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举办重庆市首届微型企业创业大赛的通知
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状况调查汇报日期:2023-11-03 浏览:182(本节选未经作者审定)1.2重庆微企发展概况重庆市计划至“十二五”末,全市新成立15万户微型企业,带动150万人就业,首批微企在2023年8月成立,合计3000户。
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合计发展微型企业5.46万户,处理就业43.24万人,注册资本达53.68亿元,发放财政补助资金16.04亿元,实现产销值近200亿元,上缴税收6784.89万元,返还微企税收奖励874万元,新成立旳微企存活率到达90%以上。
从官方记录旳数据和媒体报道来看,重庆市微企在政府扶持政策为微型企业旳发展提供了良好旳外部环境,微企发展旳速度和质量都优于全国其他地区,得到广泛旳承认。
3.重庆市微型企业生存现实状况调研分析本次调研以重庆市微型企业为调查对象,从微型企业旳经营状况(盈利状况、销售与市场推广、品牌与客户管理、组织与文化等)、企业融资环境、政策环境三方面来评估微型企业旳生存和发展状况。
3.1微型企业经营状况分析3.1.1微企行业发展状况从调研旳实际状况来看,政府对于文化创意、互联网、软件开发和教育征询等产业旳政策倾斜比较明显,在全市已建成旳微企孵化园中,入驻旳企业重要分布与上述几种行业。
这些行业进入门槛低,对创业者旳素质规定不高,技术人才较为充足,因此产生了大量旳微企。
虽然短期内可以繁华行业市场,增长就业,但长期来看也轻易导致行业秩序混乱和恶性竞争,不利于微企旳发展。
3.1.2微企经营者综合素质调研小组调查了微企经营者对于创业能力旳理解和企业经营旳认知状况,以此来理解微企经营者旳综合素质水平。
从微企经营者对于创业旳认知状况来看,约有70%旳经营者对于创业旳概念有所理解,17%旳经营者表达比较清晰,仅有13%旳微企经营者认为自己对创业概念非常清晰;对于创业心理准备状况旳调查中,42%旳微企经营者有所理解,35%旳经营者表达有很好旳准备,仅有5%旳经营者认为自己准备非常充足。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2.01•【字号】渝府办发〔2022〕122号•【施行日期】202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2月1日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为帮助市内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加快走出生产经营困境,快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切实减少本轮疫情影响,在继续落实好我市稳经济政策包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再下浮10%以上,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
鼓励各银行机构围绕企业商业价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面开发中小企业专属信贷产品,并同等纳入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政策体系。
(责任单位:重庆银保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二、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投放。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发放信用贷款力度和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票据融资支持力度。
持续开展全市金融服务港湾和首贷续贷中心走访及融资对接,延长“金融活水润百业活动”时间至2023年一季度末。
全面推广“长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扫码申贷”,大力推广“信易贷·渝惠融”微信小程序及APP线上申贷,提高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满足率。
(责任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三、加大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支持力度。
阶段性减免中小企业使用政府转贷资金产生的资金占用费,执行时间至2023年6月30日。
人群身份类别凭证(退役证、释放证明书、毕业证书)
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类别
成立时间
员工数
年产值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万元
纳税额度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类别
企业简介
本人承诺以上申报事项及提供的申报材料属实,无违法乱纪行为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申请人:
年月日
镇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县人力社保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1.所属行业类别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类别填报)2.法定代表人身份:参照文件内身份类别填写。农村自主创业者指具有农村户籍的创业人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5.21•【文号】工信部联企业函〔2021〕124号•【施行日期】2021.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1〕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将共同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目的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组织机制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肖亚庆担任组委会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等。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相关事项。
秘书处主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梁志峰担任,副主任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濮剑鹏、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主任付京波担任。
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承担赛事组织协调、宣传推广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完善项目评审规则等工作。
三、赛事安排(一)赛事组成。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市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一般一般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公文渝工商…2009‟28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市局领导分工的通知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监察室,工商学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市局领导分工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局长、党组书记王元楷: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李明富:分管市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和财务管理及后勤保障;组织人事、干部培训、老干部管理及系统信访稳定等工作。
具体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工商干校、后勤服务中心。
(B角:单衍华)副局长、党组成员郭翔:分管系统财务审计、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内外资企业登记管理和直属分局等工作。
具体分管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企业登记管理处、外资企业处、经开园分局、下载时间:年月日—1—高新园分局、经开区分局、高新区分局。
(B角:陈文渝)副局长、党组成员陈文渝:分管市场管理、商标监督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
具体分管市场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商标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B角:郭翔)副局长、党组成员陈速:分管法制、公平交易、合同监督管理、大要案件查处和整规办等工作。
具体分管法制处、公平交易处、合同监督管理处、经济检查总队、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B角:沈金强)副局长、党组成员单衍华:分管市场中介管理、宣传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市局新闻发言人),机关党建、群团和工商学会等工作。
具体分管市场中介管理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工商学会(研究室)。
