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鼓励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强基础研究、开展原始性创新与前沿探索,培养科研学术骨干,促进高校科学技术水平与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提升高校的科技竞争力,加强科技研究项目的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吉林省教育厅设立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高校和相关教育部门在理工农医领域及与之相关的交叉领域开展的科学和技术

研究。申报项目应符合吉林省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规划,符合高校学科发展需求,并统筹考虑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

第三条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一

般项目(包括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包括后期资助项目)和重大项目(包括基地重大项目)三类。

第四条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

处具体负责组织与管理。

第二章申请与立项

第五条项目采取推荐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申报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

条件:

(一)项目选题应符合国家和省科技发展需求和经济建设需要,重点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相关研究课题。其中,重大项目应具有与省相关重大科技计划衔接的明确方向。

(二)项目应以关键性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提交成果具有可考核性,鼓励多学科研究人员合作开展研究。

(三)重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具有硕士学位,一般项目中的青年基金项目重点支持35岁以下的青年主持项目研究。

(四)重大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且有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的科研学术团队。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应能保证足够时间用于项目研究工作。

(五)项目申请者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本的研究条件(实验室和基本设备等),能充分利用现有的研究基地和工作基础开展研究工作。

(六)项目申请者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

(七)项目申请者不得同时承担一项以上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第七条在同等条件下,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基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工程中心等)的申请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第八条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程序:

(一)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在每年1-3月份作好推荐准备工作,并签署意见;3-4月份向省教育厅科研处报送《吉林省教育厅规划项目申请书》和《吉林省教育厅规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二)教育厅科研处每年4月份组织申报登记和对申报材料形成初审,5-6月对上报的材料进行专家函审;6-7月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答辩;8-9月由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审部门复议和审核;最后报上级领导终审批准10-11月下发立项文件并签署立项合同。

(三)项目申报工作通过省教育厅科技管理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

(四)项目立项时间从申报当年11月1日起。

第九条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审程序:

(一)教育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二)评审分为省教育厅形式初审、专家函审、现场答辩、复议审核、最终审批等阶段。签订《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任务合同书》(简称《项目合同书》)后,方能确定为立项。

教育厅印发项目立项通知到相关高校和相关教育部门,或以立项通知书形式通知项目申请者。项目负责人须按本文要求并签定《项目合同书》。

第三章实施与管理

第十条吉林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负责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组织

与宏观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对资助项目正式批复立项,下达项目研究经费。

(三)对在研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和中期评估检查,组织项目验收。

(四)实行跟踪管理,并对有潜质的验收项目,根据专家的意见实行后期资助。

(五)其他需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决定的有关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学校的主要职责:

(一)依据项目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申请材料,协助项目申请者通过教育厅科技管理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二)督促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组对重大项目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研究方案,填写《项目合同书》报送教育厅审查。

(三)组织与教育厅签订《项目合同书》。

(四)根据承诺的1∶1匹配经费,负责项目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一)编写项目申请书。

(二)按《项目合同书》规定开展项目研究。

(三)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和项目预算使用研究经费。

(四)按要求报送《中期检查报告书》和经费决算。

(五)项目结束后,按要求完成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需要验收的项目应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接受验收。

(六)积极努力使科研成果服务于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

(七)关注自己的成果评价和自己的知识产权。

第十三条项目执行期限原则为2-3年。

第十四条项目执行过程中,一般不得中途更换项目负责人或调整《项目合同书》的内容。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项目申报渠道提出项目变更申请,并附与变更要求相应的材料(变更原因、候选人简历、学术水平、研究能力的文字说明及完成项目的计划等)。

(一)因健康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二)因非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延期的。

(三)确需对计划目标、内容、进度或经费进行调整的。

第十五条所有变更申请须按项目申报渠道通过教育厅科技管理平台提交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书面公函。

第十六条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项目难以进行的,应予终止或撤销:

(一)配套条件不落实的;

(二)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故的;

(三)组织管理不力的。

终止或撤销的项目,承担高校应当对已做的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的设备仪器等情况作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按项目申报渠道报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预审与验收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完成后向所在学校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结题验收申请报告,由所在学校科技管理部门核准后向省教育厅提交结题验收申请报告。

第十八条项目应按合同规定的具体完成期间内申请验收,否则项目主持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厅申请延期验收,教育厅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是否同意验收的明确答复,并确定验收形式及验收委员会名单。

第十九条申请科技成果验收须先申报下列材料:

