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大米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大米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对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进行控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品出厂。
2、范围:本制度规定过程和最终检验的控制方法及检验状态的划分和表示方法。
3、职责
3.1化验室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检验和验证,规定各种检验状态和方法、检验和试验记录管理。
3.2化验室负责制定检验规程及产品标准。
3.3生产车间做好过程的自检工作,并配合化验室的专检工作。
3.4仓库、生产车间严格区分不同的检验状态,正确标识。
4、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4.1化验室编制检验规程,明确产品的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检验工具及如何判定合格与否。
4.2检验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持有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3最终检验要求形成记录,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检验记录应包括:所检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
4.4在有计量器具应经过法定机构检定合格或效准后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5化验室应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留样保存日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和加强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保障用户利益,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1.3 出厂检验是指对产品在生产完成、准备出厂前进行的检验工作。
1.4 出厂检验的目的是检查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确保产品的合格率和优良率。
1.5 本制度内容包括出厂检验的组织、管理、程序、控制和责任分工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出厂检验组织2.1 公司出厂检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组织和管理,设立出厂检验组,负责具体的检验和检测工作。
2.2 出厂检验组根据产品的类别和特点,设置相应的质量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2.3 出厂检验组根据产品的生产计划和订单情况,制定出厂检验计划,明确检验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
2.4 出厂检验组负责编制产品检验标准和检验规程,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三章出厂检验程序3.1 样品收集:在产品出厂前,根据检验计划和要求,从生产线上随机抽取样品,作为检验样品。
3.2 检验记录:对检验样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产品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信息。
3.3 检验分析:对检验样品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客户要求,进行产品的物理性能测试、化学成分分析、外观检查、尺寸测量等工作。
3.4 检验评定: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的合格、不合格和待定进行评定,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决策。
3.5 检验报告:编制检验报告,详细反映检验结果、检验过程和检验结论,供领导和客户参考。
第四章出厂检验控制4.1 出厂检验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不得凭借主观意见和个人喜好随意判定产品的合格性。
4.2 出厂检验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掌握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练掌握检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4.3 出厂检验设备必须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4 出厂检验过程必须有相应的记录和档案,便于查询和管理。
食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产品质量管理,确保出厂食品的安全、卫生、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食品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出厂检验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出厂检验制度,明确检验职责、检验流程、检验项目和标准,确保出厂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四条企业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不合格的原料不投入使用,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成品不提交顾客。
第五条企业应做好检验记录,包括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内容,检验记录应真实、完整、清晰,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六条企业应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和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检验组织与管理第七条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组织,负责食品出厂检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质量管理组织应制定食品出厂检验计划,并对检验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企业应设立检验部门,负责食品出厂检验的具体实施。
检验部门应制定检验操作规程,并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检验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标志制度,合格标志应明显、牢固地附着在产品包装上,便于消费者识别。
第三章检验流程与项目第十一条食品出厂检验流程分为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半成品过程检验、成品出厂检验三个环节。
第十二条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应包括对原料、辅料、添加剂等的原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明等相关信息的核查,以及对原料的感官性状、色泽、气味、PH值、水分、营养成分等项目的检验。
第十三条半成品过程检验应包括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半成品的感官性状、色泽、气味、PH值、水分、营养成分等项目的检验,以及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卫生、设备清洁等方面的检查。
硅胶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硅胶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硅胶产品的出厂检验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保障用户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硅胶产品的出厂检验管理工作。
三、出厂检验管理责任1. 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出厂检验计划,并及时向检验部门提供相应的样品、技术文件及标准。
2. 检验部门负责对出厂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向有关部门提供检验结果。
3. 质量部门负责监督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并参与处理不合格产品的工作。
4. 销售部门负责对出厂产品的质量情况进行跟踪反馈。
五、出厂检验计划1. 出厂检验计划应当由生产部门根据产品的特点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编制。
计划内容应当包括抽样点、抽样数量、检验项目、检验标准等。
2. 检验部门应当根据出厂检验计划组织检验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检验结果。
3. 检验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检验计划进行调整,确保产品质量。
六、出厂检验标准1. 出厂检验标准应当由公司质量部门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产品特点编制。
2. 检验部门应当熟悉公司的出厂检验标准,并严格执行。
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工作。
