꎮ其次ꎬ招聘年轻及 双师型 教师ꎮ为专门学校引进更多的新鲜血液ꎬ增加教师的工作热情及工作积极性ꎮ再次ꎬ增加教师工资收入ꎮ政府部门应通过适当的政策倾斜提高教师工资收入ꎬ以优厚的福利待遇吸引更多年轻教师加入专门教育工作ꎮ最后ꎬ有针对性的开展教师培训ꎮ针对专门学校学生特点ꎬ有针对性的开展教师培训ꎬ提高教师专业水平ꎮ(四)建设学科教育中心或基地专门学校是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有效场所ꎮ因此专门学校应该利用自身优势ꎬ建立学科中心或基地ꎬ发挥学科特色ꎬ做到不仅能矫治本校学生ꎬ也能面向本地区更多的学生开展相应服务ꎬ逐步辐射面向社会ꎬ延伸预防和教育矫治ꎮ(五)加大社会宣传应加大对专门学校的宣传ꎬ扩大其社会影响力ꎬ让家长正视孩子的行为及心理偏差ꎬ让越来越多需要帮助的学生进入专门学校学习ꎬ达到更好的教育矫治效果ꎬ真正做到教育 一个都不能少 的最终目标ꎮ(六)建立学生转出机制应建立专门学校学生的转出机制ꎮ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问题ꎬ设定学生评估标准及评估期限ꎬ对学生的问题及矫治程度进行评价ꎬ经评估合格并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ꎬ可转回原学校或其他普通学校继续学习ꎮ(责任编辑:郭彦松)ResearchontheConstructionofSpecializedSchoolsandSpecializedEducationinJilinProvinceWANGLan1ꎬHUANGShuai2(1JilinProvincial?InstituteofEducationꎬChangchunꎬJilin130000ꎬChinaꎻ2JilinCollegeofTransportationTechnologyꎬChangchunꎬJilin130000ꎬChina)Abstract:InMarch2019ꎬtheGeneralOfficeoftheCPCCentralCommitteeandTheGeneralOfficeoftheStateCouncilissued TheOpinionsonStrengtheningtheConstructionofSpecialSchoolsandSpecialEduca ̄tionWork (departmentword[2019]20)ꎬwhichclearlypointedouttheoverallrequirementsꎬSettingsandrelatedmanagementissuesoftheconstructionofspecialschools.Thepromulgationoftheopinionsprovidesthetheoreticalandpracticalbasisforformulatingtheopinionsontheconstructionofspecializedschoolsandtheimplementationofspecializededucationalworkinaccordancewiththeactualsituationofourprovince.Thispaperbrieflysortsoutthemainpracticesoftwospecializedschoolsinourprovincethroughinvestigationꎬsum ̄marizestheexistingdifficultiesandproblemsfromnineaspectsꎬandfinallyputsforwardSuggestionsandSug ̄gestionsonimprovingtheconstructionofspecializedschoolsinourprovincefromsixaspects.Keywords:specializedschoolsꎻschoolconstructionꎻspecialeducation。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24•【字号】吉政办发〔2015〕71号•【施行日期】2015.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7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24日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中乡村包括镇中心区、乡中心区(不含县城和县城所在地镇中心区)和村庄,教师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服务期内特岗教师)。

一、工作目标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渠道得到有效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显著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得到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

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主要举措(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1.继续推进实施“特岗计划”。

坚持以“特岗计划”为主渠道,创新乡村学校教师队伍补充机制,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需求,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师资补充,“十三五”期间计划全省每年补充3000名特岗教师。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制定的吉林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制定的吉林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制定的吉林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8.05•【字号】吉政办发[2005]30号•【施行日期】2005.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制定的吉林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30号)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制定的《吉林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

各县(市、区)政府要站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开展自评自查,推动县域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市州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所属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教育工作作为评价县(市、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

省政府授权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制定印发《吉林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具体组织实施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八月五日吉林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的意见》(吉政发〔2004〕9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通过建立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促进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县域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办好人民群众满意教育。

第三条督导评估的范围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

督导评估的对象是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长春新区教育局、梅河口市教育局,省教育学院: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吉林基础教育质量,现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工作要求(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双减”工作要求,聚焦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对教研工作的要求,构建更加完善的教研工作体系,深化教研工作改革,充分发挥各级教研机构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创新教研工作机制,打造高素质教研队伍,健全科学合理的教研评价机制,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教研水平,推动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服务学校教育教学。

着重在引领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下功夫,加强课程、教材、教学、作业、考试评价等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研究。

