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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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14年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专项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14年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专项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14年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征用与有偿使用【发文字号】杭政办发电[2014]16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7.18【实施日期】2014.07.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14年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14〕1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2014年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18日杭州市2014年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行动方案为切实做好2014年市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加快推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项目推进年”的工作要求,针对影响重点项目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所涉及的征地拆迁问题,通过组织开展2014年市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现“清零清障”目的,确保我市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二、行动时间2014年7月-12月。

三、目标任务2014年市本级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行动共针对29个市重点项目,涉及1151户农民、403户居民和4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企业用房。

2014年各区、县(市)的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目标任务由各区、县(市)政府自行制定。

四、职责分工市发改委(市重点办):负责统筹、协调此次专项行动,做好进展情况的通报工作。

市建委:负责牵头实施专项行动涉及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指导各区政府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积极探索研究拆迁安置新模式,推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一次性落实。

市住保房管局:负责牵头组织专项行动涉及由杭州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开通国有土地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监督管理各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2•【字号】浙政办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再出发之年。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以三个“一号工程”为总牵引,深入实施“十项重大工程”,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落实,确保政府工作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为全国大局勇挑大梁、多作贡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2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一、王浩省长牵头重点工作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2.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论坛、展会、节庆等活动,把更多财力用在帮企业、促发展、惠民生上。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牵头,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除标注为“牵头”单位外,列第一位的为牵头或汇总单位,下同)3.积极争取并高效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点项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点项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考核与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资本项目【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4]153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1.21【实施日期】2014.11.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考核与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5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考核与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1月21日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考核与奖励实施办法为保持我市固定资产投资科学合理增长,有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13〕133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杭政〔200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投资考核(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政府明确需进行考核的市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1.对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考核当年度投资增长、投资结构、投资推进工作情况三大类指标。

2.对市政府明确需进行考核的市有关部门,考核当年度投资目标完成情况。

(三)考核办法。

以市政府明确的各地投资目标分解计划、市统计局核定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数据及市发改委掌握的日常工作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实行年度考核。

1.对各区、县(市)政府及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有效投资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内容为5分,具体按照《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考核评分标准》执行:(1)投资增长。

基础分值70分,包括年度投资增速(35分)、投资增量占全市投资增量比重(30分)、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占本级投资比重(5分)三项指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度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成绩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度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成绩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度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行政奖励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5]46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10
【实施日期】2015.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度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行
政奖励的决定
(杭政办函〔2015〕4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4年,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强统筹、治环境、惠民生、促和谐”的决策部署,以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主线,科学安排、动态跟踪、主动服务、强化协调,有效推动了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并涌现出一批克难攻坚、真抓实干、拼搏进取的先进个人。

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2014年度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以及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清零”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行政奖励。

希望受到奖励的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为建设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杭州市2014年度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行政奖励名单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10日附件
杭州市2014年度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行政奖励名单
一、2014年度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行政奖励名单
(一)记二等功。

孙璧庆拱墅区政府
孙剑甫拱墅区政府
吴伟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沈文南未来科技城(海创园)管委会
王东余杭区仓前街道
杨士宏余杭区乔司街道
(二)记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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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18•【字号】杭政办函[2014]54号•【施行日期】2014.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5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18日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我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如下安排: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推进项目联审联批,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加强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

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要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和开放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信息库,实现公共信息资源共享。

(市审管办、市法制办分别牵头落实)(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22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22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2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是改革创新年、项目推进年、优化服务年。

突出“三个年”主题,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对全面推进政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尽快排出重点工作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狠抓进度,全力推进,扎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通力协作,多措并举,确保2014年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

责任分解中的责任单位,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或汇总单位。

各牵头单位和汇总单位分别于2014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和2015年1月2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

市政府督查室要认真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并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市政府对各单位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和考核。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3月14日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一、张鸿铭市长牵头重点工作1.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

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能。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15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15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1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极为关键一年。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不折不扣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统筹,第一时间制定有针对性的计划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多措并举,真抓实干,确保2020年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责任分解中,列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或汇总单位。

