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复旦投毒案之后
复旦投毒案嫌犯阅读材料
文1: 复旦投毒案嫌犯:作案原因是没调整好负面情绪18日上午,“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尘埃初落定,法治得彰显”的同时,网民更关注案件带来的持续社会效应。
高材生变死刑犯,极端事件的背后是两个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的伤痛。
治愈冷酷残忍背后的暴戾之气,犹如驱散“人心的雾霾”,已刻不容缓。
有机会却不挽救——“我是一个很负面的存在”18日上午,林森浩在开庭前接受了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看似“淡然”的表情,却让人感到分外沉重。
“很多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很负面的存在。
”“我会去做这么一件事,原因是自己没有把负面情绪调整好。
”“有时候不考虑事情的后果,不考虑别人的感受”……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3月31日下午,被告人林森浩从医院的医学实验室中取出了剧毒化学品并投入了宿舍的饮水机内。
同年4月1日上午,被害人黄洋喝水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
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案发的整个过程中,林森浩明知室友中毒后会发生什么,却一直抱着消极观望的心态。
黄洋喝水时,他没有第一时间阻止;在黄洋做检查时,他没有告知中毒的真相;黄洋住进医院后,他没有站出来。
“对待黄洋(中毒)这个事情,我没有去积极挽救处理。
”“我一直在自欺欺人,想着这个事情早晚会过去的……”林森浩坦言,一旦生活琐事上有不顺心或不自在,他就会很容易产生报复行为。
“我那段时间整个情绪很焦躁,比如说一个同学打扰我睡觉了,就会让我很愤怒。
我把这样一种行为,等同于他伤害我。
既然他伤害了我,那我也伤害他。
伤害别人身体这种行为,当时来说,在我这里不是一个底线。
”救死扶伤的医者,本应比常人更懂得生命的意义,但林森浩却做出了如此残忍的恶行。
正是对生命的漠视,使得他一次次放弃坦白事实、救治黄洋的机会,错失了对自我的救赎。
“不知道黄洋的死讯前,还想着能不能得到他父母的谅解。
后来知道他死了,‘嘭’的一下脑袋就空白了,然后就什么事情也不想了。
2014天津公务员申论热点:学校和社会是否从投毒案中吸
2014天津公务员申论热点:学校和社会是否从投毒案中吸复旦投毒案于今日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一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案件,尚未尘埃落定,而另一起大学宿舍投毒案,又进入大家的视野。
1月14日,广西某艺术院校两名同一宿舍的女生突然出现中毒现象,经送医院检查,是亚硝酸盐中毒。
两女生的室友曹某落网后称,她因受不了嘲讽欲服毒自杀,在倒水过程中不慎将亚硝酸盐掉入饮水机里。
曹某喝了一口含亚硝酸盐的水后放弃轻生,而两名室友因饮水而中毒。
近日,曹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已被批准逮捕。
这是又一起学生饮水机投毒案,虽然曹某解释自己是为了轻生,而不是害室友,但她的解释难以置信——毒药怎么可能不慎掉入饮水机?而掉入之后如果不想加害他人,自己应该提醒同学不能饮用,并掉到饮水机中的水,对其进行清洗、更换。
她自己的解释倒是确认一个事实,同宿舍同学之间有矛盾:自己忍受不了嘲讽。
这种采取极端方式处理同宿舍同学矛盾的方式,再次暴露出学生生命教育、心理教育的薄弱。
针对复旦投毒案,社会舆论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一个基本的共识是,对人才的培养与评价,不能只重知识而忽视德性,不能只有知识教育,而没有生命教育、心理教育和生活教育——一个名校的高材生,用残忍的投毒方式,伤害同宿舍同学,折射生命教育、心理教育、生活教育的苍白,调查显示,我国20%的大学生有各种心理问题,其中,有相当部分的心理问题是因人际关系紧张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广西这起投毒案发生在复旦投毒案不久,鉴于复旦投毒案所产生的广泛影响,我们有理由推论这名同学或许受了复旦投毒案的“启发”,就如复旦投毒案的当事人,在庭审时提到,自己采取饮水机投毒的方式,是受了当年清华朱令案的影响。
如果一起大学生投毒案的报道,没有引来学生的反思,却是从中得到“启发”,这不得不说悲剧。
这名学生显然知道投毒案的严重后果,因此可能早就编好应对警方盘问的理由,但这无法逃脱法律的严惩,所幸的是,没有造成复旦投毒案那么严重的后果。
由2014年国考申论大作文窥测申论作文考查趋势
由2014年国考申论大作文窥测申论作文考查趋势【导读】2014年国考结束,所考话题又一次进入广大备考者和申论研究者的视野,那么通过对2014年国考申论话题选择的研究如何把握申论未来的命题走向乃是考后留给广大申论教研人员的重大而又相对紧急的任务.唯此,方可为接下来的地方联考提供一个更加清晰的复习路线图和备考策略图.红麒麟的张赫老师今天将从这样一个角度进行阐释.虽然照旧延续了分级命题的传统,但2014年申论作文的话题之一都是心理健康问题,只是两套卷子所切取的材料有所不同而已.从考后反馈来看,很多考生考后的反应是话题太冷,备考中很少触及这个话题.其实不然,这样一个话题的出现其实越来越印证了申论的在话题选择方面的重大走向------宏观走向时代化,话题选择更泛化.其实,这样一个话题的出现其实有着既定的时代背景的,细心观察生活并有着社会观察力的考生会发现今年一段时间内跟该话题相关的重大新闻事件已不止一起。
2013年所发生的复旦大学投毒案,首都国际机场爆炸案,厦门公交爆炸案……这一系列社会重大问题都在集中阐释一个核心的概括:社会心理在引发的社会管理难题。
