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中的惩罚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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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中的“惩罚”艺术
摘要:适当的惩罚是爱幼儿的体现,也是规范幼儿行为非常有效的手段。惩罚远远不是打孩子几下、不让幼儿参加活动那么简单的事情,惩罚教育是一门艺术。对于惩罚,已经出现了许多认识上的混乱和实践上的偏颇,急需做理论上的清理,使我们对惩罚这一教育手段或方法有比较理性的、全面的认识。作为心理学中学习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惩罚,许多教育理论和幼教工作者都对它的教育意义都有着清醒而明确的认识和肯定。笔者就如何正确理解“惩罚”的涵义和意义、坚持科学的“惩罚”艺术原则、恰当运用“惩罚”艺术的做法等方面论述了对幼儿实施的惩罚教育。把握好惩罚的艺术,充分信任了解幼儿,给幼儿充分的成长空间,在磕磕碰碰中长大的孩子的能力会更棒。
关键词:幼儿;惩罚的艺术;惩罚的含义;惩罚的原则;惩罚的做法
在对我校幼师生进行幼儿园实习指导的过程中,我们常常看见这样的情景:幼儿调皮捣蛋,教师无法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得活动无法顺利开展;一个过于“活泼”的孩子,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争夺或索要其他小朋友的玩具和文具用品之类的东西,导致班上一系列的哭闹事件时常发生。作为一名新教师,“耐心的诱导”、“榜样的示范”是她们的首选之策,然而,待这些策略用过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处理方法不大奏效。于是教师就采用了各种各样的惩罚措施,比如站墙角、站厕所、打屁股、不让参加各种游戏活动等。但是取得的效果并不理想,甚至适得其反。当前对赏识教育、无批评式教育等的提法越来越热,并反对教育中的一切惩戒性教育,似乎一批评就伤害了幼儿,一惩罚就违背了教育规律,“惩罚”二字更成了教育中不可触及的“高压线”,一味的使用赏识教育而不倡导执行惩罚教育的传统教育模式在这些“问题孩子”面前显得苍白无力,这些孩子让家长和老师都头痛不已。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来审视我们所否定的惩罚教育,让惩罚教育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对于惩罚,已经出现了许多认识上的混乱和实践上的偏颇,急需做理论上的清理,以使我们对惩罚这一教育手段或方法有比较理性的、全面的认识,找到惩罚中的合理成分,合理而恰当运用惩罚,达到教育幼儿之目的。
一、正确理解“惩罚”的涵义和意义:
在心理学学习理论中,惩罚其实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学研究表明,认识到自己犯错误的人,都会有承担责任、接受惩罚的心理准备,以求得心理平衡,不进行适当的惩罚不符合科学原则。所谓惩罚教育实际是通过批评、责罚、处分等手段使犯错误的人产生相应的紧张、焦虑、畏惧的心理反映,从而产生自律内驱力的一种手段。一定程度的紧张、焦虑和畏惧是人内驱力的一个源泉,是人们行为的一种动力。
惩罚教育应以尊重爱护幼儿为出发点,以帮助教育幼儿为最终目的,对不良行为的一种强制纠正。惩罚应以不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为前提,让幼儿承担由于自身过错而带来的自然后果,达到使幼儿认识错误,不再犯错为目标的教育方法,它与表扬鼓励表面上对立,实质上统一,都是要达到教育人的目的。不要把惩罚教育等同于体罚或变相体罚,虽说两者有一定的相似性,使得包括社会、家长在内的许多人把两者错误地联系在了一起,甚至等同起来,而二者实际上是存在本质区别的。适当的惩罚是爱幼儿的体现,也是规范孩子行为的有效手
段。惩罚远远不是打孩子几下那么简单的事情,惩罚是一门艺术。