七、出厂检验记录1. 检验部门应当对出厂产品的检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2. 检验记录应当包括抽样情况、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处理意见等内容。
3. 检验记录应当经质量部门审核后方可作为出厂产品的质量证明。
八、出厂检验结果处理1. 对于合格的产品,检验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供评定结果,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产品的包装、入库等工作。
2. 对于不合格的产品,检验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质量部门应当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彻底的分析,并制定详细的改进措施。
3. 与客户直接相关的产品不合格情况应当由销售部门及时向客户反馈,并协助客户进行产品的退换货等工作,以保障客户利益。
九、出厂检验管理的改进1. 公司应当定期对出厂检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调整改进。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厂检验工作,保障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第三条出厂检验是指对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最后一道工序完成后,进行的检验工作。
其目的是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能够达到客户的期望。
第四条出厂检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第五条出厂检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出厂检验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产品技术和质量信息。
第七条出厂检验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检验结果可追溯和可证明。
第八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质量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出厂检验的组织和任务第九条出厂检验的组织和任务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出厂检验计划,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依据等。
(二)确定出厂检验人员,包括检验员和检验工程师。
检验员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和经验,检验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建立出厂检验档案和记录,包括检验报告、检验记录、检验数据等。
(四)监督和指导出厂检验工作,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评估出厂检验结果,提出产品改进和整改意见。
第十条出厂检验的任务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所有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包括检查外观、尺寸、材料、工艺等。
(二)对重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包括检测性能、功能、可靠性等。
(三)对特殊产品进行特殊检验,包括环境适应性、安全性、可持续性等。
(四)对有疑点的产品进行复检,包括重新进行检查、测试等。
(五)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包括返工、报废、退货等。
(六)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分析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责任。
第三章出厂检验的流程和方法第十一条出厂检验的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接收产品:由仓储部门接收产品,并将其送至检验区域。
(二)检查外观:对产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颜色、形状、表面等。
(三)测量尺寸:对产品的尺寸进行测量,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
出厂检验制度

出厂检验制度出厂检验制度是指对生产的产品在成品库存出厂前进行检查、测试,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行业标准和客户需求的一种制度。
出厂检验是工业品生产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是产品出厂前最后一道关键性检验,通过出厂检验,可以有效地保证生产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从而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出厂检验制度的目的:1.保证产品的质量出厂检验制度能够保证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全面地检查产品的各项指标,减少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概率,增加产品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2.提高产品竞争力通过出厂检验制度,保证产品的统一品质和一致性,提高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从而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知名度。
3.预防产品召回出厂检验制度能够有效地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产品召回和换货,节约企业成本,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出厂检验制度的具体实施:1.检验人员的选择出厂检验制度的实施,首先需要选择符合相关标准和技能要求的专业人员,保证专业性和严谨性。
2.检验准备出厂检验需要进行检验设备的准备,根据相关标准和产品检验指标,调整检验仪器的测量范围和精度。
3.检验程序出厂检验程序应按照产品检验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的要求,按照一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测试,全面检查产品的各项指标。
4.测试记录在检验过程中应记录每一项检验结果和问题,制作检验报告,并在报告中详细地描述检验结果、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
5.检验结果评估评估检验结果,并根据产品检验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产品品质达到标准,并对未达标产品进行处理。
6.检验后处理对于检测出的不良品,及时进行处理、分类和回收,避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降低因不良品产生的经济损失。
总之,出厂检验制度是企业严格控制生产过程并严格把控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可以帮助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加强消费者的满意度,从而提高企业的声誉和底线。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确保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的准确记录、妥善保存和及时检索,并适用于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
二、术语定义1.出厂检验记录:指记录产品出厂前进行的检验内容和结果的文件,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信息。
2.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指负责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维护和归档的工作人员。
3.产品质量部门:指公司内设的负责产品质量管理的部门。
三、出厂检验记录管理流程1.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的填写(1)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应由质量部门安排专人填写。
(2)填写人员应仔细核对相关检验项目和标准,并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
(3)填写人员完成填写后,应仔细审查和签署,在记录上注明填写时间。
2.出厂检验记录的审查和签字(1)产品质量部门负责对出厂检验记录进行审查,并确保记录内容与实际检验符合。
(2)审查人员应及时进行意见反馈,如有需要,可以要求重新填写或进行补充。
3.出厂检验记录的归档(1)审查通过的出厂检验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归档人员应根据编号和日期等信息,将记录进行整理、装订,并记录在归档清单中。
(3)归档人员应定期检查已归档的记录,确保记录的保存完好。
4.出厂检验记录的检索和调取(1)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应根据需要,及时提供产品出厂检验记录。
(2)检索人员应向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提供相关的产品出厂信息,以便快速找到所需记录。
五、制度执行1.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2.产品质量部门应配合并支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工作,及时提供相关的出厂检验信息。
