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广播台(大学城校园)规章制度-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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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广播台(大学城校园)规章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一、为了更好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把广东工业大学广播台(大学城校园)建设成为国内高校一流广播台,并把他建设成为一个思想好、作风硬、素质好、能力强、富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集体,特制定本章程。

二、广播台是学校是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其宗旨是:宣传学校,服务师生。

三、广播台是由学校党委宣传部领导下的校内宣传媒体,主要负责校园广播、网络音频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诋毁广播台,不得损坏其设施、危害其安全、阻碍其节目正常播出。

第二条组织机构及运行

一、广播台是隶属于学校宣传部,在宣传部管理下进行各项工作。实行各部门部长领导下的台长负责制,按照“台、部两级管理模式”运行。

二、台长由上一届学生台长提名,经校委宣传处考核批准,由指导老师任命。指导老师对台长进行相关指导,台长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工作。台长由在台内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担任。

三、广播台下设秘书部、节目部、采编部、技术部、宣传部、公关部六个部门。

四、广播台定期通过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等形式征询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提高工作的实际效果。

第三条节目制作播出准则

一、广播台以节目制作和播出为工作中心,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其栏目设置应合理,节目内容应丰富,制作形式应多样,文化品味应高雅。

二、广播台应该提高节目质量,努力做出贴近校园,贴近同学的高品位的校园广播节目。禁止制作,播出有下列内容的节目:

1、违反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散布谣言,编发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散布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有违于学校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的,对同学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造成误导的;

三、广播台对其播放的时间,应当严格按照学校宣传部的有关规定,绝对不能擅自提前,推后,缩短,延长节目播放时间。

四、广播台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指定的栏目可使用英语、粤语。

五、广播台对其播放的时间,应当严格按照学校宣传部的有关规定,绝对不能擅自提前,推后,缩短,延长节目播放时间。播音时间分早上,中午和下午三个时间段:

上午:7:55—8:20

中午:12:15—12:45;

下午:5:40—6:20

六、播音稿件的采写有播音员与编辑共同完成,之后上交至节目部及采编部部长审核修改,最后由指导老师、台长、副台长审核通过。播音员播报后交至秘书部同意整理归档。

第四条工作人员资格

一、广播台每学年面向学校在籍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学生为主),招收新工作人员。招新时间一般定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九月中旬。

二、广播台应当注重加强规范制度建设及组织纪律教育,提高广大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广播宣传队伍。

三、具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

1、违反宣传纪律,造成恶劣影响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3、破坏广播台形象,破坏集体团结,故意损坏或私拿台内物品者;

4、一学期内例会或相关活动无故缺席三次者;

5、一学年内受台内严重警告处分两次者。

第五条例会制度

一、必须严格执行值班时间表的编排,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不到岗。

二、值班结束时必须本人填写当天的值班表。

三、换班必须向台长或部长提前请示批准,并且在值班表上写明情况。

四、台内部长例会每周一次,全台大会两周一次,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如因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例会前请自动关闭一切响闹设备,以免影响会议的正常召开。

五、每次例会必须考勤签到,若有不到者处理办法参考部门考勤制度,同时,在开例会时必须带记事本,以便将会议内容记录下来。

六。、会议主要进行每周工作总结,安排部门工作和活动的人员部署。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讨论解决。

七、遇紧急事件,可由部长或副部长临时决定时间通知召开会议。

第六条财务管理制度

一、广播台财务实行分管责任制。支出与收入由台长总体掌握,由秘书部具体负责。每人承担与其工作相关的全部责任。

二、台内收入由秘书部记录存档。

三、台内支出须由广播台指导老师批准。领款人须持发票或收据交秘书部记录存档并开具领款凭据,领款人持领款凭据至秘书部领取现金。

四、秘书部每月应进行一次帐务核对,查漏补缺。

第七条部门工作管理条例

一、秘书部是广播台的中心枢纽,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中流砥柱的部门。设置部长三名,干事11人,分设为活动组和经费组两个小组,分别负责活动申请和经费管理等事宜,并且由经费组负责我部文档事宜。

二、认真做好各部门的会议记录,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

通、交流,方便工作顺利进行。开新学期第一次例会,总结上学期的工作,布置本学期的工作。

三、广播台搞各项活动事宜。秘书部会做好物资借取,信息记录,活动安排,秩序管理,严格把关鉴定,并负责把活动信息向外公布。

四、强化广播台自身建设及部分协调。秘书部建立并出台严格的纪律及出勤考核制度,实行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之间评优评选,形成内部良性竞争,从而促进广播台的发展进步。

五、各部门应该按时上交每月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并由秘书部汇总并制定广播台工作计划明细,借取所需物资,统筹计划经费等。

六、协助各部门本学期的工作。协会各部门分工不分家,除了做好本职工作以外,在其它部门组织活动时给予大力配合。各部门在活动前的计划和活动后的总结应整理好后交予秘书部,由秘书部存档。

七、秘书部要负责广播台的办公室值班事宜,监视和督促各部门工作。

八、财务治理。负责职业发展协会的活动经费备案治理工作,并对各项活动的筹备资金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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