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调研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调研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调研主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调研目的:了解当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寻找改进和完善的措施,提高救助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调研方法:搜集相关资料、参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
调研过程: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梳理和研究,了解到当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存在以下问题:1. 救助机构不足:目前救助机构的数量不足,无法满足流浪乞讨人员的需求。
由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庞大,救助机构的规模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2. 救助资源不均衡:现有救助资源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和发达地区,而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流浪乞讨人员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3. 救助制度不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缺乏统一和完善。
加之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不够紧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面临困难。
通过参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我们了解到其中的工作人员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他们需要面对乞讨人员数量的激增、流浪乞讨人员的思想观念以及心理问题的治疗等。
现有的救助机构在物质条件、人力资源和管理经验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我们收集到了一些相关数据和意见,显示出人们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普遍关注和期待。
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提供更多的救助资源,完善救助制度,加强社会参与和协作。
调研结论:为了更好地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进措施:1. 增加救助机构的数量和规模,提高救助能力和水平。
加大对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救助力度,让更多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帮助。
2. 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和政策,建立统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
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协调,形成救助工作的合力。
3. 加强对救助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支持,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同时,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理和思想救助力度,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4. 提高社会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注和理解,减少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社会支持。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一、引言社会救助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旨在帮助那些经济困难且无法自给自足的人群。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必须面对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目前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二、现存问题1. 救助标准不明确目前,各地方在设定救助标准时存在巨大差异。
有些地方标准过低,导致很多需要帮助的人无法获得资金支持;而另一些地方标准过高,则可能造成浪费和滥用。
2. 实施机构和程序复杂繁琐当前社会救助涉及到多个部门和行业,其实施机构众多且程序复杂繁琐。
这使得有需要的人们面临较高的门槛以及信息获取难题。
3. 资金不足与分配不公平由于国家财政压力增加以及缺乏有效监管机制,导致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并经常出现浪费等情况。
此外,部分地区和人群的资金分配不均衡,造成了社会救助资源的浪费。
4. 滥用和舞弊现象普遍存在由于缺乏监管和追责机制,社会救助容易被滥用和渗透。
一些个体或团体虚报贫困状况、利用假借等手段获取不当利益。
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们获得应有的援助。
三、对策分析1. 提升救助标准确定性与公平性政府应建立统一、科学、合理的救助标准,并确保其落实到位。
同时,在设定标准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消费水平、居民收入差异等进行相应调整。
2. 简化程序与加强协同管理政府可以在改善信息互通交流机制基础上,整合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能以简化申请程序,并提供在线申请服务以提高效率。
此外,建立协同管理机制来促使各部门之间更好地配合工作也是必要的。
3. 加大对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监督力度完善资金投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严格审查救助项目,增加对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
同时,建立严厉的追责制度以防止贪污和浪费现象,并公开相关信息以提高透明度。
4. 加强预防与打击滥用舞弊行为政府需要通过建立完善的评估和审核体系,并引入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等来减少滥用社会救助资源的行为。
此外,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并提供相应举报渠道以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到社会救助管理中来。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措施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措施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针对性措施一、引言社会救助是国家为了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生活基本权益而采取的政策与措施。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社会救助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本文将从经济支持、信息传递、执行力等方面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针对性措施以改善现状。
二、经济支持存在的问题及针对性措施1. 存在问题:目前社会救助资金分配不均衡,导致部分特殊群体无法获得应有的帮助。
此外,资金管理过程中也存在着不规范、不透明等情况。
2. 针对性措施:(1)改进资金分配机制,完善负责人员的评估机制,确保资源能够更加公平地分配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2)加强资金监管,并建立有效的审计和投诉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三、信息传递存在的问题及针对性措施1. 存在问题:部分特殊困难群体难以获得相关社会救助政策的信息,导致他们无法及时申请救助。
