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检标准实施情况的调查方案-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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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XX区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XX区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屠宰行业监管,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XX区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优化布局、转型升级、严格监管、延伸链条”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促进“运猪”向“运肉”转变。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到2025年,XX区牲畜定点屠宰厂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屠宰监管机制不断健全,畜禽屠宰规模化经营、标准化屠宰、规范化检疫检验、信息化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模式优化、管理规范、安全可控的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贯彻落实法规标准体系。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待《XX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出台后,明确交通不便或配送范围尚不能覆盖的偏远农村地区小型屠宰点设置要求和设置条件。

待我省出台家禽集中屠宰管理办法后,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按阶段逐步取消中心城市主城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循序渐进,稳步推行家禽“集中屠宰、冰鲜上市”。

2.科学规划行业发展。

根据全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引导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域转移,优化产能布局和产业结构,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大力推进屠宰现代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推动畜禽屠宰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扶大限小、减数控量、提质增效、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要求,科学制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实施方案,统筹小型屠宰点设置,严格控制屠宰厂(场、点)数量和产能,有序压减落后产能,稳步提高屠宰产能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

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1)

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1)
对俄罗斯出口的肉产品需出具专用的《兽医卫生 证书》,证书的固定内容部分(包括证语)均用 中俄文对照印刷在证书上,空白内容由出证的口 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用英文打印。
检疫合格或经卫生处理后合格的,不需要证书的, 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和《熏蒸/消毒证书》, 予以放行,货主凭此单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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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和5050多个国家签署了近多个国家签署了近200200个进出境动物和个进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议定书双边协定如与朝鲜阿根廷前苏联等签动物产品检疫议定书双边协定如与朝鲜阿根廷前苏联等签订的动物检疫及兽医卫生合作协定与德国英国日本丹麦新订的动物检疫及兽医卫生合作协定与德国英国日本丹麦新西兰加拿大法国美国等签订的进出口动物检疫单项条款西兰加拿大法国美国等签订的进出口动物检疫单项条款与丹麦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等签订的动物检疫备忘录与南非与丹麦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等签订的动物检疫备忘录与南非摩洛哥斯洛伐克马其顿等国家签订的动植物检验检疫合作议定书摩洛哥斯洛伐克马其顿等国家签订的动植物检验检疫合作议定书等
4.输入国没有检疫要求,不需要出具证书的, 经检疫合格后,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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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入境动物产品的出证
1.入境动物产品需调离海关监管区外进行检 验、检疫、处理时签发《入境货物通关 单》。
2.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入境货物检验 检疫证明》,由检疫人员签字,主管人员 核签,同意入境加工、使用或销售,对其 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处理后,出具《熏蒸/消 毒证书》,准予放行。
检疫证书一般采用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对 外签发,检验检疫部门除留一份副本存档 外,其余均交报检人。
特殊情况如信用证指明必须两份或以上正 本的,经审批后可以签发,但必须在证书 备注内声明“本证书是XXX号证书正本的 重本”。

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2023年修改)

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2023年修改)

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2023年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2.01•【字号】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施行日期】2023.1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2002年5月31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1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2021年11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23年12月1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第三章规定动物疫病的预防第四章规定动物疫病的控制第五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第六章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第七章动物诊疗第八章兽医管理第九章监督和管理第十章保障措施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无害化处理、运输,动物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运输、贮藏以及参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相关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条例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本条例所称规定动物疫病,是指国家和省规定重点控制或者消灭的口蹄疫、非洲猪瘟、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炭疽、布鲁氏菌病等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并根据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名录予以调整。

动物疫病监测总结五篇

动物疫病监测总结五篇

动物疫病监测总结五篇动物疫病监测总结五篇及时提供检验检疫个性化服务,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帮扶,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自检自控能力。

