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存在欺诈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公司能否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工资?
无效的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补偿金吗?
无效的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补偿金吗?一、无效的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补偿金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即使无效,给一方造成损失的,也要赔偿。
二、劳动合同的主体有哪些?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1、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
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
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1)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
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2)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共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2、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呢?1、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员工薪酬支付纠纷案例
员工薪酬支付纠纷案例员工薪酬支付纠纷案例:乙公司与甲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事件背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乙公司与甲员工于2008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甲员工每月的基本工资为4000元,并另外规定了各种津贴和奖金的支付方式。
然而,在甲员工合同期满后的薪酬支付环节上,乙公司未按时、足额地支付甲员工应得的工资和奖金。
事件经过:1. 2009年2月:甲员工工作满一年,根据合同约定,应获得6000元的年终奖金。
然而,乙公司却以“公司财务状况不佳”为由,将年终奖金金额减少到3000元,并未与甲员工协商一致。
2. 2009年6月:甲员工向乙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合同规定甲员工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公司。
然而,乙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甲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3. 2009年7月:甲员工正式离职后,乙公司仍未向甲员工支付应得的三个月绩效奖金。
甲员工多次向乙公司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赔偿要求,但遭到了无理拒绝。
甲员工因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和奖金,决定将乙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存在恶意拖欠工资和奖金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裁判结果:1. 2009年10月: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员工满一年应得的年终奖金6000元,并认定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恶意拖欠工资。
2. 2010年1月: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员工离职后未支付的三个月绩效奖金,共计12000元。
3. 2010年3月: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4000元。
律师点评:这起案件中,乙公司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恶意拖欠甲员工的工资和奖金,造成了不必要的纷争。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且不得擅自扣除或减少工资,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对于员工而言,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和奖金是合理的,也是他们的劳动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员工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欺诈索赔案例分享
劳动合同欺诈索赔案例分享一、案例背景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虚构简历、隐瞒实际情况等欺诈行为时有发生。
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如何防范劳动者欺诈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本文将通过分享一起劳动合同欺诈索赔案例,分析劳动合同欺诈的认定、法律后果及防范措施。
二、案例简介原告:某知名互联网企业被告:李某李某在求职过程中,向原告虚构了自己的工作经历和技能水平,声称具有多年互联网行业工作经验,擅长数据分析、编程等技术。
原告在未严格核实李某简历的真实性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月薪1.5万元。
入职后,原告发现李某的实际工作能力与简历中所述严重不符,无法胜任相关工作。
经调查,李某的简历中所述工作经历和技能均为虚假。
原告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遂向李某提出赔偿要求。
三、案例分析1. 劳动合同欺诈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在本案中,李某在求职过程中虚构工作经历和技能,使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
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劳动合同欺诈。
2.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李某未能胜任工作,原告遭受经济损失。
虽然李某的行为构成欺诈,但原告在招聘过程中未严格核实简历真实性,也存在过错。
因此,法院判决李某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000元。
3. 防范措施(1)加强招聘流程管理。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招聘流程,对求职者的简历、工作经历、技能水平等进行严格审查。
可通过电话核实、背景调查等方式,确保求职者信息的真实性。
劳动关系纠纷处理理论知识练习题库(附参考答案)
劳动关系纠纷处理理论知识练习题库(附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C、经济性裁员D、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正确答案:C2、以下不属于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情形的是( )A、以欺诈、或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B、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D、劳动者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正确答案:D3、以下不属于单位可以代扣工资的情形是( )A、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B、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C、按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D、应由员工给单位的赔偿正确答案:D4、最低工资标准至少( )调整一次A、每三年B、每年C、每两年D、不定期正确答案:C5、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 )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A、不得B、可以C、通过协商可以D、应当正确答案:D6、以下关于工资支付日期的说法( )是不正确的。
A、用人单位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B、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C、工资支付日期如遇法定休假日的,可以推迟在休假日后支付D、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正确答案:C7、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 )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A、0.5倍B、三倍C、二倍D、一倍正确答案:C8、连续订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每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一B、四C、二D、三正确答案:C9、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公司不可以( )A、安排其进行培训B、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C、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D、调整其工作岗位正确答案:C1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 )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半年B、两年C、一年D、一月正确答案:C1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违约返还工资