2. 针对性措施:(1)建立全面、精准的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宣传媒体、社区等渠道广泛传播救助政策和流程,确保每个需要帮助的人都有机会了解相关信息。
(2)加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提高他们在信息传递方面的专业水平和效率。
四、执行力存在的问题及针对性措施1. 存在问题:社会救助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足,导致特殊困难群体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2. 针对性措施:(1)加强地方政府与社区组织之间的合作机制,使各级政府能够更好地了解困难群体的需求,并提供相应支持和帮助。
(2)优化社会救助流程,简化申请手续,并加快审核审批时间,确保特殊困难群体能够尽快享受到应有的帮助。
五、结论为有效解决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综合考虑经济支持、信息传递和执行力等方面的因素。
在经济支持方面,应加强资金分配机制和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和透明。
在信息传递方面,应建立全面、精准的信息发布平台,并提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专业水平。
在执行力方面,应加强政府与社区组织之间的合作机制,并优化流程以提高救助效率。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和谐的重要工作,它涉及到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和社会公平问题。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社会救助工作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围绕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困难问题1.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受政策法规的约束,当前我国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尚不够完善,存在许多漏洞和不足之处。
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执行的不够到位,导致一些弱势群体的救助不够及时和有效。
2.社会救助资源有限当前我国的社会救助资源相对匮乏,很多地区和单位都存在社会救助资源不足的情况。
这就导致了一些弱势群体无法得到及时救助,加大了社会治理的难度。
3.管理机制不健全社会救助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管理机制不健全会导致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例如,一些弱势群体可能会被重复申请救助,或者漏掉了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4.服务水平不高目前一些地区的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不高,一些基层服务机构缺乏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能力和素质,影响了救助工作的效果。
5.社会认知度不足由于普遍缺乏社会救助意识,一些弱势群体在遇到困难时不知道去哪里寻求帮助,导致了救助工作的薄弱环节。
二、建议1. 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针对当前社会救助政策存在的不足,应加强政策研究,健全政策法规,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同时,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提高救助范围和标准,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支持。
2. 提高社会救助资源配置效率应加强对社会救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挖掘潜在救助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可以建立社会救助资源共享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和协调,创造更多救助机会。
3. 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加强对救助对象的跟踪和监督,保证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要完善救助流程和服务标准,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4. 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加强基层服务机构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
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社会救助工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从政府角度来说,社会救助工作是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之一。
经济发展使得社会上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但也让贫困的人群更加突出。
因此,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减轻贫困人口的生活压力,成为了许多现代管理的新特点。
然而,随着国家的各种改革都在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问题所在也愈加显而易见。
本文将从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解决措施入手,分析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增强社会救助工作的措施。
一、社会救助制度的漏洞社会救助制度存在一些漏洞从而导致部分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没能及时得到救助,使得救助体系不完善。
目前在城市和乡村的贫困人口中,往往因为各种原因没有享受到政府的救助。
有一些人由于没有正常的户籍获得生存的保障工具,许多低保户未能如期享受救助,一些特殊人群如儿童、老人、残疾人等被遗忘在生活之外。
对策: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加强现有制度的完善,确立救助标准,让更多的人受益于社会救助。
此外,可以针对不同的特殊人群制订实行更有针对性的救助计划,同时优化户籍管理、加强信息核查等,构建更为严密的低保发放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
二、救助体系的不足中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全面、定期、稳定的救助制度,各种集中力量解决个别问题的案例比比皆是。
由此,救助问题频频提出,而得到的解决措施则并不尽人意。
另外,救助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漏洞,使得救助机构内部存在不协调的现象,而使需要救助的人感到心寒。
对策:应加强社会救助服务资源的整合与调配,从救助程序、资金拨付、监督、举报等方面对救助机构进行监管和协调,有效提高全面建立定期稳定救助体系的可靠性和公信力。
三、救助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与其他领域相比,社会救助工作属于人民生活有效服务的范畴,因此人员素质和服务态度是重要的衡量标准。
但是,由于工作环境复杂,考核标准不统一,加之职业道德素质不够,导致一些救助人员操作不规范,质量参差不齐。
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 一) 救助的针对性不强
会 救助制度的重 大改革 , 体 现 了社 会进 步和人 文关 怀。但 是 该政
策也有其缺 陷, 救 助 管 理 办 法在 实施 过 程 中 出现 一 系列 的 问题 , 需
新的救助管理办法规定救助 的对象是 城市 生活无着 落的流浪
乞讨人员 , 赋予他们在特 殊困难条 件下享 受 国家救 助 的权利 。各 地救助站普遍反 映 , 如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来甄别救助对象 , 能够 同时符合实施 细则 中所 规定 的 4个条件 的流浪乞讨 人员很少 。求
国际公认 的警 戒线 。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导致贫 困地 区农 民和城市
无业人员 大量涌入发达地 区 , 特 别 是 大 城 市 寻 求 生 路 的主 要 原 因 。
《 救助办法》 与《 实施细则》 正式颁 布以来 , 对 于以谋利 为 目的
