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厅2006年理论学习安排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全区生产总值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全区生产总值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25•【字号】桂政办发[2006]54号•【施行日期】2006.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全区生产总值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54号)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今年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按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区经济首季实现“开门红”。
据初步核算,一季度全区生产总值965.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3.3亿元,增长34.7%;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
为实现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今年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2000亿元、力争达到2200亿元的工作目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测监控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取向的分析研究,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政策措施;要加强对产业尤其是工业经济运行走势的分析,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情况、重点行业和企业产销库存动态进行重点跟踪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要加强对煤电油运形势的分析,积极做好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地缓解瓶颈制约;要加强对价格运行的监测,尤其是要加强对工业原材料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以及重要消费品价格的监测预测,稳定市场物价。
二、进一步加强投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以项目为中心,利用多种方式对外招商引资,特别要抓好博览会签约项目、两广合作项目、百企入桂项目、桂港桂澳投资项目的落实;主动与银行衔接并向银行推荐项目,争取银行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努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大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的力度,努力多争取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等国家投资;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扩大社会投资。
2003-2007年政治理论学习一览表
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2003.05慕绥新、马向东等案件透析专题片专题学习全体党员、干部2003.06《为民书记郑培民》专题片专题学习全体党员、干部2003.09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专题报告报告会党员代表、副科以上干部2004.0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专题学习全体党员、副科以上干部2004.10《学习科学发展观专题报告》(校党委陈大克书记)报告会党员代表、副科以上干部2004.11《学习科学发展观专题报告》(梁宏校长)报告会党员代表、副科以上干部2005.05学习贯彻教育部1号文件精神专题辅导报告(梁宏校长)报告会党员代表、副科以上干部2005.06普法教育报告会(周世中教授)报告会党员代表、副科以上干部2005.07学习教育部1号文件汇报会(校党委陈大克书记)报告会党员代表、副科以上干部2005.07广西师范大学优秀党员报告会报告会党员代表、副科以上干部2006.03新任副处级领导干部廉政学习培训会专题学习副处级领导干部2006.03广西青年学生形势政策思想教育报告会报告会党员代表、副科以上干部2006.05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术报告会报告会党员代表、副科以上干部2006.10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改革和任务(教育部思政司冯刚副司长)报告会党员代表、副科以上干部2007.03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大会(全国人大代表、副校长白晓军)报告会党员代表、副科以上干部2007.05《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迎评创优工作的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专题报告会报告会党员代表、副科以上干部2007.06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专题学习全体党员、副科以上干部2007.11《高师院校的改革发展与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教授)报告会党员代表、副科以上干部附件5:2003—2007年政治理论学习一览表(以下培训均按半天计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9.18•【字号】桂建人[2013]95号•【施行日期】2013.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建人[2013]95号)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桂建管〔2013〕11号)和《关于印发〈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建人〔2013〕25号)精神,为提高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业务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一)岗位培训对象1.从事质量检测工作,尚未取得《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并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见证取样检测类岗位可放宽至中专学历)的人员。
2.原已取得《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现需要增加相应检测项目资格的在职检测人员。
(二)继续教育对象已取得《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的检测人员须接受每年度不少于16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
二、岗位培训项目我区检测人员岗位培训项目主要有:见证取样类(含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实验室检测类)、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类、室内环境检测类、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类、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等项目。
三、培训内容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标准和规范,检测机构管理最新动态,检测新技术以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规定、技术业务知识及其更新等。
2006年广西建设系统工会工作会议召开
eo o6 .
