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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图书资料-厚大法考刑诉法基础先修讲义-向高甲

司法考试图书资料-厚大法考刑诉法基础先修讲义-向高甲

【小试牛刀】在袁某涉嫌故意杀害范某的案件中,下列哪些人员属于诉讼参与人?(2017-2-66,多) A.侦查阶段为袁某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的翻译人员
B.公安机关负责死因鉴定的法医
C.就证据收集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的侦查人员 D.法庭调查阶段就范某死因鉴定意见出庭发表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1.权利遭受侵犯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辩护制度具体内容
辩护人的职责
辩护人的权利★★★
辩护人的义务
拒绝辩护★★
刑事代理的含义和种类★
刑事代理
诉讼代理人的范围、责任和权利
【核心考点】辩护人的范围
1.律师;
积极范围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绝对禁止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刑罚执行中)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自由受限)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能力受限)
《刑事诉讼法》第 37 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 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无需许可 辩护律师无需许可,有权同在押的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证件要求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即有权要求会 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阅卷时间
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应当到人民检察院 阅卷;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辩护人应当到人民法院阅卷。 【考点提示】侦查阶段无阅卷权。
阅卷方法
查阅、复印、拍照、扫描等。
律师
阅卷范围

新法必考专题

新法必考专题

CH.1 新法必考专题▼1. 下列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程序说法错误的是?A.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B.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统一办理C.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只能依职权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初审D. 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2. 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哪些情形,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A. 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B. 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C. 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D. 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3. 王某涉嫌在多个市县连续组织淫秽表演,2014年9月15日被刑事拘留,随即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10月17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5日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关于律师提请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10月14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受理B.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C. 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经检察长批准结案,并通知办案机关D. 经审查认为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检察官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批准,检察院应及时释放或变更为其他非羁押强制措施CH.2 刑事诉讼法概述4. 刑事诉讼法既有保障刑法实施的工具价值,又具有独立价值。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表述正确的是?A. 通过明确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的专门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适用刑事实体法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

法考重点知识汇总

法考重点知识汇总

法考重点知识汇总
法考,即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要包括以下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法考重点知识汇总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

法理学:法的概念、法的价值、法的渊源、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的实施等。

刑法: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犯罪形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刑罚、量刑、刑罚执行等。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证据、刑事强制措施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

民法: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商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

经济法: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证券法、税法等。

环境资源法: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等。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

国际私法:国际私法的主体、国际私法的对象、国际私法的渊源、国际私法的适用等。

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等。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参与人、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证据、民事执行等。

2020司法考试试题重点知识点解析

2020司法考试试题重点知识点解析

2020司法考试试题重点知识点解析(一)[刑法]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一、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是总则部分的重难点内容,也是法考的必考知识点。

如何认定行为人的保证人身份?需要确定行为人的作为义务,有作为义务才能称为保证人。

对于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应当从形式来源和实质根据两方面来考量。

1.形式来源(四形式)(1)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不要求这些义务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义务,民商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可以作为义务来源,但是要求刑法必须将不履行这些义务的行为确认为犯罪行为,即符合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的构成要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例如,遗弃罪所涉及的义务是我国《婚姻法》上的有关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刑法将不履行这些义务的行为确认为犯罪行为。

而《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但是刑法并没有将违反该义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因此路人甲发现火灾没有报警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2)职务或业务所要求的作为义务职务要求的作为义务,必须考虑主体职务的具体内容,从而决定其是否有作为义务。

例1.执勤的消防员在遇到火灾时有救火的义务,警察在遇到小偷行窃时有抓捕的义务。

如果消防员在接到失火警报后不去救火,或者警察遇到小偷行窃时没有实施抓捕,那么就应当对他们怠于采取行动而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例2.警察遇到人身安全受侵害事件有进行救助的义务,但是环保局长、财政局长、卫生局长,他们的职务与制止人身安全犯罪无关,因此,就不具有制止这一类犯罪的作为义务。

(3)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当行为人实施了一定的行为,创设、增加了风险,导致某种法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该行为人便具有排除危险状态或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作为义务。

例1.甲带邻居家的儿童到海滨浴场去游泳,对于甲而言,其负有保障邻居家的儿童的安全的特别义务,这种义务是由其先前带邻居家的儿童出来这一先行行为所决定的。

例2.乙骑电动车将道路上的老人撞伤,那么乙便负有将被撞老人送去救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由乙先前将老人撞伤的行为所派生出来的。