3.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六、责任追究对于未按照本制度执行的人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取消相关职务等。
七、更新和修订本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更新和修订,修订版本经批准后,将立即生效。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将产品在出厂前进行检验并记录的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检验内容:规定哪些方面的检验项目需要进行,例如产品的外观、功能、性能等方面的检验。
2. 检验标准:明确了每个检验项目的标准,即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通过检验。
3. 检验方法:规定了进行检验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包括使用何种设备、仪器或工具进行检验,以及如何进行检验操作。
4. 检验记录:要求对每个产品进行检验时都要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产品的基本信息、检验结果、检验员、检验时间等。
5. 不合格处理: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制度中应规定了相关的处理措施,例如是否允许修复后重新检验、如何处理不合格产品等。
6. 制度落实:明确了责任人和相关部门,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和监管,例如质量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该制度。
7. 评审和修订:规定了定期评审该制度的频率和评审方式,以及如何修订制度,确保其与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的一致性。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确保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控制,提高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合格率,同时也是客户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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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厂检验和记录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和记录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三、职责:1、质检科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
2、生技科负责协助质检部门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四、工作程序1、检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2、与最终产品相关的检验未完成或未通过时,不能进行产品的最终检验。
3、质检科必须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
并符合以下规定:1)化验室具备食品分装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依法经检定合格或校准,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完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2)化验室检验人员须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4、当某些检验和实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由质检科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化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所执行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有关质量安全指标委托德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每年进行不低于两次的质量检验。
5、最终检验项目完成后,由质检科判定最终产品是否合格,如判定为合格,填写出库手续。
如判定为不合格,按《不合格管理制度及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6、每一次检验,质检员都应做好检验和实验记录,记录应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地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等。
7、质检员应得到质检部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质检工作。
五、出厂检验记录5.1、成品库管员按照《食品仓库、储运管理制度》对成品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产品的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超期)进行标识。
5.2、生技科库管员严格按照业务部开具的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5.3、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员、批准、审核等。
5.4、生技科成品库应保证产品出库记录的及时、完整、清晰,并认真保管,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一、出厂检验管理1、成品的化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的重要手段。
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2、化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3、如有合同要求时,应与用户和第三方一起对产品进行检验。
检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得到解决才能发货。
4、当某些检验和试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由质检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5、每一次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记录应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6、质量检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工作。
7 出厂检验要求(1)化验室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2)建立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留样制度。
(3)每品种每批次产品留样数量不少于5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500g。
(4)留样应分类冷藏存放于经消毒的专门区域,样品保存期限应超过保质期后24小时。
(3)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4)出厂检验项目为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
(5)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执行标准、检验结论、化验员、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
(6)库房管理人员在成品出库时检验成品的外包装无破损,质检部门是否已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两者同时具备,方可出库。
(7)供销部必须严格按照产品销售记录严格登记销售的产品信息,如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并且保存相关凭证。
(8)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8、出厂检验项目:本公司检验室具备检验能力的对进货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企业检验能力至少满足感官、净含量、标签、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重金属等项目的测定。
致病菌、重金属项目可以委托检查。
企业应每年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至少进行2次实验室对比。
食品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食品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1
食品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产品逐批进行检验,严把质量关。
二、职责
质检部负责产品检验工作,行驶检验职权,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三、内容
1.出厂检验时,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规定为一个生产批,对每批产品严格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对每次的产品检验报告由化验员填写检验报告单记录并统一保管.
