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现金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公司现金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业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现金业务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现金业务的收付、保管、核算、报告等环节,确保现金业务操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第二章现金收付管理第四条现金收付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执行,确保收付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五条现金收入管理:(一)各部门收到现金时,应立即填写现金收入登记簿,详细记录收到的现金金额、来源、日期等信息。
(二)财务部门应及时核对现金收入登记簿,确保现金收入真实、准确。
(三)现金收入应及时上缴财务部门,不得擅自挪用或截留。
第六条现金支出管理:(一)各部门提出现金支出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审核。
(二)财务部门对现金支出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三)现金支出应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支票或现金支付凭证,不得使用白条、借条等非正规凭证。
第三章现金保管与核算第七条现金保管:(一)公司设置专门的现金保管岗位,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工作。
(二)现金保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严格遵守现金保管规定。
(三)现金保管柜(箱)应设置在安全、隐蔽的地方,确保现金安全。
第八条现金核算:(一)财务部门应建立现金账目,详细记录现金收付情况。
(二)财务部门应定期核对现金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三)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现金收支情况,确保公司领导及时掌握现金状况。
第四章现金业务报告第九条现金业务报告:(一)财务部门应每月编制现金收支报表,报公司领导审批。
(二)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现金业务风险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三)财务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现金业务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部门,公司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公司现金银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现金银行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安全保障: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3. 效率优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结构。
4. 责任明确: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职责,加强内部控制。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四条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
第五条公司应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1. 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2. 个人劳务报酬;3. 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4.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 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第六条各单位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以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第七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八条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
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第九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并按业务需要开设其他账户。
第十条项目银行账户必须经双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设立和使用,银行账户仅供本合同项目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与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十一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该项目原则上只设一个项目帐户,确因工作需要开设帐户的,需报双方公司负责人同时批准后方可设立。
第十二条项目帐户必须与双方公司银行帐户严格区分,双方公司不得用各自公司帐户进行本项目收支。
第十三条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1. 业务部门使用银行支票时,必须凭付款凭证、合同等有效证件办理;2. 支票签发人必须签章,并由会计人员审核签字;3. 支票签发后,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涂改或毁损。
公司内部现金银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使用,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四条公司内部现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严禁挪用、贪污、侵占公司现金。
第五条公司日常现金收支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超过限额的现金支出需使用银行转账。
第六条现金收支实行日清月结制度,每日结清现金收入和支出,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第七条现金盘点由出纳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财务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八条现金保管应由专人负责,确保现金安全。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第九条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需经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公司银行账户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执行,不得擅自挪用、侵占。
第十一条公司银行账户的收支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完整,不得伪造、变造。
第十二条银行账户的收支情况应及时登记在银行存款日记账,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银行账户的月末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有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银行账户的印鉴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和出纳共同保管,不得私自保管或泄露。
第四章资金审批与授权第十五条公司资金支出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申请资金支出需填写《资金支出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六条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如下:1. 1000元以下的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 1000元(含)至5000元的支出,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3. 5000元(含)以上的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扣发工资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有限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实施细则(WORD12页)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实施细则1 目的加强检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保证现金及银行存款的安全,规范货币资金的使用行为。