(一)《科技成果验收申请表》一份。

(二)《科技成果验收证书》一份。

(三)课题合同书一份。

(四)完整的技术资料一套。

(五)课题经费决算情况。

(六)《科技研究工作报告》一份。

第二十条参加验收工作的专家,由教育厅从专家库中遴选,成果完成单位不得自行聘请。项目的验收由教育厅主持,并由教育厅聘请验收专家进行会议验收,项目验收专家组由5-7名相关专家组成。

第二十一条科技成果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完成合同书要求的指标。项目完成时必须在具有一定学术地位的刊物上公开至少发表2篇以上与本项目有关的,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其中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还应有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1篇。

(二)技术资料(其中技术报告3万字以上)是否齐全完整、规范,并符合规定。

(三)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并提供与项目合同内容相关的成果,主要包括:发明专利、新产品、新装置、新材料、新工艺、计算机软件、技术标准、论文论著、软科学报告等。

(四)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学校匹配经费是否到位。

(五)成果的应用价值和推广前景。

(六)推动学科建设和培养人才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一)未完成《项目合同书》规定任务的。

(二)预期成果未能实现,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的。

(三)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

(四)擅自修改《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第二十三条凡是项目未按期完成,或完成后未结题验收的,取消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格,并将视情况核减所在学校(地方及部门)申报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数量,同时记录信誉档案。

第二十四条对没有达到合同指标成果要求,提出限期改进意见,暂缓通过。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分别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相应改进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若在未通过验收或未按要求验收的,个人不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第二十五条对参加验收工作的专家,由组织验收单位酌情发给技术咨询费,费用由成果完成单位支付。

第二十六条通过验收的科技成果,在一个月内由成果完成单位将《验收证书》(一式五份)送省教育厅科技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编号、盖章。经教育厅验收合格的科技成果,根据科技厅成果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成果登记,发放吉林省科技成果证书。

第二十七条如发现验收内容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撤销验收,追回验收证书,并于三年内不得申请验收。

第二十八条对某些探索性强的基础研究项目,因与预期不符难以继续开展研究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做出课题总结,并阐明原因,由所在学校按项目申报渠道正式上报教育厅。教育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家考察或其他形式核实后,予以调整或终止。

第二十九条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应注明“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

第五章项目经费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条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经费按年度拨至项目

负责人所在学校,专款专用。

第三十一条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经费由项目承担学

校负责管理,经费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有关财经和科研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科研经费。

第三十二条凡使用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费购置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应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合理使用,认真维护。

第三十三条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得用于缴纳

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也不得用于弥补与项目无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的其它支出。

第三十四条各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学校科研、财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学校科研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和监督项目负责人在职权范围内的经济活动;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批复的预算使用经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国家财经及科研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规定,滥用科研经费的,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同时我厅将停拨项目经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撤销项目,并取消相关单位今后一年申请我厅科研项目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对终止和撤销的项目,项目承担学校应及时清理账目,编制项目决算并按项目申报渠道上报教育厅,同时将已拨经费的余额退还教育厅,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省教育厅科研处负责解释。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大纲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大 纲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 “新兴产业培育支撑工程”申报指南 新材料领域 专题名称:新材料(专题编号:0906) 1、新型功能材料 1)电子元器件用新材料及元器件的制备技术及产业化 2)新型电子封装材料与器件 3)功能防护材料 2、高效储能材料 1)新型制氢 2)新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 3、先进结构材料 1)先进陶瓷材料 2)特种工程塑料3)高性能碳纤维及其增强树脂复合材料开发及产业化 信息网络和新电子产品领域 专题名称: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网络关键设备与增值业务开发应用(专题编号:0909) 1、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网络(IMT-Advanced)关键技术研究 2、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关键设备研发和产业化 3、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网络的增值业务 4、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网络综合业务支撑平台 专题名称: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专题编号:0103)

1、TFT-LCD⑴电容式TFT-LCD触摸屏技术⑵高效率彩色滤光片研究。 2、OLED ⑴AMOLED基板技术研究。⑵AMOLED驱动技术研究。⑶柔性OLED器件研究。⑷白光OLED关键技术研究。⑸印刷型OLED材料与技术。新能源领域 专题名称:LED产业关键技术及照明示范工程(专题编号:0802) 照明示范城市 关键技术攻关与产业化 专题名称:光伏产业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专题编号:0805) 专题名称:电动汽车与关键零部件(专题编号:0101) 电动汽车核心系统及零部件、充电站关键技术 专题名称:核电设备及其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02) 生命健康领域 专题名称:生物医药(专题编号:0317) 专题名称:医疗器械(专题编号:0318) 2010年广东省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申报

