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含表格)
ISO14001:2015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
※※修订履历※※1.目的本程序用于识别、评价、更新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以判定它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为制定环境目标、指标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识别与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与更新。
3.职责3.1 全体员工参与环境调查,反映环境问题。
3.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岗位环境因素的识别,以及所从事的活动中涉及的间接环境因素。
3.3 品保部负责对全公司环境因素进行收集、汇总及登记。
3.4 品保部负责评价环境因素,并初步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3.5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重要环境因素。
4.工作程序4.1 环境因素的识别方法、步骤与注意点4.1.1 环境因素识别采用问卷调查和现场巡查方式进行。
具体操作程序如下:1)品保部将《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发给各部门。
2)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并将识别结果填入《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各部门应根据识别出的环境因素明确各种指标情况,进行重要环境因素评价。
3)由各部门根据《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的内容,对部门各岗位的员工进行讲解;4)员工将本岗位的环境问题填写在《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汇总给本部门的负责人;5)在进行调查识别环境因素之后,品管部协助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巡查,这是环境因素调查方式的补充;6)由品保部对各部门提出的环境因素和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分类、汇总,登入公司总的《环境因素及评价表》中,并对其评价。
4.1.2 确定环境因素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各部门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应充分考虑三种来源、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八个方面及两种范围:1)三种来源:活动、产品、服务。
即公司应考虑:存在公司活动(如生产加工过程、设备维护、办公活动)中、公司产品本身中和公司提供服务中存在的环境因素。
2)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即公司应考虑:对过去遗留可能仍在产生环境影响的环境问题、现有的污染及环境问题、计划中的活动和产品出厂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1. 目的:识别本公司在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以确保重要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与管理。
3. 定义:3.1环境因素:一个组织的活动或服务中能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要素;3.2重要环境因素: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3.3环境影响: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给环境造成的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4. 职责:4.1最高管理者:重要环境因素的批准;4.2管理者代表:重要环境因素的确认;4.3各部门:对本部门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4.4企业管理部:负责环境因素的汇总,并组织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
5. 管理程序:5.1 环境因素的识别5.1.1各部门根据如下文件和资料识别环境因素:5.1.1.1 工艺流程图、QC工程图等;5.1.1.2 物料采购、使用及废弃情况(包括办公耗用);5.1.1.3 能源、资源使用统计、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及化学危险品材料安全数据;5.1.1.4 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排放物及排放频率;5.1.1.5 设备运行、维护中的环境影响;5.1.1.6 产品服务中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环节;5.1.1.7 法律法规的要求;5.1.1.8相关方(供方、废弃物处置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可能产生的重大环境影响的环节及投诉现象处理结果等。
5.1.3 生产部采用过程分析法逐一对每一项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输入、输出进行分析,从中识别出环境因素。
5.1.4 非生产部门根据职能所涉及的活动和现场进行调查,主要从能源和资源的消耗中识别出环境因素。
5.1.5为全面识别环境因素,各部门须充分考虑到环境的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八个方面:5.1.5.1三种状态为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正常活动、可合理预见的情况和紧急状态(如火灾、爆炸等事故)所伴随的潜在的重大环境影响。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程序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运行控制管理程序1、目的为了有效识别、评价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适用范围本管理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识别和控制。
3、依据性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司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3.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3.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3.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3.8《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3.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3.1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3.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12《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3.13《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3.14《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4、职责4.1安全技术部负责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单位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工作;负责编制本程序并监督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对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的排放、固体废物等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排污费缴纳;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和处置。
4.2综合部负责公司办公生活垃圾处置;负责环保纠纷、信访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委托社区服务中心对厂区生活区生活污水进行管理。
4.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涉及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负责污染防治管理,控制能源资源的消耗,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司科学文明检修及其他相关要求。
5、工作程序本管理程序包括的工作事项有: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环境法律法规管理,环境运行控制,环境监督检查管理,环境事故应急管理,环境因素的更新。
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程序(完整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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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用来确定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从中判定那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
确保在建立环境目标时,对与这些重大影响有关的环境因素加以考虑,并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
3.定义
3.1环境因素: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3.2环境影响: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3.3重要环境因素: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