2 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经办人员办理各项费用结算或借款时。
3 规定和程序3.1银行存款的结算管理办法除了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可以使用的现金外,其余均必须通过银行结算办理。
3.1.1银行结算的方式有:支票、汇票、汇兑和其他结算方式。
公司常用的结算方式有支票、汇票、汇兑和网上银行。
3.1.1.1支票a) 支票是出票人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b) 支票结算方式适用于同城范围内(包括朔城区、朔州市区)。
支票的金额起点一般为100元,有效期为10天,支票一律记名(即填明收款人),且不得背书转让(公司内部规定)。
c)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
现金支票只可从银行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通过银行划款入帐,不能支取现金。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空白支票在未填列内容和金额时不得签发。
3.1.1.2 银行汇票a) 银行汇票一般由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金额起点为500元,有效期一个月。
b) 汇款单位使用银行汇票,应向银行提交汇票委托书,详细填明兑付地点、收款人名称、用途和金额等,将盖有银行印章的回联(第一联)附在编制的凭证后。
C) 收款企业收到银行汇票,填写应收金额的进帐单,汇票背面加盖银行预留印鉴,连同进帐单等凭证送交开户银行,多余金额由签发银行退交汇款给企业。
3.1.1.3汇兑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它适用于异地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
当款项付出时,应填写银行印发的汇兑凭证,列明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汇款金额及汇款的用途等项目,送达开户银行,委托银行将款项汇往收款银行。
并将回单联附在编制的凭证后面。
3.1.1.3 网上银行网上银行是指委托人通过互联网完成某些银行结算业务,为了保证每笔业务的准确性,出纳具体操作,并经由主办会计负责审核通过后业务方可生效。
现金及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存款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公司现金及存款管理,合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及人员,包括总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等。
二、现金管理1. 公司所有财务交易、款项收付均应通过现金业务系统进行记录。
2. 公司现金仅限于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中需要使用的现金。
3. 公司各单位对现金的使用,应当经过预算、申请、审批等程序,并按程序存放、保管和登记。
4. 现金保管人员需进行定期清点、核对,并完成相应的记录。
5. 现金收付凭证应妥善保管,由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凭证真实有效。
6. 现金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挪用公司现金。
7. 公司对现金流动状况进行严格的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三、存款管理1. 公司所有存款应统一由财务部门管理。
2. 存款资金应及时存入银行,确保安全性。
3. 存款的种类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应根据公司的资金周转情况进行选用。
4. 存款管理人员应定期了解公司存款状况,及时调整存款方式和结构。
5. 存款资金不得私自挪用,需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才能使用。
6. 存款管理人员需要时刻关注市场利率的走势,确保公司存款利息最大化。
7. 存款管理人员需遵守公司存款管理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四、资金利用1. 公司应根据经营需要,合理安排资金的利用方式,确保资金的最大效益。
2. 资金利用应基于市场成本和风险评估,不得盲目追求高收益。
3. 资金利用需根据不同资金来源的特点进行区分管理,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4. 资金利用需经过相关部门的预算、审批等程序,不得擅自挪用。
五、风险管控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定期对资金流动、存款及利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对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外部风险,应提前设立风险预警指标,制定相应的风险对策。
3. 公司资金风险的管理应由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
1.3 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2)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3)流动性原则:保持资金合理流动性,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求;(4)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增值。
二、现金管理2.1 现金收入管理(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收费标准及规定,及时、足额收取现金;(2)现金收入应于当日下班前送交财务部门,严禁坐支、截留、挪用现金;(3)财务部门应对现金收入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现金收入的合规性、真实性。
2.2 现金支出管理(1)公司各部门应遵循“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严格控制现金支出;(2)单笔现金支出超过一定金额(如5万元),需提交公司领导审批;(3)现金支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严禁无据支付、虚列支出。
2.3 现金安全(1)各部门应加强对现金的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存放安全;(2)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3)严禁将现金借给他人或违规出借现金。
三、银行存款管理3.1 银行账户管理(1)公司应在合规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使用;(2)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注销等手续,应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3)严禁违规多头开设银行账户、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收付款项。
3.2 银行存款收支管理(1)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将收入款项存入银行账户;(2)银行存款支出应遵循“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严格控制;(3)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银行存款账实相符。
3.3 银行存款安全管理(1)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安全管理,防范资金风险;(2)严禁违规办理银行存款质押、担保等业务;(3)加强对银行预留印鉴、网银密码等关键信息的安全保管。
现金及银行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现金及银行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现金及银行资金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三条现金收支应当遵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现金收支计划。
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现金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和盘点工作。
第五条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或坐支。