——服务教师专业成长。

着重在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书育人能力上下功夫,指导广大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研究、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反思能力。

——服务学生全面发展。

着重在研究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上下功夫,指导学校将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要求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各方面全过程。

——服务教育管理决策。

着重在加强基础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上下功夫,积极参与区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政策的研究、制定等工作。

二、完善工作体系(一)健全教研体系。

进一步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研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教研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应独立设置教研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在相对统一的教育事业单位内独立设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研机构的组织领导,上级教研机构要加强对下级教研机构的业务指导,教研机构要加强与中小学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教师培训、考试评价、电化教育、教育装备等单位的协作,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教研机构为主体、中小学校为基地、相关单位通力协作的教研工作新格局。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审结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审结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审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吉教发[2011]16号【发布部门】吉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1.10.20【实施日期】2011.10.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审结果的通知(吉教发〔2011〕16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各直属学校:为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的精神,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的通知》(吉教法字[2011]2号)。

各地区、各单位共遴选推荐322篇调研报告,涉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诸多方面。

我厅组成专家组,对申报的优秀调研报告进行了严格评审。

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各获奖等次排名不分先后),可登录吉林教育信息网查阅。

附件:全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审结果获奖名单一等奖1.《吉林省2009-2010年特岗计划实施情况调研报告》吉林省教育学院:张德利、赵准胜、戴军、李元昌2.《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研究-基于T县义务教育发展现状的调研》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张旺、郭喜永、丁娟、苏刚3.《吉林省幼儿园教师培训需求调研分析报告》吉林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屈迎辉4.《省属高校现代大学制度(内部层面)构建方案》长春理工大学:邹晓红、李娟、周德春、乔永范5.《吉林省经济落后县域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以长岭县为例》长春理工大学:尚欣、郭庆海、崔蕊、方雯6.《吉林省高等教育投入体制改革调研报告》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省教育厅财务审计处:尹来武、林立华、张大庆、季彬 7.《关于长春市部分高校大学生求职面试情况的调研报告》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毕庆三8.《民生视角下的长春教育问题研究》长春市教育局:王树彬、安军、李大伟、祁亮、王立岩9.《关于长春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情况的报告》长春市教育局:韩丽娟10.《长春市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现状》长春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李丽萍11.《关于“宽城区中小学校内部管理相关情况”的调研报告》长春市宽城区教科所:李娜12.《吉林市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研究》吉林市教育局:钱大波、高伟、刘晓民、李光13.《吉林市教师专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教育学院:张文华、刘文甫、金清玉、赵继红、李秀河、熊斯曼14.《吉林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研报告》吉林市教科所:朱晓东、李成库、朱红15.《蛟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调研报告》蛟河市教育局:孙平、李堂东、解祥先、张传福16.《关于延边朝鲜族学前教育师资需求与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朝鲜族师资培养的调查报告》延边大学师范分院:金永旭、许文权、蔡明花、于洁17.《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调研报告》四平市教育局:赵青山、于天、韩健民18.《四平市学前教育调研报告》四平市教育局:隋凤喜、张旭东、王春梅19.《通化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调研报告》通化市中小学德育办:王兆臣20.《加快建设,加强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集安市教师进修学校:王修萍21.《关于大安市部分乡镇小学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情况的调查报告》白城市教育局:李秀识、毕荣、包云升、刘伟红22.《关于辽源市校园文化建设状况的调研报告》辽源市学校德育办:田广文、王荣、刘禹彤、董晓光23.《辽源市实验中学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发展调研报告》辽源市实验中学:路秀兰、刘兆丰、邱宇、佟静辉24.《关于松原市普通高中优质化特色化建设的调研报告》松原市教育学院:刘艳凤、毕凤祥、苗青25.《关于加强学前教育的建议》白山市教育局:李善平26.