4.职责
4.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
4.2各部门负责配合进行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
4.3办公室负责汇总各部门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结果。
5.工作程序。
环境因素危险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环境因素、危险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程序1 目的通过实施本程序,对公司办公和无线通信直放站设计、生产和服务及系统集成过程中发生的及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在识别的基础上进行评价。
为公司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及运行控制提供重要依据。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办公和无线通信直放站设计、生产和安装服务及系统集成过程发生的及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价活动。
3 职责3.1 项目管理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与更改,指导各部门、各场所识别、评价存在和可能存在的环境因素、危险危害因素,组织对识别出的环境因素、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评价,并提交识别、评价结果。
3.2 产品中心负责识别、评价项目实施、交付、过程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包括相关人员)在所有场所,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工具、设施及从事管理活动中可能存在的环境因素、危险危害因素。
3.3 公司各相关部门配合项目管理部的识别、评价工作。
4 工作程序项目管理部识别可能存在的环境因素和危险危害因素时,要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正常、紧急、异常三种状态。
在识别评价环境因素、危险危害因素时,要覆盖公司办公和无线通信直放站设计、生产和服务及系统集成过程的所有场所,所有设备、工具、设施、所有人员包括进入管辖范围内所有相关方人员,不得遗漏,做到充分性。
4.1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环境因素的识别应包括组织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应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
对产品和服务等因素的识别评价方法主要采取对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往的工作经验打分等方法。
4.1.1 由项目管理部组织人员对公司各部门范围存在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识别出的环境因素由运营中心体系专员编制《环境因素、环境影响评价及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1.2 对于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要从以下方面考虑:a)法律、法规规定;b) 环境影响范围;c) 环境影响程度;d) 发生的频次;e) 资源影响;f) 对相关方影响程度等。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含表格)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ISO14001-2015)1.0目的:为了识别本公司产品、活动和服务中能控制或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确定重大环境因素,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及重大环境因素的确定。
3.0相关责任部门:3.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及依据评价的结果整理《重大环境因素清单》。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3.3总经理批准《重大环境因素清单》。
4.0作业内容:4.1流程图:见附件一4.2环境因素的识别:4.2.1环境因素识别时应从生命周期观点出发,充分考虑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控制及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
1) 三种状态:A.正常:如:生产连续运行;B.异常:如:生产停机、检修等;C.紧急状态:如:潜在火灾事故、化学品泄漏、环保设施发生故障、洪水、地震等。
2) 三种时态:A.过去:如: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泄漏事件造成的土地污染;B.现在:如:现场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问题;C.将来:如:产品出厂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将来潜在法律法规变化的要求、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因素。
3) 九种类型:以上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可能存在;A.水污染;B.大气污染;C.噪声污染;D.废弃物(土地污染);E.能源和资源;F.社区居民和相关方;G.消防安全;H.臭氧层破坏;I.其它环境问题。
4.2.2对环境因素控制的目的是减少或消除其环境影响,同一环境可能存在不同的环境影响,因此识别时应明确其环境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环境影响。
4.2.3识别方法:识别环境因素时,可根据情况选用或联合使用以下方法(但不限于):1)问卷调查法;2)现场调查法(查看、面谈、文件资料收集);3)工序分析法;4)专家咨询法(必要时);5)产品生命周期分析法。
4.2.4识别的步骤:1)区域的划分:管理者代表负责所辖区域的划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的环境因素识别,实施时应对本部门涉及的所有的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进行分析,将各方面环境问题全部识别出来,填写在“环境因素评价表”,由部门经理审核交管理者代表。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1.目的识别、评价与更新公司在管理、施工、服务等活动中能够控制和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确保重要环境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能够控制和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3.职责3.1集团安全生产部负责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环境因素进行确认,是否识别充分,重大的环境因素有无遗漏,并将发现的问题通知下属各单位。
3.2各下属单位总工程师负责批准《重要环境因素台帐》。
3.3各下属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由专人负责填写《环境因素识别调查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台帐》,并动态进行管理。
将结果报安全生产部备案。
4.控制程序4.1 收集、识别与评价4.1.1收集时施工现场、施工过程、竣工后的维修活动、办公区域和生活区中对环境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a.施工过程应包括自身可以控制的和能够施加影响的施工准备、基础、结构、装修、竣工验收、回访保修等阶段。
b.办公区域指公司总部、下属各单位、项目部的办公区域。
c.生活区指项目部的生活区域。
4.1.2 识别a.识别时应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六个方面:①.三种时态是:过去、现在和将来:指以往造成的(过去)、现有的污染(现在)以及管理、施工、服务等活动中可能产生(将来)的环境影响。
②.三种状态是: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指正常活动以及可合理预见的异常情况(突遇停水、停电)和紧急状态(如火灾、爆炸等事故)所伴随的潜在重大环境影响。
③.八个方面是:向大气的排放、向水体的排放、向土地的排放、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能源使用、释放的能量(如热、辐射、振动等)、废物和副产品、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
b.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有: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振动、固体废物、能源和资源的消耗、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使用等。
c.环境因素的描述:污染物+状态,如噪声的排放、污水的排放、油的泄露、汽车尾气的排放。
(2020)(环境管理)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
