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部联营商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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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商户管理制度

联营商户管理制度

联营商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联营商户管理,保障公司和商户的合作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联营商户是指与公司签约合作的商户,共同经营商铺,共享资源,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收益的合作伙伴。

第三条联营商户管理制度是公司与商户协商一致签订的商业合作协议,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分账比例等具体细节。

第四条联营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诚信经营,开展合作。

第五条公司及联营商户应当建立合作平等、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提高经营效益。

第二章合作模式第六条联营商户可选择自建商铺,加盟已有商铺,或者共同投资开设新商铺。

第七条共同承担风险:联营商户在经营中遇到的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包括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第八条共享资源:公司为联营商户提供优质的商品资源、人才资源、物流资源等支持。

第九条共同合作:联营商户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后,必须按照协议内容共同开展经营活动,共同参与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

第十条共同分账:双方根据具体协议约定的分账比例,共同享有经营收益。

第三章合作协议第十一条合作协议应明确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分账比例、风险承担等具体细节。

第十二条合作协议应签署合作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并加盖合作双方单位的公章,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作协议一旦签署,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联营商户须按照公司的统一要求和规范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联营商户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依法纳税,不得以任何形式逃税或者欺骗。

第十六条联营商户应遵守公司的价格政策,不得私自调整商品价格,以免影响品牌形象。

第十七条联营商户必须定期向公司报送销售数据、盈亏情况等经营信息,并接受公司的审核和监督。

第十八条公司有权对联营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分账结算第十九条分账结算是指双方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分账比例,将经营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联营门店管理制度

联营门店管理制度

联营门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规范联营门店的管理工作,提高门店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联营门店的组织机构由总部管理团队和门店管理团队组成,总部管理团队负责制定总体政策和管理制度,门店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门店运营管理。

2. 总部管理团队包括总经理、市场营销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门店管理团队包括店长、副店长、营业员等。

第三章门店选址和装修1. 门店选址应根据市场需求、人流量和商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选址合适,提高门店的经营成功率。

2. 门店装修应符合总部政策和标准,门店内部布局合理,清洁整洁。

第四章人员管理1. 门店管理团队要定期进行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技能。

2. 门店管理团队要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制定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3. 门店管理团队要统一着装要求,给顾客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服务环境。

第五章营销策略1. 门店管理团队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制定营销策略,增加门店销售额。

2. 门店管理团队要提高顾客满意度,建立稳定的客户群体。

3. 门店管理团队要定期进行促销活动和宣传推广,吸引更多的顾客。

第六章财务管理1. 门店要根据总部政策和要求,严格财务管理,确保门店的经济效益。

2. 门店要按时缴纳各项税费,建立合理的财务制度,加强成本控制。

第七章安全管理1. 门店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顾客和员工的安全。

2. 门店要与消防、警务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门店的安全。

第八章绩效考核1. 门店要根据总部要求,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评定员工绩效,建立激励机制。

2. 门店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惩,提高员工积极性。

第九章突发事件处理1. 门店管理团队要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保障门店的正常运营。

2. 门店管理团队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总部。

服装商场商户规章制度范本

服装商场商户规章制度范本

服装商场商户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服装商场经营秩序,保障商户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服装商场的所有商户。

商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服装商场管理方应当依法行使管理职责,维护商户的合法权益,为商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四条商户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商户经营管理第五条商户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提交给服装商场管理方备案。

第六条商户应当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第七条商户应当保持商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侵权、过期、变质的商品。

第八条商户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实行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宣传,不得进行价格欺诈。

第九条商户应当提供商品和服务,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

第十条商户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卫生、安全,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吸烟、乱扔垃圾等影响环境的行为。

第十一条商户应当遵守服装商场的营业时间,按时开闭店,不得擅自提前歇业或延长营业时间。

三、商户之间协作第十二条商户之间应当相互尊重、公平竞争,不得恶意竞争、诋毁、排挤其他商户。

第十三条商户之间可以开展合作,共同举办促销活动,提高经营效益。

第十四条商户之间应当共同维护服装商场的经营秩序,配合服装商场管理方的管理工作。

四、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商户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服装商场管理方可以采取劝告、警告、限制经营、终止租赁合同等措施,直至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商户对服装商场管理方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商户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联营商户管理制度经营标准