《关于小学生道德建设的调研报告》白山市浑江区文教体局:项晶27.《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调研报告》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岳强、赵树宽、于淑兰、李耀松、袁振华、崔亚芬、孙晶华、刘彦军、贲春雨、刘松辉、万家森、马天宇、田雨涛二等奖1.《吉林省农村特级教师情况调查报告》吉林省教育学院:秦磊、吴志群、孟昕颖2.《吉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状调查分析及对策》吉林省教育学院:薛中国3.《教师公平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吉林省教育学院:刘晓峰4.《“国培计划(2011)”-吉林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吉林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宋海英、陈睿、曾欢5.《长春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价》长春理工大学:王一华、李全勇、李博、单欣6.《关于长春理工大学学生语言生活状况的调研》长春理工大学:武晓平、单欣、郭诗盟、孙潇7.《关于提升高校教学质量的调研报告》吉林农业大学:陈光、张越杰、于彦华、徐玲8.《关于吉林省农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情况的调研报告》吉林农业大学:黄海、李有宝、有德欣9.《吉林省长春地区学前教育现状调查与思考》长春师范学院:赵骥民、李文国、赵慧君、杨清溪10.《科学发展人才强校-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调研报告》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马丽娟、孟岩、卢广林、杨海斌11.《长春医专2003年以来依法治校工作调研报告》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张湘富、马继红、顾鸿鹄、詹俊辉12.《吉林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吉林省教育厅高校思政处:刘淑英、王宏阁13.《吉林省高等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状况调研报告》吉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林乐琨、赵新雅14.《长春地区农村小学数学课堂现有教学模式调查分析与改进策略》长春教育学院:王怀民15.《关于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调研报告》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小学部:聂卫芳16.《对长春地区部分农村义务教育现状的分析研究》长春市永春职业学校:卢文卓、赵凤国、陈丽丽17.《长春市农产品加工行业“蓝领”人才需求情况调研报告》长春市农业学校:赵德海18.《关于绿园区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现状的调研报告》长春市绿园区进修学校:王微微19.《区域教育科研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长春市绿园区教科所:史建茹20.《小学生学习习惯现状调查报告》长春市高新第二实验学校:王东娜21.《宽城区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现状调查分析》长春市宽城区教科所:杨杰22.《教育者自身素质及学生教育现状调研报告》长春市第十一高中:丁立新23.《净月开发区初中数学合作学习现状的调研》长春净月开发区教育科研中心:赵明月24.《净月区初中物理教学现状调研报告》长春净月开发区教育科研中心:闫峰25.《关于全市民办幼儿园的调研报告》榆树市教育局高中职教科26.《破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密码-关于吉林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吉林市教育局:杨凤琴、王琳、王晶、罗闯27.《吉林市中小学校园普法与学生法律意识的调研报告》吉林市教育局:郭庆春、钟凯、王桂贤、何刚28.《吉林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吉林市校外教育办公室:宋彬、刘欣29.《幼儿家庭教育问题探究调研报告》吉林市丰满区实验幼儿园:于俊英、葛林岩、刘兆平、高昆30.《蛟河市学校法治工作的调查与研究》蛟河市教育局:孙桂玲、周跃斌31.《延边州双语教学现状调查报告》延边教育科学研究所:金明钟、俞永虎32.《四平市民办教育调研报告》四平市教育局:李丽欣、陈姝、张逸群33.《四平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报告》四平市教育科研所:葛振骞、王兴仁、胡庆东、于明晶34.《民办教育发展调研报告》通化市教育局:杜本成35.《关于通化市直初中“双案导学”课堂教学改革的调研报告》通化市教育局:金明根、赵珊、邵洁莉36.《教育依法行政调研报告》通化市教育局:闫谙、甄雪松、于洋、张鹤37.《教育信息化建设》通化师范学院分院、通化市职业。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29•【字号】吉政办发〔2018〕41号•【施行日期】2018.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4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29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方案近年来,我省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为遏制校外培训机构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其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等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以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落脚点,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会 关 于 修 改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办 教 育 促 进
决 务 法 〉 的
定 年 通 过 和 》 ( 20 1 6
月 1 1
7日

《国
院 关 于 鼓 励 社 会 力 量 兴 办 教 育 促 进 民 办 教 育 健
康 发展 的 若 干意 见》
( 国发

2〇 1
6 〕
破 口 创 新 体 制 机 制 完 善 扶 持 政 策 加 强 规



范管理 ,
提高 办学 质量 ,
支 持 和 规 范 社 会 力 量
兴 办 教 育 促 进 民 办 教 育 持续 健康 发 展 。 ,



基本原 则 。
育人为本
德 育 为 先 。 把

立 德 树 人 作 为 根 本 任 务 把 理 想 信 念 教 育 摆 在 ,
号 8 1


神 ,
进一 步规范和支持社会力 量兴办教 育 ,

进 民 办 教 育 健 康 发 展 现 提 出 以 下 实 施 意 见 。 ,


总 体 要 求



指导思想。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九 大
精 神 , 以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为 指 导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坚 持 社会 主


