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语言要统一学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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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语言要统一学段性
最近,我在读由上海教育出版社《小学语文教师》编辑部编写的《小学语文教学疑难答问》,这真是一本很好的书,书中从偏旁笔画、语言文字、词语句子、语法修辞、标点符号、教材教法、常识资料等七个方面解答了教学第一线教师的疑问,令怡同志的答文内容深广,言简意赅,读后让人受益匪浅!
但是,在学习了第115页的《这些否定、肯定形式意思是否相同》后,几天来,如骾在喉,心里非常难受。在此文中,安徽省蒙城县小涧沙滩学校的蔡勇老师就以下几组句子向编辑老师提出了他的疑惑:(1)我差点儿没摔倒。
我差点儿摔倒。
(2)任何人都难免不犯错误。
任何人都难免犯错误。
(3)我上完四年级了,还差一年没有毕业。
我上完四年级了,还差一年就毕业。
蔡勇老师在文中向编辑部老师请教以上三组句子的意思是否一样。
令怡老师认为,“前面的(2)(3)两组中的句子,意思是凑不到一块儿的,每组中有一句不合乎语言习惯,而是少数人杜撰的。‘任何人难免不犯错误’,常被语法论著举为逻辑病例,要求去掉‘不’字。‘我上完四年级了,还差一年就毕业’,也是病句。要么说成‘……
还有一年就毕业’,要么说成‘还差一年没有毕业’,这两种说法才符合人们的语言习惯。”令怡老师肯定了上面的第一组句子是符合人们的语言习惯的,意思是可以凑到一块儿的,不是逻辑病句。
令怡老师说,“【第(1)组】这些说法是经过约定俗成的,并非少数人的杜撰,它们曾得到过语法学家们的首肯。”“吕叔湘、朱德熙两位先生在《语法修辞讲话》里,把这类例子称为‘习惯语’,认为虽然不合逻辑,但是允许它们通行,不从语法的立场排斥它们。”既然都已经十分明确地指出这种句子“不合逻辑”,为什么还要允许这种“习惯语”存在呢?
《语言教学与研究》2003年第6期第24页至第30页登载了周一民先生的论文——《北京话里的“差点儿没VP”句式》,摘要中指出:“北京话里存在着两种重音形式的‘差点儿没VP’句式。”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肯定,“差点儿VP”和“差点儿没VP”是北京话所独有的两种语言形式,是方言,是在北京人之间“约定俗成”的语言习惯,是“北京方言习惯语”,适用于北京人的北京方言交谈,而不是普通话中的“习惯语”。
经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辑室修订、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以下简称《词典》)第138页对“差点儿”的解释如下:
12
接近实现或勉强实现。如果是说话的人不希望实现的事情,说“差点儿”或“差点儿没”都是指事情接近实现而没有实现。如“差点儿摔
倒了”和“差点儿没摔倒”都是指几乎摔倒但没有摔倒。如果是说话的人希望实现的事情,“差点儿”是惋惜它未能实现,“差点儿没”是庆幸它终于勉强实现了。如“差点儿赶上了”是指没能赶上;“差点儿没赶上”是指赶上了。‖也说差一点儿。
我想,第○2个解释应该就是吕淑湘先生、朱德熙先生等老一辈语法学家所首肯的“差点儿”和“差点儿没”的“规范”,也就是令怡老师所依的论证吧。但是,“说话人不希望实现”和“说话人希望实现”,是有相对性的,要看说这句话的人所站的立场,还要看说话人的情感,而不能简单地就说话人所说的话的内容本身来判断。比如“死”,从感情上来说,是每个人都不希望发生在好人、自己或自己的亲人身上的,但是,却希望发生在作恶多端的人的身上。
