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向保障性住房转化的出路初探
“小产权房”何去何从
近日,国土资源部重申小产权房的违法性,并表示目前国家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但不会对小产权房违法用地发证。
一般认为,小产权房是指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
《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就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集体土地不得建设商品房,从而封堵上小产权房的法律通路。
但由于现实情况复杂,尤其是近年来大中城市房价飙涨,不少中低收入群体将实现买房梦寄托于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带,选择购买农民在宅基地上建设后出售的房屋。
由于乡镇村基层政府利益驱动和有关部门监管乏力等原因,小产权房近年来在全国不断蔓延。
小产权房的发展现状目前在北京、天津、成都、西安、武汉、南京、济南、郑州、珠三角等地,均已建起大量的小产权房。
北京市小产权房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陆续出现,由于当时购买的人比较少,所以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注意。
然而,从2003年开始,小产权房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很多人开始购买小产权房,作为第一居所使用。
2003年之后,小产权房的开发建设也开始变为当地村委会、镇政府的大规模开发行为。
据中国房地产协会测算,到2007年6月原建设部发出《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前后,北京小产权房大约占到北京在售楼盘总量的两成左右,其房价多在每平方米2500元至4000元之间,这仅为四环内商品房价格的25%至30%。
北京已售和在建的小产权房总面积将超过1000万平方米。
从价格看,一般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城市低收入群体买不起高价房,小产权房就是他们心目中的经济适用房。
从购买对象看,以北京为例,主要有少数手里有土地、旅游等资源的政府官员;选择第二居所的高收入群体;用房屋做投资生意的人;外地来京初期获利的务工人员;普通工薪阶层等。
从买卖手续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契税,没有在国土房管部门备案,买卖双方一般只签订一份“购房协议书”,换言之,这样的小产权房买卖是国家所不认可的,购买此类房屋的权益也不受国家法律所保护。
小产权房成因、困境与出路探析
问题 ,由村委会 集中建设农 民住宅 ,并给村 民发放 本村
承 认 的产 权 证 明 。 这种 小产 权 房 大 量 存 在 ,也 不 违 反 国
最后 ,小产权房是各利益攸 关者 博弈的结果。城市 居 民到农村 购买小产权房面临不小 的风 险 ,比如 ,小产 权 房 买卖合 同得 不到 法律 支持 ,无 法办理 房屋 产权 登 记 ,进而 导致 房屋 无法合法转让 ;如遇 到国家征收土地
后 ,小产权房 改革路在 何方? 小产权房 问题是关乎 民生 、关乎社会稳定 的重大问
题 ,本 文从 小 产权 房 的 成 因 、 困境 及 出路 这 三 方 面 进 行
分析 ,以求全 方位展现 当前小产权房 问题 的来 龙去脉 ,
并寻 求解 决 问题 之 道 。
一
国农 民收入单一化 ,除 了在 家务农 收入、外出打工收入 外 ,缺乏其他 的财产 性收入途 径。在CP高企 ,生活成 I 本不 断增 加的今 天 ,农 民借助于 出售小产 权房 这一边缘 化政策 以实现其财产增 收是 其理 性选择。
再 次 ,城 市 房 价 飞 涨 促 使 城 市 居 民到 农 村 购 买 小产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小 产 权 房 产 生 的缘 由
广义 而言 ,小 产权 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 ,由享 有该土地所有权 的乡 ( )政府 或村委会单独开发或联 镇
合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联 合 开 发 建设 ,并 由 乡 ( ) 府 或 镇 政
家 村 的 一 起 小 产 权 房 诉 讼 案 拨 开 了 “ 产 权 房 ” 的 迷 小
留山,也属于 集体所 有。”国家所有 的土地 与集体所 有 的土地在所有权 实现形 式上不对等 ,国有土地所有权 高 于集体 土地 所有 权 。1 9 年修订 的 《土地 管理 法 》第 98 4 条规 定 : “ 3 任何 单位 和个 人进 行建 设 ,需要使 用 土 地 的 ,必 须依 法 申请 使 用国 有土地 。 ”第6 条 规定 : 3 “ 民集体所有 的土地 的使 用权不得 出让 、转让或 出租 农 用于非农建设 。”这 两条法律事实上剥夺 了集体土地 的 部分 开发权 和处 分权 ,即农村 集体 不能 享 受土地 发展 权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 转为国有 ,才能进入二级市 场流 转 ,未经征收转 为国有 土地 而直接进入市场用于住 房建设 ,即成 为小 产权房。
小产权房问题初探
小产权房问题初探[摘要]“小产权房”大量存在的事实和其非合法性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足以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索,探究其背后的深刻原因。
小产权房问题的出现是社会、经济以及法律制度各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首先,小产权房问题的制度原因是房地一体主义立法模式下,城乡土地二元结构框架内,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律地位不平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在土地市场自由流转。
其次,本文从利益结构的角度,分析小产权房利益主体和利益内容,并根据这两方面分析小产权房的利益层次。
而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则需要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关键词]小产权房;集体土地;利益冲突一、小产权房形成原因(一)现实原因1.商品房价格急剧上涨众所周知,近几年我国房价涨幅是惊人的。
城市化带来住房需求急剧膨胀,国家住房保障体系不健全、炒房、房地产开发暴利和政府权力腐败等诸多因素使房价居高不下。
近20年来的房地产开发,基本上是以开发商赢利并以为少数富人服务为宗旨的,因此在房地产开发中别墅、高档公寓、大户型住宅成为房地产开发的主体,约占总量的60%以上,小户型、低价住宅很少。
而在房地产开发中投资、投机性房地产占到相当比例,由于炒作过热,导致房价节节攀升,这种状况严重脱离中国国情,使人民怨声载道。
①我国的城镇住房体系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限价房。