军 人 , 本 人 和 家 属 只要 有 一
方在 南宁市的就可提 出中请。
部分经 公示 已获得 了资格的军转
干部,可望在近期安排选房 。 凡符合购 房 条件且安 置在南 宁市工 作的军转干 部,或者符合 《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 理暂办法》购房条件 的现役军 人家属 ,
可 持 本 人 身 份 证 或 军 官 证 , 到 南 宁 市 行 政 审 批 大 办 理 申 请 购 房 手 续 。 有 适用房 广西首次专门为军人建造经济适用屠 ,这 在 广 西还 是 第一 次 。
维普资讯
I 携.设 移 建
近 日, 南 宁市 经 济适 用 住 房 建设 发展 中心 传 出喜讯 :
政府 专门为 复转 军人和现役
军 人 建 造 的 小 区 — — 军 安 新 村 , 已进 入 销 ( ) 阶段 , 现 预 售
可提供房源3 8 价格在 每 8 套,
(唐 正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关负责 人透 露, 专门为 军人建造 经济
款 和农民工工资约 8 0 元。 0万
下一步,该 委将会同劳动 、公安 、 工 会等有关部 门,继 续加人清理 和排 查 力度 , 加强协调 , 同作战,采用有 协
效 措 施 避 免 影 响 社 会 不 稳 定 事 件 的 发
牛 。同时,采取措施,对存在拖 欠工程
款及农 民工工 资 、不积极解决 和偿还 的单位 、个 人,记入 “ 良行 为档案” 不 程款 和农 民工工 资支付纠纷 族 大道一 竹溪立交 桥工程 ,拖欠 农民
司题 的 工 程 。 开 清 欠 协 调 会 1 次 , 工 工资约6 0 元,同凯公司拖 欠工程 召 5 其 0 外 , 并 向社 会 曝 光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25•【字号】桂政发[2006]6号•【施行日期】2006.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06]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现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计划,将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组织下达和实施。
附件: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指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00六年一月二十五日关于自治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广西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00六年一月十九日)一、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年我区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今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财政收入增长12%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2%左右;--外贸出口增长13%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控制在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以上预期目标,努力体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要求,体现推进富裕广西、文化广西、生态广西、平安广西建设的要求,体现积极进取和注重增长质量要求,与“十一五”规划目标相衔接,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06年理论学习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06年理论学习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06.04.30•【字号】•【施行日期】2006.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06年理论学习的通知本局各科(站、中心):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建设富裕南宁、文化南宁、生态南宁、平安南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市委、市政府为推动全方位开放创新,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而确定实施的“开放创新年”,同时,也是加快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
为确保我局工作取得成效,理论武装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理论学习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根本要求,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核心,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为主线,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为建设富裕南宁、文化南宁、生态南宁、平安南宁,构建和谐南宁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思想保证。
以专题学习为重点,加强理论学习的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提高理论学习的成效,巩固理论学习的成果。
二、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学习六个专题:(一)第一专题:开展开放创新大讨论活动,推动全方位开放和全方位创新1、学习要求一要正确把握我市面临的全方位开放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要深化对“开放创新年”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
三要围绕统计项目建设,创新统计工作机制。
四要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教兴统、人才强统战略。
五要增强抢抓机遇的意识,切实把“八大机遇”转化为现实的统计工作优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07•【字号】桂政发[2006]8号•【施行日期】2006.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06]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2006年1月24日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00六年二月七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2006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的重点是:制定和完善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具有民族自治区特色的法规规章,着重解决政府宏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培育壮大农业优势产业群、健全人才市场、建设通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监管、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立法项目。
在确保重点立法项目的前提下,兼顾其他方面的立法,力争年内出台的立法项目20件,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适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24件。
具体安排如下:一、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一)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请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自治区公安厅负责起草,提请时间:2006年5月)。
(二)为明确用人单位、人才以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三方法律关系,完善我区人才市场管理体制和制度,提请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草案)》(自治区人事厅负责起草,提请时间: 2006年7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预算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1.28•【字号】桂政发[2005]55号•【施行日期】2005.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预算的通知(桂政发[2005]55号)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5]3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编制2006年预算问题通知如下:一、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6年预算的指导思想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我区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国家采取一系列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使经济运行中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得到有效抑制,我区经济发展将面临较好的国内经济环境;随着我区“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及全面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扩大对外开放政策和工业兴桂战略,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努力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以及我区在东盟地区作用的日益突出等,将进一步推动我区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但也要看到,我区仍处于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一批重大项目仍处于建设之中,经济发展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快速增长,仍将继续呈现稳步增长的发展态势。
综合各种影响因素初步分析,2006年我区生产总值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05年略有上涨。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2006年财政收支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减收增支政策较多,财政收支矛盾仍相当突出。
