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病人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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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分级诊疗

急诊分级诊疗
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 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可能发展为1级,如 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急 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 备。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 (疼痛评分≥7/10),也属于该级别。
Ⅲ级:急性病病人
病人有急性症状和急诊问题,但目前明确没有 危及生命或致残危险,应在一定时间段内安排 病人就诊(应诊时间30分钟内)
胸痛
患者伴有发烧

呈现相对稳定的生命体 50次/分<脉搏<120次/ 征,需要及早治疗 分
1促没、,有中SⅠ度PⅡO呼2在级吸9中0困%的-难9症5,%状之如和间呼体吸征短2、血头压痛高等, 症伴 状有头晕,
40℃>体温 >38.5℃咳嗽、 咳痰

稳定的生命体征,无并 60次/分<脉搏<100次/
发症,可以等候
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 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 严重致残的征象,应 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 排病人就诊。
Ⅳ级(非急症病 人)
非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没有 急性发作症状 ,无或很少不 适主诉。
常见临床表现
护士接诊 医生接诊 接诊地点
气管插管无呼吸/ 无脉搏急性意识 障碍其他需要采 取挽救生命干预 措施的病人
急诊分级标准
分级
病情总评价
HR,适用于成年患者 呼吸频率和其他呼吸特征
血压
体温

生命重症或生命体征极 不稳定,需立即抢救
心搏停止
1、频死呼吸加阵发性气喘呼 1、测不到血压 2、
吸<10次/分(成人)
2、高血压危象,生命体
呼吸停止
征不稳定
1、血压低,休克早 发烧,颈部僵

急诊预检分级分诊标准

急诊预检分级分诊标准

急诊预检分级分诊标准
急诊预检分级分诊标准是根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区分病情的轻重缓急及隶属专科,进行初步诊断、安排救治的过程,具体标准如下:
I级为急危患者,需要立即得到救治,急危患者是指正在或即将发生生命威胁或病情恶化,需要立即进行积极干预。

II级为急重患者,往往评估与救治同时进行,急重患者是指病情危重或迅速恶化,如不能即刻治疗则危及生命或造成严重的器官功能衰竭,或短时间内进行治疗可对预后产生重大影响。

III级为急症患者,需要在短时间内得到救治,急症患者存在潜在的生命威胁,如短时间内不进行干预,病情可能进展至威胁生命或产生十分不利的结局。

IV级为亚急症或非急症患者,亚急症患者存在潜在的严重性,此级别患者到达急诊一段时间内如未给予治疗,患者情况可能会恶化或出现不利的结局,或症状加重及持续时间延长;非急症患者具有慢性或非常轻微的症状,即便等待较长时间再进行治疗也不会对结局产生大的影响。

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

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

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
摘要:
I.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的重要性
II.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的具体内容
A.级别的划分
B.分级标准的具体描述
III.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的应用
A.急诊分诊的实践意义
B.提高急诊医疗效率
IV.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与改进
正文:
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是急诊医学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标准,它能够帮助急诊医护人员快速、准确地对患者进行分诊,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治。

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主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危急程度进行划分,一般分为四个级别。

具体来说,一级患者病情危急,需要立即进行救治;二级患者病情严重,需要尽快进行治疗;三级患者病情较轻,可以等待一段时间进行治疗;四级患者病情最轻,可以进行观察或者给予相应的健康指导。

在实际应用中,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可以帮助急诊医护人员更加高效地进行分诊,避免因为分诊不准确而导致的救治延误。

同时,通过对患者进行合理分级,可以使得医疗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分配,提高急诊医疗效率。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分诊
标准不够细化,医护人员对级别的理解存在差异等。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分级标准,提高医护人员对级别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以确保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急诊科从功能结构上分为红黄绿“三区”,将病人的病情分为“四级”,从而提高急诊病人分诊准确率,保障急诊病人医疗安全。

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决定病人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不仅仅是给病人排序,而且要分流病人,使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

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分为四级:一级是濒危病人,二级是危重病人,三级是急症病人,四级是非急症病人。

濒危病人是指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

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病人: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或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

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

危重病人是指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一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予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

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一级,如急性意识模糊或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

