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健街道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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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健新村街道社区自治金使用管理办法

康健新村街道社区自治金使用管理办法

康健新村街道社区“自治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居民区自治,激发居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和热情,鼓励功能性、公益性、服务性居民区自治项目和群众团队的培育和发展,规范“自治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金”使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项目运作、扶持特色的原则;(二)鼓励自治、增能减负的原则;(三)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四)强化监督、跟踪问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为了保证“自治金”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成立“居民区自治金项目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作为“自治金”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审核、跟踪、督导。

工作小组设组长一名,由自治办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自治办、党建办、党政办(财务)及相关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管理小组的职责:(一)对申报的“自治金”项目开展前期调研;(二)审核批准申报的“自治金”项目和经费预算;(三)评估社会组织协同项目的运行成效;(四)监督各居委会、居民区自治联席会“自治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经费来源第五条“自治金”经费来源于财政支持,区社建办和民政局奖励金一并纳入(仍按照上级部门奖励金特定指向专款专用)。

第六条“自治金”的申请主体为社区自治办和个居委会。

第七条“自治金”年度预算设置万,具体额度参考财政预算要求编制。

第四章使用范围“自治金”主要用于扶持和发展居民区自治工作,鼓励创先争优和特色创新,兼顾培育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的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为居委增能减负。

第八条对于年度居委工作评议为“优秀”的居委会、创建成“自治家园”的居委会、积极申报社会治理创新培育项目等的居委会,从社区自治金中拨付该居委工作经费的(一般不超过仟元)作为补贴,按照《康健街道居民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使用。

第九条在居委常规自治项目之外,申报“自治金”项目的,根据项目实际,从社区自治金中拨付该项目经费的部分或者全额(一般不超过万元)作为支持;居民区以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项目的,从社区自治金中拨付该项目经费的部分或者全额(一般不超过万元)予以扶持。

康健街道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康健街道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康健街道目标管理实施办法为保证本街道目标管理有序开展,根据《徐汇区政府系统运行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徐汇区政府系统运行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突出重点。

紧扣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要求,立足办公室(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合理设置目标项目。

(二)依法履职。

围绕实现目标任务,遵照依法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等要求,完善政府运行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三)高效协同。

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协同、条块联动。

对于涉及跨部门、跨条线的工作目标,明确牵头单位,分清主次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形成推进合力。

(四)科学管理。

建立领导组织有力、目标任务清晰、主次责任明确、节点进度清楚、过程动态管理的工作体系,确保街道工作目标有序高效完成。

二、工作机制(一)组织机构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行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部门)主任或负责人为成员的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负责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落实跟踪等日常工作。

(二)责任机制各办公室(部门)主任或负责人为本部门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各办公室(部门)应当明确承担目标管理工作责任的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目标管理工作。

党政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办公室(部门)的服务协调、沟通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工作例会街道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20日左右召开,主要是讨论、通报、决定以下事项:1、各办公室(部门)通报本月重点工作或本季度常规工作进展情况,作为目标管理系统填报依据;2、区政府目标管理项目或节点调整涉及本街道且需要作相应调整的工作项目;3、需要提交第三季度工作例会研究讨论的下一年度目标管理工作项目;4、其他目标管理相关工作。

三、目标制定(一)目标制定依据目标制定应当按照“工作目标具体化,工作任务项目化”要求,项目安排主要包括目标名称、节点安排、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等要素(详见附件1)。

康健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康健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康健街道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本街道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按照徐汇区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街道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采购项目是指街道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工程建设、货物采购和服务购买等项目。

其中,工程项目是指新建、改造、扩建、修缮、装修、拆除和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相关配套建设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货物项目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服务项目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服务、印刷服务、维护保养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社会服务等。

第二条组织领导成立康健街道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政办分管领导、项目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为监察室主任,党政办主任、分管财务副主任,项目部门负责人以及采购专管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条项目申请业务部门申请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应当填报立项申请表(附件一)。

3万元(含)以上项目应当按照街道“三重一大”规定,提交主任办公会或党工委会研究决定。

决定同意立项后,正式启动采购。

业务部门是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内设机构以及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的人大工委、纪工委、监察、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和妇联。

第四条采购标准3万元(含)以上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办法规定,优先推荐或者通过政府采购流程确定一家施工单位或供应商。