义办学方 向 ,
坚持立德树人 ,
培 育 和 践 行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培 养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的 社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民办教师地位和待遇的若干规定-吉政发[1986]154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民办教师地位和待遇的若干规定-吉政发[1986]154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民办教师地位和待遇的若干规定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民办教师地位和待遇的若干规定(1986年11月11日吉政发〔1986〕154号)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调动广大民办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他们在基础教育中应有的作用,现就加强民办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民办教师地位和待遇问题作如下规定:一、提高民办教师的社会地位。

今后,各地在教师晋升职务、评选和表彰先进、阅读文件和参加各种政治活动等方面,对民办教师要和公办教师一视同仁。

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关心、帮助和支持民办教师的工作。

二、建立和健全民办教师的任用制度。

任用和补充民办教师,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现有编制或定员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定期任用和补充。

今后,不得随意增加民办教师的数量。

民办教师的任用,要严格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由学校提名并填写《任用民办教师审批表》,乡政府审查推荐,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政治思想、教学业务考核、文化课考试(取得中师函授和函大、夜大、业大、职大、电大毕业证书的可以免试)合格后审批。

同时发给“民办教师任用证书”。

今后,凡没有履行上述手续的不得到学校任教。

三、民办教师队伍的管理采取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凡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任用证书的民办教师,实行县级教育局统一管理,并建立人事档案。

县教育局应定期对民办教师的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记入档案。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5.08•【字号】吉财教〔2020〕333号•【施行日期】2020.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20〕333号各市(州)财政局、教育局,长白山开发区财政局、教育局,各县(市)财政局、教育局:为加强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们研究修订了《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2020年5月8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和中央财政补助我省,专项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讲求绩效,规范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充分发挥对学前教育规范发展的引导促进作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教育厅共同管理(一)省财政厅主要职责:1.负责补助资金管理政策的制定与调整。

2.组织补助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学前教育等相关基础数据和资金分配建议,按照政策规定测算资金需求,安排补助资金年度预算,并及时分配下达。

3.会同省教育厅开展补助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工作。

4.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明确的其他职责。

(二)省教育厅主要职责:1.配合省财政厅做好补助资金政策的制定、调整,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目标。

2.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提出年度补助资金支持重点等合理化建议。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10.17•【字号】吉财教〔2019〕828号•【施行日期】2019.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9〕828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00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吉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19]828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2019年10月17日附件吉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改善我省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00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安排的配套资金,用于支持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提升能力。

实施期限至2020年,届时根据国家政策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第三条补助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突出重点、注重绩效,规范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财政要结合自身财力,加大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的经费投入。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函〔2017〕122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函〔2017〕122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函〔2017〕12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关于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2017年11月9日关于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省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机制,有效促进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评价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遵循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创新督导评价机制,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为我省新一轮振兴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评价内容根据《评价办法》的规定,全省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包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等。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撰写2018年《吉林年鉴》教育部分的通知-吉教办〔2019〕1号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撰写2018年《吉林年鉴》教育部分的通知-吉教办〔2019〕1号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撰写2018年《吉林年鉴》教育部分的通知正文:----------------------------------------------------------------------------------------------------------------------------------------------------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撰写2018年《吉林年鉴》教育部分的通知吉教办〔2019〕1号厅各处室、厅直单位,各有关高校:根据《吉林年鉴》(2018)撰稿大纲要求,需要提供2018年度教育工作的重大业务工作成绩和工作要事。

请各单位按时、精准、精炼提供有关素材。

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教育管理(一)政务管理办公室(二)教育规划规划处(三)教育扶贫规划处(四)民办高校建设规划处(五)教育督导督导办(六)校园安全安全处(七)德育工程思政处、德育办(八)教育资助财务处、资助中心(九)民族教育民族处(十)招生考试考试院反映全省2018年度中考、高考、会考、自考、研究生考试等考试与招生的时间、人数、开考科目及录取比例等内容。

用文字+表格或者文字反映。

表格自行设计。

二、基础教育(一)综述(二)教育活动(含学前、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图片各4张)三、高等教育(图片8张)(一)综述(二)教育活动图片各2张(三)产学研结合图片2张(四)高校党建图片2张(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图片2张(六)高校提供材料请下列高校1.吉林大学2.东北师范大学3.延边大学4.长春理工大学5.长春工业大学6.长春中医药大学7.长春中医药大学8.吉林财经大学9.吉林建筑大学10.吉林师范大学11.长春师范大学12.长春大学13.长春工程学院14.北华大学15.东北电力大学16.吉林化工学院17.吉林医药学院18.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19.吉林工商学院20.吉林艺术学院21.吉林体育学院22.吉林警察学院23.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4.通化师范学院25.白城师范学院26.吉林外国语大学27.吉林动画学院28.长春财经学院29.长春光华学院30.吉林省教育学院31.吉林广播电视大学32.长春科技学院33.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34.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35.长春大学旅游学院36.长春建筑学院37.吉林师范大学博大学院38.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39.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和加强财政教育扶贫成果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和加强财政教育扶贫成果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和加强财政教育扶贫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5.20•【字号】吉财教〔2020〕381号•【施行日期】2020.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和加强财政教育扶贫成果的通知吉财教〔2020〕381号各市(州)财政局、教育局,长白山开发区财政局、教育局,各县(市)财政局、教育局:根据《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0〕41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召开的“义务教育有保障专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做好我省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巩固和加强财政教育扶贫成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开展贫困县(市)重点督查,确保义务教育投入只增不减。

