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七讲(人大)讲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件PPT(第七章).
1.尊老爱幼、尊敬师长
2.团结友爱、诚实守信
3、文明礼貌、公正无私
4、勤劳节约、爱护公物
5、求实创新、谦虚谨慎
6.励志勤学、勇于献身
第二节 弘扬社会主义道德
一、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1、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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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重整体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
(2)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
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 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 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 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 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 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 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 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 耻。
(2) 反对两种错误倾向
一种是文化复古主义思潮
另一种历史虚无主义思潮
评 析
这两种错误思潮在对待道德问题上都割 裂了共性和个性、抽象和具体、一般和个 别以及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从中国历 史发展的过程来看,无论是复古论还是全 盘西化论,都对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道德文 化的进步产生了十分消极的影响。
(3) 积极吸收其他民族文明的优秀 成果 “海不辞细流故能成其大; 山不辞土石故能成其高”。
“夙夜在公”
国而忘家,公而忘私。 —贾谊《治安策》、
“以公灭私, 民其允怀。”
(2)推崇“仁爱”原则, 追求人际和谐
孔子是最早推行和强调“仁”的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孟子说 “仁者爱人”。 韩愈说:“博爱之谓仁。” 朱熹说,仁是“爱之理,心之德”
仁德的核心是爱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二是把集体利益同个人利益割裂开来。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七章
社会主义 法治观念
要求人们所形成的法治观念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建设的需要,能够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的需要,能够适应其他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 需要。
改变中国法治进程的孙志刚案件
• 孙志刚,男,27岁,湖北武汉人,2001年在武汉科技学院 艺术设计专业结业。2003年2月24日受聘于广州达奇服装有 限公司。3月17日晚10时许,孙外出上网,途遇天河区黄村 街派出所民警检查身份证,因未带身份证,被作为“三无人 员”带回派出所。孙的同学成先生闻讯后赶到派出所并出示 孙的身份证,当时警官仍拒绝放孙。3月18日,孙被作为 “三无人员”送往收容遣送站。当晚,孙因“身体不适”被 转往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护站。
•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 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 法》、《知识产权法》等
•商法:《公司法》、《保险法》、《票据 法》、《海商法》、《证券法》等
经济法——宏观干预经济的法律
•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 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 律 :《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产品质量法》等; •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 :《预 算法》、《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个人所得税法》、《价格法》等。
3. 法治与人治的关系 人治一般是提倡圣君贤人的道德教化,主张因 人而异,对人的行为作具体指引,推崇个人权 威。 法治一般同民主政治相联系,强调统治者通过 法律来治理,提倡一般性规则的作用,树立法 律的权威。
(二)
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的科学涵义: (1)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 (2)依法治国的对象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 社会事务; (3)依法治国的依据是宪法和法律; (4)依法治国的目的是保证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 法进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 (5)依法治国的方式,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 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治理国家,确保依法 治国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七章 法理
3、马克思主义者对法律的定义 、
马克思主义的法律
法律 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社会物质生 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 。
马克思主义的法律
一是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二是法律也由国家保证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 三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四是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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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社会主义法律
(一)什么是法律 (二)什么是社会主义法律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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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法律
1、法与法律 、 2、法律的定义 、 3、马克思主义者关于法律的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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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与法律 、
西方的法与法律思想 法是指自然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是人类 社会和自然界存在的理性、公理、公平等原则和规则。 法律是指 实在法即则是孟德斯鸠所言的“个别的智能存在物”自己 创制法律。 西文语境中的法与法律是不同的概念,如拉丁文Jus和lex,法文droit 和loi 德文recht和gesetz 意大利语diritto和legge 西班牙语derecho和 ley,等等。前者表示“法”;后者表示“法律”。 我国法与法律思想 我国古代之“刑”、“法”、“律”、“法律”都是制定法 日常语境中的法 现代社会语境中之法、法律多指制定法,而非自然法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主要内容 典型案例 参 考 书 思考题
正义女神
独角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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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第三节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第四节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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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的精神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法律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七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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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什么? 法律与道德有什么关系?