综合感知2014年的申论真题卷子,笔者进行了系统梳理,发现命题的变换其实是暗含对考查能力的调整展开的,对于后面备考联考的考生而言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第一,对于观察力的培养.当前一段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都应持续关注的话题.这样的话题可能不是一个热点性话题, 而更可能是一个意义性话题.比如当前在社会领域我们面临的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问题,比如在当前的改革领域努力实现的公平公正的问题,比如在科技领域/经济领域/教育领域需要强化的创新问题,比如在当前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人情冷漠道德缺失的德行问题…….不一而足.第二,对于思维力的培养.思维力,即对于某一既定话题的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由个性到共性的逻辑分析能力.由个性事件或某一方面的问题考生能否进行集中梳理,并集中进行话题本质化的揭示,进而形成系统化的认知和分析能力.以2014年国考地市级为例,真题材料一主要介绍了80后体制内房奴的心理烦恼.材料仅截取了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都会碰到的生活体验,并对这些零散的生活体验进行集中化的展示,从而揭示中观层面的社会心理焦虑问题.比如,以最新发生的”11*22中石化管道爆炸案”这一重大责任安全生产事故,所能凸现的在直观层面是政府企业在安全生产上的监督监管的不力作为,在中观层面是制度化建设过程中如何规避认为因素带来的制度效果的阻滞,再高一个层面其实就是面对天灾人祸时生命体本身的脆弱性与无奈性,到了这个层面往往就基本上触及到了申论作文命题的命门了,这一层在申论研究领域基本上很少有提及,更很少有专门的文章论述,红麒麟的张赫老师将这一层概括为“宏观抽象层”,后期也会有专门的文章进行进一步的集中论述,在此只做简要的阐释,不做系统梳理,后期可以继续关注红麒麟网站。
“复旦投毒案”案例评析
“复旦投毒案”案例评析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复旦投毒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森浩和被害人黄洋均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
2010年8月起,林森浩与葛某等同学同住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西20宿舍楼421室。
2011年8月,黄洋调入421室,与林森浩、葛某三人同住。
之后,林森浩因琐事对黄洋不满,逐渐对黄洋怀恨在心,决意采用投毒的方法加害黄洋。
2013年3月31日下午,被告人林森浩以取物为名,通过同学吕某进入中山医院11号楼二楼影像医学实验室204室,趁室内无人,取出其于2011年参与动物实验时剩余的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中随身带离。
当日下午5时50分许,林森浩将前述物品带至421室宿舍,趁无人之机,将上述二甲基亚硝胺投入该室的饮水机内,尔后,将试剂瓶等物连同黄色医疗废弃物袋带出宿舍楼予以丢弃。
同年4月1日上午,黄洋从421室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林森浩投入二甲基亚硝胺的饮用水。
之后,黄洋发生呕吐,于当日中午至中山医院就诊。
次日下午,黄洋再次至中山医院就诊,被发现肝功能受损严重,遂留院观察。
4月3日下午,黄洋因病情严重被转至外科重症监护室治疗。
在黄洋就医期间,林森浩还故意隐瞒黄洋的病因。
4月11日,林森浩在两次接受公安人员询问时均未供述投毒事实,直至次日凌晨经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传唤到案后,才如实供述了上述投毒事实。
被害人黄洋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黄洋符合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的症状。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林森浩系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又曾参与用二甲基亚硝胺进行有关的动物实验和研究,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物品,仍故意将明显超过致死量的该毒物投入饮水机中,致使黄洋饮用后中毒。
2014年公务员时政热点:阿谀是涂着蜜糖的毒药
2014年公务员时政热点:阿谀是涂着蜜糖的毒药《资治通鉴》载:安禄山体充肥,腹垂过膝,尝自称腹重三百斤。
唐玄宗问他肚中何物,安禄山答道:“更无余物,正有忠心耳!”然而,正是这位声称满腹忠心的人,却在掌握军政大权后,发动了史上有名的“安史之乱”。
春秋时期,齐桓公问“人肉味何如耳”?烹调师易牙闻言,回家杀了年仅三岁的亲生儿子,蒸了一盆肉献给齐桓公。
后来,就是这位灭子媚上的屠夫,在齐桓公患病时,借机将其害死,坐上了摄政的宝座。
千古多少事,阿谀尽害人。
然而,即使在今天,阿谀之风仍未绝迹,在一些人那里还挺盛行。
原四川彭州市委书记陈家荣,就曾这样反思自己的犯罪原因:“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围在我身边的都是些怀着不同目的对我阿谀奉承的人”,“久而久之,那种唯我独尊、自以为是的美好感觉就像鸦片一样,让我上瘾,让我满足。
”“忠言逆耳,甘词易入。
”贪官们之所以经不起阿谀奉承这一“精神鸦片”的诱惑,主要原因还是他们思想不端,作风不纯,缺乏清正之气和敬畏之心。
常言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很多人很喜欢听溢美之词,有时明知道是对方在刻意吹捧自己,但心里却美滋滋的,并不想制止。
而越是乐于被阿谀奉承的人,越是听不进不同意见,容不得别人讲真话。
因此,如果不能对阿谀之词保持足够的警觉,久而久之,就很容易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轻诺者,信必寡;面誉者,背必非。
那些善于在领导面前溜须拍马、阿谀奉承的人,并无多少是真心钦佩。
下饵是为垂钓,张网是为捕获,拍马是为骑马。
这些人真正的用意是讨好巴结权力,捞取个人的好处。
而在背后,他们往往又都是一些喜欢搬弄领导是非的人。
是以,荀子直言:“谄谀我者,吾贼也。
”1949年9月,彭德怀率领部队解放了新疆。
在庆祝大会上,当他看到人群中有人抬着自己的画像,两道浓眉拧了起来。
他对身边的人说:“胜利了,要警惕。
…万岁‟的口号,首先应该还给人民。
要知道,一个阿谀奉承的傻瓜带来的危害,将比100个敌人还要大。
”说罢,走下主席台,亲手从画架上将自己的画像扯下来撕了。
材料分析题