劳动合同违约返还工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力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实际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违约返还工资问题成为劳动合同纠纷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违约返还工资的法律规定、返还工资的计算方法、违约返还工资的司法实践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劳动合同违约返还工资的法律规定1.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但是,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续签的,劳动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逾期不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违约返还工资的计算方法1. 计算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资平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1)劳动者每月工资相同的,以每月工资为准;(2)劳动者每月工资不相同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工资平均数 =(劳动者每月工资之和÷ 劳动者工作的月数)2. 计算返还工资返还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每月工资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违约金 = 工资基数× 违约金比例×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三、劳动合同违约返还工资的司法实践在劳动合同违约返还工资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具体案情,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构成违约,并依法判决返还工资的数额。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30•【字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人事争议正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为公正、高效处理劳动争议,统一裁判尺度,进一步做好案件服判息诉工作,北京市三级法院从事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的部分庭长和法官,与北京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部分领导和仲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经广泛深入的讨论,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作出解答。
同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涉及出租汽车司机的劳动合同及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意见》(京高法发〔2001〕282号 2001年11月6日实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出租车相关纠纷案件协调会会议纪要》(2002年8月16日实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09年8月17日实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涉及的社会保险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09年11月2日实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涉及出租汽车司机的劳动合同及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通知》(京高法发〔2013〕426号 2013年12月21日实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京高法发〔2014〕220号 2014年5月7日实施)、《2014年部分劳动争议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15年1月5日实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7〕142号 2017年4月24日实施),不再执行。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一条: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第六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纠纷调解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纠纷调解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某公司雇佣甲为一名程序员,双方签订了一份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对公司支付的薪资、工作时间等方面存在异议,认为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甲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希望解决所涉及的纠纷。
二、劳动法律问题1. 薪资支付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4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若公司未按时支付薪资或支付薪资低于最低标准,构成违约。
2. 工作时间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应当为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安排休息时间,且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若公司要求甲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工作且未提供相应的休息时间,构成违约。
三、劳动合同纠纷调解分析1. 薪资支付问题:根据甲的陈述,公司未按时支付薪资,并且支付的薪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首先向公司了解情况,核实其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调解员还应了解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保甲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另外,调解员可以协助甲与公司协商达成一致,解决薪资支付问题。
2. 工作时间问题:调解员可要求公司提供甲的工作时间记录,以了解是否存在超时工作。
若确实存在超时工作,调解员可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提供休息时间。
此外,调解员还应提醒公司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确保甲的权益不受侵犯。
四、调解结果与意义在劳动合同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解,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调解员可要求公司支付甲未支付的薪资,并确保未来的薪资按时支付到位。
对于工作时间问题,调解员可敦促公司合理安排甲的工作时间,确保其享有合理的休息时间。
通过该案例的调解,能够为其他类似纠纷提供借鉴,加强劳动权益的保护,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通过深入分析劳动合同纠纷的具体案例,运用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并结合调解原则,可以有效解决劳动关系的纷争。
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劳动者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便受到合同的约束,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劳动者要履行哪些义务呢?有哪些法律责任呢?小编整理了一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的法律责任1.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未满服务期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或者因劳动者严重违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法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提示: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的起算时间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解释:首月不罚;公式:工期乘2减1)(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违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支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的薪资与实际不一样
劳动合同的薪资与实际不一样是一个常见的问题,这给员工带来了许多困扰和不满。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薪资不符的原因1. 用人单位故意欺诈: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为了吸引人才,故意夸大薪资待遇,待员工入职后却告知实际薪资与合同不符。
2. 合同条款不明确:有些劳动合同中的薪资条款表述不清,如“面议”、“根据公司业绩发放奖金”等,给用人单位留下了操作空间。
3. 政策法规变化: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一些行业或地区的薪资标准可能发生变化,导致劳动合同中的薪资与实际不符。
4. 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或其他原因,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经营困难,导致无法按照原定的薪资标准履行合同。
二、员工如何维权1. 收集证据:员工应当妥善保管与薪资相关的所有证据,如招聘广告、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在发现薪资不符问题时,及时收集证据,为维权提供依据。
2. 沟通协商:首先,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薪资不符的原因,并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薪资。
在沟通过程中,注意保留沟通记录,以便后续维权。
3. 劳动仲裁:如果沟通无果,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薪资。
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诉求合理。
4. 诉讼途径:如果劳动仲裁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在此过程中,员工应注意选择合适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预防薪资不符的措施1. 仔细阅读合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薪资条款,确保自己对薪资待遇有清晰的了解。
如有疑问,可向用人单位提问或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2. 明确薪资条款:在签订合同前,员工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薪资条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等,并尽量以货币形式表述。
3. 关注政策法规:员工应关注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变化,了解自己所在行业的薪资标准,以便在签订合同时心中有数。
劳动法案例分析: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案例分析: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