一个由四人组成的探险小组正在一个山洞里考察,洞口突然崩塌,还 好,探险小组可以用手机和外面联系-----求援队、地质专家和生理专家马上 赶来,经过测量和研究,地质专家告诉被困在洞内的探险人员,打开洞口 需要十天的时间,探险人员问外面的生理专家,说他们没有带任何食物, 能够活多少天,生物学家,最多七天,洞里的人又问,如果杀死其中的一 个人,其他三个人吃死者的肉,能够活到洞口被打开吗?生物学家极不情 愿地说是。这以后,洞里的人就再也没有和外面联系了。第十天,洞口被 打开了,有三个人还活着,原来,这四个在洞内进行了抓阄,三个幸运者 将抽到死人签的人杀死并把他的肉给吃了。这三个人身体恢复后,被送到 了法庭上,几个不同派别的法官展开激烈的争论。信奉实证法学的法官认 为,法律应严格遵循条文,不应有特例,只要是故意杀人,就应该问罪; 信奉自然法学的法官则认为,探险人员被因在山洞里,与外界隔绝,不应 再适用人类社会的法律,而应根据自然界物竞天则、适者生存的法则,也 就是他们吃掉同伴和我们平时吃其他的动物一样,不应该问罪。而信奉社 会法学的人则认为,这个案子应该听听社会民众的意见,不妨搞一个民意 调查,看看大多数人的意见怎么样?
社会法学强调法律的社会效果、社会作用、社会利益和社 会目的。其哲学观点多种多样的,有主观唯心主义,也有客 观唯心主义,以及与上述两种哲学相关的实用主义。
只有马克思主义法学,才真正揭示了法的本质。下面我们 来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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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本质和特征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具有国家强制性。创制包括制定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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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什么? 法律与道德有什么关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七章课件2013
卿学且知蓄公 卿校有︐和开 我 园︐ 故 而 深 化 我便意现沉过 ︐能让在︐去 旁目人大恋︐ 若睹知学爱大 无成道生处学 人双的谈于生 ︒成心恋地谈 对态爱下恋 的︒︐活爱 青时不动很 年下仅 讲 情︐不状究 侣 只 怕别 态 东 在要人︐方 公你知常民 开步道常族 场入︐鲜的 合大而为含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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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恋爱要受到社会条件及个人因素的制约。 这就告诉我们,绝对自由的恋爱是不存在的。 恋爱自由的实现,要求我们首先在观念上认识 到恋爱必然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在行为 上要正确把握、遵从社会现实条件所认可的方 法和形式;其次是要认识恋爱也将受到个人思 想品德素质、知识水平、外貌气质等个性因素 的影响。这些主观个性因素的状况决定着当事 人爱的能力,即正确选择对象的能力、感受爱 的能力以及接受、处理爱的能力。
专家点评
且不说星座配对的准确性,这可以看出一个问题, 就是她(他)对爱情和婚姻是很向往的,但自己却 没有办法把控一些东西,掌握一些技巧,不确定自 己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爱情,什么样的婚姻,于是就 把星座当成了择偶的一种方式和技巧。 其实准确与否,道理很简单。生肖看的是年,星座 看的月份,中国十亿人,每样星座的人都有一亿多, 他们都适合你吗?
爱情是世界上最美的,爱情有着神圣与纯洁,是两个人彼此 之间深厚的交流与真诚的信赖,爱心、关心以至于对方心里 所想都一清二楚,爱到最深的时候,时时刻刻会想着对方, 脑海中会回荡着(她)他的名字,爱情是两个人彼此之间的 事情,爱情不会是单一的,如果你爱的人,他不爱你,那就 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那叫单恋,也叫爱。爱情永远是 两个人的事情,爱情很美好;也很苦涩,在面对困难的时候, 两个人也许会彼此分开,但要记住只要心在一起,爱情是永 远不会分不开的,真正的爱情是你中有他,他中有你。爱情 是酸甜苦辣的完美象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七章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六)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七)培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第三节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问题事关国家安危和民族存亡,事 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一方面,国家安全 是个人安全的前提。另一方面,国家安全有 赖于每个公民的自觉维护。
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内部和外部的威胁、 破坏而保持稳定有序的状态。 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 防安全,即主权独立、领土安全、政治稳定等。 新的国家安全观不仅包括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 全,还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 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 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与核心。 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 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
(三)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分为 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两个部分。 一般行政法是指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 行政责任等一般规定的法律法规,如《公务员法》、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 特别行政法是指适用于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理活动 的法律法规,包括国防、外交、人事、民政、公安、 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育、科学技术、文 化、体育、医药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 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对立统一 的。它们是法律这一事物中两个分离的、相反的成分 和因素,是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同时,法律权利 和法律义务又相互依存、相互贯通。 总量上的等值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在总量上是 等值的。首先,一个社会的法律权利总量和法律义务 总量是相等的。其次,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法律权利 和法律义务互相包含。 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各有其独特 的、总体上又是相互补充的功能。
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第七章