商品房的建设由于土地的取得是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地价成上涨的趋势,房价也高涨到了中低收入者望而却步的地步,后三者是国家的保障性住房,但由于供应有限,需求者太多,国家和地方设置了很多条件,必须购买者具备这样的条件才有资格买房。
这样很大一部分人就被划定在了门外,他们为了求得一房,甘愿冒各种风险,因为他们买房只是为了居住,所以促成了小产权房市场的兴旺。
②2.市场经济凸显土地价值市场经济的发展凸显了土地价值,而房地产开发的巨大利益与农民得到的征地补偿款的巨大落差使农民开始想办法自己开发土地来主动参与房地产开发带来的利益分配。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小产权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形式,在中国城市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然而,由于小产权房在法律地位、产权归属、市场交易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本文旨在通过对小产权房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提供参考。
二、小产权房的现状及问题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未经国家批准的住房。
其现状及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地位不明确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存在较大的争议,其法律地位不明确。
一方面,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往往与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紧密相关,导致其产权归属存在争议;另一方面,小产权房在市场交易中往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未办理相关手续、违规转让等。
2. 安全隐患严重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管,其建筑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较大的隐患。
一些小产权房甚至存在违法改建、加层等现象,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3. 市场秩序混乱小产权房在市场交易中往往存在价格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一些不法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利用小产权房的特殊性质进行欺诈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三、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分析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政策不健全土地政策是小产权房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
由于土地供应不足、土地价格高涨等原因,一些开发商和居民选择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小产权房,以规避高昂的房价。
2. 监管不力监管不力也是小产权房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地方政府对小产权房的建设和交易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
3. 社会需求驱动小产权房问题的产生也与社会的需求驱动有关。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需求不断增加,而高昂的房价使得一部分人无法承受,从而选择购买小产权房。
四、对策与建议针对小产权房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1. 完善土地政策政府应加强土地供应,完善土地政策,增加土地的有效供给,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小产权房”的产生原因、影响以及解决方法探讨——基于保障性住房体系的视角
r e v e a l t h e i n l f u e n c e I t a n a l y z e s t h e p r o b l e ms i n t h e p r o c e s s o f i f n d i n g wa y s t o s o l v e t h e l i mi t e d p r o p e r t y h o u s e i s s u e s , f o c u s i n g o n t h e d i r e c t i o n o f t r a n s f e r r i n g t o i n d e mn i i f c a t o r y h o u s i n g . T h e p a p e r s t u d i e s t h e
潘磊 葛幼松
P AN L e i GE Y o u s o n g
摘要:
分析 研 究 “ 小产 权房 ”产生 的原 因及 背景 ,从 出 房群体 、购房 群体 、房 地 产市 场 以及 国家战 略 的 角度分 析 “ 小 产权 房 ”带 来的 影响 ,研 究 目前 小产权 房 问题 解决 过程 中 存在 I )  ̄ ' I a q 题 ,并着 重
从保障性住房的视角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研究 “ 小产权房”与保障性住房之间的联系 ,着重
于房 屋产 权 、土 地性 质 、开 发主 体 、受益 群体 、 房价 、区 位、 购房 群体 、 出让 类型 以及其 法 律 性 9个 层面 ,分 析 “ 小 产权 房 ”是否 有融 入保 障性 住 房体 系的 可能 性和 可操 作性 产权房”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关键 词 : 小 产权 房 : 原 因 与影 响 ; 保 障性 住房 体系 ; 转 化 设计
小产权房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可行性分析——以北京市为例
织 外 的居 民出售 的房屋。 由于 未缴 纳土地 出让 金 等 费用,其 产权证 不是 由国家房管 部 门颁 发 ,而 是 乡政府 或 村委 会 自制 的。 我们通常称 这种 类 型
的形式纳 入 到城 市住 房保 障体 系的合 理性 和可行 性 。 研 究方 法: 本 文 采 用文 献 资料 法、 问卷调 查法 和
实证分析法, 选取北京市进行问卷调查, 运用功利主义社会福利函数 , 对小产权房纳入城市住房保 障体 系的可行性进行 实证分析。 研 究结论:( i ) 将小 产权房以租赁型保 障性住房的形式纳入到城市住房保障
堡星堡瞳
C HI N A R E AL E S T A T E
小产权房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可行性分析
—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以北京市为例
李杰 , 李冬浩 ’ , 吕萍
( 1 . 中国人 民大学公共 管理学 院, 北京 1 0 0 8 7 2 )