那动物检疫总结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动物检疫总结的文章,欢迎参考和借鉴,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动物检疫总结1_年,绍兴检验检疫局在省局党组和绍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直面挑战,锐意改革,奋发有为,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锐意改革创新,积极推动人事改革(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结合“三定”方案实施,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积极向省局争取2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在绍兴局内部民主推荐产生,开展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完成23人次的人员轮岗和调整,调整幅度为历年之最。

新提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9人次,副科级非领导干部2人次,聘任4名事业编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

特别是积极开展副科级领导竞争上岗,面向全局(包括办事处)年轻干部推出4个副科级领导职位,吸引了20多位同志报名参加竞争,经过资格审查、演讲、民主测评、面试和组织考察等阶段,最终4名年轻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脱颖而出。

竞争上岗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为年轻同志提供了展现自我、施展才华的舞台,深受广大干部群众好评。

二、抓质量保安全,着力提升进出口质量安全水平(一)积极开展出口茶叶“2412”行动根据绍兴地区出口茶叶的实际情况,以出口珠茶、眉茶为重点,在基地备案、原料收购、生产加工、出口控制等4个环节中开展原料大清查等12项整治行动。

全面清查问题根源、健全长效机制、落实企业责任,彻底根治“固形茶”、“回笼茶”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掺杂使假行为。

召开茶叶专题会议2次,约谈重点企业6家,出动人员150人次,开展专项检查70多家(次),抽取辖区内18家出口企业毛茶原料、精茶原料及成品样品230个,考核茶叶原料基地9个,共计4.15万亩。

会同绍兴市质监局联合执法捣毁无证包装出口茶叶的加工场所1处,立案查处企业1家,检验不合格成品3批,在原料监控中查出不合格原料1批。

2024年植物检疫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植物检疫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植物检疫工作总结范文2024年植物检疫工作总结范文1一、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林业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行动内容,整合检查队伍,做好执法检查人员学习、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调查摸底和宣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一)完成涉检单位检疫登记和检疫监管告知工作。

全面开展检疫检查,对涉林涉检单位和个人进行新一轮检疫登记造册,对全县木材加工厂和从事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及繁殖材料生产经营场所,电缆盘、光缆盘及摩托车、机电、装饰、家具、建材等各种商品的木质包装材料,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的检疫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全县共有涉检单位130家。

其中:木材加工厂46家、边贸货场(贮木场)1家、经营竹类产品12家、藤条2家、林副产品5家、花圃9家、石斛苗圃23家、工程造林苗圃8家、玻璃使用木质包装4家、农机机电设备使用木质包装5家、摩托车店使用木质包装箱9家、光缆电缆钢绳使用木质托盘6家。

发放《森林植物检疫监管告知书》130份。

(二)开展检疫法规宣传活动。

在县林业局赴各乡(镇)开展的林业综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中,共发放《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宣传册、“利剑”行动宣传单1150份、大力宣传林业检疫法规及开展“利剑”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让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和监督,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专项行动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一)案件查处情况。

县林检局先后与各木材检查站及户撒执勤点联合开展检疫执法路检路查,并对检疫执法及检疫案件文书制作进行了指导,整合了执法力量,加强了执法检查的力度,行动期间共查处6起苗木检疫案件,涉案苗木14.6万株,涉案苗木价值6.7万元。

其中:省内州外无证运输杉木苗案件4起,由保山市腾冲县运往州县,涉案杉木苗9.5万株;州内无证运输苗木2起,由瑞丽市运往县,涉案杉木苗3万株、油茶2.1万株。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贯彻执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贯彻执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贯彻执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0.27•【文号】国质检检[2009]475号•【施行日期】2009.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检疫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贯彻执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年10月27日国质检检[2009]475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指定装运前检验机构: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境外有毒有害物质及病虫害等传入我国,总局发布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自200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确保管理办法的有效贯彻和执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直属局和指定装运前检验机构一定要从政治高度认识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好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认真及时地组织好对管理办法、《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补充要求》(见附件1,以下简称“补充要求”)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执行。