我的法考加减法——法考心得-学习加减法的心得

我的法考加减法——法考心得-学习加减法的心得

我的法考加减法——法考心得我是2018年通过首届法考的,我的基础很差,以前从没系统的接触过法律知识,可以说是零基础、非法本,考试那年已经40岁了。

2017年6月报过一次名,9月考试,只考了241分,司考老师说还不如不学考的多。

但2019年我一次性通过了司法考试,对于先天素质并不好的我来说,真是莫大的惊喜,在学习中我总结了一些学习方法,自认为对仍然奋战在司考战线的考友们还是很有帮助的,希望能给大家提高学习效率,减轻学习负担。

一、要学会做加法,让自己变得强大。

虽然用了不到一年时间就考过了法考,但我知道并不是因为自己聪明的缘故,相反,我参加两次高考都没能考上大学,我一直认为自己比较笨。

而且对于40岁的我来说,没有任何法律基础,想要战胜法考,唯有付出艰苦努力才能实现愿望。

所以我首先从时间上提高利用率。

从2018年1月份我就开始投入学习,从这时起我就告诫自己,不要认为时间还很长,要知道8门课想学深悟透熟练运用,如果不把这些时间牢牢的把握住,很快就会被繁重的学习任务压垮。

这时候浪费时间,后面就得加倍透支身体,心理承受的压力也会成倍增加,因此我一直以分和秒来计算自己的时间,即使锻炼身体都规定好10到20分钟时间,也许你会觉得比较苛刻,但大家要想一想,和你竞争的是几十万的考生,很多都是有专门时间学习的学生和备考多年的考生,只有靠坚持、毅力和强大的内心才有可能得到法考的眷顾,于是我每天除去吃饭睡觉,应付工作外,早上6点起床,晚上零点准时休息(不能再晚了,否则会耽误第二天的学习和工作)。

关键是始终都坚持如一,千万不能今天学到凌晨两三点,明天又睡到早上八九点,这样不仅耽误第二天时间,而且精神状态也不好,学习效果会很差。

就这样,每天全符合运转,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积攒了半人多高的学习资料,这些资料也见证了我的学习精神和艰苦努力。

二、要学会做减法,让法考化繁为简。

秘诀一是划重点——减去理解性知识。

大家可能会有这样的感受,听完老师的讲义,感觉知识都理解了,但做题就是做不对,我感觉是因为有些知识是理解性的,而有些是需要精确记忆的,特别是理论、商经、三国等需要记的东西很多,而且考题出得很活,如果有些知识点记忆不准确,题就很难做对,因此,我一开始复习,就做好了化繁为简的工作,听讲义时,能够一听就懂而且不容易忘记的知识点,就不用投入过多精力,而那些重点难点知识点要用笔勾画出来,不要怕书不整洁,如果你不画出重点,重新再复习时就是一片茫然,而勾画重点后一页书只看几眼,知识点就全部回忆起来了,效率会成倍提高。

江苏省镇江市2024年社会工作者新教材必考(备考题)(带答案解析)

江苏省镇江市2024年社会工作者新教材必考(备考题)(带答案解析)

江苏省镇江市2024年社会工作者新教材必考(备考题)(带答案解析)1、社工单选题(综合能力)(共80题)1. 关于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说法,正确的是()。

A.社会工作特别强调科学方法,从整合到细分是基本发展趋势B.社会工作目标模式不断变化,从预防到救助是基本发展思路C.社会工作领域不断拓展,环境保护也成为社会工作介入范围D.社会工作专业自建立起,社区工作就是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答案】C【解析】A 项,在社会工作专业化的进程中,曾出现过将工作领域细分、强调某种专业方法的现象。

随着对社会问题复杂性的认识,社会工作者开始探讨将几种社会工作方法综合运用的可能性,这就是整合社会工作(或综合社会工作)的出现;B 项,随着社会问题的不断涌现和复杂化,社会工作的目标模式走出了单纯的治疗、救助的旧框架,治疗—预防、救助—发展成为社会工作的基本思路;C 项,近些年来,随着人类生存环境问题的恶化,社会工作也在介入自然环境保护;D 项,社会工作专业刚建立时,社区工作不是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社区工作作为一种专业工作方法是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被接受之后逐步发展起来的。