第六条现金支出应当符合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七条现金出纳人员应当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第八条公司设立现金预算管理制度,各部门应按月编制现金收支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后,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银行财务管理第九条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均需经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条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需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公司银行账户的日常使用,需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账户用途使用资金;2. 不得将个人资金与公司资金混用;3. 不得将公司资金存入非公司账户;4. 不得利用公司账户进行非法交易。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银行资金管理制度,对银行账户的资金使用进行监控。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银行对账制度,定期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银行支付审批制度,所有银行支付均需经财务部门审核后,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财务审批与监督第十五条现金及银行资金的使用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如下:1. 现金支出5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 现金支出500元以上,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3. 银行支付5000元以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4. 银行支付5000元以上,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财务监督制度,对现金及银行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公司定期对现金及银行资金管理进行审计,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范文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范文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岗位职责由相关岗位负责人确定。
第五条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应与法律法规要求相符,严禁违法违规操作。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六条公司现金管理应坚持安全、高效、便捷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及时性。
第七条公司现金应分为备用金、小额现金和零用金三个层次管理。
备用金由财务部门负责统筹使用,用于应急或日常支出。
小额现金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统筹使用,用于办公及其他日常开支。
零用金由员工个人领取,用于日常交通及其他个人开支。
第八条公司应设立现金保管柜,由专人负责保管现金,并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
第九条公司现金的核算应准确、完整,必要时应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条公司对现金使用情况应及时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公司现金的完整性。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的银行存款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第十二条公司的银行存款应选择银行信誉良好、服务质量高的金融机构进行存管。
第十三条公司应开设多个银行账户,避免集中存管,降低资金风险。
第十四条公司的银行账户应定期进行复核,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公司的银行账户授权人应定期更换,防止个人权力过大。
第十六条公司对银行存款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公司的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与检查制度,加强对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九条公司领导应重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定期听取相关部门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范本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了规范公司的现金管理,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本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3. 公司的现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账户余额、交易账户余额等。
4. 现金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并严格执行。
二、现金收款1. 公司所有的现金收款必须通过指定的收款账户进行,不得私自保留现金。
2. 收款人必须及时登记收款明细,包括收款日期、金额、来源等信息,并将登记表报备财务部门。
三、现金支付1. 公司所有的现金支付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包括经费申请、经费审批、付款申请等环节。
2. 付款申请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批,并核对收款方的账号信息准确无误。
3. 公司不得私自向员工或供应商提供现金支付,一切支付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等电子方式完成。
四、现金保管1. 公司现金必须妥善保管,确保安全,防止遗失、被盗或损毁等意外事件。
2. 财务部门负责现金存放的安全,必须将现金存放在公司指定的安全存放场所,保持门锁严密。
3.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接触和处理现金,必须保持现金的完整和准确性。
五、现金清点与核对1. 财务部门定期对公司现金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现金账余额与实际现金数额一致。
2. 清点和核对必须由至少两名财务部门人员参与,并记录清点结果和核对过程。
六、现金报告与查询1.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和提交公司的现金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现金余额表等。
2. 公司各部门有权查询和了解公司的现金情况,但必须经财务部门批准并进行记录。
七、现金借贷1. 公司不得与员工或外部单位私自进行现金借贷。
2. 如遇到公司应急资金需求,必须经过正式的借贷申请程序,并由财务部门审批和管理。
八、现金处理纠纷1. 如公司现金处理涉及纠纷,员工或部门应立即向财务部门汇报,配合财务部门调查和解决问题。
2. 财务部门应及时处理纠纷,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九、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财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扣发工资、停职、开除等。
现金业务管理制度
现金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现金业务管理,加强对现金的安全保障和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单位的现金业务管理。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及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确保公司现金业务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现金资金管理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现金资金进行统一统筹和管理,并制定现金年度预算。
第六条公司各级单位须按照公司财务部门制定的现金预算办理业务,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资金的监测和分析体系,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现金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资金流向。
