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收款单位怎样办理异地托收手续?
【税会实务】收款单位怎样办理异地托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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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收款单位怎样办理异地托收手续?
收款单位按照收付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要求发货或提供劳务后,填制托收承付结算凭证。
由于托收承付结算分为邮划和电划两种,因而相应地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也分为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和电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两种。
珠海会计网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是收款单位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收款凭证,第三联(支款凭证)是付款单位向开户银行支付贷款的支款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单位的收账通知,第五联(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付款单位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支款)通知。
电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也是一式五联,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第五联的作用与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相同,第四联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拍发电报的依据。
收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写托收承付结算凭证时,应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凭证的各项内容,包括收款单位(即本单位)的全称、账号、开户银行,付款单位的全称、账号或地址、开户银行,托收金额的大、小写,随凭证附寄的单证的张数或册数,商品发运情况(如运单的号码等),合同名称号码等,并在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第二联“收款单位盖章”栏加盖本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然后,将托收承付结算凭证连同发运单证或有关证件和交易凭证(如销货发票、代垫运杂费单据等)一并送交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如开户银行认为有必要,还需附送收、付款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
如果收款单位的发运证件经银行验证后需要取回的,应向银行说明。
会计经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承付手续的会计核算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承付手续的会计核算
付款单位出纳员收到其开户银行转来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第五联及有关发运单证和交易单证后,应按规定立即登记异地托收承付付款登记簿和异地托收承付处理单,然后交供应(业务)等职能部门签收。
托收承付付款登记簿和异地托收承付付款处理单一般采用横线登记式。
出纳员在登记时,应逐项认真地登记托收单号、收单日期、收款单位名称、托收款项内容、托收金额等各项内容。
供应部门会同财务部门认真仔细地审查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及发运单证和交易单证,看其价格、金额、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等是否符合双方签定的合同的规定,并签出全部承付、部分拒付、全部拒付的意见。
如为验货付款的还应将有关单证和实际收到货物作进一步核对,以签出处理意见。
付款单位承付货款有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方式,由收付双方协商选用,井在合同中明确加以规定。
实行验货付款的,收款单位在办理托收手续时应在托收凭证上加盖验货付款戳记。
实际验单付款的,其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遇到的例假日顺延,对距离较远的付款单位必须邮寄的另加邮寄。
【税会实务】票据结算方式——委托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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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票据结算方式——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单位和个人凭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
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其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1、委托收款记载事项:
(1)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
(2)确定的金额;
(3)付款人的名称;
(4)收款人的名称;
(5)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
(6)委托日期;
(7)收款人签章。
委托收款人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银行名称。
2、委托收款办理方法。
委托: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付款: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查无误办理付款。
(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是足额支付的,应通知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按照有关办法规定,债务证明留。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法规类别】支付结算【发文字号】银发[1994]256号【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日期】1994.10.09【实施日期】1994.10.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1994年10月9日银发〔1994〕256号)一、收款人开户行受理托收承付的处理手续(一)收款人办理托收时,采取邮寄划款的,应填制一式五联邮划托收承付凭证,第一联回单,第二联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第四联收帐通知,第五联承付通知。
采取电报划款的,应填划一式五联电划托收承付凭证,第一联回单,第二联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第四联发电依据,第五联承付通知。
收款人应在第二联托收凭证上加盖单位印章后,将其结算凭证和有关单证提交开户行。