2。
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准出厂,应重新自同比产品中抽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制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3.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
4.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及时维护,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
5.检验员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检验标准对产品实施检
验,保证不漏检、不误检、做到批批检验,检验数据科学准确。
6.出厂产品检验时登记清楚相关信息,包括检验样品名称、样品规格、样品生产批次、该样品批次数量、抽检数量、检验批号、检验日期、检验项目及方法、检验结果、检验人员、审核人员、出厂销售地、销售方式、销售人等,信息记录要保证双向可追溯。
7。
本厂不能检验的项目由化验室委托有检定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定。
对于质检部门、门监督抽查的检验报告中对以上项目进行检验的,可相应减少项目的检验次数。
8.产品出厂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及时报质检部负责人,按《不合格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模版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管理。
3. 出厂检验是指对产品在生产完成后进行的质量检查,以确保产品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4. 出厂检验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5. 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检验要求1. 检验内容(1) 外观检查:产品外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我公司的规定。
(2) 尺寸检查:产品尺寸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我公司的规定。
(3) 功能检查:产品的功能和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我公司的规定。
(4) 安全性检查:产品的安全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我公司的规定。
2. 检验方法(1) 外观检查:采用目测和仪器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尺寸检查:采用测量工具进行。
(3) 功能检查:采用设备和设施进行。
(4) 安全性检查:采用测试设备和工具进行。
3. 检验依据(1) 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
(2) 我公司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3) 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4) 客户要求和合同要求。
三、检验程序1. 准备工作(1) 产品样品准备:根据产品生产批次,从生产线上随机抽取样品。
(2) 检验仪器准备:根据检验内容和要求,准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和工具。
(3) 准备检验记录表格和相关文件。
2. 检验实施(1) 外观检查:对产品外观进行检查,记录检验结果。
(2) 尺寸检查:对产品尺寸进行测量,记录检验结果。
(3) 功能检查:对产品功能和性能进行测试,记录检验结果。
(4) 安全性检查:对产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记录检验结果。
3. 检验记录(1) 检验人员应按照要求填写检验记录表格,记录检验结果。
(2) 检验记录应包括产品信息、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内容。
(3) 检验记录应及时归档并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审计。
四、检验结果处理1. 合格品处理(1) 检验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公司规定以及客户要求的产品,视为合格品。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一、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企业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适用于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的编制和保存。
二、出厂检验记录的编制1.检验记录表检验记录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次编号、检验日期、检验员、检验结果、不合格品处理等。
同时需要留出适当的空白区域,供检验人员填写检验过程和结果。
2.检验过程记录检验过程记录要详细记录产品的每一个检验步骤,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标准、检验结果等。
同时,应标注每一步骤的日期、检验人员、检验设备和仪器的编号等相关信息。
三、检验结果的评定1.合格品检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规格要求的,为合格品。
在检验记录表中,应清晰记录出相应的检验结果。
2.有缺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产品标准和规格要求的,为有缺陷品。
在检验记录表中,应详细记录出缺陷的种类、严重程度和具体的缺陷描述。
四、不合格品的处理1.暂时隔离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立即暂时隔离,确保其不会进入下一道工序。
2.返工修复对于可以修复的不合格品,应立即进行返工修复,修复后再进行检验。
3.报废处理对于不能修复的严重不合格品,应进行报废处理,不得流入市场和下一道工序。
五、检验记录的保存1.电子档案检验记录应以电子档案的形式保存,以便查询和查证。
电子档案应分类保存,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2.纸质档案检验记录的纸质档案应妥善保管,按照相关规定保存时间,并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
