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法律的秩序_秋菊打官司_的另一个_说法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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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浅析“秋菊打官司”

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浅析“秋菊打官司”

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浅析“秋菊打官司”“秋菊打官司”是法律社会学的一个著名案例,反映了国家制定法同秋菊讨的那个“说法”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以及法律统一性与地方性的博弈问题等。

同时,这个案例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了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所面临的困惑。

强调依法治国,就必须解释并回答这一问题。

标签:秋菊打官司;法律社会学;国家制定法;说法“秋菊打官司”是法律社会学研究领域特别喜欢探讨的一个案例。

究其为何如此热衷于讨论这个看似简单的案例,主要是因为隐藏在这个案例背后的矛盾与冲突反映了我国法治的现状:秋菊讨的那个“说法”和国家制定的正式法律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张艺谋执导的电影《秋菊打官司》的故事梗概大体是这样的。

秋菊的丈夫和村长吵架,骂了一句“断子绝孙”(村长只生了四个女儿,没有儿子)。

村长大怒,踢了秋菊丈夫“要命的地方”。

秋菊要村长认错,村长不肯,她就一级一级告状,讨她的“说法”。

后来秋菊难产,村长领了人冒着大风雪,走几十里山路把她抬到县医院,救了秋菊母子的命。

没想到,正当秋菊感恩不尽,等着村长来家吃给儿子做满月的酒席的时候,上级查出了秋菊丈夫被村长打的伤处(但不在下身),派了一辆警车把村长带走了,并对村长处以了十五天行政拘留(依据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

面对这一结果,秋菊显得异常难堪:她讨的只是自认为符合逻辑的一个“说法”,并不要求政府抓人。

那么我们在此就要提出几个问题:秋菊讨的“说法”到底是什么?秋菊讨的“说法”为什么会与国家的制定法发生冲突?这个冲突的根源是什么?一、“说法”释疑要回答上述问题我们首先不得不谈谈法律意识。

也许有人会不假思索地批评说,秋菊讨的“说法”是愚昧、落后的。

但是事实上,我们真的就能用“愚昧”、“落后”下一个简单的结论吗?根据马克思的观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那么很明显,秋菊讨的“说法”也是社会意识的一种——法律意识。

因而,这个“说法”也就取决于社会存在。

秋菊打官司的法律反思

秋菊打官司的法律反思

秋菊打官司的法律反思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法律意识的觉醒--《秋菊打官司》的法律反思摘要:秋菊,一位普通的乡村妇女,为讨说法不辞艰辛依次到县里、市里申诉。

最终结果却与她的期望相反。

这一部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文艺上的享受,更多的是深思。

思考秋菊的法律意识,考究当代人的法律意识,涉及了法律意识薄弱的讨论以及普法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法律意识讨说法人情法律效率法治正文: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的一个小山村里面。

秋菊的丈夫王庆来因承包地的事与村长发生了争执,被村长一脚踢中了要害,导致卧伤在床无法劳动。

秋菊于是找村长要求道歉遭到拒绝。

在李公安调解下村长同意赔偿,但态度傲慢把钱丢到地上。

秋菊不服,依次上诉到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无果,在严局长帮助下委托了律师走上司法程序。

年三十晚,秋菊难产,最终在村长帮助下才顺利产下一名男婴。

本想就此不再计较,却在男婴满月的那天,警车到了村庄,将村长带走了。

追着警车,秋菊只剩一脸茫然。

我们不禁想问,谁错了秋菊的丈夫被村长踢了,心里一直想要个说法,这是她心里最质朴的渴求,她没错。

各公安局或者公安做的调解,是对村长面子的处处照顾,最终是对公家和私家双重利益的小心维护,反映的是“村长的面子”对中国行政体制运作和基层秩序维护的双重意义[1],也没错。

法律不近人情,公正判决,将伤人的村长依法拘留,也没错。

只是当这些都纠结在一起时,人情出现了,便出现了差错。

秋菊一路坚持讨要说法,即使大腹便便依然带上家里的辣子去卖,到县里、市里去上诉,似乎她已经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但是当她追着警车时的茫然便可知道,她对法律并不了解,更何谈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而即使在秋菊“讨要说法”的过程中,人情社会的影子依然十分浓烈。

首先,秋菊不理解案件的性质,也不清楚司法程序。

本来村长踢人了导致了轻伤,只是单纯的民事案件,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

《秋菊打官司》案、邱氏鼠药案和言论自由

《秋菊打官司》案、邱氏鼠药案和言论自由

《秋菊打官司》案、邱氏鼠药案和言论自由近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备受关注的法律案件,其中《秋菊打官司》案和邱氏鼠药案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对言论自由的思考。

这两起案件在不同层面上挑战了我国的法律体系,并引发了人们对言论自由权力与责任之间平衡的思考。

《秋菊打官司》是一部影片,讲述了一个妇女秋菊因家庭暴力而诉诸法律的故事。

这部电影深入揭示了当时中国司法体系面临的问题,描绘了社会亲历者面临的种种困境。

然而,影片在当时并未获得放映许可,因为其对社会现象的真实呈现可能引发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

这一事件引发了人们对审查制度和言论自由之间的平衡问题的思考。

邱氏鼠药案是近几年备受瞩目的一起法律纠纷。

邱某发现他的餐馆被中介机构和餐饮评级平台恶意诋毁,于是他决定以自己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名声。