各牵头单位和汇总单位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

市政府督查室要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督促推进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5月20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序号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一、刘忻市长牵头重点工作1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整治“文山会海”。

市政府办公厅二、戴建平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2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法治思维。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杭州市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杭州市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杭州市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13•【字号】杭政办函[2014]19号•【施行日期】2014.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杭州市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杭州市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年度目标衔接工作,认真编制实施项目的年度形象进度计划、预备项目的年度前期工作计划及新开工项目的节点计划;要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抓好预备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2月13日附件:杭州市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一、实施项目(共406项)(一)发展平台(11项)。

1.未来科技城(海创园)配套设施项目2.青山湖科技城建设项目3.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地建设项目4.临江新城配套设施工程5.钱江世纪城配套设施项目6.上城区都市型工业基地项目7.北部软件园项目8.浙大科技园老和山区块建设项目9.远大住工现代建筑产业园项目10.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及配套设施项目11.浙江传化现代综合物流产业园项目(二)基础设施(46项)。

1.交通治堵工程(1)杭长客运专线工程(浙江段)(2)杭黄铁路项目(浙江段)(3)杭州地铁1号线下沙延伸段工程(4)杭州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5)杭州地铁2号线二期工程(6)杭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7)杭州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8)杭州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9)临金高速公路建德至金华段工程(10)千黄高速公路淳安段工程(11)杭州绕城公路下沙互通至江东大桥高速公路工程(12)杭长高速公路延伸线工程(吉鸿路)(13)杭新景高速公路寿昌至白沙关建德段工程(14)杭州绕城公路东线新建下沙南互通工程(15)机场高速公路改建工程(16)东湖快速路工程(德胜路立交南-外翁线)(17)秋石快速路工程三期(石德立交南-清江路立交)(18)紫之隧道工程(紫金港路-之江路)(19)德胜东路提升改造工程(沪杭高速-文汇路)(20)秋涛南路改造提升工程(复兴立交-清江路)(21)环城北路地下通道工程(22)文一路地下通道工程(紫金港路-保俶北路)(23)余杭塘路工程(莫干山路-紫金港路西侧)(24)九堡大桥南接线工程(25)风情大道南伸工程(26)凤起东路工程(三新路-车站南路)(27)钱江路延伸工程(28)金昌路工程(29)沿江大道跨运河二通道桥梁及接线工程(30)港城大道一期工程(31)金昌路工程(余杭段)(32)余杭区储运路工程(33)仁良路工程(原獐山路、奉口港至骆驼桥港)(34)杭州绕城公路转塘停车场项目2.其他项目(1)杭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2)浙赣线临浦货场搬迁白鹿塘站建设项目(3)萧山境内有关铁路专用线整合搬迁白鹿塘站工程(4)改建铁路建德市境内铁路货场迁建工程(5)余杭汽车西站项目(余杭组团公交停保基地)(6)奥体博览城配套基础设施项目(7)公交场站建设项目(8)220千伏输变电工程(9)110千伏输变电工程(10)运河水陆交通集散服务中心项目(11)城东新城0901工程(12)甬绍金衢成品油管道工程“诸暨-桐庐”支线及配套油库项目(三)转型升级(197项)。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十方面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十方面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十方面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20•【字号】浙政办发[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十方面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十方面实事责任分解》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承“一”启“三”之年,做好2014年工作至关重要。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

同时,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大推进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十方面实事的全面完成。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2月20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一、李强省长牵头重点工作1.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取消和严格管理一批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行政权力,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责任单位:省编委办、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法制办。

列第一位者为工作牵头单位或汇总单位,下同)2.研究制订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不再直接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费的具体办法。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人防办、省物价局、省法院)3.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精简机构、精简人员,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责任单位:省编委办、省监察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法制办)4.加强调查研究,建设新型智库,完善政府决策咨询制度。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30•【字号】杭政办函[2014]141号•【施行日期】2014.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4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治理能力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我市各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部门主要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强化监管责任,完善公共服务,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二、工作原则(一)职责法定原则。

部门责任清单原则上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编制范围。

(二)问题导向原则。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围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以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解决职责交叉重叠问题,理顺职责关系,清晰责任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公共服务。