联营商户管理制度经营标准

联营商户管理制度经营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营商户管理行为,提高联营商户的经营水平,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联营商户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联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联营商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四条联营商户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经营特点,合理确定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

第五条联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联营商户应当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七条联营商户应当根据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经营计划和预算,合理安排经营活动,提高经营效益。

第八条联营商户应当积极开拓市场,提高商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销售。

第九条联营商户应当严格遵守商品价格管理规定,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联营商户应当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按时足额缴纳税金,配合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联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合理核算经营成本和利润。

第十二条联营商户应当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做到收支平衡,提高财务整体效益。

第十三条联营商户应当按时报送财务报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联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合理运用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章客户服务第十五条联营商户应当重视客户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意识,倡导服务文化,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服务方式,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六条联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的投诉和纠纷,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信赖度。

第十七条联营商户应当加强客户信息管理,提高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不得私自泄露客户信息。

第十八条联营商户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回馈社会,弘扬企业正能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五章经营行为第十九条联营商户应当合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专柜联营管理制度

专柜联营管理制度

专柜联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专柜联营管理行为,确保专柜联营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设立的专柜联营店,在专柜联营店工作的员工均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专柜联营店的组织结构1. 专柜联营店的管理机构包括总经理、部门经理、导购员等。

2. 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专柜联营店的各项工作,负责制定营销策略、管理规章和制度等。

3. 部门经理负责专柜联营店的具体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完成工作任务。

4. 导购员负责专柜销售、顾客服务等具体操作工作。

三、专柜联营店的经营管理1. 营业时间:专柜联营店的营业时间为每天9:00-2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售前服务:导购员应对顾客进行礼貌、真诚的问候和服务,提供专业的产品咨询和帮助顾客解决问题。

3. 售中服务:导购员应耐心、细致的为顾客解答疑问,协助顾客挑选合适的产品,并完成销售工作。

4. 售后服务:导购员应对顾客进行跟踪服务,了解顾客的使用情况及需求,提供售后服务及产品维修等。

5. 店内管理:店内陈列应整洁有序,商品标签醒目,导购员应定期对专柜内的商品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商品的完好无损。

6. 库存管理:专柜联营店应建立商品库存清单,及时更新商品库存信息,并确保库存商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7. 销售记录:导购员应记录每天的销售情况,并及时上报给部门经理。

8. 月度销售计划:每月定期制定销售计划及销售策略,以确保专柜联营店的销售目标的完成。

9. 大型促销活动:对于公司组织的大型促销活动,专柜联营店应积极配合,按公司要求完成促销任务。

四、员工管理1. 员工招聘:专柜联营店实行顾问式服务,导购员的招聘应注重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2. 员工培训:新员工加入时,应进行专业技能与销售技巧的培训,定期进行专业知识、产品知识和服务技能的培训。

3. 员工考核:对导购员进行业绩考核,包括销售额、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定,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考核。

4. 员工激励:对于表现突出的导购员,可给予奖励或提升待遇,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服装联营店管理制度

服装联营店管理制度

服装联营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服装联营店的经营行为,维护联营店与合作品牌的合作关系,提高联营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制度适用于品牌方与联营店合作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店面管理、货品采购、销售推广、销售渠道等方面。

第三条联营店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合作关系的顺利进行,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品牌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联营店的表现对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联营店应配合并执行。

第五条联营店应以诚信为基础,积极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对品牌方的信任和尊重。

第二章店面管理第六条联营店应根据品牌方的要求,统一店面装修风格和陈列方式,提升品牌形象和购物体验。

第七条联营店应保持店面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店内物品,确保消费者健康。

第八条联营店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货品的销售和库存情况真实准确。

第九条联营店应配备专业的销售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帮助消费者选择合适的商品。

第十条联营店应遵守营业时间,不得私自调整营业时间或擅自关店。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应提前通知品牌方并获得批准。