从财政收入情况来看,宏观调控政策对投资的抑制作用将进一步显现,实施西部大开发、工业化和城镇化及促进就业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等将影响财政收入的增长。
从财政支出情况来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支持再就业,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确保农业、科技、教育等法定支出增长,加大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力度,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都需要财政预算增加安排支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审计厅2006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审计厅2006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03•【字号】桂政办发[2006]27号•【施行日期】2006.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审计厅2006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2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审计厅《2006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三月二日2006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二00六年三月一日)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全区审计工作的重点任务(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审计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审计重点,创新工作思路,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加大专项审计调查和效益审计力度,推进依法治桂、依法行政,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和谐广西建设。
(二)计划编制的原则。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合资源,拓展创新、提升水平,强化管理、提高质量。
根据审计署的要求和我区实际,2006年为我区审计机关“拓展创新”年。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审计工作水平,在项目计划安排上,坚持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本着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合理确定审计项目数量,科学配置和大力整合审计资源,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努力提升审计的质量和水平。
(三)审计工作的重点。
2006年学习安排(评估专题)
南校字[2006]21号关于2006年专题理论及评估知识学习的通知校直各部门:为了配合迎评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党委决定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系统地进行评估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思想认识,各系部要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认真地组织本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开展学习活动。
重要性明年6月,我校将迎来自治区教育厅专家组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的评估,这次评估对我校来说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次挑战,迎评工作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种责任、一种压力和一种使命。
这次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对我校申办本科学院至关重要。
做好这次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是顺利实现“升本”目标,加快我校发展步伐的需要。
这次评估是对学校办学工作的一次彻底的、全面的、系统的梳理、总结和验收。
它既是对我们的一次严峻考验,又是我校加快发展,实现“升本”目标的大好机遇。
必要性认真领会和贯彻教育部评估工作的基本方针:“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我们要以这次评估为契机,全面领会评估方案精神,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住重点,解决难点,认真整改,注重建设,规范管理,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推动我校的人才培养工作上层次、上台阶、上水平。
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制订学习计划,组织教职工进行学习。
年终将学习研讨记录和学习情况综述交到校长办公室。
学习内容安排和学习内容附后。
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六年四月十二日主题词:专题理论评估知识学习通知抄送:校党委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抄发:校直各部门南宁师专校长办公室2006年4月12日印发校对:韦国善录入:言秀华(共印55份)2006年评估知识学习安排补充说明:1.本文件是䃼2006年学习材料,文件中“学习研讨记录和学习情况综述交到校长办公室”是材料需要,各系部的学习情况实际上是交给教务科研处1室磨月华。
2.行政楼以党支部为单位学习、做材料。
3.交材料时间:4月30日前。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精神文明建设【发文字号】桂建人[2012]38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2.03.29【实施日期】2012.03.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人〔2012〕38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在全区广泛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桂发〔2012〕2号)精神,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充分认识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以下简称“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也是我们适应新形势、战胜新挑战、推动大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强大思想武器。
当前,我区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处于追赶跨越的关键时期。
面对后发展欠发达这一基本区情,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宏伟目标,机遇前所未有,挑战前所未有。
我们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只有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才能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更新发展理念,完善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以思想大解放促进富民强桂新跨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13年第二期广西住房城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13年第二期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乡科级领导干部城镇化专项研修班的预
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桂建人[2013]103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3.10.28
【实施日期】2013.10.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13年第二期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乡科级
领导干部城镇化专项研修班的预通知
(桂建人[2013]103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3号)及关于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部署,进一步增强我区城镇化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城镇化工作任务的需要,经研究,拟于2013年11月下旬举办“2013年第二期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乡科级领导干部城镇化专项研修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设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的科级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各示范镇有关分管城镇化工作的领导。
二、培训主要内容
城镇化跨越发展相关政策与制度建设,城镇体系规划与实施,城乡规划与建设,城镇化与区域规划,城乡规划设计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理论与实践,小城镇与新农村规划,城市公共安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
三、培训时间
计划于2013年11月下旬举办,培训时间6天,具体办班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市建干路1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6年至2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6年至2008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6]130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6.10.08
【实施日期】2006.1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6年至2008年消防重点建