二、各直属局和指定装运前检验机构要大力向国内收货人、国外供货商及相关单位宣传管理办法的重要性,使其充分认识到遵守管理办法是保护环境、防止境外有害废物向我国转运处置和防止欺诈行为的重要措施,要严格遵照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从事进口废物原料贸易。

三、各直属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局应由一名局领导统一组织、协调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各环节的工作,强化各检验检疫机构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工作规范性和有效性,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补充要求中的规定,实施好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严把到货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环节,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质量。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管理办法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管理办法
案。
第 十一 条 质 量监 督检 验 检疫统 报 原 审 批 或备 案 机 关 重 新 审 批 或 备 的 报 送 、保 存 、归 档 、使 用 等管 理 制度 ,保 证统 计资 料 的真实性 、准确
制 定统 计调 查制 度 , 性 、完整性 、及 时性 。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统 计 项 目是
第 十五条
指统计 法及 其实施 细则 规定 的国 家质 应 当按 照统计 项 目编制统 计调查 计划
量 监督 检验检 疫总 局 的专业性 质量监 和 统计调 查方 案 。 督 检验 检疫 统计调 查项 目和地 方各 级 第 十六条
第二 十一条 质 量监督 检 验检 疫 统计 资料 的公布 以及统计 信息 咨询 应
疫 总局 的专业 性质量 监督 检验检 疫统 涵义 、调查 范 围、计 算方法 、分 类 目 有 关部 门追究 刑事 责任 。 计项 目由国家质量 监督检 验检 疫总局 录 、 调 查 表 式 、 统 计 编 码 等 ,未 经 批 地 方性 质量 技术监 督统 计项 目由地 方 单 位或者 个人 不得修 改 。 各级 质量 技术监 督部 门制定 。
涉 及 各 级 质 检 部 门 人 事 、 机 式 、统 计资料 的报 送和 公布 等作 出规 对质 量监 督检验 检疫 统计工 作推行 责
构 、财务 、科技 等发展 状 况的事务 统 定 。 计和 出入 境检验 检疫 、质量 技术监 督 统 计 调 查 计 划 应 当 列 明项 目名 期对 质量 监督检 验检疫 统计 工作进 行 围 、调 查 对 象 、调 查 方 式 、调 查 时 第二 十三 条 各级质 检部 门应当
执行 。
统 计调 查制 度应 当对 当严格 按 照统计法 律法 规和有 关规 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0.28•【文号】国质检监[2010]575号•【施行日期】2010.10.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010年10月28日国质检监[2010]5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的有效性,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附件: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附件: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履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职责,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法函[2009]293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食品(包括食品等相关产品、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等产品以及进出口产品的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作目标在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中,通过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开展风险预警和处置,努力做到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着力提高风险监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力争避免出现区域性、行业性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或力争减轻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机构(一)总局监督司负责国内生产企业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明确专门的工作处室承担相关工作。

总局相关司局依据职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一天上午-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天上午-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

附件1
各单位标准起草人培训名额
各标准化专业委参训人员名单
管理:高博(贵州局)、文萍萍(辽宁局)、李锋(信息中心)
动检:岳志芹(山东局)、郑腾(福建局)
纺织:吴泽颖(江苏局)、陈宝喜(河北局)
化矿:张遴(陕西局)、王素梅(天津局)
机电:杜洪涛(山东局)、陈钧(安徽局)、万永亮(新疆局)
鉴定:尹文忠(辽宁局)、王厚晏(山东局)、王迎庆(上海局)
轻工:张和贵(江西局)、张显兴(吉林局)、赵淑忠(河北局)、李巍(湖北局)
食品:韩芳(安徽局)、蒋沁婷(浙江局)、徐敦明(厦门局)
卫检:何军(深圳局)、郑夔(广东局)、黄恩炯(福建局)危包:高翔(江苏局)、高辉(广西局)、李胄(浙江局)植检:卢小雨(深圳局)
方法标准验证试点清单
附件4
培训回执。