3万元(不含)以下5000元(含)以上项目由业务部门邀请不少于三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或供应商进行比价,确定一家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实施采购。

5000元(不含)以下项目由业务部门按照相关审批流程确定一家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实施采购。

第五条采购流程(一)工程项目3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应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不少于三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比价,优先推荐一家施工单位。

街道办事处采购制度

街道办事处采购制度

街道办事处采购制度街道办事处采购制度为了规范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建立运转高效、职责明确的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府采购制度的遵循原则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采购遵循的原则:(一)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兼顾效益与效率,合理确定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范围。

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三)坚持维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工作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四)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二、政府采购工作职责政府采购工作在办事处政府领导下,由财政所负责实施。

其职责是:(一)编制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和计划草案,拟定具体采购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时间;(二)负责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建立和管理供应商和专家评委信息库;(三)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动。

(四)根据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统一组织政府采购;(五)制定集中采购内部操作规定,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六)监督供需双方履行协议,受理政府采购的投诉事宜;(七)办理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三、政府采购的适用对象和范围政府采购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办理的采购。

政府采购的范围:1、办公用具;2、交通工具;3、统一着装及其他统一装备。

4、基本建设项目、修缮项目。

5、大型会议和大型公务接待、汽车维修、保险、加油、大宗印刷等项目;6、农用机械、抗旱及防汛物资等。

7、其他应实行政府采购的商品、工程和服务等。

四、采购方式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办事处确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xx街道办采购管理制度

xx街道办采购管理制度

xx街道办采购管理制度第一条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二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三条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开标前泄露标底。

(八)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九)其他违法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采购人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政府采购制度,随同年度预算汇总,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政府采购过程管理要求:(一)各科室(办所)根据实际所需填写申购单,经科室(办所)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办公室。

(二)办公室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将各科室(办所)申购单汇总后,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采购。

(三)单项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购买;小额零星物品可以自行购买,并索要正规发票。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第六条单位应对政府采购活动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一)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三)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四)政府采购信息在省、市、区采购办指定媒体上的发布情况;(五)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六)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七)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康健街道居委会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

康健街道居委会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

康健街道居委会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根据《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委会工作经费保障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居民区建设,切实夯实基层建设的财力基础,完善居委会经费保障机制,优化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现就居委工作经费调整、保障和管理制定规范如下:一、总体要求围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为主要目标,贯彻“坚持重心下移,加强综合保障”的基本原则,通过明确居委会工作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夯实基层治理的财政基础,通过引导居委工作经费的投向、健全项目和经费安排的形成机制,促进居委自治项目的探索和创新;通过优化居委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手续,改进申请报销流程,增强居委工作经费的使用规范。

二、居委工作经费保障范围和标准居委会工作经费按照“一般工作经费”和“以奖代补”分别予以保障。

对额外需居委协助的工作事项,由相应街道部门预算落实“费随事转经费”。

1、设立“一般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创新自治项目、常规社区服务和日常办公三方面。

创新自治项目经费,按照不低于一般工作经费的40%安排,主要用于根据居民区自身特点,充分调动居民群众、群众团队、社会组织等各方积极性,加强社区平安建设,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自治项目和活动。

常规社区服务经费,按一般工作经费的30%左右安排,用于开展各项传统社区服务,包括节日关爱、访贫问苦、居民区精神文明活动、楼组建设等常规项目,以及因突发情况的临时帮困、排忧解难等支出。

日常办公经费,按一般工作经费的30%安排,包括居委会的水电煤、硬件维护、电话费、饮用水等运行费用,办公文具的购置,报刊订阅、零星小额修理等支出。

2000元以下的零星小额维修原则上由居委按照日常工作经费使用流程报销;非办公必备设施,如电视机、录音机、音响等非政府采购的硬件添置及维修,纳入居委日常办公经费,并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2、设立“以奖代补经费”。

在保证居委一般工作经费的基础上,街镇层面设置居委会以奖代补经费(居民自治金)100万,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按5%递增,主要用于自治活动表现突出的居委会增加经费投入。

街道采购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街道采购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街道采购内部管理制度范文街道采购内部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街道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加强采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各部门和单位采购活动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街道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等方面的采购。