(B角:李明富)副局长沈金强:分管广告监督管理、企业信用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具体分管广告监督管理处(广告监测中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处(信用办)、档案信息服务中心(企业信用信息中心、12315中心)。
(B角:陈速)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党组成员王兴华:分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具体分管驻市局纪检组、监察室。
巡视员李晞朦:协助王元楷局长工作,完成局长交办任务。
信息技术人员的认定
信息技术人员的认定一、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信息技术企业的通知》(渝经信发〔2010〕66号)中的相关规定,微型信息技术企业扶持对象的认定工作由经信委负责。
二、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信息技术企业的通知》(渝经信发〔2010〕66号)中的相关规定,信息技术产业是指社会经济活动中从事信息技术、设备产品的生产以及提供信息服务的产业部门的统称,是一个包括信息采集、生产、检测、转换、存储、传递、处理、分配、应用等门类众多的产业群。
从狭义上讲是指信息产品制造业与软件业;从广义讲包括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电信与信息服务业、邮政业、印刷出版业、广播电影电视等。
信息技术人员主要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人员。
三、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信息技术企业的通知》(渝经信发〔2010〕66号)中的相关规定,微型信息技术企业扶持对象的认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一)申请微型信息技术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首先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网站的“网上办事”栏目中下载《重庆市信息技术微型企业确认申请表》(以下简称确认申请表),按其要求如实填报后,提交给创业所在地经信委。
网址:/。
文化创意人员的认定关于文化创意人员的认定,按照国统字〔2005〕24号文件中《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目录》经营范围要求,文化创意人员主要指从事创意设计、广播电视、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文学创作、美术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文化旅游、文化传媒、数字内容、动漫游戏、艺术品和工艺美术、艺术创意和设计等门类的文化创意产业人员。
如要申办文化创意类企业,申请微型文化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首先按照企业类属在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或重庆市新闻出版局政务网站的“文化产业”栏目中下载《重庆市文化创意微型企业确认申请表》,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网址:/html/1/cyfz/,重庆市新闻出版局网址:,按其要求如实填报后,提交到当地文广局,由文广局进行身份确认。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11•【字号】渝经信中小〔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中小微创业基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八大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双创”活力,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企业〔2020〕26号)精神,我市拟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目的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微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中小微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微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大赛主题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三、组织单位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主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协办单位:共青团市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巴南区人民政府、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支持单位:各区县经济信息委、重庆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商业价值贷款与转贷应急合作银行、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专家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协会、重庆市小微企业协会、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协会、市楼宇产业园协会、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协会、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市乡镇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投融资机构、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重庆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重庆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8.17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8.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重庆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内各国家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搭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交流平台,展示行业创新创业成果,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市人力社保局于今年6月-7月举办了重庆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
通过项目征集、路演、展播、初评和决赛等程序,大赛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优秀组织奖13名,现予以表扬通报。
希望获奖项目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奋进,在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广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紧贴市场需求、加强创新创造。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要提高认识,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创业,在
产业“千亿跃升”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获奖项目名单
2. 优秀组织奖名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7日附件1
附件2
优秀组织奖名单。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公布日期】2012.04.23•【字号】渝财采购[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渝财采购〔2012〕11号)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中小企业局(经信委),市级各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制定了《重庆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规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重庆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含微型)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重庆成长型中小企业榜单
重庆成长型中小企业榜单前言中小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于一个地区的经济繁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重庆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经济中心城市,拥有大量成长型中小企业,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文将介绍一些在重庆市发展迅猛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展示他们的创新能力和品牌价值。
