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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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试行办法》(鲁厅字[2005]42号),根据《临沂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临人发[2008]3号)要求,结合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实际,就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1、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本《实施方案》所称岗位是指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3、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4、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5、要按照“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

各单位应当根据人事部门核定下发的指导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岗位职数限额内,依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岗位设置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岗位要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6、“分类管理”的原则。

各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类型、编制、人员构成以及本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主、辅系列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三、岗位类别设置7、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8、管理岗位指在单位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从事社会公共事务或单位内部机构和人员组织、管理、协调等事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分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9、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教育行业,成为一名教育工作者。

教育事业作为国家重要的事业之一,其岗位设置管理也十分关键,直接影响着教育事业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针对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背景和意义教育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是指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需求和管理目标,合理规划、设置和管理岗位,以达到最佳的人力资源配置和运用效果。

岗位设置管理的好坏,不仅决定了教育事业单位的运转效率和人才资源的利用率,更关系到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

在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实施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等方面加强教育的今天,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对于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它是保证教育职能机构规范运行、合理分工、协调配合、科学决策的必备前提;另一方面它是打造一支符合现代教育要求的教育队伍的关键。

所以,教育事业单位必须制定合理的岗位设置管理方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实施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案的主要措施1、制定合理的岗位设置方案首先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岗位设置方案,要充分考虑到教育事业的特殊性和不断变化的需求,根据教育任务的特点,以及工作内容、发展方向和工作量的变化等因素,科学地划分岗位类型和分类规模,以保证教育事业单位的规范运作和高效发展。

2、实现岗位化、专业化、分工化管理教育事业单位的工作内容涉及到教学管理、教育研究、教育咨询、后勤管理等多方面,需要实现岗位化、专业化、分工化管理,突出人才的优势和专长,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3、实行岗位培训和提升教育事业单位要不断加强对岗位人员的培训和提升,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完善工作能力,以更好地适应新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政策的需要,也更具有竞争力。

4、建立岗位考核制度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是促进人员岗位发展的重要举措,教育事业单位可以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规定不同的考核要求,以保障参与人员的公正、公开和竞争,让有能力有素质的人才脱颖而出,进而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随着国家发展的不断壮大,教育事业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事业单位是业务和资金独立,独立承担行政职能的公共机构。

建立科学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的一个重要举措。

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份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1.教育事业发展现状: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增加,特别是对于教育领域的需求更是日益增长。

同时,教育事业单位在服务教育事业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制定的目的: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为教育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

二、涉及范围1. 编制编制岗位和职数比例的规范和办法。

2. 组建和设立岗位的程序和标准。

3. 岗位设置的三种模式。

三、实施方案1. 编制编制岗位和职数比例的规范和办法以从事教育事业的机构单位的大量岗位设置为研究对象,针对各级教育机构岗位设置现状,制定出相应的统一管理规范和办法。

其中,岗位设置的职责定位、等级配置、职权职责、工作岗位设置要求、考核评价与晋升规则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

2. 组建和设立岗位的程序和标准组建岗位以上级行政机关为最高组织协调机构,其他学科单位可以按照学科分类和专业化的趋势组成,具体的岗位建设和设立的程序应在上级行政机关的组织协调下按照实际情况决定。

制定一套离职福利制度,在与行政机关协调后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市场竞争、人才流失量等综合因素按照职位评定将离职员工的薪酬、补偿金、旅游及健康保险、交通费用、退休金、购房贷款等作适当调整。

3. 岗位设置的三种模式(1)基本岗位模式以实体管理部门或业务提供部门的具体下属岗位为单位,设置标准岗位,通过对标准岗位进行细分、组合、精简、优化,形成一个相对满足基本业务需求的岗位序列。

(2)特色岗位模式该模式以教育特色、业务特长和特定的行政职务等为基础,形成特色岗位。

这些特殊的岗位,通过设置强化职责的方式,为岗位的特殊性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3)综合岗位模式以实体管理部门或业务提供领域的部门为单位来设置的岗位,以全岗位的工作流程、内容、工作标准、实际工作经验等为综合考虑因素,是一种综合型的岗位设置。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篇一: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请示兴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兴办发【2011】15号)文件规定,按照人事部门规定的岗位,依照中小学承担的基础教育、义务教育工作职责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上报贵办公室,如无不妥,请予批复核准!孟家坪乡中心校(学校盖章)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日孟家坪乡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兴办发【2011】15号)文件规定,按照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和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岗位设置实施管理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和原则1、范围:本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原则: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1、我单位编制76人,规格为股级,现实有人员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0人(高级2人、中级24人、初级34人)。