材料分析题:(12分)2013年3月底,复旦大学学生林森浩因琐事与宿友黄洋不和,怀恨在心,为泄愤将剧毒化学品注入宿舍内的饮水机,导致黄洋死亡。
2014年2月18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一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请运用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案件中,林森浩的行为侵犯了受害者的什么权利?(2)从林森浩一案中,你得到什么启示?(12分)(1)侵犯了受害人的生命健康权(4分)(2)①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②公民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③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④我们应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自觉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
(8分)试题分析:(1)本题要注意从材料中找到有效信息和关键词,“导致黄洋死亡”,显然侵犯了受害者的生命健康权。
(2)这是启示型的问题。
那对于生命健康权,我们一定要结合材料中的林森的行为,首先,认识到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即地位。
其次,还要认识到林森的行为既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也是对自己生命健康权的不负责,既违背了道德,又触犯了法律;再次,对已违法行为的认识,任何一种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表明我们中学生应该怎么做。
其具体步骤可以是:亮观点(教材知识)、用教材知识分析材料、自己应该怎么做。
在甲公司举办的商品展销会期间,消费者李红从标明参展单位为乙公司的展位柜台购买了一台丙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气,回家使用发现有漏电现象,无法正常使用。
由于展销会已经结束,李红先后找到甲公司、乙公司,方得知展销会期间乙公司将租赁的部分柜台转租给了丁公司,该电暖气系由丁公司卖出的。
在这种情况下,李红可以向谁要求赔偿?简述理由。
答案:李红可以找甲、乙、丙、丁公司要求赔偿。
理由: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关于“复旦投毒案”的作文素材
“复旦投毒案”给予我们的反思作者/福建程碧蓉【事件回放】2013年4月1日早上,复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在宿舍喝了一口饮水机中的水,觉得味道不对,以为水过期了。
为了避免别的同学喝到,他倒掉剩余的水,并清洗了水桶。
当天下午,黄洋出现发烧、呕吐等症状。
医生以为是肠胃炎,就给他做了抗菌的点滴治疗。
没想到,黄洋的情况逐渐恶化,并出现了肝肾衰竭的症状。
4月8日,黄洋陷入昏迷,生命垂危。
4月9日,警方介入调查,在黄洋宿舍饮水机残余饮用水中找到少量N-二甲基亚硝胺,但此时,毒药已经严重损毁了黄洋的肝肾。
4月16日,黄洋与世长辞。
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黄洋的室友林某,并将其带走调查。
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和黄洋关系不睦,心存不满,经过预谋,在3月31日中午,将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到寝室,注入饮水机,最终夺去了黄洋的生命。
【观点】人民日报在其官方微博上发表评论:令人恐怖的不是有毒物质,而是人心。
从1995年清华大学、1997年北京大学两起铊盐投毒案,到2004年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案,再到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那一颗颗漠视生命的心,一颗颗扭曲的心灵,震惊社会。
人民日报微博在其知名栏目“你好,明天”对此事发表评论:教育的本质是爱与责任,一颗冷漠的心如何理解生命的意义?要成才,先成人,这句话对教书育人的学校和望子成龙的家长而言非常重要,对在大学校园里的莘莘学子而言更为重要。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姚建龙评论说:从披露的案情看,投毒的水桶至少是寝室同学的公共饮水源,受害对象明显具有不确定性。
从这一点至少可以看出,他对他人生命是何等的漠视,折射出生命教育在年轻学生群体中的严重缺位。
著名教育学者熊丙奇谈复旦投毒案—一知识与德性的错位:一个人的学历代表他的学习经历,而无法反映他的人格、身心状况,而人格的教育、身心的教育、心理的教育,才是对一个人起到更大作用的教育。
如果我们只关注一个人的学历,关注一个人的知识,结果可能就是他有知识没有文化,或者说有知识没有教养,这种情况,一次又一次地在一些校园极端案件里体现出来。
复旦投毒案的看法和认识
复旦投毒案的看法和认识
复旦投毒案是指2013年复旦大学化学生叶永福投毒一起水果里投毒致死事件,而学校未能及时给出处理意见和反应,引起了社会强烈抨击和讨论。
复旦投毒案说明了教育机构、社会以及有关行业监管机构的重大疏漏,让恶劣犯罪分子在致死行为中没有及时受到必要惩戒,甚至没有足够注意、重视和认知拆建性犯罪。
这说明,整个社会对犯罪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缺失,特别是惩戒机制尚未,形成全面的预防机制,社会容易犯错,以致犯罪行为没有及时得到制止,在校园内犯罪也往往无法及时有效地处理。
因此,应当教育学校给学生树立正面的价值观,建立完善的犯罪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惩戒校园暴力,为学生提供有利的安全环境和正确的思想理念。
在班级教育中加强犯罪预防知识教育,涵养正能量,充分培养学生的道德素养,增强犯罪的预防意识,净化学生的思想环境,使校园变成一个文明宽容、智慧关怀、平安幸福的体育场所。
当前,从社会各个层面都极度重视犯罪问题,政府相关部门、教育机构、媒体都要多次发出倡议,强调要以更加主动、坚决的态度,及时侦查相关犯罪,处理有关罪行,严格执行一系列的犯罪重拖措施,加大犯罪集中管控能力,加强严厉的犯罪制裁。