第三章货品采购第十一条联营店应按照品牌方提供的目录和采购要求,合理组织货品采购,确保货品的质量和库存充足。

第十二条联营店应遵守品牌方的价格政策,不得私自调整商品价格或进行搞促销活动。

第十三条联营店应及时处理货品的退换货事宜,并按照品牌方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联营店应加强货品的管理,定期检查货品的质量和有效期,并对过期商品进行处理。

第四章销售推广第十五条联营店应积极配合品牌方的销售活动,提高商品的知名度和销售额。

第十六条联营店应合理安排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购买,并严格控制促销成本,确保盈利。

第十七条联营店应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建议,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五章销售渠道第十八条联营店应按照品牌方规定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改变销售方式。

第十九条联营店应加强线上线下的融合,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便利性。

联营商场管理制度

联营商场管理制度

联营商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营商场的管理,促进商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商场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联营商场是指由多家商家联合经营的商场,包括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形式。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联营商场的所有经营管理活动。

第四条联营商场应当依法进行经营活动,遵循市场规则,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保障顾客的权益。

第五条联营商场管理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斥其他商家。

第六条联营商场应当注重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关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

第七条联营商场应当注重员工培训和企业文化建设,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八条联营商场应当保护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九条联营商场应当制定明确的招商政策,依法依规进行商家招募活动。

第十条商家入驻联营商场需具备相关资质,符合大众消费需求,不得经营违法违规商品或服务。

第十一条联营商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商品管理制度,规范商品进货、上架、陈列等流程,确保商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商家应当遵守联营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营业时间。

第十三条联营商场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对食品销售的商家进行严格监管,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四条商家在联营商场内进行促销活动,应当事先向商场管理部门报告并获得批准。

第十五条联营商场应当加强对商家的服务质量监督,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处理并给予回复。

第三章经营行为第十六条联营商场商家不得串通涨价,不得在商品质量、服务承诺等方面欺骗消费者。

第十七条联营商场不得随意调整商家租金,应当根据市场行情和商家经营状况进行公平调整。

第十八条商家在联营商场内不得进行损坏公共设施、恶意竞争等不良行为。

第十九条商家在联营商场内不得擅自改变店铺结构、外观或使用商场共用空间。

第二十条商家在联营商场内不得进行噪音、污染等行为,影响商场环境和其他商家经营。

第二十一条联营商场应当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不当经营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

商城联营商铺管理制度

商城联营商铺管理制度

商城联营商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城联营商铺经营行为,保障商城联营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商城联营商铺的品牌形象和经营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商城规定、合同约定和本管理制度,按照“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诚实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经营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第四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文明礼貌对待消费者。

第五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喜好,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

第六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店铺知名度和美誉度,开展有效的促销活动,吸引更多消费者前来购买。

第七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加大环保力度,推行绿色经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为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八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加强与商城管理方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商城的良好秩序,共同推动商城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商城联营商铺的入驻和退出第九条商城联营商铺欲入驻商城,需满足商城规定的入驻条件,向商城管理方提交相关资料,并签订入驻协议。

第十条商城联营商铺的退出需提前向商城管理方提交书面申请,经商城管理方同意后,按照约定程序办理退出手续。

第十一条商城联营商铺存在违约行为或经营不善导致连续亏损,商城管理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要求其退出商城。

第十二条商城联营商铺申请退出商城后,需完成清理库存和结算款项等手续,按规定时间撤离商铺,不得擅自离场。

第三章商城联营商铺的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保证商品的价格真实、标示清晰,遵守商品价格法规定,不得擅自变更价格或进行虚假宣传。

第十四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安全,准确标示产品品牌、产地、规格等信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五条商城联营商铺应当遵守商城规定的营业时间,按时开店、打烊,不得私自停业或提前关门。