根据市人事行政部门以及兴县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我单位设置岗位总量76个。

2、本单位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一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76个,占岗位总量的100%。

三、岗位等级设置(一)管理岗位等级管理岗位设置为0岗。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1、专业技术岗位按单位总岗位数的100%设置为76岗,其、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0%、60%,分别设置高级岗位0个,中级岗位30个,初级岗位46个。

2、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0%、40%、30%,设置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12个,十级岗位9个。

初级岗位设置46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0%、50%,设置十一级岗位21个,十二级岗位22个,员级岗位3个。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为0岗,四、岗位任职条件(一)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备岗位需要的基本条件。

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试行办法》(鲁厅字[2005]42号),根据《临沂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临人发[2008]3号)要求,结合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实际,就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1、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本《实施方案》所称岗位是指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3、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4、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5、要按照“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

各单位应当根据人事部门核定下发的指导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岗位职数限额内,依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岗位设置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岗位要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6、“分类管理”的原则。

各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类型、编制、人员构成以及本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主、辅系列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三、岗位类别设置7、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8、管理岗位指在单位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从事社会公共事务或单位内部机构和人员组织、管理、协调等事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分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9、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离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离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离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为深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与制度化,根据吕梁市人事局、吕梁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吕人字〔2010〕131号)和中共离石区委办公室、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离办发〔2010〕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我区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臵管理。

涉及教育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类别设置1、全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臵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管理岗位包括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臵要符合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适应发展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需要。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嘿,各位亲爱的朋友,今天咱们来聊聊教育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这是一件大事儿,毕竟关系到每一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我就用我那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给大家详细梳理一下这个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原则1.公平竞争原则:岗位设置要公开、公平、公正,让每一位教职工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

2.按需设岗原则:根据教育事业单位的工作需求和发展目标,合理设置岗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能力素质原则:岗位设置要充分考虑教职工的能力和素质,使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的优势。

4.动态调整原则:根据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岗位设置,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岗位设置程序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结合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2.公开岗位信息:将岗位设置方案通过内部公示或公告的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开,确保信息的透明度。

3.报批岗位设置方案:将岗位设置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确保方案的合规性。

4.实施岗位设置:根据审批结果,组织实施岗位设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岗位设置内容1.岗位分类:教育事业单位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

2.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教职工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3.岗位任职条件:设定各岗位的任职条件,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确保教职工具备相应的能力。

4.岗位薪酬待遇:根据岗位的性质、职责和任职条件,合理设定薪酬待遇,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岗位设置管理1.岗位招聘:按照岗位设置方案,组织招聘教职工,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2.岗位培训:针对各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组织教职工参加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岗位考核:建立健全岗位考核制度,对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教职工发挥自己的优势。

4.岗位调整:根据教育事业单位的发展需求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岗位设置,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人字【XX】15号)和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事局《关于印发&lt;xx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gt;的通知》(县人字【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根据市人字【XX】15号文件规定,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一)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

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管理、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请示兴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兴办发【xx】15号)文件规定,按照人事部门规定的岗位,依照中小学承担的基础教育、义务教育工作职责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上报贵办公室,如无不妥,请予批复核准!孟家坪乡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兴办发【xx】15号)文件规定,按照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和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岗位设置实施管理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和原则1、范围:本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原则: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1、我单位编制76人,规格为股级,现实有人员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0人(高级2人、中级24人、初级34人)。

根据市人事行政部门以及兴县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我单位设置岗位总量76个。

2、本单位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一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76个,占岗位总量的100%。

三、岗位等级设置(一)管理岗位等级管理岗位设置为0岗。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1、专业技术岗位按单位总岗位数的100%设置为76岗,其、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0%、60%,分别设置高级岗位0个,中级岗位30个,初级岗位46个。

2、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0%、40%、30%,设置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12个,十级岗位9个。