第四条街道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经济和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街道应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和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第六条街道采购应遵循节约型、资源保护和环境友好的原则,提倡绿色采购和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街道采购活动应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估,确保采购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采购结果的质量。

第二章采购计划与预算第八条街道各部门和单位每年底应编制下一年度的采购计划,并按规定报送街道采购部门。

第九条采购计划编制应包括采购内容、预算金额、采购方式、采购时间等,并按照项目分类和合理分期进行安排。

第十条采购计划应由采购部门进行审核,并与财务部门进行对接,确保预算金额和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应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调整,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不得擅自更改采购内容、预算金额和采购方式等。

第十二条采购计划的编制、修订和调整应依据实际需要和预算限制,使采购活动更加科学合理和高效。

第十三条采购计划应在每年初公开,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布,并在街道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采购活动的预算金额应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和核准,不得超越预算限制进行采购。

第三章采购流程与程序第十五条街道采购活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不得违反规定和滥用职权进行采购。

第十六条采购活动的确定应根据采购计划和采购需求情况进行,确保采购的及时性和合理性。

第十七条采购活动的方式应根据采购的性质、金额和紧急程度进行选择,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采购活动应建立采购文件,并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和签字,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第十九条采购活动应进行公开招标,并依法组织招标工作和评审工作,确保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街道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街道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街道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街道采购内部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街道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合理、高效原则。

第四条街道采购活动应当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采购政策和制度。

第五条街道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方案、合同履行、品质保证、支付结算等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街道采购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发布采购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街道采购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开采购活动的结果及相关信息。

第八条街道采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管,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九条街道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第十条街道采购活动应当设置统一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统一组织和管理采购活动,维护采购活动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街道采购活动应当明确分工,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的协调机制,推动采购活动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第十二条街道采购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采购人员,提高采购活动的专业化水平。

第十三条街道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员工的奖惩机制,激励员工努力工作,保障采购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采购第十四条街道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采购方案,明确采购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要求等具体内容。

第十五条街道采购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采购,不得违规采购或者变相采购。

第十六条街道采购单位应当充分尊重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保障供应商合法的参与采购活动。

第十七条街道采购单位应当依法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保障采购活动的合理进行。

第十八条街道采购单位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评估,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提高采购的品质和效率。

第十九条街道采购单位应当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办事处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合同管理、验收结算、监督检查等。

第三条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是确保政府采购行为合法、合规、高效,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和纠正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采购原则。

街道办事处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采购行为的合法性。

(二)公平竞争原则。

街道办事处应当确保政府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三)效益优先原则。

街道办事处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应当注重采购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责任明确原则。

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政府采购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审批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三)协调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监督和检查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工作;(五)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财务部门负责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执行和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第八条街道办事处采购部门负责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程序的执行、合同管理、验收结算等。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审计部门负责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工作的审计监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评价。

街道自主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街道自主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街道自主采购管理制度范文街道自主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街道自主采购行为,加强经济管理,提高采购效率,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街道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采用自主采购方式进行购买商品、工程和服务等项目的活动。

第三条定义1. 自主采购:指街道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根据自身需求,自行组织和实施采购活动的行为。

2. 采购:指自主采购的行为,包括商品、工程和服务等项目的采购。

3. 采购人:指街道机关、单位、事业单位采购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4. 供应商:指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提供商品、工程和服务等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采购组织第四条采购管理机构街道机关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机构,负责街道机关的自主采购活动。

采购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采购计划、采购文件的编制、供应商的甄选和评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采购过程的监督和评估等。

第五条采购计划采购管理机构根据街道机关各部门的需求和预算,制定年度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当包括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时间和预算等内容,并报经街道机关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采购文件采购管理机构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采购公告、招标文件、评审标准等)、询价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以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

第七条供应商的甄选和评审采购管理机构应当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供应商的甄选和评审。

甄选和评审的内容应当包括供应商的资质、信誉、生产能力、质量管理能力、价格等方面。

第八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采购管理机构与中标的供应商进行合同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管理机构应当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合同的执行和质量的保证。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九条采购方式采购管理机构根据采购需求的不同,可采取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采购。

采购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证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

2023年上海市徐汇区康健新村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题库及答案解析

2023年上海市徐汇区康健新村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题库及答案解析

2023年上海市徐汇区康健新村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题库及答案解析毕业院校: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考场:_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_一、选择题1.在性别角色中,男女都承担的社会角色是()。