1. 重庆某科技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专注于云计算和大数据领域的研发与应用。
通过自主研发的云平台和大数据分析能力,为各行各业提供了高效、智能的解决方案。
目前,该公司已经与多家知名企业合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2. 重庆某生物科技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致力于生物医药领域的研发与创新。
通过自主研发的生物技术,成功开发了多种创新药物,并获得多项国内外专利。
该公司以创新为核心竞争力,不断推动重庆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
3. 重庆某新能源科技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专注于新能源领域的研发与应用。
通过自主研发的新能源技术,成功开展了多个项目,包括太阳能发电、风能利用以及能源储存等。
该公司的可再生能源解决方案备受市场欢迎,为重庆的绿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4. 重庆某智能制造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专注于智能制造领域的研发和应用。
通过自主研发的智能制造技术,成功实现了工厂自动化和智能化的转型升级。
该公司的解决方案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为重庆的制造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5. 重庆某文化传媒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致力于文化传媒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通过自主研发的文化传媒平台,成功推广了重庆本土文化和艺术作品。
该公司以文化创意为核心竞争力,为重庆的文化产业注入了新鲜血液。
重庆作为一个具有活力和潜力的经济中心城市,拥有众多成长型中小企业。
这些企业凭借创新能力和高品质的产品,不断推动着重庆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们相信,在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下,重庆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将会取得更大的进步,为地方经济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电子商务类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电子商务类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电子商务类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各经济板块管委会,经开区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岸区电子商务类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12日南岸区电子商务类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商务类微型企业管理,促进电子商务类微型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4﹞36号)、《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微企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企〔2014〕359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微型企业扶持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工商发〔2014〕13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微型企业创业补助审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工商发〔2014〕15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渝工商发〔2016〕13号)等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微型企业是雇员(含投资者)在20人以下,注册资本金(包含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和合伙企业的出资数额)在15万元以下的企业。
重庆微型企业申报详细流程
重庆微型企业申报详细流程微型企业都是有一个申报的方式和流程的。
下面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重庆微型企业申报的详细流程。
重庆微型企业申报的详细流程重庆微型企业申报:网上预申请申请创办微型企业的创业者输入“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办事平台”免费注册后登录填写申报资料,进行网上预申请。
经创业所在地工商所预审查通过后,再向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提交申请资料。
工商所根据创业申请的先后顺序,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查。
重庆微型企业申报: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到创业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相关表格材料(二)经营者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如有股东或合伙人的需提交相应资料)2.户口薄全本复印件(如有股东或合伙人的需提交相应资料)3.所属人员类别证明材料:①大中专毕业生(含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学历)、失业人员、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分别应提供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证、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件,证件遗失的,分别应提供教育部门、街道或就业部门、残联、民政局、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毕业年级的在校大学生在高校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创办信息技术、文化创意、高校技术等产业的微型企业,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出国留学人员回渝创办微型企业,应提供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申请人的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原件及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三峡库区移民应提供销号合同原件,无销号合同原件的,应提供移民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⑤返乡农民工应提供曾在外地务工经商的证明材料,或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经商的证明材料。
⑥“农转非”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转户证明材料。
⑦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应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或和表彰文件遗失的,应提供奖励部门出具的获奖证明。
⑧信息技术人员、文化创意人员的身份认定根据其申请的拟办企业预先核准的名称和经营项目予以认定。
4.结婚证复印件,未婚的已户口薄上标注的“未婚”为准,离婚的以离婚证为准,相关证件丢失的以县民政局出据的证明为准5.经营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土地流转合同重庆微型企业申报:参加工商局微企办组织的创业培训重庆微型企业申报:工商局微企办进行创业评审及结果公示重庆微型企业申报:创业者到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重庆微型企业申报: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一)自有资金使用完毕或自有资金不足以支付时,方可向辖区工商所提出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二)申请支付财政补助资金具体流程为:一是向辖区工商所申请检查;二是向工商所申请补助资金;三是到县财政局审核支出内容;四是到县微企办审核拨付资金);(三)各微型企业在首次支付财政补助资金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再次支取时只需实地检查表和财政扶持资金申请书):1、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表(一式四份);2、微型企业实地检查表(一式两份);3、自有资金现金缴款单;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表;7、银行对账单,银行支取凭证、支出所发生的单据和合同等复印件;8、电子相片,包括制度、吊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工商联作为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渝府[2009]12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工商联作为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批