初级岗位设置46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0%、50%,设置十一级岗位21个,十二级岗位22个,员级岗位3个。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为0岗,四、岗位任职条件(一)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备岗位需要的基本条件。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篇一: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请示兴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兴办发【20XX】15号)文件规定,按照人事部门规定的岗位,依照中小学承担的基础教育、义务教育工作职责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上报贵办公室,如无不妥,请予批复核准!孟家坪乡中心校(学校盖章)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日孟家坪乡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兴办发【20XX】15号)文件规定,按照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和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岗位设置实施管理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和原则1、范围:本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原则: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1、我单位编制76人,规格为股级,现实有人员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0人(高级2人、中级24人、初级34人)。

根据市人事行政部门以及兴县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我单位设置岗位总量76个。

2、本单位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一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76个,占岗位总量的100%。

三、岗位等级设置(一)管理岗位等级管理岗位设置为0岗。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1、专业技术岗位按单位总岗位数的100%设置为76岗,其、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0%、60%,分别设置高级岗位0个,中级岗位30个,初级岗位46个。

2、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0%、40%、30%,设置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12个,十级岗位9个。

初级岗位设置46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0%、50%,设置十一级岗位21个,十二级岗位22个,员级岗位3个。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为0岗,四、岗位任职条件(一)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备岗位需要的基本条件。

2018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范文word版 (5页)

2018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范文word版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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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及对象1. 全镇公办教育单位,包括各独立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小学、中心幼儿园、教学点和中心学校。

2. 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编制及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教育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3. 首次设岗对象为全镇201X年元月1日前各独立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小学、中心幼儿园、教学点和中心学校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含201X年元月1日及以后新招人员)。

二、岗位类别设置及比例1. 全镇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2.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根据干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权限确定。

“双肩挑”人员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有:一是股级及以上教育单位的班子成员,且具有副股级及以上行政级别;二是具有专业技术主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双肩挑”人员的岗位聘用须报市人社部门审批。

3.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

以教师岗位为主体,确因工作和实际需要可经上级部门审批后适当设置非教师岗位(如专职医护、财会等)。

4.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_实施方案_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_实施方案_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印发《xx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做好我镇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镇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1. 全镇公办教育单位,包括各独立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小学、中心幼儿园、教学点和中心学校。

2. 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编制及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教育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3. 首次设岗对象为全镇xx年元月1日前各独立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小学、中心幼儿园、教学点和中心学校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含xx年元月1日及以后新招人员)。

二、岗位类别设置及比例1. 全镇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2.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根据干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权限确定。

“双肩挑”人员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有:一是股级及以上教育单位的班子成员,且具有副股级及以上行政级别;二是具有专业技术主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双肩挑”人员的岗位聘用须报市人社部门审批。

3.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

以教师岗位为主体,确因工作和实际需要可经上级部门审批后适当设置非教师岗位(如专职医护、财会等)。

4.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5. 经市人社局核准,我镇首次岗位设置时,管理(“双肩挑”人员)、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127人)的设置比例为:10:113:4。

三、岗位等级设置及首次设岗控制数1. 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等级分为3个等级,即七级至九级,分别对应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股级正副职)。

XX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XX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XX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市教育系统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劳保[2007]214号)及省教育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XX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琼教师[2008]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实际情况,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出发点,不排资论辈,避免岗位“终身制”,实现“竞聘上岗”,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逐步建立适合教育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岗位设置原则(一)岗位总量与岗位结构控制原则各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型、功能、职责和任务等因素,进行岗位总量、人员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的控制。

岗位总量不得突破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准的编制额度。

(二)按需设岗与科学高效原则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要体现结构优化、高效合理的原则,做到层次分明、组合优化。

(三)动态管理与依法管理原则各单位应当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内,根据事业发展和功能变化的需要,对设置的岗位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岗位设置与事业发展相适应。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一)本系统经市编委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都应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二)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三)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或临时用工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四)涉及实施范围单位中的领导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内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省、黄石市及我市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规划和统一部署,坚持“建立制度、科学合理、精减高效”的基本原则,按照“设置从严、入轨从宽、问题简化、制度优先、政策配套、管理强化、消化矛盾、逐步规范”的工作思路,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的岗位类别设置,岗位等级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1、岗位设置管理范围:全市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特教学校、中专及二级单位。