吉林省科技厅关于授予2014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吉林省科技厅关于授予2014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4.11.04 【实施日期】2014.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科技厅关于授予2014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各市、州科技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科技管理部门、省直有关厅(局)、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 经省政府批准,决定授予《多功能稀土发光材料的控制合成及在显示与生物医学领域的应用基础》等10个项目吉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高粱、玉米自交系和杂交种的表观遗传变异及其与杂种优势关系研究》等16个项目吉林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振荡流热管自激强化传热特性实验研究与理论分析》等15个项目吉林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授予《大气信道无线激光通信技术及应用研究》等4个项目吉林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镁合金表面处理环保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等6个项目吉林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大型、精密多工位模具研发应用项目》等14个项目吉林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授予《空间快速响应高分辨率成像技术》等19个项目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

奖;授予《采暖期间大型供热机组与风力发电联合调峰优化运行研究与应用》等84个项目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中药大品种银花泌炎灵片成果转化关键技术研究》等118个项目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授予德国奥尔登堡大学的范思哲教授和韩国建国大学的全炳台教授吉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希望全省科技工作者向获奖人员学习,继续发扬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奋力攀登科技新高峰,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1月4日附件: 2014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吉林省教育厅、科技厅项目结项需要相关资料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了加强吉林省科技厅项目、省教育厅项目、市科技局等纵向科研项目的鉴定(验收)工作,使我校纵向科研项目能够按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请承担吉林省科技厅项目、省教育厅项目、市科技局等纵向科研项目到期的负责人抓紧时间鉴定(验收),以上各类纵向科研项目鉴定(验收)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一、省科技厅项目 (一)表格: 第一步: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四份;科技成果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一式三份。 (二)鉴定综合材料: 1、工作报告。 2、技术报告。 3、查新报告。(在吉林省科技情报所查新,地址:吉林省林业宾馆、东北师范大学对过) 4、国内外研究情况对比分析报告。 5、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6、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7、相关论文、专利等复印件。 8、提供5位-7位鉴定专家名单,函审需要2位外省专家。 第二步:以上表格、综合材料填写后报送省科技厅相关处室,待科技厅批准后函审(基础研究)或会审(应用研究),填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准备五份鉴定综合材料。 第三步:会议鉴定后填写“吉林省科技成果鉴定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省教育厅项目 第一步:表格:申请成果验收审批表一份;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验收报告书一份。 第二步:鉴定综合材料: 1、工作报告。 2、技术报告。 3、国内外研究情况对比分析报告。 4、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5、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6、相关论文、专利等复印件。 待学校科研处及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初审后以上表格及综合材料准备5份,待教育厅通知开会。 三、吉林市科技局项目 (一)表格:吉林市科技成果验收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鉴定(验收)综合材料: 1、工作报告。 2、技术报告。 3、查新报告。(吉林市科技情报所吉林市科技馆三楼) 4、国内外研究情况对比分析报告。 5、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6、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7、相关论文、专利等复印件。 第二步:以上表格、综合材料填写后报送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待市科技局批准后会议鉴定

《吉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吉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满足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吉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吉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1〕11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开展课后服务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是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对于家长选择在校外另行实施的,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二是坚持公益普惠的原则。合理确定运行成本,探索实施财政补贴与家长合理分担的做法,不得营利。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应以财政投入为主,严禁收取费用。 三是坚持全面发展的原则。课后服务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四是坚持主动公开的原则。学校要主动公开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事项及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课后服务的服务对象和时间是什么? 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的群体。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课日)放学后。义务教育学校,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17:30,初中不得晚于18:00;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18:30,高三年级不得晚于20: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 三、课后服务内容有哪些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主要包括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中小学生的影片。鼓励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四、课后服务费用如何解决? 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示意图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示意图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附件2: 一、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流程示意图 重大科技专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部分)、 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软科学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部分)

二、研究与开发计划合作处部分立项流程: 1、国际科技合作:(1)申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 (2)项目立项后,根据比例提出配套方案(6月10日—7月10日); (3)计划处汇总配套方案(7月10日—7月20日) (4)与财政厅会商(7月20日—7月30日) (5)厅党组审定(8月1日——8月15日); (6)项目公示(8月15日——9月1日); (7)会签发文(9月1日——9月20日)。 2、科技兴贸:(1)提出立项建议报告(7月10日前) (2)计划处汇总立项建议(7月10日—7月20日) (3)与财政厅会商(7月20日—7月30日) (4)厅党组审定(8月1日——8月15日); 三、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立项流程: 1、提出项目指南(4月1日——4月15日) 2、厅党组审定指南(4月15日——4月30日) 3、发布指南(5月1日——5月15日) 4、组织项目申报(5月15日——6月10日)