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雇主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雇主违反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会面临以下的法律责任:
1. 被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1条的规定,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雇主可以被处以罚款。
罚款的数额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都会超过违规支付的工资金额。
2. 赔偿劳动者:如果雇主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而拖欠了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7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一般为劳动者拖欠工资的两倍。
3. 被注销营业执照:对于严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恶意拖欠工资的雇主,相关职能部门可以依法注销其营业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 被移送司法机关:对于情节严重、违法行为严重的雇主,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将其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追求法律责任权益时,最好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
同时,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寻求有关部门的协助和支持。
以案释法--职工被诈骗导致单位损失应否赔偿
以案释法--职工被诈骗导致单位损失应否赔偿【案情】尤某毕业后入职某科技公司负责财务工作,诈骗人员利用科技手段黑入某公司办公软件钉钉,并谎冒公司老总指示公司人事主管建立QQ群,将自己(冒名公司老总)和尤某拉入,在QQ群里和钉钉上,诈骗分子通过话术和各种诈骗手段骗取尤某信任,以退还合同保证金为由要求尤某将公司账户20万元汇入案外人账户,公司老总收到转账短信提醒后询问尤某,尤某遂发现被骗,立即报警,但款项未能追回。
尤某向公司出具一份承诺书,表示承担给公司造成的损失20万元,当日尤某向公司转账5万元,余款未付。
公司在申请劳动仲裁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尤某赔偿公司损失15万元。
尤某提起反诉,要求公司返还已付赔偿款5万元及利息。
法院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和尤某的反诉请求。
【评析】职工履职不当致用人单位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职工应该履行岗位职责,因其失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视情节及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考虑到劳动关系的特殊性、职工的弱势地位和承受能力,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具有监督、管理的职责等因素,因职工疏忽、过失所带来的损失属于用人单位的经营风险,只有职工对损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应承担赔偿责任。
尤某作为财务人员,理应知晓对外汇款应当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但其未按财务规范履行手续亦未进行直接汇报,导致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构成重大过失,应当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故对其反诉要求返还5万元的反诉请求未予支持。
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属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公司在尤某入职后理应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并规范财务制度及操作流程,但公司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日常财务管理不规范,也未对尤某进行入职培训,导致被诈骗人员钻了空子,造成财产损失,教训深刻。
如何处理劳动欺诈纠纷
如何处理劳动欺诈纠纷劳动欺诈是指雇主或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以欺骗、压榨、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
面对劳动欺诈纠纷,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相应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将介绍如何处理劳动欺诈纠纷的方法。
一、了解劳动法律法规作为劳动者,首先需要了解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只有明确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保留相关证据当发生劳动欺诈纠纷时,劳动者应当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劳动时间记录等。
这些证据能够帮助劳动者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劳动欺诈行为,应当及时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
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自己的诉求和要求,要求用人单位合理解决问题。
在沟通协商过程中,劳动者要保持冷静,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争取用人单位的重视和支持。
四、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如果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协商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这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纠纷的常见方式。
在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前,劳动者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五、积极寻求社会组织的支持劳动者在处理劳动欺诈纠纷时,可以积极寻求社会组织的支持,如工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等。
这些组织通常有丰富的经验和资源,能够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和指导,帮助劳动者解决问题。
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要时刻保持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有劳动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劳动欺诈纠纷是一种扰乱劳动关系、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劳动者在遇到劳动欺诈纠纷时,应当了解劳动法律法规、保留相关证据、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寻求社会组织的支持,并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劳动合同欺诈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欺诈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一、双方基本信息甲方:某公司,注册地为XXX市,主要经营范围为XXXX。
乙方:张某,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XXXXXXX,就职于甲方公司。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甲方身份、权利、义务身份:雇主权利:(1)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司上班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2)对乙方的劳动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3)取消乙方劳动合同并给予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
义务:(1)给予乙方相应的工作报酬;(2)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3)遵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
履行方式: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
违约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 乙方身份、权利、义务身份:雇员权利:(1)获得合理的报酬;(2)享受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福利待遇;(3)提出意见和建议;(4)享有休息和休假权利。
义务:(1)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2)完成公司委派的工作任务;(3)对工作成果负责。
履行方式:按劳动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
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 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为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乙方有权获得合理的报酬、享受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提出意见和建议。
2. 义务甲方要求乙方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为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乙方要求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公司的委派任务,并对工作成果负责。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 合同的约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 甲方和乙方签署并盖章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 如果合同中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依法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欺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欺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采取欺诈手段解除劳动合同,损害对方权益。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欺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欺诈解除劳动合同1. 虚构 reasons for termination用人单位可能虚构劳动者的工作失误、违反公司规定等理由,将劳动者解雇。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并未真正存在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而是采用欺诈手段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