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巩固脱贫成果、完成最后攻坚任务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聚焦当前突出问题和重点任务,加强对贫困县(市)的督查,确保义务教育投入只增不减,科学统筹中央、省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防止提标扩面倾向。

按照资金、项目、举措“三个新增”重要指示精神,集中优势力量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对陆续退出的贫困县和贫困人口,义务教育扶持政策要保持稳定。

要结合“两不愁三保障”要求,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扎实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防止义务教育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二、强化政策落实和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督,提高财政教育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各地财政部门、教育部门要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持续加强教育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重点关注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扶贫政策的落实,以及中央、省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等情况。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吉林省“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吉教规划〔2019〕12号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吉林省“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吉教规划〔2019〕12号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吉林省“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正文:----------------------------------------------------------------------------------------------------------------------------------------------------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吉林省“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吉教规划〔2019〕12号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今年是学校联网攻坚行动的推进之年,国家明确要求2020年底前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宽带接入率达到98%以上。

根据教育部截至2019年8月份的通报,全国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宽带接入率为95.19%,我省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宽带接入率为91.03%。

现对各地进展情况作进一步梳理,通报如下:一、“学校联网攻坚行动”进展情况截至8月20日,我省中小学校(含教学点)4997所,宽带已接入4549所,未接入448所(名单详见附件1),无线覆盖学校1543所,覆盖率31.19%。

接入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吉林市100%、辽源市100%、长白山管委会100%、公主岭市100%、延边州99.63%、通化市98.79%、白山市98.62%、梅河口市98.53%、长春市92.09%、白城市82.12%、松原市80.56%、四平市79.39%。

有48个县(市、区)接入率达到100%;有8个县(市、区)接入率在90%-100%之间,分别是:敦化市98.33%、柳河县97.96%、抚松县97.87%、德惠市97.84%、伊通县96.61%、辉南县96.61%、靖宇县94.12%、通榆县90.91%;有7个县(市、区)接入率在80%-90%之间,分别是:宁江区89.47%、扶余县89.47%、镇赉县87.80%、前郭县87.65%、洮南市86.96%、长春新区85.71%、双辽市84.07%;有6个县(市、区)接入率低于80%,分别是:铁东区79.41%、铁西区72.00%、榆树市70.15%、大安市68.87%、梨树县65.57%、长岭县50.27%(详见附件2)。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
发展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
【期刊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46
【摘要】京政发[2018]2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促进本市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总页数】13页(P7-19)
【作者】北京市人民政府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522.72
【相关文献】
1.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J], 青海省人民政府
2.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一) [J], ;
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J], 无;
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J],
5.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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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专题调研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教规划函字[2014]5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03.17
【实施日期】2014.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吉教规划函字〔2014〕5号)
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教育局,有关高校、独立学院: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省教育厅负责牵头起草“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意见”。

为制定科学、规范、可操作的《意见》,省教育厅成立由张伯军厅长为组长的调研组,于3月下旬开展省内专题调研。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地点
本次调研初步安排自3月19日开始,分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调研两部分。

3月19日上午(8:30-11:30)长春市调研。

召开长春市及部分县市教育局、民办学
校座谈会(地点待定);
3月19日下午(13:00-16:00)高等教育调研。

召开在长部分高校校长、民办高校投资方座谈会(地点:长春教育宾馆);
3月日(待定)上午(8:30-11:30)吉林市调研。

召开吉林市、延边州及部分县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座谈会(地点待定);
3月日(待定)上午(8:30-11:30)四平市调研。

召开四平市、通化、辽源及部分县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座谈会(地点待定)。

二、调研内容
听取各地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现状,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有哪些好的做法、哪些可上升为省级政策,对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意见”相关建议。

各地、各高校可参考专题调研提纲(见附件3),在座谈会上逐项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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