的职业乞讨 人员等特 殊人群 的救助处于法 律真空状态 , 没 有 具 体
对 于救 助主体 而言 , 根据 《 救助 管理办 法》 和 民政 部《 细 则》 规定 ,
公安 、 卫生 、 交通 以及 城管等部门在各 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协助 民 政 部门做好 相关工作 , 但是并 未针对参 与部 门从事 哪些具体性 工 作作 出 明确 指示和规 定 , 这种 标准缺失 的规定导致救 助工作 中相
【 摘要】 对 于流 浪乞讨人 员这一个特 殊群体 , 我 国一直在探 索一 套
能够解决问题的制度方案 。2 0 0 3年 8月 1日, 国务 院颁布 实施《 城 市生活无着的流浪 乞讨人 员救助 管理 办法》 , 同时废 止 了收容遣送
办 法 。 将 强 制 性 的 收 容 遣 送 改 为 关 爱性 的救 助 管 理 。 这 是 我 国社
流浪人员救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流浪人员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在生活中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针对流浪人员救助存在的问题,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1. 流浪人员收容困难目前我国各地的收容站点数量较少,且往往条件简陋,无法满足流浪人员的基本需求。
一些地方的收容站点管理混乱,存在违规收费、虐待等现象。
2. 心理需求无法满足流浪人员由于长期生活在边缘状态,往往面临心理问题和社会融入困难。
但目前社会对流浪人员的心理辅导和帮助较少,导致他们的心理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
3. 就业和再就业困难流浪人员往往没能力和技能,再加上社会对他们的歧视,导致他们面临就业和再就业的困难。
目前的相关政策和帮扶措施也未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二、建议1. 增加收容站点数量和改善条件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加大对收容站点的投入,增加其数量,并改善条件,提供充足的床位、温暖的饭菜和基本的生活用品,确保流浪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2. 加强管理和监管对收容站点的管理应加强监督和检查,严格禁止违规收费、虐待等行为,确保流浪人员在收容站点得到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3. 加强心理辅导和帮助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心理辅导机构或部门,通过专业人员对流浪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和帮助,帮助他们摆脱心理困扰,重建自信,融入社会。
4. 提供职业培训和帮助政府可以通过举办职业培训班、提供就业指导等方式,帮助流浪人员获取一定的技能和知识,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5. 加强宣传教育社会应加强对流浪人员的宣传教育,呼吁社会各界关爱他们,减少歧视,营造一个更加包容和温暖的社会环境。
通过以上建议,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流浪人员问题的重视,并推动相关部门对流浪人员救助工作的改进和完善,让更多的流浪人员能够得到应有的关爱和帮助。
流浪人员问题是一个社会性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除了上文提到的收容、心理、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之外,我们还应该从更多的角度出发,全面解决流浪人员的困境和问题。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也逐渐完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也对弱势群体的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我们有必要对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1. 救助标准不统一。
在我国,各地的社会救助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城市和农村地区,救助标准有明显的区别;不同地区的城乡居民救助标准也有所不同。
这种差异化的救助标准使得一些需要救助的群体无法得到公平的待遇,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社会治理的不公平。
2. 救助范围不明确。
我国目前的社会救助制度虽然覆盖了贫困人口、残疾人和孤儿等重点群体,但对于一些特殊的弱势群体,比如流浪乞讨者、精神病患者等,救助范围并不明确,导致了这些群体无法得到有效的帮助。
3. 救助资金来源单一。
我国社会救助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两种形式,其中政府拨款占大多数。
这种单一的资金来源模式使得社会救助制度的可持续性不足,社会救助资金的保障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
4. 救助程序繁琐。
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中,救助程序较为繁琐,需要申请人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和审批手续,导致了申请人等待时间较长,并且容易因为一些瑕疵而被拒绝救助。
5. 救助对象缺乏培训和援助。
在社会救助过程中,对于救助对象的培训和援助不足,缺乏长期有效的帮助措施,这使得一些接受救助的群体难以脱贫致富。
二、对策建议要加强对社会救助标准的统一管理,明确城乡统一救助标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执行,保障救助对象享有公平的社会救助权利。
也要针对特殊的弱势群体制定相应的救助标准,并确保其能够得到有效的救助。
应该对救助范围进行灵活的调整,不仅要覆盖贫困人口、残疾人和孤儿等重点群体,还要对一些特殊群体加大救助力度,同时明确其救助范围和政策。
要加大对社会救助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事业,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进行捐款捐物,扩大救助资金来源,保障社会救助事业的可持续性。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存在的问题研究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我国有着数量庞大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社会有责任对其实施救助。
2003年出台的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实施11年来已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随着实践的深入,新问题日益暴露出来,对我国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标签:城市流浪乞讨;慈善组织;救助一、关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在2003年相继出台了两个法律文件,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取代了实施21年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以下简称《收容遣送办法》);2003年7月21日,民政部公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于同年8月1日起施行。
全国实现了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的跨越,那些生活无着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可以到政府设立的救助站接受救助。
《救助管理办法》对《收容遣送办法》社会救济部分做了重大改进和发展,流动人员、“三无人员”的管理和规制则不再属于《救助管理办法》的管辖范围,在救助對象上仅限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救助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
2006年3月民政部等十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也是新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政府的相关政策就一直将流浪儿童与成年流浪者分别开来,对他们进行救助与保护,但实际上的保护与关怀显得不足。
2003年《救助管理办法》出台以来,政府部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按照《世界儿童权利公约》的要求对流浪儿童进行救助、保护并促进其健康发展,从而在儿童救助保护方面形成了新的理念、制度和做法。