邱某使用了鼠药来污染自家餐厅,以此迫使中介机构删除对他名誉的负面评价。

这一行为引发了广泛的争议,人们开始思考个人维权与道德底线之间的平衡。

一方面,个人维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但行使权利的方式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伦理。

邱氏鼠药案引发的讨论使人们开始关注如何平衡个人权利与社会道德底线,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这两起案件都涉及到言论自由的范畴。

言论自由是人们表达意见、思想和观点的基本权利,也是民主社会的基石之一。

在秋菊打官司案中,作品的被审查和待审查的问题体现了媒体和艺术表达领域对言论自由的制约。

而在邱氏鼠药案中,人们对邱某行为的讨论也是为了维护权利行使的合理性。

然而,作为维持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言论自由并非是完全无限制的。

言论自由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因为滥用言论自由可能导致社会混乱和对他人的伤害。

正因如此,有人开始质疑言论自由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平衡问题,并提出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需要综合考虑个人权利、社会稳定和法律规定等多个方面。

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也是重要的。

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我们需要认识到言论自由的力量和限制,平衡个人权利与社会责任,以实现言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和谐统一。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秋菊打官司》讲述的是农村妇女秋菊为了一口气,为了讨一个说法,向村长踢伤丈夫的事情提起复议并最终诉讼的故事。

这部片子虽然很老,但给我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

按理说,在某些贫穷落后的地方,人们的法律意识都特别薄弱,但秋菊作为九十年代农村的一个怀孕的妇女,一个弱者,为了尊严,为了一个说法,为了一口气,坚强不屈地与强大甚至邪恶的势力做斗争,并且通过法律手段最终维护了的自己的权利。

这是值得让我们去思考的问题,毕竟在如今的社会中,仍不乏一些法律意识薄弱的弱者不会通过法律寻求公平的对待。

除此之外,九十年代毕竟是九十年代,人们对法律其实是很不了解的,一开始在村长不同意他们在自己承包的地上建辣子楼时,他们认为村长从中作梗,认为自己的土地自己可以随便使用,便跑去跟村长争吵,而村长也不应该因为秋菊的丈夫骂了他一句就动手打人。

其次,这部片子也反映出了当时农村不完善的法律。

法律并没有能够解决秋菊的问题,没有了了她的意愿,她在一次又一次告状途中受挫,可她是个倔强不服输的,永不放弃,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电影毕竟是戏剧性的,在秋菊与村长不再提起矛盾时,市法院才传来判决,这一切是多么的讽刺。

当然,这仅仅是电影,只能反映出相当狭窄的一面,法律在成长,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加强,我也相信法律会越来越完善。

秋菊打官司的观后感

秋菊打官司的观后感

秋菊打官司的观后感《秋菊打官司》观后感《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以其朴实无华却又深入人心的叙事方式,展现了一幅生动的乡村生活画卷,也引发了我诸多的思考。

影片围绕着秋菊为丈夫讨说法的故事展开。

秋菊的丈夫万庆来因为和村长发生争执,被村长踢伤了下身。

秋菊坚信要为丈夫讨个公道,于是踏上了漫长的打官司之路。

秋菊这个角色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她身上有着农村妇女的淳朴与坚韧。

她不懂什么大道理,也不懂得复杂的法律程序,但她心中有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儿,就是要为丈夫所受的委屈讨个说法。

她一次次地奔波于乡、县、市各级机关,面对着各种困难和阻碍,却从未放弃。

这种坚持,并非出于对利益的追逐,而是源自她内心深处对于公平和正义的朴素追求。

电影中的村长,也是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

他在村里有着一定的权威,脾气火爆,踢伤秋菊丈夫的行为固然是错误的,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也有着自己的固执和无奈。

他认为自己在村里的行事方式没有错,对秋菊的执着不理解,甚至有些不屑。

这种人物性格的复杂性,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多面。

影片所呈现的乡村生活场景,是那样的真实而亲切。

秋菊家里的小院,村里的集市,泥泞的道路,都让我仿佛置身于那个充满烟火气的环境中。

乡亲们之间的关系,既有互帮互助的温暖,也有因为琐事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这种真实的描绘,让我感受到了乡村生活的酸甜苦辣。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部电影也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秋菊打官司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普通民众逐渐认识法律、运用法律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了法律在基层实施的困难和挑战。

一方面,村民们对法律的了解非常有限,很多时候还是依靠传统的道德和习俗来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法律的执行和普及也存在着诸多不足。

但正是秋菊这样的普通百姓的坚持,推动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普及。

同时,电影也让我们思考了法律与道德、人情之间的关系。

秋菊最终通过法律途径为丈夫讨回了说法,但她却并没有感到真正的满足和快乐。

因为在她的内心深处,她想要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判决,更是村长的一个道歉,是人与人之间的那份理解和尊重。

《秋菊打官司》另一种诠释

《秋菊打官司》另一种诠释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关于农村纠纷中的调解与诉讼问题电影讲述的是发生在中国西北一个小乡村。

秋菊的丈夫王庆来与村长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

秋菊为了讨一个说法,在先后找了乡县市各级公安局后,裁决都是维持乡政府调解办法——村长赔偿秋菊家两百元的医疗费和误工费。

只是到了市级裁决是两百五元。

而秋菊最想要的是村长的道歉。

最后秋菊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除夕之夜,秋菊难产。

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连夜踏雪冒寒送秋菊上医院。

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

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

最后秋菊尴尬“胜利”,留下一句:“我只是要个说法,你们怎么把人带走了?”可以看出,秋菊一路讨个说法的辛苦,换来的依然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即使没有后面村长深夜组织人将难产的秋菊抬到医院保住俩母子性命这一细节,执着告状的秋菊恐怕也不希望村长负刑事责任。