(三)便民高效原则。

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为主负责的要求,强化行政责任,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公共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实现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

(四)公开透明原则。

向社会全方位、全过程公开部门职责和履职情况(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三、编制工作范围编制责任清单的部门范围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部门范围相一致。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规划(2014—2016年)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规划(2014—2016年)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规划(2014—201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30•【字号】杭政办函[2014]130号•【施行日期】2014.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规划(2014-2016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3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规划(2014-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9月30日杭州市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规划(2014-2016年)为推动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3〕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健全的城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较为有效的城市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控体系、城市公共生产安全基础防控体系,较为可靠的城市应急处置与事故救援体系,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监察体系,基本符合安全发展需要的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以及较为科学的安全发展城市标准和目标考核体系,具备安全保障型社会的雏形,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为杭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打造“平安杭州”奠定基础。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杭州市2014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杭州市2014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杭州市2014年“春风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20•【字号】市委办发[2013]111号•【施行日期】2013.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杭州市2014年“春风行动”的通知(市委办发〔2013〕111号)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爱心助梦·美丽杭州”2014年“春风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让人民生活得更好为目标,以推进“美丽杭州”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主线,健全落实社会基本保障制度,深化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机制,深入破解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问题,进一步提升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感,合力打造“春风行动”升级版,为实现中国梦的杭州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一)弘扬“最美”精神,努力营造“爱心助梦·美丽杭州”的良好氛围“春风行动”是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优良传统在杭州的具体体现,是杭州大地“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最美精神的生动展现。

各级党委、政府要珍惜和重视“春风行动”这个平台,进一步发扬光大“最美”现象,凝聚和传递社会爱心力量,培育和普及大众慈善文化,为美丽杭州共圆梦奠定坚实基础。

1.开展捐款献爱心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党政倡导、社会主体、媒体引导“三位一体”作用,坚持倡导和自愿相结合原则,进一步创新捐款募集方式,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带头捐款,通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为民务实的公仆情怀;大力激发企业捐款和提供就业岗位,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体现反哺社会的道德风尚;广泛引导市民群众参与“春风行动”,通过捐款献爱心来体现团结友爱的慈善文化,真正把“社会各界送温暖”融入到“最美”精神之中,成为“困难群众沐春风”深入持续发展的坚实物质基础和力量源泉。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年、项目推进年、优化服务年”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年、项目推进年、优化服务年”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年、项目推进年、优化服务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14•【字号】杭政[2014]6号•【施行日期】2014.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年、项目推进年、优化服务年”工作的通知(杭政〔2014〕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全面完成政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2014年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年”、“项目推进年”和“优化服务年”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就扎实推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项目推进为抓手,以优化服务为保障,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凝心聚力抓落实,真抓实干求突破,着力推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社会事业、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等政府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一)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年”工作。

1.解放思想,强化改革创新意识。

今年全市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做好政府各项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改革创新意识,以解放思想的新境界努力推动杭州在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要立足市情,紧密联系我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着力在破除影响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陈旧观念和传统习惯上下功夫,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在解决干部工作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只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就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就要坚决地破、坚决地改,为推动杭州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03•【字号】杭政办发电[2014]18号•【施行日期】2014.08.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14〕1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8月1日,台湾高雄市一轻轨工地发生石化液体外泄引发多处连环爆炸事故,造成35人死亡、267人受伤。

8月2日,江苏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69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根据市委书记龚正、市长张鸿铭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我市安全生产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检查重点。

认真吸取高雄事件、昆山事件的教训,集中力量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的管道隐患,加强对工矿企业特别是金属抛光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完善作业现场通风、除尘、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备,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违规作业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渔业船舶、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和地铁建设、运营安全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强化隐患治理。

(二)责任分工。

1.市建委牵头开展建筑施工和地铁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2.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分别牵头开展道路交通和地铁营运安全大检查,重点打击客车客船和危化品非法营运、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和非法改装、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问题;3.市公安消防局牵头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4.市农业局牵头开展渔业船舶安全大检查,重点打击非法转让渔船和“三无”船只作业行为,整治渔船超员、超载、抗风力航行或作业等问题;5.市公安局牵头开展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市城管委牵头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港区内油气输送管道、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开展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大检查,重点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6.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开展矿山、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无证经营以及打击矿山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的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问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绩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绩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4]21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2.14【实施日期】2014.0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2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按时完成,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为民惠民的原则,全力办好十件实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纳入实事项目管理的内容(一)持续改善市民出行条件。