2007年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了《“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
流浪人员社会救助问题与应对策略探究
流浪人员社会救助问题与应对策略探究【摘要】流浪人员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面临着种种困境和挑战。
本文通过对流浪人员现状的分析,揭示了他们面临的社会问题和现有的救助措施的不足之处。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策略,包括加强流浪人员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对流浪人员的关注度,实现流浪人员社会融入等措施。
通过这些努力,可以为流浪人员提供更有效的帮助,让他们能够融入社会,重获尊重和尊严。
这不仅有助于解决流浪人员的生存问题,也有助于建设一个更加和谐和社会。
加强对流浪人员的关注和帮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使命。
【关键词】流浪人员、社会救助、问题、应对策略、现状分析、社会问题、救助措施、不足、改进策略、加强建设、关注度、社会融入1. 引言1.1 流浪人员社会救助问题与应对策略探究流浪人员是指没有固定住所并且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人群。
他们常常因家庭、经济、心理等问题无法融入社会,被迫过着流浪的生活。
在现代社会中,流浪人员问题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现象,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流浪人员社会救助问题涉及到人权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需要寻求有效的应对策略来解决。
流浪人员面临着诸多社会问题,包括生活困难、就业难、身心健康问题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流浪人员本身的生活质量,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目前,虽然社会已经出台了一些流浪人员社会救助措施,如提供临时住宿、救助金等,但仍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如资源匮乏、效率低下等。
为了解决流浪人员社会救助问题,我们需要提出改进策略。
这包括加强流浪人员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对流浪人员的关注度,实现流浪人员的社会融入等方面。
只有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为流浪人员提供更好的救助,使他们重返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
2. 正文2.1 流浪人员现状分析流浪人员是指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固定居住或没有固定住所,不受监护或没有固定赡养人的人群。
浅析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
浅析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摘要】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需要得到社会的关爱和帮助。
本文首先介绍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定义、现状以及他们面临的问题。
接着探讨了社会救助的意义,介绍了现有的社会救助政策和存在的不足之处。
最后提出了提升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的措施,包括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促进他们融入社会,建设更加包容的社会环境。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更好地帮助流浪乞讨人员摆脱困境,重新融入社会。
这样不仅可以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也能建设更加和谐包容的社会环境。
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是社会责任与义务,也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定义、现状、问题、政策、不足、措施、加强、工作、融入、包容、环境。
1. 引言1.1 流浪乞讨人员的定义流浪乞讨人员的定义可以说是指那些没有固定住所,靠乞讨来维持生计的人群。
他们可能是因为生活困难、家庭问题、失业等原因导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所需而被迫流浪乞讨。
这些人常常无法获得基本的社会保障和救助,生活在贫困和困苦之中。
流浪乞讨人员的定义也可以理解为那些缺乏稳定居所,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取生活来源而只能通过乞讨等非正常手段谋生的人群。
这些人往往处于社会的边缘,缺乏法律保护和社会支持,面临着种种不公平和歧视。
流浪乞讨人员的定义可以涵盖那些因为各种原因使得他们无法正常融入社会,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求而被迫流浪乞讨的人群。
对于这一群体,社会应该给予更多关注和支持,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重建生活。
1.2 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并不容乐观。
他们通常是因为生活困难、失去社会支持或精神健康问题等原因导致无家可归、无法自给自足而成为流浪乞讨者。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流浪乞讨人员中有相当比例是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这些弱势群体更容易陷入流浪乞讨的困境。
流浪乞讨人员往往面临着经济贫困、缺乏基本生活保障、面临暴力和歧视等问题。
他们生活在社会的边缘,缺乏温暖的家庭、稳定的工作和社会关系,生活环境恶劣,身心健康处于危险状态。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困境与对策研究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困境与对策研究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全社会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从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到自愿性的社会救助,经历了救助理念上的转变。
其中,政府部门作为救助管理的主体,在不断推动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向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尊严与权益。
因此本文对流浪乞讨救助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解决,进而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社会救助引言目前,我国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社会参与度不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不完善等,对这些问题进行改进,提高整体的救助工作水平。
并且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服务,需要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建立社会救助多方面联动机制,提高救助管理人员专业水平,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衔接合理、配合高效的救助管理模式,推动救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一)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难以开展,一方面是参与救助的人员缺乏,另一方面,缺乏专业的高素质人才。
目前,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只有救助站管理人员,少数志愿者和为数不多的社会团体。
流浪乞讨人员无法受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无法顺利发展,这严重制约了社会的发展。