设目标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13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06年至2008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月八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6年至2008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表一: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目标
表二:119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目标
附件:
119接处警系统、火场无线指挥系统、移动指挥系统建设标准 119接处警系统建设标准
火场无线指挥系统建设标准
移动指挥系统建设标准
表三:
消防指挥中心和消防站建设目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6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6]28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06.03.06【实施日期】2006.03.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6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2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的《关于2006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对实施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三月六日关于2006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为巩固和发展近年来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的良好态势,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确保为“十一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2006年自治区将继续统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实现开工。
根据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项目选择机制的要求,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经委从今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生态与环境保护四类项目中筛选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十一五”规划,关系全区发展全局,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符合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前期工作达到一定深度、建设条件基本落实、目标责任明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列为今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新开工重大项目,并通过自治区统一部署,资源配置相对倾斜,落实责任,明确各方面工作目标,加强对项目的协调和服务,确实保障项目年内实现开工的目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20•【字号】•【施行日期】2006.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三月二十日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17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此新闻发布计划。
一、新闻发布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广西,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顺利开局和建设“富裕广西、平安广西、生态广西、文化广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新闻发布采取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通气会和提供新闻稿的形式定期和不定期进行。
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及日程安排(一)2006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依据项目及其实施主体清理结果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负责。
(二)2006年第一季度,广西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没情况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
(三)2006年笫一季度,广西人口出生高峰期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四)2006年4月,2006北京·广西文化舟活动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
(五)2006年5月,广西海域勘界结果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
2006年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安排
固党办室发[2006]15号2006年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武装工作,不断提高办公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2006年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就2006年市委办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定不移地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首要任务,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紧密结合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运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继续加强学风和学习制度建设,不断改进学习方法,着眼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学习效果,使理论学习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二、学习内容(一)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通过学习深化思想认识,树立理想信念,提高工作本领,推动各项工作。
不断拓展学习的内涵,始终着眼于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解放思想、实是求是、与时俱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不断提高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水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指导实践的本领。
(二)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
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指导作用。
认真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认识和处理好的重大关系,深刻认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等先进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等先进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9•【字号】桂发[2007]17号•【施行日期】2007.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等先进的决定(桂发[2007]17号2007年4月19日)2006年,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目标和全年工作部署,积极创新发展思路,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涌现出一批经济发展质量好、效益高、速度快,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县(市、区)。
区直、中直驻邕有关单位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为帮助定点联系的县(市、区)发展经济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批对县域经济发展扶持力度大、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经对全区列入评比范围的88个县(市、区)2006年度经济发展状况进行测算排位、考核附加指标、综合评定和公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一、授予扶绥县、阳朔县、百色市右江区、崇左市江州区、柳江县、南丹县、玉林市玉州区、德保县、上思县、来宾市兴宾区“2006年度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荣誉称号。
二、授予凭祥市、龙州县、防城港市防城区、乐业县、东兴市、柳城县、横县、凤山县、天峨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兴业县、武鸣县、蒙山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容县、武宣县、兴安县、隆林各族自治县、玉林市福绵管理区、象州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忻城县、上林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等25个县(市、区)“2006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荣誉称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2006年至2008年各市完成消防重点建设目标予以表彰奖励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2006年至2008年各市完成消防重点建设目标予以表彰奖励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3•【字号】桂政发[2009]44号•【施行日期】2009.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2006年至2008年各市完成消防重点建设目标予以表彰奖励的决定(桂政发[2009]4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2006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2006年全区消防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06年至2008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区消防事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区和各市完成2006年至2008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三年来,全区共投入消防经费达10.98个亿,年均业务经费投入是2005年总和的2.8倍。