(二)收款人开户行收到上述凭证后,应认真审查:1.托收款项是否符合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规定的范围、条件、金额起点,以及其它有关规定。
2.有无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如提供的证件需要取回的,收款人在托收凭证上是否注明“发运日期”和“证件号码”。
对提供发运证件有困难的,要审查其是否符合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3.托收凭证应填的各栏是否填写齐全和符合填写凭证的要求。
4.托收凭证与所附单证的张数是否相符。
5.第二联托收凭证上是否加盖收款人印章。
必要时,还应查验收付款人签订的购销合同。
托收凭证应及时审查,审查时间不得超过次日。
经审查无误后,对托收凭证作如下处理:将邮划或电划第一联托收凭证加盖业务公章退给收款人。
对收款人提供发运证件交银行后需要取回保管或邮寄的,应在各联凭证和发运证件上加盖“已验发运证件”戳记,然后将发运证件退给收款人。
将邮划或电划第二联托收凭证专夹保管,并登记发出托收结算凭证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
对有结算贷款和托收业务最较大的单位按户登记,对无结算贷款和托收业务量较少的单位可按户登记也可汇总登记。
将邮划或电划第三、四、五联托收凭证(均在第三联上加盖带有联行行号的结算专用章)连同交易单证,一并寄交付款人开户行。
会计实务:委托收款的办理程序
委托收款的办理程序委托收款的办理程序 1.签发委托收款凭证。
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
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
2.委托。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3.付款。
付款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查无误后办理付款。
(1)以付款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付款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的,应交给付款人。
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3)拒绝付款。
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
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应自收到委托收款及债务证明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连同有关债务证明、凭证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以单位为付款人的,应在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持有债务证明的,应将其送交开户银行。
银行将拒绝证明、债务证明和有关凭证一并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
会计实务:异地托收承付的特殊核算
异地托收承付的特殊核算由于托收承付的使用限制较多,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情况会比较单一。
对于异地托收承付的核算,除了几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外,其它在核算起来也比较简单。
那么有哪几种特殊的核算呢?首先是提前承付的处理,所谓提前承付是指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日前通知银行提前付款,此种情况下银行划款时会按照全额承付的手续处理。
但会在托收凭证和登记簿备注栏分别注明“提前承付”字样。
其次是多承付的处理,所谓多承付是指付款单位因商品价格、数量和金额变动等原因,要求对本笔托收承付多承付款项,并随托收款在承付期满后一并划回收款单位开户行。
还有一种是部分支付的处理,种情况会由于付款单位在承付期满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产生部分款项划回。
最后一种是拒付的处理,根据规定付款单位在承付期内,以下这几种情况可向银行提出拒绝付款。
具体包括托收的款项不是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所规定的款项;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单位逾期交货,付款单位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托收款项;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单位提前交货的托收款项;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托收款项;验单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虽是验单付款,但在承付期内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发货清单不符;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款项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
对于外贸部门托收进口商品的款项,在承付期内,订货部门除商品的质量问题不能提出拒付应当另行向外贸部门提出索赔外,属于上述其他情况,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会计实务:单位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单位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单位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异地托收承付是指收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付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它适用于异地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以及由于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共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万元,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单位选用。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主要特点是:能够促使收付双方按照购销合同的规定发货和付款,有利于维护收付双方的正当权益;手续比较严密,便于银行监督,有利于防止非法的购销活动。
建设单位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对于托收的款项,应在收到开户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根据收账通知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付款单位对于承付的款项,应于承付时,根据开户银行转来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和所附的发票账单等有关原始凭证,编制银行存款付款结算凭证和所附的发票账单等有关原始凭证,编
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借记“器村采购”、“应付器材款”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会计实务:代办发货和代理收货如何办理委托收款手续
代办发货和代理收货如何办理委托收款手续
代办发货和代理收货如何办理委托收款手续