并且,在救助工作中能够提供专业知识能力的社会组织少,其他专业的社会组织如心理咨询机构、就业技能培训机构、医疗服务机构、康复治疗机构等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几乎没有,无法满足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理咨询、行为干预、康复训练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专业救助需要。
(二)救助政策不完善,长期滞站现象无从应对在2003年我国颁布的《社会救助办法》中虽然规定了受助人员的安置措施,但在实际过程中仍存在返乡难等问题。
救助对象范围不明身份信息难以甄别,这给救助工作增加了难题,特殊人群在救助站滞留情况严重。
并且救助站属于临时救助,对于他们来说是杯水车薪,无法更好的安置他们。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
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部门重视程度逐渐提高,组织了多项重要会议,开展了专项救助行动,设立了专项救助资金,配套政策开始逐步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初步形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
然而在看到发展的同时,我们必须明确目前我国流浪乞讨救助制度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目前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1、救助对象标准不易操作。
救助管理制度的救助对象是生活无着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
《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需要同时满足4个条件: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4个条件无法操作。
对求助人员“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可以投靠”的判断只能靠简单的观察和听求助人自述,“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因有些求助人员不愿意提供或无法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无法了解是否享有以上待遇。
“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标准也不易操作。
2、返乡安置工作落实困难。
根据《实施细则》第13、14和15条的规定,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保障主要由其户籍所在地承担,只有那些因年老、年幼或者残疾无法认知自己行为、无表达能力,因而无法查明其亲属、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由救助站上级民政主管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安置。
然而,随着地区经济交流的加快,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日益频繁,受助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其家属经常居住地不一致,而且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安置的期限、方式、责任等均由当地政府自行决定,加之自愿救助的原则,受助人员可自行离站,导致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困难,无法得到有效安置。
3、职业乞讨问题难以解决。
由于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和既定的“进站—询问—甄别—救助—返乡”工作流程,使救助管理步入救助—送回—再救助—再送回的怪圈,造成“跑站”流浪乞讨人员的增多,加之流浪乞讨人员本身好逸恶劳,认为乞讨收入不低,所以他们情愿露宿街头也不愿意接受救助,更不愿意返回原籍。
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问题清单
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问题清单介绍流浪乞讨人员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的管理措施来解决。
本文将探讨流浪乞讨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问题清单以下是流浪乞讨人员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清单:1. 社会认知问题•流浪乞讨人员常被视为社会问题的源头,存在歧视和偏见。
•公众对流浪乞讨人员的认知缺乏客观了解,容易形成误解和刻板印象。
2. 法律法规问题•目前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导致管理混乱。
•法律法规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权益保护不够完善,存在漏洞。
3. 社会救助问题•现有的社会救助体系对流浪乞讨人员的覆盖不足,无法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社会救助机构之间缺乏协调和合作,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
4. 人才培训问题•流浪乞讨人员多为长期失业或缺乏技能的人群,缺乏就业能力。
•缺乏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5. 心理健康问题•流浪乞讨人员普遍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如抑郁、焦虑等。
•缺乏心理健康服务和专业咨询支持。
解决方案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改善流浪乞讨人员管理:1. 提高社会认知•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加公众对他们的了解和关注。
•组织相关的社会活动和讲座,促进社会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正面认知。
2.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权益保护措施。
•完善法律体系,解决现有法律法规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
3. 加强社会救助•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体系,提供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的食宿和医疗等生活保障。
•加强社会救助机构之间的协调和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和服务效率。
4. 推动人才培训•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特点和需求,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计划。
•建立与企业合作的培训机制,提供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
5. 关注心理健康•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
•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心理适应能力。
结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夏季高温天气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
夏季高温天气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在炎炎夏日,阳光照得人像被蒸笼里的包子,出门的每一步都像是在和热浪搏斗。
可是在这烈日下,还有一些人,他们或许在街头流浪,或许在桥下求助,艰难地生存着。
就让人心里一阵不舒服。
每年夏天,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都是个难题,这事儿看似简单,实际上却是个大麻烦。
天气热得让人心烦,流浪乞讨人员更是倍感压力。
想想,顶着三十多度的高温,他们只能在街边暴晒,整个人就像个被阳光烤焦的地瓜,浑身都是汗。
再加上没有遮风避雨的地方,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看到他们的样子,心里难免会揪一下,真希望能伸出援手。
可现实总是让人无奈,救助的资源有限,很多时候,志愿者和社会组织也力不从心,想帮却帮不了太多,感觉像是有心无力。
再说说,有些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理状态吧。
毕竟,每个人背后的故事都是一部电影,谁知道他们经历了什么。
或许是家庭变故,或许是疾病缠身,抑或是社会的冷漠,把他们推到了这条路上。