2. 下列服务中,提现社会工作在服务对象层面上“促进发展”目标的是()。

A.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B.社区困境儿童的救助服务C.家暴妇女的社区干预服务D.高岭老人的日间照料服务【答案】A【解析】能力提升体现了促进发展。

3. 社会工作者小姜培养居民骨干时,注重从居民意见和利益出发,尊重少数意见,鼓励居民共同协商处理社区问题。

上述做法体现的居民骨干培养工作的重点是()。

A.鼓励居民参与B.建立民主领导风格C.增强管理能力D.提升当家做主意识【答案】B【解析】尊重、共同协商等字眼即可确定社工民主风格,不搞个人主义,善于团结大家,进行民主领导。

4. 社会工作者小王负责“校园综合干预计划”项目,通过“心理故事视频”“Why 课堂”“关爱屋”等形式为农村寄宿留守儿童提供服务,旨在丰富其在校生活,促进其身心健康。

刑诉考前2小时精练解读 (向高甲)

刑诉考前2小时精练解读 (向高甲)

考点 15——特殊地域管辖★★★
第一类 (外国人犯罪)
1 普遍管辖案件
——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 保护管辖案件
——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或者被害中国公民离境前居住地(两境+老家)
第二类 (中国人在国外犯罪)
1 中国公民在驻外领使馆——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
2 中国公民在一般领域外——入境地或者离境前居住地;中国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一进一出+老家)
2.特征:有可替代性(回避对象)
3.鉴定人必须出庭的条件:有异议、有必要。
4 鉴定人拒绝作证的后果:
(1)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2)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人,法院应当通报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
(3)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延期审理或者重新鉴定。
考点 4——检察监督原则★★ 1.不立案的监督 :先要求公安 7 日内说明不立案理由,理由不成立的,应通知公安 15 日内立案。 2.批捕中的监督 :发现该捕的人没报捕,应当建议公安提请批捕,也可以直接决定逮捕。 3.漏人的监督 :发现遗漏同案犯,应当要求公安补充移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也可以直接起诉。 4.未生效裁判监督:同级检察院向上一级法院二审抗诉。 5.对生效裁判监督:上级检察院向同一级法院再审抗诉。 6.死刑复核的监督:最高检可以向最高院提出意见,最高院应当将结果通报最高检。
考点 9——法代与诉代★★★ 法定代理人 法定的 权利和当事人一样
大(陈述权除外) 诉讼代理人 委托或 委托授权范围内
指定
地位很独立, 自己有决定权 需要经过同意 (代言人)
小孩爹妈、傻子媳妇儿是法代
除了刑事被告人之外的当事人及法 代都能委托(被害人近亲属也可以)

2021法考知识点-新法必考汇总看完提分

2021法考知识点-新法必考汇总看完提分

新法必考汇总看完提分从第8条开始,是绝对新增的《森林法》《矿产法》《土地法》;《军人保险法》很少,就也放在一起了。

前面《环境资源法》7条其实以前真题已经混了脸熟(其实发现《土地法》里很多新增,真题里也脸熟)…在这里兰笙把重中之重标出来,大家再看看。

希望大家,过过过!1.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别说反了…一定是根据环境标准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不用批准,备案即可)3.环境评价法律制度:①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

②作为一项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按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③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予以简化。

(注意别记反了…其实就是,如果规划中,只有这一个项目的话,就直接评价项目;但是如果这个大规划,包含很多小项目,那项目\规划都是要评价的,只不过项目相应减少一些评价,因为规划整体已经评价过了)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⑤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⑥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应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显而易见…怎么可能会让你随便拆…)4. 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①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最新刑诉司法考试必考主观题重点知识点总结

最新刑诉司法考试必考主观题重点知识点总结

刑诉司法考试必考主观题重点知识点总结一、管辖经典提问:(级别管辖)xxx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本案由基层法院管辖是否正确?重点法条:《刑诉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答题模板:本案中,由于被告人xxx涉嫌xx犯罪(或者可能被判处xx刑罚),应当(不应当)由xx法院管辖。

经典提问:(移送管辖)某县检察院可否直接向某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该如何处理?重点法条:《高检规则》第362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

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

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上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认为属于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交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需要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定审判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前协商同级人民法院办理指定管辖有关事宜。