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2015)

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2015)

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2015)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11.27•【字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2015年11月2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省行政区域纳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与管理。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加强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和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动物防疫管理人员,组织群众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督促村(居)民依法履行动物防疫义务,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第四条县以上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动物防疫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卫生计生、林业、食品药品监管、人社、交通、环保、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动物防疫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工作;设立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重大动物疫情的风险评估、预警预报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县兽医主管部门在乡镇、涉农街道所在区域设立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其派出机构,负责动物防疫工作。

第六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养殖业保险业务,鼓励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养殖业保险。

第二章动物疫病的预防第七条省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强制免疫疫苗的采购。

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8修改)

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8修改)

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8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8.04.28•【文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施行日期】2018.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进出口食品监管正文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1月2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7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境(含过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粮食,是指用于加工、非繁殖用途的禾谷类、豆类、油料类等作物的籽实以及薯类的块根或者块茎等。

第三条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区域内进出境粮食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海关总署及主管海关对进出境粮食质量安全实施风险管理,包括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准入,包括产品携带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监管体系评估与审查、确定检验检疫要求、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等。

第五条进出境粮食收发货人及生产、加工、存放、运输企业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并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疫情防控体系,对进出境粮食质量安全负责,诚实守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进境检验检疫第一节注册登记第六条海关总署对进境粮食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以下简称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

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并达到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实施注册登记管理的进境粮食境外生产加工企业,经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向海关总署推荐。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2021年)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2021年)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2.03•【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9号•【施行日期】2021.12.03•【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2017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动物疫病的预防第三章动物疫病的报告与处置第四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第五章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第六章监督与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依照有关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强化动物防疫队伍建设,采取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健全动物疫病防控机制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体系,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督促和引导村(居)民依法履行动物防疫义务,配合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动物防疫工作的部门(以下统称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林业、市场监督管理和海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动物防疫有关工作。

动检标准实施情况的调查方案-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

动检标准实施情况的调查方案-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
河南局
7~8月
陈乃中(检科院)、胡学难(广东局)
陈乃中13701220958
4食品
SN/T3197-2012出口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技术规范
包括标准可操作性、标准适用性、标准对检验检疫工作的技术支撑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江苏局
7~8月
郑自强(浙江局)、温志海(江西局)、彭涛(检科院)
彭涛,13910689473
9SN/T3214-2012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有机过氧化物 基本要求
查看现场操作和实验室调研
浙江局
广东局
8~9月
李宁涛(天津局)、唐树田(北京局)、冯智劼(天津局)、蒋伟(上海局)、卞学东(安徽局)、曹国庆(福建局)、
李宁涛,13602056075
6轻工
SN/T3252-2012《玩具整体易燃性能测试方法》
4、SN/T3486-2013虾细菌性肝胰腺坏死病检疫技术规范
5、SN/T2124-2013大西洋鲑三代虫病检疫技术规范
座谈问询和现场查阅电子管理系统的应用情况
天津局
深圳局
6-8月
张敬友(江苏局),江红旗(四川局)、李健(上海局)
张敬友,13815890978
2卫检
1. SN/T2604-2010 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签发规程
2. SN/T1306-2011 入出境人员疫苗接种或预防措施国际证书签发规程
1、现场检查:主要观察操作人员操作是否熟练,对样品的处理过程、样品的流转过程以及实验室结果的判断是否准确;
2、询问和查阅记录:检查实验室近来检测样品的原始记录,要求原始记录清楚,具有可追溯性;购置的检测试剂在使用前的确认记录等。
周明辉13600067288