在潜意识中,秋菊也认可这是一桩民事纠纷,秋菊打官司的目的是要让村长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

影片中的主人公具有共性之外的独特个性。

农民特有的善良与朴实、愚昧与保守,是秋菊、村长、庆来等人物的共性。

但秋菊的朴实中有一股倔劲与韧劲,愚昧保守中已融入现代意识。

村长正义耿直,却也是头倔驴,夹杂着面子问题,甚至有点小官僚主义。

因此,秋菊要得到的“说法”是十分困难的。

纠纷后,通常会由乡派出所基层行政人员进行协调了事。

影片里,李公安也是个尽职的公职人员,赶到西沟村里为秋菊家与村长的纠纷做协调,但是村长是个好面子的人,只肯做出经济赔偿,在李公安的初步协调下,秋菊本打算拿了赔偿款并让村长说几句道歉的话。

而村长的固执和把钱丢到地上的行为态度,让秋菊更觉得需要维护尊严和讨个说法。

后李公安又进行协调,只是最终还是失败。

秋菊带上小妹到县公安及市公安的“讨说法”中,而这个进程的依据便是:。

以《秋菊打官司》 为例说法《乡土中国》的善治之路 礼治秩序 无讼 无为政治 长老统治

以《秋菊打官司》 为例说法《乡土中国》的善治之路 礼治秩序  无讼 无为政治 长老统治

1.秋菊得到了“想要个说法”吗?为什么?
• 透过现象看本质,她希望得到的是尊严和面子,实质是精神道德 层面的“礼”。可见“礼”是乡土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对 人的行为产生着重要影响。秋菊没有得到想要的“说法”,根本 原因是村长始终不愿意认错赔礼。
2.请结合《礼治秩序》《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相关论 述,分析老村长始终不愿意认错的原因是什么?
3.有学者评价 :“秋菊其实不应该打这场官司,其结局 就是法治的无奈。”大家都知道,秋菊并没有得到她想要 的“说法”,那么秋菊到底该不该打这场官司?谈谈你的 理解和看法,请结合前面的分析概括,链接《乡土中国》 相关论述。
两者矛盾冲突在于一个要求“赔礼”,另一个要求“尊礼”。
交锋点实质在于尊严和面子,是精神道德层面的“礼”。
篇目
原因
《礼治秩序》 《无为政治》 《长老统治》
①礼不是靠外在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对礼的敬畏之感。 ②在乡土社会中,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礼是合式的路子,手段是教化, 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①村长是公家人,一村之长,代表着政府的一级政权,农村基层实际的管理 者掌权者。大大小小的事都是他经手办的。 ②秋菊她们则是本村人,庆来违规建房在先,他认为有权管理此事。村长身 上具有“横暴权力”的性质,他是乡村社会权力和规则的维护者村长辈分高。
---《光明日报》
归根到底,秋菊其实不应该打这场官司,法治发挥的效益不明显。如 果以文化传统和遵德守礼为规则,运用礼治手段,可以较好解决该问题。
假如你是当代“秋菊”,会运用哪些方式和途径来化解 乡村生活中类似的矛盾和纠纷?
• 自治模式。 • 调解模式。
如果我们能够把握好法治和礼治的平衡与融合,就可 以让社会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得到合理的解决,让冷冰 的法律法规背后充满了温情与和谐。

《秋菊打官司》影评范文

《秋菊打官司》影评范文

《秋菊打官司》影评范文《秋菊打官司》影片讲述的是,秋菊的丈夫讥笑村长没有男孩子,村长把其丈夫踢成重伤,秋菊为得到村长的道歉逐级上告,其间村长却因送难产的秋菊去医院感动秋菊。

最后村长被公安局带走,秋菊很迷茫。

原先只是想:我要一个说法。

现在,秋菊的困扰在于告还是不告?一方面中国传统的息诉的主流主张要求她不撕破脸皮不得罪村长,不得罪政府“官差”,不能不听丈夫大事化小的意见,不能不顾自己付出的强大的成本,不能不顾整个村子对她家的嘲笑。

另一方面秋菊本身对于公正的追求正符合了中国正在建设中的法律的精神。

秋菊主张权利保护,法律体系立即会自动启动保护功能。

公民要求惩处恶霸,那么法治的要求必然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适用,不论你是不是村长是不是“公家的人”是不是长辈。

秋菊虽然赢了官司,但失去了对于她而言整个世界的人情世故的支持。

一种是中国传统文化,一种是西方的法治文明。

这就是这个影片也许是无意但却深刻触及到了世界上最大的一个冲突。

总的说来,这无疑是一部超越时代的作品。

这无疑是一部深刻到中华民族骨髓里的作品。

这无疑是一部伟大的作品。

这无疑也是一部让中国法律群体思索最多的电影。

这部电影里的角色,无疑是中国演员塑造的最朴素但是最为成功的角色群体,朴素到好像是在演自己。

初看《秋菊打官司》,在剧情刚刚进行之时,我就武断地做了一个电影主题方面揣测:一根筋地揪住中国90年代权力结构的压制性不放,用一种反抗意识衬托百姓群众主体的存在现状,并以此来制造一个位居政治象牙塔底层人们的解放寄托。