第三章现金业务流程管理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确保现金业务的合法合规。
第十条现金业务流程应明确责任人,保证现金业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支付、收款的内部审核机制,防止现金流失和滥用。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现金业务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现金业务的效率和安全性。
第四章现金保管和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各单位应在专人负责的情况下负责现金保管的工作,并建立健全保险柜、钱箱等现金保管设施。
第十四条现金保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保管制度,不得私自挪用现金或将现金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制度,确保现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进行现金清点和财务核对工作,确保现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现金监督和审计第十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监督和审计制度,对现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公司现金业务进行定期巡查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邀请独立审计机构对现金业务进行审计,确保公司现金业务的合法合规。
第六章现金业务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现金保安措施,确保现金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现金业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现金业务的安全意识。
公司现金管理制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保障公司现金资金的安全及合理运用,提高现金使用效率,规范公司现金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现金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包括公司各个部门的现金收付、保管、使用等环节。
二、现金管理职责2.1 公司财务部负责整体现金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现金管理制度、管理现金流动情况、进行现金预测和储备安排等。
2.2 各部门负责自身现金收付及保管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执行。
三、现金收付管理3.1 现金收付必须通过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不得直接收付现金。
3.2 各部门必须按照公司财务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将收到的现金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并在线报账系统中填写相应的收款记录。
3.3 不得将公司资金挪作他用,一切资金上缴银行后只能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3.4 公司承办大额现金业务的员工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同时必须向财务部门报备,并进行严格的现金操作流程控制。
四、现金保管管理4.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制定现金保管规范,对各部门的现金保管进行监督检查。
4.2 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金保管工作,并由财务部门审核确认。
4.3 现金必须存放于安全可靠的保险库,财务部门要定期检查保险库的安全设施及保管流程。
4.4 每笔现金存取必须有相应的手续,包括申请单、出纳签字等,由财务部门存档备查。
4.5 员工严禁私自挪用现金,如有发现,将按公司规定的制度进行惩处。
五、差旅费及备用金管理5.1 公司按规定进行差旅费报销,报销事项必须真实、准确、合规。
5.2 公司设立备用金账户,备用金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备用金账户申请现金,但需先填写申请单并报财务部门批准。
六、现金流动监控6.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和管理公司现金流动情况。
6.2 每日、每周、每月财务部门会对公司现金流动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6.3 财务部门将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现金管理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公司财务运作,制定本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现金管理,减少可能发生的现金流失,提高公司财务运作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名称> 公司的所有现金收支活动,包括现金的收入、支出、调拨、归集、管理等方面,同时适用于负责现金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现金管理应贯彻“安全、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现金管理流程第四条公司现金管理应实行“集中管理、分散操作”的原则,由专人负责现金的收集、保管、使用、领取、支出等所有环节。
第五条现金的收支管理,应当建立规范的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收款环节:收入现金必须由专人接收,登记凭证、票据和记录收入情况,并及时上交现金管理人员。
(二)保管环节:现金必须由专人进行保管,并配备专用保管室或保险柜,保险柜应考虑防火防盗及防水等问题,密码应定期更换。
(三)使用环节:现金使用必须符合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使用前需填写申领单或者费用报销单,同时必须经过预算部门或者财务部门审批。
(四)领取环节:现金领取必须经过现金管理人员的审核,并绑定领取单据,如内部往来或出差等需要领取一定金额的备用金的,必须借用公司的卡或现金,使用后会主动报销。
(五)支出环节:每天的现金支出应有支出单据,详细记录支出的金额和事由,同时由财务部门控制支出的金额及时跟进监管。
第六条开立现金账户应根据业务的需要开立对应户名的银行账户,并对账户进行监管。
银行账户开户前,应与其他部门及财务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定开户的方式和账户类型,并签订协议。
第七条公司现金管理应贯彻“异地管理、异地审批”的原则,各个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要求现金部门管理人员办理相关工作,不得私自处理财务事宜。
银行现金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现金业务管理办法银行现金业务管理办法一、概述现金业务是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合法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防范资金风险,促进经济发展。
银行应当重视现金业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风险防范措施,保障现金安全。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银行现金业务管理行为,明确现金业务管理职责,加强现金业务内部控制,强化现金风险防范,确保现金交易安全、合法、及时、准确。
二、职责1、银行总行应当负责制定和发布本管理办法,并对银行各分支机构的现金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2、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当根据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现金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现金交易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及时性。
3、银行各部门应当按照现金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开展现金业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业规定,防范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4、银行现金管理人员应当熟练掌握现金管理知识和技能,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现金安全、准确、及时。
5、银行柜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操作规程,确保现金业务安全、准确、及时。