许多教育理论和幼教工作者都对惩罚的教育意义有清醒的认识和明确的肯定。杜威以主张尊重儿童而著称,但他仍认为:“儿童是一个人,他必须或者像一个整体统一的人那样过他的生活,或者忍受失败和引起摩擦”;“儿童必须接受有关领导能力的教育,也必须接受有关服从的教育”。苏联著名的教育学家马卡连柯也曾指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的尊严感,能培养学生抵抗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马卡连柯不仅将惩罚与学生的尊严感联系起来论述这一命题,而且在实践中也成功地实现了惩罚与尊重的统一。
因此,教师要做到惩罚的最佳效果,保持幼儿对惩罚的敏感性,不能让幼儿产生对惩罚持无所谓的态度,甚至产生逆反心理。恰当地运用惩罚不仅能使幼儿知错能改,而且能使其勇于承担责任,当然,惩罚的效果不能建立在幼儿的惧怕心理之上,而是建立在他们知错和明辨是非之上。从教育学的观点上看,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如果能够提高惩罚艺术,采用有的放矢的惩罚,它反而会更有利于教育。
二、科学坚持惩罚教育的原则:
(一)真爱的原则:
其实大多幼儿晓得自己犯错的时候,内心都会产生接受惩戒的准备,这是人的正常心理需求。对孩子进行适当的惩罚教育,是符合其心理需求的。当然对孩子的惩罚绝不是体罚,更不是伤害,也不是心理上的歧视和虐待,而是一种高难度的教育技巧。教育的秘诀是真爱,教师对幼儿必须有满腔热忱的爱。面对稚嫩与童真的幼儿,惩罚应与爱、鼓励、信任同时出现,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惩罚教育”甚至比赏识教育更尊重孩子的自信。教育的艺术是爱的艺术,作为教育手段之一的惩罚,当然是种艺术。因为爱,所以包容;因为爱,所以我们有责任。
(二)适时的原则
尽可能在孩子开始发生不良行为时马上加以惩罚。因为在孩子心目中,事情的因果关系
是密切的,年龄越小越是如此。如果事情过去几天再惩罚,或几件事加起来一起惩罚,孩子会不明就理,甚至不清楚自己为何受罚。惩罚教育过后更要有相应的说服教育,打一巴掌还要学会抚摸三下,必须让孩子知道是因为自己某件具体的事或行为不好而受罚,但仍是好孩子,父母老师仍然爱他,这才是惩罚的真正用意。如对孩子在墙上乱涂乱画的行为进行惩罚的同时,要告诉他“你可以在纸上画”,并及时为他提供纸张,有条件的还可以在墙上挂块小黑板供孩子涂抹。然而我们也不可否定的是在发现幼儿犯错的那一刻,往往是教师和家长最愤怒、最不冷静的时刻。许多未经思考,过分的违心之语会脱口而出,这不仅会伤害幼小稚弱的心灵,还会让他产生抵制心理。一些孩子自尊受到伤害或因此学会说谎,甚至学会阴奉阳违。有时不妨把孩子的过失记在心里,在适当的场合给予教育或多注意他们的一言一行,找一个机会,使他们明白自己错在何处,不那样做是否会更好,进而让幼儿心服口服。
(三)适度的原则
只有在下面四种情况才考虑施与惩罚:1 当孩子故意犯错的时候;2 当孩子反复犯同样错误的时候;3当孩子对温和的说教不敏感的时候;4 当孩子听不进道理的时候。对幼儿实施惩罚时,要考虑受他的接受程度,把握好轻重。轻了起不到教育作用,时间长了,会让孩子更加麻木,疲塌,还有损教师的威信和形象;重了,孩子容易伤自尊心,对前途失去信心,甚至会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情绪。惩罚的对象要有典型性,起到给其他幼儿的震慑教育作用,尽量避免大面积使用。惩罚幼儿应罚之有度,适可而止。惩罚的开始和要达到的预期目的,都要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切忌用过量或过重的体力劳动来惩罚幼儿,更不能用歧视、侮辱、恐吓性的手段来惩罚孩子。有人说惩罚教育实际上就是一个“修枝去杈”的过程。一棵树发了枝杈,影响树木的生长,要想使其正常生长,就要对其“修枝去杈”,并且修剪要恰到好处,修剪过甚则易伤其身,如果修剪过轻则没什么用。修剪不得法,不但不能使其正常生长,反而影响其健康生长。
(四)一致性的原则
教育孩子除了是幼儿教师的责任外,更应是家长们的责任。希望的是当教师作出适当的惩罚时,家长能给予配合和支持。有了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孩子定能够更加健康成长。毕竟孩子的茁壮成长是教师和家长的共同心愿。只要惩罚没有大的出格行为,哪怕有少许不够理性的地方,作为家庭的其他成员,应保持接受的态度,不可从中阻绕、袒护孩子或者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