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
初级经济法第一章习题
一、单选题(共计37题)1.下列公民中,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D )。
A.赵某,9岁。
系某小学学生B.王某,15岁。
系某高级中学学生C.张某,13岁。
系某初级中学学生D.李某,17岁。
系某宾馆服务员,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2.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C )。
A.买卖房屋B.订立遗嘱C.台风登陆D.租赁设备3.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法律行为可以分为( C )。
A.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B.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C.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D.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向乙公司购买了一台设备,价款8万元,该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D )A.买卖合同B.设备C.8万元价款D.甲公司与乙公司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承租乙公司一台挖掘机,租期1个月,租金1万元。
引起该租赁法律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D )。
A.租赁的挖掘机B.甲公司和乙公司C.1万元租金D.签订租赁合同的行为6.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 )A.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C.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规章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7.下列法的形式中,效力等级最低的是(B )。
A.宪法B.地方性法规C.行政法规D.法律8.下到对法所作的分类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为依据进行分类是()。
A.成文法和不及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实体法和程序法D.一般法和特别法9.下列行政责任形式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C ? )。
A.撤职B.行政拘留C.没收非法财物D.开除(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行政责任的是( A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2012年12月27日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邮政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直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
根据保监会《 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 成的通知》 保监发 [ 0 6 4 ( 2 0 ] 8号) 的规 定, 险营 保
销 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 , 对佣金 中的展业成本 ,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对劳务报酬部分 , 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 , 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目前保 险营销 员展业的实际情况 , 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 定为 4 % 0。 二、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 按照税法及上述规定计征税款 , 不得擅自扩大政策的适 用范围、 口径
总 ( 并 ) 税范围。 合 纳
三、 各非独立核算的加油站 及其他所 属全资 分支机构 的所在地 主管税务机关 , 应对 辖区内的 非独 立核算的加油站 及其他所属全资分支机构 的资产 投资关 系进行 核查 , 发现 省级国家税务局确 认的名 单中有属于非全资 、 承包、 租赁 或其 他合作经营方 式的分支机构 , 应逐级 报省级 国家税务 局。 由省级国家税务局取消其汇总纳税资格 。 四、 各汇总 ( 合并) 纳税成员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 , 应加 强对非独立核算加 油站及其他所 属全 资分支机构 的企业所得税管理 , 可直接或者委托非独 立核算加油 站及其他 所属全资分支机构的所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收入 、 资产 、 员工资等 税前扣除成本费用项 目进行 审核、 人 检查 , 建立 信息
维普资讯
沟通和协查机制。
五 、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份 有 限公 司 各 大 区 和 省 级 石 油 公 司 2 0 中 0 5年 度 新 增 汇总 ( 并 ) 税 非 合 纳
独立核算加油站及其他所属全资 分支机构 的名 单确认和有关管理问题 。 按上述原则处理。
名 单 时 必须 严 格把 关 ,只 有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中 国 石油 化 工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0 投 % 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函[2000]559号【发布日期】2000-07-21【生效日期】2000-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7月21日国税函〔2000〕559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古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四川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为了支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现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原则,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本部和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为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
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成员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计算每一纳税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比例在当地预交。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在当地预交的比例,由国家税务总局每年核定;其他成员企业按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的70%在当地预交。
2000年度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的比例为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的35%。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成员企业为单位办理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以该成员企业按规定比例的应就地预交的所得税按规定抵免。
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成员企业,应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按期申报并预缴应就地预交的税款,年终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后全年实际缴纳的税额,应等于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比例计算的税额。
五、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成员企业合并纳税以前年度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在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剩余年限内,用本企业以后年度的所得予以弥补,不得并入股份公司,也不得冲抵其他成员企业的所得额。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7.07.03•【字号】赣国税发[2007]140号•【施行日期】2007.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赣国税发[2007]140号)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的要求,省局组织对截止2006年底的省局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418件1.《江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旧税制计算申报货物或应税劳务税额的规定〉的通知》(赣税发[1993]36号)。
2.《江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增值税的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赣税发[1993]843号)。
3.《江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的通知》(赣税发[1994]4号)。
4.《江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赣税发[1994]9号)。
5.《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文化厅、江西省体育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文化部、国家体委国税发[1993]089号文件的通知》(赣税发[1994]58号)。
6.《江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通知》(赣税发[1994]59号)。
7.《江西省税务局转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通知》(赣税发[1994]62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省内跨市县经营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省内跨市县经营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9.03.04•【字号】赣国税函[2009]75号•【施行日期】2009.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正文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省内跨市县经营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函〔2009〕75号)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根据国税发〔2008〕28号、财预〔2008〕10号和赣府厅抄字〔2009〕4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就省内跨市县经营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对省内跨市县经营的总分机构,其企业所得税征管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二、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江西中烟工业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电力公司及其省内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继续执行现行收入缴库办法,收入划分也维持现行体制不变。