摘要: 本文研究目 的为考察北京市小 产权房的存在现状和市场特 占 、 , 探讨将小产权房以租赁型保障性住房
中图分类号 : F 2 9 3 文章编号 : 1 0 0 1 - 9 1 3 8 一 ( 2 0 1 3 ) 0 7 - 0 0 5 9 — 6 9 文献标 识码 : B 收稿 日期 : 2 0 1 3 — 0 5 一 i 0
1引言
伴 随城市 商品住宅价格 的持 续快 速 上涨 ,具 有较大价格优势的 “ 小产 权 房 ” 开发 屡 禁 不止, 中央 及地 方政 府 出台的各项针 对小产 权 房 的处置 政 策 都 没有取 得预 期 的效 果 , “ 小产 权 房 ”如 何
“小产权房”的法律性质及解决对策分析
“小产权房”的法律性质及解决对策分析【摘要】小产权房是指房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而在乡镇政府批文下施工建成的房屋。
小产权房存在法律性质不清晰、权属不明确等问题,给购房者和政府管理带来困扰。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从规范管理、完善法律法规、推动产权证书发放等方面着手。
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及时整顿小产权房市场,确保购房者合法权益。
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监督政府政策的执行,促进小产权房市场的规范发展。
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重要性在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展望未来,希望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可以逐步解决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实现产权明晰、市场规范的目标。
【关键词】关键词:小产权房、法律性质、问题、解决对策、政府部门、社会参与、解决重要性、展望未来。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小产权房是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使用权不明、产权不明、手续不全或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权的住房。
在早期城市建设中,一些城镇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出现了大量小产权房。
这些房屋通常缺乏必要的法律手续,存在使用权不清晰、社会稳定风险高等问题。
小产权房的兴起主要源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制度变革不完善,农村城市化升级过程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
在旧体制下,一些村镇集体经济组织以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或者私自出售土地使用权,导致小产权房的产生。
政府监管缺位和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也为小产权房问题的滋生埋下了隐患。
小产权房的出现给城市管理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清晰导致的资产安全隐患、房屋所有权争议频发等。
对小产权房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解决对策,有助于规范城市建设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1.2 问题提出当前,小产权房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如何解决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既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
针对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小产权房”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现代物业Modern Property Management引言面对城乡一体化的趋势,也有越来越多的居民融入城市,希望在城市安家落户,因此也促使着城市商品房的价格不断攀升,导致许多居民无力购买商品房。
因此,在一些城市郊区和周边农村,价格更低的住房无疑成为了这部分人群最好的居住选择。
小产权房在开发,销售和管理方面都存在着许多问题[1]。
1 小产权房的主要慨念小产权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的特有说法,这是一种相对概念,相对于大产权来说,小产权房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性质上来说,小产权房是在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失衡的情况下衍生出来的产品,是对商品房市场的有益的补充,同样具有商品的性质。
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小产权房并不具备法律的性质。
第二,从对比的角度上来说,小产权房可以一定程度上与大产权房进行比较,通过比较可以得出,国家颁发产权证的称为大产权房,而有地方乡镇,政府或者村委会颁发的叫小产权房。
第三,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大产权分消费者购买小产权房之后再进行转让时,不用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大产权房则需要补交这一部分金额。
2 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2.1 严重影响法律的权威性众所周知,小产权房的开发和买卖都是不合法的,国家政府也多次发出通知,提醒居民不要参与购买小产权房的行为,但是社会上依然有很多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在打擦边球。
小产权房从多个方面违反土地管理法,使得法律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虚设。
2.2 导致耕地减少,威胁国家粮食安全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人多地少,城市的扩张加快了农村用地,也加快了耕地流失的速度。
我国国家政策一直以来保护耕地,实行的是占多少,补多少的耕地补偿制度。
但是,小产权房的开发是一种自发行为,没有做到占补平衡的原则。
小产权房进行出租和出售的这一现象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而任其发展的话,将会有更多的农村耕地被占有,用以开发小产权房。
2.3 影响城市规划的布局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规划布局,统筹兼顾着各项功能,规划布局应当遵循一定的科学规律,集合科学性与艺术性为一体,才能够使得城市更好的发展。
我国小产权房的出路在哪?
