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范本模板
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范本模板尊敬的XXX卫生行政部门:您好!我单位拟在XXX地区设立一家医疗机构,特此向您提交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
请您予以审批。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1. 单位名称:XXX医疗机构2. 单位性质:私有3. 单位地址:XXX地区XXX街道XXX号4. 法定代表人:XXX5. 联系电话:XXX二、医疗机构基本情况1. 医疗机构名称:XXX医院2. 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3. 医疗机构地址:XXX地区XXX街道XXX号4. 医疗机构规模:医院占地面积XXX平方米,设置床位XXX张5. 医疗服务项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科等三、医疗机构设置依据和理由1.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设置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单位具备设立医疗机构的资格。
2. 鉴于XXX地区目前医疗资源分布不均,附近居民就医不便,特别是缺乏专业儿科医疗服务,我单位决定在该地区设立一家医疗机构,以满足附近居民的医疗需求。
3. 医疗机构的设立将有助于提高当地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行业的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医疗机构设置计划1.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具备良好的诊疗环境和设施。
2. 医疗机构设有完善的医疗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
3. 医疗机构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医疗团队,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4. 医疗机构将积极开展公益活动,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申请材料1. 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2. 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3.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4.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5.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资料6.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7. 其他相关材料敬请XXX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审批,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审批要求,合法经营,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流程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流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流程一、受理、审批范围:辖区内设床位100 张以下的一级综合医院及门诊部、个体诊所等不设床位的其他医疗机构。
二、设置单位(人)资格:(一)申请设置个体诊所的个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满5年。
(二)具有本城区户口(三)下列人员或组织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或组织。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5、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私立医疗机构投资人(不得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
6、开除公职或擅自离职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
7、未经原单位同意的离退休医师。
8、男性65周岁以上,女性60周岁以上医务人员。
三、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提交材料(一)《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1、申请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及有关疾病患病率;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和利用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占地和建筑面积、服务方式、服务时间、诊疗科目、科室设置、床位编制、组织结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备;6、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通讯、供电、上下水道、卫生设施、消防设施设置方案,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投资预算及5年内的成本效益分析;7、拟设医疗机构在服务半径中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及相互影响情况;8、申请人的资信证明。
(三)选址报告1、选址的依据;2、选址所在地的环境和公共设施情况;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布局的关系;4、占地和建筑面积;选址方位图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其他1、个人申请设置医疗机构还需提交:身份证明、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及协议书、户籍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体格检查证明;2、两个以上法人、组织,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还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并经公证的协议书。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申请资料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申请资料一、受理范围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事项。
主要包括床位不满100张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盲人医疗按摩所、监狱医疗机构、看守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医务室、养老机构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二、申请资料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序,同时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附表1);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十四项内容。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基层小型医疗机构可不报告其中的(二)、(三)、(四)、(十三)、(十四)项内容);3.选址报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四项内容)和建筑设计平面图;4.资信证明(附表8);5.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附表7);6.名称中含有其他单位或组织名称的,或需要经过特殊核定的,应提交相关核定依据;7.由两个以上单位、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资或合作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需提供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原件;8.涉及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投入及有偿使用的,应当符合《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字[2010]50号)有关要求,提供财政部门的批复意见原件;9.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需按照《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提供资料,提供外方具有国际先进医院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或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医学技术的证明材料,并附资料的中方公证书。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须知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须知通州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须知第一程序选址测量一、受理范围:综合、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疗美容、整形外科、普通专科(皮肤性病科、产科除外)门诊部。
二、需提交材料1、《通州区拟设医疗机构测距申请书》。
2、方位图:标出主要道路及周边标志性建筑并明确门牌号码。
3、法人单位设置须提交设置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书》,企业等单位设置的要提交《企业法人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齐全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出现场进行测量,并现场出具距离测量备案单。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通州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0-2015)》的进入下一个程序。
第二程序设置审批一、受理范围:(一)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内部医务室、村卫生室等;(二)符合第一程序要求的综合、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疗美容、整形外科、普通专科(皮肤性病科、产科除外)门诊部。