综上所述,复旦投毒案应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关注,教育行业应加强对学生思想、心智、行为以及犯罪活动的监督,以至全方位管理,及时发现异常行为并及时给出处理意见,构建健康、安全的社会教育环境。
2014届高考复习作文热点解读——复旦大学投毒案
2014届高考复习作文热点解读——复旦大学投毒案背景回放2013年4月1日,复旦大学2010级医科在读研究生黄洋因身体不适入院,后病情严重,学校组织多次全市专家会诊,未发现病因,请警方介入。
4月11日,警方在黄洋寝室饮水机检出有毒化合物。
4月12日,警方基本认定黄洋同寝室室友存在嫌疑,并将林森浩刑事拘留。
4月16日下午,黄洋不治身亡,复旦大学官方微博“怀着万分沉痛的心情”第一时间通报了该消息。
4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
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人杀人罪批准逮捕黄洋的室友林森浩。
2014年2月18日,“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二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纵观“复旦投毒案”始末,舆论关注随着事件进展或扬或抑,事态发展期间,不同诉求的网民站在不同角度或调侃、或心痛、或扼腕、或反思,对教育、凶杀、人性、制度、社会的种种复杂情绪也顺势集中释放。
正如一些网友所讲,“在悲剧面前,我们敬畏真相,也敬畏良心:让法律的归法律,舆论的归舆论”。
多维解读反思我们的教育复旦大学研究生遭投毒,警方基本认定其室友嫌疑。
这实在令人扼腕。
对法律没有应有的敬畏,缺乏一种对生命的爱惜,缺乏足够的理性才会有如此行为。
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任何理由在生命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生存和竞争的压力再大,人也应有底线。
有外在知识无内在约束,教育应反思。
黄洋,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令人扼腕。
相同的痛惜,给逝去的生命,也给那个迷失的灵魂。
该是何等的仇恨,怎样的扭曲,才忍心对同窗下此毒手?教育的本质,不仅在知识的传授,更在于心智的健全,人格的丰满。
从当年的朱令,到今天的黄洋,该反思的不仅是校园。
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投毒者林森浩被判死刑。
受害者黄洋的命运令人唏嘘,而林森浩的命运则值得全社会思考。
从天之骄子到阶下囚到被判死刑,推动其人生轨迹的,就是“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和“愚人节玩笑”吗?要让悲剧不再重演,除了法律,还需要教育,更需要正常价值观的集体塑造。
毛概作业 复旦大学投毒案
复旦大学投毒案--社会热点话题点评2013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中毒身亡,而涉嫌投毒的犯罪嫌疑人恰恰是被害人宿舍的同学林森浩。
11月2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林森浩称自己看不惯黄洋,决定投毒出于愚人节整人想法。
而针对这起案件,仍然有许多疑问在拷问着我们。
3、投毒动机是什么目前网上流传两种说法,一是“玩笑说”,称投毒缘起“开玩笑”。
一是“嫉妒说”,称黄某在耳鼻咽喉科博士录取考试中取得第一名,林某出于嫉妒而投毒。
但其实,这两名学生在两家医院不同科室研究不同方向,不存在竞争。
林成绩也好,疑似投毒室友亦成绩优秀。
6、药品监管问题有记者指出,现在一些高校在类似的药品有监管上的漏洞,如果不堵住漏洞,类似案件有可能会再次发生。
复旦大学宣传部副部长认为学校在毒药保护制度上是健全的。
但也有媒体报道其在毒药保护制度上并没有取得切实的作用,实验室毒品容易带出,甚至批评复大一直在想方设法为自己洗清责任而不是为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利益考虑。
这种说法,一名学生表示不大可信:学校实验室对有毒害可能性的试剂都有严格规定,使用前必须登记,“也许毒药是犯罪嫌疑人自己购买的吧?”在尚未知道详情的情况下,急切的反思并扩大化到体制层面同样是不可取的。
我们应该多考虑到个人的因素。
7、中国教育失败?有网友问:“清华的朱令被投毒案至今未破,现在复旦又出这事,我只想问中国式的教育教出了啥?”不过个人对此表示反对,在国外高校同样也会发生枪袭案,犯罪行为并不会分国界、地区,中国教育虽有问题,但投毒案只是个案,并不能说明这一问题。
8、是否侵犯个人隐私首先,事件发生后,许多媒体公布了尚未定罪的嫌疑人的各种信息、毒物及其来源和投毒过程的细节。
其次,从复旦发布微博之后,网络上出现了多个集中讨论此事的帖子和微博。
一位儿童医院医师认为,从法理学角度来说,当侵犯一个法益,是为了维护更高的法益或利益时,是被允许的。
一切的法益中,一般认为生命权是最重要的。
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对高校投毒案的反思
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对高校投毒案的反思如果说公务员的笔试是一次“资格赛”,那么面试就是一场“淘汰赛”,是一次“优中选优”的过程。
进入面试的每位考生都拥有雄厚的实力。
413联考已经过去几天了,短暂的休息过后,考生需紧锣密鼓的开始面试的复习。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就近期热点讨论事件“高校投毒案”,从公务员面试角度进行全面解析,以帮助广大考生充分备考。
一、热点概述4月1日,复旦大学医学院一名2010级在读医科研究生出现身体不适,当晚被送至复旦大学附属的一家医院就诊,入院后,该学生病情加重,先后出现昏迷,肝功能衰竭等症状。
医院组织多次全市专家会诊,并经病因学检查,未发现病因。
校方一面要求医院全力救治,一面请警方介入调查。
11日,警方称,在该学生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出现一种有毒化合物成分。
12日,警方基本认定同寝室林某同学存在嫌疑,并对其进行控制。
投毒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