三、对跨省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执行财预〔2008〕10号文缴库办法的,根据赣财预〔2008〕25号文规定,总机构、省内各分支机构以及财政部调库到我省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全部作为省级收入,缴入省金库。
四、总机构分配给各分支机构预缴税款的比例,按照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计算应分摊的预缴税款比例。
对跨省或跨设区市经营的总分机构,其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款分配比例需报经省局确认;对设区市内跨县(市)经营的总机构,其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款分配比例需报经设区市局确认。
五、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要督促企业及时提供“税款分配表”。
对不按期提供“税款分配表”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应函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责成总机构限期提供税款分配表;已发函但对方未复函的,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对总机构有意不提供“税款分配表”的,必须采取一定措施加强分支机构的税款预缴工作。
关于停止执行企便函【2009】33号文件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停止执行企便函【2009】33号文件的通知企便函【201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2009年,在组织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开展税收自查过程中,为了明确自查补税的标准,我司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
鉴于该项税收自查工作已经结束,经研究,决定停止执行企便函【2009】33号文件。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开展2009年度总局部分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过程中,我司接到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反映相关税收政策适用问题,现依照有关法规,统一答复如下:一、企业所得税(一)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财政扶持政策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为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国家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进口原油、成品油和加工原油进行财政补贴。
进口成品油企业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
各地税务机关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重点复核上述补贴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不符合条件的补贴收入应作为当期收入征税;符合条件的不征税收入,其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石油开采企业油气田二次开发支出的资本化问题。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准则《石油天然气开采》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购建提高采收率系统发生的支出(即油气田二次开发),应作为油气田开发成本。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苏州分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苏州分公司增值税纳税问题的通知【标 签】税务登记,统一核算,分支机构【颁布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苏国税函﹝2005﹞446号【发文日期】2005-12-29【实施时间】2005-12-29【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增值税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 2005年9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上海销售苏州分公司),注册地苏州工业园区。
中石油上海销售苏州分公司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内重组整合的要求,将上海燕浦石油工贸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等在苏州地区的下属加油站(均为中石油全资加油站)进行重新注册,作为中石油上海销售苏州分公司的分支机构统一管理。
中石油上海销售苏州分公司,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
为了规范中石油上海销售苏州分公司增值税核算及申报管理,同时考虑其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的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国家税务总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精神,现对中石油上海销售苏州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及增值税的申报、缴纳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务登记 中石油上海销售苏州分公司为独立核算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其所属非独立分支机构应按现行规定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二、增值税计算、申报和缴纳 中石油上海销售苏州分公司的增值税实行“统一计算应纳税额,按销售额进行分配,由各市(县)、区指定加油站(分支机构)分别预缴申报入库,由中石油上海销售苏州分公司汇总办理纳税申报”的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运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日期】:2010-04-19【有效级别】:有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现对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总分机构体制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应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四、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缴: (一)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二)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三)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五、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油气田企业(17个)大庆油田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163453辽河油田公司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98号124010长庆油田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1号710021塔里木油田公司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78号信箱841000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834000西南油气田公司四川成都市府青路一段5号610051吉林油田公司吉林松源市沿江东路1219号138000大港油田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三号院300280青海油田公司甘肃敦煌市七里镇736202华北石油管理局河北省任丘市062552吐哈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基地839009冀东油田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51甲区063004玉门油田公司甘肃酒泉市玉门石油基地机关办公楼735019浙江油田公司浙江杭州市留下镇310023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11号510240煤层气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100028对外合作经理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B座0908 100007炼化企业(33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16371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龙谭大街9号1320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45号11300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5号11100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73006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新疆独山子北京路6号83360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宁夏银川市新市区北京西路138号75002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116032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青岛11660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1210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1250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1634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哈尔滨市太平区北人路173号15005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535008广东石化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9层100029四川石化公司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611930大港石化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300280华北石化公司河北任丘市华北石化公司06255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1240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陕西省咸阳市金旭路71200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锁83400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三十里铺745115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0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工程建设项目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100028销售企业(34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财富中心E座9层1100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甘肃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85号73007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上海浦东东方路969号9F2001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22层10003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14号财富广场西塔16层51062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销售分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顺城大街206号四川国际大厦15楼610015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农路1号1321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辽宁沈阳沈河区惠工街239号 