联营商场商户管理制度

联营商场商户管理制度

联营商场商户管理制度目录:(一)品牌进场管理规定(二)商户场内管理规范(三)品牌进场装修管理规定(四)专柜人员管理(五)货品进出管理(六)结算管理(七)品牌退场管理规定(一)品牌进场管理规定1、品牌登记1)所有进场品牌均须填写《供应商登记表》,此表由招商部填写,对品牌的风格、价位、铺货商场、销售情况、商品档次、厂方或代理商联系方式、商户要求等逐项填写清楚,并认真考察商户实力,验证有关证件(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委托书或代理证),留存相关销售报表资料、画册。

2)招商部根据商场整体情况,填写《品牌进场审批表》,对品牌进行总体把握,并与商户进一步洽谈,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报至品牌评审小组。

3)品牌评审小组进行最终审核,确定符合要求可以引进的品牌。

品牌评审小组由商场核心管理层人员组成。

2、进场审批1)品牌评审小组准予引进的品牌,由招商部负责办理品牌进场所须缴纳费用(即入场费、质量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用工费用等),将审批表附上缴费复印件转交财务部。

2)财务部接到《品牌进场审批表》后,要对合作条件认真审核,尤其是检查费用缴纳情况,财务部必须见到缴费凭证后方可签批。

3)商场总经理进行最终审批。

3、签订合同1)《品牌进场审批表》通过后,由招商部负责与商户签订《联营合同》一式四份,《补充条款》一式两份。

2)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文书,并与《品牌进场审批表》认真核对,尤其是入场费、质量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区域面积、扣率、促销费、合同期限、员工工资、销售提成等要项。

3)财务部将审核后的合同交总经理签批,并加盖公司合同章。

4)财务部负责将有关合同转招商部和商户各一份。

4、厂商进场1)《联营合同》签署后,由招商部给商户出具区域平面图,并通知商户将品牌装修立体效果图、平面图、电路图交工程部,由其办理《品牌装修方案审批表》,并到相关部门审核签字,最后经总经理审核签字,厂商到财务部交纳10元钱,持收据复印件到招商部购买《商户管理手册》,厂商方可进场装修。

服装商户安全管理制度

服装商户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服装商户的安全管理,保障商户及其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户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确保商户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 保障商户的正常经营秩序,维护商户的合法权益。

3. 提高商户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商户负责人: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商户安全。

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商户日常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培训,落实安全措施,协助商户负责人处理安全事故。

3. 商户员工: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对商户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盗安全等知识。

2. 安全检查(1)商户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2)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商户进行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消防安全管理(1)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商户员工必须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进行灭火和疏散。

4. 用电安全管理(1)规范用电线路,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非标准电源插座。

(3)严禁在电气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 防盗安全管理(1)加强商户门窗管理,确保门窗完好无损,夜间关闭门窗,拉好防盗网。

(2)安装监控设备,对商户内部和周边进行监控。

(3)加强员工巡逻,提高商户的防盗意识。

五、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后,商户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2. 对安全事故进行原因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根据事故原因和后果,依法进行处理。

服装商户规章制度范本

服装商户规章制度范本

服装商户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服装商户的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本规章制定以规范服装商户的日常经营行为。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在该商户工作或者购物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商户的所有员工、客户和进驻商户的商家。

第三条商户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商户应当以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为基本原则,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第二章商户经营规范第五条商户须保证销售的服装具有合格的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销售过期产品。

第六条商户须在明显位置标示商品的价格,不得擅自变动价格。

第七条商户须保证商品的全额支付认证,不得出现虚假打折或者欺诈行为。

第八条商户不得在店内使用虚假宣传,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九条商户须遵守店内环境清洁卫生的要求,保持店内整洁。

第十条商户不得销售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服装,不得销售违法产品。

第十一条商户不得在店内从事赌博、吸烟、饮酒、斗殴等违法活动。

第三章商户员工管理规范第十二条商户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

第十三条商户应当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员工了解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服从商户的管理安排,不得私自调整工作岗位。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尊重客户,礼貌待人,不得有不文明、不礼貌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泄露商户的商业秘密,不得私自接受客户的回扣。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尊重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不得进行诽谤、攻击同事的行为。