六、检验记录的审查检验记录应定期进行审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品,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并记录相应的整改和处理措施。
七、制度的培训和贯彻1.培训对参与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熟知并掌握该制度的要求和操作流程。
2.贯彻通过制度宣传、考核和奖惩等措施,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以上是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制定和落实该制度,可以有效控制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合格率,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食品公司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标准要求,能够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放心的食品,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除对本公司产品进行出厂必检项目的检验外,在出厂前还要进行一次对产品外观、包装物品再次进行检验,确保质量安全。
3、职责质量负责人(经理或副经理)负全责,由品管部主管,每位质检员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1品管部负责公司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3.2检验员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生产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项目的全部检验,其检验活动不受任何人的干涉。
4、实施4.1本公司生产的每一批次产品由包装车间包装完毕后,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
4.2品管部对每一批次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以同一批次的产品数量为基数,按照标准要求抽取样品,检验完毕剩余的样品登记编号,由质检科妥善保存,保存期同产品保质期。
4.3出厂检验项目不少于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规定的必检项目。
4.4检验依据为产品标签标注的现行有效的产品执行标准。
4.5判定原则,按照标准要求执行。
4.6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单、检验原始记录:品管部检验完毕后,要填写检验报告单和检验记录,报告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营销部,一份品管部留存。
经检验合格后的产品,由营销部下达指令,签发质量合格证,准予出厂。
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质量负责人会同质检、生产部门确定,符合返工条件的,返回车间重新加工,不符合返工条件的,贴上不合格品标识,放入废品区待统一处置;返工的产品须经重新检验。
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由品管部装订存档,保存期限为两年,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
4.7《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带“*”号的项目,企业不能自检,可委托县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每年不少于两次。
产品生产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生产出厂检验管理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客户需求和法规要求,减少产品缺陷和质量问题的发生,并提高企业的声誉和竞争力。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产品的生产出厂检验过程。
质量检验职责1.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产品的生产过程检验,包括原材料采购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检查和最终产品的出厂检验。
2. 质量部门负责制定检验标准和规范,并提供检验仪器和设备的维护和校准。
3. 检验人员负责具体的检验工作,包括对产品进行检测、测量和评估,并及时记录和报告检验结果。
检验程序1. 原材料采购检验:- 检验人员应对采购原材料进行外观、尺寸和质量的检查,确保原材料符合要求。
- 检验人员应及时记录检验结果,并向生产部门提供合格原材料。
2. 生产过程控制检查:- 检验人员应定期进行生产线上的检查,包括检测设备运行状态、生产工艺参数和产品质量状况。
-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向质量部门汇报。
3. 最终产品出厂检验:- 检验人员应对最终产品进行全面的检验,包括外观、尺寸、性能和可靠性等方面。
- 检验人员应按照设定的检验标准进行评估,并记录和报告检验结果。
检验记录与报告1. 检验人员应及时记录所有的检验结果和相关数据,包括合格品和不合格品。
2. 检验记录应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证。
3. 检验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和解决。
故障处理和持续改进1. 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生产部门应及时停止生产,并进行调查分析。
2. 质量部门应协助生产部门进行故障排除和质量问题的解决。
3. 检验人员应积极参与问题解决过程,并提出改进建议。
4. 公司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定期评估检验过程,并采取措施改进产品质量管理。
以上是关于产品生产出厂检验管理制度的要点,请各部门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制定的用于管理和规范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出厂检验是指在产品生产完成后,经过一系列的检验和测试,确认产品质量和规格达到要求后,方可出厂销售。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检验项目和标准:明确产品的检验项目和标准,包括物理性能、化学成分、外观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2. 检验方法和设备:规定产品的检验方法和使用的检验设备,确保检验过程准确、科学。