1100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宝石花路10号730070北京销售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院嘉铭桐城二区11号楼1001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 上海浦东东方路969号中油阳光大酒店12楼2001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中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湖北武汉武昌区徐东大街7号凯旋门华天大酒店27楼43006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商检大厦西塔16楼51062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26F 65002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276号15001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普庆路111号13006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1号 11003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销售分公司大连昆明街200号1160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东段01001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16号71007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2号73003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149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路126号81001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销售分公司乌鲁木齐市民主路83号83000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71号8500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成都市中西顺城206号四川国际大厦28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重庆市渝中区五四路46号63000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甲联通大厦11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11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江苏省南京市上海路15号银城大厦21002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8号武术馆大厦9-11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17楼23004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22层45006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2段106号18楼41000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号正大广场御景台29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销售分公司南宁金浦路8号联通大厦9楼5300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801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分公司贵州省贵阳市新华路126号富中国际广场22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海运分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8号宏誉大厦7F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 座17层100029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1号惠通时代广场B3座100025天然气与管道储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油气调控中心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B座10000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80号马哥孛罗大厦18-20层1001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河北廊坊市新开路408号06500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8号同盛大厦20层200122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天然气管道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9号100101中国石油集团西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管道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666号迎宾楼8300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经理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汇宾大厦311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液化天然气项目经理部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3号虹源大厦34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液化天然气项目经理部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友谊东路88国际大酒店22640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天然气销售分公司朝阳区慧忠里甲118号100101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立路101号名人大厦100101海外企业(6个)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A座100007中国石油(土库曼斯坦)阿姆河天然气公司土库曼斯坦,阿什哈巴德,阿尔恰比大街37号,达洋奇宾馆华铭国际投资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天恒大厦A座18层10002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南美公司Torre Edicampo,Piso 6, de Miranda,Cruce ,Urb. Campo Alegre,Caracas,Venezuela/apartado Postal 62786,Chacao 1060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尼罗河公司Sudan Hotel,Nile Avenue,Khartoum,Sudan 1068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哈萨克斯坦公司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富尔曼诺瓦大街110号国际事业公司(中国联合石油公司)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27号100140东南亚管道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100028伊朗公司18th Floor,KianTower,Naseri Vallery Valiyasr St,Tehran,Iran"伊拉克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8号原集团公司西配楼2-3层100120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俄合作项目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A座07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68号830026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名人大厦100101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106号300457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府青路一段3号610051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涿州市范阳西路189号072751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路142号710018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1509室工程建设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87号065000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28号100120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8号100085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100012昆仑工程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100037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013装备制造企业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B座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宝鸡市东风路2号721002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宝鸡市姜谭路10号721008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西路11966号250306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35号银座大厦3层大庆油田装备制造集团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乘风庄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涿州市范阳西路189号 