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工贸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及成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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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工贸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及成因分析
对一个国家来说,加工贸易留在国内的加工环节越多,价值链越长,国内增值率就越高,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就越有利。

本文从我国加工贸易在全球价值链中地位及成因的角度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加工贸易实现在全球价值链基础上的产业升级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全球价值链加工贸易地位
我国加工贸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加工贸易价值链是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及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国内供给,从单一企业加工向多企业的生产联合体深加工方向转变,逐步形成深度关联、相互配套的产业集群,进而不断实现价值增值的过程,包括研发设计、加工生产、运输仓储、物流配送、营销及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

对一个国家来说,加工贸易留在国内的加工环节越多,价值链越长,国内增值率就越高,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就越有利。

在加工贸易价值链的环节分配中,可以用“微笑曲线”(见图1)加以分析。

价值链由“产品研发→零部件生产→组装→销售→品牌”五大环节组成,曲线左端(价值链上游)的知识产权开发企业,随着研发和设计的投入,产品增值收益逐渐上升;在曲线右端(价值链下游)的品牌销售企业,随着品牌运作、销售渠道的建立,产品增值收益也大幅上升;而弧底部分(价值链中游)的成品装配和低端产品为主的制造业则是技术含量低、产品增值少,而且市场竞争激烈,容易被成本更低的同行所替代的企业。

由于产品研发和品牌环节附加值最高,零部件生产和销售环节次之,组装环节附加值最低,而且因为品牌和研发往往具有垄断性,是竞争优势的来源。

因此跨国公司通常为保持竞争优势而将这些环节限制在公司内部,同时为了集中优势资源而降低生产成本,将附加值低的组装环节转移到拥有丰富廉价劳动力的发展中国家。

因此,我国以劳动力比较优势参与了附加值最低的组装环节,位于“微笑曲线”的中游,即价值链的最低端。

由于处于“微笑曲线”的弧底,我国加工贸易产品增值率始终较低,而由外商控制的产业链上游及下游,其增值收益往往是国内加工贸易企业的十余倍、甚至几百倍。

如果我国加工贸易固守在加工组装环节,加工贸易量的扩大并不能带来增值收益的增加,必然会出现“贫困性”增长现象,陷入加工贸易“微笑贫困陷阱”。

更为严峻的是,因为加工组装技术含量小,各发展中国家都想通过这一环节嵌入全球生产网络,加之我国是加工贸易大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大量出口势必引起国际市场价格下降,附加值变得更低,导致出口越多,收益越少的“谷贱伤农”现象,即价值链最低端变得更低,而两端变得更高,“微笑曲线”将继续变陡(见图2)。

以服装加工产业的价值链为例,可以看出服装业价值链的构成以及在全球中的价值分配(见图3)。

产业上游是资金技术密集型的面料或时装设计,而下游是销售服务型的市场开拓,作为中游劳动密集型的服装生产加工企业来说,处于依赖上游面料供给的同时,又受制于控制着下游销售渠道的企业,其在价值链中的地位可见一斑。

在国际服装产业价值链中,昂贵的时装品牌主要出产在巴黎、米兰、东京等著名大城市,而技术含量不高的低成本的标准化的成衣制作则是在一些具有廉价劳动力的发展中国家加工。

我国加工贸易位于全球价值链低端的原因
(一)内在因素的作用
1.历史原因:机制制约使国有企业未成为加工贸易的主体。

改革开放后,由于历史原因和机制改革不到位的影响,使得我国承载大部分要素资源的国有企业机制僵化、市场适应能力差,没有能够成为加工贸易的主导力量,而民营企业因许多成长的束缚条件也没能成为我国加工贸易的主体。

1990年,外商投资企业
在我国加工贸易中的比重为28.8%。

而2002年,这一比重上升至75.3%,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加工贸易的主体,导致大型跨国公司的比重迅速提高。

这种局面造成我国原有的大工业基础和技术基础没有充分发挥;而且由于加工贸易的多数利益和加工贸易发展进程的主动权始终掌握在外商投资企业手中,他们通过限制性商业惯例、转移定价等方式,人为地降低增值率,降低了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利润率,而致使我国发展加工贸易可能带来的产业关联和技术外溢效应被大幅度地抑制。