所谓代办发货是指销货单位与代办发货单位不在一地,销货单位与代办发货单位订立代办发货委托收款合同,由销货单位委托代办发货单位向购货单位发货,并由代办发货单位代销货单位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向购货单位收款。
代办发货单位根据销货单位的通知代销货单位向购货单位发货后,以销货单位名义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并在凭证上加盖代办发货单位的印章,送交代办发货单位开户银行向购货单位收取款项,将货款划回销货单位开户银行,收入销货单位银行存款帐户。
在这种做法下,代办发货单位只办理代办发货和代办委托收款手续,不发生结算关系,购货单位拒付或无款支付等都由销货单位和购货单位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代理收货委托收款,是指购货单位与代理收货单位不在一地,由销货单位直接向代理收货单位发货后,委托银行向购货单位收取贷款的做法。
购货单位事先将代理收货单位通知销货单位,由销货单位向代理收货单位发货,然后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并在委托收款凭证上加注“代理收货收款”字样,送交开户银行向购货单位收取贷款。
代理收货单位只办理代理收货,不发生结算关系,购货单位发生拒付,由购货单位和销货单位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会计实务:怎样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的拒付手续
怎样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的拒付手续如果购货企业在承付期内发现下列情况,可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未注明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销合同的款项。
(2)未经双方事先协议,销货企业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购货企业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发货的款项。
(4)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
(5)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6)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7)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款项。
购销企业提出拒绝付款时,必须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见表5-8),注明拒绝付款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合同的应引证合同上的有关条款属于商品质量问题,需要提出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属于商品数量问题,需要提出数量问题的证明及其有关数量的记录;属于外贸部门进口商品,应当提出国家商品检验或运金等部门出具的证明,一并送交开户银行。
表5-8托收承付结算拒绝承付理由书(四联)原托收号码:(代回单或支款通知)拒付日期年月日收款单位全称付款单位全称账号账号或地址开户银行行号开户银行行号原托金额拒付金额部分承付金额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附寄证件张数或册数部分承付金额(大写)拒付理由:(付款单位签单)银行意见: (银行签章) 年月日单位主管:会计:复核:记账:开户银行应认真审查拒绝付款理由,查验合同。
经审查认为拒付理由成立,同意拒付的,在“拒绝承付理由书”上签署意见,在第一联“拒绝承付理由书”加盖业务用公章作为回单(完全拒付)或支款通知(部分拒付)退给付款单位。
同时将“拒绝承付理由书”连同有关证明材料、托收凭证、交易单证(全部拒付)及拒付商品清单(部分拒付)等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收款单位。
按照规定,付款单位不得无理由拒付。
对于购货企业提出拒绝付款的手续不全、依据不足、理由不符合规定和不属于拒金付款情况的,以及超过承付期拒付和应当部分拒付提为全部拒付的,银行均不受理,并实行强制扣款,将款项划给收款单位‚并对其处以2000至5000元罚款。
单位办理托收手续流程
单位办理托收手续流程
一、申请办理托收
1.准备申请材料
(1)填写托收业务申请表
(2)准备相关的单位证明文件
2.递交申请
(1)将申请材料递交至指定柜台
(2)工作人员初审申请材料
二、资质审核
1.审核单位资质
(1)审核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明文件
(2)核实单位的合法资质
2.审核结果通知
(1)通知单位资质审核结果
(2)如资质审核通过,继续下一步流程;如审核不通过,结束流程
三、签订协议
1.协商协议条款
(1)双方就托收业务的相关条款进行协商
(2)确定协议的具体内容
2.签订协议
(1)签署托收协议
(2)确认协议生效日期和期限
四、系统录入
1.录入托收信息
(1)工作人员将托收信息录入系统
(2)核对录入信息的准确性
五、审批流程
1.审批申请
(1)相关部门进行托收申请的审批
(2)确认审批意见
2.审批结果通知
(1)通知单位托收申请的审批结果
(2)如审批通过,继续后续流程;如审批不通过,结束流程。
委托收款手续如何办理
委托收款⼿续如何办理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委托银⾏向付款⼈收取款项的结算⽅式。
那么对于委托收款的⼿续应如何处理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题】
“三⽅交易、直达结算”⽅式下怎样办理委托收款⼿续?
【解答】
所谓“三⽅交易、直达结算”,是指批发单位、销货单位、购货单位都不在⼀地,批发单位委托销货单位直接向购货单位发运商品,⽽货款则由批发单位分别与购、销双⽅进⾏结算的⼀种做法。
这种做法适⽤于批发单位和购货单位的交易需要经过⼀个中间商的交易活动。
在这种做法下,批发单位、销货单位和购货单位之间应分别订⽴经济合同,将三⽅之间相互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
销货单位根据三⽅签订的合同,不经由批发单位,直接向购货单位发货,同时由销货单位填制两套“委托收款凭证”,并附上有关单证,将其同时提交开户银⾏办理委托收款⼿续。
其中:⼀份以销货单位的名义,向批发单位收款,货款划回销货单位开户银⾏,收进销货单位账户;另⼀份以批发单位的名义,向购货单位收款,货款直接划回批发单位开户银⾏,收进批发单位账户。
购货单位对批发单位、批发单位对销货单位发⽣拒付或⽆款⽀付的,均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关于这⽅⾯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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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规定: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适用于
国营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团以上)、团体、学校、供销合作社等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以及由于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应随同当次或并入下次
货款办理托收)的款项结算。
属于商业性质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不能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每笔
的金额起点为一千元。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单位选用。
我国法律是否承认同性婚姻?
我国法律是否承认同性婚姻?