072751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北京石油机械厂)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路41号41#科研及事业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910信箱10008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总院)北京海淀志新西路3号10008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村路静芯园E座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100724中国石油集团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100195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8号10008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32号710065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德胜门外西三旗东2858信箱100096石油工业出版社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安华里二区一号楼100011中国石油报社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安华里2区3号楼100011中国石油审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1号南楼100120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广州培训中心广州市沙太南路169号510510中国石油集团大连培训中心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亿阳街8号116023物资采购中心(物资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100029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100007咨询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中街8号100724其他单位(15个)昆仑能源有限公司香港干诺道西118号39字楼3901-03室克拉玛依商业银行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100007中国船舶燃料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五区仟村商务大楼A座13层100029昆仑金融租赁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C座7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西环北路2219号830014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100007中国华油集团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名人大厦27层100101华油北京服务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100724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100007中石油(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100724中国石油学会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100724中国石油企业协会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100724中意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双子座大厦东塔20层100022 中意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双子座大厦西塔9层100007 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角门18号名流未来大厦11层100068。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解读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油气田企业(17个)大庆油田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163453辽河油田公司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98号124010长庆油田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1号710021塔里木油田公司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78号信箱841000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834000西南油气田公司四川成都市府青路一段5号610051吉林油田公司吉林松源市沿江东路1219号138000大港油田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三号院300280青海油田公司甘肃敦煌市七里镇736202华北石油管理局河北省任丘市062552吐哈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基地839009冀东油田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51甲区063004玉门油田公司甘肃酒泉市玉门石油基地机关办公楼735019浙江油田公司浙江杭州市留下镇310023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11号510240煤层气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100028对外合作经理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B座0908 100007炼化企业(33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16371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龙谭大街9号1320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45号11300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5号11100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73006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新疆独山子北京路6号83360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宁夏银川市新市区北京西路138号75002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116032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青岛11660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1210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1250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1634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哈尔滨市太平区北人路173号15005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535008广东石化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9层100029四川石化公司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611930大港石化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300280华北石化公司河北任丘市华北石化公司06255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1240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陕西省咸阳市金旭路71200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锁83400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三十里铺745115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0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工程建设项目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100028销售企业(34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财富中心E座9层1100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甘肃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85号73007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上海浦东东方路969号9F2001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22层10003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14号财富广场西塔16层51062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销售分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顺城大街206号四川国际大厦15楼610015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农路1号1321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辽宁沈阳沈河区惠工街239号 1100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宝石花路10号730070北京销售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院嘉铭桐城二区11号楼1001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 上海浦东东方路969号中油阳光大酒店12楼2001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中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湖北武汉武昌区徐东大街7号凯旋门华天大酒店27楼43006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商检大厦西塔16楼51062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26F 65002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276号15001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普庆路111号13006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1号 11003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销售分公司大连昆明街200号1160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东段01001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16号71007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2号73003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149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路126号81001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销售分公司乌鲁木齐市民主路83号83000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71号8500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成都市中西顺城206号四川国际大厦28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重庆市渝中区五四路46号63000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甲联通大厦11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11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江苏省南京市上海路15号银城大厦21002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8号武术馆大厦9-11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17楼23004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22层45006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2段106号18楼41000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号正大广场御景台29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销售分公司南宁金浦路8号联通大厦9楼5300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801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分公司贵州省贵阳市新华路126号富中国际广场22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海运分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8号宏誉大厦7F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 