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终止委员资格汇总表
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附件1
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01.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委员会
02.广东省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03.广东省高职教育商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04.广东省高职教育机械制造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05.广东省高职教育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06.广东省高职教育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07.广东省高职教育食品药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08.广东省高职教育农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09.广东省高职教育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10.广东省高职教育医药卫生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1.广东省高职教育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2.广东省高职教育机电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3.广东省高职教育财经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4.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5.广东省高职教育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6.广东省高职教育技能竞赛工作指导委员会
17.广东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工作指导委员会
18.广东省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
19.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工作指导委员会
20.广东省高职教育汽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1.广东省高职教育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2.广东省高职教育建筑与房地产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3.广东省高职教育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4.广东省高职教育养老服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指委拟推荐项目的公示公告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指委拟推荐项目的公示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5.09.21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9.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教指委拟推荐项目的公示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36号)要求,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下简称“教指委”)拟推荐邱漠河主持申报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下高职财经类专业建设与发展问题研究》等200个项目参加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评审(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5年9月21日至9月22日止,共2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教指委推荐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
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身份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恕不受理。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广州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1114室。
联系电话:************,传真:************,E-
mail: *************************。
附件: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指委拟推荐项目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9月21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补充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7.14•【文号】教高司函[2004]183号•【施行日期】2004.07.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补充通知(教高司函[2004]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为做好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我部办公厅已于今年3月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厅函[2004]5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已经向我司推荐了一批优秀的专家,但专业结构还不尽合理。
为了进一步优化委员会人员结构,请你们协助推荐部分委员会的候选专家。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推荐委员候选人的专业领域,请着重考虑附件一中所列分委员会对应的专业领域。
二、本次推荐委员候选人以本科院校高水平专家为主,同时也请推荐一部分行业或企业的专家。
候选人应具备如下条件:1、忠诚祖国教育事业,为人正直,办事公道。
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善于与他人合作,有较好的组织能力;2、熟悉高职高专教育工作,参与相关教育理论的研究,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具有较突出的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成果;3、一般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具有副教授或相关行业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4、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推荐作为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分委员会主任的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
院士担任委员或主任年龄可以放宽到65岁。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及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严格筛选,为附件一中所列每个分委员会推荐2-3名符合条件的人选。
四、请于8月25日前将推荐表盖章后分别寄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同时请各省市指定负责人登陆“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软件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请与中央电大联系人联系)。
关于向省教育厅推荐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人选的通知
附件2:
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单 位 职务职称 毕业学校 学历/学位 社会兼职 目前从事
的专业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是否为原高职教指委委员 原高职教指委担任职务 拟推荐为 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 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 工
附件:关于推荐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人选的通知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推荐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成员人选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重组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17号),请各高职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推荐本校具有企业工作经历、行业影响力的专业带头人和校企合作开展较好的重要企业相关负责人为行指委委员。并于5月24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至我处,电子版发至zhqimin@。每个行指委限推荐3-5人。省教育厅将审核遴选后推荐给教育部,同时遴选部分人选为省行指委委员。
***[JimiSoft: Unregistered Software ONLY Convert Part Of File! Read Help To Know How To Register.]***
2. 安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3. 金融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 广播影视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6. 公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7. 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8. 民航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9. 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指委名单及其专业领域
教指委名单及其专业领域
序号
教指委名称
教指委简称
专业领域
1
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委员会
教学管理委员会
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
2
广东省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文化素质教指委
高职文化、校园文化、文化素质教育、职业发展、公共英语外的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
3
广东省高职教育技能竞赛工作指导委员会
8
广东省高职教育机械制造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机械制造教指委
5601机械设计制造类
9
广东省高职教育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信息技术教指委
61电子信息大类
10
广东省高职教育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外语教指委
6702语言类(670201汉语除外)
11
广东省高职教育食品药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食品药品教指委
5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5701生物技术类 、6402餐饮类(640201餐饮管理除外)
建筑教指委
54土木建筑大类,5307建筑材料类
23
广东省高职教育汽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汽车教指委
5607汽车制造类、6002道路运输类
24
广东省高职教育养老服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养老服务教指委
6903公共服务类、620811老年保健与管理、690101社会工作
25
广东省高职院校公共英语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16
广东省高职教育机电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机电教指委
5603自动化类,5602机电设备类
17
广东省高职教育财经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财经教指委
6301财政税务类,6302金融类,6303财务会计类,6304统计类
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特成立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教授、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研究、推广和监督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的各项工作。
委员会将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推动课程体系优化,完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教学经验,分享教学资源,共同探讨教育教学的前沿理论和实践,提供专业的教学指导和帮助。
同时,委员会将积极开展研究和调研工作,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和支持。
最后,希望各位委员共同努力,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1 -。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5.09.11
•【字号】粤教高函〔2015〕197号
•【施行日期】2015.09.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粤教高函〔2015〕197号各高职院校: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34号),经校级结题验收、省级审核和公示等程序,同意韩光道主持的《高职院校全员协同型思政课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创新》等30个项目通过结题验收(详见附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请有关高职院校结合实际,加大项目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第一批)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9月11日
附件。
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0—2024年)名单