第四章商户安全管理规范第十八条商户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和客户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商户应当定期对店内设施、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的安全性。

第二十条商户应当定期进行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商户应当加装监控设备,加强对店内安全的监控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商户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避免因为疲劳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商户违规处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商户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服装商户规章制度范本

服装商户规章制度范本

服装商户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服装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商户和服装市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服装市场、服装店铺及其经营活动。

第三条商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交易,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服装市场管理方应当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市场秩序,为商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二章商户管理第五条商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二)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商品质量合格证明;(三)具有完善的商品售后服务制度;(四)遵守服装市场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方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户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销售假冒伪劣、侵权、过期、失效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三)拒绝支付消费者合法权益;(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商户应当遵守市场经营时间,按时开门营业,不得擅自提前打烊或者长时间停止经营。

第八条商户在经营活动中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第九条商户应当妥善保管消费者资料,不得泄露消费者隐私。

第十条商户之间应当公平竞争,不得恶意诋毁、串通涨价、分割市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章商品管理第十一条商户销售的商品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商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二条商户应当明确标示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商户应当建立商品进货查验制度,对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质量进行查验。

第十四条商户应当建立健全商品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退换货请求。

第四章市场管理第十五条服装市场管理方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营。

第十六条管理方应当对市场内的商户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管理方应当维护市场内的公共设施,确保设施完好、安全、卫生。

联营店铺管理制度模板

联营店铺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营店铺的管理,保障各方权益,提高店铺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联营的店铺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联营双方的利益。

第二章店铺选址与装修第四条店铺选址需符合市场需求,交通便利,人流量大。

第五条店铺装修风格应统一,符合品牌形象,装修标准由联营双方共同商定。

第六条店铺装修费用由联营双方按比例承担,具体比例在联营合同中明确。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七条店铺经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八条店铺经营品种、价格、促销活动等需经联营双方协商一致。

第九条店铺管理人员需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市场敏感度,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条店铺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店铺财务独立核算,每月向联营双方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店铺收入、支出、利润分配等按联营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店铺不得挪用、侵占联营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四条店铺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由联营双方共同商定。

第十五条店铺员工需遵守店铺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十六条店铺管理人员需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章物资管理第十七条店铺所需物资由联营双方共同采购,确保质量。

第十八条店铺物资入库、出库、报废等需严格记录,定期盘点。

第十九条店铺物资不得私自挪用、侵占,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店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店铺员工需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二十二条店铺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联营双方共同商定处理方式。

第二十四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调整价格、挪用资金、泄露商业秘密等。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联营双方共同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联营双方所有。

商家联营管理制度范本

商家联营管理制度范本

商家联营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商家之间的联营合作,促进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提高经营效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商品生产、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联营合作主体。

3. 商家联营应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共赢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二、联营形式与范围1. 联营形式包括:品牌联营、产品联营、渠道联营、营销联营等。

2. 联营范围包括: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物流、营销、售后服务等。

三、联营伙伴选择1. 联营伙伴应具备良好的信誉、稳定的产品质量、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及合作意愿。

2. 联营伙伴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政策、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资格。

3. 商家在选择联营伙伴时,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风险评估,确保联营合作的可行性和盈利性。

四、联营协议签订1. 联营双方应签订书面联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及合作期限等内容。

2. 联营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联营形式、范围及目标;b) 联营伙伴的出资、出物、出力及分工;c) 收益分配及亏损承担方式;d) 合作期限、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e) 保密条款、知识产权保护;f) 争议解决方式;g)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内容。

3. 联营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五、联营管理1. 联营各方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联营事务的协调、管理及监督。

2. 联营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联营合作顺利进行。

3. 联营各方应定期召开联营会议,汇报合作进展、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各方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4. 联营各方应共同开展市场推广、品牌建设等活动,提升联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 联营各方应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

六、收益分配与亏损承担1. 联营收益分配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原则上是按照出资、出物、出力及分工比例分配。

服装连锁管理制度

服装连锁管理制度

服装连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更好地规范和管理服装连锁店的运营,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客户体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总店:负责决策、战略规划、人员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同时对各分店进行统一指导和监管。