座17层100029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1号惠通时代广场B3座100025天然气与管道储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油气调控中心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B座10000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80号马哥孛罗大厦18-20层1001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河北廊坊市新开路408号06500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8号同盛大厦20层200122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天然气管道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9号100101中国石油集团西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管道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666号迎宾楼8300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经理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汇宾大厦311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液化天然气项目经理部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3号虹源大厦34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液化天然气项目经理部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友谊东路88国际大酒店22640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天然气销售分公司朝阳区慧忠里甲118号100101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立路101号名人大厦100101海外企业(6个)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A座100007中国石油(土库曼斯坦)阿姆河天然气公司土库曼斯坦,阿什哈巴德,阿尔恰比大街37号,达洋奇宾馆华铭国际投资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天恒大厦A座18层10002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南美公司Torre Edicampo,Piso 6,Av.Franciso de Miranda,Cruce Ave.Tercera,Urb. Campo Alegre,Caracas,Venezuela/apartado Postal 62786,Chacao 1060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尼罗河公司Sudan Hotel,Nile Avenue,Khartoum,Sudan 1068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哈萨克斯坦公司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富尔曼诺瓦大街110号国际事业公司(中国联合石油公司)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27号100140东南亚管道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100028伊朗公司18th Floor,KianTower,Naseri Vallery Valiyasr St,Tehran,Iran"伊拉克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8号原集团公司西配楼2-3层100120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俄合作项目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A座1511100007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68号830026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名人大厦100101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106号300457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府青路一段3号610051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涿州市范阳西路189号072751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路142号710018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1509室工程建设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87号065000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28号100120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8号100085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100012昆仑工程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100037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013装备制造企业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B座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宝鸡市东风路2号721002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宝鸡市姜谭路10号721008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西路11966号250306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35号银座大厦3层大庆油田装备制造集团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乘风庄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涿州市范阳西路189号 072751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北京石油机械厂)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路41号41#科研及事业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910信箱10008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总院)北京海淀志新西路3号10008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村路静芯园E座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100724中国石油集团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100195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8号10008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32号710065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德胜门外西三旗东2858信箱100096石油工业出版社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安华里二区一号楼100011中国石油报社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安华里2区3号楼100011中国石油审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1号南楼100120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广州培训中心广州市沙太南路169号510510中国石油集团大连培训中心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亿阳街8号116023物资采购中心(物资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100029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100007咨询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中街8号100724其他单位(15个)昆仑能源有限公司香港干诺道西118号39字楼3901-03室克拉玛依商业银行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100007中国船舶燃料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五区仟村商务大楼A座13层100029昆仑金融租赁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C座912100007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西环北路2219号830014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100007中国华油集团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名人大厦27层100101华油北京服务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100724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100007中石油(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100724中国石油学会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100724中国石油企业协会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100724中意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双子座大厦东塔20层100022 中意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双子座大厦西塔9层100007 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角门18号名流未来大厦11层10006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石化股份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原油天然气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石化股份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原油天然气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8.04.21•【文号】国税函[2008]350号•【施行日期】2007.