二、需提交的材料:(一)通用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设置的提供法人代表证)复印件;合伙或合作申请的,还需提交合伙或合作的协议书及复印件。
(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4.选址报告:(1)选址报告包括:选址的依据;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占地和建筑面积。
(2)建筑设计平面图:有上下水的房间要进行标注;标出所设置的全部科室所在位置及科室面积。
5.由两个以上的法人、组织和个人共同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必须提交《合作协议书》。
6.名称预先核准书(营利性机构名称核准书经卫生局同意后由工商局出具,非营利性机构由卫生局批准后到民政局办理法人登记手续)。
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医疗机构是指有执业资格并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店等。
在申报成立医疗机构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相关的材料,以满足法律和监管要求。
以下是医疗机构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1.申请表: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负责人等。
2.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需要申请相关的医疗许可证,比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3.机构章程:包括医疗机构的组织性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服务范围等内容。
4.资质证书:医疗机构需要提交负责人和医护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
5.工作规范与操作规程: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和落实一系列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药物管理制度等。
6.医疗设备购置证明: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医疗设备的购置证明,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合法性。
7.经济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并执行经济管理规定,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收费标准等。
8.医疗行为规范:医疗机构需要明确医护人员的行为规范,包括医疗纪律、保密规定等。
9.人员配备计划:医疗机构需要详细描述医护人员的配备情况,包括人员数量、岗位职责等。
10.建筑与环境安全评估报告: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建筑和环境安全评估报告,以确保医疗机构的安全性。
11.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医疗废物的处理方案,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3.人员合同: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医护人员的劳动合同,以确保人员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14.培训文件: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医护人员的培训记录和证明文件,以确保人员的专业能力。
15.其他法定文件:根据不同地区和业务类型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的法定文件,如执业许可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明等。
以上是医疗机构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要求可参考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医疗机构在申报成立时,应仔细核对所需材料,并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以顺利取得相关的执照和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流程
审批事项 法律依据 审批部门 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 办理流程 许可条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县卫生局 8421709 60日 申请→受理→审查→现场评审→审批→发证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 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 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须提交以下资料: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选址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 件等。 2.申请执业登记须提交如下材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医疗机构用房产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 具的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 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表;医疗机构主要仪器设备名 录清单;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室(所)、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 (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和有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仪器设备名录 清单;有病员食堂的须提交《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作人员健康证。
申报材料
收费准 备注
免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本费;专家现场评审费:执业科目/专家/每天〃300元
10(2).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港澳居民开设个体诊所)办事指南
10(2).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港澳居民开设个体诊所)办事指南 BSZN-XXXX-2021/01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港澳居民开设个体诊所)办事指南发布机构标志2021-1-1发布 2021-1-1实施上海市卫生局发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港澳居民开设个体诊所)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在本市开展医疗机构执业活动前的港澳居民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港澳居民开设个体诊所)三、办理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至第十四条)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八条至第二十四条)、第四章(第四十条至第五十条)3.《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中有关医疗服务事项的通知》4.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至第二十条)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上海市卫生局(二)审批内容上海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港澳居民开设个体诊所),包括新证、延续。
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选址和诊疗科目及延续按照新证程序办理。
(三)法律效力获得上海市卫生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港澳居民开设个体诊所)同意的,可以在有效期内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四)审批对象是指需要在本市设置个体诊所的港澳居民。
五、审批条件(一)准予批准的条件:申请设置开设个体诊所的港澳居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香港、澳门合法行医权,在香港、澳门执照行医满5年,或在两地连续行医时间合计满5年。
2、在内地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连续5年以上。
申请设置开设个体诊所的港澳居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合适的场所。
4.有必要的资金。
5.审批申请提交的资料和程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前述准予批准条件的港澳居民。
六、审批数量根据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限制医疗机构设置的数量。
医疗机构设置流程(包含卫生审批和工商注册)
1、工商局网站进行名称登记。
准备:确定投资人、投资金额、名称、选定准确地址,申请设置人为自然人的,必须以设置人的名义进行登记并领取核名书。
网登提交后5-7 个工作日可确定是否通过受理—审核--审定: <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或者打印,所有材料均需设置人签字或者盖章,复印件用A4 纸,需注明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一致>:一、通用材料:1、《行政许可申请表》〔附表1;2、《授权委托书》〔附表2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办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A4 纸复印件。
委托内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授权委托。