例1:我那和蔼可亲的二大爷从五楼上摔下来,差点儿
...摔死。
“摔死”这个结果只是差点儿发生,其实并没有发生,即二大爷“没摔死”。从语言习惯上来说,合乎语言习惯,人们容易理解;而从感情上来说,是我所希望发生的。从语言逻辑上来说,这个句子所表述的意思很清楚,即:二大爷没有摔死。按照《词典》上“如果是说话的人不希望实现的事情,说‘差点儿’或‘差点儿没’都是指事情接近实现而没有实现”的解释,把这个句子改成“我那和蔼可亲
的二大爷从五楼上摔下来,差点儿没
....摔死”,从感情上看,理解为二大爷没有摔死,容易让人接受。
例2:那个挨千刀的老王八蛋差点儿
...病死。
“病死”这个结果是说话人希望发生的,因为那个老王八蛋作
恶多端,大家都希望他挨千刀而死;而“差点儿病死”却表示“病死”这个结果只是差点儿发生,其实并没有发生,这是说话人不希望发生的。这个句子合乎人们的语言习惯,从语言逻辑上来说,老王八蛋没病死;从情感上来说,却是有违说话人的意愿的。
如果改成“那个挨千刀的老王八蛋差点儿没
....病死”,“病死”这个结果是说话人希望发生的,加上“差点儿没”,说明“病死”这个结果最终发生了,那个老王八蛋病死了。这个句子合乎人们的语言习惯,无论是从语言逻辑上理解,还是从情感上理解,都清楚地表达了一个意思:老王八蛋,死了,病死的,符合《词典》上“如果是说话的人希望实现的事情,‘差点儿’是惋惜它未能实现,‘差点儿没’是庆幸它终于勉强实现了”的解释。
这一组句子从语法上讲,一个表示的意思是“没病死”,一个表示的意思是“病死了”,两个句子的意思不相同,无论如何也凑不到一块儿。
周一民先生在《北京话里的“差点儿没VP”句式》中说:“由‘差点儿’构成的‘差点儿VP’句,其意义永远是否定的,讨论它并没有太多的必要。”这一论点甚是精辟。“差点儿死了”就是“没有死”,“差点儿摔倒”就是“没有摔倒”,“差点儿打碎”就是“没有打碎”,“差点儿拿到”就是“没有拿到”……由此可知,“差点儿”相当于“没(没有)”,是否定词。既然“差点儿VP”等于“没(没有)VP”,那么“差点儿没VP”就相当于双重否定,等于“VP”了。
我们再回过头去看“例1”,如果改成“我那和蔼可亲的二大爷
从五楼上摔下来,差点儿没
....摔死”。“摔死”这个结果是我不希望发生的,而加上“差点儿没”就是说“摔死”这个结果发生了,即二大爷摔死了。这个改法,从语言逻辑上来说,合乎人们的语言习惯,表述的意思也清楚——二大爷摔死了;而从情感上说,却没有人愿意接受,二大爷是多么和蔼可亲的一个人啊,有谁希望他摔死呢?
由此看来,“例1”这一组句子尽管从感情上理解成和蔼可亲的二大爷没有被摔死很容易得到人们的认同,但是从语法上理解,一个表示的意思是“没病死”,一个表示的意思是“病死了”,无论如何也凑不到一块儿。
所以《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所给出的解释是有失偏颇的,我不能苟同。毕竟学术是严肃的、语法严谨的,不能感情用事。
我们再看看以下几组句子。
姥姥走路的时候差点儿
...摔倒。(姥姥接近摔倒,但没摔倒,“摔倒”这是说话人不希望发生的。)
姥姥走路的时候差点儿没
....摔倒。(姥姥摔倒了,这是说话人不希望发生的。)
在100米短跑比赛中,我们班徐亮差点儿
...拿到冠军。(说话人希望发生的结果是“拿到冠军”,但徐亮接近拿到,却没有拿到冠军。)
在100米短跑比赛中,我们班徐亮差点儿没
....拿到冠军。(徐亮拿到了冠军,这是说话人希望发生的。)
这次考试,我差点儿
...及格,才59分。(考试“及格”是说话人希望的结局,从“才59分”也可以体会出,但“我”只是接近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