附件1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0—2024年)名单1.安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包装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3.财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4.餐饮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5.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6.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7.电力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8.电子商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9.纺织服装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10.钢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11.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12.公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13.供销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14.关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15.广播影视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16.国土资源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17.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18.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建材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1.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2.金融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3.粮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4.林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5.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6.煤炭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7.美发美容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8.民航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9.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30.民族技艺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31.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32.气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33.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3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35.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36.生物技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37.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38.食品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39.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40.视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42.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43.体育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44.铁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45.统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46.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47.卫生健康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48.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49.文物保护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50.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51.新闻出版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52.邮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53.有色金属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54.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55.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高职院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高职院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推动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校长领导下对学校重大教学问题进行指导、研究、审议、决定的机构。
第二章组织第三条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校长担任;副主任一名,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秘书长一名,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职务委员、非职务委员和校外委员组成,任用方式与选择范围如下:1.职务委员实行任命制,由校长、相关业务的校领导、各二级教学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及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与教学教改密切联系的职能部门、学校教辅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2.非职务委员实行聘任制,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提名,聘请校内知名教授担任,非职务委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五人。
3.校外委员实行聘任制,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提名,聘请校外国内外知名教育专家、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专家担任,校外委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五人。
第五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教学指导委员会可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定。
各工作小组设组长一名,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提名担任。
第六条各二级教学部门参照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相应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参照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能开展工作。
第七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
职务委员任期内如遇工作变动,由所在单位继任者担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学校正式发文予以确认。
第三章职责第八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与改革动态,指导全校教学工作,确保工作水平和质量。
主要履行如下职责:1.审议学校教学整体发展规划;2.指导学校专业建设工作,审定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3.指导学校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审定学校课程设置与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方案;4.指导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审定学校教材建设与发展规划;5.指导实训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审定实训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发展规划;6.审议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要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7.审定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名单,审议并推荐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候选名单;8.受理向上级部门申报各类教学建设、改革、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等程序中规定的评审推荐工作;9.接受校长委托,处理其它有关教学方面的重大事项。
2018-2022年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pptx
4
学 海 无涯
临床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精神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儿科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麻醉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眼视光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72.口腔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73.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74. 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75. 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76. 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含临床药学、制药工程 等 专业) 77. 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78. 法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79. 医学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80. 护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8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保密管理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82.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83. 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84. 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85. 图书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86. 档案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附件
学海无 涯
2018-2022 年教育部高等学校 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一、 综合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1. 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2. 哲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经济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 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5. 金融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6. 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7. 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8. 政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9. 社会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0. 民族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1.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2. 公安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3. 教育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4. 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5.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成立第一批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成立第一批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发文字号】粤教高函[2012]201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12.18【实施日期】2012.12.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成立第一批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201号)各高等职业院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建新一届广东省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01号),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各行业企业专业人员对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委员会等19个教学指导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学指导委员会属非常设专家咨询、指导和服务机构,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依据近期拟出台的《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教指委章程”),以及各专业教指委章程,受省教育厅的委托,对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开展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检查和服务等工作。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是经学校申报,在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的。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由省教育厅聘任,实行动态调整,本届任期从2013年起至2014年止。
以前成立的各高职教学指导委员会自动取消。
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将继续组建其他教学指导委员会。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
四、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一)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为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高职院校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
(三)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根据国家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制定具有广东特色的专业规范、教学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协助进行专业教育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高职高专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名...