1 我国小产权房 的发展 接连发布两项通知明确强调 “ 小 类 产权 可上 市交 易 。同时 ,温 现状
产权 房 ”不存 在 “ 转 正” 的可 州市 中级人 民法院也发布文件 ,
近年 来 ,我 国小产权 房 屡 能性 。北京 等地 已经 开始 清理 首 次肯 定农 民房 屋买卖 的合 法
高房价与居住需求之 问的矛盾为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权 权 房纠纷 ,涉及若干户农 民和购买者 的
但 这样 现有居住条 件。通过小产权房转化增加 房 “ 创造 ”了巨大的市场 。首先 ,价格 利 益 ,如若 处理就应一视 同仁 , 现有保 障性 住房体量后 ,将覆盖更多 中 来 ,将存 在不安定 因素 。 相对较低是小产权房 的最大优势 ,也是 低 收入 家庭 的住房需求 ,直接涉及 中低 小 产权 房屡 禁不 止 的直接原 因。其 次 , 能否 以小产权房转化为保障 收入群 体的切身利益 ,将体现党和政府 这些年政府在保 障性 住房建设方 面相对 3 以人 为本的指导思想 。并且此举对改善 薄弱 ,并未使更 多的保障性住房覆盖 中 性住房作为小产权房整 改途经 民生 、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低 收入群体 。再 次 ,监管不到位 、执法 3 . 1 小产权 房与商品房和保障性住 3 . 2 I 2利 于促 进 居 民消 费。 当 中低 不严格使购买小 产权 房与建设小产权房 房 之 间的 联 系 由于近 年来商 品房 价格快 速上 涨 , 收入 家庭 的住 房需 求 被保 障时 ,会为 的人抱定法不责众 心理 ,形成负面示 范 中低收入群体今后扩大消 费创造有利条 效应 ,助推 了小产权房存量快 速扩 张。 很多 中低收人家庭不 得不选择购买价格 低廉的小产权房 ,客 观上满足 了其购房 件 。将 小产权房转化为保 障性住房此举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小产权房,作为我国房地产市场中的一种特殊存在,近年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宅,其产权归属和交易受到一定的限制和争议。
本文将就小产权房的背景、现状、问题及相应的对策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二、小产权房的背景及现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小产权房应运而生。
其特点在于价格相对较低,吸引了大量城市居民和农民工的关注。
然而,由于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和交易受到政策限制,导致其存在诸多问题。
目前,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存在,成为了一种不可忽视的住房供应形式。
三、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一)法律地位不明确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和交易受到政策限制,其法律地位不明确。
这使得小产权房在买卖、租赁等交易过程中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二)安全隐患突出由于小产权房多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其建筑质量和安全标准往往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影响土地利用效率小产权房的存在对土地利用效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由于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不明确,导致土地无法得到有效利用,影响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对策研究(一)明确法律地位为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首先应明确其法律地位。
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和交易规定,使其在法律上得到明确认可。
(二)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加强对小产权房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建筑质量和安全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同时,应加强对小产权房交易市场的监管,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推动土地整合政府应推动土地整合,将小产权房所在的土地纳入国有土地管理范围,明确土地使用权和产权归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同时,应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规范土地使用行为。
(四)提供合法合规的住房供应渠道政府应加大对合法合规住房供应的支持力度,提供多样化的住房供应渠道,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住房需求。
通过建设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住房保障。
对小产权房的几点思考
对小产权房的几点思考小产权房是指没有取得国家土地所有权证书,或者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在未批准建设用地上建造的住宅房屋。
这种房屋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是一种“灰色产权”,在诸多问题上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
下面,我将就小产权房进行几点思考。
一、小产权房存在哪些主要问题?1. 产权问题:小产权房没有房屋所有权产权证明,是一种“灰色产权”,房屋的所有权不稳定,缺乏合法性,买卖难度大。
2. 加建问题:小产权房为了满足住房需求,常常存在加建等违法行为。
加建不合法,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 建筑质量问题:由于小产权房不受政府监管,往往追求快速盈利,容易出现建设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影响住户的安全和生活质量。
4. 社会管理问题:小产权房是违法建设,在与城市规划相违背的情况下建设,很难享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公共交通、医疗、教育等。
5. 风险问题:小产权房存在政策上的风险,随时可能被政府取缔、拆除或改变政策导致房屋毫无保障。