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

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也属于该级别。

急症病人是指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

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病人症状。

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者,病情分级应考虑上调一级。

非急症病人是指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的病人。

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红区、黄区和绿区。

红区即抢救监护区,适用于一级和二级病人处置。

黄区即密切观察诊疗区,适用于三级病人,原则上按照时间顺序处置病人,当出现病情变化或分诊护士认为有必要时可考虑提前应诊,病情恶化的病人应被立即送入红区。

绿区即四级病人诊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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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

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

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 triage) 是医院急诊科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和分流的一个重要环节。

它的目的是快速判断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优先处理病情严重的患者,以保证急需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救治。

下面将介绍常见的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

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呼吸、循环情况:通过观察患者的呼吸频率、呼吸深度、脉搏强度等指标来判断呼吸、循环系统的稳定性。

如果患者出现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心率过快或过慢等情况,可能意味着患者的病情较为严重,需要优先处理。

2. 意识状态:可以通过观察患者的意识清醒度、反应能力来判断患者的神经系统功能情况。

如果患者出现意识模糊、昏迷等情况,可能意味着患者的脑部功能受到严重损害,需要立即进行治疗。

3. 疼痛程度:询问患者的疼痛程度可以帮助医生判断患者的疼痛情况,疼痛程度越重,病情可能越严重,需要尽快进行处理。

4. 伤口情况:对于有外伤的患者,需要观察伤口的出血情况、深度、面积等指标来判断是否需要立即处理。

如果伤口出血剧烈、深度较深,可能需要进行紧急处理。

5. 年龄与性别:根据年龄与性别来判断患者对疾病的耐受性。

例如,老年人、儿童和孕妇等特殊群体在面对疾病时可能会有较大的风险,需要特别关注和优先处理。

以上是常见的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和资源状况可能会有所调整。

通过合理的分级标准,可以帮助医院对急诊患者进行快速、准确的初步评估和分流,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但需要强调的是,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只是初步评估,具体的治疗方案还需要由医生进一步确认,并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级急诊病情分级规范

四级急诊病情分级规范

四级急诊病情分级规范引言四级急诊病情分级规范是为了准确评估患者的急诊情况,快速确定诊疗优先级并提供相应的急救措施。

本规范旨在为急诊科医生和护士提供明确的指导,以便更好地为急需救治的患者提供最佳医疗护理。

四级急诊病情分级根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将急诊病情分为四个级别:1. 一级急诊:生命威胁或有机能衰竭的病情,需要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例如:心脏骤停、严重出血等。

一级急诊:生命威胁或有机能衰竭的病情,需要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例如:心脏骤停、严重出血等。

2. 二级急诊:严重病情,但可能可以等待一定时间才进行处理。

例如:中度脑卒中、复杂骨折等。

二级急诊:严重病情,但可能可以等待一定时间才进行处理。

例如:中度脑卒中、复杂骨折等。

3. 三级急诊:较为紧急的急诊病情,但患者病情相对稳定。

例如:急性呼吸道感染、低血糖等。

三级急诊:较为紧急的急诊病情,但患者病情相对稳定。

例如:急性呼吸道感染、低血糖等。

4. 四级急诊:非常紧急,但不属于立即危险的情况。

例如:轻度创伤、轻度烧伤等。

四级急诊:非常紧急,但不属于立即危险的情况。

例如:轻度创伤、轻度烧伤等。

病情分级评估方法根据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病情分级评估。

评估过程应快速、简洁、客观,以确保正确的分级和及时的处理措施。

评估指标和参考标准在进行病情分级评估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呼吸频率- 血压- 心率- 意识状态- 疼痛程度- 出血程度- 实验室检查结果具体的评估指标和参考标准将在相关培训课程中详细介绍和讲解。

急救措施根据患者的病情分级,确定相应的急救措施。

一级急诊采取最紧急和最有效的急救措施,而四级急诊则可通过适当的观察和处理措施来确保患者的安全。

急救措施应由专业的医务人员进行,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并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前提下迅速救治。

结论四级急诊病情分级规范旨在提供明确的指导,以确保急诊患者及时得到最佳的医疗护理。

医护人员应熟悉本规范,准确评估患者的急诊病情,并根据不同病情分级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急诊分诊的分级标准