2. 隐瞒事实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可能故意隐瞒事实,例如隐瞒公司经营状况、隐瞒解除劳动合同的真实原因等。
这样使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从而损害劳动者权益。
3. 威胁逼迫用人单位可能采取威胁逼迫的手段,要求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例如,用人单位可能威胁劳动者降薪、调岗或者对其进行不公平对待,迫使劳动者不得不主动辞职。
4. 非法辞退用人单位可能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采用非法辞退手段解除劳动合同。
例如,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前通知劳动者;或者在无过失的情况下,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欺诈解除劳动合同1. 虚构疾病劳动者可能虚构自己患有疾病,以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利用用人单位的善意,声称因病无法继续工作,从而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待遇。
2. 隐瞒实际情况劳动者在求职时,可能故意隐瞒自己的实际情况,例如隐瞒曾经的犯罪记录、虚构工作经历等。
一旦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隐瞒事实,可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3. 违反公司规定劳动者在明知公司有明确规定的背景下,故意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 同时兼职劳动者在未取得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同时兼职其他工作。
用人单位一旦发现劳动者兼职行为,可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无效后的劳务报酬计入
一、合同无效的定义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在成立时就已经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合同无效可能因以下原因产生:1. 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 违反公序良俗;3. 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4. 表意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二、合同无效后劳务报酬的计入1. 合同无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
对于劳务报酬,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已支付的部分:劳务报酬已支付的部分,原则上不予退还。
但若合同无效是由于一方欺诈、胁迫等手段导致,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2)未支付的部分:合同无效后,未支付的部分劳务报酬不应再支付。
劳务报酬的支付依据为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报酬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若合同无效是由于一方违约导致,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此情况下,劳务报酬的计入可参照以下方式:(1)根据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应当与劳务报酬相当。
(2)若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则由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确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3. 若合同无效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劳务报酬问题。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总结合同无效后,劳务报酬的计入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一方面,要保障劳务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获得应有的报酬;另一方面,要考虑违约方的责任,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当事人应遵循法律法规,协商解决劳务报酬问题,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务合同提成返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务市场日益繁荣,劳务合同在劳务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劳务合同提成返还问题也随之而来,成为劳务关系中常见的争议焦点。
本文将从劳务合同提成返还的概念、法律依据、返还条件以及返还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劳务合同提成返还的概念劳务合同提成返还,是指劳务合同中约定的提成部分,在劳务完成后,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返还给劳务提供者的情形。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劳务提供者因故退出项目,导致提成无法返还;2. 劳务提供者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导致提成无法返还;3. 劳务提供者提供的劳务质量不达标,导致提成无法返还;4. 劳务合同中约定的提成返还条件未达成,导致提成无法返还。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三、返还条件1. 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提成返还的条件,且双方均认可;2. 劳务提供者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劳务任务;3. 劳务提供者未违反合同约定,且不存在无法返还提成的原因。
四、返还程序1. 劳务提供者向用人单位提出提成返还的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用人单位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提成返还条件是否满足;3. 如条件满足,用人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提成返还给劳务提供者;4. 如条件不满足,用人单位应向劳务提供者说明原因,并告知其可以采取的救济途径。
总之,劳务合同提成返还问题在劳务关系中具有普遍性,各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提成返还的条件和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劳务市场的和谐稳定。
伪造劳动合同司法解释
标题:伪造劳动合同的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一、伪造劳动合同的定义及性质伪造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故意制作虚假的劳动合同,虚构劳动关系的行为。
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欺诈性质,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劳动市场的正常秩序。
对于伪造劳动合同的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和处理方式。
二、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童工的;(二)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的;(三)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四)侮辱、体罚、殴打劳动者的;(五)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六)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七)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八)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九)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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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存在欺诈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公司能否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工
资?
基本案情:
A公司发布招聘广告,需招聘一名高级工程师,并要求具有10年以上同行业的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老周看到A公司发布的招聘广告后,很心动,但自己从事A公司同行业工作才6年,也没有高级技术职称,并不符合A公司的招聘要求,考虑再三后,老周决定做假资料去应聘。
于是,老周到黑市去做了一本假的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假的聘书等资料。
老周把资料准备齐全后,就向A公司投递了简历,A公司很快联系了老周,由于老周伪造的资料制作比较精良,A公司在审查时并没有发现异常,就正式录用了老周。
老周入职后,工作了半年左右,A公司逐渐感觉老周的技术水平与其职称完全不符,于是产生了怀疑,就委托他人核实老周的工作经历和技术职称情况,发现都是虚假的。
于是,A公司提出,由于老周采用欺诈的手段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属于无效,老周应返还公司已经支付的全部工资。
老周提出,虽然资料是虚假的,但是他已经帮A公司工作了半年时间,不应向A公司返还工资。
问题:
本案中,老周是否需要向A公司返还工资?
解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3、本案中,老周与A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无效,考虑到老周已经为A公司提供了劳动,A公司应该支付相应的报酬,故,A公司无权要求老周全额返还已经支付的工资。
但是,由于老周冒充高级技术人员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导致A公司已经支付给老周的工资高于老周已付出的劳动的价值,此时,应该根据老周的实际技术级别、工作经历以及实际工作情况,合理确定老周应得的工资报酬,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返还给A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