二、小产权房的影响?小产权房作为一种非法的建筑形式,既违法又不合规,可能会对城市和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1. 城市规划影响:小产权房可能违反城市规划,影响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城市形象。
2. 城市管理影响:小产权房可能会增加城市的治理难度,对城市管理造成压力。
3. 社会影响:小产权房房屋产权不明确,易被维权,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4. 资源浪费:小产权房未经审核批准建设,涉及到浪费社会资源问题,如用水、用电等。
三、小产权房应该如何处理?小产权房的存在,不仅仅满足一部分刚性需求,也有一定的不健康因素。
小产权房应该如何处理,既要保障住户的利益,又要维护城市规划和治理的秩序,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 加强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应该更加注重房地产市场的平衡,整体控制住房供应,促进住房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以减少小产权房产生的可能。
2. 实行政策过渡期:政府可以采用逐步规范化的方式处理小产权房,暂停新房源的发展,对既有小产权房实行过渡期,逐步转换为合法。
小产权房的未来趋势
小产权房的未来趋势小产权房是指在城市中属于非法建设或未经批准的建筑物。
由于土地是国家所有,小产权房的产权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存在许多风险。
在中国,小产权房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备受关注,许多人担心购买这类房产的合法性和使用权问题。
然而,随着城市发展和政策变化,小产权房的未来趋势可能会发生变化。
首先,小产权房的合法化可能成为未来的趋势。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的土地供应变得越来越紧张,很多人只能通过购买小产权房来满足居住需求。
面对庞大的需求,政府可能会考虑改变政策,将小产权房纳入法律框架,给予其合法地位和产权保护。
这将使购房者更加安心,也有利于解决城市住房问题。
其次,小产权房转为共有产权房可能是一种解决方案。
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与房产开发商合作推出的一种住房供给模式,购买者购买房产时只购买部分产权,剩余产权由政府持有。
在小产权房的情况下,政府可以与开发商合作,将小产权房转为共有产权房,以弥补购房者对产权的担忧。
这不仅解决了购房者的合法性问题,还能够保障政府对土地资源的控制和管理。
再者,小产权房可能通过土地整治和城市更新得到改善。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规划,一些地区可能会进行土地整治和城市更新,对小产权房进行改善和重建。
这不仅可以提高城市的面貌和环境,也可以改善小产权房购房者的居住条件。
政府可以通过推出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开发商进行改造和重建工作,以提高小产权房的品质和价值。
此外,小产权房的未来趋势还可能受到政策调整的影响。
政府的政策一直在变化,可能对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和使用权做出新的规定和要求。
例如,政府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要求购房者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费用或补偿费用,以确保购房者享有合法的使用权。
这将有助于解决购房者对产权的疑虑,也有利于规范小产权房市场。
总的来说,小产权房的未来趋势可能会朝着合法化、转为共有产权房、通过土地整治和城市更新得到改善以及政策调整等方向发展。
这些变化将有助于解决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保障购房者的利益,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小产权房的形成原因及出路探析
大部 分 的小产权 房是 以“ 农村 建设” “ 新 、 旧村 改造 ” 的名义 建 造 的。 乡政 府或 村委 会 要按 照 国家 的要求 进行 新农 村建 设 , 是 但 源 泉 , 且 也应 该成 为全 社 会人 民生存 和 创造 财 富的基 础 。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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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杈房的形成原 因汲 析 出路・ 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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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小产 权房 一路 热销 , 规模 不断扩 大 , 府部 门也 开始对 建在 农村 集体 土地 上的 小产权 房进行 整 顿 , 政 引起社 会各 界 的 广 泛 关注。 本文 通过 对 小产权 房 的成 因及 其风 险的分 析 , 小 产权 房未 来. 出路提 出 了相 关见 解 。 对 的 关键 词 小 产权 房 集体 土地 中图分 类号 : 9 0 D 2. 5 房 产证
一
障, 不具有 房屋 的所 有 、 转让 、 分 、 处 收益 等权 利 。 ( ) 国现行 法律 规定 不允 许对 外 出售 二 我 建在农 村集 体用地 上 的房屋 , 能在农 村集 体经济 组 织成 员 只 之 间流转 , 并且 仅 限于本 村 , 不能 像城 市居 民和本集 体 经济 组织 之外 的农 民 出售 。 据 《 根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房 地产 管 理法 》 3 第 7条 规定 的不 得 转让 的情 形之 一 即未 依 法领 取权 属 证书 的房 产 不得
、 的用途进 行补 偿 的 , 民所得 到 的征地补 偿和 土地进 入市 场后一 农 小产 权房 风险 一连 串, 仍然 阻挡 不 了其 热 销 , 今 , 产权 房 现 小 路 高升 的地 价相 比, 显得 微不 足 道。 时, 民也 意识 到 , 自己 开始 被 叫停 , 同 农 将 但各 方态度 不 一 , 认 为对 小产 权房 问题 的解 决必 我 城 政府 、 开发 商个 方面 的利 益 , 该 根据 具 应 拥 有所有 权 的土地 进行 出让 或者 自行进行 房地 产开 发 , 获得 的 须 兼顾 农 民、 市居 民、 所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其中,小产权房作为房地产市场中的一种特殊存在,其发展历程与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也备受关注。