急诊分诊的分级标准

急诊分诊的分级标准急诊分诊是指将急诊病人按照病情的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和排序,以便及时为患者提供合理、及时的医疗服务。

分级标准的制定对于急诊工作的开展和提高急诊工作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急诊分诊的分级标准。

首先,急诊分诊的分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病情的轻重缓急、病情的稳定性、病情的危险性以及患者的个人情况等。

在实际操作中,医务人员需要根据这些方面综合考虑,对急诊病人进行合理的分级。

其次,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急诊病人可分为三级,一级急诊病人,指病情非常危急,需要立即进行抢救的病人,如突发性心脏病、中风、严重外伤等;二级急诊病人,指病情较为严重,需要立即进行治疗的病人,如急性心肌梗塞、严重呼吸困难等;三级急诊病人,指病情较轻,可以稍作等待的病人,如轻度外伤、发热、轻微呼吸道感染等。

再次,根据病情的稳定性,急诊病人可分为两级,稳定型急诊病人和不稳定型急诊病人。

稳定型急诊病人指病情相对较为稳定,可以稍作等待的病人,如轻微外伤、轻度发热等;不稳定型急诊病人指病情不稳定,需要立即进行治疗的病人,如休克、严重出血等。

最后,根据病情的危险性,急诊病人可分为两级,高危急诊病人和低危急诊病人。

高危急诊病人指病情非常危险,需要立即进行抢救的病人,如突发性心脏骤停、严重中毒等;低危急诊病人指病情相对较为稳定,可以稍作等待的病人,如轻度中毒、轻度外伤等。

综上所述,急诊分诊的分级标准是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病情的稳定性、病情的危险性以及患者的个人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的。

只有合理地进行分级,才能更好地为急诊病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提高急诊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希望各位医务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分级标准进行急诊分诊工作,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三级急诊病情分级指南

三级急诊病情分级指南

三级急诊病情分级指南急诊病情分级是指评估急诊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根据病情轻重确定优先治疗顺序和采用哪种救治措施的指南。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急诊医学会(ACEP)的指南以及中国国家急救医学研究中心研制的中国三级急诊病情分级指南,将急诊病情分为三级。

下面将对三级急诊病情分级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一级急诊病情分级(及时救治)一级急诊病情常见临床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严重颅脑损伤伴意识丧失、大面积严重烧伤、严重多处损伤伴休克、严重创伤伴意识丧失等。

这些患者有生命威胁,需要尽快评估和处理。

医务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对一级急诊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和处理,包括确保呼吸通畅、维持循环、快速止血、保护重要器官功能等。

同时需要及时进行相关检查和治疗,如进行急诊手术、血液透析等。

这类患者需要立即转送至重症监护室或相应科室进行监护和治疗。

二、二级急诊病情分级(迅速处理)二级急诊病情常见临床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创伤、中毒、急性心肌梗死、中风、高热、急性感染、呼吸困难、严重疼痛等。

这些患者的病情尚未危及生命,但需要尽快处理以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

医务人员应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对二级急诊患者进行评估和处理,并根据病情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治疗。

治疗可以包括给予呼吸支持、疼痛缓解、抗生素治疗、药物解毒等,同时需要密切监护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这类患者可以在急诊留观或转入相应科室继续治疗。

三、三级急诊病情分级(有待处理)对于三级急诊患者,医务人员应给予充分的关注和照料,并对其进行详细询问病情和体格检查。

在有需要时可以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治疗,如X 线检查、实验室检查、给予抗生素等。

这类患者可以在急诊留观或回家休息,随时关注病情的变化。

总之,三级急诊病情分级指南是医务人员在急诊科对患者进行合理、快速评估和处理的一个重要指导。

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科学合理分级可以使医务人员更好地将有限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急诊救治的效果,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红黄绿“三区”是什么意思,急救病人分为红黄绿区

红黄绿“三区”是什么意思,急救病人分为红黄绿区

红黄绿“三区”是什么意思,急救病人分为红黄绿区卫生部日前公布了《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试点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拟将急诊科从空间上分为“红黄绿”三区,急诊病人按病情轻重分为“四级”,进行区别救治。

