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讲 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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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生旅程中的礼仪礼节 2.人生旅程中的礼仪礼节 专指在人生旅程中一些特殊阶段所举行的礼仪礼 节。主要包括: 诞生礼:婴儿从娘胎进入社会的礼仪。如生男孩, ①诞生礼 在门左面挂一张木弓—弧,象征阳刚之气;生女 孩则在门右面挂一方佩巾,象征阴柔之德。父亲 要到宗庙上香祷告,然后到外婆家报喜、送红蛋, 男单女双。诞生礼自古就有重男轻女的倾向。诞 生礼还包括“三朝”、“满月”、“百日”、 “周岁”等。“三朝”是婴儿降生三日时接受各 方面的贺礼。“满月”在婴儿满一个月时剃胎发。 “百日”时行认舅礼、命名礼。“周岁”时行抓 周礼,以预测小儿一生命运、事业吉凶。
②凶礼:指救患去灾的礼仪,包括荒礼和丧礼两大类,细目则有丧 礼、荒礼、吊礼、襘礼、恤礼等五种。 丧礼是指对死者表示哀悼以及安葬死人的礼仪形式。一般分为七 大环节:复(招魂)、小敛(穿衣)、大敛(入棺)、成服(参 加丧礼者在大敛之日依制穿上丧服)、讣闻(告知亲友)、开吊 (亲友吊唁)、出殡。还有严格的服丧制度,期限依地位高低, 从三年到三月不等。 荒礼:指年谷不熟或疾疫流行之时,为袪灾除疫而举行的祈禳仪 式,也包括为表示与灾疫之民同忧的心情而罢食、罢欲、罢乐的 行事,或贷粮、贷药的行为。 吊礼,本指先秦时各诸侯之间的外交礼仪,即一方诸侯国内发生 水火疾疫之灾或大丧,其他诸侯应遣使吊问,并馈赠救灾之物, 或为之服丧。 襘礼:一指古人为消除灾疫而举行的禳除之礼,二指春秋时期诸 侯之间会合财物接济他国之礼。 恤礼:本与吊礼有相近之义,秦汉以后中央政府在大灾之年采取 赈灾放粮、减免租税、减刑赦罪的方式以表示抚恤之义。
二、礼的发展变化 礼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简到繁、由礼神到礼人的过程。可分 为六大阶段: 1.周代以前的礼 1.周代以前的礼 主要指夏商两代。夏礼无文字可考。 《礼记·表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说明 商代之礼,尚未形成社会人伦方面的制度,而只是尊神敬鬼之 礼。 2.周礼 2.周礼 指从西周开始,依照血缘亲疏、等级尊卑标准制定的礼仪。 内容复杂,其范围上至朝政,下至婚冠丧仪、衣食住行,无所 不包。主要特点在于重人际关系。 周礼通过繁复的仪式,定名分,成制度,规范着人们方方面面 的行为举止。但并未僵化。 《周礼》: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3.春秋战国礼的重建 3.春秋战国礼的重建 礼崩乐坏,孔孟重建。 孔子认为其原因是“不仁”,故强调以 “仁”为礼的核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孟子则主张以灵活权变的眼光来看待礼。 如淳于髡问礼、齐宣王问臣弑君。
4.两汉时期的礼教 两汉时期的礼教 汉初,叔孙通为刘邦制礼,主张因时世而制礼。 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三纲五常”,形成儒家礼教, 对人民思想行为的束缚更为严厉。 现存汉代诗歌中有关男女之情的诗篇都没有越出礼教的 范围。 但是,汉时礼教并未发展到不近人情的地步。如汉时并 不遵守“妇人贞吉,从一而终”(《周易·恒》)的信 条,文帝死前下令包括他最喜爱的妃子都可再嫁,东汉 光武帝甚至亲自为他的寡居姐姐湖阳公主物色对象。汉 宋弘为司空时,光武姊湖阳公主新寡。帝与共论朝臣, 微观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帝因 谓弘曰:“谚云:‘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 曰:“臣闻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帝谓 主曰:“事不谐矣。”