A、社区政治活动B、社区管理C、生育管理D、生产管理答案:D解析:由于男性和女性在社会中充当不同的角色,因此他们拥有不同的需要。

在大多数社会中,低收入的妇女承担三种角色:生育、生产和社区管理的角色,而男人则承担生产和社区政治活动的角色。

生产是男女都承担的角色。

故选D。

2.帮助贫困家庭青少年、残疾青少年获得政府救济和保障以及社会资助和帮扶,属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方面。

A、困难帮扶B、权益保护C、法律服务D、心理疏导答案:A解析:困难帮扶是指对贫困家庭青少年、残疾青少年,帮助他们获得政府救济和保障以及社会资助和帮扶,同时培养自强自助的生活态度。

故选A。

3.老张退休后,一直不能适应退休生活,出现了抑郁,向社会工作者小李求助。

社会工作者小李介入后采用任务中心模式对老张开展服务。

此时,小李应重点关注老张的()。

A、自主性B、认知C、抗逆力D、动机答案:A解析:任务中心模式在运用任务实现目标过程中非常关注服务对象的自主性。

故选A。

4.社区居民王某的小孩因有残疾,被某幼儿园拒收,王某于是向社会工作者小李求助,小李协助王某与多家幼儿园协商,最终有一家幼儿园接收了王某的孩子,在此过程中,小李扮演的角色是()。

A、管理者B、研究者C、政策影响者D、资源筹措者答案:D解析:题中,社会工作者小李协助王某与多家幼儿园协商,最终使王某的孩子能上幼儿园,扮演了资源筹措者的角色。

故选D。

5.李兰在校学习成绩很好,很受老师重视,在父母眼中是好孩子。

但是,最近老师发现她经常无故旷课或寻找各种理由请假,父母和老师都很着急,于是向学校社会工作者求助。

在与李兰的交流中得知,她想买一部电脑,但是不敢向父母说,便自己到某店去做兼职,不去上课的时间她都是在店里卖东西,她央求不要将此事告知老师和家长。

街道办采购制度汇编范本

街道办采购制度汇编范本

街道办采购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街道办事处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约财政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政府采购条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街道办事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 XX街道办事处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XX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

二、采购计划和预算第五条 XX街道办事处应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政预算安排,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数量、预算和时间等。

第六条采购预算应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编制,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采购方式和程序第七条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

第八条采购程序分为采购准备、采购实施、采购评审、采购成交、采购合同和采购验收等阶段。

第九条采购准备阶段包括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等。

第十条采购实施阶段包括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谈判、磋商等。

第十一条采购评审阶段包括评审投标文件、谈判、磋商和确定成交候选人等。

第十二条采购成交阶段包括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等。

第十三条采购合同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

第十四条采购验收应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确保货物或服务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四、采购管理和监督第十五条 XX街道办事处应设立采购管理小组,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六条采购管理小组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管理制度,保存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七条采购活动应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八条采购活动中出现违法行为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XX街道办事处。

社区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社区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社区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物资采购管理,保障物资采购工作的合法性和效率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范围内的所有物资采购工作,规范社区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社区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物资采购管理应坚持节约、环保、规范、科学的原则,合理利用社会公共资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社区设置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物资采购的统筹、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设立专业的物资采购人员,负责具体的采购工作。

第七条社区应当成立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重大物资采购项目,并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条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员,负责监督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社区应当建立物资采购档案,对每一次采购进行详细记录,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十条物资采购需提前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类型、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等。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应当通过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采购采用招标方式的,应当在规定范围内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并公开招标。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应当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不得受贿或索贿,维护采购的公正性。

第十四条采购结束后,应当对物资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符合质量要求。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五条物资采购的经费应当按照社区财政制度进行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明。

第十六条经费使用过程中,应当建立专门的账目,对每一笔经费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七条经费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循财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第十八条经费使用存在问题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社区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采购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十条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物资采购监督员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保护社区的利益。

街道内部采购管理制度

街道内部采购管理制度

街道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街道内部采购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保障采购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内部各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第四条本单位采购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严格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合理。