附件: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高职高专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高职高专类)语文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名单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高职高专类)数学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名单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高职高专类)英语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名单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高职高专类)音乐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名单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高职高专类)美术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名单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高职高专类)体育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名单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高职高专类)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指导委员会名单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高职高专类)学前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名单。
教育部关于成立教育部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职成函[2012]10号
教育部关于成立教育部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成立教育部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职成函[201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对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我部决定成立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文秘、教育、艺术设计等4个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指委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
二、教指委人选(名单见附件)是经有关单位推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的。
教指委委员由我部聘任,每届任期四年,本届任期至2016年底止。
三、各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各教指委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
各教指委秘书处原则上设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秘书长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四、请有关部门(单位)和职业院校对教指委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秘书处单位在工作人员配备、工作场所、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附件:教育部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名单教育部2012年12月26日附件教育部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名单1.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黛琳国家开放大学教授副主任委员:丁国声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院长、教授张学库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徐小贞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秘书长:牛健国家开放大学教授副秘书长:周英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委员:郑仰成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教授方健壮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院长、教授李富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副教授杨亚军北京联合大学教授周龙外语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贺雪娟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沈银珍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张春玲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周瑞杰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池玫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授彭丽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教授王君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教授赵颖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宁毅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赵红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教授常红梅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朝晖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教授张翼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教授刘然海南外国语学校教授李运博天津外国语大学教授邵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刘德章青岛大学教授申延子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李太生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吉日嘎拉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黄秀莲广西民族大学教授吴斯远深圳华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郭健忠北京安捷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宝荣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研究员程保忠中国航空技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一级高级经济师郭威北京双雄对外服务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王春山野村信息技术(大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傅强武汉传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葛恒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处长、副研究员2.文秘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汝建华侨大学文学院院长、教授副主任委员:王金星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崔淑琴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委员:程陵国家开放大学副教授陈江平黎明职业大学副教授杨群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时志明苏州职业大学教授施新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朱敏南通三角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钟筑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禹明华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兰玲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李强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副教授冯俊伶太原大学副教授韩开绯黑龙江职业学院副教授胡亚学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王瑞成扬州市职业大学副教授孔昭林北京联合大学教授赵华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龙新辉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徐飙衢州行知职业教育集团董事长郭素荣河南省轻工业学校高级讲师潘筑华贵州省商业学校校长、高讲3.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兰明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副主任委员:李国桢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研究员委员:张建湖南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金雁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曲晓绪长春市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高讲由显斌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教授王振洪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陈雅芳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教授袁旭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教授吉利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杨枫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教授侯风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教授杨建法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陈晓江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潘桂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教授李向明长沙民政职业学院教授王佳欣黑龙江农业职业学院教授张春勇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魏凯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华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霍丽娟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刘泓蔚潍坊职业学院教授杨铁黎首都体育学院教授黄群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院长贾艳萍淄博职业学院副教授赵红岗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授孙琳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研究员4.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家阳同济大学教授副主任委员:刘宁中国工业设计协会执行副会长陈文龙浩汉产品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瑞武诺贝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彭亮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秘书长:张美兰国家开放大学副教授委员:李文跃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夏万爽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吴继新中国美术学院教授申明远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吴耀华江苏南通大学教授尹小兵云南师范大学教授姜鸣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院长、教授廖军苏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院长、教授孙敬忠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院长、教授陈鸿俊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副院长、教授黄春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张来源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徐征野杭州正野博展艺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艺美术师杜世禄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郭文志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效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姚强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教授赵志君沈阳市雄狮艺术设计学院院长、高工徐江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副教授李克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高级工艺美术师徐南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员级高级工艺师——结束——。