课堂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 第六章 附则
教学内容
(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 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社会 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另一方面,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 和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 途径。
教学内容
二、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
(一)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 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法律权利 与法律义务的性质
教学内容
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一)国家安全的一般法律制度
(二)国防安全法律制度
(三)经济安全法律制度
(四)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 (五)生态安全法律制度 (六)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制度
教学内容
二、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一)国家安全及国家安全法
(二)国家安全的种类
(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四)国家秘密
教学内容
第二节 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 二、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
教学内容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
(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概念与特征
1、社会主义民主的概念
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的 民主,是符合民主本意的民主, 它是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 基础的、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 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七章ppt
(二)国防安全法律制度 主要由《国防法》、《反分裂国家法》、《军事设施 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构成。 《国防法》是维护国防安全 的专门法律,规定了国家机 构的国防职权,武装力量, 边防、海防、空防,国防科 研生产和军事订货,国防动 员,公民、组织的国防权利 和义务,军人的权益和义务 等内容。
(三)经济安全法律制度 我国目前有关于国家经济安全的法律规定有《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 投资企业法》等;涉及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有《中国 人民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加入世 贸组织后,制定、修改了一批与世贸组织相关的法律 法规等。 (四)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 序主要包括四个环节: •法律案的提出 •法律案的审议 •法律案的表决 •法律的公布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物权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 表决通过,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 施。
(二)法律遵守 守法不能仅仅理解为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它还包 括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 (三)法律执行 狭义理解为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称为 行政执法。在我国,大部分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 关贯彻执行的。其执法大致分为:中央和地方政府 的执法;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行政机构的 执法;法律授权或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社会组织的 执法等。
第四节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一)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 法律思维方式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 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 (二)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讲法律。就是指思考、处理问题,首先要以法律 为准绳。 讲证据。就是指思考、处理法律问题要以证据为 根据。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它应当 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七章 教案课件
苏州最美女孩 为残疾乞丐老人雨中撑伞
2011年8月6日12点41分,苏州木渎镇灵岩山下
/us/16360736/8011083.shtml
三、公共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集会游行示法 (三)交通道德安全法 (四)环境保护法 (五)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七章 遵守行为规范 锤炼高尚品格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第二节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第三节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第四节 个人品德养成中的道德与法律 Nhomakorabea 导入案例
2012年5月29日,吴斌驾驶杭州长运集团大型 客车从无锡返回杭州,途中,一块从空中飞落的铁 块迎面击碎车辆前挡风玻璃后,击中其腹部和手臂, 导致肝脏破裂及肋骨多处骨折,肺、肠挫伤。在危 急关头,吴斌强忍剧痛将车辆缓缓靠边停好,拉上 手刹、开启双闪灯,完成一系列完整的安全停车措 施后,又以惊人的毅力,从驾驶室艰难地站起来, 告知车上旅客注意安全,然后打开车门,安全疏散 旅客,最终成功挽救了24名乘客的生命。而吴斌却 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2年6月1日凌 晨3时45分去世。
一
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公共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二
三
一、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一)含义
公共生活是指人们在公共环境中的活动和生活, 它是相对于职业活动和家庭生活而言,一种特定的 生活领域。(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相对)
(二)特征