生于1985年的黄某不久前刚获得直升博士生机会,不久前曾在耳鼻咽喉科博士录取考试中取得第一名。
二、相关评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中西医结合系常务副主任吴根诚教授:通过这次事件,应该吸取教训,加强医学生的人文教育。
目前,医学生人文教育相对比较薄弱。
特别是在知识爆炸时代,知识是学不完的,医学生更要先学会做人,其次才是做学问。
医学生相比其他专业学生来说,可能学习压力更大一些,但是要提倡良性竞争。
@北京大学钱理群教授: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
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
@央视评论:这次复旦同学中毒身亡事件,让我们再一次想起20多年前发生在清华的铊中毒事件。
时隔20多年,悲剧重演,尤其是从目前披露的案情来看,此事又与同宿舍的室友有关,一系列案件的出现让我们再一次对高校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产生新的忧虑,同时这也说明心理健康问题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并没有产生一个根本的变化。
复旦大学投毒案的反思1
复旦大学投毒案的反思摘要:又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复旦投毒案震惊了整个社会,这件事罪魁祸首到底是谁,是谁酿成了这场悲剧!他人的生命应是既神圣又要受到我们尊重的。
为什么生命又得不到保护,得不到尊重,屡遭践踏。
本文就复旦大学投毒案展开,分析了当事人的心理状况和处理矛盾的方式,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关键词:大学生投毒心理扭曲正确发泄尊重生命一、案件背景2013年4月15日,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发布该校一名医科在读研究生(2010级)黄洋,于2013年4月1日因身体不适入院,病情危重,经抢救无效,于16日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不治身亡。
上海警方表示,在该生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
并锁定同寝室某同学有投毒的嫌疑。
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该校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4月1日饮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
4月12日,警方基本认定同寝室同学林某存在嫌疑并被依法刑事拘留。
16日下午,复旦大学将其新浪微博官方账号的校徽换成黑白色,发布通报:“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
家长失去爱子,学校失去宝贵学生,我们表示沉痛的哀悼!”经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于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
二、高校杀害同学案件举例朱令铊中毒案,清华才女大学生朱令于1994年12月11日晚上在北京音乐厅参加演出之后,于次日离奇出现铊中毒的症状,此案至今未破。
2004年在马加爵云大宿舍连杀四个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
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3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2013年4月16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两学生发生口角致室友死亡。
复旦大学投毒案分析与反思
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 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4· 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
2013年6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出具《上海市公安局
鉴定意见通知书》,诊断称林森浩无精神异常。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披露,市检察院二分
案情分析与反思
复旦投毒案
目录
1.复旦投毒案回顾 2.事件反思 3.问题思考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回顾
【事件回顾】
4月1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身体不适, 送至医院就诊。医院未查明病因。 4月11日,上海警方通报,在黄洋所在的寝室饮水机中发现了 残留的有毒化合物成分。 4月13日,犯罪嫌疑人林某被警方带走 ,其作案动机仍在调查。 4月15日,复旦大学微博发布通告称,黄洋病重住院,其寝室 饮水机疑似遭到投毒。 4月16日下午黄洋抢救无效死亡
中国青少年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
对于复旦大学投毒事件,北京大学教授钱理群曾评论道:‚我们的
一些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 俗、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
问题思考
一场投毒案折射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单薄,还是 学校的缺失? “ 前生回首今生缘,数载同窗情谊坚。” 同窗之谊从古 代传颂至今,为何屡屡出现“同室操戈”的现象?复旦大学 投毒案引发热议,有人说最可怕的不是毒药,而是人心。 本事国家栋梁之才的天之骄子们,又因何走上不归之路?
除了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之外,一些天之骄子为了一些琐事做
2014陕西省公务员面试试题:复旦投毒案,谁要来反思?