我国法律不承认同性婚姻。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只承认一男一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只有极个别国家给
予同性婚姻合法地位,如比利时、荷兰、加拿大以及美国的佛蒙特州。
我国婚姻法多处明文强调“男女双方”,如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
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因此,我国法律不允许同性结婚。
会计实务:委托收款的介绍及其如何办理
委托收款的介绍及其如何办理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都可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收取同城或异地款项。
委托收款还适用于收取电费、电话费等付款人众多且分散的公用事业费等有关事项。
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时,在一式五联填制的委托收款凭证的第二联上签章后,将有关委托收款凭证和债务证明提交开户银行。
付款人开户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查无误后办理付款。
其中,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交付给收款人;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并由付款人签收。
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视为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将于付款人接到通知的次日起第四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如果付款人账户存款不足,付款人开户银行将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如果付款人审查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可以办理拒绝付款业务。
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账务处理如下:收款单位办理委托收款结算手续,接到开户银行退回的委托收款回单时,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人-装卸收人”等有关账户。
接到委托收款凭证的收款通知联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账款”账户。
付款单位接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付款期满支付款项后,借记“物资采购”等有关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委托收款可用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的商品交易、劳务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的结算。
在同城、异地均可以办理,不受金额起点限制。
怎样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的拒付手续
怎样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的拒付手续如果购货企业在承付期内发现下列情况,可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未注明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销合同的款项。
(2)未经双方事先协议,销货企业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购货企业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发货的款项。
(4)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
(5)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6)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7)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款项。
购销企业提出拒绝付款时,必须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见表5-8),注明拒绝付款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合同的应引证合同上的有关条款属于商品质量问题,需要提出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属于商品数量问题,需要提出数量问题的证明及其有关数量的记录;属于外贸部门进口商品,应当提出国家商品检验或运金等部门出具的证明,一并送交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应认真审查拒绝付款理由,查验合同。
经审查认为拒付理由成立,同意拒付的,在“拒绝承付理由书”上签署意见,在第一联“拒绝承付理由书”加盖业务用公章作为回单(完全拒付)或支款通知(部分拒付)退给付款单位。
同时将“拒绝承付理由书”连同有关证明材料、托收凭证、交易单证(全部拒付)及拒付商品清单(部分拒付)等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收款单位。
按照规定,付款单位不得无理由拒付。
对于购货企业提出拒绝付款的手续不全、依据不足、理由不符合规定和不属于拒金付款情况的,以及超过承付期拒付和应当部分拒付提为全部拒付的,银行均不受理,并实行强制扣款,将款项划给收款单位,并对其处以2000至5000元罚款。
付款单位自提自运商品的,不得拒付,因为收款单位在自提自运商品时对商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等已经当面验收。
付款单位收到银行盖章退回的“拒绝承付理由书”后,如果是全部拒付的,由于没有引起其资金的增减变动,因而无须进行会计处理,只需将“拒绝承付理由书”妥善保管,并在“托收承付付款登记簿”中对拒付情况加以登记即可。
会计实务:结算通-委托收款的办理程序
结算通-委托收款的办理程序1.签发委托收款凭证。
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
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
2.委托。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3.付款。
付款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查无误后办理付款。
(1)以付款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付款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的,应交给付款人。
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3)拒绝付款。
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
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应自收到委托收款及债务证明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连同有关债务证明、凭证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以单位为付款人的,应在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持有债务证明的,应将其送交开户银行。
银行将拒绝证明、债务证明和有关凭证一并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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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怎样办理异地托收手续?
收款单位按照收付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要求发货或提供劳务后,填制托收承付结
算凭证。
由于托收承付结算分为邮划和电划两种,因而相应地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也分为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和电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两种。
珠海会计网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是收款单位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收款凭证,第三联(支款凭证)是付款单位向开户银行支付贷款的支款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单位的收账通知,第五联(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付款单位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支款)通知。
电划
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也是一式五联,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第五联的作用与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相同,第四联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拍发电报的依据。
收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写托收承付结算凭证时,应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凭证的各项内容,包括收款单位(即本单位)的全称、账号、开户银行,付款单位的全称、账号或地址、开户银行,托收金额的大、小写,随凭证附寄的单证的张数或册数,商品发运情况(如运单的号码等),合同名称号码等,并在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第二联“收款单位盖章”栏加盖本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然后,将托收承付结算凭证连同发运单证或有关证件和交易凭证(如销货发票、代垫运杂费单据等)一并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