在烈日下,有的人会向路人伸出手,有的人则沉默不语,任凭炎热折磨。
他们只是想得到一点温暖,哪怕是一杯水,或是一个善意的微笑。
可这种微妙的心理,有时候真的很难被理解,甚至会遭到误解。
毕竟,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大多忙着追逐自己的目标,往往没时间去关注那些被忽视的角落。
咱们再聊聊救助工作的具体困难。
比如,流浪乞讨人员往往很难被找到。
他们就像“隐形人”,藏在城市的某个角落,志愿者想去帮忙,却根本不知道他们在哪里。
再加上,有些人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根本不愿意接受救助。
就像那句话说的,“习惯成自然”,他们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生活,真心不想改变。
想去救助他们,却发现他们根本不需要,这种尴尬真的是让人无奈啊。
然后呢,还有一些流浪乞讨人员对社会的信任度很低。
有些人或许曾经接受过救助,结果得到的帮助不够及时,或者条件苛刻。
这样的经历让他们心寒,干脆选择自己来应对生活。
再加上,有些人对救助工作不了解,可能一听说是社会福利,心里就打鼓,觉得自己会被当成“对象”来管理。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社会救助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基层社会救助逐步扩展到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困难群众帮扶与救助等业务,社会救助工作日益完善;但从基层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来看,仍然存在一些因素,制约着社会更加公平的实现。
一是资金来源单一,救助广度深度受限。
近几年来政府和慈善方面用于社会救助的资金虽然逐年见长,但是需救助的人员涨幅大于资金投入的涨幅,加之社会救助资金来源主要是靠政府财政投入,社会筹资渠道少、数量小,来源较为单一;由于资金少,救助标准仍然较低,被救助对象生活没有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标准制定固化,救助公平公正受限。
将家庭收入作为主要的确认标准,没有考虑家庭的刚性支出,致使许多家庭收入高于救助标准,但家庭刚性支出过大的群众无法享受国家应有的救助;将有无赡养人作为特困供养的确认标准,缺不考虑赡养人的赡养能力,造成一些有子女,但子女物质条件不高或者赡养能力差的老人无法纳入政府救助范围。
三是项目实施单一,救助体系完善受限。
我国当前虽然建立了以生活救助为主,生产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和灾害救助等社会救助为辅的基本体系,但在具体实施中主要还是单一的生活救助,重在保障贫困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其他专项救助仍“徒有其表”,救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下列三点建议:一是扩宽筹资渠道,增强救助的广度深度。
建立专项基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募捐,把社会救助的“蛋糕”做大,提高救助标准,确保救助对象接受救助后生活能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科学制定标准,强化救助的公平公正。
建立复合型的救助标准,改变单一的以家庭收入,赡养人情况为主的救助标准,根据家庭实际收入情况建立复合型的救助标准,实现“应保尽保”更加公平公正。
三是全面实施救助,完善救助的体系建设。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实施救助工作,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和更多得困难现象得到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公平的作用。
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问题清单
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问题清单(原创版)目录1.流浪乞讨人员管理问题的现状2.流浪乞讨人员管理问题的原因3.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建议正文一、流浪乞讨人员管理问题的现状在我国,流浪乞讨人员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
这些人员大多无家可归,没有固定收入和生活来源,生活处境艰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这一问题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流浪乞讨人员问题仍然存在诸多挑战。
二、流浪乞讨人员管理问题的原因1.家庭原因:一些流浪乞讨人员因为家庭破裂、家庭暴力等原因,被迫离家出走,陷入了无家可归的困境。
2.经济原因:由于社会竞争激烈,一些弱势群体在失去工作、生活来源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从而走上了流浪乞讨的道路。
3.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虽然我国政府已经建立了一定规模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在流浪乞讨人员这一特殊群体上,社会保障仍然存在不少缺失。
4.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理问题:部分流浪乞讨人员因为长期处于困境,心理健康状况堪忧,导致他们很难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三、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建议1.家庭关爱和救助:政府应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家庭问题的干预力度,通过提供心理咨询、家庭暴力庇护、生活援助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家庭问题,重返家庭生活。
2.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政府应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并通过就业援助政策,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保障力度,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4.加强心理援助:政府应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心理援助的投入,通过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为他们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帮助他们走出心理困境。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面临的主要问题1.救助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多头管理,部门“各自为战”,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导致重复救助和救助缺失的现象同时存在。
2.救助资金有待进一步增加各项社会专项救助标准虽有所增长,但伴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上物价上涨等原因,也都迫切需要加大投入、提高标准。
3.救助层次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实行的社会救助,主要是解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问题,困难群众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很难依靠个人力量脱困,社会救助层次较低。
4.救助对象有待进一步规范为了维护稳定的需要而放宽低保准入政策,如:破产企业军转干部、社区治安联防队员、城乡拆迁户、破产企业职工整体保障、改制职工、改制民师、下乡知青、禁麻对象、失地农民、老上访户缠访户、突发事件受害者、省市领导要求批转办理的等等,其中一部分人员严格讲是不符合政策规定范围的也都纳入了低保,导致社会上议论“该吃低保的吃了,不该吃低保的也吃了”,造成负面影响。
二、建议1.完善协调体系一方面完善民政系统内部救助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相关业务股室之间的信息沟通与联系,进一步密切民政局与基层民政办的联系;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形成更大的工作合力。
再一方面建议政府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协调机构建立社会救助网络,以避免重复救助和救助缺失现象。