5、组织可行性论证(6月10日——7月10日) 6、汇总论证意见和推荐项目清单(7月10日——7月20日) 7、与财政会商(7月20日——7月31日) 8、厅党组审定(8月1日——8月15日) 9、项目公示(8月15日——9月1日) 10、会签发文(9月1日——9月20日)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配套部分) 1、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2、项目立项后,根据比例提出配套方案(6月10日—7月10日); 3、计划处汇总配套方案(7月10日—7月20日) 4、与财政厅会商(7月20日—7月30日) 5、厅党组审定(8月1日——8月15日); 6、项目公示(8月15日——9月1日); 7、会签发文(9月1日——9月20日)。 五、技术创新平台专项: 1、征集立项建议,成熟一个,论证一个(全年) 2、提出技术创新平台专项立项名单(7月20日前) 3、与财政厅会商(7月20日—7月30日)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 类)申请书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 AAAA 学院申报时间 2019 年 11 月 22 日 课题负责人承诺: 承诺对本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且选题没有同时申报过其他类别的项目。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立项协议,遵守《AA 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AA 省教育厅有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的权利。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填表说明一、申请书封面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学科分类按以下所列填写。 1、马哲和政治学(马列、科社、党建、哲学、政治学); 2、经济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 3、社会学; 4、法学; 5、历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 6、文学语言(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 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8、管理学; 9、教育学心理学; 10、美术学音乐学; 11、体育学; 12、其它(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闽台关系研究) 二、申报单位指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须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三、>申请书采用 A4 幅面。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一、基本数据表项目名称关键词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研究类型 A.基础研究 B.应用研究 C.综合研究负责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行政职务专业职务研究专长最后学历最后学位担任导师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否台湾籍(是/否)项目负责人所依托的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名称主要参加者姓名出生年月专业职称学位工作单位研究专长本人签字第一推荐人专业职称工作单位 第二推荐人专业职称工作单位预期成果 A.专著 B.译著 C.论文 D.研究报告 E.工具书 F.其它字数(单位:千字)计划完成时间年月日二、项目设计论证本表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逻辑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内容翔实,排版清晰。 1. [选题依据]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本课题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 2. [研究内容] 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总体框架、重点难点、主要目标等。 3.[思路方法] 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具体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等。 4.[创新之处] 在学术思想、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特色和创新。 5.[预期成果] 成果形式、使用去向及预期社会效益等。 6.[参考文献] 开展本课题研究的主要中外参考文献。 (控制 3000 字以内,如需要可另行加页。)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任务书

编号: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任务书(格式) 计划类别:一、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 □中药与生物药 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补助 三、科技引导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青年科研基金 □国际科技合作□地方科技引导□软科学 四、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科技基础平台建设□技术市场 服务体系建设与技术转移示范 项目类别:□重大□重点□其它 项目名称: 起止年限:20 年月至 20 年月 承担单位:(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科研处电话: 邮编:电子邮箱: 协作单位:(加盖公章) 组织部门(单位):(加盖公章)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主持部门(单位):(加盖公章)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二○○八年七月制 说明 1.本任务书适用于列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的项目填写。 2.对于选择栏目,采用将所选项空格涂黑的方式确定。 3.项目编号由科技厅统一规定。应将项目编号输入任务书封面, 不得手填。

4.任务书正本必须用电子文档录入和打印(A4纸),左侧装订,一式6份,科技厅计划处1份,条财处2份(包括送财政厅1份),项目主管处室1份,返项目承担单位2份。 5.主持部门(单位)为受科技厅委托对项目实施具体管理的部门(单位)。 依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委托承担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中的项目的科研任务;委托协助省科技厅进行项目管理。省科技厅为项目承担单位提供部分研究经费,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项目承担单位按任务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和目标实施研究工作;协助方积极配合省科技厅对项目进行管理。各方就本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签订如下任务书。 一、项目的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

吉林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 申报流程使用手册 1、申报人登录 1.1打开登录界面 申报人打开浏览器(谷歌浏览器或者火狐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上输入系统登录网址(http://210.47.0.215:8080/eduxm/index.jsp),点击回车,就可以打开登录界面。 1.2项目负责人注册 点击“项目负责人注册”,注册项目负责人账户。