小产权房指的是由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农村集体组织等建设的,位于城市边缘或乡村的住房。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居民的住房需求,但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产权问题、安全隐患等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本文旨在研究小产权房的现状、问题及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小产权房的现状小产权房的兴起与城市化进程中的住房需求有关。
随着城市扩张和土地资源的紧张,部分开发商和集体组织选择在农村或城市边缘地带建设小产权房。
这些住房往往以低廉的价格吸引了不少购房者,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规范,小产权房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
三、小产权房的问题(一)合法性问题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一直备受争议。
由于部分小产权房项目未经政府批准或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导致其存在合法性缺失的问题。
这给购房者带来了产权不明确的隐患,也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安全隐患部分小产权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施工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导致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消防设施和安全监管,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三)市场秩序混乱由于小产权房的监管缺失,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部分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故意隐瞒房屋的实际情况,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同时,小产权房的价格波动也较大,给市场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四、对策研究(一)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强小产权房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其合法性地位和产权归属。
同时,应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稳定。
(二)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加强对小产权房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包括对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督、对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以及对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等。
从保障性方面考虑小产权房问题出路
手续的开发商进行商品房开发时 ,要 向当地政 府缴纳很 大 比
例的土地开发费用 ,获得 了土 地 出让许可 证之后 ,才可 以对
普通 商 品 房 ,但 又 不 符 合 最 低 保 障 优 惠 条 件 的 一 类 人 群) ,住 房问题仍 然 是一 个 非 常大 的难题 ,从这 个 角 度考 虑 ,我 国保 障性 住房制 度仍 有待 于进 一步 完善 。
化规 范” 。
2 小 产权 房 问题愈 演愈 烈
( ) 小产 权 房 现状 。所 谓 “ 1 小产 权 房 ” 是 指 在 农 村 集 体 土地上 建设 的房屋 ,未 缴纳 土地 出让金 等费 用 ,其产 权证不 是 由国家 房屋土 地管 理部 门颁发 ,而是 由乡政府 或 村 委会 颁 发 ,故 又 别 名 为 “ 乡产 权 房 ” 。小 产 权 房 的 建 设 、销售 、流 通等 没有 纳入 国家 的管理 范 围。根 据我 国法 律 规定 ,小产 权房 实际 上并 没有 真正 的产权 ,没 有 国家 颁
[ 中图分 类号 ] C 3 99
[ 文献标 识码 ]A
[ 文章编 号 ] 10 6 3 ( 0 1 0 5— 4 2 2 1 )9—04 0 13— 2
格也 较普通 商品住 宅价格 降低 了许多 ,满足 了部 分 中低 收
1 引 言
现今 国 内房 价 飞涨 ,普 通住 宅类 房地 产价格 已经越 来 越脱 离居 民 的收入水 平 ;在 此情 形 下 ,国家 出台 了多种 类
的是农 村 集体所 有土 地 ,这样 减少 了村 民的宅基 地 ;从 短 期看 ,村 民获利 了 ;但 从 长远来 说 ,农 村居 民很 可能会 出
小产权房转为保障性住房的驱动因素分析
(ntue f hn dn o s ut na d v lp n ,J a 5 0 1 hn ,Emal h n o gkl 13cr ) Is tto S ag o gC nt ci n eo met i n 0 0 ,C ia — i i r o De n 2 :sad n j @ 6 . n j o
关 键 词 :小 产 权 房 ;驱 动 因素 ;保 障性 住 房
中图分类号 :F 9 _ 2 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 — 8 9( 0 2) 卜04 0 64 8 5 2 1 0 9 — 4
TheAna y i ft i i r eo hi i r m l sso heDrv ngFo c n S f ngf o t t m alPr pe t g sH o s st nde ni c t r o i g heS l o r yRi ht u e o I m f a o y H usn i
行 建 设 的房 屋并 公 开 出售 的 房屋 。“ 产权 ”是 与 小
a d ma a e n o g t wh c a r v d e a nr fr n esg i c n e f r h r b e o t es l p o e y rg t o s s n n g me t h u h , t ih c n p o i ec r i e e c in f a c o ep o lm f h mal r p r h u e . t e i t t i h