答题模板:本案中,某县检察院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xxx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应当将案件移送某市检察院,由某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二、回避经典提问:(回避的对象与理由)xxx是否应当回避?xxx申请xxx回避是否正确?重点法条:《高法解释》第23条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四)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五)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新高考方案物理2024版

新高考方案物理2024版

新高考方案物理2024版一、背景与概述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新高考方案物理(以下简称“新方案”)旨在更好地适应学生的多元化需求,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综合素质。

新方案将于2024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以物理学科为基础,注重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

二、主要内容1. 考试科目设置:新方案将物理作为必考科目,同时允许学生选择其他学科作为选考科目。

考试内容涵盖物理学的基本概念、实验技能、应用能力等方面。

2. 考试形式与时间: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实验操作,时间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选择不同的考试形式。

3. 录取方式:在录取过程中,高校将综合考虑学生的高考成绩、选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以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4. 课程设置与教学要求:各学校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合理设置物理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实验技能。

同时,教师应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三、意义与影响新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培养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

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学生有机会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科,提高综合素质。

四、建议与展望1. 加强师资培训:教育部门应加强对物理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以满足新方案的要求。

2. 优化课程设置:学校应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优化课程设置,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3. 完善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机制,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全面评价,以便更好地指导学生未来的学习和发展。

展望未来,新高考方案物理(2024版)将为学生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会,有助于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

福建省南平市2024年社会工作者新教材必考(试题)(带答案解析)

福建省南平市2024年社会工作者新教材必考(试题)(带答案解析)

福建省南平市2024年社会工作者新教材必考(试题)(带答案解析)1、社工单选题(综合能力)(共80题)1. 社会工作者小陈针对社区行动不便老人受虐问题进行调查时发现,导致该问题的原因很多,关键因素是行动不便老人缺乏相应的照顾支持网络。

据此,小陈链接资源并策划开展了行动不便老人社区支持计划。

小陈分析问题时采用的方法是( )。

A.观察法B.名义小组C.分支法D.问题认识工作表【答案】C【解析】问题认识即要认识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

认识方法有两种:一是用“问题认识工作表”。

方案策划者应认真考虑以下几个问题: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问题在哪里发生,谁受这个问题影响,这个问题是何时发生的,人们对这个问题的感受程度如何。

二是“分支法”。

首先确定要解决的全面性问题,如老人被家属虐待问题;其次列明形成这个问题的“明确问题”,如被虐待的老人缺乏亲戚、朋友、邻里和志愿者的帮助和支持,老人对家属有高度的依赖,虐待老人的家属有情绪问题,社区居家养老等支持性服务不足;后是逐一列明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

方案策划者可根据机构所拥有的资源情况,建议机构集中处理那些“明确的问题”。

2. 社会工作者小姜培养居民骨干时,注重从居民意见和利益出发,尊重少数意见,鼓励居民共同协商处理社区问题。

上述做法体现的居民骨干培养工作的重点是()。

A.鼓励居民参与B.建立民主领导风格C.增强管理能力D.提升当家做主意识【答案】B【解析】尊重、共同协商等字眼即可确定社工民主风格,不搞个人主义,善于团结大家,进行民主领导。

3. 学校社会工作者小林发现高三学生面临很大的高考压力,计划开展一系列服务。

小林的下列做法中,能突出体现社会工作者支持者角色的是()。

A.呼吁教育部门优化考试方式B.支持导致高考压力原因的调查C.支持任课教师改进教学方法D.鼓励学生树立信心和克服困难【答案】D【解析】支持者角色是指社会工作者面对服务对象(受助者)不但要提供直接服务或帮助,也要鼓励其在可能的情况下自强自立,克服困难,即“助人自助”。

通过司法考试的就业方向

通过司法考试的就业方向

通过司法考试的就业方向通过司法考试的就业方向(简介)1.公务员考公务员对于法律人来说未来更有优势。

法治政府的形成,必然需要一支具备法治思维的公务员队伍和领导梯队。

这方面的相应岗位也会适时设置,此外对法治素养的要求也会渗透到其他行政类岗位。

体制内途径对于有此追求的法律人来说,还是值得一试的。

相对来说,司法行政机关更加集中一些,比如司法厅局所、八、九机关等。

2.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公证员等法官与检察官现在需要经过两轮考试筛选,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