扫一扫 做真题陕西公务员 | 事业单位招聘 | 大学生村官 | 卫生医疗 | 党政公选 | 军转干 | 政法干警考试2014陕西省公务员面试题:复旦投毒案,谁要来反思?热点关注曾经轰动一时的复旦投毒案嫌疑人林某一审被判处死刑。
在宣判前,某著名新闻媒体采访了林某。
采访自始至终,林某都表现的非常冷静,平静,仿佛是在诉说他人的事件一般。
据林某本人介绍说,他自己有性格缺陷,感觉自己做事情是不计任何后果的。
他将其归因于自己读理工科(书)太多,对于文学经典读的较少,所以思考问题会显得太过直接。
对于复旦投毒案,有媒体又评论说林某做事没有底线,实际上就是缺乏是非观念,而这确实会是成为犯罪的很重要的原因。
该媒体认为底线教育要到位的话,非常需要“父教”,也就是要有父亲这个角色对其进行人格教育,同时,学校教育对树立底线同样非常重要。
模拟题针对曾轰动一时的复旦投毒案,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俗话说的好,百年大计,教育为先。
这在复旦投毒案中就体现的非常明显。
我们知道就这样的事件在大学中还是非常少见的,大学教育培养出了一批优秀的青年人才,也输送了一批有志之士,为国家、为社会都带来巨大的意义。
但是通过这一事件也看到了其中的恶劣影响。
首先,终结了一名学子的生命,给该学子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造成了巨大的生活、精神压力。
其次,该事件对复旦大学也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侧面反映出学校教育还是有问题的,再次,反映出中国的大学教育、大学管理还是有很多问题的,当然该事件也在整个社会中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谐、有序,也不利于国家建设。
扫一扫 做真题陕西公务员 | 事业单位招聘 | 大学生村官 | 卫生医疗 | 党政公选 | 军转干 | 政法干警考试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
究其深层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林某本人的自我学习、自我完善能力不够,出现问题时,没有及时进行心理咨询,从而解决问题;第二、其家庭教育如“父教”,是不够完善的,不利于其完整人格的形成;第三、中国的大学教育是有一定漏洞的。
2014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考点预测试卷(2)(考生版)
云测库,互联网测评考试与人才管理平台2014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考点预测试卷(2)(考生版)试卷题量:1题试卷总分:100分试卷限时:150分钟测评/引用码:AF4ix8F一、申论试卷1、给定资料1.新华社官方微博“中国独家报道”2013年4月15日晚11点47分报道称,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在读研究生黄某被同寝室室友林某投毒,目前生命垂危,医院正全力救治被害人。
警方现已控制嫌疑人林某,投毒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
“中国独家报道”称,生于1985年的黄某不久前刚获得直升博士生机会。
“同学问没有人相信发生了这样的事”,复旦大学一位学生告诉记者,投毒者与被害者两人成绩都很好,他们在两家医院不同科室研究不同方向,不存在竞争关系,“13号晚,警方带着蒙面的嫌疑人离开”。
在复旦大学发布通告后,有自称受害者好友的网友爆料称:“下毒人是好友的室友,放了10倍剂量的实验用药在饮水机里,导致好友几天内迅速肝衰竭、肺气肿,继而脑死亡。
” 随着嫌疑人林某被捕,他所交代的杀人动机为“与死者黄某因生活琐事引起不和,心存不满”。
动机一经曝出,引发公众惊愕,很多网友都在评论中表示怀疑,“不理解”和“不相信”复旦大学的高材生会仅仅因为生活琐事心理扭曲至此,做出毒杀舍友的事。
黄某被投毒,已不是校园中发生的第一起投毒案。
同一天晚上,南京航空大学金城学院两名学生发生口角,一名学生被刺伤,抢救无效后死亡。
据了解,两名学生平时关系正常,素无积怨,因琐事纠纷,引发冲突。
被刺死学生是家中独子,他的离世让家人同学都很悲痛。
这些案件让人们翻出了清华大学学子朱令铊中毒的陈年旧事,虽然过去19年了,案情却依旧没有进展。
此外,北京大学化学系1994级男生王晓龙向同学江某投下铊盐剧毒,理由是 “过去江某与自己关系那么好,现在却不理自己了”;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常宇庆因3名同学经常一起玩耍而不理睬自己,向3人茶杯注入硝酸铊,导致3人中毒。
2.社会压力已积聚到了临界边缘。
地方公务员面试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0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地方公务员面试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0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1.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177名学生联名向上海高院递交求情书为投毒凶手求情,有人说这是正义之举.有人不予认可,对此你怎么看?正确答案: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求情书,其目的是建议给凶手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希望国家、社会、法院综合考量,慎重量刑,能给其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对于这种现象,我们应该理性看待。
这样的想法显示出了学生们的纯真和质朴。
的确,在当下法律环境中,杀人者应该偿命,这是一种“报复公正”的行为。
然而对损害生命的“报复公正”不一定通过生命来赔偿,也可以用“生命的等价物”来偿还。
换句话说,事情已经发生了,凶手被判死刑也无法让死者复生,但凶手活着可以赡养死者父母。
而杀人者偿命之后,一切都将烟消云散,世界上少了两个年轻的生命,死者的父母也未必就能因此而得到抚慰。
因为,所谓的“杀人偿命”实质上是一种等害交换,这种“等害交换”的结果,虽然会获得表面上的和谐,但也有可能导致“冤冤相报何时了”的仇恨叠加。
另一方面,这封求情信也暴露出了当代大学生法制教育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高素质群体,原本更应当走在法治社会的前列,毫不动摇地支持司法独立,毫不动摇地维护司法公正。