(环境管理)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部门:合成氨厂(1)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重要环境因素清单部门:合成氨厂(2)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重要环境因素清单部门: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合成氨厂(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合成氨厂(2)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合成氨厂(3)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合成氨厂(4)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合成氨厂(5)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合成氨厂(6)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合成氨厂(7)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重要环境因素清单部门: 磷铵厂(1)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磷铵厂(1)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磷铵厂(2)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磷铵厂(3)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磷铵厂(4)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磷铵厂(5)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磷铵厂(6)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磷铵厂(6)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磷铵厂(7)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部门: 磷铵厂(8)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磷铵厂(9)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磷铵厂(10)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磷铵厂(11)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重要环境因素清单部门:硫磺制酸厂(1)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硫磺制酸厂(1)识别人/日期:评价人/日期:审核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部门: 硫磺制酸厂(2)。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修訂记录﹕制定部门﹕制定﹕审核﹕核准﹕1 目的﹕对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能夠控制的或能夠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進行识别﹐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为制定方針﹑目标﹑指标﹑方案﹑运行控制和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2 范围﹕公司所有部門﹑区域﹑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
包括原材料﹑設备等之采购与儲存﹐产品的策划﹑生产﹑检验﹑储存﹑搬运﹑运输﹐客户投诉退货处理﹑相关方活动等。
3 定义﹕环境因素﹕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因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夠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4 职责﹕4.1 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组织和领导工作﹐批准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2 EHS委员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并汇总﹐确定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3 各部門﹕负责本部門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評价﹐并将結果汇总至EHS委员会。
5 作作业流程﹕5.1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时机﹕5.1.1 公司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初始对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5.1.2 每年环境管理体系內审后﹐管理評审前﹔5.2 环境因素识别前﹐由EHS委员会向各部门分发《环境因素调查表》﹐各部门对照本程序要求﹐结合现场观察﹑工艺流程分析及合理假设﹐进行环境因素调查并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填写完整的《环境因素調调查》由各自部门主管审核后﹐交EHS委员会汇总。
5.3 环境因素识别应考虑的情況﹕5.3.1 向大气排放﹔5.3.2 向水体排放﹔5.3.3 向土地排放﹔5.3.4 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5.3.5 能源使用﹔5.3.6 能量释放(如热﹑辐射﹑振动等)﹔5.3.7 废物和副产品﹔5.3.8 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
5.4 环境因素识别应考虑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因素﹕5.4.1 制造过程﹔5.4.2 包装和运输﹔5.4.3 合同方和供方的环境绩效和操作方式﹔5.4.4 废物管理﹔5.4.5 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获取和分配﹔5.4.6 产品的使用和报废﹔5.5 环境因素的识别应考虑的其它方面﹕5.5.1 过去﹑现在和将来三个時态﹔5.5.2 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5.5.3 已納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1目的为识别、评价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以及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确定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发生的所有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及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和更新。
3职责3.1管理者代表负责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领导工作及批准公司《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3.2安全监察部部长负责审核公司《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3.3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和指导公司各部门/车间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工作,并汇总评价各部门/车间上报的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
3.4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上报安全监察部。
3.5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批准本部门/车间《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 工作程序4.1环境因素识别4.1.1识别范围环境因素识别要考虑生产以及采购、销售、服务的全过程。
4.1.2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的状态、时态和类型:a)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
b)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c)几种类型: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噪声排放、废物管理、土地污染、辐射、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对社区的影响及其他地方性环境问题。
4.1.3环境因素识别方法以生命周期分析和污染预防为指导思想,采用过程分析、查阅文件或记录、专家咨询、调查、监测、现场观察等方法识别环境因素。
4.1.4环境因素识别步骤a)各部门/车间负责进行本部门/车间环境因素识别工作,并将识别出的环境因素填写在公司统一格式的《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中,报安全监察部。
b)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对各部门/车间上报的环境因素识别的准确性进行核实、汇总。
4.1.5 2 环境因素的评价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4.1.6 2.1评价流程分析调查环境因素的影响一评价影响程度一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完整案例)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ISO14001-2015)1.目的对公司在生产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为制定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现污染预防提供依据。
2.范围本程序规定了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具体要求,包括识别的范围、工作计划的编制、识别和评价的方法。
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全过程也包括供方提供的任何设施、材料和服务等。