2. 分店:分布在不同区域,主要负责市场营销、人员管理和库存管理等工作。

三、人员管理1. 招聘:a. 招聘岗位包括店长、销售人员、库管员等。

b. 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相关经验,并对服装专业有一定了解和热情。

c. 坚持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不得因性别、年龄、种族等因素进行歧视。

2. 培训:a. 为新员工提供系统培训,包括产品知识、销售技巧、服务意识等。

b. 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3. 评定:a. 对员工进行绩效评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

b. 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员工的不良行为进行惩罚,包括扣工资、降职等。

四、市场营销1. 宣传推广:a. 制定年度市场营销计划,包括促销活动、广告投放、微信推广等。

b. 发挥线上线下综合优势,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2. 客户服务:a. 坚持“顾客至上”的理念,提供优质的购物体验和售后服务。

b. 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反馈客户意见和建议。

3. 供应链管理:a. 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证产品质量和供应稳定性。

b. 坚持货源多元化,确保产品款式新颖、时尚。

五、库存管理1. 采购管理:a. 根据销售情况和客户需求,合理安排商品采购计划。

b. 对采购产品进行分类管理,明确款号、颜色、尺码等信息。

2. 仓储管理:a. 对商品进行分类、定期清点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b. 加强库房安全管理,确保商品不被盗损。

3. 出入库管理:a. 对商品出入库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货品的进销存可控。

b. 对品质有疑问的货品进行退货处理,保证商品质量。

六、财务管理1. 资金管理:a. 对收支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服装店合作规章制度

服装店合作规章制度

服装店合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服装店合作管理,保障合作双方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服装店合作的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商、代理商、供应商等。

第三条各合作方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四条服装店合作应遵循互利共赢、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合作流程第五条合作方需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公司资质、产品资料、合作意向等,经过初步审核后方可进入合作洽谈阶段。

第六条双方就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合作方式等进行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后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合作方需按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合作义务,保证合作事项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如有合作矛盾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三章合作管理第九条服装店应建立合作方档案,包括公司资料、合作协议、合作记录等,确保合作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服装店应定期对合作方的业绩进行评估和考核,对业绩不达标的合作方可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暂停合作、调整合作方式等。

第十一条合作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如有产品质量问题或服务投诉,应及时处理,确保合作双方的权益。

第十二条合作方应保护服装店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或私自使用。

第四章合作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服装店将根据合作方的业绩和表现,设立合作奖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提成、年终奖金、商业宣传等。

第十四条服装店将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合作方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责令整改、暂停合作等。

第十五条对于表现突出、合作积极的合作方,服装店将给予公开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努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服装店所有,如有争议,最终解释权归服装店所有。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对所有合作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服装店有权根据需要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调整,如有重大修改,应提前通知合作方。

第十九条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服装商户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服装商户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服装商户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商户内所有员工,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员工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规定,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第四条员工应当尊重领导,和睦相处,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

第五条员工应当保守商业秘密,禁止泄露企业机密信息。

第六条员工应当保护环境,文明用语,文明行为,倡导节俭文明的企业氛围。

第二章员工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员工有依法获得工资、奖金等报酬的权利。

第八条员工有向上级提出建议、意见的权利。

第九条员工有参与商户活动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有接受培训、提高自身技术、业务水平的义务。

第十一条员工有保护企业财产安全,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第十二条员工有维护企业形象,服从公司领导的权利。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三条员工应当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请假。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服从领导指挥,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妥善保管企业财产,严禁私自占有。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严禁懒散无为。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积极主动,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企业纪律第十九条企业纪律是企业管理的基石,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十条企业纪律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劳动合同、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利益等。

第二十一条企业纪律是企业制度的具体化,员工应当严格执行。

第二十二条企业纪律的守则: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互相尊重。

第五章惩戒机制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按照企业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检查、工资扣罚等。

第二十五条严重违法规章制度,影响企业形象,将取消其员工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商户制定,并由商户领导审批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二十八条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商户领导提出,商户领导将会酌情处理。