三、内部控制制度1、现金清点制度:银行应当建立现金清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收付现金进行清点、登记和核对,保证现金数量和记录的一致性。
2、现金安全管理制度:银行应当建立现金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要求配备保险库、防盗门、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对现金进行分类、分档存放,防止内外盗窃、伪造等风险。
3、现金监控制度:银行应当建立现金监控制度,安装监控设备,对现金交易环节进行实时监控,防范假币、涉假、盗抢等风险。
4、现金机具管理制度:银行应当建立现金机具管理制度,对现金机具进行配备、安装、维护、保养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防范技术风险和人为失误。
五、风险防控措施1、防伪技术:银行应当采用多种防伪技术,如光变油墨、彩色纤维、水印等技术,提高假币鉴别能力。
2、明确责任:银行应当建立清晰的现金业务岗位职责,明确现金管理人员和柜员的责任和义务。
3、培训和考核:银行应当对现金管理人员和柜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现金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公司的现金收付业务,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现金使用范围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报酬。
2、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各种津贴、福利费补助。
3、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以及向职工个人支付的利息、股利等。
4、向非集体转帐结算户支付的劳务费用.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零星采购费用.6、转帐结算起点:1000元以上的个人采购用款及零星支出和个人要求转账的费用、支付给公司的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可以用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等。
二、日常现金管理规定1、认真执行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不得随意扩大现金开支范围。
2、认真执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财务部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严禁出纳人员将公款携带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若因违反库存现金限额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3、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由出纳本人取款,取款后必须当日及时入账。
出纳必须保证日现金余额不超过10000元整。
4、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套取现金。
不准私人借用公款.员工因工借款必须遵守借款定额管理规定。
5、认真鉴别收取的现金,防止收取假币,对发现的假币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现金出纳员承担.6、财务部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确保帐实相符,不得跨期跨月处理帐务。
对于现金清查中发现的长短款,要认真核实,及时向副总汇报,经批准后处理,不得隐瞒或自行处理。
7、各种报销单证必须取得正式单据,报销单证首先须经经办人、部门主管和领导签字,然后递财务会计审核,现金出纳人员方可办理付款,否则不得支付. 8、一切现金的支付,必须经有关人员审核,在确认手续齐全、内容真实、金额正确、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后方可支付。
9、现金出纳员因故变更工作岗位或者长期请假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有正式交接单,并由双方签字。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模板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现金及银行存款的业务流程。
三、职责分工1. 财务部门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日常管理和核算工作。
2. 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及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
3. 会计人员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和报表编制。
四、现金管理1. 现金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小额支付和公司规定的其他用途。
2. 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每日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 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
五、银行存款管理1. 公司应在信誉良好的银行开设账户,并严格控制账户数量。
2. 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必须经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
3. 银行存款收支必须通过公司账户进行,不得使用个人账户办理公司业务。
六、收支管理1. 所有收支业务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2. 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审批后的凭证办理现金收付或银行存款的收支。
3. 收支业务完成后,出纳人员应及时通知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七、银行对账1. 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进行对账,确保银行存款余额与公司账面余额一致。
2. 发现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八、监督检查1.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对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3. 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内部管理需要调整,应及时修订。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模板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公司现金管理办法 (2)
公司现金管理办法 (2)第二部分公司现金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公司现金管理流程,提高现金管理效率,防范现金风险,制定并执行本办法。
一、现金管理原则1.1 安全原则:保障公司现金的安全;1.2 管理原则: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性和规范性;1.3 资金周转原则:做好资金流动规划和现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使现金周转流畅;1.4 社会效益原则:落实社会责任,让公司现金管理更符合社会效益原则。
二、现金管理流程2.1 现金收付流程(1)开立现金收款凭证现金收款凭证应开立真实、完整、准确,收款金额应明确,相关部门应按规定核审,并在该凭证上签字。
(2)及时入账现金必须当天或上一个工作日入账,如有逾期,应由经办人员整理结算单据后,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3)开立现金付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应开立真实、完整、准确,付款金额应明确。
相关部门应按规定核审,并在该凭证上签字。
(4)准备现金财务部门应按计划和实际需求预先准备好合适的现金。
(5)现金出库管理财务部门应统一控制现金,严格执行出库手续,确保现金安全。
2.2 现金存储(1)财务人员应将存放在财务库房内的现金按类别分类存储,并制作详细帐目,清晰准确地记录该笔现金的来源、日期、金额、用途以及现在存放的位置等;(2)存放现金应选用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安全设备、工具,存放位置应保密严密,专人负责保管和管理;(3)存款时,应按照规定把存款凭证和资金统一交由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汇入银行帐户;(4)定期检查现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3 现金支出管理(1)现金支出应列支有据,财务人员对支出审核、复核、记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2)财务部门应加强对支出数据录入、记账的监管力度,确保支出的正常性、合法性;(3)现金支出应实行严格的手续,由经办人员提出申请,部门主管审核、核准、签字,最后由财务部门付款;(4)财务部门按时足额支付应付款项。