于是我开始佩服张艺谋的勇气:因为拿历史说事,毕竟有种时间的模糊性在里面,批判和讽刺在各种各样的记录和记忆空间中游走,以使人们抓不到它过于反动的辫子;而《秋菊打官司》却直接揪住时事,拿当时最具争议热度和标识民主进程质变的《行政法》说事,借“民告官”的社会激荡效应上演了一场属于自己也属于所有百姓的反响戏剧。

这已经够了,已经足够让张艺谋名垂千古了。

但是好戏还在后面,这带给我一个措手不及的判断转折——这里不只有“民告官”。

从秋菊打官司看中国的法制进程

从秋菊打官司看中国的法制进程

从“秋菊打官司”看中国的法制与传统文化电影故事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西北的一个小山村里,村妇秋菊丈夫因与村长争执,被踢了下身,秋菊为要一个说法,将村长层层上告。

出人意料的是,就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前,秋菊难产,村长不计前嫌,热心相助,两家本就此冰释,然而,就在孩子满月酒当天,村长被公安局拘留了。

法律最终是给了秋菊一个说法,但秋菊是不解的、困惑的——“我就是要一个说法嘛,我就没让他抓人,他怎么把人抓走了呢?”作为一个法学的学生,看完这样一部片子让我不得不从法律的角度去观察这个问题,用法律的眼光去审视这样一部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片子。

20世纪90年代,正式我国的改革开放的初期,经过文化大革命的破坏我国的法制进程严重倒退,在许多偏远的地方共和国的法制思想并没有的到完整的传播。

从这部影片中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当时,法律的普及情况,人们知道了法律可以解决问题却不知道如何真正的去运用法律,更加不懂的法律的规范性与强制性。

在当时那种背景下,秋菊的打官司的这种行为无疑是一种法制上的进步,试想下,在那个年代,尤其是在一个落后的小山村里,人们的法律意识是极其淡薄的,法律知识更是极其匮乏,无疑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但这个开端却反映出了另一个更加深入的问题,秋菊在上告村长的过程中,一直在重复这样一句话:“他是村长,踢了也就踢了,但不能往要命的地方踢”,有此可以看出秋菊不是为了我们的权利而去告村长仅仅只是为了“面子”而已,只是为了追求她所认为的“公理”。

根深蒂固的是传承了千百年的传统文化在人们的观念中,根本就没有法律所宣扬的“人人平等”的思想,更没有所谓的一等一的公平、正义与民主,他们认可现有的乡土村规:他是村长,他就可以打人。

不得不说这是一种畸形的法制观念,但却是时至今日依旧存在的一种法制观念,这就是我们的法制建设与传统文化相互碰撞的结果。

从另一个角度看,当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调解的时候,提出以经济补偿的方式予以赔偿,而在秋菊看来钱不能给她所谓的公理,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我不是图个钱,我就是要个说法”,她想要的还是面子为的只是让村长道歉。

经典电影中的法律问题分析之《秋菊打官司》

经典电影中的法律问题分析之《秋菊打官司》

电影《秋菊打官司》观后感《秋菊打官司》讲的是发生在西北农村的故事,主人公秋菊的丈夫王庆来因为搭棚事件与村长发生争执,后因出口骂了村长断子绝孙,代代为女孩而惹怒村长被村长踢中要害。

秋菊因觉得村长蛮横无理,再怎么过分也不能踢中丈夫要害而开启了一个到各处论理、讨个说法的路途,身怀六甲的秋菊往返于乡里、县里、市里,并最终将村长告上了法庭。

而此时,秋菊分娩难产,危机关头村长号召村民他抬去医院,救了秋菊母子,秋菊万分感谢,官司也不想再提了,并亲自请村长和自己孩子的满月酒。

谁料此时,村长却被呼啸而至的警车带走,被捕入狱,而此时的秋菊却茫然无措望着警车远去,百感交集。

这部电影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法律为题材的电影,而且是以农村妇女的法律觉悟,即讨个说法为切入口,深刻而清晰地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国民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甚至是意识到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权利,我想这不仅是电影所反映的主题之一。

也是中国法制建设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一。

除此之外,这部电影反映的另外一个主题便是相较于建国之前,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勇于对抗强大邪恶势力的坚强意识和不屈精神。

这也说明在社会当中,女性地位不断提高,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公平性的上升,这也是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成果之一。

然而这部电影在我们为中国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而感到欣喜的同时,却又让人陷入无端的疑惑当中。

就像电影中的主人公秋菊这样思想觉悟先进的公民,在通过法律手段让自己的权利得到保障以后,他却没有活的愉快满足感,反而陷入深深的失落和茫然当中。

影片结尾引人深思,也在一定程度上唤醒我们重新审视法律之心;法律的存在应当是让公民感到安全、快乐的、充满人情味的,让社会更加和谐温馨的;而秋菊则通过打官司,讨说法却得到了村民都排斥她,村长仇视她,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农村人质朴、友善的传统之风。

我想观影者和村民,包括秋菊本人,都不敢,也不愿再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了。

从影片《秋菊打官司》来看法律与乡土民情的关系

从影片《秋菊打官司》来看法律与乡土民情的关系

从影片《秋菊打官司》来看法律与乡土民情的关系从影片《秋菊打官司》来看法律与乡土民情的关系摘要:苏力在其《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中便曾以《秋菊打官司》为例深刻分析了现代法律在乡村社会实践中充满了矛盾和误解的图景,乡土民情与法律之间的囚徒困境严重阻陷了中国法治的发展。