第五条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应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对采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不受个人利益和其他不正当因素的干扰。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供应商管理制度,有效规避采购风险,确保采购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

第七条本单位采购管理工作的职责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并逐级履行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办公室和党委组织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本单位设立采购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十条采购管理办公室成员由本单位领导任命,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采购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采购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一)研究制定本单位的采购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二)组织协调本单位的采购活动,监督采购流程和执行情况;(三)审核采购合同和支付凭证,做好采购档案管理工作;(四)定期评估供应商绩效,建立供应商数据库,提升采购效率和品质。

第十二条本单位其他部门应配合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做好采购需求的汇总和整理工作,确保采购活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采购管理流程第十三条本单位采购管理工作遵循以下流程:(一)需求确定:本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采购需求,填写采购申请表,注明物品名称、型号、数量、质量要求、交货地点和时间等信息。

(二)供应商选择: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采购需求组织招投标或邀请供应商报价,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三)报价比较:评审采购申请表和供应商的报价,比较价格、质量、交货时间等条件,选定中标人并签订采购合同。

街道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街道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街道采购业务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街道采购业务的管理制度,以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公正和高效进行。

该制度适用于街道采购业务的所有环节,并且所有相关人员都有责任遵守该制度。

2. 采购组织结构2.1 采购委员会街道设立采购委员会负责决策和审批采购事务,并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采购委员会由街道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该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批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审查和批准采购合同;•监督采购过程中的风险和问题。

2.2 采购部门街道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执行采购委员会的决策,并负责采购活动的具体管理和执行。

采购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发布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监督供应商履约情况。

3. 采购流程3.1 采购需求申请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采购需求申请。

采购需求申请应包括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2 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申请,编制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采购方式等信息,并报采购委员会审批。

3.3 采购公告发布采购部门在适当的渠道发布采购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要求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等。

3.4 投标文件评审采购部门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3.5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在谈判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应明确采购物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方式、履约期限等关键信息。

3.6 履约管理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如发现履约问题,采购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4. 采购管理原则4.1 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遵循平等竞争的原则。

所有供应商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标,采购过程应对所有供应商公正对待。

街道物资采购询价制度范本

街道物资采购询价制度范本

街道物资采购询价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街道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办事处的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采购计划和预算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数量、质量、预算等要求。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财政预算规定,合理编制采购预算,确保采购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采购方式第七条街道办事处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

第八条采购方式的选择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需求和市场情况,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采购效果的最大化。

四、采购程序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应根据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采购文件,明确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评审标准、报价要求等。

第十条街道办事处应通过公告、通知等方式,公开发布采购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第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应组织采购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三条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项目的顺利完成。

五、询价程序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应根据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询价文件,明确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报价要求等。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应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并向其提供询价文件。

第十六条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文件。

第十七条街道办事处应组织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六、监督管理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采购过程的相关资料。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康健新村街道办事处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康健新村街道办事处_企业报告(业主版)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2 日 生成
4/17
(3)建筑装饰和装修业(4)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天悦邻里汇生活盒子二——虹漕 上 海 徐 房 建 筑 实 业
南路杨家桥装修工程
有限公司
405.0
2023-04-21
TOP2
天悦邻里汇生活盒子二——虹漕 上 海 徐 房 建 筑 实 业
1/17
近 3 年(2020-09~2023-08):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康健新村街道办事处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 数的 53.7%。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1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2 日 生成
上海若义办公用品 有限公司
0.4
2023-08-01
TOP3
关于综合管理中心采购 A3/A4 复 上 海 若 义 办 公 用 品
印纸的协议供货馆
有限公司
0.3
2023-05-10
TOP4
关于采购 A4 打印/复印纸的协议 上 海 若 义 办 公 用 品
供货馆
有限公司
0.2
2023-04-11
TOP5
2023-04-13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6)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关于采购 A4 打印/复印纸的协议 上 海 若 义 办 公 用 品
供货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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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健街道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本街道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按照徐汇区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街道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采购项目是指街道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工程建设、货物采购和服务购买等项目。

其中,工程项目是指新建、改造、扩建、修缮、装修、拆除和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相关配套建设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货物项目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服务项目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服务、印刷服务、维护保养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社会服务等。