2、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对象: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的公办教职工。

三、岗位类别设置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三大类: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1、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包括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根据教育系统的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主体。

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辅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根据各教育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等因素,综合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三类岗位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为:四、岗位等级设置1、管理岗位分为四个等级:即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分别对应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新华区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豫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人社〔2009〕)(420号)、《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平办〔2010〕32号)和《平顶山市新华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区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机构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2.全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类别设置1.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2.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按照国家有关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和我省、市和我区规定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以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为基数,由学校提出岗位设置意见,报教体局和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确定。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 试行(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8
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晋中
《关于印发晋中市中等晋中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学校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
县委组织部、xx号)和15】20XX(市人字【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县人事局xx&gt;县事业单位岗位
设置实施方案&lt;xx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4】
20XX(县人字【的通知》
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号文件规定,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15】20XX根据市人字【
专业技术人员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业学校、
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页1 第。

松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松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松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上海市松江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沪松人社〔2010〕56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0〕7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切实、有序地实施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由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使用事业编制的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原则(一)按需设岗。

事业单位应按单位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设置,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最高等级内,确定本单位所需各类岗位的数量、名称、职责、任职条件、目标任务和岗位等级。

(二)科学高效。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在做好岗位调查和岗位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要体现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要求,做到层次分明、结构合理。

(三)动态调整。

事业单位应依据社会事业发展、单位功能调整的要求,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最高等级内,根据需要对岗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不断增强公益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岗位设置与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

(四)依法管理。

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具有约束力。

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分为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为主体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职责,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与能力水平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实训室设备设施保障、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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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印发《xx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做好我镇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镇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1. 全镇公办教育单位,包括各独立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小学、中心幼儿园、教学点和中心学校。

2. 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编制及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教育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3. 首次设岗对象为全镇2011年元月1日前各独立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小学、中心幼儿园、教学点和中心学校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含2011年元月1日及以后新招人员)。

二、岗位类别设置及比例
1. 全镇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2.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根据干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权限确定。

“双肩挑”人员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有:一是股级及以上教育单位的班子成员,且具有副股
“双肩挑”级及以上行政级别;二是具有专业技术主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人员的岗位聘用须报市人社部门审批。

3.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

以教师岗位为主体,确因工作和实际需要可经上级部门审批后适当设置非教师岗位(如专职医护、财会等)。

4.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5. 经市人社局核准,我镇首次岗位设置时,管理(“双肩挑”人员)、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127人)的设置比例为:10:113:4。

三、岗位等级设置及首次设岗控制数
1. 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等级分为3个等级,即七级至九级,分别对应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股级正副职)。

涉及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参照下条。

2.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分9个等级。

其中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十一级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首次设岗层次比例,执行如下控制标准:高级岗位五级0人、六级0人、七级1人,共1人;中级岗位八级16人、九级25人、十级46人,共87人;初级岗位十一级11人、十二级11人、十三级3人,共25人。

其中,高级岗位五级和六级、中级岗位八级和九级、初级岗位十一级等规定的数量为绝对控制数,其余为相对控制数。

3.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首次设岗技术工岗位一级控制数为4人。

4. 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2011年取得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已聘用的人员按规定进入相应岗位,但不占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限定职数。

四、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

事业单位三类岗
位的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3. 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受聘校长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岗位基本条件,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条件。

1.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资格条件
(1)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首次设岗时要求在七级岗位任职十年以上,所有人员任职年限一律计算到2010年12月31日止,并按足数即周年计算,下同)。

(2)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 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资格条件
(1)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

(2)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2011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资格条件
(1)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九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外(首次设岗时要求在十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

(2)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资格条件
(1)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在十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2)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2011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7.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2011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8. 专业技术十二级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助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已聘用助员级专业技术岗位。

(四)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一、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首次设岗时,要求2011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职务)。

五、岗位竞聘原则
1. 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2. 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合同管理的原则。

3. 坚持公开透明、合理竞聘的原则。

4. 坚持首次岗位设置不减人不减薪的原则。

六、岗位设置的组织和实施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尤其是首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事关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前提和重要基础,是加强我镇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各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和广大教职员工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精心组织。

要坚持原则,立足实际,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

要广泛宣传政策方案,及时反馈群众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解决组织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稳定有序推进,按时按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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