3.定义3.1环境因素: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3.2环境影响: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4.职责4.1行政办负责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并建立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和管理方案;4.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的具体工作;5.程序内容5.1制定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工作计划5.1.1每年年底由行政办制定《年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工作计划》,该评审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5.1.2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工作计划需包括以下内容:a)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的性质、时限、范围和方法b)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c)负责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的人员的能力要求以及作用和权限d)员工参与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的范围和方法e)各过程需收集的有关信息、资料等f)填写“环境因素及影响识别、评价登记表”g)组织评审、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填写“重要环境影响管理登记表”h)编制“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报告”i)其他的相关要求5.1.3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标准:采用“E值”计分法重要等级=A+B+C+D,A影响范围B.发生概率C.影响程度(C)D社区关注度采用“F值”计分法重要等级=A+BA产值消耗量B可节约程度5.2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工作计划的审批5.2.1管理者代表审核、批准《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工作计划》5.2.2若有意见填写“文件审核表”返回予以修改;若无意见在文件上签名批准。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管理程序(含表格) (1)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管理程序(ISO14001:2015)1.目的为了充分识别公司及相关方的环境因素,评价和判定重要环境因素,为制定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提供依据,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规定了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判定的方法。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环境因素识别与判定管理。
3.定义3.1环境:组织运行活动中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3.2组织: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得到安排的一组人员及设施。
(例如:公司、集团、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慈善机关、代理商、社团或上述组织的部分或组合。
)3.3环境因素: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3.4重要环境因素: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
3.5环境影响: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4.职责4.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工作,并审批环境因素汇总表及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2人事行政部:环境因素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识别、更新环境因素。
经环境管理体系工作小组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建立台账。
4.3各单位: 负责本部门过程、活动中所涉及的环境因素的识别、确定、控制、信息更新和监测,并对重要环境因素实施管理和控制5管理内容5.1环境因素识别的时机a.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之初;b.新建、扩建、改建、技术项目,改造及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服务;c.法律法规修订和新法律法规颁布;d.相关方要求变化;e.新活动、产品或服务出现或活动、产品或服务变化产生新环境因素;f.发生重大事故;g.现有生产工艺及基础设施的重大改进;h.环境管理者代表每年组织各部门对各工作场所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识别。
5.2环境因素识别5.2.1在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前,人事行政部需组织召开环境因素识别工作会议或通过文件发布等形式,向各部门说明环境因素识别的目的、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等。
ISO14001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程序(含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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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相关的能够控制和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与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确保环境因素及时更新。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环境体系所覆盖范围内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3 职责
3.1 总经办负责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与更新工作。
3.2 生产部负责对本部门及生产车间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填写“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及“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报送总经办。
3.3 总经办根据各部门、生产车间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汇总整理成公司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及“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保存。
3.4 管理者代表负责对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审批,总经办负责将批准后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下发至相关部门。
4 工作程序
采用“过程方法”的思路:确定活动/产品/服务识别环境因素评价环境因素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4.1 环境因素的识别
4.1.1 环境因素识别步骤:
a.确定本部门的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
b.识别生产及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
c.根据组织环境特点作出识别判断。
4.1.2 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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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适用于环境管理体系)
超标:d=5
接近标准:d=3
未超标准:d=1
5)相关方关注程度:
特别关注:e=5
比较关注:e=3
一般关注:e=l
4.3.2.5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1)评价标准中单项因子等于5的环境因素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2)评价标准中五项之和≥14的环境因素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3)综合部组织各部门根据评价原则进行环境因素的评价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评价表》并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4.4.5综合部将环境因素汇总评价后,报管理者代表批准,重新下发至各相关部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对能够控制和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更新和管理。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重要环境因素的批准。
3.2各部门负责识别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及重要环境因素。
3.3综合部负责汇总评价公司环境因素,确定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4工作程序
4.1初始环境评审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建立和保持本程序,最大限度地识别本公司在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同时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以制定合理的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并根据本公司相关情况的变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及时更新环境因素,实现对环境的污染预防和有效控制。