新辟10条、优化30条公交线路,新增公共自行车3000辆,增扩服务点80处。

新增1000辆双燃料出租车。

开通试运营地铁2号线东南段。

建成10处人行过街设施。

新增5万个停车泊位。

(二)加强雾霾治理。

新增城市绿地300万平方米。

淘汰主城区1136辆公交黄标车。

有效控制市区建设工地扬尘,评选100个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三)提升饮用水质量。

关停搬迁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企业20家。

完成1万户老旧住宅“一户一表”安装,开展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试点。

巩固提升99%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率。

(四)提升城市河道水质。

新增城镇污水管网100公里,完成3万吨/日污水截污纳管,消除排污口300个。

治理47条黑臭河道,创建5条(段)生态示范河道。

(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食品定量检测达4批次/千人,合格率达到95%,其中地产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合格率达到97%以上。

确保药品抽验2000批次以上,快速检测1800次以上。

学校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90%以上。

(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全市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4%和98%以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结果
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5]45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10
【实施日期】2015.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杭政办函〔2015〕4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4年,全市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领导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地报送信息,政务信息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了新提高,信息质量有了新提升,在全省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经考核,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市直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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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法规类别】政府采购【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4]10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1.20【实施日期】2014.01.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明确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和标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1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27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2014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杭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均应按照《2014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集中采购预算和分散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采购。

二、组织形式(一)集中采购。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当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因项目情况特殊,经市财政局审批后,可由单位依法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

教育设备和医疗设备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部门集中采购。

(二)分散采购。

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分散采购。

纳入分散采购预算的项目,单位可依法自行组织采购,也可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资金一律实行国库直接支付。

三、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预算作为年度预算的组成部分,报经市人代会批准后执行,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变更、终止、撤销或追加预算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进行预算调整。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结果的通报-杭政办函〔2015〕26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结果的通报-杭政办函〔2015〕26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结果的通报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结果的通报杭政办函〔2015〕2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14年,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项目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经考核,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对2014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希望考核先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中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4 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先进单位名单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23日附件:2014 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先进单位名单一等奖项目名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持续改善市民出行条件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市地铁集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人防办、市物价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公安消防局、市气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交投集团、市公交集团,各区政府(管委会)建立便民E邮站杭州邮政公司市经信委、市邮政管理局二等奖项目名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提升饮用水质量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爱卫办市经信委、市林水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优化小区居住环境市城管委、市爱卫办、市城投集团市卫生计生委、市燃气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推进养老助残服务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三等奖项目名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提升城市河道水质市建委、市城管委市林水局、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丰富城乡文体生活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杭州图书馆,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加强雾霾治理市建委、市园文局、市城投集团市国土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人防办、市钱江新城管委会、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地铁集团、市公交集团,各区政府(管委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杭州检验检疫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结束——。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4]99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7.18【实施日期】2014.07.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9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14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18日2014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为推进我市质量强市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质量强省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7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二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2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全市不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重特大质量安全事件;较2013年质量建设投入增幅不低于GDP增长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2%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47%以上;在建公路和水运工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竣工交付使用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0以上;地表水水质Ⅲ类以上比例达到64%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达到65%以上。

二、提升质量竞争力(一)深入实施“五水共治”工程。

严格实施“清水治污”、城市防汛排涝、防洪水保饮水、抓节水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对电镀、造纸、印染、制革、化工、涉汞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的整治提升,推进农业种养殖业的集聚化、规模化经营和污物排放的集中化、无害化处理,以抓治水为突破口,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市“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林水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经信委)(二)全面推进“四换三名”工程。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自查的通知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自查的通知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
实自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03
【实施日期】2014.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自查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政办发〔2014〕179号(附件1)的要求,请各单位对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74号)(附件2)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检查本单位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并汇总形成自查情况报告,自查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落实浙政办〔2014〕74号文件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本单位2015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及推进方式等内容。