三、出差费用报销(1)出差计划和住宿安排出差前,应事先了解目的地交通方式、短期住宿安排及其费用等情况,根据出差天数和交通住宿情况,制定详细出差计划和费用预算,并严格执行。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合规和有效利用。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二、职责与权限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现金的日常管理,包括收支、记账、核算等。
2.公司各级人员应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现金管理。
三、现金管理流程3.收支管理(1)公司收入应按时入账,不得私自存放现金。
(2)公司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3)严格控制现金库存,确保现金安全。
4.日报管理(1)公司财务部门应每日编制现金日报,记录当日现金收入、支出及库存情况。
(2)现金日报需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3)上报至公司领导审阅,及时掌握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5.定期对账管理(1)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对账,核对银行存款和现金余额。
(2)如发现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程序报批后进行调整。
(3)定期对账结果需形成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四、安全防范措施6.加强现金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现金管理的重视程度。
7.建立现金保管制度,确保现金存放安全可靠。
8.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如保险柜、监控设备等。
9.严格执行现金领用、交接、盘点等规定,防范现金被盗、遗失等风险。
10.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11.对离职人员进行现金交接审计,防止资金流失。
12.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与协作,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和调整。
五、密码保密措施为确保公司信息安全,防止资金损失,公司应采取以下密码保密措施:1. 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账号和密码,避免泄露给无关人员。
2.公司网络和信息系统应设置复杂且不易被破解的密码,定期更换密码。
3.禁止在公司外部讨论或共享账号和密码信息。
4. 对于重要信息的处理和存储,应使用加密技术保护数据的安全性。
5. 公司应制定密码泄露应急处理预案,以便在发生密码泄露事件时迅速采取措施保护公司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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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和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为严格遵照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和国家《票据法》的规定。
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基础工作,明确出纳作业,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根据××××××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纳作业处理准则》的规定,结合我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现金业务管理办法
(一)现金业务责任人:现金业务必须由出纳业务主管办理,负责库存现金的保管。
如有短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现金支付限额:按规定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1000元必须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批。
(三)现金支付的范围:
1、支付员工的工资、津贴、奖金。
2、支付员工的福利费、保险费、差旅费等费用。
3、支付员工外地出差的备用金。
4、支付办公用品、文具用品、劳保用品等费用。
5、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6、符合银行和财务规定的其他支付。
(四)严格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五)因公司销售等取得的现金收入,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
应及时交财务部,由财务部送存银行。
未经银行批准不得坐支现金。
(六)由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在现金支票上写明用途,接受银行的审查和监督,不得为其他公司或他人套取现金。
(七)出纳人员提取或存入大额现金,必须2人一同办理。
(八)因库存现金受银行额度控制,不能超额储备,凡一次借款超过3000元(含),应至少提前一天办理借款手续(特殊情况除外),通知财务部备款,以免影响使用。
(九)员工出差或因工作需要而须借用现金时,应填写借款单,需经总经理批准后,经财务部核准,方可办理。
(十)凡外出借款的员工。
回公司后,最迟10个工作日内报销。
前一次借款未报清者,不再办理新的借款。
特殊情况及时向财务部反映,征得同意后方可延期。
(十一)现金收支业务必须手续完备。
出纳人员审核原始单据、发票等
后,办理收付手续,并在凭证及每一附件单据上加盖记账讫章。
如发现原始单据被涂改或伪造,应拒绝办理,并将涂改、伪造的单据扣留。
(十二)现金日记账必须日清日结。
出纳员必须按日清点库存现金,保证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当时的库存现金数额相符。
做到证、帐、款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也不得私自借用、挪用。
(十三)为避免给个人或公司造成损失,发放或接收现金时,财务部备公用验钞机一台。
凡从财务部领取的现金,均由领取人即时自验真伪,发现问题由财务部负责,出门后由领取人负责。
凡向财务部交回现金,由财务部即时校验,发现问题由交款人负责。
(十四)因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由财务部核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二、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一)银行业务责任人:银行业务包括支票的签发、传递、保管。
应由出纳业务主管负责办理。
其他人员不得经管和签发各种银行支票。
(二)支票支付限额:原则上支付金额在1000元以上(特殊情况除外),必须按财务审批手续办理。
(三)出纳员应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许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出借银行支票和账户。
(四)预留银行印鉴的使用和保管,按照《财务印鉴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办理领取支票手续:公司员工借支票时,必须填好“支票申请单”有关栏目,按审批手续的规定,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支票。
(六)签发的支票应将签发日期、用途、金额、收款单位等栏目填写清楚。
如果收款单位、金额难以确定,可暂不填写,由借支票人在确定收款单位、金额后填写。
(七)借支票人必须按指定用途、限额、时间使用支票。
(八)报销需按照公司《费用报销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借支票人须在领用支票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报销,否则不得领用新的支票。
特殊情况及时与财务部协商。
(九)借支票人要妥善保存支票,如丢失应立即报告财务部,以便及时办理银行挂失手续。
由于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借支票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十)出纳员签发支票时,必须按顺序在支票登记簿上填写支票号、签发日期、用途、金额,并由借支票人签字确认。
(十一)每月末根据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账款,要协助会计主管及时查询处理。
(十二)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在支票和支票存根上同时加盖“作废”章,年末统一装订并保存。
(十三)妥善保管空白的支票、收据、发票等重要单据。
三、附注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