1、活动范围的广泛性。 2、活动内容的公开性。 3、交往对象的复杂性。 4、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2、活动内容的公开性
公共生活是社会生 活中最普遍,最基本 的公众性生活,为社 会全体成员所享有, 不具有排他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七章
第七章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
(单选)统治阶级的意志通过国家意志表现出来。 (单选)法的国家意志性,是法的核心特征。 (多选)国家制定或认可是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 (多选)“制定”包括两层含义:国家专门机关制定 的社会规范,即成文法;国家授权法院或法官以 判决的方式创造的规则,即判例法。 (多选)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发的本质、内 容发展方向。
• (三)法律规范的种类
1.(多选)根据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分为授权性规范、 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 授权性规范:是指授于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 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禁 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称为义务性规范;把授权性规范 称为任意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多以“可 以”、“有权”、“享有”、“具有”等词来表达。 • 例如,《婚姻法》“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 处分所继承的财产"”
(多选)一定关系的当事人可以预测对方当事人应当如何行 为;预先估计国家对某种行为的态度,预见某种行为是否 合法、有效。 教育作用:通过法律的实施对准备采取同类行 为的人或他人产生示范或警示作用
(正面的引导、示范;反面的威慑)
制裁作用: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 (多选)法的教育作用,既包括对违法行为人实施法律制裁 后产生的教育作用,也包括通过人们的合法行为及其法律 后果产生的示范作用。 (单选)制裁作用发生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
例题:一般认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主要有? A、行为模式 B、法律后果 C、适用条件 D、法律制裁 答案:(ABC)
• 【案例】“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 机关报告,否则,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 下罚款。”这个法律规范的各组成部分分别是什么? • 【解析】法律规范由前提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 个要素构成(假定、处理和制裁)。其中“纳税人”是前 提条件,相当于“如果你是纳税人……”(也就是假定); “应当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是行 为模式(是处理),相当于“则应当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 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否则,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 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是法律后果(也就是制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七章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 法治国相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是一
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个统一整体,不可分割,它们之间相互依存、 相互作用,共同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 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个人的法治观念,是从事法治实践和其他
社会活动的思想基础。法治观念是在实践 中逐渐形成的,并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现,是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它包 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三 个方面的核心要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 基础
陈寒宸| 第七章
第七章 树立法治观念 尊重法律权威
当今中国,法治已经成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 式。法治中国建设,对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 福具有重大意义。大学生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 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维护法律权威, 养成心中有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 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制度)
道路问题关系全局、决定成败。
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
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 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
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治理论)
没有科学的法治理论就不可能取得法治中国建设的成 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离不开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 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是将普 遍性的法治原理同中国具体的法治实践紧密结合的成 果,深刻揭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基础、科学内涵 和发展规律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第七章法
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
法律的实 施
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
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落下病根无钱医治,见义勇为英雄三告被救少女
杨永,男,江苏常州人,199912月9日下午3时许,路经常 州兰陵木器厂附近,见一女孩在水中挣扎,跳入水中,将之 救起。等杨永上岸后,女孩已走。女孩系常州物资学校的学 生黄某,当日被一红色助力车撞入河中。杨永回家后发烧, 后经诊断为痹症、关节炎等。杨永四处求医同时,女孩家人 通过电台找到了杨永,并以礼物致谢,留下联系方式。可杨 永病情加重,不仅无力治病,甚至连生计都成问题。他来到 女孩家,希望告之肇事者承担责任,黄母却表示,他们已和 肇事者达成协议,不想再纠缠此事。杨永屡次上门,黄母躲 避或驱赶,双关关系恶化。杨永心凉了,遂决定通过法律途 径讨个说法。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律是 统治阶 级意志 的体现