3. 检验责任和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检验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的检验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4. 检验记录和报告:要求检验人员做好检验记录和报告,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5. 异常处理和追溯:规定产品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措施,包括产品追溯和召回等。
6. 培训和考核:要求对负责检验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7. 管理评审和改进:定期进行管理评审,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改进。
通过制定和执行出厂检验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有效地控制产品出厂质量,提高产品的合格率,保证产品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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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检验报告制度

出厂检验报告制度1. 引言出厂检验报告制度是指对产品进行出厂前的全面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编写出厂检验报告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并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出厂检验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等。
3. 主要内容3.1 出厂检验报告编制流程•产品生产完成后,由生产部门提交出厂检验申请。
•质量部门接收申请后,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出厂检验。
•检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检验,记录检验结果。
•检验结束后,质量部门根据检验结果,编制出厂检验报告。
•出厂检验报告由质量部门审核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和客户。
3.2 出厂检验报告编制要求•出厂检验报告应准确、完整地记录产品的检验结果,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
•出厂检验报告应简洁明了,不得出现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述。
•出厂检验报告应按格式要求进行编制,包括报告编号、日期、产品名称、生产批次等信息。
3.3 出厂检验报告审核和审批•出厂检验报告由质量部门负责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审核过程中,对报告中的数据和结论进行验证和核实。
•审核完成后,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报告正式发布并发送给客户。
3.4 出厂检验报告的保存和归档•出厂检验报告应按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保存和归档。
•归档后,应备份报告的电子档案,并妥善保管实物档案。
•已归档的出厂检验报告应具备易查找、易读取、易追溯的特点。
4. 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生产部门:负责提供产品生产信息和出厂检验申请。
•质量部门:负责进行出厂检验和编制出厂检验报告。
•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和审批出厂检验报告。
•客户:接收和查阅出厂检验报告。
5. 监督和改进质量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出厂检验报告制度的有效运行。
同时,针对报告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结论出厂检验报告制度是确保产品质量和满足客户需求的重要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1. 背景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的每一款产品都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避免因质量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制定本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出产的产品。
3. 检验程序3.1 制定检验计划每一批产品出厂前,由生产管理部门制定检验计划,明确检验项目及标准。
检验计划按照质量管理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批准并实施。
3.2 抽样检验按照检验计划,从每批生产的产品中抽取样本进行检验。
样本数量按照实施标准或约定的比例确定。
3.3 检验方法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检验、尺寸检查、包装检验等。
检验方法应根据产品类型和客户要求确定。
3.4 检验记录所有检验结果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在检验报告中,并标明检验人员、检验日期、检验结果等信息。
检验报告应在产品发货之前交由生产管理部门审核。
4. 检验标准4.1 国家标准所有产品的检验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若产品存在专业标准,则应符合专业标准要求。
4.2 客户要求对于特殊需求的客户,应当根据其要求实施检验。
客户要求包括性能、尺寸、外观、包装等方面的要求。
4.3 内部标准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标准。
内部标准可以在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制定。
5. 不合格品处理5.1 不合格品定义不符合标准或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
5.2 不合格品处置不合格品应当及时组织处理,可以采用拆改、重新制造、返修、销毁等方式。
处理结果应当在不合格品处理记录中体现。
5.3 不合格品回溯对于不合格品,应开展原因分析,确定不合格品的原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应及时向客户发出通知,并跟进处理结果。