项目负责人注册页面如下,完善项目负责人信息,点击“注册”。 项目负责人注册成功后,经学校管理员审核通后,打开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系统。 2、项目申报 2.1进入申报 用户登录系统后开始申报项目,流程如下:进入系统申报界面,展开“项目申报管理”,点击“项目申报”。

2.2找到项目类 找到自己要申报项目所在的项目类,点击“查看”按钮,进入申报界面。 2.3开始申报 点击“申报”按钮,开始申报。

点击“申报”按钮后弹出项目申报界面,开始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其中成果形式为多选,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根据项目类信息自动生成,不能更改,一级学科为系统管理员生成项目类时所选取的一级学科,预算总和等于申报总额和自筹总额之和,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 2.3.2填写项目负责人信息 保存成功之后点击“负责人”,进入负责人信息填写界面,填写负责人个人信息完整后,点击“保存”。

保存成功后点击“项目成员”,点击“添加”,填写项目成员信息。 其中可通过成员“排序”中的数字改变成员间的显示次序,并可对成员进行编辑和删除操作。可多次点击“添加”,继续添加项目成员,直至将所有成员添加完成。 2.3.4添加负责人承担项目信息 完成后点击“负责人承担项目”,点击“添加”。

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报告表格

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报告表格 篇一: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编写大纲) 一、项目概述 简要说明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主要研究内容,是否完成项目的技术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 二、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简要说明单位主要财务管理制度、核算模式、支出审批权限,以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等。 三、项目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1、项目经费预算批复情况 说明预算批复情况,资金到位率,有无调整情况(说明自行调整还是经科技厅批准)。 2、专项经费拨付情况 说明专项经费到位后,由牵头单位向协作单位或合作单位下拨经费,是否按批准预算足额、及时下拨;如有调整说明原因。对于牵头单位向合同任务书以外的单位拨付研究专项资金,要说明外协的经费拨出情况及具体支出内容。(如没有外拨经费就不写此条) 3、配套经费到位情况

请说明配套经费的到位金额、构成及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配套经费没到位要解释原因。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请说明项目经费累计支出使用情况,要说明支出的具体内容,并分别与预算和单位实际支出帐表作对比,如有差异要说明原因。 经费决算中各经济支出科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篇二: 计划类别项目编号 XX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报告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参加合作单位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财务负责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XX省科学技术厅编制说明一、本决算报告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项目验收的主要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XX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按照项目经费预算内容及项目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编制。二、项目经费决算表应按照实际支出数进行填报与项目有关的前期研究包括阶段性成果支出的各项费用不得列入决算表。各支出科目按以下要求填写。一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二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购置的单台价值超过1万元的仪器设备应在附表中列出清单。三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

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若干意见》(吉发﹝2016﹞26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中心是吉林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科技型企业进行组建,是以开展行业及领域共性与关键技术研究,推进工程化研究与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科技研发机构。 第三条创新中心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稳定支持的工作原则,实行择优建设、绩效评估、动态评估、有序进出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是创新中心认定及管理部门,是创新中心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和完善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及工作规则; (二)制定创新中心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发展方案; (三)组织创新中心的认定,监督和指导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四)制定创新中心的运行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创新中心建设任务验收与运行绩效评估;