所谓“四级”,是按照医生对病人病情的评估结果来划分:一级是濒危病人、二级是危重病人,三级是急症病人,四级是非急症病人。

急诊科划分的三区中,“红区”为抢救监护区,适用于救治一级和二级病人;黄区的主要功能是密切观察,适用于三级病人;“绿区”相对安全一些,是四级病人的诊疗区域。

北京军区总医院急诊科主任周荣斌表示,急诊病人分级就诊制度在国外早就开始实行,可以让病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有效的救治。

医疗机构原则上都是按照就诊时间先后顺序来处置病人,而这种分级制度是按照病情轻重排序,让最需要帮助的人第一时间得到救治,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日前,来自美国华盛顿州的急救和灾难事故管理专家,与虹口区120急救中心和曲阳医院联合展开了一场急救演习。

当社区发生火灾,一种被赋予“生命伴侣”的急救和灾难事故管理形式,提高了生命救治的速度和效率。

上午,某社区模拟发生火灾,由中方与美方医护人员组成的第一辆救护车10分钟内赶到现场。

120医务人员马上开始对现场伤员进行检伤分类,病人被分为红、黄、绿、黑四类:呼吸窒息、心跳骤停的伤员需第一时间优先紧急抢救,被挂上红色卡片,立即进行现场心肺复苏;多发性复合伤,全身及内脏多处严重伤害,生命体征欠稳定的伤员为第二优先抢救,被挂上黄色卡片;轻伤者挂上绿色卡片;确认已死亡者挂上黑色卡片。

紧接着医护人员分别根据卡片的颜色进行现场抢救,四肢骨折病人,予以夹板固定;同时病人被抬上救护车向医院转运。

曲阳医院接到现场发来的信息,启动了大批伤员急救应急预案。

10时25分,第一名伤员被送到急诊抢救室,处于“临战”状态的医生、护士、检验等相关人员,紧张有序地投入抢救。

对生命体征不稳定,随时需要抢救的“红牌”病人,实施“多对一”抢救方案,落实一名责任医师3名护士,实施控制大出血、抗休克,保持气道通畅、供氧等措施。

急诊分级诊疗的标准

急诊分级诊疗的标准

急诊分诊分为四个等级,我们按照从重到轻,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一级属于病危病人,比如呼吸脉搏都很微弱、昏迷患者或者休克病人,需要急诊的气管插管,或者马上用升压的药物才能维持生命的病人。

二级属于比较危重病人,比如严重的脑外伤复合伤、心梗等。

三级属于急症病人心脏病人,比如病人发烧到39度,同时存在有明显的肺炎,呼吸急促,还有像磕破头流了很多血需要急诊处置。

四级属于轻症病人,比如目前病人还没有急性的发展病的情况,但是自己很急,而这一类病人就属于轻症病人,可以介绍到门诊就诊。

急诊科病情四级分级标准

急诊科病情四级分级标准
SpO2:﹤85﹪
收缩压:﹤75mm/Hg
舒张压:无
Ⅱ级危重
10分钟内
立即监护重要生命体征
生命体征不稳定,有潜在生命危险状态
如果未在到达后10分钟内得到救治,病人的情况会很严重或短时间内恶化或危及生命,或导致器官功能衰竭。
内脏性胸痛,气促,含服硝酸甘油不缓解;ECG提示急性心肌梗死;呼吸窘迫、非COPD患者SaO2<90%、活动性出血。
呼吸:10-25次/min
SpO2:>97﹪
收缩压:90-180mmHg
心率:P 120-150次/min心律失常
呼吸:R≧25次/min或R﹤30次/min
SpO2:在93﹪—97﹪之间
收缩压≧180mmHg或≦210 mmHg
舒张压>110mmHg
Ⅳ级不紧急
120分钟内
安排急诊流水顺序就诊
有潜在危险性低紧急度
护士每30分钟评估候诊患者病情。除非病情变化。
心率:50-120次/min
心率:P≧150次/min或P﹤50次/min不规则的脉搏
呼吸:R≧30次/min
SpO2:在85﹪—93﹪之间
收缩压:﹤90mmHg或≧210mmHg
舒张压>120mmHg或≦30mmHg
Ⅲ级紧急30分钟内安排Fra bibliotek诊流水优先诊治
可能危及生命或情况紧急,生命体征稳定,有状态变差的危险。
急性哮喘、剧烈腹痛、心,脑血管意外、严重骨折、腹痛持续36小时以上、开放性创伤、儿童高热
急诊科病情四级分级标准
分级范畴及处理
特征描述
生命体征
Ⅰ级危急
立即
立即进入抢救室
危及生命,如果一来到急诊科未得到紧急的救治,病人可能死亡。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分区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分区