3、《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附表3A4 纸正反面打印;4、《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①;5、《选址报告》〔附件②;6、建造设计平面图〔按比例绘制,标明房间长度、宽度、面积、用途、室内物品摆放等;7、方位图〔网上截图,不能手工绘制,应图文并茂,标明地理位置及显著地标,农村地区应详细具体,附房屋及周边彩色照片8、申请设置单位的资信证明〔附表4 或者设置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证明的原件及A4 纸复印件;9、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内原件及A4 纸复印件;10、设置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声明〔包含法人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附件③所列情形的声明〔附表4;11、所在地区居委会〔农村地区为村委会和乡政府或者物业管理部门〔须征得业主委员会允许出具的医疗机构设置意见。
1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及使用证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无偿使用协议的原件及A4 纸复印件;13、消防合格证明原件及A4 纸复印件〔房屋的大消防。
二、其他材料:1、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和合法身份证明的原件及A4 纸复印件;2、由法人单位设置的医疗机构同时提交设置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代码证书》、《中华人民XX 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A4 纸复印件〔加盖公章。
医疗机构需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提交材料(100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设置许可)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亲自办理时提交)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办理时,只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拟设机构的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4.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选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选址的依据;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占地和建筑面积。
5.《医疗机构分类性质申请书》;6.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7.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营利性医疗机构要提供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拟定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离退休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任命书、人事关系证明);9.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必须提交有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10.拟开办医疗机构场所有关房产文件、房屋租赁证明及所在地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开办医疗机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11.医疗机构设置公示相关证明;12.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首先,医疗机构需要通过相应的申请程序,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申请时需要提供有关机构设立的详细信息,如机构名称、机构类型、经营范围、机构负责人等。
其次,行政主管部门会对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查和评估。
这个过程通常包括医疗机构的资质、设备设施、医疗人员的资质和数量、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审核。
审查和评估的结果将直接影响机构是否能够获得设置批准。
最后,审批部门会根据审查和评估的结果,决定是否给予医疗机构设置批准。
如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医疗机构将获得批准并获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是指医疗机构在获得设置批准后,进一步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获得合法的执业资格,才能正式开展医疗服务。
其次,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以确保医疗机构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这个过程通常包括机构资质的审核、章程和管理制度的合规性审核、财务状况的审核等。
审核合格的医疗机构将获得相应的执业登记。
最后,医疗机构在获得执业登记后,将获得正式的执业证书,成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可以正式提供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疗机构的合法合规运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它有助于规范医疗机构的经营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也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便捷可靠的方式来确认医疗机构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总结起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是确保医疗机构合法合规运营的重要环节。
通过相应的审核和登记程序,可以保障医疗机构的质量和效果,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也为公众提供了便捷的方式来选择合法可靠的医疗机构。
申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材料
申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材料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医疗机构设置、登记申请人应提交资料目录一、申办医疗机构设置许可需提交材料(一)设置申请书(二)申请人资质条件:医疗机构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1、身份证或户口薄2、工作简历3、医师执业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4、相关单位证明材料(①个体:a、社会人员: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材料,b、下岗人员:下岗证,c、退休人员:原工作单位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签署意见,d、辞职人员:卫生部门及人事部门批准材料;②社会团体:a、社会团体证明材料,b、社会团体设置医疗机构的文件及任命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文件)(三)设置协议书(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四)可行性研究报告(五)选址报告(六)资信证明(七)建筑设计平面图(八)医疗机构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或经营场所证明(见格式文本) (九)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所需资料(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三)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四)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五)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六)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七)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八)消毒、供应室的卫生监督检测、验收合格报告(九)放射科(X光室)的卫生监督检测、验收合格报告、放射诊疗许可证(十)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或医疗机构名称核准通知函(十一)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的材料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的材料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是一项非常重要而复杂的工作。
医疗机构设置的审批程序包括了多种环节,而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材料的准备工作。
准备材料越全面、详细,就越能让审批部门了解到申请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而更好地加快审批程序。
接下来,将详细介绍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表格医疗机构设置的审批需要提交的第一项材料就是申请表格。
这个表格一般可以从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网站上或者到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窗口领取。
二、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谈到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我们需要强调一下申请书的书写规则。
在撰写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时,必须务必遵循“精简、具体、合法、合理、可行”的原则并在书面的最后签字盖章。
这份申请书应该包括以下的内容:1. 名称、性质、规模在此项中,列出申请的医疗机构的名称,性质及规模。