教育部关于调整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其组成成员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调整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其组成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8.05.27•【文号】教高函[2008]12号•【施行日期】2008.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调整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其组成成员的通知(教高函[2008]12号)有关高职高专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教育部关于成立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函〔2005〕25号)下发以来,各高职高专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本着“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的宗旨,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充分发挥了对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和指导作用。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改革要求的不断深化,部分高职高专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相关行业企业及高等学校提出了调整人员组成的申请。
经过汇总整理,并多方协商后,形成了《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其组成成员调整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做好有关人员调整和相关工作安排,保证教指委职能的充分发挥。
附件: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其组成成员调整名单教育部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附件: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其组成成员调整名单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生物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39)增补陈电容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秘书长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化工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40)增补王绍良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张慧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温守东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秘书长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41)增补张学文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委员刘斌天津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长委员邬瑞斌中国药科大学秘书长免去王继东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委员马孔琛沈阳药科大学委员徐建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资源勘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42)增补周翔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委员陈冶吉林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委员马艳平宿州学院秘书长免去刘红梅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油气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43)增补张桂林胜利石油管理局委员朱学臣胜利采油厂工艺研究所委员韩永辉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委员姜继水大庆职业学院委员李海明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秘书长免去郑荣儿中国海洋大学委员戴静君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委员吴长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李增学山东科技大学委员陈萍安徽理工大学委员吴晓东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矿业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44)增补樊德久神华集团神府东胜煤炭有限公司委员刘树新内蒙古科技大学秘书长免去王新华山东科技大学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45)增补佟晓辉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委员赵莉萍内蒙古科技大学秘书长免去刘向东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杨丁熬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闫浩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能源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46)增补罗方亮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曹玉春郑州大学秘书长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电力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47)增补徐丙垠山东科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委员李开勤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委员李西平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委员靳智平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秘书长免去林东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机械设计制造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48)增补戴勇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副主任委员万金保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主任委员孙志刚航天科工集团九院委员宋小春华南理工大学训练中心委员孙惠平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熊熙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宋放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董建国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郭海云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刘小芹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秘书长免去罗骥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陈玉华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周跃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郝长中辽宁科技学院委员陈文平东方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委员胡映宁广西大学委员马浩军上海交通大学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自动化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49)增补刘建超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程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委员钱逸秋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秘书长免去夏东伟青岛大学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机电设备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50)增补陈玉华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副主任委员刘建超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曹根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刘鹏飞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委员王文中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长委员梁南丁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陶水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委员陈东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秘书长免去鲍风雨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汽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51)增补贺萍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主任委员魏庆耀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王优强青岛理工大学秘书长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52)增补史国栋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副主任委员贺健强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副主任委员纪少华唐朝集团委员侯建民原信息产业部产品司委员张晓锋原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委员王路群武汉软件职业学院委员孙湧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张晓云西安航空高等专科学校委员刘胜利IBM 公司委员游骅英特尔公司委员吴建宁大连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秘书长免去俞瑞钊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委员刘世峰北京交通大学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53)增补温希东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主任委员张圣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委员唐禹国资委信息处委员苏丹宁北京华虹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委员周明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李国洪华北航天工业学院长委员鲍洁北京联合大学高职研究所秘书长免去管秀君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王路群武汉软件职业学院委员杨翠明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朱汉清淮阴师范学院委员张伟大连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委员周政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通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54)增补靳训锋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副主任委员薛秦生普天信息技术研究院委员蒋青泉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郑艳萍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秘书长免去刘建成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王刚江苏大学委员李国洪华北航天工业学院委员廖继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环保与气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55)增补胥树凡原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委员郭正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委员谢标南京师范大学秘书长免去孙即霖中国海洋大学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安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56)增补王素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行管司委员于殿宝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郑光相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马跃龙中国矿业大学秘书长免去胡卫民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委员陈喜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57)增补焦爱萍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秘书长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水资源与水环境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58)增补赵志贡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秘书长免去刘永庆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武周虎青岛理工大学委员王卫东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食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59)增补陈历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员魏福华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秘书长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轻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60)增补马占峰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委员韦华江苏省塑料工业总公司委员钱毅中国造纸协会委员雷明智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委员寇玉泉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秘书长免去盛寿日江西师范大学委员葛虹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服装纺织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61)增补杨瑞虹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副主任委员顾枫浙江温州奥康集团国际研发中心委员王梅珍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委员王璐东华大学委员褚杰扬州职业大学秘书长免去王新元上海时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委员XXX 