复
正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工商联作为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渝府〔2009〕120号)
市工商联:
你单位《关于恳请市政府正式行文授权市工商联作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请示》(渝联文〔2009〕13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授权市工商联作为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
二、市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成立全市性社会团体,应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履行登记手续;涉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的,应事先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三、市工商联应切实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
对市工商联(总商会)以前自行设立的行业商会(同业公会、协会、商会),要在市政府授权其作为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后2年内,依照前款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依法登记的,不得再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
四、市政府授权市工商联作为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后,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否授权当地工商联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
2006年12月31日市政府办公厅发给市工商联的《市政府领导批示抄告单》同时废止。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结束——。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多彩红盾、印象工商”书画摄影大赛评选结果的通报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多彩红盾、印象工商”书画摄影大赛评选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12.06•【字号】渝工商办发[2013]105号•【施行日期】2013.12.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多彩红盾、印象工商”书画摄影大赛评选结果的通报(渝工商办发〔2013〕105号)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监察室,工商学会:按照《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多彩红盾、印象工商”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渝工商办发〔2013〕47号)要求,2013年5月至11月,全市工商系统举办了“多彩红盾、印象工商”书画摄影大赛。
大赛面向工商干部职工和广大社会人士征集作品,吸引了众多书画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共收到参赛作品885件,其中书画类174件、摄影类711件,来自干部职工的832件、来自社会人士的53件。
大赛评选经过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初评采取“评委提名+网络投票”方式,产生入围作品200件(见附件2)并在市局机关实物展出;复评采取“专家点评”方式,由市书法家协会、市美术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专家从入围作品中确定获奖作品40件,书画类、摄影类各评出一等奖3件、二等奖4件、三等奖5件、优胜奖8件(见附件1)。
对大赛中组织发动充分、参赛获奖作品较多的单位,评出组织奖19个(见附件3)。
本次大赛以“多彩红盾、印象工商”为主题,突显工商元素和行业特色。
参赛作品用笔墨、光影和色彩,生动再现了工商干部监管、执法、维权、服务的多彩实践,形象展示了重庆工商“敢为、能为、有为”的良好精神风貌,特别是社会人士的参赛作品,还体现了对工商工作的关注和赞许。
现将大赛评选结果予以通报,并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创作出更多反映工商、讴歌时代的优秀书画摄影作品。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8•【字号】北碚府办发〔2018〕77号•【施行日期】2018.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北碚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8日北碚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4〕36号)精神,充分发挥微型企业在扩大就业、稳定增长、促进创新方面的作用,促进全区微型企业发展增量提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微型企业发展目标。
力争2021年末全区微型企业总数达到23000户。
——微型企业平台建设。
紧紧围绕“一区三地”发展定位,突出产业特色,力争每年打造1—2个区级微企孵化园,2—3个区级微企特色村。
——实现微型企业均衡发展。
引导创办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进一步提高微型企业发展质量,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微型企业均衡发展。
二、政策措施(一)创业补助政策实施微型企业创业补助政策,进一步提高微型企业出生率、存活率,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1. 申请享受创业补助的微型企业,是指雇员(含投资者)20人以内、注册资本金15万元以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且属于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重点人群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等市级、区级鼓励类发展行业微型企业。
2. 微型企业可在企业设立登记6个月后,1年内,申请微型企业创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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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举办重庆市首届微型企业创业大
赛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工商发[2014]1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0.14
【实施日期】2014.1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举办重庆市首届微型企业创业大赛的通知
(渝工商发〔2014〕16号)
各区县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督局: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已累计发展微型企业33.84万户,约占民营企业总数的80%,带动和解决就业258.28万人。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创业者的创业精神和创业热情,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经研究,决定举办“重庆市首届微型企业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重庆市首届微型企业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激情创业,点燃梦想
三、参赛对象
重庆市范围内已正式注册的微型企业,以及积极帮扶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的孵化园区、微企村、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以大带小的)等。
四、参赛项目范围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二)相关创业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三)参赛微型企业应当是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从事二三产业的要求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
(四)参赛企业处于初创期或快速成长期,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
五、大赛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