(五)制定创新中心评审、评估相关细则,遴选评审、评估第三方机构,监管创新中心评审、评估机构; (六)为创新中心建设直接或间接提供政策咨询、宣传会展、信息互通、培训交流等综合服务; (七)向科技部推荐申报国家科技创新基地。 第五条各市(州),县(市)科技、财政管理部门是属地创新中心归口管理部门,各负其责,主要职责是: (一)科技部门负责制定落实创新中心扶持政策措施,规范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 (二)共同推荐属地单位申报创新中心,组织开展论证、申报、审核、筛选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对申报单位项目信息、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科技部门配合做好已建创新中心的建设任务验收、运行绩效管理、年报统计、动态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依托单位是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第一实施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牵头编制创新中心申报资料,建立健全促进创新中心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与管理机制; (二)为创新中心建设、运行和发展提供科技人员、配套资金落实、设施条件及其他方面的保障; (三)组建技术指导委员会,由省内外重点行业领域、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聘任指导委员会主任和成员; (四)组建管理委员会,由创新中心及行业领域相关单位5人以上组成,负责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工作,任命创新中心主任; (五)制定创新中心三年滚动工作规划,制定和完善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研究开发内容,指导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推动我省高校科研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旨在引导和支持高校开展科学研究,产出一批高质量成果,解决区域发展的重要难题,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水平的科研、教学队伍,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工作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提高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第三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照学科分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照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 第四条重大项目选题必须围绕省教育厅批准的科研平台建设目标设计。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创新团队、高校智库。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省教育厅科研管理部门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二)对高校提出的重大项目参考指南进行审核,并向全省高校发布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三)发布项目申报和立项通知; (四)对高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对高校评审推荐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并确认立项; (六)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高校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二)根据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建设目标,提出年度重大项目参考指南,报教育厅审核; (二)组织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审核申报材料,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并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列入预算,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四)对本校承担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1》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暂 行办法xx》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包含专项科研项目(包括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产业化培育项目。 第三条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具体负责组织与管理。 第二章申请与立项 第四条项目的申请与立项按照推荐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基本原则进行。 第五条申报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项目选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科技发展需求和经济社会建设需要,重点支持与我省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的研究课题。 (二)项目应以关键性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提交成果具有可考核性,鼓励多学科研究人员合作开展研究。产业化培-1省教育厅优先支持依托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

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研究基地及具有良好经营业绩的高校科技型企业申报,提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 (七)项目申请者不得同时承担一项以上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第六条在同等条件下,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的申请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第七条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程序: (一)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在每年3月份向省教育厅科研处报送《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教育厅科研处每年4月份组织申报登记并对申报材料初审,5月份组织专家进行函评和现场答辩;通过答辩名单由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下发立项文件并签署立项合同。 (三)项目申报工作通过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平台实行网络和纸质申报同步进行。 (四)项目立项时间从申报次年1月1日起。项目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3年。 第八条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程序: (一)教育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二)评审分为省教育厅形式初审、专家函审、现场答辩、最终审批等阶段。签订《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任务合同书》(简称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 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16]72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0.31 【实施日期】2016.10.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6〕7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31日

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若干意见》(吉发〔2016〕26号)要求,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紧扣创新发展要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打造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完善以吉林省科技大市场为主体、各市(州)分市场为补充、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平台,培育提供市场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科技服务机构,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与中试熟化平台,组织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与全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对接,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活动,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从供给、需求和服务端同时发力,促进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解决一批企业重大技术难题,切实提高我省企业竞争力。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服务发展为目的。紧扣发展主题,把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主导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经济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把科技创新真正落到产业发展上,为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支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吉政发[2013]32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26 【实施日期】2013.1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政发〔2013〕3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认真实施省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城乡教育普惠工程,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保障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宗旨,以学校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以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根

本,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切实缩小校际间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基本目标。所有学校达到省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县域内校际间校园校舍、仪器设备、图书配置基本均衡;教育教学质量普遍提高;教育投入持续增长,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师数量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教育难点热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推进和保障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趋于完善。到2014年,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25%,到2015年达到65%,到2018年达到100%。 二、加大义务教育投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 (三)建立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落实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优先安排财政拨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水平。确保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应优先用于义务教育支出。各级税务、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规定足额征收、足额拨付、管好用好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确保土地出让收益按10%比例足额投入教育。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班)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学校的5倍核拨。民族中小学校(班)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学校的2倍核拨。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以及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加强农村初中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通过扩容改造推动“大班额”问题的解决;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配齐图书,配备音体美器材、卫生室设备和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加强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建设,配置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教安字[2010]1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0.02.24 【实施日期】2010.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吉教安字〔2010〕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 2010年新学期即将开学,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新学期开学及全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全省学校持续安全稳定。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要在师资、教材、内容、课时等环节切实加以落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及气候变化特点等,在