按道理司法机关非行政人员就不应该要求通过公务员考试方式进来。

法官、检察官分等级,待遇与此相对应,而且特别忙、工作任务重,起步也就是5000左右。

仲裁员、公证员相对轻松些,职业风险也小一些,薪酬也不是很高。

3.律师从事律师的占了绝大多数,这一行更注重经验和实务能力,真正能做到高端的律师必然是个多面手。

走刑辩路线容易出名,但风险也高,也更累,尤其是接外地案子;走上市公司运作、并购重组以及知识产权方向,则更容易在短短数年间实现财富高速积累。

4.法务人员外企和国企对法务人员的需求相对集中,但要求更高。

如今的法务人员已经不能仅仅是懂法律这么简单,还要懂得资产管理、产权运作、上市操作、涉外知识产权等,也就是同时能够具备财会专业知识的法律人最为抢手。

想在法务方面冲出重围,就要全面提升自己,切实满足企业的高要求、高标准。

5.证券、基金法律风险分析师投资意识的觉醒,理财产品的丰富,法律风险分析师的需求是个方向,当然法律与金融的专业性等要求也高,收入相当可观。

6.家庭法律顾问,信托高净值人群的增加,家庭私人法律顾问将应运而生。

同时对于信托的需求也会增加,主攻这个方向应该是不错的选择。

7.法律专业讲师经过上面的分析,法律人的就业前景还是大有可为的。

最为重要的是,相应也会催生辅导培训机构。

当下,司法考试培训辅导就是个例子。

市场上有影响力的品牌,诸如万国、众合、厚大、独角兽网校等,已经基本分割了司考辅导市场份额。

新法、新增考点必考专题

新法、新增考点必考专题

新法、新增考点必考专题考点1:认罪认罚从宽原则和《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命题点:认罪认罚从宽的理解;不同阶段认罪认罚的处理;认罪认罚具结书;未成年人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的特殊要求1.关于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原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我国在推行认罪认罚制度中借鉴了“辩诉交易”合理因素,协商的内容既包括罪名也包括罪数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应当依法从宽处理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在考虑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时,可以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认罪认罚的情况考虑在内D.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2.关于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原则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处理方式不正确的是()A.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B.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如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精神病人的可以除外C.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D.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3.未成年人李某是高一学生,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审查起诉期间,李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自愿认罪认罚,但由于李某的父亲以及他的辩护人对认罪认罚有异议,因此本案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B.李某及父亲、辩护人都对认罪认罚没有异议且愿意签署具结书的,应当签署具结书C.李某认罪认罚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本案可以适用速裁程序D.李某认罪认罚的,检察院应当听取李某、辩护人对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等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4.就《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下列说法正确是:()A.承认主要犯罪事实,仅对个别事实情节提出异议,或者虽然对行为性质提出辩解但表示接受司法机关认定意见的,影响“认罪”的认定。

法理学必考考题测验考试复习资料及测验考试小抄完整拼音排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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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必考考点)考试复习资料及考试小抄完整版最新排版填空题1、法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原始社会内部(生产力)的发展。

3、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4、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

5、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

6、亚里士多德将正义分为(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正义)。

7、当代美国学者罗尔斯提出了“(社会正义)”来区别个人正义。

8、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9、大陆法系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10、民主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是中国社会主义法的雏形。

11、中国社会主义法是(革命根据地的法)和解放初期(新民主主义法)的继续和发展。

12、中国社会主义法是在(彻底废除旧法)的基础上产生的。

13、(1954年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正式起点,它承上启下,继往开来,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14、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主要包括:(法治)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5、社会主义法的原则依指导法律调整的阶段,可以分为(立法原则)、适用法的原则、(法律解释原则)等。

16、现代科学技术对法的内容、形式、调整范围、调整方法、(法律技术)以及(法律术语)等各个方面都有着重大影响。

17、一定事实关系的多次反复,成为人们行为的习性而形成的社会规范,被称(习惯)。

18、法律调整的是人们的(意志行为),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道德则注重人们行为的(内心动机),主要靠社会舆论等力量来维持。

19、技术规范可以分为:(单纯的技术规范)规范、社会技术规范和(法律技术规范)规范。

20、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行的活动。

21、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22、根据立法的进程,将立法技术分为立法预测技术、(立法规划技术)、法律规范表达技术。