省政府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责任分工如下表,请市各单位对应省级有关单位的责任分工,做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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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4]22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3.14【实施日期】2014.03.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2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是改革创新年、项目推进年、优化服务年。

突出“三个年”主题,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对全面推进政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尽快排出重点工作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狠抓进度,全力推进,扎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通力协作,多措并举,确保2014年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

责任分解中的责任单位,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或汇总单位。

各牵头单位和汇总单位分别于2014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和2015年1月2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

市政府督查室要认真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并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市政府对各单位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和考核。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3月14日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一、张鸿铭市长牵头重点工作1.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

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能。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责任单位: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2.规范决策程序,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3.坚持政府重大决策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

深化政府与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协商制度。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大众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4.继续实施优质教育、全民健康等“十大民生工程”,完成投资76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食安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城投集团 5.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宜居宜业,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完善中心城市功能,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实现与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四规合一”。

科学划定主城区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合理控制主城区人口规模,加快城市建设重心向副城、组团转移。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编委办,各区、县(市)政府6.坚持拥江发展,加快城市东扩步伐。

继续加快“三副六组团”建设。

加快县城建设。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办(市统筹办)、市交通运输局7.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保障,建立和完善可持续的城乡一体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二、杨戌标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8.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力争全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5000亿元,其中民间投资突破2700亿元,基础设施投资955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9.全面开展市、区(县、市)机构改革。

积极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整合和改革。

组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各区、县(市)政府10.加大权力下放力度,充分发挥区、县(市)作用。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市审管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11.进一步理顺萧山、余杭两区融入主城区的体制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研究室、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12.完善市区两级财政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13.加快之江文化大平台建设。

(1)浙江音乐学院项目。

责任单位:浙江音乐学院(筹)建设指挥部、西湖区政府(杭州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2)浙江图书馆新馆等项目。

责任单位:西湖区政府(杭州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14.改革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经营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企创新能力和发展活力。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科委、市金融办15.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编委办16.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17.强化市场取向,制定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方案并开展试点,深化能源供应机制改革,开展区域用能权交易试点。

完善用电、用气、用水差别化、阶梯式价格调节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研究室、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城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物价局、市城投集团、国网杭州供电公司18.发展私募金融、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加快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打造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委19.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20.办好2014“创新中国”总决赛。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杭州文广集团21.聚焦十大产业,力争十大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GDP增幅3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48.5%。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十大办)22.深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积极培育高端生产性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局)23.深化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试点。

加大生态补偿、政府采购绿色环保产品的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建委,各区、县(市)政府24.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投集团、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2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农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城投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26.推进产业向县(市)梯度转移,增强县城、中心镇产业承接能力和人口承载能力。

加大社会资本参与中心镇建设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办(市统筹办)、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27.加快推进杭黄铁路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市铁投集团,有关区、县(市)政府28.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综治办、市民政局29.深入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综合式执法,共建共享“平安杭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平安办、市综治办,各区、县(市)政府30.健全社会普法机制。

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市)政府31.发扬“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有效化解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医疗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处置。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信访局32.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办、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33.改进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稳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人口计生委34.全面实施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责任单位:市维稳办、市发改委、市信访局35.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36.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37.完善政府及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

责任单位:市新闻办,各区、县(市)政府38.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抓好“四风”问题整改,严肃整治景区公园会所中的歪风。

进一步厉行节约,精简会议和文件,规范公务接待,严控创建达标检查评比和节庆论坛等活动,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30%,全部用于治水。

责任单位: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政府39.加强审计监督。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40.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41.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林水局、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局,各区、县(市)政府42.切实做好国防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杭州警备区、市发改委43.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工作。

责任单位:市国安局三、张建庭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44.推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宽进严管”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45.加快“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国税局、市金融办,各区、县(市)政府46.推进旅游全域化,促进旅游与文化娱乐、体育休闲、健康养老、信息服务等业态融合发展,继续发展十大特色潜力行业。

发展“三江两岸”黄金旅游。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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