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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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加强新生儿管理,加强各班职责和医护人员责任心,特制定新生儿管理制度。

1. 宫内监护:

孕妇入院后应加强胎儿宫内安危监护,在入院宣教后,接诊护士应将产妇送待产室进行有关产科检查。住院待产期间,护士应每班听诊和记录胎心一次,并教会产妇作好胎动记数。经管医生应每天查房听诊胎心两次,住院时间长的待产妇,应每周复查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监护、B超,以及时发现和处理胎儿宫内窘迫。

2. 出生时准备:

分娩前产房必须做好新生儿窒息的抢救准备工作(包括气管插管、复苏台、抢救药品等),并通知儿科医生(必要时通知麻醉科医生)作好新生儿出生后的抢救准备。婴儿出生后当班护士应做好新生儿脚印盖印和早吸吮等工作。医生应及时作出体查和记录出生时情况。儿科医生非正常上班时间不在岗时,以上工作由本科值班医生承担。

3. 新生儿查房:

新生儿查房和疾病的诊治、出院时的体查和交代出院事项等工作由儿科医生承担。儿科查房医生每日必须认真听取和查看交班记录。每天上、下午应各查房一次,根据情况及时开出和追查有关化验检查,并决定新生儿的治疗和转诊。无特殊情况者每日需写出新生儿查房记录,有异常情况时随时记录。儿科医生不在岗时,以上职责由产科经管医生和值班医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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