②成年礼 表示长大成人,被社会接纳为正式成员的一种仪式。 男子为冠礼,又叫“加冠”,简单地说,就是男子 到了20岁时,要在宗庙所行仪式中,将头发盘起来, 戴上礼帽(即“冠”),然后再由父亲或其他长辈、 宾客给取一个表字。 女子的成年礼曰“笄礼”,又叫“加笄”,也是把 头发盘结起来,加上一根簪子。 两周时女子“加笄”礼一般在15岁时举行,表明该 女子可以嫁人了。所以人们及笄之年“代指女子从 14到16岁这个年龄阶段;而用”弱冠之年“代指男 子接近20岁时。 两汉以后,加冠称字的年龄段有提前趋势,多半在 15-16岁时举行,加笄礼则赶在结婚前行之。
跪拜:下级对上级、晚辈对长辈所行的一种 社交礼节。 作揖和拱手:古人作揖有等级差别。《周 礼·夏官·司士》:孤卿特揖(一个一个地 作揖),大夫以其等,振揖(按等级分别作 揖),士旁三揖(对许多人笼统地作揖三下) 趋:接近他人或从他人跟前走过时快走几步 表示尊敬之意。(亦步亦趋)
四、礼的作用
1.积极作用 1.积极作用 调节人际关系,维护团结 巩固政权,规范行为 增强民族凝聚力,维护国家统一 2.消极影响 2.消极影响 抑制个性发展 阻遏思维创新 具有虚伪性、不平等性
一、礼的涵义
礼原指祭祀用的器皿,后来泛指奴隶社会、 礼原指祭祀用的器皿,后来泛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 级制度下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级制度下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说文解字》释“礼”为“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 而对“履”,则解释为“足所依也”,徐灝注笺说: “履,践也,行也。此古义也。” 可见,“礼”的本义是“行”和“践”。它最初是为祭 祀鬼神而制定的,是人神沟通的桥梁。后又演变为处理 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成为社会行为的法 则、仪式的总和。它强调人的行为按“礼”行事。 因此,古代统治者把礼看作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 人,利后嗣”的至上法宝。儒家十三经典籍中就有“三 礼”,即《周礼》、《仪礼》、《礼记》。 礼的涵义相当丰富复杂,大于礼俗、礼仪、礼貌的内涵。 而且,礼的涵义还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变化。
③军礼:指与军队管理、调度、指挥以及同战争行为有关 的礼仪。包括大师之礼(天子亲征)、大均之礼(军队 建制)、大田之礼(一年四季的田猎之礼)、大役之礼 (征发徭役)、大封之礼(封疆)等。军队的后勤管理、 日常训练等都有明确规定。 ④宾礼:接待宾客之礼。如朝礼、相见礼、蕃往来朝礼。 ⑤嘉礼:嘉庆喜事所用的礼仪,包括饮食之礼、婚嫁之礼; 冠笄之礼、宾射之礼(周代属嘉礼,后属军礼。起源于 上古氏族社会的军事教育。即天子与来朝的诸侯一起, 在射宫射箭时所行之礼。诸侯互朝,卿大夫士互相拜记 也行宾射之礼)、燕飨之礼(天子燕飨宾客)、脤膰之 礼(将祭祀用的祭肉作为礼物分送给亲友、兄弟);贺 庆之礼(祝贺他人婚嫁、寿诞的礼节)、巡狩之礼、即 位改元礼。
第十四讲 礼
一般说来,传统道德规范或德目有两种:一是由 伦理学家概括出来的,或者由统治阶级提倡并上 升为理论的规范,即“礼”;二是那些虽然未能 在理论上体现和表述出来,上升为德目,但在世 俗生活中得到了广泛认同与奉行的习俗性规范, 即“俗”。 前者比后者更自觉,后者比前者更丰富,并且往 往比前者更纯朴、更直接地体现着某个民族的品 格。 “在上为礼,在下为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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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汉末到隋唐的礼 5.汉末到隋唐的礼 汉末、魏晋南北朝时期,一方面,战争频繁,社会动荡, 加之玄学兴起,儒家礼教受到极大的冲击和挑战;另一 方面,“当时篡乱相仍,动用殊礼,僭越冒滥,莫此为 甚矣”,最高统治集团就不守礼,往往以禅让为名篡权 夺位,“君为臣纲”成为一纸空文,礼教失去约束力量。 出现一批反礼教的士大夫,阮籍、嵇康是其中的典型代 表。阮籍公开声称“礼岂为我辈而设耶”,嵇康则“每 非汤、武而薄周、孔”。 受此影响,唐时的礼不是很严。李世民杀兄逼父,高宗 封父亲的才人为后,玄宗纳儿媳为贵妃,均属不忠不孝 或乱伦之举,但在当时却都是公开进行的。
