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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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产品符合图纸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河北辰泰钢结构有限公司生产的输电线路铁塔和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的最终检验或出厂交付检验。
3. 职责范围
质量部负责,技术部、经营部协助。
4. 检验范围
4.1 零部件检查比例
当加工过程稳定,且按批次生产时,检查方法按照《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中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II等判别水平和相关的国家标准对批次进行判定是否合格。抽样在批执行过程中进行。各构件的质量水平及抽样数量:(1)铁塔主材、钢管塔身、腹材、连接板、接头件按一般检验II水平进行抽样,合格质量水平为4.0. 抽样数量如表1所示:
表1 零部件抽样数量及合格判定
批量样本数接收数Ac 拒收数Re
2 ~8 2 0 1
9~15 3 0 1
16~25 5 0 1
26~50 8 1 2
51~90 13 1 2
91~150 20 2 3
151~280 32 3 4
281~500 50 5 6
(2)焊接件的检验水平为一般检验的II水平进行抽样,质量水平为2.5,焊缝质量(外观、尺寸及内部缺陷)的检验水平为一般检验的II水平进行抽样,质量水平为0.65.抽样数量如表2:
表2 焊接件抽样数量及判定
批量样本数焊接件(Ac/Re)焊缝质量(Ac/Re)
2 ~8 2 0/1 0/1
9~15 3 0/1 0/1
16~25 5 0/1 0/1
26~50 8 0/1 0/1
51~90 13 1/2 0/1
91~150 20 1/2 0/1
151~280 32 2/3 0/1
281~500 50 3/4 1/2
4.2 检验项目
从原材料入厂到产品出厂必须有以下检验项目:
钢材质量:包括钢材外观、外形尺寸、物理性能及化学成分;
零部件尺寸:包括下料长度、切断面垂直度、角钢端部垂直度、清根、铲背、切角、开合角、孔形、孔位、制弯等;
外协镀锌质量:包括锌层外观、厚度、附着性及均匀性;
焊接件装配质量;
焊缝质量:包括焊缝外观、外形尺寸及内部质量;
试组装:包括部件就位率、同心孔通过率、控制尺寸
5. 检验人员组成
5.1原材料及其他外购件入库检验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原材料及其他外购件的外观进行检验。复检由理化实验员负责进行实验分析。
5.2零部件加工过程检验
零部件的加工过程检验由自检、互检和专检构成。自检由操作者进行,互检由下一道工序的操作者进行,专检由质量部的专检人员按相关标准和检验办法进行,对检验数据进行记录,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5.3半成品及成品整体试组装检验
半成品及成品整体试组装检验由质量部组织,技术部和生产部的相关人员协助进行,按相关标准对试组装产品的主要参数进行检验。
5.4外协件检验
外协件检验由质量部的专检人员和理化实验人员执行。
6. 检验过程
检验过程根据《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 2694-2010)和《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DL/T 646-2006)及公司的《产品检验办法》(CTWJ303-01)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检验记录由质量部统一管理(除入库产品检验记录)。
7. 包装
产品包装根据合同要求由仓库管理员组织实施,如客户无特殊要求,包装应牢固,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包捆不松动,避免构件之间、构件与包装物之间相互磨擦,损坏镀锌层。钢管管体的突出部分,如法兰、节点板等,采用有弹性、牢固的包装物包装。
8.标记
除满足客户合同要求外,还应在钢管构件的主杆体的明显位置作标记,标注工程的客户名称、产品型号及收货单位,标记内容还应满足运输部门的规定。
9.储存
钢管构件储存场所,应选择地面平整坚实无积水的场区,构件在存放时,应有防止部件变形的措施。
10.技术质量资料
产品经检验合格,由质量部根据原材料复检实验报告、零部件加工过程检验记录、试组装检验记录、外协加工检验记录对成品进行判定,若合格出具合格证,并加盖公司合格证专用章。该合格证连同与该产品相关的原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复印件、钢材复检实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司实验室专用章)、必要时由专业探伤人员出具焊接探伤报告(加盖试验室专用章)、锌层复检报告(加盖试验室专用章)一同交经营部,技术部将发货明细、蓝图、技术变更等相关技术文件交经营部,由经营部核对、整理后作为发货的依据。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质量部不得出具合格证,以保证不合格品不出厂。
本制度由质量部负责制定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修改须经公司批准。
河北辰泰钢结构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