不管有多少种理由可以写成白纸黑字,也绝不该放纵自己的同情心泛滥,发出那封有可能影响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的“请求信”。
司法独立作为一条重要的法治原则,始终都是法律界孜孜以求的目标,也是社会大势所趋发展的方向。
为此,作为法治社会的公民,我们应当尊重法院法官的独立审判,不该试图干涉或影响审判结果,以确保实现司法公正。
尽管现实中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对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而言,仍要对司法独立怀有敬畏,共同推动法治社会走向进步。
综上所述,对这种现象我们应该宽容看待,因为比死刑更可怕的是对社会无宽恕、对生命无敬畏。
文明社会中普通公民都应该具有宽容的心。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的反思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的反思3月31日中午,林某将其做试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
4月1日晨,黄某引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治疗无效与16日下午去世。
4月11日,上海警方文保分局接到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该校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4月1日饮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
警方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某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透露,已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有重大嫌疑。
上海黄浦区检察院也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看完此事件后,不禁扼腕长叹,不论投毒者杀人动机如何,是“故意”还是“误伤”抑或其他,是对被害人的优秀羡慕嫉妒恨也好,或是心理扭曲导致的极端行为也罢,单是其对寝室内饮水机投毒这一行为,就令人唏嘘不已,究竟是什么样的怨恨,使得投毒者的内心燃烧起如此仇恨的火焰,猛烈到必须以毁灭他人的生命来平复?痛定思痛,在思考:扭曲的人心其实比毒药更可怕!毒药明晃晃的告诉我们,我是毒,不要碰我!它再可怕,也不会自动跑到人的嘴巴里,而那颗扭曲的,外表却看不出来的有什么异样的人心,却在暗处透着阴森的冷气,让人不寒而栗,让人防不胜防。
关于此事件,众说纷纭。
某观点:认为此人心理有问题,认为大学应该进行心理教育和辅导。
一些社会人的观点,中国的大学教育失败,人格教育缺失。
某观点:某些教授又搬出几千年说死人都不会变的真理,什么XX的心态,什么自我修养,什么儒家伦理道家辩证等等不一而足。
结合自己的感受及中国高校那些不寒而栗的悬案,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的想法:(1)寝室关系。
过去几年发生的云南大学马加爵案、吉林农大郭力维案,甚至是19年也未能破案的清华大学朱令案。
众多校园惨案让人深思:同窗之谊,古来传诵,是什么原因让“睡在我上铺的ta”,竟成为生死仇人?现在大学生的寝室关系已绝不是十几年前那样单纯而美好的“兄弟姐妹”一样的友谊关系。
事业单位考试申论写作模拟题:复旦投毒案引发的思考(2.26)
事业单位考试申论写作模拟题:复旦投毒案引发的思考(2.26)【背景】2013年4月17日下午,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该校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去世。
上海警方表示,在该生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认定其寝室室友林某有作案嫌疑,目前林某已被警方刑拘。
校园投毒案确实是中国高校时隐时现的一道暗伤: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北大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
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重要原因。
其中,清华女生朱令,终身致残,而此案至今未破。
我们还会想起2004年的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事件以及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
清华投毒案的毒品来源不明,北京大学投毒案的毒品来源于学校实验室,中国矿业大学投毒案的毒品来自网上。
除了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之外,一些天之骄子为了一些琐事做出如此极端的举动,此类案件频发,到底原因何在,值得反思。
今年1月,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新闻专业学生针对大学生寝室关系,在华中师范大学等12所高校做了问卷调查。
结果显示,仅43%的大学生对寝室关系表示满意。
记者调查发现,容易引发寝室矛盾的原因主要是性格、生活习惯以及沟通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而当问题出现时,多数学生会选择跟室友“冷战”。
【标准表述】【影响】在4月19日之前的时间里,尽管上海警方称复旦投毒案件仍在调查之中,作案动机并未对外披露。
热帖网友们仍然纷纷发挥想象,扮演着现实版的“福尔摩斯”,通过只言片语“饶有趣味”地寻找着林某投毒的作案动机,“嫉妒说”,“误杀说”,“情杀说”相继出现。
报网互动,读者第一时间介入新闻复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疑遭室友投毒的事件,引起极大的社会关注。
针对这一热议的话题,“文汇报”微博及时组织“微互动”,并展开网络投票调查。