欲实现两者之调和则必须探寻这两者之间的中间道路中间而行,并为其纠结之解决提出制度构想,追求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司法效果。

关键词:乡土民情;民间法;国家制定法;囚徒困境《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是一部经典之作,很多人曾反复看了这部电影多遍,并不只是因为这部电影的故事立意好、演员演得精彩,还有一个原因便是为了弄明白秋菊非要讨个说法,这个“说法”到底是什么。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村民万庆来(秋菊丈夫)要在地里搭个棚子但遭到了村长的强烈的反对,因为这是违反国家文件规定的。

一言不合两人便争吵了起来,万骂了村长一句“断子绝孙”(村长家有四个女儿,唯独没儿子)。

村长一怒踢到了万“要命的地方”,秋菊要村长认错,村长坚决不肯,她就一级一级往上告,非要讨个说法。

正在二审期间秋菊难产,村长带人把秋菊送到了医院这才母子平安。

待到万家要办满月席要请村长上席之时,村长却因对万造成轻微伤害而被公安局带走拘留15天。

在村口望着远去的警车,秋菊一脸疑惑:我只是要讨个说法,怎么把人给抓走了?其实接触过法理的人都明白,这个“说法”就是民间法在电影中的集中映像,而中级法院的判决便是现实存在的法律。

此两者之间的关系在《秋菊打官司》中可见一斑,这亦是这部电影的精彩之处的一部分。

一、情理与法理之囚徒困境情理与法理常陷相悖之境地,恰如囚徒困境之模型:面对乡土民情,法律往往两难,以法律为准绳,则恐有伤害民众法感情之虞;若屈服于乡土民情,则又有违与法律权威性。

是进也难,退也难。

在《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为了向踢伤和侮辱自己的丈夫的村长讨一个说法,不淫于小恩小惠和金钱赔偿,不移于山路崎岖和经历辛酸,不屈于官官相护和法律威严,从村委会、乡司法所一直告到了市公安局和中级法院,秉承的只有一个信念:“我就不信没有个说理的地方”。

法官《秋菊打官司》观后感(2)

法官《秋菊打官司》观后感(2)

法官《秋菊打官司》观后感(2)总之,从《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在我国的农村,农民的法制观念并不成熟,需要国家加以引导;另一方面,在我们的广大农村进行法治建设任重道远,现在的法律并不能够完全解决人们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为了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的目标,我们国家的法律还需进一步改善。

法官观看《秋菊打官司》有感《秋菊打官司》是张艺谋拍给外国人看的片子,里面花了很多功夫表现中国传统社会的风貌。

由于他对风俗的重视,他对中国社会的描述倒是很真实。

这部电影给了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秋菊的不断上诉。

此间表现出的我国的地方治理状态令人深思。

秋菊打官司的原因在于村长踢了他丈夫的“要命的地方”。

事情的起因是秋菊家种辣椒,要在地里建个晒辣椒的棚子。

当时中国政策禁止在地里修建房子。

村长于是以此为理由阻止他建棚子。

这分明是在刁难秋菊家。

这样的情况在中国乡村是常见的。

由国家来管制村民的土地使用权,这使得地方官在执行时有了上下其手的机会。

秋菊在向李公安告村长时总说“他是村长,踢了也就踢了,但不能往要命的地方去踢”。

可见秋菊对于现有的乡村秩序是认可的,她并不追求第一等的公正。

第一次告到李公安那里时,处理的结果是村长赔偿200元医药误工费。

但村长拒绝道歉。

村长拒绝道歉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村长道了歉认了错,村长的威信就不存在了,日后国家交付的任务也就难以完成了。

由此他认为国家会站在他一边,因为国家还有求于他。

我认为村长说得很有道理。

对于一般人而言,村长既然已经赔了钱了,那事也就了解了。

秋菊的丈夫就是这样的。

但秋菊死死不放的是“给个说法”。

为什么秋菊要“给个说法”呢?她宁愿不要钱也要个说法,这是因为秋菊对正义有着坚定的信仰,她认为这个世界有个天理存在。

对正义的信仰正是其生命的希望所在,所以她才会不惜代价去追求一个“说法”。

其实普通小民也是有信仰的。

在向李公安告村长时我们看到,李公安一个人要负责整个乡镇的治安司法工作。

《2024年要命的地方_《秋菊打官司》再解读》范文

《2024年要命的地方_《秋菊打官司》再解读》范文

《要命的地方_《秋菊打官司》再解读》篇一要命的地方_《秋菊打官司》再解读要命的地方:《秋菊打官司》再解读一、引言《秋菊打官司》是一部由张艺谋执导的经典中国电影,该片以真实事件为背景,讲述了农村妇女秋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与当地政府和官员展开的官司故事。

这部电影不仅在国内外获得了广泛的关注和赞誉,而且也成为了中国社会变迁和法治进步的缩影。

本文旨在通过对《秋菊打官司》的再解读,探讨其背后的社会意义和价值。

二、电影情节回顾电影以秋菊的丈夫在村子中被村长打伤的事件为起点,描述了秋菊从个人视角出发,展开了一系列维权的努力。

在这个过程中,秋菊先后遭遇了村民、政府和官方的复杂人际关系和利益冲突。

通过多次沟通、争执、寻求法律援助等手段,秋菊最终成功将村长告上法庭。

三、电影主题解读《秋菊打官司》所展现的不仅仅是个人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冲突,更是对当时中国社会法制建设、权力运行机制以及社会公正的深刻反思。