法律所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 志,即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个 别统治者的意志,也不是统治者个人意
志的简单相加。
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并不 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而仅仅是上升 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因为统治阶 级的意志还体现在国家政策、统治阶级 的道德、最高统治者的言论等形式之中。
❖ 2004年12月1日,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实施。该法新增了 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 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 2005年1月20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 施,提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 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这就在政策层面解决了社会上对乙 肝问题的争论。
法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
西方的“法”(正义)
正义女神一手提着天平, 用它衡量法,另一手握着 剑,用它维护法。剑如果 不带着天平,就是赤裸裸 的暴力;天平如果不带着 剑,就意味着软弱无力。 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只有 在正义女神持剑的力量和 掌秤的技巧并驾齐驱的时 候,一种完满的法治状态 才能占统治地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七章
2、政治权 利和自由
狭义: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 广义:还包括与人身自由相关联的人 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 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与个人生活有 关的权利和自由。
3、人身自由权
4、批评、建议、申 诉、控告、检举权 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辽宁佘祥林”获国家赔偿
李化伟和小他12岁的妻子和4岁 的儿子。李化伟感慨未被枪决已是“幸运”。
7、特定主体权利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 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 会公德; 3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 依法纳税。
四、我国的国家机构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三)国务院 (四)中央军事委员会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六)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七)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专题七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
国王与磨坊主
在德国柏林西南郊外,有一个叫波茨坦的美丽小城,两条清澈的小河交汇在这里。在城里,有一个 隐藏在密林里的著名宫殿——桑苏西宫。 这座宫殿建于17世纪,是普鲁士大公国(德国的前身)国王的一座行宫,它是普鲁士先祖菲特 列大帝命人按照法国凡尔赛宫的样子建造的。他的后代威廉一世,是世界历史上声名显赫的国王, 在德国历史上的地位,可与中国的秦始皇、俄国的彼得大帝相比。威廉一世就任国王后,就对邻国 发动了数次战争,连战皆捷,开疆万里。1866年10月13日,刚从维也纳凯旋归来的威廉一世,在大 队御林军的簇拥下,兴致勃勃地来到这里,在宫殿的窗台上眺望着远处美丽的风景。 突然,一座破旧的大风车磨坊,映入了他的眼帘,挡住了眺望全城的视线,威廉顿时兴致大减。 “拆掉它!”盛怒之下,威廉发出了命令。 “是,陛下!”一个大臣飞跑而去。不久就回来报告:“笔下,那是一座私人的磨坊------” “花钱把它买下,然后拆掉它。”国王命令道。 之后,大臣复命道:“陛下,不管给多少钱,磨坊主死活不卖,他说那是他爷爷留下的,世代 靠它为生,价值无法计算!” 王震怒了,“马上派人去给我拆掉,谁敢抗拒,格杀勿论!”顷刻间,老磨坊夷为平地。 磨坊主,一个又穷又倔的老头,万般无奈之下,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由,一纸诉状 将国王威廉一世告上了普鲁士最高法院,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这是当时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一件“平民告国王”案件,整个普鲁士为之震惊,甚至整个欧洲都 倍感震惊。可是,傲慢的国王并不出庭应诉。针对此案,当时最高法院的三位大法官,在经过了激 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毅然做出了裁决:“被告擅用王权,侵犯原告的财产权,触犯了《帝国宪法》 第79条第6款。现判决如下:责成被告威廉一世在原址重建一座同样的磨坊,并赔偿原告误工等损 失。” 判决的宣告带来了一片欢呼。而此时的威廉一世方才醒悟到:如果他践踏法律,将会带来法律 可以不被遵守的恶果,而一旦法律可以不被遵守,最终危害的,将是秩序和王权。经过痛苦的权衡, 威廉国王履行了该判决——在原址上重建一座磨坊。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七
“法”,指一种判断平、正、直的标准。
“律”,强调的是人人必须遵守的东西。
20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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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2021/2/21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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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内涵
1.法律的一般含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总和,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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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法的来源
廌(zhi音志),一种独角神兽。
传说廌是一种独角神兽,能辩曲直、 断疑案,“性知有罪,有罪触,无罪则不 触”。此所谓“神兽裁判”。后来廌又称 作獬豸(xiezhi),古代法官都戴一种獬 豸冠,表示法官应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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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 讲证据。 ➢ 讲程序。
➢ 讲法理。