服装联营客户管理制度

服装联营客户管理制度

服装联营客户管理制度一、概述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服装行业也在不断进行着创新和变革。

服装联营客户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更好地管理联营客户,并实现互利共赢的目的而制定的管理规范和流程。

这一制度旨在规范联营客户的合作关系,促进品牌和客户之间的长期合作,提高品牌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文将从联营客户的定义、管理原则、管理流程、奖惩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联营客户的定义联营客户是指企业与某一或多个客户之间建立联盟关系,共同促进销售、推广品牌、实现共同利益的客户。

在服装行业中,联营客户往往是一些大型的零售商、代理商、分销商或线上平台等,他们与品牌之间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共同合作推广品牌和商品,共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三、管理原则1. 诚信合作。

企业与联营客户之间要建立诚信的合作关系,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理解,共同维护合作的持久和稳定。

2. 利益共享。

企业与联营客户之间要走向共赢,实现利益最大化。

双方要共同努力,合作共赢,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3. 灵活变通。

企业与联营客户之间要保持灵活变通的态度,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合作策略和方式,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

4. 长期合作。

企业与联营客户之间要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建立稳定的销售网络和供应链,实现长期共赢的目标。

5. 品质优先。

企业与联营客户之间要注重产品的品质和服务的品质,在品质上做到精益求精,提升品牌的美誉度和忠诚度。

四、管理流程1. 联营客户的选择。

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品牌定位和战略规划,选择符合自身需求和定位的联营客户。

在选择联营客户时,要考虑客户的规模、市场影响力、销售网络和资信度等因素。

2. 合作协议的签订。

企业与联营客户之间要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作期限、销售目标、价格政策、结算方式等内容。

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的依据和保障,对于双方的合作关系起到重要的作用。

3. 产品供应和配送。

企业要及时向联营客户供应产品,并确保产品的品质和数量满足客户的需求。

服装商户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服装商户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服装商户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服装市场的管理,维护服装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经营者和服装市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服装市场内从事服装生产、销售、租赁等经营活动的商户。

第三条服装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加强对服装市场的管理,保障服装市场经营秩序,为商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二章商户管理第四条商户应当在服装市场内依法经营,遵守商业道德,公平竞争,诚信守信,接受服装市场经营管理者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商户应当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并在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质量标准和计量规定。

第六条商户应当保证所经营的服装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侵权、涉黄、涉暴等违法服装产品。

第七条商户在销售服装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产品信息,并出具合法的购物凭证。

第八条商户应当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第三章市场管理第九条服装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对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条服装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加强对市场的巡查和监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的商户,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服装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市场内的消防安全。

第十二条服装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定期对市场进行清洁、卫生和消毒,确保市场的卫生环境。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服装市场经营管理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口头警告或者书面警告;(二)要求商户停业整顿;(三)处以罚款;(四)依法解除租赁合同;(五)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或者投诉。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商户对服装市场经营管理者采取的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联营店铺管理制度模板

联营店铺管理制度模板

联营店铺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我公司与联营店铺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联营店铺的正常运营,提高经营效益。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与第三方合作的联营店铺。

1.3 我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和完善本制度的权利。

二、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2.1 合作方的权利(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分享联营店铺的利润。

(2)对联营店铺的经营有一定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3)在联营店铺中享有合理的管理地位。

2.2 合作方的义务(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投入必要的资金和人力,确保联营店铺的正常运营。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配合我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接受我公司的监督和指导。

三、联营店铺的管理3.1 联营店铺的日常经营管理由我公司负责,合作方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3.2 我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合作协议的约定,制定联营店铺的经营计划,并提交给合作方审议。

合作方应在收到审议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否则视为同意。

3.3 联营店铺的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经营状况,我公司应定期向合作方提供财务报表。

3.4 我公司应确保联营店铺的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5 联营店铺的员工应接受我公司的培训和管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四、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4.1 联营店铺的利润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合作方应按照约定比例分享利润。