e a r s i g s u t n t a h o i c me p o l a o fo d t u e le tt , e lr e i d mn f a o y h u i g s u c s mb ra s i ai h tt e l w・n o e p e c n n t a r o b y r a sae n a g n e i c t r o s o r e , n t o i n i c e s u p y,sa i z o sn r e , e f ci ey alv a es c a r s u e fo p p lt n g t e e ect n r aesp l tb l e h u i g p i s f t l l it o i l e s r r m o u a i ah r d i t i i c e v e p o nh y, a d e e tv l n f c i ey c r “t e u d r r u d ma k t o ti e o e n t n lp l y c n r 1 Ke p n h r p ry o ma l r p r i h o s s i t e ub h n e g o n r e ' u sd ft a i a o i o to . e i g t e p o e t fs l p o e t rg th u e s h ’ h o c y b sc c a a t rs c fman a nn h d mn f ao y h u i g f n to s Un e i p e i , t i a e o sr cst e cr u a i n a i h r c e i i so i ti i g t e i e i c t r o sn c i n . d rt s r m s t n i u h e h sp p r n t t h i lt c u c o
对小产权房的几点思考
对小产权房的几点思考汇报人:目录•定义与概述•法律与政策问题•经济与社会问题•解决方案与建议•案例分析•结论与展望01定义与概述0102小产权房的定义小产权房在近年来大量出现,尤其是在城市近郊和发达地区,其价格相对低廉,吸引了许多购房者的关注。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正规土地征收手续,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房屋仅具备初步的产权登记手续。
小产权房的历史发展小产权房的出现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集体土地逐渐被开发利用。
在一些地区,农民通过自建、联建等方式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并逐步形成了规模较大的小产权房社区。
小产权房的产权问题一直存在争议,由于缺乏正规的产权登记手续,小产权房的权属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小产权房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违规行为,如非法占用耕地、违反规划等,对农村环境和生态造成一定影响。
小产权房的价格相对低廉,吸引了大量购房者,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小产权房的权属问题可能会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
小产权房的现状及问题02法律与政策问题小产权房在法律上是否具有合法地位,是当前争议的焦点之一。
法律地位土地性质历史遗留问题小产权房所占用的土地性质往往与商品房不同,这使得其合法性更加复杂。
一些小产权房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如缺乏正规手续或违规建设等,这也对其合法性产生了影响。
030201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争议由于小产权房无法正常办理产权登记,因此可能存在产权风险。
产权风险小产权房交易中可能存在合同纠纷,如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等。
合同纠纷由于小产权房的特殊性质,当出现纠纷时,可能缺乏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
纠纷解决机制法律风险与纠纷解决对于小产权房所占用的土地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土地政策,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土地政策对于小产权房的法律地位和相关纠纷解决机制,需要完善相关立法,确保有法可依。
立法完善在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同时,需要加强政策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小产权房,作为我国房地产市场中的一种特殊存在,其存在不仅涉及到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然而,小产权房因其特有的法律地位和复杂的利益关系,其产生和发展中伴随着诸多问题和争议。
本文将从小产权房的定义及发展背景出发,深入探讨其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小产权房的定义及发展背景小产权房是指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宅,其产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而非国家所有。
由于历史原因和政策环境的影响,小产权房在特定时期内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中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和管理问题逐渐凸显。
三、小产权房面临的主要问题1. 法律地位不明确: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存在模糊地带,其产权归属和流转存在法律障碍。
2. 安全隐患:部分小产权房建设标准低、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
3. 土地权益纠纷:小产权房涉及土地权益的分配和调整,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
4. 市场风险:小产权房市场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房价波动大,投资风险高。
四、对策建议1. 明确法律地位: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小产权房的合法地位和产权归属,保障其合法权益。
2. 加强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小产权房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建设质量和安全。
同时,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 完善土地政策:调整土地政策,合理分配土地权益,减少土地权益纠纷。
同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参与房地产开发,提高其收益。
4. 推进城乡一体化:通过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缓解小产权房市场的压力。