新学期开学初普遍开展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教育,要将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校内广播、板报、挂图等宣传媒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拥挤踩踏等安全知识以及预防洪水、泥石流、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要结合季节转换的实际,教育广大学生不要到江河、水库等冰面上行走、玩耍,以免冰面破裂,发生溺水事故。要大力宣传防火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火灾自救逃生知识。对于使用燃煤取暖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在燃煤设备没有停止使用之前,必须一丝不苟地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要大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面对,妥善处理学习、生活、就业及情感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坚决防止因个人情绪失控而发生的自残、自杀和伤人、杀人等恶性事件。 (二)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新学期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严防拥堵、踩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的情况;实验室、礼堂、游泳池、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人员聚集的重要场所安全防范情况;学校班车及校园、校园门前等交通安全情况;学校卫生设施、餐饮设施的管理情况;安全管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教技[201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在自身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提高科研管理水平,推动高校科技体制改革,促进高校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完善科研管理体系,增强科学管理能力 1.强化学校管理责任。学校是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认真履行法人职责。要转变观念,扭转科研项目管理“重争取、轻管理”的倾向,以保障科研活动健康顺利开展作为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申请立项和过程管理并重、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涵盖校、院(系)、项目负责人的分级管理体制;监督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管理规定,提供相应支撑服务,组织开展科研管理工作的指导、宣传、培训,加强对各级行政领导科研管理绩效考核。各高校主要负责人要将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统筹协调。 2.强化管理部门职责与协同。高校科研项目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系统性强的工作,涉及校内多部门。学校要统筹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多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机制,明确学校科研、财务、人事、资产、档案、纪检监察和审计等职能部门和院(系)以及项目负责人的权责,强化院(系、所)和国家认定的各类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等二级单位管理,加强分工与合作,将责任落到实处,形成“统一领导、协同合作、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3.严格规范项目负责人的责权。项目负责人对科研项目实施负有直接责任,要按照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使用经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范管理。要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和检查。 4.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学校要在严格遵守国家各级各类科研计划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不同特点和管理要求,强化对纵向和横向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责任。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属于纵向项目,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属于横向项目。对纵向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各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横向项目要严格按照合同(协议)执行,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保障国家、学校、委托方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科研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逐步完善涉及学校科研活动全过程及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办法、制度以及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最终形成既有利于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又具约束力,界限分明、程序规范、简洁易行、覆盖纵向横向项目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体系。 二、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保障科研任务顺利实施 5.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的指导。学校应面向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自身优势特色,集成校内、校外优势资源,遴选、推荐基础好、水平高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项目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要综合考虑申请人和研究团队科研项目执行能力,加强统筹协调,扭转重申报、轻质量的现象。指导和协助科研人员科学规范地做好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书、合同(协议)等编制和签订工作,完善和规范项目推荐申报程序,确保申报项目研究的质量和材料的真实性。

吉林省教育现状考察报告

吉林省教育现状考察报告 吉林省教育现状考察报告 河北保定市三中分校徐亚丽 在东北师大学习期间,学校多次组织我们到吉林省几所学校进行实地考察。4月7号参观了东北师大附中的教学设施,听取了附中校长关于学校管理和教育改革的情况报告。5月27号又参加了东北师大附中第二十一界教学“百花奖”的评选活动。5月31号又和附中全体语文老师座谈交流。5月26号参加了吉林省第二界语文教学新秀观摩课。5月29号到卡伦湖中学参加了吉林省创新教育研讨会。6月8号——15号又到长白山地区进行实地考察。通过这些考察,我认为吉林省的教育搞得红红火火,有声有色,总体教育水平很高。 全社会普遍重视教育。 吉林省的经济虽然不很发达,但教育却很发达,原因是吉林省有一个重视教育的大环境。从省政府领导到每一位普通公民,都非常重视教育。在吉林省教委副主任张茵的讲话中,可以看出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在来长春的火车上认识了一位河北老乡,她本打算调回保定,但为了孩子的学习,暂不回去。她说长春的文化氛围好,家长普遍重