4.2 联营店铺的亏损由合作方承担,我公司不承担亏损。

五、终止和解除合作5.1 在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作。

5.2 如一方违反合作协议,导致合作无法继续,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

5.3 合作终止或解除后,合作方应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处理未了事宜。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联营店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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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百货服装部联营商户管理制度
1、商品的管理规定
1、主品牌商品限报3个,必须是银基的商品,其他牌子除了钱塘
和锦荣的不能采购。

一年之内不得更换主品牌。

2、副品牌商品限报4个,其中2个副品牌商品必须是银基的,其
他2个允许是世贸的。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更换,确实有需要更
换的需求的,需提前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书,经公司研究决
定批准后,方可更换品牌。

3、副品牌更换时,根据先报先进的原则实施。

4、各厅之间商品不得同牌同款或类似同款。

5、各厅之间出现所报主品牌的款式相同,各厅都可以销售,但
必须统一价格。

统一价格采取,按最低价格销售的原则。

6、主品牌与副品牌出现同款:
1 如果一个厅的主品牌先上的款式,其他厅的副品牌后上的同
款商品,后者必须撤货。

2 如果一个厅的副品牌先上的款式,其他厅的主品牌后上的同
款商品,两者都可以销售,但标价必须保持统一,且按低价
格销售。

7、各厅之间副品牌和副品牌之间出现同款,先上货的商户先销
售,后者必须撤货。

8、三个月内所报主品牌商品一件都没上货的,自动降为该厅副
品牌。

允许其他厅作为主品牌重新申报。

9、“三同”商品的规定(三同:如同品牌、同货号、同产地):
1 各厅出现和同行业一样的“三同”商品,经过市场调查确定售
价高于同行业的,各厅应及时上报进行调价,如果不及时调
价或者拒不调价的,公司有权强制调价。

2 如出现顾客在购买商品两天发现价位高出同行业的“三同”商
品,静调查属实的,各厅无条件退还差价。

10、以下联营商品不得进入卖场:
1 三无商品
2 质量不合格商品
3 无售后保证的商品
4 严禁在品牌商弄虚作假
11、各厅商品进入卖场内,有联营商协助导购员递交商品表到部
门经理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方可到资讯室做商品信息录入,
并打印销售条码标签进行销售。

若没有经过部门经理签字私
自销售的,公司有权予以严重处罚。

2、卖场的管理规定
1、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收款、统一制签、统一销售。

2、严禁各厅私收营业款,非营业人员不得参与销售。

3、各厅在经营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各厅自行承担。

4、各厅不得以光洋百货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以及其他协
议。

5、各厅不允许私自对商品进行调价、打折、垫钱等各种违规情
况,如遇到特殊情况(不允许私自用贵宾卡打折),需向公
司部门经理或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6、各厅根据公司指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商品,不得超出双方约
定的经营范围。

否则公司有权没收其经营商品范围以外的所
有商品。

7、各厅不得向公司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回
扣、提成、馈赠、特殊招待、特殊娱乐”等形式以及其他物
质上的受益。

各厅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因而造成的光洋百货
的不良影响或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各厅联营商负责。

8、各厅联营商不得在卖场内与管理人员及顾客发生不文明用语
和任何争执(无论对错),有问题到办公室和气协商解决。

9、各厅联营商对卖场或管理有任何建议、意见以及不满情绪
的,可采取书面形式或当面沟通的方式解决问题,禁止在卖
场内说三道四制造混乱。

10、各厅联营商在卖场内行为举止等同于光洋百货员工。

禁止在
卖场内吃东西、打手机、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聚众聊天。

11、各厅联营商不得在卖场内情绪化对待员工(如:对待好的员
工与销售不好的员工态度不一样)。

12、各厅联营商进入卖场,在各自的区域内进行销售作业的,必
须佩戴工牌、着装整齐(如:不得穿拖鞋等有影响公司形象
的作为),注意个人言行举止。

13、各厅联营商必须遵守光洋百货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各种规章制
度。

以上规定,望各联营商能自觉遵守,又有违反规定现象,视情节轻重处于100至1000元罚款。

总经理办公室2010年12月5日9: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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