4.3.3.1重要环境因素一般采取设定目标并结合运行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4.3.3.2其它环境因素一般采取作业指导书进行控制。
4.3.3.3对环境因素进行控制需新的投资一般采取设定目标和编制管理方案进行控制。
4.3.3.4紧急情况下的环境因素采取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4.4环境因素的更新或补充识别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目录1 目的 (1)2 范围 (1)3 定义 (1)4 职责 (1)5 程序 (1)5.1 环境因素的识别 (1)5.2 环境因素的评价 (2)5.3 环境因素的更新 (4)5.4 环境因素控制 (4)6 相关文件 (4)7 记录 (5)1 目的为对公司工程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确认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及相关系列公司、项目公司工程建设环境因素识别管理过与评价控制。
3 定义本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着重明确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工程建设过程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
4 职责4.1 建设管理中心负责编制集团公司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4.2 相关系列公司、项目公司负责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发布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3 建设管理中心、相关系列公司负责审核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的合理性。
4.4 项目公司负责本工程建设期间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确定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监督、检查承包方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更新和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5 程序5.1 环境因素的识别5.1.1 主要通过环境因素现场调查的方法来识别工程建设中的环境因素。
5.1.2 环境因素应覆盖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建设期、建设后期。
5.1.3 环境因素应存在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a)过去时态: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或过去曾发生的环境事故。
b)现在时态:现有的、现存的环境问题。
c)将来时态:可能对将来产生的环境影响。
5.1.4 环境因素应包括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a)正常状态:在日常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b)异常状态: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或停运、环保设施停机检修等可以预见的情况下,产生的与正常状态有较大不同的环境问题。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本公司环境因素以及公司可以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以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能够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识别和重要环境因素的判定。
3.定义:
环境因素: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4.负责人:总经办
5.过程流程
5.1输入:
1.法律法规;
2.生产工艺要求;
3.相关方要求。
6、相关文件:
6.1、《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程序》
7、输出记录表单:
7.1、《部门环境因素清单》
7.2、《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附件:重大环境因素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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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ISO14001-2015)
1、目的和范围
对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以及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进行有效控制。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活动、产品、服务中的环境因素(含新开发项目、新增活动、产品和服务)的识别、评价和更新。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管理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环境因素
指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3.2重要环境因素
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要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3.3环境影响
由组织的环境因素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4、职责
4.1技安环保处
负责组织、落实环境因素的识别、汇总与评价工作,编制“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2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的识别和控制。
5、工作流程
5.1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
5.1.1公司在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时,应对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科研、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5.1.2识别环境因素时不仅要识别本公司的环境因素,还应识别相关方的环境因素。
如原材料供应商、外协方、工程承包方、运输公司、环卫部门、废弃物收购处置机构等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因素。
5.1.3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以及新、改、扩建工程,在其计划期间或正式投产前,项目负责部门应按照环境因素识别的原则与方法,识别其中存在的环境因素,交由技安环保处进行评价。
5.2识别的方法
本公司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时,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a)过程分析法
b)现场观察法
5.3环境因素的识别步骤
5.3.1由技安环保处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发放“环境因素调查表”。
5.3.2各部门应按工艺流程顺序或部门工作流程顺序,识别出能够控制或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填入“环境因素调查表”中,反馈到技安环保处。
5.3.3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环境因素的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七种表现形式。
5.3.3.1环境因素的三种时态:
a)过去——以往遗留下来的,至今仍在产生的环境影响;
b)现在——正在发生的,并将持续到未来的环境影响;
c)将来——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如引入新项目、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5.3.3.2环境因素的三种状态:
a)正常状态——正常的科研、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
b)异常状态——非例行作业状态,如设备的开机、停机、检修产生的环境影响;c)紧急状态——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事故,如火灾、洪水、地震、爆炸、环保设施突然失效等产生的环境影响。
5.3.3.3环境因素的七种类型:
a)大气排放——主要包括:粉尘、烟尘、有毒有害气体等;
b)水体排放——主要包括:生产和生活废水的产生和排放;
c)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险固体废弃物等;d)土地污染——主要包括:各种化学物质、油类、有害物质、重金属等对土壤的污染;
e)噪声排放——主要包括:机械设备、车辆等产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f)能源、自然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主要包括:生产中原材料和能源、自然资源(煤、电、油、气、水)的使用和消耗等;
g)其它——主要包括:生产中热、辐射、振动等释放的能量。
5.4环境因素的评价
5.4.1技安环保处汇总各单位“环境因素调查表”,对环境因素逐项进行评价,填写“环境因素评价表”。
5.4.2环境因素的评价方法
5.4.2.1污染物环境因素评分法
对于污染物类(粉尘、废气、废水、废弃物、噪声排放、光污染、化学品等),可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评价:
评价公式:∑=a+b+c+d+e
式中:∑—环境因素总分
a—法规符合性
b—发生频率
c—影响范围
d—影响程度
e—社区关注程度
表1为污染物评价法评分标准。
表1污染物评价法评分标准
项序评价因子评价内容分数值
a 法规符合性
超过标准规定 6 接近标准规定 4 未超过标准规定 1
b 发生频率持续发生 6 间断发生 4 偶然发生 1
c 影响范围
超出社区 6
周围社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