2.拓宽救助资金筹措渠道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社会救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本地发展与外向联系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联系相结合,拓宽社会救助资金渠道。
3.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转变工作思路与观念,在变输血型救助为造血型救助方式上积极探索,在救助管理方法上不断创新,在救助服务上不断改进,在救助实效上加强跟踪。
4.规范救助行为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共识。
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核查和动态管理力度,加大公开公示力度,打造社会救助的“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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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作者:陈琴来源:《商情》2015年第03期【摘要】对于流浪乞讨人员这一个特殊群体,我国一直在探索一套能够解决问题的制度方案。
2003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了收容遣送办法。
将强制性的收容遣送改为关爱性的救助管理。
这是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重大改革,体现了社会进步和人文关怀。
但是该政策也有其缺陷,救助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一系列的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修正救助管理办法和建立健全各种配套法规措施来加以解决。
【关键词】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问题;对策一、引言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拥有世界上最多的人口。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水平确实有了显著地提高,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社会再分配制度的不完善使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及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日渐扩大,我国基尼系数已经达到国际公认的警戒线。
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导致贫困地区农民和城市无业人员大量涌入发达地区,特别是大城市寻求生路的主要原因。
而由于生存技能的原因使得他们不能在大城市很好的生存下来,得不到生存保障,只能走上流浪乞讨的道路。
一个国家的发展不能撇开一部分人来谈,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是国家稳定和谐发展的需要。
现有的社会救助管理办法还不够完善,相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本文通过对现有乞讨流浪人员社会救助管理办法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对策,有利于相关主体部门进一步更好的进行工作,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文从政府的角度剖析了政府的角色定位以及法律监管的必要性,可以为政府部门进一步修订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管理办法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二、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现状简介2003年6月国务院公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不可否认,政府制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是为了保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这一明显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是为了保护人权所为。
然而,实施现状和执行效果呢?办法颁布实施以后,结果却出乎人们的意料。
一方面,大量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意接受救助而继续选择在街头流浪,使得救助管理站大量资源闲置。
而另一方面,一些大中城市繁华路段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有增多的趋势,以武汉市为例,学校周边,地铁站,公交上,各种形式的乞讨现象层出不穷。
强讨恶要现象突出,组织利用未成年人进行乞讨和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明显增加,且绝大多数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意接受救助,给社会治安带来一定的冲击。
三、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中存在的问题从收容遣送制度到社会救助制度,是一大进步。
然而,社会救助制度并未达到预期效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救助的针对性不强新的救助管理办法规定救助的对象是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赋予他们在特殊困难条件下享受国家救助的权利。
各地救助站普遍反映,如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来甄别救助对象,能够同时符合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4个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很少。
求助者中很多人并非是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而是一些流入城市务工无着、寻亲访友未果、出门在外遭遇偷盗、上访多日无力解决生活问题等临时有困难的人。
工作人员面对这些前来求助的人员,参考规定的资格条件考察之后往往是出于人道主义而做出变通处理,救助对象目标与现实发生了偏离。
没有针对性的为那些需要救助的人提供帮助。
(二)对职业乞讨人员的法律监管不完善《救助办法》与《实施细则》正式颁布以来,对于以谋利为目的的职业乞讨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救助处于法律真空状态,没有具体性的法律与法规进行参照和借鉴,不能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而职业乞讨人员这一特殊群体,显然不应该属于社会救助的范围。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因为他们的存在使得流浪乞讨现象变得愈发严重,甚至出现违法犯罪现象。
(三)救助的资金来源渠道匮乏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实施救助管理的经费一般由地方政府给予保障,救助站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
各地救助站不但负责暂时性的救助例如提供食宿、购买火车票等,还负担长期滞留站内人员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如此规模的资金使用仅依靠当地政府拨款,对于发达地区的政府尚可承受,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在筹措和落实救助管理经费方面确实存在困难。
资金的匮乏给社会救助的实施造成了很大的阻碍作用。
(四)各方相关主体职责不明确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的首要问题是明确救助主体与客体。
对于救助主体而言,根据《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细则》规定,公安、卫生、交通以及城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但是并未针对参与部门从事哪些具体性工作作出明确指示和规定,这种标准缺失的规定导致救助工作中相关部门相互推诿、互相扯皮;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乱作为现象屡见不鲜,混乱不堪,最终把责任推卸给“势单力薄”的民政部门。
(五)救助的深入性不足救助管理办法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人文关怀,但它实际上只具有治标的意义,是一种低层次的救助。