动物检验检疫

动物检验检疫
• “风险分析”是指危害因素确定、风险评
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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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分析遵循的原则:
(1)以科学为依据; (2)执行或者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准则和建
议; (3)透明、公开和非歧视原则; (4)不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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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析过程包括:
• 危害因素确定 • 风险评估 • 风险管理 • 风险交流
• 《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制定了动物检疫书的格式 达到出口国检疫要求的出具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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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 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境动 物检疫是最重要的法律依据。于1991年10月颁布, 1992年4月正式实施,一共八章五十条。主要内 容包括:
• 1、立法宗旨
• 大动物隔离检查时间一般为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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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疫处理
动物检疫处理: • 一种采取扑灭即全部杀掉,尸体深埋或焚烧; • 另一种则退回。 • 对于动物产品也可通过物理、化学方法进行
消毒处理。
(六)检疫监督
• 通过生产、加工、储存这些环节进行监督, 一旦发生有害生物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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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疫情监测与预警
我国颁布的动 物检疫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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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国际动物卫生法典》
• OIE于1968年通过初版的《国际动物卫生法 典》,后又几经修订。共分6部分:总则、A 类疫病、B类疫病、附则、国际动物检疫证 书格式和通报疾病名录。
• 内容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四)结果评定
• 根据检验结果,按照检疫法规定作出下列 结论:

我国动物检疫现状及入世后的对策

我国动物检疫现状及入世后的对策
1 存在 主要 问题 . 3
动物检疫 工作作为专项研究的较少 。 文联 系兽医工作整体 本 情况 , 同时又强调动物 检疫T作独立性 , 论述 了我 国动检 工 作现状 , 并提 人世后六 大对策 , 希望能推动 动检事业 向前
进 一 步 发 展 , 到 与 时俱 进 、 国利 民的 目的 。 达 利 1 我 国动 物 检 疫 现 状
改 革 开 放 以来 , 着 畜 牧 业 迅 猛 发 展 , 场搞 活 流 通 , 随 市 国 内动 物 检 疫 _ 已 从 兽 医 服 务 中 分 离 来 , 行 专 门行 政 执 T作 进
检验检疫局组织实施 , 执法依据 是《 出境动上畜牧行政主管 部门所属动物检疫站 ( ) 所 具体实施 , 依据是 《 动物 防疫 法》 、 《 动物检疫管理办 法》 及一些 地方性法规 、 规章 , 务受上一 业
毛、 脏器等 7万 t 。检 病害动物 10多万头 、 9 禽类 4 0多万 7 只, 全部作了无害化处理 。 国是 肉类生产大国 , 是仅有少 我 但
量 口到 香 港 、 门 、 澳 日本 、 罗 斯 等 几 个 国 家 和地 区 。全 国 俄
在眉睫。很多人大代表 、 政协委员 、 内精英广泛利用提案 、 业 会议 、 网络 、 媒体等形式予 以呼 吁 , 提 建议 , 有的还提 出具 体方案和办法 但是这些大部分是针对整个动物 防疫体系而
工 资 编 制 方 面 、 础 设 施 方 面 四大 不 足 与缺 陷 , 别 是 我 国 基 特 加 入 WT O后 , 建 与之 相适 应 的体 制 体 系 、 准 规 则 更 是 迫 标
会这一宏 伟 目标 , 国家及各地 出台了多项惠农措施 , 鼓励 和 促进养殖业发展。目前 , 一些畜牧大省如河北省 、 山东省等省 畜牧业总产值约占其农业总产 值的 5 %。 0 动物检疫 南最初 口 岸检疫逐渐转 变成 国内检疫 唱主角态势 。为了让百姓吃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境动物预检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境动物预检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境动物预检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3.17•【文号】国质检动[2004]111号•【施行日期】2004.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境动物预检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2004年3月17日国质检动[2004]111号)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境动物预检是进境动物检疫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和手段,对防止动物疫病等有害生物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渔业生产安全和生物安全起到了非常积极、有效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每年都从国外引进大量优良品种资源,派出执行动物预检任务的人员也显著增加,为规范预检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预检人员工作程序和职责,保证预检工作质量,总局制定了《进境动物预检人员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并就执行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局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积极做好派出人员的推荐工作。