新建了5个支队级消防指挥中心,新(改、扩)建了96个消防站,新建队站总数是建国以来建站总和的1.3倍;新购消防车304辆,是2005年车辆总和的1.3倍,必配消防车配备率由2005年底的67.6%提高到100%;新购各类消防器材装备4.8万件(具),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率由2005年的37.2%提高到现在的100%,抢险救援器材配备率由2005年的28.4%提高到现在的92.5%,全区消防器材装备配备率平均提高了59个百分点;新增县级以上城市、重点镇消防规划数分别为46个和134个,同2005年底相比分别增长107%和146%,全区所有市、县及重点镇均完成了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新增公共消火栓3355具,总数达到16658具,消防水源覆盖率从2005年底的73%提高到100%,同比增长27%,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显著提升,火灾形势继续保持了相对平稳,火灾四项指标全面下降,连续10年没有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明显增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区开展2006年重点研究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区开展2006年重点研究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2.17
•【字号】桂政办发[2006]16号
•【施行日期】2006.0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我区开展2006年重点研究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1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推动我区国民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界五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针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2006年重点研究“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广西)全面开放开发若干政策研究”等10项课题,具体研究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组织、协调落实。
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附件:2006年自治区重点研究课题
二00六年二月十七日附件:
2006年自治区重点研究课题
一、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广西)全面开放开发若干政策研究
二、广西桑蚕产业链延伸战略研究
三、广西经济形势分析与走势预测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问题研究
五、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研究
六、广西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
七、激励我区企业自主创新对策研究
八、广西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研究
九、广西农村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研究
十、激活公办职业院校办学活力的对策研究。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2011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2011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3.15•【字号】桂建法[2011]9号•【施行日期】2011.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2011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的通知(桂建法〔2011〕9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拆迁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传达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法行政、稽查执法会议精神,进一步总结和部署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推进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经研究,定于2011年3月30日在南宁召开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一)传达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稽查执法等会议精神,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精神;(二)总结2010年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部署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三)探讨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六五”普法思路和计划。
二、参会人员(一)各设区城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拆迁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一名及法制科科长(法制机构负责人);(二)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时间:2011年3月30日,会期1天。
2011年3月29日下午16:00报到。
会议及报到地点:南宁市东春大酒店(南宁市厢竹大道11号)。
四、其他事项(一)会议代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请各单位于2011年3月25日前将会议回执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莫毅133****3055、李毅135****5588传真:************附件: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会议回执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附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2010年12月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考试
准考证
身份证号:报考岗位:
考点:考场号:
《考生注意事项》
一、请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点、考场号等信息,如有差错请在考试前及
时到培训机构查询更改。
二、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试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以及蓝、黑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
《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备核查。
二、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内不得退出考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铅笔、橡皮、水性笔、钢笔、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等必备工具,禁
止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笔记本及其它纸质材料。
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已带的要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不得带至座位。
寻呼机、移动电话要切断电源,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答题卡填涂要求:考生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时,一律使用蓝、黑墨水钢
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清楚、工整。
填涂答题卡上的相应信息点时,必须用考试涂卡专用笔或2B 铅笔按要求填涂。
五、答题纸填写要求:考生在答题纸作答时,必须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字迹要清楚、
工整。
六、若未按规定用笔作答出现无成绩的,后果自负。
答案写在试卷纸、草稿纸上无效。
七、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必须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窥视
他人试卷答案或交换试卷,考试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九、提前交卷的考生,必须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大声喧哗和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
十、考生交卷时,必须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交到监考人员手中,经监考员检查、清点、
收卷并准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等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十一、考生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