➢ 学习法律知识。 3.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 ➢ 掌握法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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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法律实践。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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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1.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法律权威就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
法律权威的树立需要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律权利与义务观念
➢ 法律权利——人们可以依法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也可以依法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 法律义务——要求他人必须依法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 法律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 法律权利的范围 就是法律义务的界限,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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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第七章重点总结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第七章重点总结第七章⒈人生不雅含义及内容,如何树立科学的人生不雅(1)人生不雅是人们对人生目的和人生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
(2)人生不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人生目的,即报酬什么活着。
第二,人生态度,即怎样做人和做一个什么样的人。
第三,人生价值,即怎样的人生才有意义。
(1)因为为人民办事的人生不雅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的,而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历史与社会的科学的哲学。
(2)为人民办事的人生不雅能够实现个人与社会的有机统一,使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都能兼顾。
(3)为人民办事的人生不雅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本质和历史使命的客不雅要求。
综上所叙述,为人民办事的人生不雅是社会主义社会阶段人生规律的正确反映,它有利于促进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与社会主义事业紧密相联的。
因此,对于每个人来说,树立科学的人生不雅,就是树立为人家办事的人生不雅。
⒉人生价值的含义,怎样理解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1)人生价值包含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
自我价值是指自我对本身本身的必定关系,即本身满足本身需要的关系。
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对于社会和他人的意义。
(2)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首先,一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同时并存,不成能只有自我价值而没有社会价值,也不成能只有社会价值而没有自我价值。
(3)其次,人生的自我价值必需与社会价值相结合,并通过社会价值表示出来。
人只有把本身同社会和他人联系起来,积极地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才能实现自我价值。
⒊人生目的的含义和作用人生目的是关于报酬什么活着的不雅点和主张,是人生不雅首要和基本的问题,是人的理性的重要标记;它是人们为本身确立的人生最终奋斗目标,并通过一生的活动、工作来实现;人生目的是否正确是区分先进与落后人生不雅的重要标记。
人生目的对人生具有动力、导向和激励作用。
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第七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讲7主讲老师:睿文第七章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法的概念和作用狭义的法律概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单选】法的概念和作用广义的法律概念(非考点):法的概念和作用法律的特征:由国家制定、国家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单选】解释:1. 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产生新的规范。
2. 国家对既存的行为规范予以承认,赋予其法律效力。
3. 必要时制裁并使用暴力。
123法律的特征: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
【单选】在我国,法律一词有广义狭义之分。
狭义的法律指( )A.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B. 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C. 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法律一词有广义狭义之分。
狭义的法律指(D)A.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B. 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C. 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有多种,除了法律规范,还有道德规范、宗教规范和纪律规范等。
法律规范与其他规范最大的不同在于( )。
A. 法律是一种行为准则B. 法律是一种上层建筑C. 法律是阶级意志的反映D. 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有多种,除了法律规范,还有道德规范、宗教规范和纪律规范等。
法律规范与其他规范最大的不同在于(D)。
法律和道德A. 法律是一种行为准则B. 法律是一种上层建筑C. 法律是阶级意志的反映D. 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马克思主义强调透过现象看本质。
就本质而言,法所体现的是()A. 统治阶级的意志B. 当权者个人的意志C. 被统治阶级的意志D. 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马克思主义强调透过现象看本质。