视教育,这种氛围对孩子的成长大有好处。由此可见,吉林省有一个重视教育的大环境。 依托东北师大等高校,获得了素质优良的师资。 吉林省依托了东北师大等高校的资源优势,为教育发展提供了可能。东北师大每年向吉林省输送大批优秀的教师。这些教师活跃在教育第一线,起到了主力军的作用。吉林省教育新秀大多是东北师大毕业,如:师大附中的王荣国等。 注重教育实践和教育科研相结合,走出了自己的特色之路。 在省教科院张翼新教授为代表的专家带动下,吉林省的教师注重教育实践和教育科研相结合,既要把课教好,又注重科学研究,真正做到了以科研为先导,以科研促教学,走出了自己的特色之路。赵谦翔老师的“东方时空”感悟课、李元昌老师的作文“点改法”都是在长期实践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的宝贵经验。在这些专家型教师的带动下,一大批年轻教师也脱颖而出。他们积极投身到教育改革大潮之中,有胆识,有魄力,师大附中以大胆的提出了语文“民族化”的观点。他们这种不迷信古人,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值得称道。而刚刚踏出校门的年轻的教师,凭借着在学校学得的丰富知识和对现代教学技术的熟练使用,也是才华出露,闯出了一条适合自己风格的特色之路。王荣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2年4月13日以粤科规划字〔2012〕57号发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公开 和公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通过省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以 科技政策扶持、引导,由独立法人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期内组织实施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 及相关科技活动。 按照经费组织形式,省级科技计划分为专项经费资助计划和支撑引导计划2类。 专项经费资助计划是指省财政专项列支,用于特定科技领域或特定工作任务的科技计划,主要包括战 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专项计划、产学研合作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高新区发展引导计划、中小企业创新 资金、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计划、主体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等。 支撑引导计划是指运用产业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等其他财政资金,为落实其他科技发展任 务而设立的科技计划,包括工业攻关计划、农业攻关计划、社会发展攻关计划、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成果推广计划、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专业镇建设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软 科学研究计划、创新型企业院线提升计划、民营科技园计划、科普计划等。 根据工作职能,省级科技计划的具体类别可进行调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主管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与受理、评审与立项、实施与管理、结题与验收、绩效评估等管理工作。各类科技计划管理上有其他要求的, 在本办法基础上另行制定专项管理办法。 第四条省科技厅是省级科技计划的管理部门,根据职能及省政府相关规定单独或会同其他职能部门 对科技计划的设立、编制、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进行综合协调管理。 省科技厅根据科技计划管理工作需要,可依照有关规定选择中介机构承担或协助办理有关具体事务。 第二章申报与受理 第五条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在调研相关科技领域的基础上制定各 类科技计划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基本理论》教师教育

2020年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基本理论》教师教育 (说明:本卷共10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一、单选题 1. 形式训练说的基本观点之一表明,心的组成成分是各种官能,它们遵循着()的原则。 A、同进同退 B、用退废进 C、用进废退 D、以退促进【答案】C 2.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法系家主张()。 4. 导致儿童身心发展差异性的物质性基础是()。 A、遗传差异 B、教育差异 C、环境差异 D、物质差异【答案】A 5. 下列属于附义务的行政许可的是()。 A、城市供水经营许可 B、排污许可证 C、狩猎许可证 D、营业执照【答案】A 6. 关于教材,表达适当的选项是()。 7. 领导机关向所属的下一级机关行文,即()。 A、逐级行文 B、多级行文 C、直达行文 D、平行行文【答案】A 8. 觉察刺激之间微弱差别的能力称为()。 A、绝对感觉阈限 B、绝对感受性 C、差别感觉阈限 D、差别感受性【答案】D 9. 按照智力测验的标准,智力超常儿童的智商最低临界值应是()。 10. 布鲁姆认为,()是智力发展的最高点。 A、13 岁 B、15 岁 C、17 岁 D、19 岁【答案】C 11. 首创主要用于治疗恐惧症的系统脱敏法的心理学家是()。 A、斯金纳 B、沃尔朴 C、艾里斯 D、雅各布松【答案】B 12. 向上级机关报送材料、物件时所作的简要报告,是指()。 A、情况报告 B、随文报告 C、工作报告 D、答复报告【答案】B 13. 师生关系在人格上是()的关系。 A、授受 B、民主平等 C、相互促进 D、依附【答案】B

14. 在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中对富农经济的政策是()。 A、消灭 B、限制 C、保存 D、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答案】C 15. 问题言语最为丰富的年龄是()。 A、0~2 岁 B、1~3 岁 C、3~4 岁 D、4~5 岁【答案】D 16. 教学在学校整个教育系统中居于()。 A、基础地位 B、中心地位 C、主要地位 D、重要地位【答案】B 17. 中国在世界上()。 A、动物种类最多 B、植物种类最多 C、微生物种类最多 D、森林种类最多【答案】A 18. 教师有很好的思辨能力,能合乎逻辑的思考,辨别各种问题。是教师思维能力哪方面特点()。 19.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B、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定案依据C、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D、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答案】B 20. 我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于哪一年()。 A、1978 年 B、1986 年 C、1988 年 D、1992 年【答案】B 二、多选题 21.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少年儿童社会权利是()。 A、无歧视原则 B、提早自立原则 C、尊重儿童观点与意见原则 D、尊重儿童尊严原则 E、儿童利益最佳原则【答案】ACDE 2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重点推进()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A、财政预算 B、公共资源配置 C、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D、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答案】ABCD 23.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主要涉及()。 A、敬业精神 B、职业素养 C、专业知识 D、专业技能 E、教学风格【答案】ACDE 24. 课程要素一般包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