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石化股份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原油天然气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8〕350号2008年4月21日)四川、贵州、广西、云南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为规范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油气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税收管理,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西南油气分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增值税征收管理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二、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勘探分公司(以下简称原南方勘探分公司)重组划转到西南油气分公司的单位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和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应对上述单位留抵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理和确认,继续从该单位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原南方勘探分公司重组划转到西南油气分公司的单位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应对上述单位此前超缴的增值税款进行清理和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对超缴的增值税款及加算的银行存款利息予以退库或抵减应纳税额。
中国石化股份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石化股份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油气分公司)的增值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税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西南油气分公司所属在四川、广西、贵州、云南省(区)的单位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西南油气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在各自机构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领购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企业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
【标 签】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问题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函﹝2001﹞504号
【发文日期】2001-06-28
【实施时间】2001-06-2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企业所得税
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1年度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统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在当地预交的比例,由国家税务总局每年核定,2001年预交比例为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的40%。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和大连海运分公司从2001年度起,不在当地预交所得税,由中国石油销售总公司统一在北京合并缴纳。
各销售分公司2000年度在当地预交中超交的所得税,统一由中国石油销售总公司抵减2001年度应预交的所得税。
关联知识:
1.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增值税汇总纳税问题的通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增值税汇总纳税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6.10.09•【字号】赣国税函[2006]312号•【施行日期】2006.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增值税汇总纳税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函〔2006〕312号)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江西分公司)主要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等经营项目。
其所属机构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所有油品资源实行统一配置(在省内的内部调拨视同移库),对所属机构会计核算实行全省微机联网,统一核算,对经营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为了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加强对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及其所属机构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成品油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等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纳税方式(一)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及其所属机构的增值税实行“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汇总核算,各所属机构按分配比例就地缴纳,年终后统一结算”的纳税方式。
(二)为便于管理,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应在各县(市)确定一个中心加油站负责所在县(市)所有全资加油站的增值税款核算工作,并负责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发票领购及其他涉税事宜,除中心加油站以外的其他加油站不再是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增值税款的计算(一)中石油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所经营的所有商品(包括成品油、润滑油、燃料油和化工产品)由省公司本部统一采购,增值税进项税额由省公司统一申报抵扣,其他各所属机构发生的水电费、运费和零星办公用品采购支出,必须统一以省公司的名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省公司统一申报抵扣。
(二)省公司按月汇总省公司本部及各所属机构(中心加油站)的当期销售额并计算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后得出当期汇总应纳税额。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计量管理工作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诚信服务,树立股份公司的企业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成品油计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证计量单位制统一;建立计量的量值溯源体系,确保计量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开展成品油计量方法、手段、准确度等方面的研究;及时准确地确定成品油生产和经营各环节中油品的数量和损耗情况;开展计量管理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股份公司成品油生产、销售(进出口)企业的成品油计量管理。
第四条本规范中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化工轻油、燃料油。
国家没有规定的其它液态石油产品可参照此规范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主管部门负责股份公司成品油生产、销售(进出口)企业(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的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股份公司计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制定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管理规章制度;(二)制定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三)组织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计量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受股份公司委托组织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主考员、检定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四)对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五)负责调解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间的计量纠纷,协调处理与外系统发生的计量争议和纠纷;(六)组织开展计量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第六条各地区公司的计量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地区的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二)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单位成品油计量技术协作和指导工作;(三)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单位间成品油计量纠纷的调查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3.12.08•【文号】国税函[2003]1312号•【施行日期】2003.1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12月8日国税函[2003]13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胜利油田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度在当地预交企业所得税的比例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的40%。
二、从2003年度起,以下企业纳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范围:(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
该公司下属的长城润滑油分公司、重庆一坪润滑油分公司、润滑油上海分公司、润滑油茂名分公司、润滑油荆门分公司、润滑油武汉分公司、润滑油天津分公司和中国石化销售华东公司上海石油商品应用研究所及其所属的全资分、子公司纳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范围。
(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洋油气分公司。
(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
(四)原由新星油气分公司管理,现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管理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西南分公司、中南分公司、东北分公司、华北分公司、华东分公司。
三、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甘肃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宁夏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青海分公司,从2003年度起,纳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范围。