电影通过秋菊的维权过程,揭示了农村地区法治意识的觉醒和法律制度的缺陷。

同时,电影也展现了普通人在面对不公时,如何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社会意义与价值《秋菊打官司》所呈现的社会现象和问题具有深远的意义。

首先,电影反映了中国农村地区法治建设的进步和挑战。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和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法律成为了维护公正的重要武器。

然而,电影也揭示了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执行中的问题,如地方官员的权力滥用等。

其次,电影强调了普通人在面对不公时的勇气和坚韧。

秋菊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敢于与政府和官员抗争,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断努力。

这种勇气和坚韧是值得赞扬的,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

最后,电影还提醒我们关注社会公正和公平的重要性。

在当今社会,公正和公平是人们追求的基本价值之一。

只有当每个人都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和公平的机会时,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进步和发展。

五、电影的艺术价值《秋菊打官司》作为一部经典的中国电影,其艺术价值也是不可忽视的。

最新《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最新《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看完《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虽已很久,但至今仍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以及很大的感触。

这部影片讲述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女人为寻求心中的公道而不断上诉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一个小山村。

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

秋菊怀着身孕去向村长讨个说法,村长不肯认错。

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

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

秋菊先后到了县公安局和市里,但是都败诉了,秋菊不服,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除夕之夜,秋菊难产。

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连夜踏雪冒寒送秋菊上医院。

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

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

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这部电影并不复杂,但是其中却蕴含了深刻的法律问题,引人深思。

首先,这部影片反映出农村的法制建设并不成熟,农民们乃至一些下层的政府工作人员很大程度上并不懂法。

我们看到虽然秋菊有上诉的请求,说明她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她还是不懂法的。

从一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家要在自己的承包地建辣子楼,村长不同意,他们就认为是村长从中作梗,跑去跟村长争吵,这说明,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旧社会,认为自己的土地自己可以随意使用。

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农村的土地全部归集体所有,如果依照法律的程序,和规定,办理了相关的手续,是可以确定由不同的单位或者个人来使用的。

具体来讲,一个农民如果需要建房,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他就取得了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是秋菊家并没有依法办理,他们认为是村长不批,其实村长是没有这个权力的。

可同时,村长因为秋菊的丈夫骂了他一句就动手打人,这也是不正确的。

后来,李公安为化解双方矛盾,私自买了礼物代村长向秋菊赔礼,这虽然是化解矛盾的一种手段,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不合法的,调解是双方的事情,公安机关作为一个处理纠纷的机关,应该要在充分考虑双方意见的情况下让双方自己做出决定,而不是为减少麻烦而自己掏腰包解决;还有秋菊去县里告状,她听信他人的话花了30元写了一篇文理不通的诉状,在当时的中国30元算是很大一笔钱,可秋菊就是因为不知道法律程序,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常识,而导致自己平白无故损失了一笔钱。