要严格按照《进境动物预检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条件,及时向总局推荐合格人员。

二、要做好推荐派出预检人员的出国前培训和教育工作。

除总局组织的有关培训外,各局应有计划地组织派出预检人员学习《进境动物预检人员管理办法》,使他们了解派出人员的职责、预检工作程序、处理各种问题的原则等;要有针对性地让派出预检人员进一步熟悉相关动物检疫法规和业务,使之具备独立完成预检工作的能力;要加强派出预检人员的出国前外事纪律和思想教育工作。

三、有关派出预检人员的出境手续按照总局国际合作司印制的《因公出国手续办理须知》办理。

派出预检人员的境外费用及国际旅费原则上由申请进口的企业或者境外相关政府部门承担。

附件:进境动物预检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农牧渔业生产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规和中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政府签署的双边检疫议定书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动物检疫实验室测量审核样品制备及样品库研究和实践

动物检疫实验室测量审核样品制备及样品库研究和实践

的能力验证计划 , 是经过权威认可机构认可的运行科 学规范的实验室间比对 , 测量审核数据是中国合格评 定 国家 认 可 委 员 会 (N ) 断 实 验 室 能 力 的 重 要 C AS 判
技术 依据 。 国际标准 IOIC:74 S/ E 103是指 导各 国开 展 测量 审核 和 能力验 证活 动 的权 威标 准 , NAS的能 力 C
品的研制 已经进入 了一个最具活力、 最富创新性和最
有 生 命力 的发 展阶 段 , 量 审核用 样 品在 国 民经 济建 测 设 中显示 出 巨大 的经济 效益 、 社会 效益 和科 学价 值 。
1 动检 领 域测 量 审核样 品 的基本 特点
在 测量 审核 用样 品的研制 方 面 , 物检疫 领域 有 动 很 多 独特 的方 面 ,具 体 分析 大 致有 以下 几种 基 本 特
于刚起步阶段 。我国在动 物检疫测量 审核用样 品的 研 究 制备 及样 品库 的 建 设 与管 理 方面 还 属 于 空 白 。 最突 出的问题就是我们还 没有系统研 究和建立起一
个 与动 检领 域测 量 审核 需求相 适 应 的种 类齐 全 、 学 科 可靠、 管理和 可 量值溯 源 的测 量审核 用样 品库 。 随着 世 界上 动检 领域 高新 测量 技术 的飞速 发展 , 需 要 品种 越来 越 多 、 品质 越 来越 高 的测 量 审核 用 样
1 1 动 检领 域 尚处 于定性 检测 阶段 . 测 量是 依据 一定 的法 则 , 某种 物体 或现 象所 具 将
有的属性或特征用数字或符合表示 的过程 。它不仅 可 以对事 物 的属性 做 定量 的说 明 ( 即确定特 定属 性 的
水平) 也 可 以对事 物 的属性 做定 性 的说 明 ( , 即确 定特