四、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其他合并纳税成员企业,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488号)的规定执行。
企便函[2009]33号: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开展2009年度总局部分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过程中,我司接到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反映相关税收政策适用问题,现依照有关法规,统一答复如下:一、企业所得税(一)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财政扶持政策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为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国家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进口原油、成品油和加工原油进行财政补贴。
进口成品油企业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
各地税务机关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重点复核上述补贴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不符合条件的补贴收入应作为当期收入征税;符合条件的不征税收入,其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石油开采企业油气田二次开发支出的资本化问题。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准则《石油天然气开采》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购建提高采收率系统发生的支出(即油气田二次开发),应作为油气田开发成本。
(三)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收入逾期90天冲减收入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利息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960号)第一条规定已失效。
请各地税务机关在本阶段复核中作为重点复核的政策要点,要求金融机构对2008年度该问题进行纳税调整。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浮梁石油分公司东流加油站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浮梁石油分公司东流加油站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浮梁石油分公司东流加油站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浮梁石油分公司东流加油站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开采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安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后石油;石油化工、化纤及其他化工产品的销售、储运;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汽车清洗服务;石油化工原辅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销售;广告位出租;房屋租赁;食品的经营(仅限分支机构,取得相关前置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项目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零售报刊、杂志、图书、音像制品(仅限分支机构,取得相关前置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项目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计生用品经营、零售卷烟、雪茄烟、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取得相关前置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项目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燃气经营(限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经营项目与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道路运输(限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经营项目与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油(气)库、加油(气)站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石油管道及相关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销售润滑油、沥青;销售燃料油(仅限分支机构,取得相关前置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项目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纺织、服装、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充值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技术应用研究和计算机软件开发;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汽车装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乐平峰下加油站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乐平峰下加油站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乐平峰下加油站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乐平峰下加油站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上诉人覃佑辉与被上诉人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销售分公司所有权确认、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覃佑辉与被上诉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XXX广西销售分公司所有权确认、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来源:【法艺花园】bbb://aaallgardenaaa/thread-555136-1-1.html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来民二终字第65号上诉人(一审原告)覃佑辉。
委托代理人覃世云,广西天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XXX广西销售分公司。
负责人刘建明,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余洋,该公司企管法规处干部。
委托代理人覃健生,来宾市兴宾区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整理。
上诉人覃佑辉因与被上诉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XXX广西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石油天然气广西分公司)所有权确认、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2012)兴民初字第10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12年10月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10月30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诉人覃佑辉的委托代理人覃世云、被上诉人石油天然气广西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余洋、覃健生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查明,来宾市古三万金加油站成立于2002年2月28日,由黄宗万个人独资,住所地来宾市柳来路696号。
2007年7月16日黄宗万与陆燕胜签订《加油站转让协议书》,约定以350万元转给陆燕胜(2011年11月10日陆燕胜致函石油天然气广西分公司,因为黄宗万故意躲避,陆燕胜要求石油天然气广西分公司与黄宗万同时在场,将石油天然气广西分公司应付黄宗万的余款250万元付给陆燕胜)。
之后黄宗万又以资金周转困难,于2007年8月15日向覃佑辉共借650万元,定于2008年2月15日前偿还。
2008年8月20日黄宗万与覃佑辉、覃宣魁签订《新万金加油站建设经营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投资总金额暂订为420万元。
黄宗万以原资产折合210万元,占50%股权;覃佑辉以现金210万元占50%的股权;覃宣魁负责协调合同履行,做好油站建设,管理施工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新增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单位的通知
【标 签】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新增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新增企业,新增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单位
【颁布单位】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赣国税函﹝2006﹞407号
【发文日期】2006-12-31
【实施时间】2006-12-3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企业所得税
南昌、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宜春、上饶、抚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关于新增所得税汇总纳税单位的函》(中油赣销字﹝2006﹞147号),要求增加12家加油站为汇总纳税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合并缴纳
》(国税函﹝2006﹞414号)精企业所得税的加油站及其他所属全资分支机构管理问题的通知
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江西分公司)要求新增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12家加油站,均为中石油江西分公司100%投资的全资加油站,且非独立核算,同意上述12家加油站(名单详见附件)从2006年度起由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所属各汇总纳税成员单位的监管仍按赣国税函﹝2006﹞216号文件精神执行。
请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新增的12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加油站的资产投资关系进行核查,如发现新增加油站中有属于非全资、承包、租赁或其他合作经营方式的分支机构,应及时报告省局,由省局取消其汇总纳税资格。
三、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新增的12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加油站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的规定,接受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的监管。
附件: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新增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成员名单(略)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加油站及其他所属全资分支机构管理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