同时,加大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提高其居住条件。
5. 引导规范投资:政府应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小产权房市场,避免过度投机和炒作。
同时,加强市场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
五、结论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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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买人身份衔接
小产权房违法的本质属性还基于购买人的身份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在探寻存量小产权房向保障性房屋转化的路径时,应考虑该部分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人群的身份是否符合住房保障制度关于受保障对象条件的限定。原有的小产权房的购买人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保护。在小产权住房向保障型住房转换后,可对原购买者进行身份认证,对于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人群政府应协助其补办相关手续。对于条件不符合的人群可根据具体情况收取一定的差额费用后为其补办手续。
(2)已出售小产权房的转化
对于很多家庭来说,都是将小产权房一次性购买并且由村组或当地乡镇政府颁发产权证书。但是,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这类买卖合同由于土地权属问题存在争议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根据对无效合同的处理办法,交易失败,房屋应返还原所有者即集体经济组织。政府应向收回房屋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房屋回购,并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原购买人此时可向政府再次购买该房屋,不过应当按比例补齐一定的土地使用价款。
一、引言
小产权房的大量涌现是现在政府着力解决的问题之一,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房价飞涨,居民购买商品房的压力越来越大,国家出面建立了多种类型的保障性住房作为普通商品住房的补充。然而,由于数量极其有限,保障性住房远不能满足要求。结合小产权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现实特点,将不合法的小产权房通过转化为保障性住房使其合法化是当前解决两者问题的出路之一。此种方法的可行性以及具体实施路径则值得我们作进一步的研究分析。
(1)做好全面普查工作,防止错漏
对小产权房进行全面普查是将小产权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的基础。在普查过程中应该着重调查小产权房的区位、住房条件、当前租售状态等情况,作为筛选归入保障性住房房屋的依据。
(2)做好协调工作,避免激化矛盾
小产权房涉及了集体经济组织、购房者、政府等多个利益相关体,在回购、再出售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到各方的利益,积极做好协调工作,避免引起不不要的矛盾。
3.小产权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的具体路径
在小产权房转化的具体步骤中,首先应当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工作。确定整理区域的小产权房数量、类型、租售情况等。选取其中符合相关条件的房屋进行保障性转换。筛选条件应包括房屋区位、房屋类型、户型、面积等因素。确定完拟收购房屋后,再根据小产权房当前不同的租售情况等进行区分转化。
若购买人符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应按照经济适用房制度的相关规定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购买该房屋后今后不可再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
4.小产权房转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由于小产权房涉及到了多方的利益,其与保障性房之间的转化也缺乏实践经验,所以在将小产权房收归为保障性住房时应该充分考虑各方因素,以免造成不可预期的问题,具体应注意以下三点:
二、存量小产权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的总体思路
小产权房与保障性住房在房屋本身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其区别主要在于土地性质和购买人身份的不同。因此,在解决小产权房转化为保障性房屋的问题时首先应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考虑:
1.土地权益问题的衔接
小产权房和保障性住房最大的区别就在在于土地产权的不同。小产权房占用集体土地属于集体用地,保障性住房由国家开发属于国有土地。要想二者很好的衔接,必须对两者的土地产权属问题进行规范。可选择的方法主要有两个:一是将小产权房占用的集体用地通过征收等方式收归国有以此将两者的土地性质予以统一。二是从法律的角度上认可集体土地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合法性。相比而言,后者虽然看起来程序简单,但会由此引发诸多问题,为今后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和规范增添阻碍。因此,基于这种情况,为解决存量小产权房问题,我们只能视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小产权房的土地予以征收变性,通过相应的程序,政府回购房屋在具体操作中,有大量的小产权房是以不同年限的租赁形式对外处理的。对于该类小产权房,可参考以下具体转化步骤。
首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方政府应该以此为根据进行排查,确定将符合回购条件的房屋。
(3)建立相关法律制度
当前关于小产权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的法律几乎是完全缺失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国应加快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使小产权房的回购工作有法可依,加强该项工作的规范性,同时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