2. 机构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这一项内容是申请的医疗机构的职责范围,包括门诊、住院、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
3. 项目建设规划、项目选址和建设方案简介此项内容介绍的是申请医疗机构的项目建设规划、选址和建设方案简介,包括了项目的经济性分析、设计方案、施工图等内容。
4. 申请机构管理组织及分工在此项中,需要探讨申请机构的人员组成,负责人以及实际工作人员的职务及分工。
5. 投资测算和资金来源此项包括项目的整体投资测算和资金来源,如何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规划。
6. 申请手续及法律证件申请人需要准备齐全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上附加的所有手续和法律证件,例如工商注册证、资质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三、审批部门要求的证明材料1.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规划生育、卫生、城市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 项目建设单位与选址协议及产权认证材料,如房地产宝等;3. 申请机构招聘人员的招聘信息、招聘程序和笔试、面试等相关记录;4. 申请机构的经济技术性指标和商业计划书,包括营运收入预测、设备设施清单、维护保养计划等。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材料」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材料」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机构提出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审核和批准的程序。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材料是医疗机构申请设立所需要提交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下面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材料的一般要求和内容。
一、基本材料1.申请书:包括申请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机构性质、医疗服务范围、服务项目简介等信息,并对申请合法性和合规性作出承诺。
3.机构章程:包括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服务范围、业务特点、管理制度等。
二、医疗服务方案1.医疗服务项目规划:包括医疗技术服务项目、门诊诊疗项目、住院服务项目等。
2.医疗设备清单:包括医疗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品牌等信息,并提供设备的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
三、人员配置方案1.医师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申请机构医务人员的相关证书和职称证明。
2.医师、护士、技师、药师等人员的聘任合同或聘任协议。
3.医师、护士、技师等人员的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评审证明等。
四、医疗质量管理方案1.医疗质量管理机构设置说明: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名称、组织结构、人员配置等。
2.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包括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质量管理制度等。
3.医疗事故处理方案:包括医疗事故的报告、处理程序、责任追究等。
五、经济、财务状况1.财务报表:包括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投资计划:包括设备采购、装修费用、人员招聘等投资计划。
六、场地、环境要求1.医疗机构场地的产权、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2.医疗机构场地的环境评估报告:包括耐火等级、周边环境、噪音评估、空气质量等。
七、其他辅助材料1.相关许可证明:比如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学术及科研项目方案:展示医疗机构在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方面的计划和成果。
3.与其他机构合作意向书:如果有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的意向,需要提供相应的合作意向书。
以上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材料的一般要求和内容,申请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要提交的资料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报资料目录;
2.筹建单位或筹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文件;
3.筹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政府指定或任命文件;
4.《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5.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内容);
6.选址报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内容);
7.医疗机构建筑平面图(其中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室)、静脉用药配置中心平面图单列);
8.资信证明(附表1)或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立医院出具资信证明,非公立医疗机构可以出具银行资信证明或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名称中含有其他单位或组织名称的,提交该单位或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书面同意意见;
10.所在地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包括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项目提出的初审意见等,须明确是否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置床位的医疗机构需同时提供市卫生行政部门对此类医疗机构设置计划的批复);。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流程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流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流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流程一、受理、审批范围:辖区内设床位 100 张以下的一级综合医院及门诊部、个体诊所等不设床位的其它医疗机构。
二、设置单位( 人) 资格:( 一) 申请设置个体诊所的个人,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满 5 年。
( 二) 具有本城区户口( 三) 以下人员或组织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1、不能独立负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或组织。
2、正在服刑可能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4、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已被撤消《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5、被撤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私立医疗机构投资人( 不得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 。
6、开除公职或擅自离职未满 5 年的医务人员。
7、未经原单位同意的离退休医师。
8、男性 65 周岁以上, 女性 60 周岁以上医务人员。
三、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提交材料( 一)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缺乏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删除。
( 二) 设置可行性研究汇报1、申请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及根本情况;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开展等概况;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及相关疾病患病率;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和利用情况以及医疗效劳需求分析;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效劳半径、占地和建筑面积、效劳方式、效劳时间、诊疗科目、科室设置、床位编制、组织结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备;6、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置方案, 通讯、供电、上下水道、卫生设施、消防设施设置方案, 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投资预算及 5 年内的本钱效益分析;7、拟设医疗机构在效劳半径中与其它医疗机构的关系及相互影响情况;8、申请人的资信证实。
( 三) 选址汇报1、选址的依据;2、选址所在地的环境和公共设施情况;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布局的关系;4、占地和建筑面积; 选址方位图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2、2009年12月11日《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对美容外科进行了详细的分级;2009年12月 14日印发的《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试行)》里规定,医学检验所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执 业登记机关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3、1994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 行,如糖尿病医院、脑系医院等专科医院。2012年3月20日印发的《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 版)》规定,之前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康复医院,应当对照该标准加强建设,尽快达 到标准要求,确需设置一级康复医院的地区,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一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4、2011年12月5日国家印发了《关于专科医院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就专科医院设置审 批管理作出了有关规定,对之前文件中对专科医院的部分规定不再适用进行了明确说明。 5、2012年4月13日国家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经营性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