从法理角度浅析秋菊打官司

从法理角度浅析秋菊打官司

陈红体律师电影《秋菊打官司》,讲的是西北农村中的一个纠纷处置(而不是解决)。

为一些并不很紧要的事,一位农民张三(秋菊丈夫)同村长吵起来了,骂村长“断子绝孙”(村长的确只生了四个女儿)。

这种话在中国的社会背景(尤其在农村)下是非常伤人的。

愤怒的村长因此和张三打了起来,向张三的下身踢了几脚。

张三受了伤。

张三的妻子――秋菊为此非常愤怒。

她认为,村长可以踢她的丈夫,但不能往那个地方踢。

她要讨个“说法”,大致是要上级领导批评村长,村长认个错。

由于这种纠纷在中国农村并不少见,而且伤害也不重,因此乡间的司法助理员没有给予这位村长正式的处罚,而是试图调解一下。

这种调解不能令秋菊满意,于是她到了县城、省城讨“说法”。

经过种种努力,最后在一位律师的帮助下,上级派来了公安人员调查,发现该张三受到了轻微伤害(下身受到伤害),应当受到治安处罚。

村长被抓了起来,判处了15天行政拘留。

但是在秋菊被告知这一决定、村长被带走之际,秋菊说,怎么把人给抓了,我只是要个说法。

她跑到村外的公路边,看着远去的警车,满脸的迷惑不解:她不懂得为什么法律是这样运作的。

请从法理学的视角来分析该案。

一、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分析权利,就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义务则是设定或隐含于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具体到本案,第一、张三的行为侵害了村长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的品德、才干、名声、信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不受侵害的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在确认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的同时,又以禁止性的法律规范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侮辱、诽谤是损害他人名誉权的两种主要方式,侮辱是指以语言、文字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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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运用经济学的视角,我们可以将乡土社会 村民之间长期相处的熟人社会视为一种基于重复博 弈而形成的长期互惠体系。电影中,村民间的互惠 — 46 —
原则连同互惠交往体系,被外在的现代司法系统横 加干涉,而引入现代司法权的正是秋菊。因此,对于 中国传统村民之间互惠交往网络的制度性解说,才 是最切合电影文本本意的。更进一步的问题是,这 种互惠体系 是 否 真 的 具 有 强 烈 的“中 国 式 ”的 地 方 性,以至于不可能存在于其他国度中? 秋菊的做法 又是如何触犯了这一互惠体系的内部规则的呢?
尖锐,秋菊在提交给县公安局的“活告状”中甚至声 称村长犯了故意杀人罪,但是在双方的面对面交流 中,双方家庭成员之间依然是相当和睦的。这从一 个侧面反映出双方内心潜意识里都不希望扯破脸 皮,以免在未来岁月中不好长期“相处”。而“相处” 二字,正是互惠的一个曲笔。
( 二) 信息网络。毫无疑问,这个陕北村庄内部 的信息网络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形成,在鸡犬之声 相闻的环境中,信息流动快捷而有效。秋菊丈夫被 村长踢到那个地方几乎成为全村人民的笑柄,不时 会有村民拿这个事情跟秋菊丈夫开玩笑。而秋菊在 市里“把公 安 局 长 的 小 车 都 坐 了 ”也 成 为 一 个 爆 炸 性的消息迅速传遍了这个闭塞的小山村。从社会治 理的角度来说,由于小农经营、水利的需要、安全需 要、土地平等继承等原因[5]9 ,中国农村居民几千年 来聚村而居鲜有变化,这样的社群对外孤立而隔膜, 对内却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熟人社会,因此,在这样 一个面对面 的 社 会 中,“让 信 息 成 本 较 低 的 人 群 行 使监督的权力可以大大地节约监督成本”[6]163 。
摘 要: 影片《秋菊打官司》核心情节冲突并非秋菊想要的“说法”,不能为中国现代司法制度所识别,其价 值主要在于秋菊“引法下乡”所导致的乡土社会互惠体系的破坏。以重复博弈模型以及交换网络理论为视角重 新审视该影片的文化内涵,揭示乡土社会自我控制机制中内在的、具有普世性的运作规律,是当代法学研究不可 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秋菊第一次找村长讨说法时,其实是行使第一 个顺位的救济办法———告知很显然,这一两败俱伤的解决办法不但没 有效率,而且可能导致世仇,使该群体内部成员之间 的冲突持续升级。秋菊一家拒绝了这一救济形式。
如果秋菊具备博弈参与者的理性,其合理的做法应 当升级采取第二顺位的救济手段———传播真实的对 于村长不利的流言,而非援引外生性规则主动引法 下乡。
( 一) 互惠权力与权力行使的便利。毋庸置疑, 村民之间( 包括村长在内) ,彼此拥有互惠的权力, 并且行使这种权力也是非常容易的。电影中冲突双 方化干戈为玉帛的一场戏是村长雪夜组织村民救秋 菊。当秋菊丈夫哀求村长施与援手时,村长在事实 上成为一个“权力者”,能够很容易自主决定是否给 予对方好处,而对方要么无法从他处获得替代,要么 获取成本过高( 本片中该交通极为困难,由于全村 人都去看戏,所以秋菊丈夫实际上根本无法从他人 获得帮助) 。不只是村长,村长其后组织的村民从 整体上也对秋菊一家享有了这种“权力者”的地位。 村长的最初表现也是拒绝合作的,因为秋菊的行为 让他一个国家干部丢了面子。不过出于一种朴素的 利他主义,村长最后伸出了援助之手。尽管电影出 于情节设计忽略了秋菊一家是否也能给予村长帮助 的问题,不过考虑到村长年事已高且家中没有其他 男性成员,保不准哪天村长就要求助于秋菊家的壮 劳力。另外,尽管剧中冲突双方矛盾实际已经相当
运用流言与丑闻( gossip and scandal) 监督一个 内部信息流转有效的社会群体是符合效率原则的。 当然,尽管流言所代表的“监视”本身即构成一种有 效的惩戒手段,生活经验却告诉我们,任何社会都存 在一些对于流言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的另类。有研究 表明,流言本身对于失范行为是否具有足够的威慑 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隐含在流言背后可能对于 失 范 者 施 加 的 社 会 的、经 济 的 或 者 政 治 的 制 裁。[7]271—302 流言监督作用的效用函数取决于多个变 量: 一是运行社群的紧密程度,例如,面对面的熟人 社会比人口高速流动的匿名化社会更能发挥流言的 阻吓功能; 二是社会个体所处社群的阶层,事实上真 正畏惧流言的,往往是社会中的中间阶层,而那些能 有效控制稀缺资源( 如土地) ,在经济上自给自足, 或者被社群彻底边缘化的人,则对于流言有较强的 免疫力。后一种理论可看作是流言的有条件矫正功 能说。