就本质而言,法所体现的是(A)A. 统治阶级的意志B. 当权者个人的意志C. 被统治阶级的意志D. 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补充: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法的概念和作用法的规范作用:a. 指引b. 评价c. 强制d. 教育e. 预测1. 告诉能不能做2. 做的对不对3. 错了要罚4. 以儆效尤5. 做之前就能预判后果【单选】法的概念和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告诉能不能做做的对不对错了要罚以儆效尤做之前就能预判后果指引评价强制教育预测【单选】法的概念和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单选】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规范体系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作用,主要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和强制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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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权威 法治理念 法治思维
讨论 法治、法制与人 治
法制
泛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法律 包括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现的 成文法和经国家机关认可的不 成文法。制度指依法建立起来 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各 种制度。 特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 国家事务制度化、法律化,严 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法制是民 主的体现和保证;只有使民主 制度化、法律化,并严格依法 办事,才是真正的法制国家。
基于对理性的信赖,现 代社会建起了以司法权 威为象征的法律权威。 现代司法权威的特点: 它是一种制度性权威而 非个人权威;其为人人 认可的原因在于形式的 公平而非实质的正确; 其被限制在适度的范围 内。
法律权威的来源 权威:尊严、权利和力量 法律的权威是使人们尊 重并服从法律的重要因 素。 任何时代的法律都必然 突显其权威,将其展现 为人们行为的权威性标 准,要求所有受其管辖 的人服从它、承认它的 权威 法律只有体现、反映一 定的伦理道德取向和要 求,才能获得社会的普 遍认可。 法律的本义即是“正义 ”,这是对法律的一种 伦理要求。
柏拉图:法律是正义和善 的体现,正义是法律的指 导原则。 亚里士多德:法律是没有 人的感情偏见的道德理想 即正义的外在表现,它成 为与所有美德共存的道德 力量。 西塞罗:法律的效力源于 其所具有的道德性,“实 在法的力量来自自然法” 。
传统权威:一种在很大程 度上依赖于传统或习俗的 权利领导形式。封建、世 袭制度的基础 魅力权威:对魅力领袖的 忠实服从,其合法性源于 信念;它被赋予神或超自 然的力量,如宗教先知、 战争英雄或革命领袖等。 理性法定权威:以理性和 法律规定为基础行使权威 。
随着启蒙运动的结束, 传统和魅力权威的力量 越来越小,理性法定权 威对个体的影响越来越 大。 “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 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 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 态就是不经别人的引导 ,就对运用自己的理智 无能为力。” ——康德
一、法律权威
权威 任何组织的形成、管治、 支配均建构于某种特定的 权威之上,适当的权威能 够消除混乱、带来秩序, 而没有权威的组织将无法 实现其组织目标。 ——马克斯〃韦伯 权威是共同体行动中的最 重要环节之一。
权威是指一群人服从于某 些特定的(或所有的)命 令的可能性。 人们会基于不同的动机服 从于权威,如:单纯的习 惯性服从、利害计算、感 情或理想等。但是任何稳 定的支配关系需要得到合 法性信念的支持。 合法性权威:传统权威、 魅力权威和理性法定权威 。
柏拉图:哲学家执政 法治与人治的治国理念曾在 古希腊并存。柏拉图主张的 “贤人政治”即人治。但他 认为人治优于法治。如果一 个国家的统治者不是哲学家 ,则法治要比人治好。法治 只能是“第二等好的”的政 治,终究不如贤人政治。 亚里士多德:“法治应当优 于一人之治”。 “熟人社会”演变为“陌生 人社会”
罗尔斯:“公正是社会制 度的首要品质,正像真理 是思想体系的首要品质一 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 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 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 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 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 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 公正,就必须加以改造或 废除。”
德沃金:法律是根据 一种价值判断形成的 ,即道德。法律越接 近道德,它就越接近 正义,法律的正当性 根植于法律的道德权 威。
人类社会早期,法律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社会规范,它 往往与神话、宗教、道德融为一体。 荷马时代,希腊法律被视为由神颁布的,人则是通过 神意的启示才得知法律。 古罗马时期到中世纪,法律权威源于神学或宗教的神 圣性理念;法律是上帝意志的体现,上帝的永恒法是 统治世界的最终法律,人们只能凭借理性对永恒法有 部分的了解。(上帝至高无上的权威)
法治与法制
联系: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 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 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 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合理发 展必然是实现法治。 区别:法制相对于政治制度、 经济制度,法治则相对于人治 ;法制是指法律及相关制度, 法治则相对于人治的治国理论 、原则和方法。 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法 律文化的器物层面;法治则是 一种社会意识。
人治
人治:以统治者的主观意愿 来管理社会事务的治理模式 。 “一人之治”,个人可以 凌驾于法律之上。 “为政在人”、“其人存, 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 息。” “熟人社会 ”、 农业社会“ 超稳定结构” 人治社会并不绝对排斥法律 的作用。 “君臣上下贵贱皆 从法”、“王子犯法庶民同 罪”等。
就法律的目的而言,法治的目 的是为人们提供一个寻求公正 的平台和框架,但法制则不能 摆脱政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信 念。 法制和法治最大的区别,并不 在于法律是否拘束人民,而在 于行政、立法、司法这些政府 权力是否和人民一样,受到法 律的拘束和控制。 法治的内涵,与其说是要求所 有人民守法,毋宁更侧重于法 律对政府权力的控制和拘束。
“蝴蝶效应” 社会秩序的形成和维持 有赖于每一个人的守法 行为,这种内在的依赖 关系产生使人遵守法律 的社会压力。 社会舆论一旦与法律相 适应,其对守法的导向 作用,甚至比国家强制 力更有效。
法律的内在权威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 则它将形同虚设。” ——伯尔曼 法律只有被信仰才具有 真正的权威。 法律如何才能被信仰? 法律的内在权威
中世纪后期,“文艺复 兴把理智从地牢中解放 出来。它既发现了人的 内部世界,也发现了外 部世界。” 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进一 步将神的世界与人的世 界分离开来,实在法的 权威与神无涉。
一般而言,法律权威有两 种来源:一种来自法律外 部,即法律的外在权威; 另一种来自法律自身,即 法律的内在权威。 法律的外在权威主要依靠 国家强制力和社会压力来 建立和维护。通过“严刑 峻法”树立法律权威。但 是,在现代法中,强制力 观念逐渐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