北京联合大学委员陈晓东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吴俊中原工学院委员毕松梅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委员赵展谊西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62)增补任豪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主任委员陈平北京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委员文振华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孙志刚北京西南物流中心委员黄中鼎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陈克勤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郑春萍黑龙江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委员冯军霞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委员张丽青岛海尔物流有限公司委员骆光林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王成方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委员毕思勇淄博职业学院委员赵宁东北财经大学秘书长免去李民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葛军金陵科技学院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经济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63)增补周建松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副主任委员李义奇中国银行业协会委员刘洪宇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王成荣北京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刘文广吉林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梁伟样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郭福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秘书长免去舒煜陕西财经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谷义辽东学院委员胡海鸥上海电视大学委员冯泽峰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旅游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64)增补郑向敏华侨大学主任委员普林林云南民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主任委员刘桐茂国家旅游局副主任委员李贤政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姜文宏辽东学院委员邱萍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委员张新南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委员狄保荣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委员李勇泉华侨大学秘书长免去谢彦君东北财经大学主任委员黄安民华侨大学委员马波青岛大学委员程道品桂林工学院委员明庆忠云南师范大学委员马勇湖北大学委员张明清昆明大学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餐旅管理与服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65)增补杨柳中国烹饪协会委员吴江南京师范大学秘书长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66)增补张小纲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主任委员江绍雄蓝道公司委员陈文龙浩汉工业产品设计有限公司委员沈国臣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陈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张美兰中国广播电视大学秘书长免去韩勇青岛理工大学委员袁鼎生广西民族学院委员刘境奇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67)增补牛耕夫文化部教育科技司委员来继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秘书长免去XXX冬南京艺术学院委员龙延生辽宁艺术职业学院委员刘红兵山西大学委员邵钟世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委员黄甫菊舍苏州大学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广播影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68)增补刘民朝中央电视台委员王诗文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蒋贻杰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郭卫东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秘书长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文秘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69)增补严冰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副主任委员张玲莉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委员顾纪中南通大学秘书长免去任鹰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副主任委员李光开封大学委员张晓歌鹭江职业大学委员周维德徐州工程学院委员钟筑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文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70)取消该教指委组成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71)取消该教指委组成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公共事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72)增补唐永泽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主任委员周良才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委员邹文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秘书长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73)增补罗志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副主任委员张连绪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郭宏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委员尚虎平南京审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秘书长免去王小锡南京师范大学委员彭怀祖南通大学委员罗教讲武汉大学委员梅强江苏大学委员李汪洋辽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委员孙福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74)增补濮传文中国中医药报社副主任委员彭东平总后卫生部科技训练局委员袁钟协和医科大学委员左铮云江西中医学院委员金晓东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陈景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委员宋传荣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厉岩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秘书长免去武有祯山西医科大学委员田菊霞杭州师范学院委员叶宜德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何文彬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张少华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肖纯凌沈阳医学院委员张能重庆医科大学委员孙树杰大连医科大学委员屈年贺中国医科大学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相关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75)增补洪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副主任委员巫向前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副主任委员刘武北京医方明颈椎治疗中心委员郭燕红卫生部医政司护理处委员路阳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继续教育处委员贾建国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委员李志刚江西省卫生厅科教处委员曹建波辽宁省卫生厅科教处委员王兴武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陈建尔上海医科大学委员刘逢吉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刘文川哈尔滨医科大学委员薛花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委员瞿德春沈阳医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陈卓颐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沈彬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秘书长免去王小兵北京同仁医院委员刘平娥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伍建林大连医科大学委员郑天珍兰州医学院委员唐建武大连医科大学委员曲晓娟大连大学委员邓国兰广东医学院委员朱家勇广东药学院委员钱三旗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李建生河南中医学院委员徐延豪沈阳医学院委员章尧蚌埠医学院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76)增补徐小贞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主任委员吴柏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沈银珍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朱泽生西安外事学院委员牛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秘书长免去辛柯西北工业大学委员柳青军山东交通大学委员余渭深重庆大学委员晨梅梅南京大学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其他语言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77)增补张学库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王伟军青岛大学秘书长免去奚欣华安徽大学委员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农林牧渔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78)取消该教指委组成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测绘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79)主任委员赵文亮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副主任委员李升平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李俊元郑州测绘学校韩力援国家测绘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员靳祥升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邹小军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志强包头铁路工程学校王根虎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邹自力东华理工学院高职学院李天和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陈传胜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张晓东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李青海山西测绘局张保民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薄志义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赵敏黑龙江测绘局张彦东四川测绘局周圆沈阳农业大学高职学院黄华明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秘书长张东明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文化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80)主任委员刘洪一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主任委员刘兰明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王枬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吴万敏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委员周腊生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张方明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杨建法