三、重复博弈
电影中的陕北农村尽管加入了具有现代特色的 村长,但是其实际运作与几千年历史的传统农村并 无二致,这一历史悠久的稳定性本身就说明这一互 惠交往体系是符合“福利最大化”目标的。实际上, 任何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群落内部,经过长期重复 的博弈,都会在经过一定时间后形成一种有效率的 互惠体系。美国学者埃里克森以美国加州夏斯塔县 牧民之间运用非法律规范化解邻人纠纷的田野调查 为例,将这一关系紧密的互惠体系是否有效率概括 为三个前提条件: 互惠权力、权力行使的便利以及 信息网络。[3]223 美国学者爱默生的“交换网络”理论 也有类 似 概 念。这 一 互 惠 体 系 的 中 心 要 素 是“权 力”,“行动者所具有的权力严格依赖于其他行动者 对其资源的依赖”,“如果 B 认为 A 的资源很有价 值,同时又没有可替代资源,那么 B 对 A 的依赖程 度就高; 而 A 对 B 的权力就大”[4]291 。我们可以从 这三个前提出发,一一考察秋菊所处的乡村是否与 美国加州的夏斯塔县存在共通性。
关键词: 法律识别; 重复博弈; 交换网络; 信息网络 中图分类号: D9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5957(2012)02-0045-04
秋菊的故事早已成为一个当代中国法学研究的 寓言,其隐喻被人们反复言说。秋菊要的到底是一 个什么样的“说法”是诸多论者重点讨论的 话 题。 一般认为,我 国 彼 时“法 律 制 度 的 设 计 和 安 排 上 没 有这个‘说法’的制度空间,因此无法理解‘说法’这 一不合所谓的现代法治模式的要求”[1]374 。即便如 此,现代性的法律依然“按照自己的逻辑飞奔而来, 又疾驰而去,它实现了自己的正义,然而却是和秋菊 的要求南辕北辙的方式”[2]。以生个“小子”为核心 的 “说法”无法为现代形式理性的法律所识别,尴尬 地镶嵌在 中 国 法 制 化 的 进 程 中,作 为 一 种 制 度 的 “他者”弥散着浓厚的符号意味。当然,最具有代表 性的论述当 推 苏 力,在 他 的《秋 菊 的 困 惑 和 山 扛 爷 的悲剧》一 文 中,秋 菊 的 遭 遇 被 归 纳 为 现 代 法 律 的 形式理性进程与地方性知识之间的深刻矛盾。冯象 的论文《秋菊的困惑与织女星文明》则认为,秋菊故 事最后的尴尬结局所展示的,并非东西方的法权意 识形态的冲突,而是正式法律在实际运作中跟民间 法等传统规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笔者认为,以上 观点发人深省,但依然有进一步深入争辩与挖掘的 空间: 法律识别的障碍是否完全无从弥合? 这一问
2012 年 3 月 第 39 卷第 2 期
山西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Mar. ,2012 Vol. 39 No. 2
无需法律的秩序
———《秋菊打官司》的另一个“说法”
凌潇
( 四川理工学院 法学院,四川 自贡 643000)
厘清此背景后我们再重新审视法律识别问题。 诚然,村长那一脚踢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忌讳 的男人下体,因为那里关系这一个家族的传宗接代,
收稿日期:2011-11-02 作者简介:凌潇( 1981—) ,男,四川自贡人,四川理工学院法学院讲师,现为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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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万庆来真要有个三长两短, 万家岂不绝后? 但是无论我们把这种伤害提高到什 么程度,杀人 不 过 头 点 地,即 便 完 全 倒 退 到 无“法 ” 可依的初民社会,秋菊一家在寻求救济的时候无非 也就这么几条路: 同态复仇、赔礼道歉、以金钱赔偿 损失( 鉴于村长没有儿子,无法将对方男性子嗣过 继到万家) 。复仇的路径秋菊从一开始即明确拒 绝,因此救济只能在后两种中选择其一或者二者组 合。通观全片我们不难得出结论———秋菊的诉求无 非就是“赔 偿 各 项 经 济 损 失,更 要 公 开 赔 礼 道 歉 ”, 对于这么一个“说法”,当时的民法通则真的就像鸡 同鸭讲 一 般 难 以 辨 认 以 致 出 现 乱 码 吗? 《民 法 通 则》134 条规定了包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在内共 十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并明确规定,诸项民事责 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就电影 中的侵犯人身权案件而言,加害人赔偿受害人一切 损失是当然的,至于是否还应当承担赔礼道歉的责 任,则一般取决于人身伤害的严重程度以及受害人 是否遭受相应的精神损害,实务中将决定权都委诸 法院的自由裁量。假设秋菊将本案以侵犯人身权纠 纷为由诉至人民法院,相信一个公正的当地法官,基 于自身对于伤害部位重要性的地方性认识,是完全 有可能判决村长公开赔礼道歉的。本案在法律制度 层面不存在难以逾越的识别障碍。
四、引法下乡与层层递进的非正式救济手段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这个土气的陕北村庄 的互惠体系与夏斯塔县并无多大差别。循着这一思 路我们可以重新考察这一电影,发掘出秋菊尴尬产 生的真正原因。
罗伯特· 埃 里 克 森 在《无 需 法 律 的 秩 序 》中 提 到,为维护这一有效率的重复博弈均衡①,最有效的 办法就是行动者采取“一报还一报”的惩罚 策 略。 当然,为了避 免“两 错 不 得 一 正 ”,行 动 者 在 采 取 非 正式救济时,应当用尽具体的自助措施,以逐步升级 的格局来 最 小 化 有 效 震 慑 的 费 用,其 具 体 顺 序 是: ( 1) 告知; ( 2) 传播真实的对于越轨者不利的流言; ( 3) 其他更为强力的救济手段,诸如损害不轨者财 产、请 第 三 方 ( 可 以 是 国 家 公 权 机 关 ) 解 决 争 议 等。[3]261 如果主张权利的人“越级”采用救济手段, 势必破坏这一均衡的效率,而不为所有博弈参与者 接受。另外,关系紧密社会群体对于自助行为的强 度有严格限制,暴力自助往往只是作为一种具有威 慑力的可能性,而不是现实的自助手段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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