“微互动”仅仅1小时,就有1000名网友参加投票,转发超过600人次,评论近1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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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复旦投毒案之后
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资料:申论热点:让端午节多些文化元素的创想|申论热点:神十新亮点——不需要人值夜班|申论热点范文:构建精神家园|申论热点:下一个儿童节,让他们不再“留守”|
【热点描述】
黄洋逝世后,其父母明确同意警方进行尸检,尸检结果将成为重要的案件证据。
据接受调查笔录的黄洋同学透露,林某已供述了下毒的动机。
但上海警方表示,由于案件仍处侦查阶段,并未对外披露林某作案动机等相关信息,请公众切勿盲目揣测和传播。
【各方对策】
1.媒体报道需坚守职业道德
今日之中国,媒体审判则有愈演愈烈之势。
如“药家鑫案”、“李昌奎案”、“吴英案”,到今天的“复旦投毒案”,无不带有媒体审判的痕迹。
当年,药家鑫“激情杀人”,媒体先入为主给嫌疑人贴上富二代标签的“激情报道”,何尝不是一帖害人的毒药。
当媒体和网民对案件进行不问证据、不问程序式的“围观”之时,我们的司法更容易被“民意”所绑架。
一些法官往往碍于当时的强大的舆论压力,轻程序法,重实体法,不注重证据的搜集,草率判决,造成了司法不公正。
在法院未审判前,为防止媒体审判,影响司法程序的独立和公正,媒体应避免对案件有关的犯罪嫌疑人的背景、作案动机、犯罪方法,作案工具及其来源,甚至是犯罪嫌疑人的姓名、身份的报道。
此类案件媒体最好只作为一个消息报道。
可以预料的是,随着新闻自由的扩张和公民意识的觉醒,媒体审判对于我国司法公正的摧毁力将更加强大。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我国司法界和新闻界需要在司法公正与新闻自由之间找到平衡点。
无论如何,希望复旦投毒案的嫌疑人能得到一次公正的司法审判,也呼吁媒体自净,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
另外,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应该做无罪推定,也希望媒体不要大肆公开个人隐私,要保持客观和公正。
”网友“雅典娜二叔”也如此说道:“我们见识了网络的力量,每个人的参与和围观致使整个事件无限波及,于是我们都成为浪潮中的乌合之众,而事件的发展最终也无法控制地坏下去。
过分揣测“复旦投毒案”是集体无意识的表现。
”
2.校园教育应以尊重生命教育为基础,以德为先。
应当看到,当前的中国教育体系突出的是竞争性和功利性,而不是教育或者说是“人”本身。
在这种教育体制下,居于教育利益链最底层的学生,已然沦为上游利益各方共同盘剥的“廉价劳动力”——上至教育主管部门,下至一线教师,考虑更多的是如何让作为政绩的教育数据更漂亮些。
至于学生心灵的成长、道德良知的培育,则往往被忽视或放在次要的位置。
4月18日,著名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以“复旦投毒案:知识与德性的错位”为题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他指出:“目前整个校园,学生发生冲突以后往往喜欢用武力和暴力解决问题,反映出学生的生命教育的缺陷。
生命教育重于泰山,学校需引导学生重视生命的价值,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与身心健康,以人为本,让学生真正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
3.学生心理教育亟待加强
熊丙奇指出,复旦投毒案折射出当代大学生知识与道德的错位。
由于我们只关注一个人的学历和知识,而缺乏对大学生心理健康、道德水平的关注,最后结果可能就是他有知识、没有文化,这样一系里校园极端案件便发生了。
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有才无德。
一个人的学历是代表他学习经历,反映了他知识教育一方面的成果,而无法反映出他的人格、身心,而人格的教育、身心的教育、心理的教育,这些教育才是对一个人起到更大作用的教育。
第二,功利主义。
无论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都指向功利的功能,非功利的价值渐渐淡薄。
具体表现在中小学阶段,很多学校追求的是升学率。
进入大学之后,学生的目标也是为了就业或者考研、出国。
整个教育会陷入严重的功利化氛围当中。
第三,漠视生命。
我们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尊严的意识、尊重他人的人格、保护自我这方面的教育是比较缺乏的,因此遇到矛盾的时候,学生可能就会采取非常过激的手段来进行处理,甚至根本就没有想到过面对的是一个鲜活的生命。
学生的身心健康关乎着整个社会和民族的未来。
学生心理教育需要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多管齐下,每一个人都责无旁贷。
第一,学校应该采取措施来应对学生的心理问题,比如说开设相应的心理咨询的课,普及心理的一些知识,同时完善学校的心理服务机构,及时了解掌握学生一些心理的问题,给他们进行相应的救助。
第二,学校、家庭应该关注学生人际交往的能力。
尤其在家庭中,父母应该改变包办代替一切的家教思维,应该把学生作为是未成年的社会公民对待,应该建立起平等沟通的关系。
而在学校的集体里,老师应该引导同学平等相处、宽容相待,及时发现同学之间人际关系的矛盾,采取有效措施来化解这些矛盾,从而提高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
第三,社会需创造自由、公平的竞争氛围,给学生以多元、个性的发展空间,让学生真正实现多元选择。
我们应重视社会环境对学生成长的影响,从而减少极端个案的发生。
4.民众登陆新媒体,担当和责任不能忘
针对成为新闻热点的黄洋事件,网络上有些网友在反复讨论本案中毒物的具体成分以及嫌疑人获得毒物的具体途径——不得不说,这样的讨论和互动,很不妥当。
实际上,传播学研究早已表明,大众传媒对于暴力和凶案作案手法过于具体的报道,可能会引发社会中的暴力和更多犯罪行为。
比如,在1995年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一案披露后,北大和中国矿业大学都陆续发生铊中毒案。
网络在追踪热点、延续新闻热度的同时,中公教育专家任务更应承担主流媒体的应尽责任,全力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贡献应尽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