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党继农新疆职业大学陈虹中华女子学院邓如陵淮阴师范学院长侯风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单强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管平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陈解放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杨跃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李学锋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郑卫东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史忠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邹渝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钟秉枢北京体育大学秘书长王文涛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植物生产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81)主任委员高翅华中农业大学副主任委员傅玉祥中国农学会陈登文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蒋锦标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杜广平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刘永华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王振如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徐甸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江世宏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王毅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刘永泉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李振陆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秘书长周雄华中农业大学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动物生产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号82)主任委员介晓磊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副主任委员刘继业农业部畜牧业司林洪金东北农业大学委员叶岚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徐建义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陈明达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赵正洲华中农业大学周奇迹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杜永才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邱家荣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秘书长杨宝进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4.07•【文号】教高厅函[2004]5号•【施行日期】2004.04.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厅函[200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单位: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高职高专教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院校数和在校生数持续快速增长,其规模约占普通高等教育的一半左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决定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第一届委员会任期为2004-2008年。
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协助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其职能主要为研究咨询、指导推动、质量监控和交流服务。
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可以从宏观上把握各个专业领域发展的方向,向国家提出咨询建议,为广大高职高专院校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咨询与服务,指导学校的专业建设与改革。
一、组建原则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建应有助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有助于调动有关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及用人部门等各方面的积极性,突出此类人才培养的职业性特征;有助于促进高职高专教育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具体内容为:1.拟按两个层次组建:即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为突出高职高专教育与用人市场紧密结合的特点,委员会成员主要由教育专家、各专业领域的优秀的“双师型”教师,以及行业企业的知名专家组成。
3.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主要由我部统一组建和管理。
X学院关于成立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决定(实用模板)
X学院关于成立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决定
各处(室)、教学教辅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章程,加快推进我校教学建设,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撤销原教育教学工作委员会。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 X
副主任:X
委员:X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X担任。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和监督机构,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审议机构,是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和优秀教学成果的评审机构。
主要职责如下:
1.审议专业、课程、实验实训基地、现代教育技术、教材、产教融合等建设项目。
2.指导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推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共享,评审、推广优秀教学成果,推动学校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3.开展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
4.开展专业设置评议与咨询,指导全校开展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5.指导推进学校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建设、课程标准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标准体系建设和高职专业评价和认证工作,指导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诊断与改进工作。
6.指导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创新强校工程实施。
7.审定毕业生毕业资格等事项。
8.承担学校委托的其他任务。
X学院
2022 年 4 月 20 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新一届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新一届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7.28•【字号】粤教高函〔2015〕142号•【施行日期】2015.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新一届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42号各高等职业院校:为充分发挥高职院校、行(企)业专家作用,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咨询和指导,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粤教高〔2013〕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及增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03号)精神,经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教指委初审和公示等程序,现决定公布新一届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第一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届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下称教指委)任期4年,从发文之日起算。
二、请各高职院校对教指委的工作予以关心、支持,对本校教指委委员的工作适当计算工作量,对相关工作经费予以适当资助。
三、请各教指委认真按照粤教高〔2013〕2号要求,结合本教指委工作特点,针对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等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咨询、交流、指导、评估、检查、成果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四、各教指委主任委员应于发文后1个月内,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五、各教指委应每半年(6月30日前)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年终(12月30日前)提交全年工作总结。
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教指委工作进行检查,并于每年年末组织全省高职院校相关学科专业对各教指委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向全省高职院校公布测评结果。
附件:新一届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第一批)广东省教育厅2015年7月28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广东省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广东省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5.31•【字号】粤教高函〔2016〕120号•【施行日期】2016.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广东省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20号各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为加强我省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成立广东省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简称省诊改委,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省诊改委属非常设专家咨询、指导和服务机构,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负责研制省级实施方案、开展培训、组建专家库、开展抽样复核、落实整改回访等具体工作。
二、省诊改委人选是经学校申报,在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的。
省诊改委成员由省教育厅聘任,实行动态调整,本届任期从2016年起至2020年止。
三、省诊改委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省诊改委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
四、请各高职院校对省诊改委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委员所在学校应在工作量计算、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联系人:XXX雄,电话:************。
附件:广东省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名单广东省教育厅2016年5月31日附件广东省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名单主任委员:刘惠坚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副主任委员:夏伟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张俊平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陈德清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秘书长:卢晓春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代建东深圳市华亚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刘保中北京中科红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熊自先深圳市百果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王晓斐阿里巴巴/阿里云教育业务彭志聪广东电子学会王玫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罗三桂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欧阳育良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赵小平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朱小平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窦志铭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陈春梅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龙建佑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刘丹青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