第二条组织领导
成立康健街道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政办分管领导、项目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为监察室主任,党政办主任、分管财务副主任,项目部门负责人以及采购专管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条项目申请
业务部门申请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应当填报立项申请表(附件一)。

3万元(含)以上项目应当按照街道“三重一大”规定,提交主任办公会或党工委会研究决定。

决定同意立项
后,正式启动采购。

业务部门是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内设机构以及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的人大工委、纪工委、监察、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和妇联。

第四条采购标准
3万元(含)以上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办法规定,优先推荐或者通过政府采购流程确定一家施工单位或供应商。

3万元(不含)以下5000元(含)以上项目由业务部门邀请不少于三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或供应商进行比价,确定一家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实施采购。

5000元(不含)以下项目由业务部门按照相关审批流程确定一家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实施采购。

第五条采购流程
(一)工程项目
3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应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不少于三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比价,优先推荐一家施工单位。

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应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不少于三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定,优先推荐一家施工单位。

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应当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确定一家施工单位。

200万元(含)以上项目应当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一家施工单位。

(二)货物项目
凡列入集中采购目录(附件二)的货物实行协议采购网上供货(上海政府采购网)。

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和党政机关会议场所采用定点采购方式。

凡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采购。

3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应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不少于三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进行比价,优先推荐一家供应商;20万元(含)以上项目应当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确定一家供应商。

业务部门按照上级要求采购指定范围内的货物,可以不按照上述流程,但应当在电商、大型连锁超市或者上级部门指定地点采购。

(三)服务项目
3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应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不少于三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进行比价,优先推荐一家供应商。

20万元(含)以上项目应当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确定一家供应商。

(四)特殊情形
货物或服务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的,业务部门申请立项时应当说明原因和理由,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事件需要实施的小型应急工程、抢险救灾、紧急拆违等工程,经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业务部门可以采取先实施后履行相关采购手续。

第六条项目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按照街道“三重一大”规定,将优先推荐的名单提交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审议或者通报结果。

施工单位或供应商确定后,由业务部门或者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采购,签订合同,督促实施。

(一)工程项目
社区非市政道路(场地)及公共设施维护、环保、园林绿化、河道整治、管网疏浚改建、户外广告设施、水利建设、住宅小区公共设施修缮改造以及纳入街道托底管理的市政维修维护类等工程项目由社区管理办公室或社区专项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街道机关办公用房、街道下属各部门管理使用的房屋、居委会用房、社区老年活动室以及其他纳入协同理财范围的房屋进行改造、扩建、修缮及装修等工程项目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业务部门协同配合现场勘察。

其他与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相关的工程项目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货物项目
凡列入集中采购目录(附件)的货物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部门或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应当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项目管理
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委托审价。

其中,1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委托施工监理。

第三
方单位实施工程审价或施工监理后,应当出具书面报告。

项目竣工后,业务部门应当组织验收,填报项目验收单(附件三)。

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业务部门应当会同验收并签字。

第八条服务代理机构
本办法实行第三方服务代理机构名单制度(简称“第三方名单”制度)。

第三方名单由领导小组负责建立,由分别具备(财务)投资监理、概算评估(前评估)、招标代理、项目建设管理(代建)、施工监理和审价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各3家组成。

第三方名单应当执行街道“三重一大”制度,原则上年度内有效,每年末根据实施情况确定次年的第三方名单。

具体参与项目采购的服务代理机构应当从第三方名单中随机抽取,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

第九条项目结算
项目结算应当以审价报告结论为准,10万元(含)以上项目应当预留质量保证金。

支付价款时,财务部门应当核对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进度。

因特殊原因,项目结算金额大于合同金额10%的,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立项。

第十条项目监督
街道监察室应当根据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和制度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要求负责组织实施的业务部门或党政办公室填报采购及建设报备单。

(附件四)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
项目完成后,负责组织实施的业务部门或者党政办公室应当将项目立项表、比价或招标材料、项目合同、代理服务合同及评审报告、竣工资料、验收报告以及区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复、意见、会议纪要等书面材料进行整理,编制目录,及时归档。

第十二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由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康健街道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附件二:政府采购(货物)集中采购目录
附件三:工程项目采购流程图
附件四:货物项目采购流程图
附件五:服务项目采购流程图
附件六:立项申请表
附件七:项目验收表
附件八: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及建设报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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