(八)因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不应在同一选址上,同时设 置两家医疗机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
LOGO 申请材料目录
《设置医疗机 构申请书》
(1)
设置可行性研
(2)
究报告
设 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申)拟请设设医置疗门机诊构部的、服诊务所方、式卫、生时所间、、医诊务疗室科、目卫和生床保位健编所制、;卫生 (7站)拟、设村医卫疗生机室构(的所组)织、结护构理、站人等员医配疗备机;构拟的设,医可疗以机根构据的情仪况器适、设备配备; (8当)拟简设化医设疗置机可构行与性服研务究半报径告区内域容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9)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 道、消防设施情况; (10)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11)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 预算; (12)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临沂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流程怎么走
临沂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流程怎么⾛
医疗机构在设⽴时需要进⾏依法审批,只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设⽴成功。
很多⼈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什么样的流程,这关系到⼿续能否办理成功,作为办理⼿续的⼈就要进⾏详细了解。
下⾯店铺为⼤家进⾏详细介绍。
⼀、临沂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流程怎么⾛
1、申请⼈提出申请
2、服务窗⼝⾸问责任⼈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3、承办⼈审查,专家现场评审。
(30个⼯作⽇。
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4、负责⼈审核
5、部门负责⼈审批,作出许可决定
6、制作决定⽂件并由服务窗⼝⾸问责任⼈通知申请⼈领取决定⽂件
⼆、临沂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办理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是否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证明
3、医疗机构设置可⾏性研究报告、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
4、申请⼈的资质证明
三、临沂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民政府卫⽣⾏政部门办理。
第⼆⼗⼀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诊疗科⽬、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因此,⼤家可以参考上述的流程来办理审批⼿续,不过办理⼿续时还需要知道具体的规定。
毕竟审批⼿续是否通过都是依据法律法规来评判的,所以说了解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很重要的事情,可以帮助到⼤家办理相应的⼿续。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二)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三)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四)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和利用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五)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占地和建筑面积、服务方式、服务时间、诊疗科目、科室设置、床位编制、组织结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备;
(六)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通讯、供电、上下水道、卫生设施、消防设施设置方案,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投资预算及5年内的成本效益分析;
(七)拟设医疗机构在服务半径中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及相互影响情况;
(八)申请人的资信证明(银行和会计事务所出具)。
三、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选址的依据;
(二)选址所在地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布局的关系;
(四)占地和建筑面积;
(五)选址方位图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由两个以上法人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除提交设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并经公证的协议书。
个人申请还需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原工作单位证明等;单位申请需提交设置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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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提交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手术室、消毒供应室平面图单列);
4、《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意见;
5、《医疗机构分类性质申请书》;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可行性报告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7、非营利性承诺书(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
8、如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申请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复印需加盖机构公章
备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四)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五)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六)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七)被开除公职或擅自离职的医务人员;
(八)患传染病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合执业行医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需要提交材料
1、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或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美容项目执业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4、医疗机构建筑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
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出具单位、会计事务所资质证明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7、医疗机构人员名录、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医疗机构拟注册人员的注册(或变更)申请表
9、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专科医疗设备对应关系表
10、《医疗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请表
11、基础医疗设备和诊疗科目相应和其他设备名录及购买发票、合格证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申请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复印需加盖机构公章,同时应符合对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执业登记评审细则》
备注: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详见: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30号)
《执业登记评审细则》详见: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美容执业机构评审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卫发【2003】4号)、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一级综合医院执业评审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卫医【2013】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