2.产业基础薄弱: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

我国加工贸易产业基本集中在包括纺织业、服装业、鞋类等能够大量使用一般劳动力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虽说2000年以来,在我国加工贸易产品中,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逐年增长,但我国这些加工贸易产品的生产仍主要依赖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和技术,加工贸易企业的产品制造能力、技术水平及资金表现不足。

相对于服装、纺织等加工贸易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长足发展而言,加工贸易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确实有待于进一步地加强。

3.核心专利技术和自有品牌缺失:制约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环节的提升。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料显示,我国99%的企业没有自己的专利,拥有商标的企业也仅有40%,国内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仅占万分之三。

在我国发明专利申请中,来自国外的申请占82%,且技术含量较高;来自国内的申请仅占18%,且技术含量较低。

82%和18%的比例凸显加工贸易产业链上延伸路径困难重重,产业链上游的技术壁垒、下游的商标控制,都使国内加工企业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

同时,我国加工贸易产业的技术吸收消化和模仿创新能力距离现实产业发展的要求和未来产业发展的目标都有很大的差距。

产品结构仍以低技术的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即使是高新技术产品也存在着加工过程短,关键环节在国外或者为外商掌握等问题。

在产品价值链中占据的是增值含量低的环节,这些环节技术含量不高、进入门槛较低,国际竞争激烈,因而国际市场上该类产品处于供给过量状态、价格不断下跌、产品附加值也不断下降的状况。

4.国内采购率受政策约束:影响加工贸易价值链向上游延伸。

一般企业采购原材料与零部件包括境外采购、国内采购、订购方提供、母国提供、母公司内部采购等多种方式。

根据罗莉东(2005)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东莞市的200家加工贸易企业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我国加工贸易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虽说国内价值链较以前有所加长,国内采购原材料与零部件的比率逐渐增大,但总体而言,国内采购率不高,而且国内采购以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工业制成品为主,原材料与零部件的供应方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

同时,国家“鼓励国内采购政策不足”是制约加工贸易企业价值链向国内延伸的重要因素。

其中主要是现行税制使来料加工企业税负加重,来料加工企业在产品出口时只收取加工费、没有销售收入,如果采购国内原材料、零部件而不能享受出口退税,那么加工贸易产品结转环节的税收负担最终会由来料加工企业承担。

而且,据我国有关政策规定,只有离境出口的产品才能申请出口退税,这造成以保税区仓库交货进行出口的加工贸易企业无法享受出口退税,从而阻碍了加工贸易企业价值链向仓储、运输等国内相关产业环节的延伸。

本来利用加工贸易增加国内采购和延长国内价值链可以增加产品附加价值、扩大我国出口,但现实中却受到许多政策性约束。

5.监管模式尚需加强:制约加工贸易管理的现代化。

有效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不仅要解决对加工贸易保税料件的监管,而且还要体现加工贸易有利于深加工结转和延长国内价值链的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对开展加工贸易实行“不限地区、不限商品、不限企业”遍地开花的宽松保税政策和开放式管理状态,迅速增长的加工贸易业务及在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变化、新内容对海关监管及加工贸易综合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加大了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

由于加工贸易周期长,在管理上涉及多个行政部门、多个系统,职责不同、出发点不一,各管理部门在制订政策法规和行使管理职权时经常仅出于满足各自“单赢”的需要。

政策协调不够、行动欠配合,始终未能形成合力和有机的综合管理体系,导致加工贸易管理条块分割,政策衔接不紧,难以落实。

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一些审批机关在引进企业时存在重数量不重质量、审批把关不严、重审批轻管理甚至出现只批不管的现象,这些都成为当前加工贸易监管难度加大的重要原因。

6.新形势与政策法规滞后矛盾:影响加工贸易价值链的优化。

当前加工贸易的发展在内容和形式上呈现一些新变化和内涵,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加以规范和调整,但我国现行的加工贸易政策法规是早期针对服装等轻工业产品简单组装、装配及加工赚取劳务费等贸易方式制定出来的,虽然多年来不断进行修改、调整和完善,却始终未达到及时、严密、科学的标准,无法满足现今加工贸易的发展需求,新形势、新内容和政策法规滞后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