③婚嫁礼:青年男女结成夫妻所举行的礼仪。男子结婚叫 婚嫁礼: 娶,女子出嫁叫归,男尊女卑观念的体现。古代婚礼要 经过六道环节,名曰“六礼”: 纳采:俗称议婚或说媒,请媒人到女方说媒,了解女方 的心意,看看这门亲事有没有成功的希望,送只大雁, 象征忠贞不二; 问名:俗称“合八字”,先由媒人送女方的八字庚帖到 男方家,上面写著女方的出生年、月、日、时,男方必 需放在祖先案上观查几天,如果家中这几天都平安无事, 就再将男方的八字送到女方家,女方接受了男方八字之 后的三天内,每天早晚要在家中神佛前烧香拜拜,这几 日内,如果任何一方发生被偷盗、物品损毁、或家人生 病等不祥之事,那么婚事就不成了;
纳吉: 又称小定或文定,也就是订婚,问名后如果卜得 吉兆,男方就请媒人到女方家致赠礼物,并通知女家决 定这门亲事,同时男方选定吉日到女方家,送给新娘枚 金戒指 ; 纳征:俗称大聘或完聘,男方选定吉日到女方家举行订婚 大礼,纳徵通常在婚礼前十日至一个月内进行,除了要 准备聘金外,还要有六件或十二件礼,聘礼名称都有吉 祥的涵意,数量为双数,取成双成对的意思; 请期:俗称择日,由男家选定婚期大喜之日,并请求女方 家的同意; 亲迎:正式举行婚礼,把新人的八字都写在红纸上,请择 日师择定黄道吉日,并由媒人奉送双方同意后,举行迎 亲仪式。 丧葬礼: ④丧葬礼:是对逝去的人表示哀悼以及安葬死人的一种仪 式。
6.宋明清时期的礼教 6.宋明清时期的礼教 宋明理学家为改变“礼崩乐坏”的局面,极力以理来规 范礼,把礼与理视为体与用的关系。 程颢提出:“视听言动,非理不为,即是礼。礼即是理 也。” 程朱理学把天理和人欲相对立,对人情人性的压抑达到 了历史上空前的程度。 如孔子曾称《诗》三百“思无邪”,宋儒却删掉其中的 爱情诗。孟子言“食色,性也”,《礼记》也说“饮食 男女,人之大欲焉”,程颢却说“饿死事小,失节事 大”。早期儒家保留的一点人情味,丧失殆尽。清戴震 抨击其“以理杀人”,可谓一针见血。 明清时期礼教的影响深入民间,“理”或“礼”杀人的 现象更为常见。尤其是很多女性的青春、生命都被礼教 所断送掉。 安徽省休宁县志载,在明代仅有几万人的休宁县就有节 烈妇女498人;从清初到道光三年竟然增加到2191人。
3.社交活动中的礼仪 人们在日常交往中所形成的礼仪礼节。 乡饮酒礼: 乡饮酒礼:从周代一直延续到清朝的敬老尊贤的仪式。 其目的在于正齿位,序人伦,息争端,敬老尊贤。《礼 记.射义》:“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 起源于上古氏族社会之集体活动,《吕氏春秋》认为是 古时乡人因时而聚会,在举行射礼之前的宴饮仪式。周 代时,以致仕之卿大夫为乡饮酒礼的主持人,仪式严格 区分尊卑长幼,升降拜答,俱有规定,见载于《仪礼》 等儒家经典。当时,此会也有举荐贤能之士以献王室的 意义,一般于正月吉日举行。汉以后郡县往于学校中行 其礼,皇帝则于辟雍中行之。实行科举制度以后,则以 州县长官为主人,为贡士饯行时亦行乡饮酒礼。明代, 京师及州县以下,令民间以百家为一会,以里长或粮长 主之,坐席时,以善恶分列三等,不许混淆,以此作为 实行封建道德教育的手段之一。
三、礼的类别
1.五礼 1.五礼 《周礼·春官·太宗伯》将五礼明确界定为吉礼、凶礼、军礼、 宾礼、嘉礼,以后历朝历代虽不断修订,但直至清朝修订的《大 清会典》仍不出五礼的范围。另外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和庶民五个等级所行仪礼,亦称五礼。 ①吉礼:指祭祀之礼。古人祭祀意在求吉祥,故称吉礼。古人将祭 祀对象分成天神、地祗、人鬼三类,每类中再以地位的尊卑贵贱 分成若干小类。 祀天神:祀昊天上帝(天子之祭);祀日月星辰、风雨雷电之神; 祀司中、司命(人的寿夭祸福和子嗣) 祭地祗:第一等祭社稷、五帝、五岳,一般采用血祭;第二等祭 山林、川泽之神,采用埋沉之祭;祭四方百物,即诸小神,如门、 行、户、灶等。 祭人鬼:祭祀祖先,地点是庙。天子、皇帝、诸侯祭于宗庙,宗 族祭于祠堂,百姓祭于厅堂的神坛。还包括历代帝王、先圣先师、 贤臣、先农、先蚕、先火、先炊、先医、先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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