公考各题型知识点技巧背诵

公考各题型知识点技巧背诵

公考各题型知识点技巧背诵常识判断题1、相信第一直觉:在不确定答案时,选择第一直觉认为正确的选项。

2、优先选体现民族自豪感的选项:选择那些体现国家成就或文化自豪感的选项。

3、不选绝对化的词语:避免选择那些表述过于绝对的选项。

4、正确选项长短适中:正确的选项通常长度适中,不会太长也不会太短。

5、年份就近原则:在涉及年份的题目中,优先选择最近的年份。

言语理解题1、成语辨析:选择语境中合适的成语,排除极端语气的词语。

2、词语辨析:注意词语的侧重点,选择范围大或语意重的词语。

3、语境逻辑关系:理解语境与所选词语的逻辑关系,而不是单纯看选项的词。

数量关系题1、奇偶数原则:选项中有三个奇数一个偶数时,选偶数;反之亦然。

2、中间项原则:选项有升降时,答案多为中间项。

3、比例关系:看到比例关系时,选择满足该比例中数字整除特性的选项。

判断推理题1、图形变化:图形变化不大时考虑对称、旋转等,变化较大时考虑元素数量、叠加等。

2、削弱加强型推理:未提到的信息多为无关选项。

3、定义判断:多定义中不提问的定义不用看,数字比例接近的选项要注意。

资料分析题1、文字与数字:选项全由文字组成的,答案往往是C;主要由数字构成的选项,B选项当选。

2、最后一道题:资料分析的最后一道综合分析小题,优先蒙C/D。

3、条形图最值:可以用直尺找出条形图中的最值1。

复习策略1、专项复习:抓住高频考点,听常识专项课。

2、刷题积累:通过刷题查缺补漏。

3、掌握时政:关注重大时政事件和科技成就。

4、新法必考:掌握近一年的新法。

记忆方法1、联想记忆法:利用事物间的联系进行记忆,将抽象内容形象化、具体化。

例如,记忆南昌起义的时间可以通过联想“建军节”来帮助记忆。

2、分类记忆法:将同类事物归为一类,通过比较、辨析进行记忆。

例如,法律部分可以将刑法、民法等分类记忆。

通过以上方法和技巧,可以有效提升公考各题型的知识点和技巧背诵效果。

法律资格考试刑诉考前《佛脚》

法律资格考试刑诉考前《佛脚》

新法必考专题考点13: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考点1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考点15: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考点16:其他诉讼参与人(法、诉、辩、证、翻、鉴定人)考点40:审判中特殊问题☆☆☆☆☆考点49:二审裁判结果☆☆☆☆☆考点50:法定刑以下量刑核准程序☆☆☆考点51:死刑上诉、上报程序☆☆☆☆☆考点52:死刑核准结果☆☆☆☆☆上报上诉抗诉法定刑以下二审改判(终审)维持上报上诉抗诉死刑(中院)二审活(终审)死提审上报上报发回死刑(中院)可以否决提审上报上报发回法定刑以下可以否决发回哪里最高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可以发回二审法院或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考点提示1】二审可以不开庭,事实证据、纠程序应当开庭。

【考点提示2】最高院发回高院(二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二审法院一般不得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考点提示3】最高院发回高院(复核法院)重新审判的,高院可以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考点提示4】禁止再次发回,除非程序违法。

重组合议庭发回重审,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或不应当判处死刑除外)考点53:死缓核准结果☆☆☆上诉抗诉走二审高院用二审程序审理。

(被上、被抗可加刑)不上不抗就上报高院用复核程序审理:变轻容易,变重难。

(死缓复核绝对不加刑)考点54:再审的申诉☆☆☆☆申诉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案外人。

(当、法、近、外)申诉对象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申诉机关法院、检察院。

申诉效力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不能必然引起审判监督程序。

向法申诉1.申诉由终审法院处理。

撤回上诉后,对一审判决申诉的,可以由一审法院处理2.上一级法院对越级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法院提出申诉,或直接交终审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3.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法院直接审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法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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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宪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解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查看本法司考解读)
(二)经济法
3)工伤保险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三)三国法
7)中国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8)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
(四)法律职业道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
(五)刑法
13)刑法修正案(八)(查看刑法修正案八解读)(关于刑法修正案八的一些试题)
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六)刑诉法
2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2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2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后宣判前提出撤回上诉人民法院是否准许的批复
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2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25)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2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2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涉嫌盗窃的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是否违法问题的批复
(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30)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
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
32)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
3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八)民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司考解读)
35)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九)商法
36)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3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十)民诉法与仲裁法
3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3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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