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提高检疫监督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检疫监督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提高管理效率。
推广应用新技术: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提高检疫监督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加强人才培养:加强检疫监督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加强跨部门协作: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检疫监督管理的效果。
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目录
01
添加目录标题
02
检疫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03
检疫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04
检疫监督管理的实施机构和职责
05
检疫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
06
检疫监督管理的未来发展
01
添加章节标题
02
检疫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保障人民健康:确保进出口商品和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疾病的发生
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流程
确定监管对象和范围
制定监管计划和方案
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测
审查和评估监管效果
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定期报告和总结经验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措施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警告、通报批评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05
检疫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
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防止疫情传播:通过检疫监督管理,有效防止疫情的传播和扩散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检疫监督管理,防止疫情对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和旅游业的繁荣发展
防止疫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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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N/T1306-2011入出境人员疫苗接种或预防措施国际证书签发规程
1、现场检查:主要观察操作人员操作是否熟练,对样品的处理过程、样品的流转过程以及实验室结果的判断是否准确;
2、询问和查阅记录:检查实验室近来检测样品的原始记录,要求原始记录清楚,具有可追溯性;购置的检测试剂在使用前的确认记录等。
4、SN/T3486-2013虾细菌性肝胰腺坏死病检疫技术规范
5、SN/T2124-2013大西洋鲑三代虫病检疫技术规范
座谈问询和现场查阅电子管理系统的应用情况
天津局
深圳局
6-8月
张敬友(江苏局),江红旗(四川局)、李健(上海局)
张敬友,1381582010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签发规程
9、SN/T3190-2012原油及残渣燃料油中铝、硅、钒、镍、铁、钠、钙、锌、磷的测定灰化碱熔-电感耦合等离
实验室现场检查和查阅记录相结合
新疆局
上海局(舟山)
8~9月
郑建国(广东局)、蒋海宁(上海局)、周明辉(广东局)、林振兴(宁波局)
周明辉13600067288
黄理纳13602718586
7化矿金
1、SN/T2418.1-2010进口原油检验规程第1部分:岸罐检验
2、SN/T2418.2-2010进口原油检验规程第2部分:管线检验
3、SN/T2418.3-2011进口原油检验规程第3部分:船舱检验
4、SN/T 3185-2012原油中卤素含量的测定氧弹燃烧-离子色谱法
7~8月
陈乃中(检科院)、胡学难(广东局)
陈乃中13701220958
4食品
SN/T3197-2012出口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技术规范
包括标准可操作性、标准适用性、标准对检验检疫工作的技术支撑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江苏局
7~8月
郑自强(浙江局)、温志海(江西局)、彭涛(检科院)
彭涛,13910689473
5、SN/T3186-2012原油中钠、镁、钙、铁、钒、镍、铜元素的测定微波灰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6、SN/T3187-2012原油中钠、镁、铝、硅、钙、钒、铁、镍、铜、铅、砷的测定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7、SN/T3188-2012原油中铅、砷、汞元素的测定原子荧光光谱法
8、SN/T3189-2012原油中钠、镁、铁、钒、镍、铜、铅元素的测定有机进样-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宁波局
8~9月
聂维忠(河北局)、卜宏磊(山东局)、
章琪(上海局)
聂维忠,15303356800
3植检
1. SN/T2029-2007实蝇监测方法
2.SN/T2031-2007桔小实蝇检疫鉴定方法
实验室现场检查:操作人员操作是否熟练,对样品的处理过程、样品的流转过程以及实验室结果的判断是否正确
湖北局
河南局
浙江局
广东局
8~9月
李宁涛(天津局)、唐树田(北京局)、冯智劼(天津局)、蒋伟(上海局)、卞学东(安徽局)、曹国庆(福建局)、
李宁涛,13602056075
6轻工
SN/T3252-2012《玩具整体易燃性能测试方法》
实验室现场检查和查阅记录相结合
江苏局
上海局
宁波局
山东局
8~9月
黄理纳(广东局)、尹丽娟(广东局)
附件:
2014年检验检疫重要技术标准实施情况检查方案
序号
拟检查的重要技术标准名称及编号
检查方式
被检查单位
建议时间
专业委参与人员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动检
1、SN/T1164.1-2011牛传染性鼻气管炎检疫技术规范
2、SN/T2436-2010山羊和绵羊布鲁氏菌病检疫规程
3、SN/T3492-2013传染性肌肉坏死检疫技术规范
5危包
1SN/T3204-2012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易燃气体基本要求
2SN/T3205-2012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不燃气体基本要求
3SN/T3206-2012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有毒气体基本要求
4SN/T3207-2012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低闪点易燃液体基本要求
5SN/T3208-2012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中闪点易燃液体基本要求
6SN/T3210-2012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易燃固体基本要求
7SN/T3212-2012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基本要求
8SN/T3213-2012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氧化剂基本要求
9SN/T3214-2012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有机过氧化物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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