主要表现在:无差别政策促生无根产业,我国现行政策将简单工艺加工贸易和高附加值、高科技产品加工贸易不加区别地给予优惠,客观上鼓励了外商通过“大进大出”、“快进快出”方式开展“短平快”的无根加工;深加工结转存在效率障碍,主要是手册对手册之间的结转,结转效率不高,尤其不太适用于所需零部件种类繁多、购销渠道复杂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的逆向激励,表现在现行税制加重来料加工税负、来料加工企业在产品出口时只收取加工费、其国内采购不视为出口、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所以国内供应商没有积极性;海关对出口到加工区、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的加工贸易货物都视同实际出口予以核销,但税务部门只认同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中心予以退税,阻碍了加工贸易产业链向仓储、运输等国内相关产业环节的延伸;进口料件中还存在“超国民待遇”现象,即可以免缴关税、进口环节税,而国内采购料件只能享受部分退税的待遇。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原本会使用国产料件的企业转而使用进口料件。

(二)外在因素的影响
1.跨国公司推动产业全球化运动的必然结果。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为应对日益激烈的产业内部竞争,跨国公司开始了由面向东道国市场的简单一体化战略向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生产体系的复合一体化战略的转变。

在这一战略的指导下,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按照各自竞争优势分置于产业价值链的不同位置上,形成相互间的垂直或水平分工,共同组成一个以价值增值链为纽带的国际一体化生产体系。

各国生产能力均被纳入其中,根据它们的产业竞争优势位居全球化产品价值链的一个或数个环节。

具备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国家集中发展各产业中劳动密集的生产环节,拥有技术优势的国家则集中发展各产业中技术密集的生产环节,相互分工合作,共同组成国际生产的全部。

东道国的产业基础和政策环境为外资企业
提供了进入的前提条件,在此条件下,跨国公司根据在全球范围内资源配置最优化的战略目标,确定东道国在其产业链条中的位置和向东道国转移的技术。

我国强大的劳动力比较优势是所有外资企业进入的重要因素,此外,在外资和外贸中的优惠政策为外资企业创造了发展空间。

在如此背景下,行业自身特点、当地配套产业的发展状况和国际市场竞争局面成为影响我国加工贸易在国际价值链中分工地位的重要因素。

2.国际产业转移的影响。

作为国际产业转移的主要路径,直接投资不仅为发展中国家带入了产业成长所必需而发展中国家又缺乏的资金和技术,而且提供了直接进入国际市场的渠道。

同时,子公司和合资企业的存在与发展产生了不同程度的示范效应、溢出效应、关联效应和竞争效应,使得发展中国家得以实现比较优势的动态化,积累资金,提高技术水平,发展关联产业,从而较为迅速和有效地建立和发展现代产业。

因而,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带动的加工贸易发展是发展中国家切入全球化产业的生产体系,逐步由低附加值的产业链条向高附加值的产业链条演进的重要而且便捷的途径。

近年我国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东亚新兴经济体对我国转移出口导向型制造业。

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大幅度向我国转移了生产制造能力,将一些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我国生产,并依赖传统的销售渠道将产品出口到美国、欧洲等市场。

然而,就加工贸易总体状况而言,我国的增值率仍较低。

因为外国直接投资方一般不把供货渠道、技术开发、产品营销等经营环节带到我国大陆,所以在整个加工贸易过程中,加工企业始终处于“按单生产”的被动地位。

在进口原材料和出口成品不作价的情况下,加工企业只能获取少量的加工费,一般还得扣除其他出口的附加费用。

而在进口原材料和出口成品“双作价”的情况下,外商会利用抬高进口价格、压低出口价格来转移利润,再加上加工贸易企业承担的额外成本(如外商投资方设备高估等),使得加工贸易的经济利益大打折扣。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波特.竞争优势[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7
2.迈克尔·波特.国家竞争优势[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3.隆国强等.加工贸易—工业化的新道路[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4.潘悦.加工贸易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J].经济研究参考,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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