急诊分级、分区急诊科从功能结构上分为“三区”,将病人的病情分为“四级”,从而提高急诊病人分诊准确率,保障急诊病人医疗安全。

一、急诊分区:急诊诊疗区域分为三大区域:红区、黄区和绿区。

红区既抢救监护区,适用于一级和二级病人处置。

黄区即密切观察诊疗区,适用于三级病人,原则上按照时间顺序处置病人,当出现病情变化或分诊护士认为有必要时可考虑提前应诊,病情恶化的病人应被立即送入红区。

绿区即四级病人诊疗区。

二、急诊分级: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决定病人就诊与处置的优先次序。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不仅仅是给病人排序,而且要分流病人,使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

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分为四级:一级是濒危病人,二级是危重病人,三级是急症病人,四级是非急症病人。

濒危病人是指病情可能随时危与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

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濒危病人: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或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与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

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

危重病人是指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一级,或可能导致严重残疾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予病人相应处置与治疗。

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一级,如急性意识模糊或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

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

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也属于该级别。

急症病人是指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与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

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病人症状。

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者,病情分级应考虑上调一级。

非急症病人是指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的病人。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
2.ECG、X线
CT/MRI/超声
血管造影
3.建立静脉通路补液
4.静脉注射、肌注、雾化
5.专科会诊
6.简单操作(n=1)如导尿、撕裂伤修补
复杂操作(n=2)如镇静镇痛
≥2个
观察诊疗
4级
D级 非急症
若生命体征不稳定,上调一级
轻度变态反应
0-1个
若需医疗资源
≥2个,上调一级
绿色候诊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
级别
病情严重程度
病情描述
参考指标
需要急诊医疗资源数量
处置
1级
A级 濒危
(立即抢救)
1.呼吸心跳骤停,需紧急插管按压患者
2.恶性致命性心律失常
3.急救车转来明确心梗
4.突然昏迷、急性意识障碍
5.严重呼吸困难
6.有机磷农药中毒
7.中重度休克˂45次/分
b)HR˃140次/分
2.呼吸
a)RR˂10次/分
b)RR˃30次/分
3.SPO2˂90% 且用既往健康状况无法解释
4.血压
a)SBP˂85 mmHg
DBP˂50 mmHg
b)SBP˃240 mmHg
DBP˃120 mmHg
抢救室
复苏
2级
B级 危重
(不能等)
1.伴有血压下降的剧烈胸、腹痛,疼痛评分≥7分
2.内脏性胸痛、气促,含服硝酸甘油不缓解,ECG提示急性心肌梗死
3.呼吸窘迫,非COPD患者
4.活动性大出血(大咯血、消化道大出血、阴道出血)
5.严重骨折、开放性创伤
6.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
7.惊厥癫痫持续状态
抢救室
监护
3级
C级 急症

急诊病人分级分类处理规范

急诊病人分级分类处理规范

急诊病人分级分类处理规范为了急诊科医护人员能正确判断和估计病人情况,及时做出有效救治,特制定本制度。

一、急诊科接诊病人范围主要是病人由于疾病发作、突然遭受外伤、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

主要包括如下: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2、急性腹痛;3、突发高热;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休克者;5、有抽搐症状或昏迷不醒者;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内有异物者;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10、急性尿闭者;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13、急性过敏性疾病;14、门诊停诊时需就诊者。