6. 抽检计划及结果分析生产管理部门每半年组织制定抽检计划,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查。
对于发现的问题,生产车间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后上报生产管理部门复查。
7. 管理要求7.1 管理职责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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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产品符合图纸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河北辰泰钢结构有限公司生产的输电线路铁塔和输变电钢
管结构产品的最终检验或出厂交付检验。
3. 职责范围
质量部负责,技术部、经营部协助。
4. 检验范围
4.1 零部件检查比例
当加工过程稳定,且按批次生产时,检查方法按照《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
中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II等判别水平和相关的国家标准对批次进行判定
是否合格。抽样在批执行过程中进行。各构件的质量水平及抽样数量:
(1)铁塔主材、钢管塔身、腹材、连接板、接头件按一般检验II水平进行抽
样,合格质量水平为4.0. 抽样数量如表1所示:
表1 零部件抽样数量及合格判定
批量 样本数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2 ~8 2 0 1
9~15 3 0 1
16~25 5 0 1
26~50 8 1 2
51~90 13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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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50 20 2 3
151~280 32 3 4
281~500 50 5 6
(2)焊接件的检验水平为一般检验的II水平进行抽样,质量水平为2.5,焊
缝质量(外观、尺寸及内部缺陷)的检验水平为一般检验的II水平进行抽样,
质量水平为0.65.抽样数量如表2:
表2 焊接件抽样数量及判定
批量 样本数 焊接件(Ac/Re) 焊缝质量(Ac/Re)
2 ~8 2 0/1 0/1
9~15 3 0/1 0/1
16~25 5 0/1 0/1
26~50 8 0/1 0/1
51~90 13 1/2 0/1
91~150 20 1/2 0/1
151~280 32 2/3 0/1
281~500 50 3/4 1/2
4.2 检验项目
从原材料入厂到产品出厂必须有以下检验项目:
钢材质量:包括钢材外观、外形尺寸、物理性能及化学成分;
零部件尺寸:包括下料长度、切断面垂直度、角钢端部垂直度、清根、铲
背、切角、开合角、孔形、孔位、制弯等;
外协镀锌质量:包括锌层外观、厚度、附着性及均匀性;
焊接件装配质量;
焊缝质量:包括焊缝外观、外形尺寸及内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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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组装:包括部件就位率、同心孔通过率、控制尺寸
5. 检验人员组成
5.1原材料及其他外购件入库检验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原材料及其他外购件的外观进行检验。复检由理化实
验员负责进行实验分析。
5.2零部件加工过程检验
零部件的加工过程检验由自检、互检和专检构成。自检由操作者进行,
互检由下一道工序的操作者进行,专检由质量部的专检人员按相关标准和检
验办法进行,对检验数据进行记录,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5.3半成品及成品整体试组装检验
半成品及成品整体试组装检验由质量部组织,技术部和生产部的相关人
员协助进行,按相关标准对试组装产品的主要参数进行检验。
5.4外协件检验
外协件检验由质量部的专检人员和理化实验人员执行。
6. 检验过程
检验过程根据《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 2694-2010)和《输
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DL/T 646-2006)及公司的《产品检验办法》
(CTWJ303-01)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检验记录由质量部统一管理(除入库
产品检验记录)。
7.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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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装根据合同要求由仓库管理员组织实施,如客户无特殊要求,包
装应牢固,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包捆不松动,避免构件之间、构件与包装物之
间相互磨擦,损坏镀锌层。钢管管体的突出部分,如法兰、节点板等,采用
有弹性、牢固的包装物包装。
8.标记
除满足客户合同要求外,还应在钢管构件的主杆体的明显位置作标记,
标注工程的客户名称、产品型号及收货单位,标记内容还应满足运输部门的
规定。
9.储存
钢管构件储存场所,应选择地面平整坚实无积水的场区,构件在存放时,
应有防止部件变形的措施。
10.技术质量资料
产品经检验合格,由质量部根据原材料复检实验报告、零部件加工过程
检验记录、试组装检验记录、外协加工检验记录对成品进行判定,若合格出
具合格证,并加盖公司合格证专用章。该合格证连同与该产品相关的原材料
产品质量证明书复印件、钢材复检实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司实验室专用
章)、必要时由专业探伤人员出具焊接探伤报告(加盖试验室专用章)、锌层
复检报告(加盖试验室专用章)一同交经营部,技术部将发货明细、蓝图、
技术变更等相关技术文件交经营部,由经营部核对、整理后作为发货的依据。
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质量部不得出具合格证,以保证不合格品不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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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由质量部负责制定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修改须经公司批
准。
河北辰泰钢结构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