因为城市相关救助管理机构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临时性的生活救助,以满足救助对象的生存需求为主,在有些救助站甚至简化为仅提供食宿,再加一张返乡火车票。
某种意义上来说与之前的收容遣送制度并没有多大的差别。
这种做法原则上还是把乞丐赶出城市,对他们后续的生活问题缺乏考虑。
限制了救助工作的深入性。
使救助工作简单化、粗放化,从而降低了救助的有效性。
而这些流浪乞讨人员不得已而乞讨的原因仍然存在,如果户口所在地没有相应的政策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他们还会到城市继续流浪乞讨,大多数乞丐则干脆拒绝或逃避救助机构提供的救助。
因此,治理乞丐问题还必须从治本上下工夫,从根本上解决流浪乞讨问题。
四、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的思考和建议(一)分类救助,按需施救,突出救助的针对性1.合理划分被救助人群。
对于遭遇天灾人祸、意外突发事故以及基本丧失谋生途径符合救助的人群可以直接进行救助,后续帮扶工作要与相关制度衔接起来。
对于主动乞讨的群体,要进行深入的剖析与调查,做好备份和登记,既要彻底清除因谋利为生存的乞讨分子,也要根据法规救助暂时迫于生计而流浪的人员。
2.对于弱势群体中的特殊人群进行针对性救助。
未成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以及妇女是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人群,要分类对待进行管理。
女性流浪乞讨人员除了在救助中进行特别对待以外,要充分进行思想教育,规劝其自谋职业或是进行安置;未成年人处于思想未成熟阶段,极易受到犯罪分子的诱骗和利用,对于他们要进行系统登记和反馈访谈,进行重点救助,确保他们受到监护人以及政府的有效安置;对于残疾人的安置,要本着特殊对待的原则,及时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结合实际安排相关工作,没有条件的优先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于最为棘手的精神病人,要科学划分为被遗弃的还是有亲属照管的,前者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进行人道主义救助和医务治疗,后者可以联系亲属,与当地民政与医疗部门联系,共同救助。
(二)加强对职业乞讨人员的法律管制对职业乞讨人员应该加强治理。
鉴于在当前的流浪者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职业乞讨人员,这部分人员本来就不属于救助范围,他们中有一些人以流浪乞讨为名实施违法行为,但我国暂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处于一种制度真空状态。
为了维护必要的公共利益,有关机关应该通过完善和利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等相关法律,规范某些流浪乞讨行为。
(三)鼓励多方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资金仅仅依靠政府投入难以保证救助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积极性,呼吁公众参与到救助工作体系中。
通过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广泛宣传,让各方了解社会救助的重要性以及他们可以如何发挥作用。
如社会公益组织可以通过募捐进行资金筹集,个人可以作为志愿者,义工到救助站提供服务。
倡导富裕人群献爱心。
通过这些方式争取更多的款项和物品,缓解资金缺口与压力。
(四)明确各部门职责,提高救助的有效性和协调性救助制度的执行不仅是救助管理站的职责,也需要城管、公安、财政、交通、卫生等部门的配合,这直接关系到救助的进展和成效。
为此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明确救助站与民政、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的权属关系,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如城管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有组织的欺诈性乞讨行为,财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卫生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的救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为流浪乞讨人员返回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提供交通便利。
只有各个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各个部门配合工作的机制,形成协调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障救助工作的良性运转。
(五)探索解决城市流浪乞讨问题的根本途径,增强救助的深入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上具有一个共性特征,即贫困。
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的救助措施,主要是解决救助对象临时的生活困难,并使其返回户籍所在地。
但是这种临时的短期救助无法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的根本问题,不能实现真正的生存保障。
要从根本上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问题,还有赖于全国和各地方政府从治本上下工夫,通过一系列的社会保障措施解决贫困问题,保证有关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从源头上看,广大农村地区是乞讨人员的流出地,各地政府应通过国家现行扶贫政策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完善落实农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村五保、医疗救助等各项社会保障措施,保障农村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不使其流离失所。
城市地区是乞讨人员的流入地,容纳了大量流动人口,政府除了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外,应建立完善针对进城农民的就业与社会保障措施,逐步给予符合相关条件的进城农民以市民待遇,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降低他们在城市就业的门槛,引导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
因此,从流浪乞讨人员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建立完善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城市流浪乞讨问题的根本途径。
五、结束语总的来说,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是一项惠国惠民的工程,要真正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保障问题,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政府要发挥其主导作用,同时也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大力支持,为真正的实现全民小康而努力。
参考文献:[1]任振兴.社会救助的概念及原则[J].社会福利,2003(3)[2]陈良瑾.中国社会工作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3]时正新,廖鸿.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4]汤秀娟.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J].理论前沿.2007(14)[5]邵芬,谢晓如.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J].云南社会科学,2004(1)[6]王思斌.从管制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分析[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3(7)[7]李迎生,吕朝华.矫枉过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的实证分析[J].社会学[8]谢勇行.试论我国现行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学报,2004(4)[9]王宝庆,等.当前我国社会乞讨现象的调查与思考[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