二、急诊病人的分类根据病情将病人分为轻度(一般急诊)、中度、重度。

轻度病人按普通门诊病人就诊顺序l小时内就诊;中度、重度属于急诊病人,中度病人应在20分钟内就诊,重度患者立即就诊或直接送入抢救室抢救治疗。

1、轻度:是指患者生命体征、情绪稳定,神志清楚,在短时间内病情不会发生明显变化者。

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标准,按普通门诊病人就诊顺序就诊。

(1)神志清楚;(2)体温36~39℃;(3)脉搏60~100次/分钟;(4)血压90~160/60~90mmHg;(5)呼吸15~25次/分钟;(6)疼痛评分<7分。

2、中度:是指患者有明显的疼痛、高热、情绪不稳等不适症状,但生命体征稳定,病情在短时间内不会发生突然变化者。

如在此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急诊病人就诊。

(1)体温超过39℃;(2)脉搏小于60次/分钟或超过100次/分钟;(3)收缩压降低时范围在60~90mmHg之间,收缩压升高超过l80mmHg;(4)呼吸26~35次/分钟之间;⑤疼痛评分≥7分。

3、重度:是指已危及到病人生命或病情在短时间内有可能发生急剧变化者,按《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处理,如出现下列任何情况之一者,应组织人员尽快进行抢救治疗,并将病人直接送入抢救室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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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一、分级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诊医学科及其医务人员,各医疗机构按《指导原则》规范地进行诊疗活动。

二、分级依据
(一)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
决定病人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

(二)急诊病人占用急诊医疗资源多少: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不仅仅是给病人排序,而是要分流病人,要考虑到安置病人需要哪些急诊医疗资源,使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

三、分级原则
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共分为四级:
注:“需要急诊医疗资源数量”是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补充依据,如临床判断病人为“非急症病人”(D级),但病人
病情复杂,需要占用2个或2个以上急诊医疗资源,则病人病情分级定为3级。

即3级病人包括:急症病人和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的“非急症病人”;4级病人指“非急症病人”,且所需急诊医疗资源≤1。

(一)1级:濒危病人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

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病人: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

(二)2级:危重病人
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1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与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

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1级,如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

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

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也属于该级别。

(三)3级: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

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病人症状。

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附录
A)者,病情分级应考虑上调一级。

(四)4级:非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1个)(附录B)的病人。

如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病情分级上调1级,定为3级。

四、分级流程
结合国际分类标准以及我国大中城市综合医院急诊医学科现状,拟根据病情危重程度判别及病人需要急诊资源的情况,将急诊医学科从功能结构上分为“三区”,将病人的病情分为“四级”,简称“三区四级”分类。

(一)分区
从空间布局上将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红区、黄区和绿区。

1、红区:抢救监护区,适用于1级和2级病人处置,快速评估和初始化稳定。

2、黄区:密切观察诊疗区,适用于3级病人,原则上按照时间顺序处置病人,当出现病情变化或分诊护士认为有必要时可考虑提前应诊,病情恶化的病人应被立即送入红区。

3、绿区,即4级病人诊疗区。

(二)分级和分区流程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和分级流程(见图一)。

图一急诊病人病情分级和分区图
注:①ABC参见分级标准;②生命体征异常参考指标见附录A;③急诊医疗资源指在获取急诊病人的主诉后,根据主诉及所属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资源配置,评估病人在进入急诊科到安置好病人过程中可能需要的急诊医疗资源(附录B)个数。

生命体征异常参考指标(急诊病情分级用)
(规范性附录)
注:*评估小儿呼吸时尤其要注意呼吸节律;**评估小儿循环时须查毛细血管充盈时间和紫绀,病情评估时血压值仅为参考指标,有无靶器官损害是关键,血压升高合并靶器官损害,则分级上调一级;成人单纯血压升高(无明显靶器官损害证据)时,若收缩压>180mmHhg,则病情分级上调一级;要重视低血压问题,收缩压低于低限者分级标准均应上调一级。

列入急诊病人病情分级的医疗资源
(规范性附录)
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我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

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十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第十一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第三章分级护理要点
第十二条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二)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三)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三条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六)实施床旁交接班。

第十四条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五条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六条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七条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

第四章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护理规章制度、护士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严格遵守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疾
病护理常规,保证护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及时调查了解患者、家属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处理,不断改进护理工作。

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及时调查分析,防范不良事件的发生,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第二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省级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对辖区内医院的护理工作进行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指导原则自2009年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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